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出水面的老树干-绝不堕胎

在错错出院之前,我先办了出院手续。

手机因为没有电而关机,医院的两天,没有鲜花,没有水果,甚至没有电话的慰问。

又一次尝到从医院出来与世隔绝的感觉,但是,不但没有上次那样温暖开心,而且倍感孤独。

不知不觉中,通讯工具成了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矛盾如我,常常因为感觉外界事情太多,关掉手机拔掉电话线数天,可是还没有来得及玩味大隐于市的快乐,马上就惶然起来,害怕误了工作,担心错过了有意思的活动……像初次约会的男生,坐在公车上不停地看表,担心会因为塞车误点,留给对方恶劣的第一印象。

出租车驶过五一大道,五一广场的大屏幕正无声的演绎着热闹的剧目。它娱乐着自己,不管别人的漠视。

红绿灯,司机掏出烟来慢慢地吸,并不向大屏幕看一眼。

我好奇:“这一分多钟的等待,为什么不看看电视?”

他好像听到一个极可笑的问题,看我的表情仿佛我是刚刚进城,对都市的一切都好奇的乡下女孩。他说:“有什么好看的,要么痛快地看完,要么不看。就像喝酒一样,要么喝好,要么一口都不喝,省得像被吊胃口一样难受。”

司机随口的话,倒是有几分道理,我回味着。爱情是不是也是如此--要么不爱,要么就爱到形毁骨销?如果爱情是,那么仇恨呢?像现在,与卢小雅感情已经分裂,这个时候收手也无法让两个人恢复到原来的友好,那么,不如进行到底吧,至少能够让我出掉心里那口恶气,至少可以替她所伤害的人们讨回一个公道。

看见红杉咖啡的广告牌,脑中飞快地掠过方哲的脸,有几天没有与我联系了,他出事了么?

到家后,刚将手机插上电源线,刚刚开机,它便像从笼中放出的鸟儿般快活的歌唱起来。

方哲!看见他的名字,我踏实许多。

“你在哪儿?”他急急地问。

“你在哪儿?”我与他的发问几乎是同时。

两个人都笑了起来,他与我原来是相似的两个人,只要知道关心的人平安,便足够,不会多事到让对方详细汇报每一小时的行踪。

“我刚刚下了火车。在郑州找不到你。”

“你去过我家?”我倒吸一口冷气。

“没有,只是给你家打了一个电话,说如果你回去,便让你打我的手机。”他漫不经心地补充:“你妈妈是个很友好很优雅的女人,声音比你好听。”

我释然,但是心里多多少少有些不快,虽然知道他是因为关心我而想到郑州给我一个惊喜,但是他的行为伤害了我的隐私,打破了我的私人空间。

“你为什么不问我这几天在做什么?”

“等你告诉我。”

“我的契女住院了,你见过她,卢错错。我也住院了,刚刚回到家。”一句话带过,忽略掉那些他不必要知道的情节。

“怎么回事?”他的焦急像一滴红墨水掉进了我苍凉如白水的心中,慢慢地溢开,成为温暖的颜色。

“贫血,晕倒。”

“我马上到你家去,你到床上躺着。”

有个男人为自己鞍前马后的忙碌,实在是件很惬意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当与方哲在一起时,我就会满足而且迟钝,像现在,居然能心平气和地回忆自己有过的男人们,感觉自己还算幸运,至少每个人都有过仔细照看我,不会将我一个人孤单地丢在外界的病困痛苦之中。

半个小时后,方哲带着一袋乱七八糟的食品来到我家。他脱掉黑呢大衣,里面是一件深棕色羊仔毛的高领套衫,我看着他笑,说他像我卧室里的泰迪熊。

他将手伸向我:“过来,抱抱!”我顺从地投进他的怀抱里,他不喜欢用香水,却常常不顾衣服的质地,挂在太阳下猛晒,说是吸收太阳的味道。在他的怀里,我闻到了淡金色暖暖的味道。是的,味道也可以有颜色,它吸收了太阳的万丈光芒,将那千丝万缕的金线镶进衣服里。我亦紧紧回抱他,心里完全没有那种会衍生为性冲动的兴奋,惟有宁静的安全感漂荡在四周。

“对不起,让你白跑了郑州。”

“开始电话里不是说已经在火车上了吗?”

“我不想你来送,所以骗你,谁叫你这样笨,不知道想想如果在火车上,怎么会没有铁轨声呢。”我恶人先告状。告诉他在火车站接错错的电话,便放弃了到点的火车,去找她。我不忘记将卢小雅再次指责一顿,说她因和情人约会,将女儿一个人在家里关了一天一夜。有过婚姻经历,有着儿子的方哲听得眉头紧锁,同情地说:“那女孩真可怜,这样的妈妈。”

“是哦。你为什么要去郑州?”

“怕你家里有事,你一个小女孩,应付不来。”

他那句小女孩叫得我半天出不得声,二十四岁了,早就过了可以撒娇装痴的年龄,身边人都当乔米已是刀枪不入,独立行走于江湖,不担心惊涛骇浪的人。被叫做小女孩,那是多久以前的事情。少年的时候天天苦恼成长的缓慢,甚至怀疑自己活不到被人称为女人的那一天。可是现在,小女孩仿佛早已与我告别,永不再见。

可是,他叫我小女孩,我是他的littlegirl。也就是说,我可以像所有小女孩那样淘气,恃宠而骄;也可以像所有小女孩一样胆怯,弱小,随时寻找一个坚实的怀抱。这一切,仅仅缘于他爱我。

Heloveme!

他是个会享受生活的男人,看着他从袋里摸出一瓶上好的红酒时,我忍不住吻他的脸颊。很少这样主动对他亲热,他有些吃惊,但是却欢喜地看着我,像极易满足的孩子,老师仅仅拍了拍他的头,他便视为恩典,恨不得掏出自己所有的气力来回报。他不知道,我这样做,只是因为我不爱他。

不爱他,用一个吻回报他对我付出的这样许多。这个吻,不是爱情,而是歉疚。

“没有红酒杯!”我有些懊恼地说。因为自己虽然追求极致的享受,又没有足够的金钱让我能天天啜着价值不菲的上好酒水,过上完全小资的生活,所以没有想过在家里添一套酒具。

他胸有成竹,像魔术师一样,优美从容地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两只包着白色玻璃纸的酒杯,将它们放在桌上。

“Baccarat!”我打开玻璃纸,看着漂亮的玻璃杯,念出杯底的刻字,不可思议地看着他。Baccarat是法国有名的玻璃工艺品的牌子,中国只有香港有卖,我只在丁俏君家里看过这个牌子的制品,也是玻璃杯,被她视如宝贝,却远没有这两只漂亮。

“这是原来我买来送自己的,但是两只Equinox,只用一只,便是亵渎。”

“Equinox!”Equinox是春分与秋分时的那一天,那一天,白天与黑夜同样的长。用这样的名字来命名玻璃杯足可见法国人的浪漫,在爱面前人人平等的价值观。

“你是白天,我是黑夜,我们永远不会分开,而且会活得一样的长。”方哲将酒注入杯中,因为美好的憧憬,笑得温柔。

他带来了比萨,熏鱼,甚至到厨房做了一盘水果沙拉。两个人坐在客厅里喝酒,斯文地吃饭,都不多说话。热闹是中餐的特点,眼神的交流才配得上这脉脉的红酒。

“以后我给你拿些红酒来,女人喝红酒有助于活血养颜。”

他所做的一切,我只需点头接受,甚至不需要感谢。

饭后,我坐到床上翻看成人童话《小王子》,这是我喜欢的书,图画可爱,文字耐人寻味。方哲坐在客厅看电视。听到外面细细的声音,感觉踏实,却仿佛缺少点什么。

门开了,他走进来,将一杯橙汁放在我旁边的床头柜上,说:“累了就睡,你多喝些糖分高的东西。”

看他向门外走,我愕然:“你进来就是为了给我送橙汁?”

他站在门口,看看我,复又走了回来,在我唇上轻轻一吻:“想进来看看你,拿橙汁作借口。”

我被他逗笑。感觉他是上天送我的礼物,世上怎么会有如此爱我又如此优秀的男人让我碰上。

“如果婚姻也是这样,是不是很美好?”他问。

“呃?”

“两个人相互挂念,却保留互相尊重各自的空间。像我们现在。”

“这还叫什么婚姻?”我奇怪。

“你心中的美好婚姻是什么样子?”

“两个人腻在一起看电视,一起热闹地交流关于某个问题的看法,俗气而热闹的生活。”

他失望地看着我:“那是少年人的恋爱,不是成年人的婚姻。”

是的,对于婚姻,他比我更有发言权。我的朋友几乎都是单身,惟有过与已婚男人的交道,还是做了别人婚姻的入侵者。而他,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失败之后,他更清醒什么样的婚姻关系是长久的、牢不可破的,更明白什么样的方式是适合他的。我认同他的说法,但是,我没有办法苟同。他的经验是他的,不是我的,他能把握他的情绪,却无法控制我的,我与他,就像他刚刚在吃饭时说的那样,是黑夜与白天。虽然他说黑夜与白天可以永远相随而且生活得等长,但是在我看来,只能像一首歌里的吟唱:你永远不懂我伤悲,像白天不懂夜的黑,不懂那星星,为何会坠灭。

他看我出神,以为他的话影响了我的心情,叹了口气,拉住我的手:“当我没有说过,别想那么多,睡觉吧。乔米,你会长大的,你会明白的。”

我几乎要出言反驳--长大?我已经二十四岁,早已是成熟女人了。

看着他疲惫的神色,硬生生将话吞了回去,转开话题:“你刚下火车便来我这儿,一直也没有休息好,你也休息吧。”

他看看我,苦笑了一下,吻我额头,起身要向外走。

一种不知如何是好的情绪迅速蔓延过来,让我同情他,并且想要为他做些什么。

我说:“今天晚上就不要回家了。睡在这儿吧。”

他眼里有亮光闪过,终于还是摇头:“傻丫头,你身体虚弱得很。”

听他这样说,我马上红了脸:“你说什么呀,又不是让你做什么,只是怕你太辛苦,这样来回赶。”

“你没要求我做什么,但是睡在这样的美女身边,我可不能保证我不会做什么。为了有个好的睡眠,还是回去睡比较妥当。”

几句玩笑下来,他与我仿佛都忘记了刚刚那一丝不快,总算没有让一个不错的夜晚败兴。

他又一次亲吻我的面颊,然后温情地帮我拉拉被子,关门出去。

房间陷入无边的安静中,与外面他穿大衣换鞋弄出的细微响声相比,安静得让我想逃离。枕边三个泰迪熊,穿毛衣的那只被挤到了地上,只留下粉红色的泰迪与魔法师泰迪偎在我枕边。这两只,都过于昂贵,颜色过浅,不合适抱在怀里。我光着脚跳下床,去拾起那只被我撕破了毛衣的泰迪,看着那被撕破的毛衣,又想到与和其的第一次相见。那个时候,它已经破损,被卢小雅修补好,然而败也萧何,因为卢小雅,我将毛衣撕得更破,估计再好的手工也回天无力。正怔怔地想着,身后一声轻响,伴着冷冷的风飞快地窜到睡衣里,我哆嗦着,像从高空坠下般浑身发软,不敢向后看去,只是低低地说:“谁?”

“你是不是在找这个?”方哲的声音。

我的心复又落回胸膛,扭着嗔怪他:“你吓着我了,我以为你走了。”

“穿大衣的时候,钱包掉到地上,拾钱包的时候,我在沙发下看到这封信。”

“信?”我看了他一眼,将信接了过来,坐进被子里,打开来看。

字体略斜,瘦削有力,每个字都像骨头一般从极瘦的纸上扎出来。这是卫真的字体,这字,我在黑板上看了四年。他给我写信?为什么会在沙发下面?那天早上留下的?为什么我会没有看到?

来不及看方哲的表情,甚至来不及思考,我急急地开始看信--

乔米:

昨天的倾诉,仿佛闯进教堂,向神父忏悔的人,讲述自己的罪孽,不是为了完成心灵的救赎,而是需要找一个安全的地方放置压抑心里多年的秘密。

可是我不知道老树干也会哭泣。

--记得吗?有一天,你忽然说:“卫真,我做你的老树干好不好?”你告诉我,有一个国王长了驴耳朵,他不希望子民们知道,但是却瞒不过为他剪头发的理发师,于是,他便命令理发师不可以将驴耳朵一事外传。理发师苦苦地守着秘密,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秘密在他心里成了负担,成了一块堵得他不能畅快与人交流的巨石。后来,理发师在河边发现了一棵枯掉的老树干,他便坐在河边,在滔滔的流水声中低声向老树干讲述这个压抑着他的秘密。终于轻松,如释重负。

你说,卫真你不要害怕说出心里的事情如果你感觉与亲近的人交心有负担就将我当作老树干。可是我终于没有说。你没有做成老树干失望地从我身边走远。

发现你是小丫写的书的美编并与小丫是朋友时我几夜难眠。是这个世界太小还是因果总有着循环绕来绕去总绕不出上帝随手画下的圈?然后,你在我与小丫争执的时候出现在门口,看着你我愕然却又释然--当我见到错错的时候,我已经不能再压抑自己的秘密,我需要一棵老树干肯听我说又不会因为是局外人而心存厌倦。

你,一直穿梭在我的故事里,所以我以为只有你才能做我的老树干。

所以我开始讲话。我们在一起那么多年你从来没有听我一口气讲过那么多话的。请原谅我这些事情像埋在地下的土豆。时间过久又发新芽多出了更多的牵扯。

你打断了我的讲述,我听到你在卧室里哭泣--我几次走到你门前想敲开你的房门可是我不知道敲开了之后又能做什么。

道歉在我们之间已毫无意义不是吗?

听着你细微的抽泣声,我憎恨起自己。多年前你是一个敏感容易受伤且视爱情为生命全部意义的女孩,我不可能将自己为另一个女人留下的伤口交给你清理,那样太过于自私;现在你是一个独立坚强的女人也许不再视爱情为生命的全部意义,但是我这样掀开衣襟让你看我无法愈合的伤口,让你知道它像风湿痛一样无法驱逐,一直左右着我所有的情绪,无疑伤害了你作为女人的骄傲,无疑否定了你与我那几年的所有感情……

在你面前,我怎么做都是错误。

天快亮了,我不知道如何面对红肿着双眼的老树干--我曾喜欢过,打算与之共度一生的你。

给你留下这封信,向你说声对不起。虽然,你会感觉这三个字毫无意义。

小米,我终究还是对你不住。六年前你离开我时我只能说对不起;现在我离开你又只能是一句对不起。

PS:爱与喜欢是两个定义。爱是疯狂的不顾一切的超越生死的盲目的自私且不自知的。喜欢是温暖的宁静的清醒的想起来时会在唇边露出单纯的微笑的。

这一生,我只爱那一个女人,包括她给我留下的伤口。这一生,我却也无法忘记你,就像我前面所说过的如果选择一个一生相伴的女人你是惟一。如果你现在够成熟你会知我这样说并不矛盾。

小米,爱情让我昏盲,但是还不至于不清醒。

最爱的那个人也许不是与你相伴一生的那个人。如果你还在我身边时我能明白这一点我就会对你更好一些不会让你离开我。

现在说这些不是想请你回到我身边。而是当你毅然从我身边走掉一别便是三年时,我才真正了解你也了解了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你--你和我其实非常相像都太在乎自己的感觉,爱自己多过任何人。

爱上小丫那般的女子,我不后悔;有你这样的女子,曾那样地爱过我,亦是我的幸事。

因没有处理好爱与喜欢,错过爱的女子,也错过了喜欢的女子。从此可能便与幸福失之交臂。

小米,希望我的信能让你清楚喜欢与爱,也许会让你的生活开朗明快很多。

希望你幸福。

(不想让你一醒来便看到这封信,你容易激动本就心神不宁的时候看到这封写得乱七八糟的信可能会让你更加不知所以然更加混乱。我将信放在沙发下总有一天你会看见希望。那个时候你已经是能清楚把握自己幸福的女人。)

卫真

**年**月**日晨

“你看吗?”看完,我将信纸拿在半空中递给方哲。

方哲定定地看着我不肯接:“你没有什么要对我说的吗?”

“他还是像过去一样,永远忘记在需要停顿的地方加上标点。”

“因为在沙发下面,我开始以为是废纸,便打开来看了,看了开头,发现是给你的信,然后看了信尾的日期。我不想看它的内容,但是想你亲口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

“方哲,我问过你与你前妻的事情吗?”

“如果你想知道,我会告诉你。”

“你想知道我的什么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去,虽然我们现在在一起,但是我感觉没有必要让过去存在现在的生活之中,所以,很多事情不愿意提,提就是在回忆,你愿意我去回忆另一个男人另一桩爱情?”

“那欺骗呢?你怎么解释欺骗?”他第一次在我面前如此暴躁,像醒来的狮子,只是眨了眨眼睛,便将整个气氛弄得紧张陌生起来。

我有些心虚,但仍嘴硬:“没有欺骗!”

“你说你这几天在医院!”

“我的确是在医院!”

就在话音未落的那一瞬间,我感到自己的脸颊被重重地撞击了一下,速度之快,让我抚着发烫的脸半天没有反应过来这是怎么回事。

我困惑地看向方哲,他的脸上同样露出充满疑惑的神情,惊愕得像是对自己刚刚的行为难以置信。

“我的确是在医院!”我重复,将下巴倔强地扬起。

他看着我,我没有被他的巴掌吓倒,却害怕起他的眼睛--充满痛苦憎恨厌恶思虑的,濡湿的眼睛。

他说:“我讨厌这样的你,也讨厌这样的我自己。”

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出去。听到门关上的声音,我忽然惶恐起来,想叫他回来与他好好谈。光着脚跳下地,打开门已看不到他的身影,听到楼下有车发动,我想都不想地冲下楼,可是只看见了他车子的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