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无限怀念有限悲伤

从吕西安的酒吧回来,天都快亮了。我统共没睡几个小时,就被电话吵醒。胡高一大早就找我,让我火速去一趟医院,说芳华不配合治疗,医院让家属去一趟。

“真把我当家属了?芳华要是死了,人寿保险的受益人能改成我的名字吗?”我顺口问了胡高一句,也许这不是开玩笑的时候?胡高“嗑噔”楞了一下,没反应过来。等他反应过来,我已经把电话挂了。接着,我很快收到一个短信,胡高发的,很认真也很简短:“保险受益人的名字,没问题。”

芳华已经闹过几次了,每次都搞得惊天动地,护士没办法给她扎针,找医生来,开始医生劝劝还管用,后来就不管用了,她什么也不听,嘴一咧一哭能哭一上午,医院就只好给胡高打电话,让他把病人接走,这样的病人医院负不起责任。

我和胡高在医院电梯上碰到,胡高紧锁双眉,小伙子愁坏了。朱芳华的主治大夫是一个老专家,70岁的老太太,一看就是那种老一辈知识分子。她一见到我们,就大发脾气,我们一个劲地赔不是,旁边有一个年轻医生跟我们告状:“要是病人都像她那样,医生就都成哄孩子的了。你说病生在她身上,她爱治不治,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啊?我可跟你们家属说清楚,这是她拒绝输液,她今天要是出了什么危险,发生什么意外,跟我们可一点关系没有!”

我长这么大,还没人跟我说话这么直眉瞪眼的。我当时“腾”地一股子怒火就窜上来了:“你这叫什么话?什么叫跟你们没关系?”

那个年轻医生也火了:“病人拒绝治疗,我们怎么办?我们总不能把她捆床上往她手上扎液吧?再说,有她那样闹法儿的吗?动不动就号啕大哭,满病区都能听见,撒泼打滚,好像我们是要她命似的。爱治不治,不治走人,躺家里死多踏实啊,我们这儿病床紧着呢!赶紧出院。”

我气得差点动手,幸好胡高及时拦住我。他一脸谄媚,冲着那个年轻医生,嘴里结结巴巴地说:“那,那什么,真是,真是,你看,我们也没想到。这么着,你看,家属要做什么配合,您尽管吩咐。”

专家老太太长叹一口气,站起身来,对胡高说:“你们跟我一起去看看病人吧,她从早上就开始折腾,说什么也不扎液。她现在血象比正常最低值的一半还要低,心电图显示的结果也不正常,我们说给她输点维生素补一点钾,她说什么也不肯,又哭又闹,一直到现在,护士只好把药给她挂在架子上,这都挂了好几个小时了,换了好几拨护士劝,都没用。护士长也劝过了,最后只好跟我们医生汇报。我跟你们说,其实她要是不输,换个不负责的医生也就算了,让她自己签个字——写明病人拒绝治疗,出了事儿跟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们找你们来,就是要让你们清楚,我们是负责的,希望你们也理解——她今天要是不输这个液,真有可能明天人就没了,这不是开玩笑的。”

到底是专家,说出话来水平就是不同。我们一行几个人跟着老太太去了病房,那个厉害的年轻医生跟在后面。芳华这次住在一个小病房,只有三个人,老太太带着我们几个一进去,房间立刻就显得满满当当的。

芳华一见这阵势,立刻指着挂在脑袋顶上的瓶瓶罐罐大叫:“把这些东西都给我从窗户里扔出去,我不要,我就不要!”

“唔,那可使不得,从窗户里扔出去,砸着人怎么办?就是砸着花花草草也不行啊?”胡高嬉皮笑脸地坐到芳华边上。

“反正我不输,就是不输。”芳华翻一个身。

“我们家的小秃秃又闹小脾气了。”胡高拍着芳华的后脑勺,光溜溜的。

专家老太太说话了:“你要是觉得心里委屈,你就大哭一场,把心里所有的委屈都哭出来,发泄出来。我做了一辈子医生,今年70岁了,我见过太多病人了,我有许多成功的经验,我也有许多失败的教训,我不希望在你身上看到失败,我希望看到成功。”

“哇”的一声,芳华大哭出来。

“你好好哭,哭完以后好好治。”老太太也动了感情。

“杨大夫,我能治好吗?你说我能治好吗?”芳华满脸是泪。

“治疗很重要,精神更重要。我们还在这里努力,你自己先泄了气,那怎么行?”老太太跟周围的人说:“我们先出去,让他们小夫妻再好好说说话,今天病人一定要输液,这不是开玩笑的,这是人命关天。我们搞医的,一定要知道什么叫人命关天,否则,永远当不好一个医生。我们平常总说要尊重病人,尊重病人不是什么都听病人的,要是什么都听他们的,要医生做什么?”

老太太带着一群医生护士离开了,病房“哗”地松了。芳华还歪在胡高的身子上,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胡高则出尽百宝安慰她。我看胡高为了哄芳华高兴,就差安一条尾巴,把自己当猴耍了。

这种场合,我当然不宜久留。我无声地溜出病房,混到病区外面抽枝烟。这个时候,不是探视时间,但走廊里站满了人,多是老头老太太,一看就知道是儿女生了病,急得不得了,在家里呆不踏实,早早地守在医院走廊里,一来让大夫随叫随到,二来探视时间一到,能第一时间赶到儿女床前。在这群人中,有一个小伙子特显眼,我认出他来,他女朋友跟朱芳华住一个病房。他掏出一包香烟,浑身上下一通乱摸,没摸出火儿来。我冲他招招手,他看见了我,就跟遇见亲人似的,立马到了我身边。我有火儿,他有烟,正好。

我们边抽烟边聊天,这才知道那小伙子是从江西专程过来陪女朋友的,算是一个“苦主儿”。他叫李方,女朋友叫潘英。他追了潘英好多年,潘英对他忽冷忽热,有人跟他说潘英有一个要好的“初恋”,俩人一直藕断丝连没完没了。李方说谁没有个把“初恋”?只要潘英对我好就行,她不跟我在一起的时候,爱和谁交往就和谁交往,那是她的自由。可问题是,潘英和她“初恋”的关系直接影响到她和李方的关系——当潘英和“初恋”关系坏的时候,潘英就跟李方热乎,潘英跟李方一热乎,那个“初恋”就吃醋,掉过头来拼命缠潘英,缠着缠着,潘英心就又动了,这一心动不要紧,立刻就落实到行动上,见天闹着要跟李方分手。如此循环往复,一而再再而三,李方忍了差不多两年,终于下了狠心,找潘英说:“要么结婚要么分手”,潘英要求给她一段时间考虑。结果考虑考虑着,考虑出了绒癌。

“她那个‘初恋’一知道她得了绒癌,立马消失了。她要死要活要自杀,谁也劝不了她,后来我去她家找到她,我跟她说:‘你还没有把你考虑的结果告诉我呢,你到底是要跟我结婚还是要跟我分手,你要是跟我结婚,我就卖房子卖地走遍天涯海角也把你的病治好;你要是跟我分手,你死我也跟你一起死。’”我不清楚李方为什么要跟我叨唠他和潘英的事儿,他还说他二十四,潘英二十二。家里的人反对他和潘英来往,已经一分钱都不给他了,说他是败家子。

我一个激灵,赶紧截住李方的话头,我最怕和高尚的人交往——是莎士比亚说过吧——“我宁肯让一个白痴逗我发笑,也不愿让经验使我悲哀”。我也是这样,我宁肯跟王小西这样空洞没有灵魂的俗人打交道,也不乐意结交李方这样高尚的朋友,因为他们不但会使我感到脸红卑微,而且还会使我不自在难过。再说,高尚是需要经济能力的,就像爱国,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至少得买点国债吧?我可不愿意负担一桩高尚爱情的医疗成本,哪怕这是这个世界上最后一桩富于牺牲精神的纯爱情,我也不乐意赞助。我就是这么一个自私的家伙。我抽着李方的香烟,对李方说:“这烟真冲。”接着我从兜里掏出吕西安酒吧赠送的免费打火机,递到李方手里,跟他说:“留着吧,我还有。”他一楞,忙说谢谢谢谢。

我就是这么一个人,害怕自己跟高尚沾一丁点的边。哪怕是一点沾边的可能性,我都避之惟恐不及。用不着你说,我是一个没劲的人,我早知道这一点。

再见到胡高的时候,他一脸倦意。能不累吗?我可是哄过朱芳华,那个时候,她青春健康,什么毛病也没有,都那么难哄,何况现在是生了病?又丑又秃脾气又古怪,真难为胡高了。我这么想的时候,就能对他和丁蔓的事“心有戚戚”。

“怎么样?”我搭讪着问。

“没问题了,已经扎上了,她也闹累了,睡着了。”

“那咱们找个地方坐坐?别老在医院走廊里呆着。”

“行,早饭都没吃,你也没顾上吧?”

我和胡高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话,找了一家茶餐厅。他要了一份西冷牛排,我要了一份海南鸡饭。他提醒我,前一阵刚流行过禽流感,我说没事,牛也有疯牛病。这年月,没什么绝对安全的东西,安全都是相对的,人和人比的是谁命大。

茶餐厅人不多,这个时间当不当,正不正的。我在心里琢磨着怎么完成丁蔓交给的任务——说老实话,在朱芳华和丁蔓之间,我更愿意接手丁蔓——任何男人,只要不阳痿,不同性恋,都会做出和我一样的选择——哪怕选择丁蔓意味着给她做人梯呢,哪怕就做人梯的一个台阶呢!何况,现在男人留住女人,主要是靠实力,你只要有实力,女人就喜欢你,你轰她走,她还要伤心呢!

胡高一直在不喘气地吃牛排,我像和他展开劳动竞赛一样,我们“呼呼”地闷头苦吃,风卷残云一般。吃完,把盘子往桌子中间一推,直起身子,长出一口气,任务完成。

“再坐一会儿,抽根烟。”

“行。”

两个男人光说不练,谁也没有摸出一包烟来。他们一个刚撮完一份牛排,另一个完成一盘海南鸡饭,都懒得动。显然,他们都有话想说,但是谁也不想先触级敏感问题。最后是那个年长的律师模样的男人先开口了,他说:“丁蔓找过我。”

“我知道了。”

“是你让他找我的?”

“我没有。”

“你怎么想的?”

“我脑子一直挺乱的。丁蔓跟我说她找了你,她觉得这么做,大家都可以得到解脱。”

“是你得到解脱,不是我。”我可不能让胡高捡这个便宜。

“我不是因为芳华病了才嫌弃她的,我不是那种人。”胡高急于辩解。

“对,你早嫌弃她了。你认识她的时候,你正好父母双亡,女朋友又弃你而去,你需要温暖,芳华就是那个送温暖的人。你们之间的这种交往不能算做爱情,基础不牢,怨不得你见异思迁,也怨不得芳华不招人疼。没有爱情的婚姻,就是坟墓,你不想被活埋,对不对?”我口气充满揶揄。

“你没有资格讽刺我。”

“这怎么算讽刺?我这是在恭维你。”

“一军,下面的话,我只说一遍,你爱信不信。我这么做,全是为了芳华,只要芳华高兴,我就高兴,爱一个人就要爱她的所爱,想她的所想。芳华病了以后,有一次,我听见她在梦里喊老公,我赶紧坐起来,后来我就听见她叫你的名字,当时我心里的感受是什么样的,就不说了。这件事,我一直没有跟她说。以后她再喊我老公,我都会不自在,我总觉得她是在喊你。她总跟我说,她不愿意拖累我,要离开我,我不想点破她,我觉得有些话说破,既伤害自己也伤害别人。但是我心里明白,她是想把她生命的最后时光和她最爱的人度过。她以前曾经跟我说过,她希望能死在爱人的怀抱之中。那个时候她还没有生病,我们一起看一个日剧,名字我忘了,反正是女主人公得了绝症,最后死在男朋友的怀里。当时,我就跟她说——放心,你不会得绝症,所以你这个愿望是实现不了的;她回了我一句——你放心,我就是死,也不会死在你怀里。”胡高说不下去了。

“芳华什么时候出院?”

“后天。”

“我到时候来接她出院。”

“一军,你能对芳华好一点吗?”

“我和芳华缘分已尽,感情是不能勉强的。就算芳华得的是绝症,我也不能欺骗她。你让我好好想一想,再说,我还有家呢,我有老婆孩子,我也要跟他们打一个招呼,你说呢?”

我马上就要36岁了,我站在跑步机上拼命地奔跑,好像多跑几步,就能跑回到26岁似的。谁说男人不怕老?男人也挺怕的,甚至比女人更怕。女人老了,可以做一个慈祥的母亲,再老一点,皱纹再密一点,还可以做一个更慈祥的祖母。但男人不行,老男人就像一跟烂木桩子,散发着一股子霉味。男人在增加年龄的同时,必须增加财富或者名望或者类似的东西,也就是说男人必须成为栋梁,否则就会成为无可就药的烂木桩子。

我在跑步机上跑得大汗淋漓,身边尽是一身腱子肉的劲量小子,他们生机盎然,向着更高更快更强的目标迈进。我又一次想起了芳华,那时我像周遍的这些劲量小子一样,浑身是胆雄赳赳,我的芳华时代,我的一去不复返的青春年华,她是多么短暂——我们那四年情史一年婚史,然后我们分开,各奔东西,整整十年,我们生活在同一座城市,但是,我们却音讯全无,怎么能这样?!

人生最残酷的也许不是死别,而是生离;不是像我和温秀玉这样的生离,而是像我和朱芳华这样的——“曾经在雨中对我说,今生今世相守;曾经在风中对我说,永远不离开我,多少缠绵纺织成的梦,多少爱恨刻画的镜头,为何一切到了终究还是空?”我又听到了这支歌,再一次。上一次是什么时候?十年前吧?

我在更衣室的喷头下扬起脸,再怎么好意思,我也不能说我流泪了呵——

那时候的我是多么年轻啊!那时候的朱芳华是多么健康啊!

大学毕业以后我去了一家法律出版社,一年的编辑量,我一个星期就可以全部干完;朱芳华留在大学里继续读研究生,没课的时候就来我们出版社找我玩玩。我们当时有大把的时间,但是没有钱,她是穷学生,我是穷编辑,我们结婚就是去民政局领了一个证。

我们甚至没有婚床,我们是在暑假结的婚,连房子都没有租,直接就住进了芳华的研究生宿舍。那是一间摆了四张上下铺的宿舍,一进门,靠右手边的是书架,上面不止有书,还有饭盆、肥皂盒、洗发水、护发素、锔油膏、各种有用没用的擦手油洗面奶、甚至还有鞋刷、鞋油。记得有一次,我迷迷糊糊的去刷牙,居然还真错拿了一管白鞋油。右手边有两排暖壶,一排3个,一共6个。在我印象中,这些暖壶从来都没有灌满过,因为没有人愿意去水房打开水。我和芳华需要热水的时候,就用电暖壶烧一瓶,得省着用,烧一瓶水很不容易,学校明确禁止使用各种“家用电器”。我们为了使电暖壶,不得已悄悄地换了楼道的保险丝。

房间里的陈设极其简单,左右各两张上下铺,中间是一张普通规模的桌子,靠窗的上铺下床的时候不用爬梯子,直接一伸腿就可以够到桌子上。我有一次在上铺睡糊涂了,早上匆忙起来,居然第一步踩到桌子上,第二步就下到地上,自己还在惊讶怎么今天下地,跌跌撞撞的,那边朱芳华已经惊叫起来——后来她禁止我睡上铺。

朱芳华很瘦很瘦,那个时候的我也很瘦很瘦,我们两个并排躺在学生宿舍的单人床上,还有翻身的余地,当然多数的时候,我一翻身就落在她身上,她一翻身就落在我身上。我翻身的时候会说:“老公来啦。”她翻身的时候会说:“老婆来啦。”少年夫妻,我们贫穷,但并不哀伤。那样的日子好短哦——好景不长,如果老天要我重新选择——是愿意相爱却贫穷地度过一辈子,还是愿意富有但孤独地度过一生?我相信大多数的人都会选择后者——我在这一点上不能免俗,我早已原谅自己,不知道芳华是否肯原谅我!其实,她原谅不原谅对我也不重要,只是如果她肯原谅,对她会有好处,这个好处也会顺带着使我们现在的关系不至于那么紧张。当然,我这么说有点无耻,就像日本人对中国人说,我们反正是要参拜靖国神社的,你们愿意抗议就抗议,那只能让你们自己更加悲愤,而且还耽误你们自己的经济建设;所以,还不如选择遗忘或者宽恕,这样我们中日人民的友谊就可以世世代代下去了。

还是说我们那会儿吧——我们一直这么睡着,睡在同一张单人床上,直到有一次,我做噩梦一脚把芳华蹬到床下,她哭哭啼啼地爬上床,我抱着她,她鼻青脸肿脑袋上鼓起一个大包,我一看“扑哧”就乐了,把她气得“捶床大怒”。后来我就在她睡着以后,悄悄地换到她的上铺,呼噜呼噜地睡。她每次醒来,只要发现我不在身边,就会哼哼唧唧地往上爬,总之,她就是要睡在我边上,她说不这样,她睡不着。我说:“怪了,没结婚的时候,你怎么睡的?”

夏天,宿舍里没有空调,两个人非要挤在一张床上,多热!我对芳华说:“不行”,芳华说:“好,你拒绝我可以,但你伤害了我的感情,你得给精神赔偿费。”她歪着脑袋,小眼睛坏坏的。我说好,你说谁拒绝了谁,就要付被拒绝方“精神赔偿费”?她说对啊!话音未落,她就“啊”的一声惊呼——我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非常勃勃的样子,像雄鹰展翅一般向她急速俯冲——“不行不行!”她快乐的惊呼着……

我们并排躺着,窗外淫雨霏霏。她不能拒绝我,她可付不起“精神赔偿费”,那一年,我23岁,我精力充沛,虽然技巧和经验都很差,但毕竟我年轻有体力。不过,很快我就发现我招架不住了,因为朱芳华制定了“补充条款”,她认为如果一方要求,另一方拒绝,那么被拒绝的一方可以要求精神赔偿费,但如果拒绝的一方因为无力支付“精神赔偿费”,可以勉强为提出要求的一方提供服务,但被服务的一方必须付“服务费”。

那天晚上我一进门,芳华就把新修订的“补充条款”朗读给我听,我听后说:“成,要是你主动提要求,你也得付我服务费。”

不过,没多久,我就发现“服务费”对于男的来说,是非常不合理的。比如男的作为提供服务方,他忙活一遍,一身大汗,最后伊笑眯眯地说:“今天这个服务费不能给,服务太差”,严重的时候,还要罚款;而如果女的作为提供服务方,也是男的上下忙活,最后男的胆敢赖帐,说服务不好,质量不过关,那女的立刻接上:“那您再来一遍,我可以服务到你满意为止。”

芳华,我青春的恋人,我们之间的精神赔偿和拖欠的服务费,是今生今世也算不清的。是什么使我们疏远了?是什么使我们永远不可能重头再来?

当我用干毛巾擦干身子,换好衣服,我想——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可以重头再来的,就像人生不可以重来一样,就像青春不可以重来一样,我何必对自己要求太高?

“生活就像强奸,既然没能力反抗,那就不如好好享受吧;工作就像轮奸,你不行就让别人上;学习就像嫖娼,又花钱又出汗;要过美好的生活,就像手淫,全靠自己一双勤劳的小手。”

从健身房出来,手机“嘟嘟”响了一声,是王小西给我发过来的短信——享受生活,呵呵,可不就是这么回事吗?!今天是周末,我答应过明天中午接芳华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