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着奶茶想咖啡-绝不堕胎

来到一家年轻的店子。有着很好听的名字:可爱洋服。

店里面清一色的年轻人,男男女女都打扮成日韩风格,清一色的卡哇伊。

一个像新出炉的蛋塔般鲜明略带颤音的男声响起:“今天大家开心不开心?”

所有的店员停下手里的工作,齐声微笑回答:“开心!”

“大家都要努力呃!”

“会的!”

看着这些冲劲十足的年轻人,我忍不住微笑,被他们感染,感觉不买些什么,就对不住朝气蓬勃的青春。

被年轻打动,是不是代表我正在老去,所以对将失去的物什开始珍惜。

看中了一件男式毛衣,松松长长,随意却不失匠心。肩头有两片牛仔布,与毛衣的柔软正好相反,硬朗朗地点睛出一些刚劲。

和其应该适合。我想。

当我想到他穿这件毛衣的样子时,心里犹自一暖。

拨他电话,想问他穿多少尺码。

手机里却传出:“您所拨叫的用户已关机。”

正是下午,又是周末,他会去哪儿?他的职业使得他手机二十四小时候命,有什么样的大事,使得他将手机关掉?

我尽量使自己不去想到卢小雅,但是手里的泰迪熊,分明在提醒我应该给她打个电话。

卢小雅的电话一直在振铃,却没有人接听。

我沮丧地坐在店里的皮椅上,年轻的女生关心地问我:“你是不是不舒服?”

“没有,站得久了,有些累。”我强笑。

“衣服选好了吗?”她指着我手里一直揪着的毛衣。

我点头,心正一点点地被抽空。

回到家,父母都不在家,我将泰迪扔在床上,拿着毛衣发呆,一遍遍拨和其与卢小雅的电话,一遍遍心凉。

终于将话筒放下,电话忽然尖叫起来。我惊喜地抓起来,小心地喂了一声,却是卫真的声音。

他说:“还好,你家的电话还没有变。”

我沉默起来。静坐一会儿,偶在镜中见自己略见狰狞的表情---几年前,是他不要我,现在,我等待的人并非他,而他却来了。

“一直打你家电话,一直不通。”他在说,“如果你有时间,我们见面好吗?”

他的语气让我陌生,几年前,都是我在电话里死缠烂打,而他总是权威如君主,不过几年,怎么就忽地时过境迁。

我冷笑着点头不语,想起这是电话,忙说:“好的。”

换衣服时,我将刚刚买下的毛衣套在身上,松松大大,不是我的尺码,但是毛衣本就是随意的东西,空空旷旷中反而将女人的妩媚不露痕迹地抛给人看。

有些赌气地将香水洒在毛衣上,仿佛香气能掩饰掉几个小时前,我在可爱洋服店里为和其选毛衣时复杂的心情;仿佛香气便可以模糊真相,让我连带着自欺欺人地忘记始前无用的多情,让人相信买这件毛衣的初衷本就为自己而不是和其。

卫真与我约好在金水桥附近见。

城市像个沧桑的妇人,睡眠不足,便匆匆用昏黄的路灯做脂粉搽出来见人,无奈年老皮硬,脂粉久挂不住,一个不留神,便泄露了斑驳的岁月残痕。

他赞美我的大衣,自来旧的绿色,像墙角一抹无人料理的苔青,裁剪合适,系出名门。

“设计师倒是真是全国数一数二的女人,但是牌子在全国尚没叫响。”我微笑。

想起这件衣服的由头,有些黯然。

这是和其为我买的大衣,那个时候,我刚做完手术,他被医生一席“不好好调养会有如下可怕后果……”吓得将我关在家里,除了睡觉和喝汤,什么都不许做。

那天忽然凉得厉害,他抱着一件大衣回来,喜滋滋地让我试穿。

大衣的颜色便是这种自来旧的苔绿,但是样式过于繁杂,那种小家碧玉的感觉,在我身上穿不出味道。趁他上班,我偷跑到服装店里换大衣,设计师丁俏君本是我相熟的朋友,一见大衣,便暧昧地笑:“什么时候的事情,我怎么不知道?”

她以为和其是我男朋友。我一时解释不清,便一笑了之。

换了件同色不同款的大衣,俏君在一边儿看我试衣,长吁短叹:“如果爱人就像衣服可以试穿可以换,你说多好。”

“我这样的平凡女人不能,但是你岂能做不到?”我打趣她。

她吸烟,看着我的背影,感叹:“年轻真好。”

丁俏君已三十出头,事业大成,名声大振,却高处不胜寒,老姑独处,找不到合意人嫁掉。她常在我耳边诉苦:这年头,好男人和皱纹是反比的,前者日少,后者渐增。

我正在想宽慰她几句什么,她居然说:“那个年轻男人对你倒是真的用心,在我店里挑了半天,才选定了那件。”

我顺着她的手看那件被我换掉的大衣,寂寞地放在柜台边,有些失落的凄然。

“如果他早说是给你选衣服,我就会介绍他你身上这件。”她将烟盒给我,“他长得也确实好看,但是,他和你之间,还没有那种默契感,他不知道什么适合你。”

和其后来仿佛并没有看出衣服有什么不同,我也没有说破,只是一五一十地将衣服钱给他放进钱包,迫他收下。

卫真轻抚我的头,想努力将卷发捋顺,他温柔地低语:“你还是这样时不时地出神,什么时候你才能真正长大?”

我头微微一偏:“什么才算长大?”

他被我问得愕然,笑了起来,摸出烟盒,拿出两支,一并放在唇上点燃,分一支给我。

我吸着有他唇上温度的烟,在没有温度的大衣上努力寻找属于和其的温暖。

“你家在哪儿?”

“……沈阳。”他迟疑。

“在到我们学校做老师之前,你在哪儿?”

“你想知道什么?”他好笑。

“我想对你多了解一些,不想让自己回想你时,除了知道你叫卫真,你喜欢泰迪熊之外,一无所知。”

“你还知道一件事!”他捉弄。

“什么?”

“我是男人。”

我在他的目光中红了脸。真是斗转星移,卫真居然比以前开朗风趣了许多,但是这样的卫真,更让我感觉遥远。

以前,他是那么沉静,那么忧郁的男人啊。

“你爱过我吗?”我盯着他的眼睛,不容他有一丝迟疑。

他的眼睛依然像沼泽,温湿黑深,随时有吞噬人的危险。

“问出这句话的女人,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便是已经从爱情中走开,要么便是还在爱情中挣扎。你属于哪一种?”

我愣了一下,仰头哈哈大笑起来,头顶上的星空深不可测,但是对我却没有危险,因为我站在离它遥远的光亮中,就像卫真于我。

“卫真,我已不是少年了。”我看着他,手指上的烟寂寞地独自落下一段烟灰,独自明灭。

两人无趣地并肩走,空气湿凉得像狗的鼻尖,我将毛衣的长袖子扯出,宁可将手独自团在里面,也不愿去握住他的手,用两个人的微温抵挡寒冷。并不是我思想陈旧放不开手脚,只是感觉喝着奶茶想咖啡,虽然可以果腹,但是毕竟不是自己所需,硬生地咽下去,委屈了胃。

“你认识卢小雅么?”从他的嘴里听到卢小雅这个名字,将我着着实实地吓了一跳。

他从不看小说杂志,惟一的乐趣便是美术音乐,偶尔吸根烟,看看报纸上的时事新闻,他,怎么会知道卢小雅?

“我看过一本她的书,好像是你设计的封面。”他补充。

有些事情越描越黑,有些话越解释越是漏洞百现,我狐疑地看着他:“你问她做什么?”

“只是好奇,听说她极具个性。”

“她的确个性张扬。”

“你知道她有一个女儿吗?”

啊!我低低惊呼。

“你是说错错?”

“她叫错错?”他步子慢了下来,表情严肃。

“你认识她们母女?”我问。

“没有,在报上见过,随口问问。”

我的脑子乱极,莫名其妙地有种感觉,我正触摸到某件事情的本质,但是这件事情是什么,它的本质是什么,这时,我并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