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无限怀念有限悲伤

“你不必陪着我,你也可以走。”天已经黑了,房间里却没有开灯。一男一女坐拥着说话,如果不听他们说的内容,你会觉得他们一定在谈论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我走到哪里去?”男的闷闷的说。

“那我走好了,反正是一样的。”女的说,故意淡淡的语气。

“你和谁走?去哪儿?”

“我能和谁走?!还不是一个人!也好,一个人去哪里都好,没有牵挂。”还是淡淡的语气,很刻意的平淡。

“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男的有些生气了。

“要换做是你,你怎么想?”女的挑衅似的问。

“好好生活啊,做些自己喜欢的事情。”男的说。

“和谁做呢?如果我喜欢的事情是打乒乓球,我总不能一个人打吧?”

“我可以陪着你打,只要你喜欢。”

“我不要。”

“为什么?”

“我不愿意拖累你。”

“你已经拖累我了。再说,如果是我生病了,你是不是扭头就走,把我一个人撇下?”

“还真有可能。我挺自私的,我属于那种一听说船要沉了,立刻就去找船长,申请第一个上救生艇的人。”女的说着就笑了。

男的在她额头上吻了一下,逗她:“怎么这么坏呢?”

“就是这么坏。”

芳华有事没事儿就要胡高陪着说话,两个人有的时候说着说着就会伤感起来。有一次,芳华望着胡高,冷不丁冒出一句:“我总在想,你对我的耐心是不是快用完了?要是用完了可怎么办?”

“那你就省着用。”胡高对芳华的这些垃圾情绪从来是采取简单直截的方法,否则就该没完没了了。胡高知道芳华总是容易想起一些伤心事。以前芳华的朋友多多啊,每个人对她都极有耐心,由着她发脾气,由着她疯疯癫癫,什么都由着她,还尽说没关系没关系,性情中人嘛!她是电视台的主持人,老公又做着一间赚钱的买卖,她性情就性情一些,没有人和她计较。她说这几天没空,那就这几天没空,那些想和她见面说两句话的人,就得等着,一个约会临时取消,就临时取消,空等一场的人还得特有耐心的跟她另约时间。大家都知道——您是大主持,您没空,正常!而芳华那脾气,也是喜欢的人就喜欢得不得了,不喜欢的如果不是因为工作的原因非要一起不可,她是不肯花时间陪他们的。

胡高曾经无数次的劝过芳华,不必太在意人情冷暖——谁手头不是一摊子事儿?家里要照顾,工作要抓住,还得盯牢每一个转瞬即逝的机会——打一个电话问候一下,就很不容易了,如果是到病房来,那简直是“活雷锋”。对人不能太苛刻!

但芳华是一个“苛刻”的人,她总是对那些爱她的人提出不切实际的高要求。这一点,使讨厌她的人,对她越发讨厌。比如丁蔓。上面的这些对话一半是丁蔓想象出来的,一半是胡高跟丁蔓叨唠的,无论是哪一半,都让丁蔓怒不可遏

我不知道胡高和丁蔓之间的最后谈话,但我从丁蔓激动的情绪中可以猜出个大概其来。否则,天上掉馅饼的大美事儿,何至于让丁蔓差点精神崩溃?她万分冲动,语无伦次,不停的说:“太狠了,太狠了!”

我等丁蔓安静了以后,耐心开导她,接受胡高的条件——这个条件对她太划算了。胡高打算卖掉房子带着芳华去云南,那里的天气和环境都适合芳华养身体,给丁蔓的条件是送她一个赢利的公司,近千万的资产啊!

丁蔓怒火万丈,根本听不进去我的分析,她一门心思地愤怒,完全不理会她自己是最大的赢家。

“一定是芳华逼着胡高这么做的,她一定可怜兮兮地跟胡高说,你愿意陪着我吗?就两年,如果我只有两年的生命,两年以后你想做什么都可以,我死而无憾;如果两年以后我活下来了,那时你想做什么也不迟,我不会拦着你的。就是你想离开我,我也没有怨恨。我要你陪我两年,什么都不做,在云南,我们找一个地方,丽江那样的地方,我们住在那儿,烦了就四处转转,像凤凰呀,阳朔呀,我都想去,我们一起去旅行好不好?她这么说,胡高能不答应她吗?这个女人太歹毒了!”丁蔓一面说一面故意学着芳华的神情,别说,还真有点像。

“就算是芳华逼着胡高答应的,那跟你有什么关系?人家是夫妻,再说,不是还送了你一个公司吗?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你就是渔翁啊!要我说你该感谢芳华才是。”

“我感谢她个屁,她毁了胡高你懂不懂?就跟虞姬毁了项羽一样。我特别替胡高不值,项羽毁在虞姬手里,那是一个大美人啊!她朱芳华是个什么东西,丑八怪,而且还是一个病丑八怪。她说只要胡高两年,一个人一辈子有几个两年?她要是要你的两年,你给她吗?”

“不给,就是半年都不给。”

“就是的呀,给了她半年,半年以后她死了,你找谁去呀?人生的机会就那么几个,一错过,这辈子就歇了!我觉得你应该劝劝胡高,他太傻了。现在软件市场特别好,尤其是做学习软件,火极了,这种机会一个人一辈子没有几个,他别说离开两年,就是离开半年,软件市场就没他什么事儿了!”

“我不劝,我劝他干什么呀?我劝劝你得了。你说这个世界上,有几个人能坐在家里,天上掉一公司搁她手心里?而且人家创业时候的苦都吃完了,正是收获的时候,你说这样的大美事儿落上了,不偷着一边乐去,不是有病吗?我劝胡高,他万一后悔,你落着什么了?我明告诉你,胡高就是正经跟芳华离婚,他的公司还得分一半给芳华呢。你得到的将比现在的少多了,你算过帐了吗?”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丁蔓忽闪着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好像我是个怪物。

“我是为你好。”我趁热打铁。其实我明白我去劝胡高,是没戏的事儿。再说,这种事情不是小事,胡高也不是三岁小孩,不可能脑子一热就做出决定。我倒是宁愿相信,这是胡高求之不得的结果——与其说是芳华逼着他做出决定,不如说是他逼着芳华逼着他——他愿意让芳华需要他,这使他觉得自己的生命有价值。我在年轻的时候也这样,那个时候,如果要我为朱芳华去死,我毫不犹豫,并且会认为这是无上的光荣。

“你说我该怎么办?”丁蔓被我说动了。人啊,都是这样的,我当年也是这样一点一点被温秀玉说动的——谁不为自己活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趁他没有改变主意以前,让他马上办手续,我可以给你做律师,完全免费分文不取。”

“你倒是乐于助人!”丁蔓冷冷的讽刺我,我摊一摊手,手心向上,我不在乎。

交割手续很快就办好了。只是房子一时找不到买主。我建议胡高索性把房子租出去,权当一项投资,胡高说好是好,可是很麻烦。我说也不算麻烦,你委托给丁蔓,丁蔓把房租定期给你打到你的卡里,不就齐了。胡高就拿眼睛看着丁蔓,丁蔓抿着嘴,不坑声。我说要不交给我来办吧,我有个朋友在房屋银行工作,算他多一项业务。丁蔓插进来:“房屋银行骗子最多了,卷款逃了怎么办?还是我来吧。”

我在心里笑了,我知道丁蔓一定会自己住里面,她才舍不得让别人住在那里呢。事实也是如此,丁蔓每月给胡高支付巨额房租,使他和朱芳华完全不必为钱发愁。我不知道她是出于什么心理,也不知道胡高和芳华是真的不知道,还是假的不知道,至少在我看来,他们很心安理得。

小西从加拿大回来以后,我们曾经在一起吃过一次饭,小西深情地对丁蔓说:“你别傻等着了,芳华没那么容易死,耗来耗去,没准儿你还死她前边。再说,好男人那么多,你偏吊死在胡高那棵树上干什么?”

丁蔓嘴硬:“我情愿的。”

她一情愿,就情愿了一辈子。丁蔓说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人把钱看得比命重,另一种人相反,她认为我和小西都是前一种人。小西当即叫起来:“当然钱比命重了,有钱能买来命,有命却不一定能换来钱。比如说,朱芳华这病吧,她要是没钱,谁给她治?”

“可是,为什么这个世界上那么多有钱人也不免一死呢?钱再多也不如一条命珍贵。”丁蔓反驳。

“丁蔓你没事儿说这些干什么?累不累呀?”

“我是说我要找一个人,能把我的生命看得比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宝贵。”

“你为什么要找这样的人?你找一个能过到一块儿的不就得了?”我和小西同时劝她,哪里又劝得动。

不过,那是多年以后的事情了。想不到丁蔓居然是这么倔的一个女子。在我印象里,她只有过一次特别伤心的大哭,就是那天胡高跟我们办完交割手续,我当时提议大家去吃一顿饭,边吃边聊,胡高说不行不行,后天的机票,他得赶紧回家准备去。我说不差这一顿饭的工夫,你是怕芳华一个人在家不放心吧?

胡高说:“这么着,后天我们走,明天晚上到我们那儿一起吃一个告别餐,都去,行吧?”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胡高上了电梯,我看着丁蔓丢了魂似的,故意喊了她一句:“丁总。”

她竟然哭了,扑在我怀里,哭得完全像一个小可怜——落花流水春去也,换了人间。数年后,丁蔓成为业界精英,我再没有在任何公开场合见过她的“背心装”,她永远穿夏奈尔套装,冬季是无领粗花呢套装,织满拜占庭色彩的图案,夏季是贴身黑色连身裙,别一枚本色山茶花胸针,永远的双色镶拼皮鞋。她成为时尚媒体追逐的采访对象,但她却有一个著名的习惯——不回答任何提问。我想那是因为有一个问题她永远无法回答吧?而这个问题又是记者通常最喜欢问的——您的第一桶金从哪里来?

她不能说,她也不会说。如果她肯说,我相信她会说——“如果那一桶金能换成一茶杯爱,我宁愿挑选那只茶杯。”当然,我相信她如果这么说,必然有人不以为然——“那是因为你有了钱,所以你可以说不在乎钱。”

所以,我想她不回答问题的习惯非常好。而且,这样使她更有神秘感。

“也许你不需要原谅,但我还是决定原谅你,你可以保存这份原谅,免得日后需要的时候,再向我申请。我是很容易反复的,万一那时后悔了,不肯给你,岂不遗憾?

我一直觉得我们之间的事情没有结束,但此时此刻,当我决定原谅的时候,一切都已经结束,再见面,我们就是朋友了,一般意义上的朋友。当然,我无法完全忘记我们的过去,即使是今天,即使是在写这封短信的时刻,就在刚才,我写下‘朋友’两个字的那一分钟,我犹豫再三,因为我想起你曾经跟我说过——人世间真正的朋友像钻石一样稀少,而一般的朋友则像秋天的落叶一般,多得不计其数。

我早就知道你不会来送行,所以这封信是我早早写好的。我早就知道丁蔓一定会来告别,所以我早就决定这封信由她带给你最为妥帖。该说的都说了,我们走了,这是我没有预期过的结局,但确实比以前设想得要好。谢谢你,你知道我谢的是什么。

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抱怨命运,现在我不抱怨了。也许上天是在给我一个机会,我不能再错了。过去的几个月给你添了不少麻烦,对不起。胡高对我说——人生就像一场篮球赛,分上半场和下半场,除非是天才可以打满全场,每一分钟都精神饱满体力充沛,他说你是上半场的选手,他是下半场的,他原本也为此愤愤不平,但现在无所谓了——总比做替补队员强吧?感谢上天,没有让他一直做替补队员,否则,我人生的这场篮球赛该输得多么惨?平心而论,你的开场打得不错,但后来表现越来越糟糕。不能怨你,你不是乔丹,要怨只能怨我自己,我以为你是职业NBA,你在开场的一个三分球使我产生了错觉。”

我尽量保持心平气和,从头至尾读了一遍,芳华的口气,芳华的姿态,我了解她,一件事情,一定要她说结束,才是真的结束。她就是这样的人。她应该生活在古代,最好去做王昭君。

我把芳华给我的信放到一边,继续写我的“辞职申请”——和做事的人在一起有很多乐趣,但有一项痛苦则很难避免,或者说迟早总会遇到,那就是一旦他发现你不是他所需要的那块材料,你最好立刻消失,因为再呆下去就属于自取其辱。我们公司高层人事变动,新来的上司就是一个“做事的人”,看得出来,他像一个长久以来饱受便秘之苦的患者,这回总算是吃对了泻药,可以痛快一回了!其实,我的“辞职申请”只需要四个字——恕不奉陪,但为了说好这四个字,我需要颇费周章。毕竟这是我的一个工作积累,也许将来我还用得着,再说,何必为了工作伤感情?当然我们这样人的感情也是不值钱的,倘若明天我做了美国总统,那个吃了泻药的小子不见得怎样来巴结我!不过,能维系还是得维系好,场面上的事。

但是,我总是找不到合适的字。

索性关了电脑,到卫生间冲了一个澡。我心里竟然有些怨恨朱芳华,我认为她是一个扫把星。

现在房间里的温度是18度,我穿了一件纯白色毛巾浴袍,窗帘紧闭着,厚厚的巨大的落地式的,屋子里的光线很暗,手机关了,电话拔了。我靠在沙发上,吸着我最喜欢的古巴雪茄,这是我在巴黎机场买的,我去过很多国际大都市,但我只熟悉那些个地方的机场免税店。卖得都是些大同小异的东西,初次出国的人,会买好些破烂,但像我这样的,则只挑一两样自己喜欢的,比如雪茄。

你放心,我不会做任何蠢事。我才不自杀呢,我好好的,为什么要去死?我不过是有些想不开而已,是呀,这么事儿赶事儿的,搁谁身上能受得了?——王小西还恰好去了加拿大,我连一个酒肉朋友都找不到!我为什么这么倒霉?老婆给安一顶绿帽子、公司又来一个讨厌的顶头上司、而且还有朱芳华,她嫌我不够心烦,还托丁蔓给我带来一封“精神休书”。我这是怎么了?运交华盖?也许你会说我需要一个心理医生?呸,我自己就可以做自己的心理医生,而且我这个心理医生还很“优秀”哩,这么些年来,每当有什么排遣不开的事,跟自己个儿聊聊,就差不多了,但愿这次也是一样。

“说吧,许一军。”

我在黑暗之中和自己说话,没有声音,但每一句都很分明。

“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宝贵的东西?”

“好象是。”

“芳华是那样宝贵的东西吗?”

“不完全是。”

“你并没有为芳华放弃任何东西,你是不是为这一点觉得自己不够好?”

“有一点。”

“我们换一个角度来谈这个问题,假如有一个天平,左边是1000万现金,右边是你所说的宝贵东西,你拿走了左边的现金,就会永远失去右边的宝贵东西;你拿了右边的宝贵东西,你就会失去左边的现金,这架天平假设悬在万丈深渊之上,而你被悬吊在直升机外,你无法同时拿两样东西,你只有一次机会,只能挑一样,而让另一样永远堕入深渊。你会选择哪一样?”

“我不知道天平的右边是什么宝贵东西?”

“我也不知道,你可以自己设想,当右边是什么的时候,你会舍弃左边的1000万现金?”

“除非是一张一个亿的支票,或者美国总统的职位也可以了,要不就是贝克汉姆那样的名人,马马虎虎吧,让我成为比尔·盖茨也不是不可以考虑的。”

“所以对你的选择,你没有什么好后悔的。这个天平也在胡高面前出现过,他犹豫了很长时间,最后他心软了,他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芳华堕入深渊。这只是你们两个人的选择不同,你不用内疚,这说明你更成熟,因为你认为每个人都是要死的,人生短暂如同烟花绽放,芳华要死,不是你的责任,因为不是你把她放到那架天平上的。是命运把她放到了那架天平上,她让你做选择是她的问题,你怎么样选择是你的事情,你不必觉得对不起她。因为你最宝贵的东西里面原本就没有她,所以她是不能怨恨你的。她如果要怨恨,那是她的错不是你的错。对你来说,能和1000万匹敌的只有1个亿或者权力地位名气等等东西,这是因为你认为当你拥有了这些东西以后,你自然拥有朋友和女人,或者说友谊和爱情,反正对你来说是差不多的,不过是用词不一样而已。”

我深深的吸了一口烟,感觉好多了。烟一点点升起,在头顶上方弥散开来,像另一个人。他悲哀的注视我,听我和我自己的谈话。

“如果有一架天平,摆在芳华面前,她会做什么选择?”

“她做什么选择和你没有关系,一军,你不要为她苦恼,她是一个和你没有关系的人。而实际上,她早就和你没有关系了,除非有一天,她上了福布斯排行榜,或者你得了绝症垂垂老矣,你们之间才可能有什么关系。也只有那个时候,你们才有可能建立新的关系。如果是前者,你会需要她的名气,就像胡兰成晚年要翻扯出他和张爱玲的旧事,弄一个《今生今世》一样;如果是后者,那么你和她会因为同病相怜,而惺惺相惜。也许真到那个时候,你会要她原谅呢。还好,她已经给你预付了原谅,所以你不必担心。”

“我感觉又不好了。”

“你得这么想,如果让你换胡高,你会感觉更加不好。你现在的感觉不好一会儿就会过去,只要你有了新的工作,马上就会好的。你不要以为你的沮丧是因为朱芳华给你写了那样一封信,跟那封信其实没有一点关系,你沮丧是因为你的事业停滞,一旦你的事业再度辉煌,你就好了,所以你应该做的事情是抽完这枝烟,好好睡一觉。在写好辞职书之前,想好自己下一步的人生计划,也许是到你该自己找合伙人开律师楼的那一天了。”

“还有一件事情我一直放不下,我觉得芳华实际上是知道丁蔓和胡高的事情的。”

“当然知道。她早就知道,否则,当初她是不会来找你的,她当时希望在你这里住半年,给胡高一个抛弃她的理由,她是一个矫情的女子,这一点你是知道的,她希望人家抛弃她的理由是她选定的认可的,因为她最不能接受的理由就是胡高见异思迁,她不愿意,她宁肯要胡高以为她心里从来没有过他,她宁肯自己做那个旧情复发的女人,也不愿意胡高做忘恩负义的男人。她不愿意胡高对她有所歉疚。她好强,好强的女人都这样,自己把自己往绝路上逼。”

“那么胡高知道这些吗?”

“他现在应该知道了吧?这种事情除非心甘情愿,否则很难——你想你会为一个女人放弃蒸蒸日上的前程,卖了房子送了产业去陪她四海为家吗?”

“我不会。所以我不值得女人去爱。一想到这一点,我就不自在。”

“再重新回到那架天平上,再给你一次机会,这次你会选择一个值得爱的女人,还是选择1000万?你是愿意要1000万做一个你认为的不值得女人去爱的男人,还是愿意做一个值得女人爱的男人但一文不名?”

“我还是要选择1000万。没有女人值得我为她一文不名,我讨厌让我做出牺牲的女人。”

“那你还有什么不自在的呢?”

“没有了!”

是卡耐基说过吧?一个人只有内心存在强大动力,他才有获得成功的可能。内心的强大动力从哪里来?我告诉你,就是像我这样——开始我也为自己做的一些事情感到羞愧,但经过扪心自问,我就不羞愧了——有什么好羞愧的?英国首相布莱尔就伊拉克战争问题受到质问的时候,他羞愧了吗?他没有,他是怎么说的——他说:“我只是做了我认为正确的事情!”

我也一样,我只是做了“我认为正确的事情”,哪怕这件事情全世界都反对。再说,如果我真有1000万,怎么会被全世界反对?这个世界对于有钱的人总是格外宽容和有耐心的。亲爱的芳华,我不能为了你一个人,而抛弃整个世界。正如我们在念书的时候,读到过的一句格言:“我们不能为了一片树叶而放弃整座森林”,你记得吗?那时候我们一起读过泰戈尔的诗,他说:“如果你为失去月亮而哭泣,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你说:“既然我失去了月亮,那么群星对于我还有什么意义?”芳华,那时你是那么地固执,固执地可爱!芳华,现在你该知道了吧?有的时候我们是不得已,我们热爱月亮,但却只能拥有群星,这就是生活;而至于你哭泣或者欢乐,那取决于你对生活的态度。过去你一直在哭泣,但愿从今以后,你能快乐起来,这是我真心的祝愿,愿灿烂的星光照亮你的每一个夜晚。这是我用了整整十年时间给你写的一封信,不知道你读到她会是在什么时候?也许还需要十年?或者一生?或者永不?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是一封我永远不会封口的信,我将把她和你的那些照片存放在一起,你记得那些照片吗?我们曾经争论过,我最喜欢的是我们的合影——“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你最喜欢的是另一张——“我是不是你最疼爱的人”?你在那张照片背后书写了一首你最喜欢的诗歌——我还记得,我现在背给你听——桃叶映红花/无风自婀娜/春花映何限/感郎独采我……

你曾经跟我说你有一个梦想

我曾经答应你一起去流浪

我们一起唱着歌

说着我们的永远

你说我们会历经磨难

我说我们会海枯石烂

岁月如歌

青春的恋人

原谅我

我只能这样

原谅我

我不肯为你战死情场

……

地下通道里,一个流浪歌手自弹自唱。翠西走过去,又掉转身,给了他一张钞票。哦,现在她是我妻子,我叫她崔蕙。

“伤彼蕙兰花

含英扬光辉

过时而不采

将随秋草萎”

她喜欢别人问她的名字,喜欢别人问她是哪个“蕙”。她在人前人后为我骄傲,我确实值得她骄傲啊——她等了多少年,终于等到了我。和她周围所能够得到的男人相比,我还真算是不错的。

我曾经跟她讲我和芳华的事情,她说:“不怨你。”

对我,她永远是“不怨你。”

我接着问她:“如果有一天你得了绝症,你要我陪你慢慢去死,而我不肯,你会怨我吗?”

“我不会提这种要求的。”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怨恨你。”

我拉起她的手,再一次想起了芳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想起在一个薄雾的清晨,我拉起芳华的手,那是我生命中第一次拉起一个陌生女子的手,那种温暖而又冰凉的感觉!

“为什么是我?”她问。

“因为你是我生命中最好的那一个。”我答。

“如果还有更好的呢?”她忧心忡忡。

“不会有更好的了。”我斩钉截铁。

从那一天起,芳华的心中就充满忧伤——她说我不懂得珍惜,她说我从来就没有珍惜过她,她说珍惜不是指珍惜世界上最好的东西,珍惜是因为原本不好,所以才要格外爱惜加倍小心。是的,芳华,我的确不懂得珍惜,谢天谢地,老天让我成功地失去一切,只有那一刻,我才懂得当初对你有多么不好!对不起。

“和从前的女人比,我是你遇到的最好的一个吗?”崔蕙问我。是女人总会这么问。

“我不知道。我想你会是我最珍惜的一个。”

“HOWMANYROADSMUSTAMANWALKDOWN,BEFOREYOUCANCALLHIMAMAN?

YESANDHOWMANYMANYSEASMUSTTHEWHITEDOVESAIL,BEFORESHESLEEPSINTHESAND?”

是谁在秋天里唱着忧伤的歌?

一个男人到底要走多少路,你才能称他作“一个男人”?

一只鸽子要在海上飞多久,她才能找到停歇的沙洲?

芳华,你知道我还记得你翻译过的每一首歌吗?我真的记得,我在你以为我忘记了以后才想起我原是记得的,那些歌就在我的心中,一直在我的心中,就像往事在岁月的心中,水草在河流的心中。就像离离的草,春风一吹漫山遍野。芳华,你知道吗?我今天伤心了,因为我想起了很多歌,很多事,和你有关的歌,和你有关的事。另一个女人靠在我胸前,她说她真幸运,尽管她可能不是我生命中最好的,但却是我最珍惜的。我想跟她说,我生命中最好的女人是你,不是现在的你,是永恒的你,那时你只有17岁,你永远的17岁,不可替代的17岁。对不起,我一直以来,只爱最好的你,最完美的你,最青春的你,对不起,你听得见我的道歉吗?你说你在云南,窗子对面是一座青山,山上有一树一树的花,天很高,一层一层的云,你每天就坐在窗前看那些云,如同绸缎一般的云,太阳穿过她们,将她们的影子落在山坡上,如重逢时的忧伤。芳华,今天你会在那些忧伤中,看到我的忧伤,看到你想看但从来没有看到过的忧伤,那是我的忧伤和你的忧伤相逢时的忧伤,那是我们的忧伤共同的忧伤永远的忧伤…

在你所有的记忆里,有一段

已经失去,已经远不可及;

谁也不会见到你走下那处泉水

无论是朗朗白日还是黄金的圆月

你的嗓音将无法重复波斯人

用他飞鸟与玫瑰的语言讲述的事物。

当你在日落之际,在流散的光前,

渴望说出难以忘怀的事情。

芳华,你曾经对我说,博尔赫斯是你最喜欢的诗人,我问你他写过什么,你说好多。就在图书馆前的长椅上,就在一个春天的午后,我送给了你一本博尔赫斯,你十七岁的礼物,你还记得吗?你说你不要书,你要我读给你听。我不好意思,后来是你读给我听的。

无穷无尽的罗纳河和湖泊啊,

如今我俯身其上的全部昨天呢?

它们将无影无踪,就像伽太基

拉丁人已用火与盐将它抹去。

在黎明我仿佛听见了一阵繁忙的

喃喃之声,那是远去的人群;

他们曾经热爱我,又遗忘了我;

此刻空间,时间和博尔赫斯正将我离弃。

十七年前,你希望我读而我没有读出来的诗句,今天我读出来了;

芳华,假如我能再有一次青春,假如我们能回到十七年前,你还会要我给你读博尔赫斯吗?假如你要,我还会因为羞怯而难以启齿吗?

今天我想起十七年前的那个下午,想起你的语气和神情,那种青春的庄重!你对我说,有一天你可以忘记我,可以忘记我对你的爱,但是你不可以忘记博尔赫斯,你不可以忘记他的诗。我想对你说,我从来就不知道谁是博尔赫斯,在你之前在你之后,我没有读过他写的任何一个字,但是我想对你说,我今天热泪盈眶,因为我忽然记起那个久违的名字——就像忽然记起一段久违的感情——只有你对我说过的名字,只有你念给我听过的诗句——我想对你说,无论你同意或不同意,我都要说,博尔赫斯对我无关紧要,我记住他是因为想起了你,想起了那些难以忘怀的事情——我是多么渴望说出它们啊,在日落之际,在流散的光前,我是多么渴望啊,但是谁肯听呢?谁会在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