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无限怀念有限悲伤

丁蔓来找我,是上我们公司。

她穿着印花浅蓝色细吊带背心,低胸、胸前打着几道皱折,脖子上挂着长长的银项链,链子的底部坠着几粒珍珠,垂下来,正好在胸口的位置,下面就是峡谷般的乳沟;同色系的超短裙,动物印花。光脚,脚指甲涂成云天的颜色,拖着一双压花印度凉鞋,金灿灿的,宽宽的鞋带,上面镶着人造宝石,左脚红的绿的,右脚绿的红的。右脚踝上套着一根细得像丝却亮得像钻的脚链,左手腕上则对应套着单只景泰蓝手镯。耳朵倒是两边都照顾到了,不过一边是一弯新月,另一边是一轮红日。

翠西在走廊里迎面碰见这身打扮的丁蔓,瞠目结舌。她目送着丁蔓推开我的那扇玻璃门,一个下午都没有办法再集中精力,临下班的时候,还发了脾气。

我早以习惯丁蔓的“火辣穿衣风格”,但是我没想到,她能跟个“拉丁宝贝”似的上我们写字楼找我——她一进来,我的脸就像燃起了森林大火。丁蔓把夸张的蓝色眼镜推到头顶,以一种只有在沙滩椅上才合适的姿态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她抬起一只胳膊,是那只有手镯的胳膊,手镯瞬间下滑几个厘米;她翘起二郎腿,翘起的恰巧是那只戴了脚链的右脚,随后她做环顾状,先把脑袋向左一转,秀出“新月”;又向右一转,秀出“红日”,然后她向椅子深处一靠,银项链上的几粒珍珠摇了两摇,做娇喘微微状。

我的脑袋轰轰作响,眼前似有一个连的彩蝶飞舞,耳边像集结了一个营的蜜蜂采蜜。几个同事,包括查尔斯都借故到我办公室找我,丁蔓也很大方,她对每一个人都重新做一遍环顾,脑袋向左一转,再向右一转……

“丁蔓,你怎么也没有打电话就来了?”我稳住阵脚,像一个大长辈一样跟她说话。

“你不欢迎?那我走了?”她做出一副要离开的样子。我连忙阻止,天哪——这个“拉丁宝贝”不会像卡门似的特夸张特疯狂地跑出去吧?别人会以为我们怎么着了。

“我就是来看看你。”她坐回沙发,长长的假睫毛上闪着夺目的银粉。

我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又找不到什么话,而那边丁蔓则用光炯炯的目光牢牢地罩着我。

“我给你出一个迷吧,你要是猜对了,我就走。”丁蔓盯牢我。

“那要是猜不对呢?不会是让我走你留下吧?这可是我的办公室。”是谁说的?如今成功男人在全世界搞破鞋都不算回事,问题是,再怎么不算回事,也不能在办公时间的办公室里吧?

“猜不对,你就得答应我一件事情。”丁蔓做出一副小可爱相。

“什么事情?”

“你先猜谜。猜一种用具,1橡胶制品,2套在人中间部位的肉体上,3关系到生命的存活,4有大小号之分,5有漏洞就不安全。你说是什么?”丁蔓一脸坏笑。

我脸“腾”地红了,好容易刚才那场森林大火自己快熄灭了,这会儿,西北风一吹,火势又有蔓延的趋势。

“想歪了吧,是救生圈!”丁蔓洋洋得意。

丁蔓要我办的事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她说她想胡高了,自从朱芳华出院以后,胡高就被她缠得死死的,一连几天,一面也见不上。打电话,胡高索性把手机关了。发短信也不回。丁蔓跟我说:“再这样我就疯了!”她说话时候那样子,真跟要疯似的。我赶紧说:“别别,别在我这儿疯,我给你想办法。”

丁蔓说有什么办法,你去替胡高值两天班不就得了。

我说成啊,我天天替胡高值班都成,不就是陪着你丁蔓姑奶奶吗?这事儿我乐意干。

“你还有正经的没有?人家这着急着呢!我是说你去陪朱芳华去,换出胡高给我。”

“不成,我好容易跟她离婚了。”

“人家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朱芳华可还给你怀过孩子呐。现在人家病了,你去关心关心不应该吗?”丁蔓一面说,一面往我身边蹭。

我赶紧说:“应该应该,你先坐在那边。你这么着让我想入非非,不好。”

不得已,我在丁蔓的“淫威”之下,当着她的面给芳华打手机,是胡高接的电话。他说芳华睡了。

我说:“丁蔓在我这儿,她给你打电话你也不接,手机也关了,她要见你。”

胡高犹豫了几分钟,说:“你带她过来吧。”

朱芳华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六点钟左右。她睁开眼,看见胡高背对着她,负手而立。巨大的落地花窗,窗外是夏日的黄昏——天还很亮,彩霞像透亮的锦缎,层层叠叠,铺张开来,美得让人目不暇接。

“醒啦?”胡高转过身,他总是能凭直觉就知道芳华是否醒了。

芳华拿眼睛看着他,并不说话。

“要喝水吗?”

摇摇头。

“那起来转转吗?”

又摇摇头。

“小美秃起来转转,睡累了,歇会儿再睡。”胡高坐在床边哄她。

“我要上厕所。”终于说话了,芳华现在说话可金贵了,比铁树开花还金贵。

“我抱你去?”

芳华伸出一双胳臂,胡高探过脖子,芳华搂住他的脖子,胡高双手托着她的背,说“起”,两个人就抱在了一起。

因为化疗病人一般都便秘,所以必须要蹲着。胡高家只有楼下才有一间符合要求的卫生间,所以每次芳华要上厕所,他就得把芳华打横抱着,拾级而下,下一层楼,转过一个柱子,这才能“方便”。芳华蹲着,完全没有力气,她要抱着胡高的双腿,把脑袋耷拉在他的身上。因为便秘,每次都很长时间,每次味道都很难闻,每次起来的时候,都要胡高把芳华扶起来,女的抱住男的腰,脑袋靠在他的腰上,屁股翘着,男的猫着腰,一只手臂托住女的腰,另一只手拿着手纸……

我和丁蔓到的时候,芳华和胡高刚刚完成如厕工程,他们都显得虚弱而情深意重。

把芳华抱上轮椅,她穿一件泡泡袖的白色袍子,长袖,裙摆一直到脚踝,脑袋上扣一顶镶缎带的米色草帽,很宽的帽檐。

黄昏的郊外,空气清新。微风如薰,天高云淡。都是自然界最寻常的景致,但因为心境的缘故,我们一时竟然都没有话。开始的时候,胡高推着轮椅,他穿一件青田色短袖纯棉T恤,一定加了莱卡,绷在身上,显出男性的线条,配一条水洗布的休闲裤,脚上是一双麻色凉鞋,他推着芳华在前面走,我和丁蔓跟着后面,傻傻的。丁蔓忽然变成一个安静的女孩子,比仲夏夜的风还要安静。我有点可怜她。所以,我就走过去,换了胡高下来,我推着芳华的速度比胡高快多了,很快胡高和丁蔓就被甩在后面,像两只慢慢爬的蚂蚁。

芳华先说的话,她声音很细,语调很轻柔。她说:“我们现在可以表演‘血染的风采’了。”

一句话,说得我眼泪差点掉下来。我想起大学的时候,有一次看演出,一男一女站在台上唱“血染的风采”,芳华跟我说:“这样唱,不感人。应该推一个轮椅到台子上。”

“如果我倒下,再不能起来,你是否还会永久的期待?”芳华自顾自地唱了一句,然后说:“该你唱了”

我心里酸酸的。我说:“我忘了。”

“你该唱——‘如果是这样,我不会悲哀’。”芳华的声音里带点哭音,我怀疑她流泪了,她就是这样一个人,好好的,不把自己弄哭了,是不行的。我觉得再这样下去,我会受不了的。所以我打算换换气氛。

“我们单位有个男的,好容易娶了一个老婆,按他们那儿的规矩,结婚三天,新娘子要回娘家,这叫回门子。这个男的一个人呆着没事,就上街闲逛,逛着逛着就有人叫他‘大格’,他一看是一只‘鸡’,一琢磨老婆也不在家,闲着也是闲着,就把‘鸡’带回家了,结果这对野鸳鸯正搞得如火如荼的时候,新媳妇拿钥匙开门进来了,原先预备给老公一个惊喜,结果老公给她一个惊讶!”

“无耻!”芳华“呸”了一声:“结婚才三天,太不要脸了。”

“呵呵”,我干笑起来。

“你笑什么?”

“这事儿我给好多人讲过,我发现凡是女的听了这个事都说‘无耻’‘不要脸’。”

“那男的呢?男的怎么说?”

“男的都说‘傻逼’,‘哪能带回家呀’!”

芳华哈哈大笑起来。笑完了,她对我说:“在办公室也成啊,不过应该插上门,别以为下班了就肯定没人来。”

我假装没有听懂。我知道那件事情对她的伤害。温秀玉那时候在卖保险,她在下班后到了我办公室,她说要跟我谈谈买保险的事情,关于那件事情,我没有什么好说的,我能说什么呢?要我说有什么教训,我只能说我没有经验,我应该事先把门插上,这样就不会让朱芳华撞见了。我太粗心了,可是我怎么能想到朱芳华就在那天下午查出了怀孕?在那天之前,我们吵了架,她把我轰出来,说要离婚,要分手,反正她每次都搞得特别夸张,我已经忘记那次吵架的原因,因为那段时间我们总在吵架。我只记得当时心情极其郁闷,正好温秀玉来找我,就是这么回事。在我印象中,每次我和芳华吵架,都是我找她承认错误,请求原谅,她从来不找我,我怎么可能想到,她居然会跑到我的办公室来?她原本是要告诉我怀孕的吧?

回来的路上,丁蔓最初一句话也不说,心事重重。

我问她谈得怎么样?

她说:“我恨我自己,为什么生病的不是我?我他妈的体壮如牛,还穿得臭美臭美的,能让人同情吗?”

我无声的乐了。丁蔓急吃白咧地跟我嚷嚷:“你乐什么?你傻乐什么?”

“嘿嘿,干什么呢?跟我嚷嚷什么劲的,谁惹了你你找谁去啊。拿我撒什么筏子啊!”

丁蔓用手捶着我:“就拿你撒筏子就拿你撒筏子!”

“行行,等我把车靠路边成吗?”

丁蔓安静下来。过了一阵子,她问我:“你说胡高对朱芳华是不是就是同情、怜悯还有一点点感激、舍不得,不忍心?那玩意能叫爱情吗?我觉得他挺可怜的。”

我心说,什么叫爱情?爱要是不包含同情、怜悯、感激、舍不得、不忍心,那还叫爱吗?你以为爱一个人,就是天天俩人叠一块,大呼小叫高潮迭起?那就做爱。你还可怜别人,小姐,可怜可怜自己吧!

“胡高跟我说,芳华下个疗程比较短,只有三天,是一个巩固疗程,现在病情比较稳定,大夫都很有信心,说打完巩固疗程,就可以观察了。”丁蔓一旦开始说话,就跟娱乐节目主持人似的,不懂得停下来。

“那你岂不是很惨?”我嘲笑她。对丁蔓这样的姑娘,你千万不能盲目同情。她们其实特懂得怎么把自己先弄合适。

“我问了他,我们俩怎么办?”

“哦?他说什么?”

“他说我年轻、健康、聪明、漂亮、人见人爱,我怕什么呀?我失去他,只是失去锁链,而得到的则是全世界。他说芳华不一样,芳华已经快34岁了,而且又得了这么一个病,即使不打化疗,也得观察,这种病一旦复发是很可怕的。他说芳华现在只能匍匐前进,她的头上布满了铁丝网,只要稍微一个不小心,就会送了性命。她只能爬,至少要爬两年,才能爬出危险区。他说他不能丢下芳华。”

“听起来蛮感人的。”

“狗屁!我跟他说芳华根本不爱他,芳华心里真正喜欢的人叫许一军,我跟他说他用不着有那么大的使命感,我还答应他,只要他肯和我在一起,我同意继续照顾朱芳华,把她当我妈照顾,给她养老送终。我跟他说,人的生命对于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你为什么要把你的一生浪费在一个根本不爱你的人身上?”

“你这么说,他没有给你一个大嘴巴?”

“没有。他说我不了解他。”

“你觉得你了解他吗?”

“我太了解他了。”

“你既然这么了解他,为什么还在他那儿碰了钉子?我告诉你,你压根就不该找他,你应该等着他来找你。”我教训丁蔓,口气巨得意。

“我压根就没想着一次解决问题。你知道我是做销售出身的,没有几个销售是一次成功的,你得不停地说服,用你的产品你的服务你的实力你的诚意打动你的客户。”

“成,你就把胡高当做你的客户,看你怎么把他从朱芳华那儿抢过来。”

我们一回到城里,小西就打过来电话,说晚上闷得慌,想出来混混。

吕西安的酒吧,我们到的时候,小西正一个人绕着台球案子打黑八呢。他是越来越胖了,小鲔鱼肚已初具规模,像有五六个月的身孕。我过去拍拍他,跟他说:“你该减肥了,估计洗澡的时候都看不见自己的脚了吧?”

“是该减了,洗澡的时候看不见脚问题不大,办事的时候不方便倒是真的。碰上丁蔓这样的还行,个子高,腿长,人瘦;要是碰一个也特壮特胖肚子圆圆的,那就累了。”小西对丁蔓进行“口头性骚扰”,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小西,你也老大不小了。给你说个媳妇吧,看你这样,要自己找还真困难。”丁蔓还挺善解人意的。

“那敢情好。”小西重新开了一局。

“你要什么条件的?”丁蔓像真有那么回事似的。

“一定得选最有身份的,怎么也得美国正经学校硕士毕业;找老婆嘛,找就找最漂亮最有身段儿的,在学校就是校花,身高最少也得一米七零,什么钢琴呀,弗拉明戈舞呀,卡拉OK什么的,一般人能会的全会;还得特有气质特有个性,出得厅堂入得厨房,每天得早上5:00起床准备早餐,晚上还得早早回来做饭,做好饭就站楼门口,扎围裙,特恭敬那种,等我一进门儿,甭管有事儿没事儿都得跟我说:‘MayIhelpyoudear(我能为您作点什么吗?)一口地道的英国伦敦腔儿,倍儿有面子。我们俩,有事没事的就出去玩,住总统套房,一年光住HOTEL(宾馆)就几万美金,她怎么也得有几千万的身家吧?要不我娶她干什么呢?夫妻过日子,这排场那应酬的,一天二十四小时花钱,就是一个字儿——贵!现在都这行市,我不这么着我被人瞧不起。看咱周围的哥们儿都找什么样的女朋友?光香水儿就得花个万八千的。咱周围的邻居不是泡影星就是彪歌星,我要是找一日本妞呀,我都不好意思跟人家打招呼。”

“我呸,你打一辈子光棍去吧!谁家的女孩这么贱,非找你!”我和丁蔓集体反对。

“你们同情同情我,我找不着媳妇,自己过过干瘾还不成吗?”小西笑嘻嘻的。

“成,不就是痛快痛快嘴吗?有什么不成的?”话音未落,一杆进洞。

小西打算再开一局,丁蔓接了一个电话,说不玩了,要早点回去睡觉。小西顿时觉得特扫兴,他可怜巴巴略带点浅醋意,对我说:“就剩咱哥俩,还混什么呀?你们公司有没有靓妹,找出来玩玩。”

丁蔓收拾东西迅速撤退,我最恨丁蔓这种姑娘——她找你的时候,不分时间地点场合你乐意不乐意手头有事没事,总之她找你就是“9·11”;等她有自己安排的时候,拔腿就走,跟美国从伊拉克撤军似的,它把你弄个稀里哗啦,完后说走就走,你自己看着办吧。你能说什么?什么也不能说,自己慢慢对付着来吧。

“慢点,丁蔓。你不再上个洗手间补了妆什么的再走?那么急着是要睡觉去吗?跟谁睡去?”

“反正不是你。”丁蔓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我和小西顿觉兴味索然,有那么一阵,我觉得自己挺不着调的。后来小西说他可能要去趟加拿大,让我给他温秀玉的联系办法。我说没带在身边,回去找着给他。小西说是他前妻要去加拿大拍一个戏,让他跟着帮点忙。我说这不挺好,还不趁机死灰复燃?小西叹了一口气,他头一次问我:“你和朱芳华到底还有戏吗?”

我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两个男人如果坐在一起,既不谈生意也不谈国际大事,而是谈儿女情长,那种感觉是很怪的。我们又枯坐了5分钟,各自找了一个理由作鸟兽散。

我洗了澡,吹干头发,躺在床上,正打算做点“睡前阅读”,电话响了,是小西,他问我:“温秀玉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我说:“几点了,明天给你成不成?”

小西那头儿有点腼腆,他一腼腆我立刻意识到他在和“花痴王婆钱美丽”鬼混。这还没去加拿大呢,就开始“热身”了。不过,我一向“与人为善”,所以我马上改口说:“我这就给你找,你等着。”

小西拿了电话,跟我心不在焉地胡扯了两句闲天,我善解人意,知道他其实是急于挂断电话展开新一轮攻击,所以我说:有事明儿再说吧。

小西求之不得,欢天喜地挂断电话。

我静静的把电话放回座机上,又一次想到“芳华”。难怪小西会问我和芳华是否有戏!我发现小西人很怪,他和任何一个女人风流,恨不能撒传单,让全世界都知道,他不觉得丢人难堪有什么不好意思,惟独是钱美丽,他去她那里,永远是偷偷摸摸,生怕别人知道。在人前人后谈到钱美丽,往往很不在乎,充满不屑,好像那是一只破鞋,让听的人直替他庆幸——幸亏早扔掉了!可是钱美丽一有什么事儿找到他,立刻三孙子似的,给人家提鞋也乐意。唉,一物降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