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无限怀念有限悲伤

一直到护士进来熄灯,我才和芳华告别,一直到我和她告别,她还在哭。我硬着心肠安慰她,对她说保证第二天一到探视时间就来看她,她抽抽嗒嗒的摇着头,边哭边说:“你骗人,你今天本来就不想来,你不想来就不要来,何必这么勉强?”

“你别哭了,今天公司确实开会,再说,今天已经过去了,你看我明天的表现好不好?”我强颜欢笑,其实我心里也难受。我虽然是个混蛋,一个利欲熏心自私自利的混蛋,但我也会难过。我想我之所以不愿意跟朱芳华有什么太亲密的关系,也是害怕自己难过。就像我一直不肯养宠物一样,不是不喜欢它们,是怕它们会生病会死,我不喜欢让自己难过。

“成了成了,有什么话明天再说,这是病房,别人还要休息。”护士小姐已经等得不耐烦。

我实在不忍心就这么扔下芳华,可是我又不能不走,最后,我竟然鬼使神差地吻了芳华的额头——她哭得满头是汗。我吻了她的额头,对她说:“好好的,明天我一定第一个过来。”

胡高在空无一人的走廊里来回溜达,我们互相点了一个头。

他问我:“怎么样?”

我说:“护士把我轰出来了。”

“芳华还在哭吗?”

“估计好点了吧。”

我们俩一边说一边往停车场走,都有点没话找话。其实,我们都希望赶快钻进自己的车里,一溜烟开走,一个芳华已经让我们穷于应付,我们不能再给自己找麻烦了。

白天停得满满的停车场,这会儿就剩下屈指可数的几辆车子。我和胡高的车只差几个车位,不知道为什么,他居然要礼貌的站在我的车边,让我先走。我开始以为他是有什么话要跟我说,可是我摇下玻璃,发现他并没有要跟我搭讪的意思,他只是给我做一个“您先请”的手势。我心说,这又不是胡同里,这么大一个停车场,谁也碍不着谁,用得着这么客气吗?我往后倒车,摆正车头,向胡高按了按喇叭,表示先走一步,他这才急匆匆的往自己的切诺基那儿去。

出收费口的时候,我找了半天才找到进门时候给的停车卡,停车交费找钱,忙活一溜够,正准备起步给油,不经意间从后视镜里看到胡高跟上来的车,让我吃了一惊——他的驾驶副座上竟然坐着一个女孩子,短发齐耳,额头有一缕头发搭下来,遮住半张脸。虽然看不清具体眉眼,但我总觉得可能在什么地方见过。而且,应该和胡高的关系不一般,看得出来,女孩在胡高的车里呆了很长时间,她脸上的妆已经有点脏了。我按了按喇叭,示意胡高我要走了,胡高也回按了几声——他并没有要给我介绍那个女孩的意思。

出了医院大门,我一路走,一路琢磨这事儿,忽然我想明白了——原来这个世界上卑鄙的人并不是我一个,他胡高早已经选好“备用文件”!我说他怎么鼓励我和芳华来往,世界上哪有这样的老公,自己往自己脑袋上按绿帽子?我说芳华怎么会来找我,原来她竟然是如此遇人不淑!那一刻,我几乎出离愤怒,如果胡高现在站在我跟前,我猜我肯定会暴揍他一顿。

刚一进家门,温秀玉的电话就追了进来。我跟她说最近特别忙,因为在做一样并购的项目。温秀玉马上说:“你又瞎忙,让查尔斯自己忙去,你敲敲边鼓就成了。”我说这个项目是我负责,查尔斯得听我的。温秀玉立刻高兴起来,声音在电话里听起来就像快乐的打击乐,咚咚的。我知道她为什么快乐,她的快乐就像一个买股票的老太太听说自己的股票要上涨一样,那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快乐。我们随便扯了两句就挂了。其实,我和温秀玉很久以来就没有什么话了,她关心我的,也就是我的前程;我关心她的,也就是她的儿子。

我居然累得失眠,躺在床上烦得要死要活。明天还要开会,下午还要看朱芳华,还有那个胡高,他身边的那个女子是谁?我又说服自己,不去想这件事情,管那个女人是谁?胡高年少多金,前程似锦,朱芳华重病缠身,红颜渐衰,从某个角度上说,胡高能做到现在这样也就不错了,还能要求他什么?人只有一辈子,不是有个什么哲学家说过:“生命属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既然这样,还能指责胡高什么呢?

就在我几乎要睡着的时候,电话再一次响起来。

“喂,好久不联系了。”是一个俏皮的声音。

“谁呀?”我最讨厌这样的电话。

“打扰你了吗?我是青青。你还欠我一顿饭呢。”我立刻怒气顿消,青青,可爱的女孩子。

“不打扰不打扰,你有什么事儿?”

“没事儿就不能打电话吗?”

“能,能。”

“你想出来吗?我们在吕西安的酒吧。”

“现在?太晚了,明天我还得开会呢。”

“你真不来?”

“都有谁啊?”

“有谁你会来?”

“我不是这个意思。小西他们在吗?”

“你来了不就知道了吗?”

我看看墙上的钟,已经十一点了。明天还得开会,而且又是一场激烈的角斗。不过,反正躺在床上也睡不着,不如索性去酒吧坐坐,再说,我也不愿意生硬的拒绝青青。

“房间不干净呀,需要洗刷刷,洗刷刷呀洗刷刷,洗刷刷呀洗刷刷”,我到的时候,青青正在跟人家划拳。

这种拳非常适合青青这样的女孩子,年轻貌美,十指修长。在预备阶段,双方齐齐的喊:“房间不干净呀,需要洗刷刷”,接着开始出拳,从一个手指到五个手指,五压四、四压三、三压二、二压一、一压五,一边出拳一边嘴里有节奏的喊:“洗刷刷呀洗刷刷”;“洗刷刷呀洗刷刷”;直到有一方输掉。青青喜欢把手挡在脸上,一面说“洗刷刷”一面徐徐移动自己出拳的手,于是一张曼妙的脸随着手指的移动款款展露,但是还没等你看清楚,再一“洗刷刷”,又被下一拳挡住。

青青看到我来了,马上跳起来,把我拉过去,特自豪的跟在场的人介绍:“我男朋友,许一军。”

我分不清楚形势,只好“将计就计”,准备上演一场“英雄救美”。因为灯光的关系,在场的人全都模糊不清。大家彼此寒暄了一番,我就坐下了,不过,我凭直觉就感到气氛不对。青青挨着我坐好,问对面的一个男的,是不是应该把刚才这一局“洗刷刷”完成。那个男的长发飘飘,一看就是一个艺术青年,而且还是那种特楞的。他斜了我一眼,挑衅的说“好啊,没问题”。

“你的房间不干净呀,需要我给你洗刷刷呀”,“长发飘飘”忽然即兴发挥。

“啪”一个耳光,青青手起掌落。

酒吧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迅速走向混乱。我拖起青青就走,那个“长发飘飘”被几个哥们儿拦在里面,叫骂之声不绝于耳。

车开出500多米,我才问青青去哪儿。青青说:“随便。”

现在的女孩儿怎么都这么开放?不过人家越是随便咱越不能随便,否则,等人家不想随便的时候,咱麻烦就大了。我一边不动声色的开着车,一边心里琢磨着拿这块烫手的热山芋怎么办。青青是一个聪明的姑娘,我猜她今天打电话叫我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想好要出手给那个男的一个大耳帖子,她不过是希望我在场,以保证自己不至于吃亏。可为什么偏偏选中我?难道我还不够烦吗?人要是倒霉,喝凉水都塞牙。

青青从小背包里掏出一包烟,弹出一支,点上。她好像一点也不着急,一边吸烟一边转头看窗外的风景。

“你打的那个男的是谁?”我问她。

“你不认识。”我发现青青有一个特点,凡是她不想告诉你的事情,你休想从她那里问出来。她告诉你的,都是她想让你知道的。

“我今天要没来,你还会抽他吗?”

“你说呢?”她反问。

“不会。”

“为什么?”

“因为你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

“许一军,你自我感觉太好了吧?在场那么多男人,总会有几个肯帮我的吧?”青青被我点破心事,急了。到底还是年轻,沉不住气。

“那你为什么给我打电话,而且我一来,你就说我是你男朋友?”

“那怎么啦?我就是那么随便一说。”

车子在三环上转了一圈,青青还不肯告诉我她家在哪儿。我他妈的还从来没有这么点儿背过,这叫什么事儿啊?我把车靠在路边,跟青青推心置腹,话说了一大箩筐,她始终神情怪怪的,最后她对我说:“你不用绕那么大一个弯子,我知道你就是怕我赖你手上。你放心好了,我不会的。你送我回家吧,我家在丽晶国际公寓。”

我差点疯掉。丽晶国际公寓?我不会听错吧?那是著名的天价公寓!据说每平米的价格绝对不输于纽约的曼哈顿。

青青的房子要比胡高的不知豪华多少倍。一进门,是一个硕大无朋的厅,所有的家具都像是从路易十四的皇宫里直接搬来的,厅呈一个半球型,巨大的玻璃幕墙从天花板一直垂到地上,半透明镶满繁复蕾丝花边的窗纱如瀑布般飞流直下,窗外夜色正浓。一道螺旋式的雕花楼梯沿着厅的里侧,像彗星的尾巴一样哗啦甩下,说不出的奢侈。头顶上,一盏巨型花枝吊灯几乎占了一层楼高,那么高的房子!那么大的厅!有一种辽阔得想翩翩起舞的感觉。

青青坐在长沙发上,笑眯眯的看着我:“你心中有一千个问题对吧?”

我从来不问与自己不相干的问题,我是一个律师,我知道一个道理——有的时候知道得越少反而越好。

“小西知道你住这儿吗?”我弹开关键问题。

“几乎没有人知道。而事实上,我曾经借住过你的房子。”

“我望京的房子?我只借给过王小西,而且是好多年以前。”

“是好多年以前,当时我还在上大学。”

“你后来怎么知道那是我的房子?”

“我有随便翻人家东西的习惯。你的床下面有两个抽屉,在抽屉的最里端有一些你以前的东西,情书啊影集啊什么的,你不会忘了吧?我看过你和你前妻的合影,你们似乎有一个习惯,每一张照片,你们都要给它起个标题,或者写几句话——桃叶映红花,无风自婀娜。春花映何限,感郎独采我。”

我记得青青说的这张照片,那是年轻时的朱芳华,她在一片桃花丛中喜笑宴宴。我们那个时候贫穷、年轻,我们最奢侈的一项乐趣就是摄影——省吃俭用,以摄影的名义去不远不近的地方旅行,回来以后,来不及睡觉就迫不及待地把照片冲洗出来,然后在那些照片背后共同写上一些文字。我记得那张照片,我记得那四句古诗,我记得朱芳华当时一个字一个字把这首诗写到照片背后的每一个细节,我还记得她对我说这首诗的名字叫“桃叶歌”,是她最喜欢的——

桃叶映红花

无风自婀娜。

春花映何限,

感郎独采我。

“感郎独采我。一片深情啊!”青青的感慨在这么空旷的大厅里听起来,仿佛山谷回音。

我不禁无言——“还有一张照片叫‘穿过你的黑发我的手’,是你们在一起,你的手穿过她的长发,那张照片是自拍的吧?”

对,那张照片是自拍的,是在一段残垣破壁之下。胡风春夏起,吹我罗裳开。我清晰的记起那是一个起风的日子,我们一路唱着罗大佑的歌——“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穿过你的双眼的我的眼,如此这般的深情依然难改变,搞不懂为什么沧海会变成桑田?”

当年的歌,当年的风,当年的城墙,而我和朱芳华已经是沧海桑田。

记得这一切又有什么用?

“你为什么一直不说话?”

“你跟我说这些做什么?”我回到现实之中——我是一个训练有素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我懂得如何切中问题的要害,同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还懂得在对话中,保持心理优势的重要性。即使是面对青青这样的女孩子,也不能掉以轻心,在没有吃准她的目的之前,千万不能被她牵住鼻子。

“我?不过是想和你随便聊聊。”她也懂得避实就虚,看来我过去看轻她了。

“那我得告辞了,我明天一早要开会,下午还得去医院,你大概还不知道我的前妻,就是照片中的女孩,她病了吧?”

“我还真知道。王小西告诉我的。他跟我说了好些你们的事情。”

“那些照片小西也看过?”

“没有,这种偷偷翻人家东西的习惯怎么能让王小西知道?”

我头一次发现,和青青在一起居然也会感到不自在,她不说话我就会没有话说。

“你不想随便翻翻我的东西?你对我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就没有一点好奇心?”青青不会让我们长时间陷入尴尬,她有这个本事,有的女人天生就有这种本事,而芳华却天生没有这种本事——和芳华在一起只有两种极端,一种是说不完的话;一种是一句话都没有;芳华是典型的那种“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我们热恋的时候是“千杯少”,分手以后就是“半句多”。

“我知道你心里一定在想这个青青原来是一个傍大款的!”青青冲我扬扬下巴颏。

“没有,我只是觉得你可能是一个公主,有着富可敌国的国王父亲和王后母亲。”我忍不住揶揄她。

“哈,这才是你许一军说的话。”

“公主殿下,有何吩咐?”

“你真把我当公主?”青青美目流盼,脸上桃花一点,胸前乃光一闪。

“你又把我当什么呢?”我知道要玩感情游戏,青青是最佳排挡。

“我把你当成我的王子。”果然不出我的所料,青青好不俗套的台词。

“我能有幸知道有多少王子已经为你抛头颅洒热血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索性摸摸底。

“我没给过别人机会。”

“那我应该感到荣幸了?”我说完这话的时候,我们的距离已经近得像电影海报中的郝思嘉与白瑞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