有人曾这样说过:“历史常常会被人所捉弄!”
问题是,在什么样的社会环境里,历史才会被捉弄?捉弄历史的又是些什么样的人?其目的是什么?
偏偏有人不愿意自己所经历的真实历史被捉弄,哪怕是耻辱的历史。东史郎就是这样的人。
面对东京地方法院的不当判决,东史郎先生绝不屈服。他坚信,自己并没有错,日记写的也是历史的真实,只是该法院法官倒行逆施,作出了错误的判决。
为此,东史郎先生要上诉到东京高等法院,要求能主持公道,改判结果。
基于有胜算的信心,东史郎先生要找最好的律师。他说,只要能打赢“官司”,花再多的钱也愿意。一个律师不行,就找两个,两个律师不行,那就找三个。
后来,东史郎先生真的聘请了三个律师:中北龙太郎、丹羽雅雄、空野佳宏。全都是大阪地区最有名的律师。他们组成了《东史郎日记》上诉案律师团,负责上诉案的调查与辩护,准备在二审中一举打赢,还历史的真相。
中北龙太郎,日本大阪中北律师事务所的代表。一个资深并在大阪地区大名鼎鼎的名律师。他高高的个头,黑黑的脸庞。他的职业身份与黑色的脸,使我曾经想到过中国的包拯,中北律师有包公那样睿智的断案能力吗?他能使《东史郎日记》案在二审中转输为赢吗?
丹羽雅雄,日本大阪的律师。一个在大阪地区享有盛名的名律师。在三个律师当中,他的身材最为瘦弱,以至于日本支援东史郎案审判实行委员会后来在香川做邮政袋装人试验时,选择他钻邮政袋。但他与中北律师形成反差并引人注目的不是身高上的差距,而是长有一张小白脸。从外表上看,就是一个很有思想且城府极深的人。
空野佳弘,日本大阪的律师。一个同样在大阪地区声望很高的名律师。他的身高、肤色、胖瘦的程度介于中北和丹羽之间,是个做事严谨、不苟言笑、处事老到的职业人。
三个律师,三种不同风格的人,一个搭配科学的组合,完整且富有战斗力的团队。为此,我曾经从心里暗暗地佩服,这个东老,人老眼未老,挑选起人来眼光特别老到。
律师团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以及亲自参与在中日两国进行的各项试验后,对《东史郎日记》的真实性判断如何?一审判决错在何方?做到了胸中有数,形成了自己的主见。正如中北龙太郎律师指出的:
一审判决称,不会做出危及自己生命的举动,不能不说这是完全与事实不符的武断结论。
另外,法院以上述武断结论为前提,认为那是一种极特殊的举动,所以即使经过了50年也理应能够做出详细具体的供述。但既然前提是错误的,所以这种认定也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当时,屠杀事件对日军来说是司空见惯的景象,即使清楚地目击了那件事,在过了五十多年以后不能详尽地记起其场面也毫不奇怪。这才是一种常识性的判断。而且本事件的记述本身已经非常具体,一审判决连这一点也视而不见。如上所述,一审判决犯了极其严重的错误,这是千真万确的。
《东史郎日记》是依据从军期间的详细笔记写成的,在战前完成并不准备发表的日记中,故意写进不真实的虚假情况是毫无意义的,这也可以证明该日记的真实性,一审判决对这种情况视而不见,是完全错误的。”
但愿中北律师的上述认知,能为二审法院的法官所接受,重新做出一个符合历史事实的判决。
东京高等法院决定于1996年9月26日第一次开庭,审理《东史郎日记》上诉案。
1996年8月15日,距《东史郎日记》诉讼案一审败诉仅三个多月时间。
日本支援东史郎案审判实行委员会、《东史郎日记》上诉案律师团专门派人来到南京,主要就一审判决涉及的“原中国最高法院门前的马路对面当年是否有水塘”、“1937年邮政袋能否装下一个人”和“手榴弹绑在装有中国人的邮政袋上扔进水塘,爆炸后是否对岸上的加害者构成危害”等3个问题调查取证。①正是这三个问题,导致了东史郎在一审中败诉。
我为东史郎先生及其日本友人的勇于反省历史的正义行动所感染,与《服务导报》记者李晓玲合作,赶写了一篇《为正义举证》的长篇通讯②,这是国内有关东史郎诉讼的第一篇报道,见报后立即在南京乃至全国其他城市产生了影响(此稿件后来被评为当年江苏省好新闻一等奖)。
人们积极支持,纷纷为上述3个问题举证。
见报后的当天下午,便在南京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打往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电话此起彼伏,许多证人前来提供证据。
家住南京市一枝园的84岁老人王长发在儿子陪伴下,向我出示了一张他30年代弄到的日本名所图绘社印刷、日本人小山吉三绘制、至诚堂发行的《最新南京地图》,上面清楚显示原中国最高法院门前的马路对面有水塘。
家住南京市东门街39号4室的侍炳生老人、家住石鼓路145号的杨源忠老人,均证实原中国最高法院街对面有水塘,不大,但水挺干净。侍炳生曾跳进去游过泳。两人当年在南京城内还多次目击了日军杀人的罪恶行径。
第二天,家住南京市莫愁新寓荷花里退休干部孙任国和东南大学生物系李乃弘,也分别提供了昭和十三年(1938年)日本出版发行的《最新南京地图》。
家住南京市鼓楼区裴家桥68号的李秀章先生,提供了1937年《最新南京地图》。
从1996年8月16日起,南京市民先后共为东史郎先生提供60余件地图,均证明原中国最高法院门前的马路对面确有水塘。
江苏省地矿厅遥感中心高级工程师黄家柱先生、南京勘察测绘设计院保存的1946年航空拍摄的南京地图照片,该处的水塘清晰可见。
原中国最高法院附近的乐业村居民李安民、王正强先生等,家住原水塘边上,曾在该水塘里养过鸭子,对该处水塘留有深刻的记忆。
南京市房产局档案馆馆长汪智学先生,还提供了原国民政府南京地政局于1937年3月18日绘制的《地产登记审查用图》,图上还标明了水塘的面积为4.2547亩,水塘临人行道31米,宽约48米,长约66米。汪馆长是南京研究房产多年的专家,他从该馆档案中查到一份1953年的房地产平面图上,看出原水塘依然存在,只是范围比1937年略小一些,面积缩小至2.9713亩。他指出,现在,此处的水塘已不复存在,临人行道处,建了五层楼房,门牌是中山北路76—78号。与之毗邻的中山北路74号两层楼房,也建在原水塘位置上。
南京市民在为《东史郎日记》案举证的消息,通过传媒公开后,北京、天津、上海、沈阳等其他城市的社会各界人士,也纷纷为东史郎寻找到许多份当年的南京地图,《东史郎日记》诉讼案开始受到全中国人民的关注。
上述各种资料均证明,原中国最高法院门前的马路对面当年确有水塘。
与此同时,设法弄清楚当年的邮政袋能否装得下一个成年人。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派出了副馆长王伟民等员工,专门去江苏省和南京市邮政局调查。他们帮助查询了邮电部邮政总局,查明中华民国时期一号规格的邮袋为1.68×1.05米,二号规格的邮袋为1.38×0.92米,三号规格的邮袋为1.28×0.82米。其中一号邮袋完全可以装得下一个成年人。为此,江苏省省内邮袋调拨局还于1996年8月15日,专门出具了书面证明。③
我们还找到了一本中华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重印的原国民政府交通部邮政总局编撰的《邮政纲要》,规定了各类邮政袋的质地、颜色和质地。在该书第1342条中写道:“邮袋以帆布制成者其种类尺寸及标志如左(竖排行文格式),第一类,普通邮件袋,第一号,长24英寸、宽16英寸,无标志;第二号,长30英寸、宽20英寸,无标志;第三号,长42英寸、宽26英寸,印有[30k]标志;第四号,长50英寸、宽32英寸,无标志。第二类,包裹袋,第一号,长42英寸、宽26英寸,蓝色垂直带一道;第二号,长50英寸、宽32英寸,蓝色垂直带一道;第三号,长54英寸、宽36英寸,蓝色垂直带一道。④
此外,家住秦淮区东关头21号的王其昌老人,在给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来信中写道:“1937年,我在珠江路邮政局做勤杂工,曾亲眼看到当时的邮政袋能装下一个人。”⑤南京第八中学退休教师吴邦汉先生,致函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说:“1946年,我在南京市邮政局第五支局工作期间,曾听师傅说过,日本人用邮政袋装人并将其残酷的杀害。”⑥
大量资料无可辩驳地证明,当年的邮政袋可以装下一个成年人。
与热心的中国人积极帮助《东史郎日记》诉讼案举证一样,许多热心的日本人也在援助东史郎先生。
1997年1月19日,《东史郎日记》上诉案律师团在大阪浅香,进行了一次完全模拟《东史郎日记》所记述的场面,用邮政袋装活人,然后浇上汽油,点火燃烧试验。为了不至于伤人,他们借来了阻燃衣帽给试验者穿上,然后钻入邮政袋,接受燃烧试验。结果表明,呈动态的邮政袋,在汽油量不是很多的情况下,不会很快烧完。《东史郎日记》上诉案律师中北龙太郎先生见证了试验的全过程。
东史郎先生的儿子东隆史也到日本邮政研究所附属资料馆,调查1937年日本使用的外国邮政袋,长为1.05米,宽为0.75米,布料为棉帆布。⑦到此时,我才弄明白,东隆史其实一直是支持父亲东史郎的,不仅是在言论上,而且在行动中去理解和支持。对于这一点,后来从他妹妹和子的谈话中也得到证实。
为了试验一下日本的邮政袋能否装下一个人,1997年5月11日,《东史郎日记》上诉案律师团再次在大阪浅香,进行了邮政袋装人试验,被装入邮政袋的,是丹羽雅雄律师。试验结果表明,日本当时使用的邮政袋,也完全能装下一个成年人。他们此次还进行了邮政袋燃烧试验,因为一审法院判决称:“浇上汽油的邮政袋燃烧后,实施者有被烧伤的危险”。试验结果证明,邮政袋浇上汽油燃烧后,近距离拉上绳子者,不会被烧伤。
原告方面诡称:东史郎这段日记是虚构的。日本自由主义史观研究会会长藤冈信胜对此提出如下质问:
(1)口袋有没有能装进人那么大呢?邮政口袋有必要做得特别大吗?
(2)装在袋子里的人是跳不起来的。
(3)把手榴弹拿到火的附近是危险的。
(4)袋子一旦点燃,是会破裂的。⑧
经过实验,《东史郎日记》上诉案律师团认为,藤冈等原告方关于上述的假定是一派胡言。实验结果表明:
(1)当时中国确有能装得下人那么大的邮政口袋。
(2)人连同口袋是完全能够跳起来的。
(3)在汽油量有限的情况下,邮政口袋不会破裂。
(4)手榴弹即使在火里也不会爆炸,只有拉动点火装置才会爆炸。⑨
虽然在日本做了一些模拟试验,但他们没有条件做手榴弹的实爆试验。为此,《东史郎日记》上诉案律师团的首席律师中北龙太郎先生给我来了信,提出了求援的要求。我立即回了信,全文如下:⑩
中北先生:
您好!
先生于11月1日的来信收到,获悉为《东史郎日记》诉讼案取证,进行手榴弹实爆试验的具体目的和要求,请放心!
今年8月15日,您能在百忙之中,抽空参加了本馆组织召开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国际学术研讨会,并在会上发表了《东史郎日記》案诉讼的专题报告,在此,对您给我们的支持表示感谢。
关于为《东史郎日记》诉讼案取证所进行的手榴弹爆炸试验事,我已详细看了您寄来的试验方案。收到您的来信之后,我已分别与南京的部分专家联系过,将在适当的时间论证您的方案。此试验影响较大,届时媒体将作一定程度的报道,为保证成功,还是把准备工作做的过细一些为好。至于试验时间问题,我意安排在明年三月前后,不知先生意下如何,望来信告知。
顺致
安康!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馆长朱成山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通过手榴弹实爆试验,以证明对实施加害者有无生命之虞。但手榴弹实爆试验的过程,对试验者自身构成危险。
我们首先找到南京理工大学徐云庚教授,他曾是中国手榴弹研制专家,已经83岁。1939年,他曾在汉口兵工厂改制了攻防两用小型木柄手榴弹。他证明在此之前,中国军队使用的手榴弹均为老式木柄手榴弹,装药成份为kno3/tnt60/40,装药量为40g,其拉火装置延期时间(引爆时间)为5~7秒,杀伤半径的为5~7米。
徐老提供的原中国军队使用的手榴弹技术参数,使我们豁然开朗。难怪我们在观看中国抗战题材的电影时,经常有敌人把手榴弹扔过来,在阵地上嗤嗤地冒着白烟,抗战勇士又把它捡起来,扔回敌人阵地上去的镜头,当时都认为这是导演作戏剧化处理,战场上是不可能真实出现的。但是,徐老却告诉我们,那是完全有可能的,因为5~7秒的引爆时间允许那么做,这也是后来改制木柄手榴弹的原因之一。我们得承认,认为不可能或戏剧化,这是我们头脑中的主观臆断,并无科学根据。
那么,后来中国军队使用的木柄手榴弹究竟作了哪些改制呢?我们找到中国军队使用的1967式木柄手榴弹,把它与我们从下关中山码头集体屠杀遗址出土的一枚1937年12月中国军队使用的老式木柄手榴弹作比较。从外形上看,老式的木柄手榴弹木柄很长,弹体部分的铸铁件又长又粗,新式的明显小了许多。从装药装置和装药量上看,新式手榴弹装药成分单一为tnt,装药量为38g,并把拉发火装置改为瞬发电发火装置,拉火装置延期时间(引爆时间)为2.8~4秒,大大缩短了引爆时间。
弄明白了木柄手榴弹的技术参数还不够,我们的目的是要进行模拟性质的实爆试验。谁来主持这个专业性强、技术难度大、危险程度高的试验呢?
我们找到了南京工程爆破设计研究所,所长吴腾芳教授接待了我们。在我们的反复请求和劝说下,吴教授终于接受了侵华日军
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委托,承担起手榴弹实爆试验的工作。
吴腾芳是享誉中国的著名爆破专家,曾发明和主持一百多项楼房、烟囱等高大建筑物的定向爆破,既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又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这是一项特殊的试验,它要为《东史郎日记》案提供科学而有说服力的根据。这也是一项复杂且危险的试验,涉及到火药、雷管和真弹实爆。稍有不慎,就会有生命危险。为此,吴教授和他的助手们伤透了脑筋。
第一步要遇到的难题,是要拆装分解木柄手榴弹。而手榴弹拆装是违规的,技术规范上明禁不许可拆装。
“为了《东史郎日记》案,我们得打破常规,破例干一次。”一向处事严谨的吴教授终于下定了决心。
为了万无一失,吴教授从某军工厂请来了退休的高级工程师胡老。
胡老一辈子造枪炮弹,对手榴弹的性能了如指掌。他亲自动手,小心翼翼地拆下了十多枚1967式木柄手榴弹上的拉环和弹体上的小木螺丝,使手榴弹的弹体与木柄部分相分离。
然后,利用在车床上提前加工好的两个夹具,一个夹住手榴弹木柄,另一个夹住手榴弹弹体铁件,两个夹具上分别焊上一根钢丝绳,再分别拴在两个绞盘上。
又找到了一个旷无一人的空地作为试验场,将手榴弹置于场地中间,在两端安装好绞盘及支架,负责试验的人分别躲在两端的壕沟内,绞动绞盘,使手榴弹的木柄与弹体部分缓缓分离,最终分解开手榴弹。
在这一过程中,弹体中的雷管稍微受到扭曲或挤压,就会立即引发爆炸,危险程度极高。
手榴弹的弹体和木柄分离开来后,接下来就是取下雷管和tnt炸药,同样充满了危险。
试验者们先小心谨慎地卸下雷管,又找来竹筷子,用刀把一头削得尖尖的,再轻轻地、一点点地撬动弹体铸铁件内塞满的tnt药粉,使之成为空壳。
至此,手榴弹试验的前期准备工作才算真正就绪。
第一项要进行试验的,是手榴弹弹片的破片试验。
吴教授和他的助手龙源副教授用薄钢板,找人焊制了一个圆形大铁筒,筒里面盛满了黄沙。铁筒里放着与1937年中国军队使用的手榴弹相同药量和成分的弹药,用蜡紧紧密封的铸铁弹体,其雷管的引信与铁筒外相连接。然后,将铁筒加上盖子,盖子上面压上大石头。
一切就绪后,点燃了通向铁筒内的导火索。
随着轰的一声闷响,铁筒内试验用的弹体被引爆了。
少顷时光,吴教授的助手们上前打开了铁筒盖,用早已准备好了的小筛子,一点点地筛铁筒里的沙子,找出弹体残片有多少块,最大和最小的残片体积是多少,以此计算弹药的威力。
第二和第三项试验,是做
邮政袋燃烧试验和干坑模拟试验。这需要一个较大范围的野外场地,南京工程爆破设计研究所租用了南京东郊汤山镇上峰的一块山坡地,准备在那里进行上述两项试验。
试验的时间定在了1998年3月6日。
为了证明试验的有效性,我们还专门邀请了东史郎本人、《东史郎日记》上诉案律师团和日本支援东史郎案审判实行委员会成员,现场见证试验的全过程,他们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这也是东史郎先生战后第四次来南京。对于我来说,是第三次与他见面。
我们还专门委托南京市公证处刘庆宁和吴巧宝公证员,全程参与公证,并在试验结束后出具公证书,使这一试验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有日本朋友告诉我,中国和日本同属大陆法系,公证在日本是有效的。
是日,天气晴朗,南京的春天风和日丽。
我陪同东史郎先生、《东史郎日记》上诉案律师团中北龙太郎、丹羽雅雄和空野佳弘律师、日本支援东史郎案审判实行委员会山内小夜子、西村秀树、菱木政晴、山本干夫、芹泽明男等日本友人,前往试验场。汽车从中山门出去,沿着宽阔的沪宁
高速公路前进,很快到了汤山镇出口。从汤山出去十多公里处,便是上峰试验场。
汤山,是南京城东侧的门户,因其山上有温泉而取名。汤山的溶洞内,还出土了35万年~50万年前古人类的头盖骨。它可以将南京人的历史追溯到50万年前。
汤山也是东史郎所在的第十六师团二十联队当年进攻南京的地方。据1987年8月曾和东史郎一道在京都公布战时日记的日本老兵上羽武一郎(曾是二十联队卫生兵),在其1937年12月9日的日记中写道:
“(南京汤山)炮兵学校用大理石做成的校门,我真为学校(炮兵学校)之大感到惊讶!我们搜索败兵,开进树林里,用火把照路,开进村子(应为营房)里搜身,都剃着光头,发现其中一个人(有身份证),他们的表情痛苦。一共抓出100人,让他们背向小河,我们向这些败兵齐射,顿时出现了一片血海。有的人还挖出败兵的肝。”
多么残忍的描述。这种战争体验,只有亲身经历者才能讲述得出来。况且上羽武一郎讲的汤山炮校,不仅当时有,现在仍然是炮校。
为什么日本军人对待中国人这样残暴?日本著名的律师、中国人战争受害者诉讼辩护团团长尾山宏作了如下分析:
“从根本上来说,日本在接受外国文明的时候充满了矛盾。在明治维新之前,日本引入了中国文明,但同时为了不让中国文明占据统治地位,强调‘和魂汉才’。同样,明治维新(1868年)以后,在西欧文明蜂拥而至的时候,又极力宣扬‘和魂洋才’。
所谓‘和魂汉才’、‘和魂洋才’,指的是在吸收中国和西欧的制度、技术、技能、文化时,必须坚持不能丧失优于中国与西欧的‘和魂’(日本人的精神)。
日本在对中国及西欧文明充满憧憬的同时,也伴随着强烈的自卑感。为了消除这种自卑感,只有刻意强调日本及日本民族的优越性、优秀性,并将其植入人们的观念之中。
这种对日本及日本民族的优秀性、优越性的信仰,以及对亚洲各民族的蔑视,与日本人无视人类尊严、无视人权的历史相结合,使其不将中国人、朝鲜人以及东南亚人视之为人,这正是日本军人严重违背人道的卑劣行径之所以产生的根源。
从近代历史来看,自明治维新以后,日本由于领先于亚洲各国实现了工业化而产生了优越感。日本在工业化过程中,学到更多的是西欧列强来势凶猛的帝国主义侵略与扩张,而不是产生于近代西欧的尊重人权的精神与价值观。这些都为此后的日本留下了祸根。
近代日本取得了中日
甲午战争(1894~1895年)以及日俄战争(1904~1905年)的胜利,又迅速使其优越感及对亚洲各国人民的蔑视极度膨胀。
日本军将士在日本的时候,大多数都是懂礼貌、亲切、善良的普通市民。但是,当他们加入军队,开赴中国前线,就摇身一变像野兽一样凶残。对于这样现象及其产生的原因,即使在战后,日本也没有深入到国民的精神层面上进行探究和批驳。”
一个日本人,竟然对日本军人在战时之所以发生加害暴行的原因,作出如此透彻的分析,实在令人佩服和尊敬。
作为东史郎的战友,上羽武一郎记述的是在南京炮兵学校屠杀100名中国俘虏兵的日记,但他绝不会想到,他的战友东史郎,为当时在南京另外一个地点的屠杀日记而引起诉讼,更想不到会在60年后因此日记来汤山作实爆试验。
东史郎先生此时怎么想呢?只见他两眼紧盯住窗外,一言不发。是在思考过去?还是在思考现在?
我们的心中都惦记着上峰试验场和即将要进行的试验,谁也无心思去留意车窗外的春色。
汽车最后驶进了山路,在颠簸不平之中来到了试验场。
只见这里早已聚集了南京工程爆破设计研究所有关人员、南京市公证处公证人员、江苏电视台和南京电视台等媒体的记者等。一向冷清荒凉的荒山僻野,变得热闹起来。
山坡边上的一块平地中央,新挖了一个大土坑,深约3.5米,半径约9米,坑岸边护坡角度达45度,坑沿垂直高度为1米。这是南京工程爆破设计研究所前两天开来挖掘机,专门为此次试验开挖的。看来,他们为这次试验作了大量精心的准备工作。
东史郎那天内穿白色蓝长条衬衣,打一条灰白色领带,着一套深灰色西装,外套一件浅灰色风衣。他来到试验现场后,一会儿蹲下来看看土坑,一会儿站起来摸摸试验用的模拟木头人。看得出,他的内心很高兴,对试验的前期准备工作十分满意。
先行实施的是邮政袋和手榴弹燃烧试验。因为在东京地方法院的判决书中,有认为燃烧着的邮政袋绑手榴弹会爆炸,对实施加害的人会造成伤害,所以不可能会去做的。
试验者将一个帆布做的邮政袋平放在地上,上面放着三枚手榴弹,然后浇上汽油,点上火,人迅速离开,躲到安全地带观望。只见一团火苗在燃烧,邮政袋一会儿烧完了。但手榴弹并没有爆炸,说明了在常温情况下,手榴弹并不会发生爆炸。
虽然,手榴弹实际上并没有发生爆炸,在理论上也不会发生爆炸。但是,谁也不敢冒失地立即走上前去看个究竟,防止弹体受热后,延时爆炸,发生意外。
直到冷却了一段时间后,我们才走上前去。只见三枚手榴弹静静地躺在地上,好像骄傲地在说,这点明火,奈何不了我。
接着,实施干坑(45度)邮政袋捆三发制式手榴弹滚落实爆试验。这个试验完全模拟《东史郎日记》中记述的手榴弹伤人事件进行。
南京工程爆破设计研究所专门做了一个身体蜷曲着的木头人,为了防止木头人在水中沉不下去,他们特地在木头人上钻了一个洞,洞里灌注了水泥浆,达到140斤成人的体重。工作人员将其装入邮政袋内,在袋口上拴上三枚手榴弹。又在干坑不同方向上竖立两米高的木靶板,分别距坑口2米、4米、6米、8米、10米远。
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吴腾芳教授举起了手中的小红旗,吹响了指挥实爆试验的哨子。
两个负责实施爆破的人员,拉掉三枚手榴弹的拉环后,只见嗤嗤地冒着白烟,他俩使劲将装着木头人的邮政袋推向土坑内,然后迅速跑到10米之外,跳进了掩体之中。
只听“轰”的一声巨响,三枚手榴弹同时爆炸。响声在山谷里回荡,仿佛是炸响了的闷雷。
人们立即跑到靶板上,看手榴弹散片的杀伤力如何。在2米靶板上,我们看到了许多手榴弹的碎片。而在4米靶板上,只看到一、两个碎片。在6米、8米和10米靶板上,找不到一粒碎片。
干坑试验的结果证明,加害者拉开手榴弹拉环后,只要跑出6米距离外,就可以脱离危险。
试验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南京市公证处公证员刘庆宁、吴巧宝当场宣读了保全证据公证书。日本中北龙太郎、丹羽雅雄律师和我作为现场见证人,在公证书上签了字。吴腾芳教授和龙源副教授,作为此次试验的主持人,也在公证书上签了字。
中央电视台、江苏电视台、南京电视台等媒体,对此次试验作了现场新闻报道。
3月8日,在侵华日军
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里,举办了《东史郎日记》案手榴弹实验结果送达仪式。吴腾芳教授代表南京工程爆破设计研究所,向东史郎律师团送达实验报告书;公证员刘庆宁代表南京市公证处,向《东史郎日记》上诉案律师团送达公证书。
为了更多地获得《东史郎日记》案涉及的现场情况,在二审的庭审中掌握主动。我还陪同东史郎先生、《东史郎日记》上诉案律师团中北龙太郎、丹羽雅雄和空野佳弘律师、日本支援东史郎案审判实行委员会山内小夜子、西村秀树、菱木政晴、山本干夫、芹泽明男等日本友人,再次去了中山北路101号原中国最高法院去现场考察。
由于人多车少,我们只能打的士前往。南京市宁垦出租汽车公司司机姜忠勤得知后,自愿为来宁取证的日本友人免费提供用车服务。用他的话说,这是表达一下南京市民支持东史郎的心愿。
我们来到了江苏省商业厅,这里便是原中国最高法院旧址。在院内广场的中间,有一个圆形的水池,池子的中央,立起一个约1.5米高的圆形雕塑,雕塑中间可以冒出水来,向360度平衡地流淌。该院守门的老人告诉我们,这个水池和这尊雕塑,是原中国最高法院留下来的原物,喻意为公平与公正。
院内主楼大门入口的左下角,镶嵌着一块乳白色的石碑,碑上刻着“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旧址”10个绿色大字。我带领东史郎先生走上前去,他弯下腰来,饶有兴趣地抚摸着石碑。嘴里喃喃自语,大意是说,不错,就是这里。在我俩的身后,是中北龙太郎律师等人,他们忙着用相机拍下了这一镜头。
在大门外面,便是车水马龙的中山北路,《东史郎日记》中描述的马路对面的水塘和空地,早已被摩肩接踵的楼房所取代,只是中山北路的路名照旧,原中国最高法院的门楼、雕塑和楼房等建筑物,仍保留当年的模样,可作为参照物。中北龙太郎、丹羽雅雄和空野佳弘三位律师,以及芹泽明男和本馆的刘燕军等人,拿出皮尺,实际测量马路的路幅,以及到马路对面的距离。
沉默的东史郎先生则站在一旁,一脸的严肃。他是在回忆当年加害的历史场景?还是在观望律师们实地取证的情景?抑或在考量这里与当年相比,到底发生了多大的变化?
为了能看清现在究竟发生了多大的变化,需要登上附近的一个制高点。我们选择了马路对面一幢七层住宅楼的楼顶。但是,如何上楼却成了难题。当我们把想法向七楼一位姓王的居民表达后,他是从电视节目中得知东史郎故事的,为东史郎先生勇于反省的精神所感动,十分热情地从家中搬来人字梯,我扶着包括年迈的东史郎先生在内的12个人,从走道内的一个口径约60公分的天窗里,爬上了楼顶。居高临下,从这里了望和拍摄原中国最高法院旧址十分清晰,对周围的建筑群也一览无余。9个日本人、3个中国人还一起在该楼顶上拍了张合影照片,作为特殊的纪念。
下得楼来,东史郎一行人的举动引起了附近居民的围观。人们推举出一位这里的老居民,他的名字叫丁仰乾。丁老和东史郎一样白发苍苍,都佩戴着一副老花眼镜,个头也一样高,不同的是丁老留有半
尺长的白色胡须。他证明当年这里确有水塘。
宽厚的南京人用平凡的举动,再一次使东史郎及其日本友人感动不已。
东史郎、《东史郎日记》上诉案律师团和日本支援东史郎案审判实行委员会成员等一行日本人,满载而归,他们要将南京之行的收获整理出來,提交给东京高等法院,为赢得《东史郎日记》上诉案二审胜诉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整理过程中,他们认为,最好增加手榴弹水下实爆试验。于是,山内小夜子再次给我寄来了求援信。
日本友人的求援,引起了我们的重视。我及时给日方回了信,信的全文如下:
山内小姐:
您好!
您4月30日来信收悉。
今年三月初在南京进行的手榴弹爆炸试验,由于我们的合作和南京工程爆破设计研究所的配合和支持,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收获。为东京高等法院对《东史郎日记》案进行法庭调查提供了证据。
这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果。
来信提及为确保《东史郎日记》上诉案胜诉,希望追加手榴弹水下实爆试验一事,我个人认为确有必要。但还需与南京的爆破部门及其专家进行商量,围绕手榴弹在水中爆炸后岸上2~6米以外的人所受危险程度等有关事宜,逐一进行分析和制作试验方案,此事牵涉的面比较大,需要做的各项准备工作很多,待我们将此意向有关方面商讨后,再与您联系试验筹备进展步骤等,并请转告东史郎先生及东史郎案律师团,本馆将尽最大努力,支持《东史郎日记》案的诉讼直至最后胜利。
祝安好!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馆长朱成山
一九九八年四月三十日
应日本《东史郎日记》上诉案律师团的要求,同年7月20日,南京工程爆破设计研究所再次在汤山上峰实施手榴弹水下定点试验,进行一次完全模拟《东史郎日记》记述,将邮政袋绑上手榴弹并扔进水塘的实爆试验。
此次,日本方面派来了《东史郎日记》上诉案律师团空野佳弘律师,以及日本支援东史郎案审判实行委员会秘书长山内小夜子女士。
手榴弹试验场地还是选定在三月份试验使用过的土坑,只是将坑内注满了水。试验人员将三枚手榴弹捆在一起,定点在距水坑边沿3米(水平距离)、距水面下1.5米(垂直距离,离地表面2.5米),在岸上距水坑边沿(水平距离)2米、4米、6米处,分别设有1.8米高的木制靶板。
随着试验人员按动电动按钮,只听“咕嘟”一声,水面上冒起了一个小水柱,很快又恢复了静态。
此时,我们一起去检查靶板,惊奇地发现,不管是2米的靶板,还是4米、6米的靶板,均没有发现任何被手榴弹碎片击中的弹孔。看来,水的压力不可小觑。
与上次干坑试验相同,这次水下定点实爆试验,取得了圆满地成功,并以签定(98)宁证外民字第7635号保全证据公证书结束。
和上次手榴弹试验一样,南京的新华日报、江苏广播电台、南京日报、南京广播电台等媒体,在现场作了新闻报道。
这次试验的结果,完全与《东史郎日记》中的有关记述相吻合,对加害者不会造成威胁。
与南京人民以实际行动支援《东史郎日记》案一样,自从《东史郎日记》案一审败诉消息传出后,江苏、安徽、黑龙江、辽宁、北京、
福建、香港等地各界人士纷纷致电致函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要求转达对东史郎正义行动的支持。这些信函、条幅、字画等,像雪片一样从全国各地寄往纪念馆,堆得像小山似的,我专门请来了南京金陵职业大学(现金陵科技大学)团委的二十多名大学生,到纪念馆义务帮助整理了半个多月时间,才把这批东西弄清楚,一共来自27个省市达6万多封(件)。为此,南京金陵职业大学团委组织的志愿者小组还被团中央授予“全国学雷锋先进集体”的称号。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委托山内小夜子和林伯耀,于1998年7月22日将6万多封(件)中国人民声援东史郎的信函、横幅等空运日本,提交给日本东京最高法院。
我们将6万多封(件)信函、横幅装入四个大编织袋,其重量可观。我担心行李超重,国际航班不让运输,从而给山内小姐和林先生添麻烦,决定送他们到机场。
由于当时南京还没有开通直航日本的飞机航班,只能绕道上海。我们开着汽车,沿着沪宁高速公路,来到上海虹桥机场。在办理登机手续时,果然遇到了行李超重的麻烦。
情急之中,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我大胆地找到负责这个航班运输的东航在上海虹桥机场办事处,向他们说明了情况后,想不到他们表态很明确:东航公司也要为支持东史郎正义行动出一点力量。结果,这批行李全部免费运输至日本。感动之余,我当时还动手写了一篇消息,题目是《东航免费运输,6万多封声援东史郎信函今运抵日本》,刊登在上海和南京的各家媒体上。
但愿中国人民的鼎力支持和热情鼓励,能给东史郎带来好运。
注释
①《“东史郎日记”案图籍》,新华出版社,2000年12月版,第124页。
②《服务导报》,1996年8月16日第一版。
③《“东史郎日记”案图籍》,新华出版社,2000年12月版,第127页。
④⑤《“东史郎日记”案图籍》,新华出版社,2000年12月版,第126页。
⑥《“东史郎日记”案图籍》,新华出版社,2000年12月版,第126页。
⑦《“东史郎日记”案图籍》,新华出版社,2000年12月版,第128页。
⑧《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安徽大学出版社,1998年1月版,第555页。
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安徽大学出版社,1998年1月版,第555~556页。
⑩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藏。
《“东史郎日记”案图籍》,新华出版社,2000年12月版,第149页。
《“东史郎日记”案图籍》,新华出版社,2000年12月版,第70页。
《战争遗留问题暨中日关系展望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64~65页。
《千年之交的较量》,新华出版社,2000年1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