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被爱,女人更喜欢追寻爱的感觉。她们最喜欢的一种,是被征服后的掺杂着崇拜的爱。
从小学到中学到大学到工作,杜蔻一直是一个阴郁的女孩,不爱说话,尤其对陌生人,警惕地竖着身上所有的刺,思维极端,语言尖刻,可她从不乏追求者。中学时,隔壁班的一个男生朝她抽屉里没完没了地塞着情书,她没有退回,当然也没有愚蠢地交给班主任,看一眼就扔到抽屉最里面,没有任何表情。那男生写了三年,直到高考结束,他最常用的一句就是“你就算不答应我,也不要答应别人!要给我们俩留一个机会。不要让我知道你跟其他人在恋爱,不要让我看到别人用自行车带着你!”然后在后面加了十个感叹号。行文所用的感叹号个数,往往与作者的成熟度成反比。
一进大学就遇到李遇柳。他是学生会主席,不停地去她宿舍鼓动她入党。其实两个人心知肚明,知道彼此对入党都没有兴趣。他不停地出现在她打水的路上、隔壁的餐位、自习时的后排桌。下了晚自习后,他一个人在熄了灯的教室里拿粉笔满黑板写她的名字。然后他终于牵了她的手走在校园。然后他们在学校外租了房子。所有的过程中,她总是受予者。要是按及格制来算这份感情的话,杜蔻对李遇柳的感觉,根本算不得爱——如果把她对陈优的爱定为一百,爱李遇柳的程度不见得有六十。
那帮人说得对,遇到陈优,杜蔻拿出了她存封了二十四年的东西。那就是她的爱情。还有她的骄傲。她从来没有这样五体投地地爱上过任何人,或者说,她几乎觉得她以前从未爱过任何人。不止是算二十四,陈优所有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含着自信和笃定,其中不乏王者的霸气。没有女人可以幸免于男人这样的杀伤力。他那看起来有点坏坏的笑,他神气漂亮的外形,他的睿智、学识,他的吻,甚至他的狡猾,都像划过夜空的闪电,击中她,点燃她的情欲。犹如点燃了深埋地下几百万年的沼气,烧得不可收拾。
那段时间,他们像在度长长的蜜月。他带她开车去珠海、深圳、丛化、清远,去泡温泉,去大小梅沙游泳,去闸坡看海。
在珠海美丽的情侣中路,他们打开所有的车窗,任凭海风吹着头发,一路高歌。
“情侣中路,”杜蔻念着路牌,“你开快点,看前面有没有‘情侣后路’啊?”
“情侣都是没有后路的。”陈优说。
她突然一把抓住放在操作挡上的陈优的右手,“我们结婚吧!你不知道我多爱你!”
“可是……”陈优一个急刹车,他还没想好该说什么,杜蔻一看他惊愕的眼神,眼眶就红了。
“对不起。”他说。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真的吐出一口鲜血来。
她曾以为,她有多爱,他就有多爱;她有多想,他就有多想。至于他的妻子——谁在三人关系中没有被爱,谁才是第三者。她以为在所有剧情里,她的爱都是主题。
结果,这却只是又一个成功男人的艳遇故事。细节千差万别,结果千篇一律。
活着的重要乐趣是让人羡慕,男人的乐趣还要另加一条,那就是女人的顶礼膜拜。女人只是他们的消耗品之一。他有他的家庭,有他的生活,有他不想打破的一切。他对你是有兴趣,甚至能费思量耗钱财,为你圈出一个花园。但你只是花园里他放养的宠物,你可以夜深人静自怜自爱地舔着自己,向往着花园远处那所避风雨的房子,他的生活在那里灯火辉煌,但你绝不可以走进去。他心情好会来逗逗你扔块骨头,可你永远不可能上得他的厅堂。
上班的时候给他发短消息。“我好想你。你想我吗?”
“我太多事情了。”
他甚至不会为你撒一句好听的谎。从某方面来说,他竟还是个诚实的男人。
“晚上一块吃饭好吗?”
“今天不行。你找你的朋友玩去吧,过两天我有空来找你。”
可是等了他工作的五天,又等了他休息的两天,他好像总是没空。
“你到我办公室看看贴在电脑台上的便条,上面记着多少条急办的事呀……你只能排到最后了……”他干脆讲了句实话,反正恋爱中的女人,难听的话也能听成好听的。
“那你能不能把你的便条倒过来贴呀?我就在第一了。”
“哦,因为前面排的事太多,你还没上榜……倒过来也没用啊……”
让杜蔻痛恨自己的是:即使知道了自己的位置,她还是无法摆脱对陈优的痴迷。这已经不是感情了,是劫数。
她跟李遇柳提出了分手。无论陈优能不能给她什么,她却已无法接受另一个男人的身体了,李遇柳的一个手指头碰到她,都让她浑身起鸡皮疙瘩。例假、肚子不舒服、胃疼……找遍了理由拒绝他的要求。最后,她只得提出分手,说爱上了一个见过一次面的网友。她知道陈优很在乎她是自己下属的女友,一度还天真地以为这是陈优不肯公开她的唯一理由。李遇柳的确跟她预想中一样的痛苦,可她顾不上了,因为这个时候她又发现自己怀孕了。
从医院里拿到检测报告那一刻,她又惊又喜,不知道陈优会怎样对待这个孩子。她甚至想过带着这合并着两人基因的孩子悄悄离开,等到十年、二十年后,她就彻彻底底拥有另一个陈优。她忐忑不安地给他打电话,他在北京开会。
他未置一句评语:“你来北京玩吧。”他说,“好几天的会呢,开得很无聊。”
她说要出差,让李遇柳照顾她的鱼,抓一把衣服就跑了。在北京的日子是她生命中最闪亮的记忆——如果只算前半段的话。他陪她游故宫,游香山,吃遍了北京小吃。那时的北京快进入秋天了,树叶上挂着微微的霜,铺在路面上,脚踩上去,沙沙作响。整个京城都是糖炒板栗的甜香。可是他对她的宠幸有加,对她的优待,只是为了劝说她做掉那个孩子。他在北京给她安排了医院,安排了住处,甚至帮她找了一份合适的工作。
没有他的北京空无一物,他回来的第二天,她也买了北京到广州的机票。
她那份在学校当助教的工作,早因为常常的旷工和长长的不辞而别没有了。她不敢回原来的住处拿衣服,在他的办公楼附近租了房子,悄悄养起了跟从前一模一样的鱼。她彻彻底底成了他的狗,挨了几脚,呜呜咽咽地却只想蹭回他脚边。
爱情真是一种宗教,信则有,不信则无。而且越信越灵。
她像附着他的幽灵,在深夜里回想着他每一个眼神,对每一个表情都眷恋不已。其实她没费多大劲就知道了让她伤心不已的事实,知道他游离于多少女人之间。可是又能怎么办呢?声嘶力竭的哭,不能带来任何同情,只能让他对你避而远之。她安慰自己说,陈优不只是她的,她能得到自己的那一份就够了。可是,痛苦和失望都能克服,哪个女人能克服自己的嫉妒呢。
她的生日,她看到他的车远远从花店那边开出去,忙急急地撵上去。“给我的?”她兴奋地指着副座上大把的玫瑰。
他没有回答。她同时也看到了花里的卡片“姿姿,天天开心”。这是给另一个女人的,他早忘了她的生日。
她在冷眼里观看着跟他往来的那些女人,包括原先的室友唐沁甜。他还是那种不主动不负责不拒绝的态度,而唐沁甜却像当初的自己一样,义无反顾,意乱情迷。那天在米粉店里,她忍不住说,“如果你愿意,我一句话就能让你对那个男人死了心。”她想告诉她,他有多少为他神魂颠倒的女人,她唐沁甜也只是一个数字而已!可是那个高烧不轻的唐沁甜回敬了一句“你那句话那么管用,干吗不用来对付你自己”。恶人自有恶人磨,这个蠢女人也活该遇到陈优。
她也怀疑是不是自己应该有事情转移注意力。于是她找了一份工作,在一个小公司里做空气检测,很乏味但也很轻松。她又重新像有着正常生活的人一样,行尸走肉在公司和宿舍之间。突然有一天,下班的途中,她看到了一个遇到车祸的女人。那个女人横穿马路,被一辆抢黄灯的面包车撞倒,血流一地。有人报了警,有人打了120,一堆人围上来,她就站在最前面。那是一个年轻的女人,皮肤很白,从车轮底下伸出的一只脚踝没有穿袜子,踢出去的木屐掉在旁边,脚指甲上画着精致美丽的彩绘,还可以保持很多天,还可以展示给很多人看……她不应该死!那一刻,杜蔻突然觉得,躺在车轮底下一秒一秒死去的女人应该是她。那个女人还有人爱,还描画着自己的美丽有着观众。而自己什么都没有。如果可以,她愿意代替那个拥有爱的女人死去。
那是她第一次想到死。
她想静静地死。死了以后就不用拼命打耳洞来弄疼自己,不用躲在黑夜里整晚整晚地叹气。她从同学那里弄来氰化纳,溶到水杯里,然后注射进ve胶囊,只想陈优有那么一点点内疚就够了。让陈优知道,她是为他而死。可是——她死了,谁知道他不会告诉别人,他跟这个女人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呢?他甚至都不会来看一眼她的尸体。对于一个不爱你的人,你生你死,他或许都只当看了一场电影。而她是多么爱他呀!她又有多恨他呀!
她是个从来没输过的女人,付出了生命,都不能跟最爱的人共舞一场,她不甘心。那么,死在一起吧!让我们两个肮脏的灵魂一起进十八层地狱吧,无法互相感觉,毕竟是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