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无限怀念有限悲伤

小西让我给温秀玉打一个电话,说说他们要去加拿大的事。他们想在当地找一个翻译,再找一个跑腿的,对路况什么都比较熟的,问问温秀玉有没有物美价廉的劳动力可以推荐。我现在还不想把温秀玉的事儿,闹得尽人皆知,那对我没什么好处。不过,我是真不想跟她有什么来往,温秀玉那种女人,你给她一个梯子,她立马往上爬,属猴的。

原来,我想就把温秀玉当一“台湾问题”,先搁着,将来时机成熟了再说。这种处理问题的方法,比“苏联解体”要强多了。像我和朱芳华就属于“苏联解体”,有什么矛盾不能说呢?暂时解决不了,先放一放。想起朱芳华,我就又气又恨——就算我一时冲动和其他的女子做了苟且之事,但难道你朱芳华就一点责任也没有吗?如果你不是动不动就和我吵架,一天到晚说要离婚,我会吗?如果在发生事情之后,你肯听我解释,肯给我个台阶,而不是在暴雨之中光着脚披头散发边哭边跑,咱们何至于在24小时之内就办了离婚?现在,后悔了吧?你又想吃回头草?天下哪有那么容易的事情!我恨恨地想。我想起自己在风雨中笨拙地追赶朱芳华,我想起朱芳华哇哇的哭声和锐利的尖叫——一只母狼坠下悬崖也就不过发出那样的叫声吧——

“你毁了我!你毁了我!!”母狼似的嚎叫再一次潮水般袭来。

我一跃而起,抓住桌上的电话就打了过去。我不能想起那一段,过去几年,我用来对付“朱芳华”的最有效办法,就是不理会“她”,一旦“她”从记忆深处冒出来,我就立刻用现实生活将她打压下去。

一个极温柔的女声,我很少听温秀玉用这样的音调说话。我们双双都迟疑了几秒,很快她恢复了,我也恢复了。

“怎么想起打电话了,有空?”温秀玉换了寻常的语调,显然那个极温柔的女声不是给我准备的。现在她的声音是我熟悉的“老婆腔”,与方才比,少了许多妩媚,就像一道汤,忘了搁味精。其实,不搁味精也没什么,只是如果一旦知道她给别人的汤是有味精的,心里就不舒服了。

“小西找你了吗?”我公事公办,不但没有味精,连盐都省了。

“找了,说了一个大概其。他原来的意思是找我帮忙,我没答应。”

不用问为什么没答应,到那个时候,她应该快要临盆了吧?

“哦,你给他找找人,小西是第一次去加拿大。”我轻描淡写,故意不点破。

“这没问题。”她将计就计,也不多说。

“还有事吗?”我问她,我希望她先说。

“你呢?”她不接招。好,到时候可别怪我没给过你机会。我咬牙切齿地想,但说出来的却是:“那先这么着,有空多打打电话,别老发邮件,有辐射。”

“知道了。”

“挂了?”

“挂了。”

我相信温秀玉一定已经知道我知道了,但是她就是不肯说。这样也好,都是成年人了,都理智了,要过就好好过,过不下去也不必闹得跟庸俗电视剧似的,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没有必要,该离就离。我拿起桌上一份财经报纸翻了翻,随即笑了——这家报纸的口号是——理性建设性。

我建议以后民政局办离婚手续的地方,也挂这么一条幅——理性建设性。

丁蔓有事没事儿会给我打个电话,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我知道她是用这种方式摆脱掉自己想给胡高打电话的念头。她故意不给胡高打电话,故意很坚强,一来是维持自己的自尊心,二来也是为着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她要做到这点不是那么容易,毕竟年轻,毕竟不甘心。我能体谅她,不过,我觉得她这么着不是个事儿。

我又想起朱芳华,好像就是昨天的事儿。现在我也能体谅到她了,我们每次为一点鸡毛

蒜皮的小破烂事儿拌嘴,每次她都要生气,有几次,她生气我甚至没有察觉到,当然这铸成了更大的错误。那个时候,还没有手机,连呼机也是刚刚流行。我们单位给我发了一个,我别在腰上可神气了,芳华还差一年毕业,她是一穷学生,什么都没有。她住在宿舍,整个女生宿舍楼只有一部电话,那部电话估计是全北京市最热的热线。她呼我,呼我之后就要等,至少要等半个小时,这还是运气好的。因为我接到传呼以后,首先要找一部公共电话——那段时间我的工作经常要出外勤;等我找到公共电话,她那边又疯狂占线,惟一的侥幸,是前一个刚挂断电话,后一个还没有及时拿起。这种间隔稍纵即逝,可遇不可求,我猜测我后来一直没有中彩票的运气,和那几年我浪费了太多的侥幸有关——那时候,我总是盼望着打通一个这样的电话,我愿意付出我的所有!

有一次,为了给朱芳华回一个电话,我一路找电话,每见一个公共电话亭,我就排队打一个,没有一个是通的。一直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最后我发现已经到了校门口,这个时候她又呼我——我的呼机是数字的,我飞奔进校园,在她们女生楼门口,我眼见芳华上了一辆桑塔纳。我想喊她,可是我的喉咙是干的。那辆桑塔纳徐徐开动,等我缓过神儿来,我像做了一场噩梦。

“天还是天,哦,云还是云,只是我的眼中不再有你……”

正好是校园广播时间,正好是孟庭玮的《冬季到台北来看雨》,正好飘过来一朵云,正好下了一场雨,我没处躲没处藏,像一条可怜的丧家狗。后来我就想起了王小西,他当时不服从分配,死活要留在学校,借住在电子系单身教师的宿舍里。我跟一个游魂似的找到王小西,身上全被雨淋湿了。他们宿舍乌烟瘴气,一堆人坐那儿撮麻,我刚一进去差点被熏一个跟头,眼泪马上就冒出来了。小西光着个膀子,歪着嘴叼着烟,他已经练就了“盲打”的硬工夫,挨在他身边的一个姑娘,大热天的在屋里还戴一帽子,那姑娘就是钱美丽。他们据说是在托福班认识的,认识以后,男的废了耕,女的废了织,俩人外语没什么长进,一天到晚腻鼓在一起——这俩都特别善于异想天开——一会儿说要组建一个乐队,忙一阵,没影儿了;一会儿又说要写歌出唱片,忙一阵,又没影儿了;他们干过的事儿可多了——编书、写剧本、搞创作、开酒吧、卖书,几乎是每样事都轰轰烈烈开始,虎头蛇尾告终。就跟夏天的雷阵雨似的,“哗”的一阵子,来得快,“刷”的一阵子,又停了。有的时候,他们也会找我帮个忙,让我给找找人什么的,我这儿还没启动,他们已经又干别的了。

芳华跟他们不是一路人,当然,芳华跟谁都很难成为一路人。

古人云:“自古圣贤皆寂寞,何况我辈孤且直。”倘若芳华是一代美女,王昭君那样的,用来出塞倒是满适合的——又有姿色、又有文化、闲来弄琴、在茫茫草原抱着琵琶怀念长安,谁也不知道她心里想的是什么,可是谁都又想知道她心里想的是什么。单于老了,她是惟一的宠爱,在天苍苍野茫茫的地方,也没有更貌美的女子和她争风吃醋,她来自大汉,这使她具备地理优势,地理优势很快转成心理优势,这使她不需要搭理任何人,逢迎任何事,而任何人任何事却都不能不考虑她的存在。她是天然的中心,所以她尽管自顾自地落落寡合,自有人在意她的每一滴眼泪每一种闲愁。

可惜,我不是老单于,我还没有到人生的暮年,并不懂得年轻女子的心。即使懂得,也未必肯浪费我的青春。我是宁肯要酒林肉池的。我相信每个女人都有过一个“青楼声妓”的梦——“五陵少年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那是怎样的骄傲;其实,每个男人也都有过一个“浪荡公子”的想法——“腰缠十万贯,乘鹤下扬州”,这又是何等的风流!

悲剧在于,我没有“十万贯”的资本,而芳华也没有“秋娘妒”的容颜,我们是寻常的男女,恋爱中的男女,在堕入爱河的一瞬,我是她眼中的“牛郎”,她是我心中的“灰姑娘”,我们错就错在,她不是织女,而我不是王子。如果她是织女,绫罗绸缎夜断十匹,我还用跟贩夫走卒似的一天到晚挣命吗?那还不是她要怎样浪漫,我们就怎样浪漫——她要裸体洗浴,咱就包下天池;她要鸳鸯戏水,咱就舍命奉陪;做一对神仙眷属,只要她有神仙那两下子,还不容易吗?话说回来,如果我是王子,家有富甲天下的国王父亲和王后母亲,她也不必怨恨我不肯花时间陪她,我愿意,为了她放弃江山我也不觉得可惜。假如我是王子,放弃江山对于我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我不是王子,没有一个江山等我放弃——我拿什么奉献给你,我的爱人?除了我一文不值的心肝肺,那是走在大街上,每个人都有的,因为每个人都有,所以也就不显得珍贵了。

我在那间满是烟味臭气熏天的单身汉宿舍站着呆了一会儿,耳边充斥着“哗啦”“哗啦”的声音,间或有“糊”了,“我碰”这些简单短语。我被雨淋湿了,湿衣服粘在身上很不舒服,房间里又闷,没有空调,我就在那样一种糟糕的环境里第一次对我和芳华的关系有了糟糕的认识——非常糟糕。

再后来,我就走了,一个人。我半夜才回到家,进门老妈对我说:“芳华找过你,她说呼了你好多遍,你也不回电话,你干什么去了?”

我胡乱编了一个理由,倒头就睡了。半夜,我起来上厕所,再躺到床上,怎么也睡不着。后来我就流了眼泪,满脸都是泪水,怎么也擦不干,我使劲咬着嘴唇,不愿意哭出声儿来,那种滋味比我头一次阳痿还难受。阳痿的阴影随着下一次的成功,很快就烟消云散不留痕迹,而那种滋味却是一种钝刀割肉的纠缠,想起来就难过,想起来就难过,每次难过之后,就会留一个印记,日积月累,心就硬了。

关于这件事情,我一直没有跟芳华说起过。后来我们结婚,我也没有说过;再后来我们离婚,我也没有说过。我从来没有跟芳华说,我那天看见你上了一辆桑塔纳。有什么好说的呢?我一直固执地认为,这种事情根本不需要沟通——如果一个女人决意要骗你,你就是把她捉奸在床,她还可以说我们只是盖着被子聊天。

女人有一个愚蠢的习惯,她们越爱一个人,就越要装做不在意他,折磨他,冷落他。芳华在这方面简直愚蠢得无以复加,她居然会以为如果引入“竞争机制”,将使自己更加“奇货可居”。她故意在没有我的日子里,更加快乐,她故意在对我不满意的时候,大谈其他男人对她殷情备至。她不知道,她的这些行为取得的结果适得其反——我只有“一次”,是和温秀玉,那一次既有好奇、也有复仇,朱芳华在那一场三人话剧中扮演的是我们共同的敌人——温秀玉恨她,温秀玉那时在卖保险,她厌恶朱芳华总是摆一副“王昭君”的谱,相信在其他女人眼里,王昭君是绝对靶子,相信在汉朝的后宫,王昭君连一个朋友都没有;而我,我也恨她——我就是那个宫廷画师,我恨王昭君不把我放在眼里。我一直认为,在汉朝,最爱王昭君的人就是那个画师,他爱她,爱她的方式就是画丑她。我相信汉朝皇帝之所以后来诛杀了那个不幸的画师,并不是真的计较他把一个美人画丑了,而是在计较另一件事。

对于“温秀玉事件”,我从来没有真正忏悔过,我甚至认为这没有什么对不起朱芳华的,不过是偶尔的一次,何况那几天,我和她正在吵架,是她提出来的分手,她说她后悔嫁给了我,她还说她瞎了眼睛。我只好跟一条狗似的在单位呆着,每天晚上都在想,怎么混过这一晚,跟谁混?怎么混?或者像以前似的,特鼠辈地回到我们的小地下室,特鼠辈地对芳华说:“我错了,我爱你?”我就在琢磨这些事儿的时候,温秀玉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她一听说我在办公室,就立刻说:这么晚了,你怎么还在上班?

我一听,觉得特对路子。我太需要关心了,温秀玉简直是雪中送炭。我说:“我在加班。”

温秀玉说:“肯定是和朱芳华吵架了!我来看看你吧,我正好在附近。”

能怪谁呢?芳华,你听过我的解释吗?

我们那段时间只要见面就要争吵,我们有无数不愉快的事情——说来说去,最经常的也不过是她认为我太热衷于“革命事业”,从早到晚地忙,和她说话少了,寡趣了,不那么爱她了;而我则烦她动不动就跟我说,她今天见了哪个名人,明天要见哪个大款。那时候她一边读研究生,一边在电视台打杂,那活儿根本就不是人干的——天天打电话,说服人家到台里来做嘉宾,还得站台门口等人,外地请来的,还得上机场接站,还得安排宾馆,陪着吃饭,提行李。那活儿要我说,连晴雯这等丫鬟都未必肯干,她却以为人家当她是“央视公主”,好像全世界的人都在排队等着中央台的召唤,她要不给人家打电话,人家深夜都要哭醒好几回。

小西说要走,我和丁蔓给他饯行。丁蔓穿了件玫瑰图案雪纺背心,配珍珠灰色碎花雪纺迷你裙,踢拉一双金属外壳的无跟拖鞋,粘了几对超长的深蓝色假睫毛,弯弯的,长长的,俏俏的,挎一个手绣的伞型包,小手指上套一指环,上面趴着一只黑蜘蛛。小西见了,嘲笑她:“这么快,就决意独身了?不再多考虑考虑?”

丁蔓情绪不高,我们吃饭的时候,她不停的接手机,像在开电话会议。有的时候,拿着手机长时间不说话,像钓鱼;有的时候,则兴高采烈说笑不停,像表演单口相声。我心里对她多了点同情,不过,同情的念头刚一冒出来,我就刹住了——我同情她,谁同情我呀?谁的事不得自己扛?我们的肩膀也就是借给她靠一靠,等她小伤口一愈合,立马数落你肩膀不够宽广,胸口不够温暖,就连你的雪中送炭也被她说成趁人之危,何苦?

小西也许是人逢喜事精神爽,他滔滔不绝口若悬河,人在对未来有憧憬的时候都这样。他问我要不要给温秀玉带什么东西,我说不用了。他就批评我,说对女人不能这么马虎。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

我说那你就替我送一鸡毛掸子。

事实证明,他的加拿大之行,是事业爱情两丰收。他和钱美丽重逢于人生的中年,在异国他乡,忽然了然人生真谛——双双皈依了基督,在教堂“第二次握手”;而且在钱美丽的帮助之下,他捡起了做了一半的电影,剪辑完成居然在加拿大获了一个电影奖,被誉为“沙滩之子”——SONOFBEACH——他喜欢把自己描绘成是在人生的沙滩上捡贝壳的浪子。有一次,我看他的电视访谈,当那个主持人介绍他时,是这样说的:“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王小西导演,他在加拿大电影节上获得了一项重要荣誉——‘SONOFBITCH’,接下来我们请‘SONOFBITCH’来给我们讲讲他的婚姻和爱情故事。”

据说,这一访谈播出以后,王小西四处遭人耻笑,不过,他心理素质多好?他自己说:“这个世界上,狗娘养的(SONOFBITCH)多了,但我却是最优秀的一个狗娘养的。”

他和钱美丽重新拍了婚纱,照片发布于各大媒体娱乐版。不过,在这些报道中,虽然大家说的都是同样的事情,但角度不同——一种角度比较恶毒,说两个人各自都找了一圈,全没找到更好的;还有一种则比较善意,也是说两个人各自都找了一圈,但发现最好的就是原来的。对于小西来说,他当然更喜欢后一个版本。其实,要我说,这两个版本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不过是“屡败屡战”和“屡战屡败”的差别而已。

小西去加拿大以后,丁蔓也开始忙起来,不过,我看她是故意使自己特别忙。因为她居然到北大报了一个班,去学什么MBA。20几万的学费,学什么去了?我猜她是上那儿钓“金龟”去了。芳华的化疗全部结束,大夫说好好养一养,只要控制住,2年之内不出现反复,这条命就算捡回来了。我的生活从表面上看,没有什么好抱怨的——我也尽量学着不去抱怨,有什么好抱怨的?温秀玉要生孩子,孩子不是我的,那就不是我的呗,这种事情古代帝王都避免不了,何况是我?公司高层人事变动,山雨欲来风满楼,急有什么用?我稳坐钓鱼台,

我想虽然小西那200万投资打了水漂,可是做投资的,有谁能保证一辈子只赚不赔?想想我做成的并购,那是多大一单生意?翠西似乎很紧张,她这样的中层当然紧张了,她这个年纪,也快30岁了吧?连个男朋友也没有,高不成低不就,咬着牙全靠一双手脚打拼天下,也够苦的。倒是查尔斯每天笑嘻嘻的,照样风流快活。有的时候,在电梯里碰到,还会开开玩笑。其实,我知道嘴上说不在乎,那绝对是假的,我和他暗中都较着小劲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