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五 章-无限怀念有限悲伤

没想到朱芳华一进家乐福就大包小包的往购物车上装,连咖啡壶都新买了一个。我几次想制止她,但后来想一想,算了。女人心情不好的时候,都喜欢买东西,就让她买吧——买吧买吧女人购物不是错——我倒有一点咬牙切齿地希望,她朱芳华最好狠狠地买,拼命地买,怀着刻骨仇恨地买,反正我已经打定主意决不介入她的心情,我决不会劝她安慰她让她把头靠在我温暖的胸膛,轻声软语地对她说:“我是你一生的情人”。我根本不想这样做——为什么我要为她的坏心情负责?一个前妻!我宁肯付钱,为她付钱,钱是没有感情的,所以钱可以用来了断感情。

不过到了结帐的时候,我还是大吃了一惊!居然要3000多元。太过火了!朱芳华盯着我结帐,完全无动于衷,好像这些事就该是我做!至少她应该说一声谢谢吧?我不过是她的前夫,我没有这个义务的!

买了这么多东西,我不可能跟她在楼下说再见。我意识到她是故意的,她就是想让我给她提上去,她怕寂寞,她不喜欢一个人呆着。唉,她这点小心眼儿,小花招儿。

好人做到底。如果好人不能做到底,那跟一个贞妇守了一辈子活寡晚年一不留神失节有什么两样?古人说得好:“声妓晚景从良,一世之烟花无碍;贞妇白头失守,半生之清苦俱非。”所以,我一声不响地充当苦力。其实,我是没有必要在朱芳华面前保这个“晚节”的。在她眼里,我早就是一个失足青年。那么,我为什么还要那么卖力?这或许说明我还是在乎自己在她心中的形象?让心理学家研究人的这种复杂心理吧,幸亏我是学法律的,重事实讲证据,坚决杜绝无端猜测——哪怕只是猜测自己的心理,也杜绝。

屋里一片漆黑,所有的灯都不亮。拉开冰箱,里面也是死寂沉沉的。

“停电了?”

“不可能,为什么楼道里有灯?”

“是保险丝坏了?”

“是忘了买电了。”我发现电表上的字已经走完。

“幸好我买了蜡烛。”朱芳华几乎有点高兴起来。

她让我用打火机为她照亮,她从我提上来的大包小包中找到一盒香蜡和一个漂亮的透明沙拉碗。几分钟以后,我们的厅里就被布置得像要吃烛光晚餐一样——沙拉碗里装着清水,五颜六色的蜡烛浮在水面,水上还洒了几朵玫瑰花瓣,深红色的。朱芳华做这些事和十年前一样在行,她是一个追求浪漫的女子,这一点也许到死都改不掉。

她嘴上哼着王菲的歌——“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温暖我心房”;手上不停地忙,像变魔术一样,把我们从家乐福买的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摆放在她认为最合适的地方。在这方面,她有惊人的天分,我不得不承认,她应该改行做室内设计。

我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看着那些新添的杯垫、桌布、小毯子、小花瓶、纸巾盒以及全套咖啡用具,什么也说不出来。我能说什么?我不愿意扫她的兴。再说这是一个没有电的晚上,我好歹要等她收拾踏实了再离开吧?

她给我端过来一盘新鲜草莓,那草莓不但是她刚刚在超市买的,而且就连盛草莓的容器也是才买的!我本来想说我不吃,可是不吃又干什么呢?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

她进了卫生间,过了一会儿,我听到哗哗的水声!妈的,这个娘们儿,欺人太甚!我一边心不在焉地吃着草莓,一边琢磨着等她一出来就跟她告辞。过了一会儿,水声小了,再过一会儿,我听到朱芳华喊我。我没动地方,问她什么事。她说她忘了把浴袍拿进来了,就在床上。

我觉得很撮火,几乎要暴跳如雷。可是我说什么?我能说什么?我能破口大骂义正词严像庸俗电视剧中的那些古代书生击案叫骂——骂她无耻、不要脸、勾引人家老公?好像有点小题大做了。再说,她毕竟只是让我递进去一件浴袍。我强压怒火,故意用轻松幽默的语气说:“我怎么给你呢?”说到底,我不想激化矛盾,而且我也不愿意把自己表现得像一个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第一没有必要;第二尤其没有必要在朱芳华面前,她知道我的道德底线在哪里。

“走到床边,拿起来;然后再走到浴缸边,递给我。”朱芳华语气欢快。

“你不会告我非礼吧?”我一边照她说的办,一边忍不住揶揄她一句。

“假如你不赶紧照我的意思办,我就要告你违背妇女意志。”她开始蹬鼻子上脸。我说过,她骨子里有一种顽皮的东西,那是她的天性,稍不小心就会流露出来。可惜她遇人不淑,在少女时代遇到我这么一个不解风情的少年,白白浪费了自己的可爱。如今回头替她想想,真为她不值。

浴室的门居然是完全敞开的!

朱芳华泡在浴缸里,新换的浴帘像一方童话中的星空,温暖而有质感。童话中的公主,动作轻柔地拨开浴帘,我看到她伏在浴缸边缘,像一条只露出肩膀的美人鱼,空气中弥漫着迷人的香气。

“我给你挂在门后,你自己起来拿吧。”我伸进一只胳膊往门后一面挂浴袍,一面顺手就想把门带上。

“别关门,我讨厌被关在小黑屋里。”屋里没有电,惟一的光源是厅里的那只沙拉碗,那只透明的飘着花瓣和香蜡的沙拉碗。

“你不会说要我给你穿上吧?”

“如果我说了,你会照办吗?”

黑暗仿佛和芳华有默契,她像露出水面的小美人鱼,我虽然看不清楚她的表情,但是我能听到她的声音,那之中似乎有深深的恳求,这种恳求让我不能拒绝。我了解芳华,她的确是一个怕黑的女人,在十年前就是,她害怕一个人走夜路,害怕在雨夜一个人睡觉,记得有一次我们大吵一架,她一个人冲进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只过了一会儿,她就像只猫似的溜了回来,坐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抽抽嗒嗒哭天抹泪。我过去问她,她一头扎到我怀里,一面捶打我一面哭,泣不成声地说:“我怕黑。”唉,她曾经是那么一个小可怜儿。

我走过去,蹲在浴缸边上。

黑夜给了我们黑色的眼睛。

我和她对视了一分钟,我真的有一种想吻她的冲动,此时此刻。

就在这一触即发的危情时刻,我的手机莫名其妙地响起来,几乎出于一种本能,我一把将浴袍塞到她手里,脚不点地的奔了出去。

“老公,你这两天怎么都不在家?”是温秀玉的长途。

“哦,昨天和小西玩到半夜,回来就把电话关了。你,没什么事吧?”

“没什么事,你还没上网吧?”

“怎么了?”

“我给你发了几张照片,是咱儿子的。”

“我回去就收。”

“我想给他起个英文名字,你说叫什么好?是彼特还是约翰?”

“都不好,太一般了。”

“那你给起一个。”

“为什么要起英文名?”

“老公,这是在加拿大。”

“那你起英文名了吗?”

“我们语言学校的老师给我起了一个。”

“别告诉我叫MARY(玛丽)。”

“哈哈,叫BLOOD-MARY(血玛丽)。”

“你们老师是个杀人狂?”

“开玩笑的,我们老师给我起的名字叫ROSEMARY(玫瑰玛丽或迷迭香),你觉得怎么样?”

“像酒的名字。”

“就是酒的名字。我们老师说好的女人对于男人来说就像不可多得的美酒,会让男人沉醉其中。”

“你们老师是男的还是女的?”

“女的啦,是个老太太。”

“哦,那你也回赠她一个中文名。”

“叫什么?”

“小二。”

“什么什么?”

我忽然意识到温秀玉未必知道“小二”就是一种小包装的二锅头,一般只有酒鬼才会喝,而且一般只有北京的小酒馆才会提供这种两块钱一瓶的“贱货”。

“什么‘小二’?”温秀玉在电话那边一个劲儿追问。

“我手机快没电了。回家以后发邮件再跟你细细汇报。”我赶紧结束通话,因为我看见朱芳华已经穿着浴袍施施然从我面前走过了。雪白的浴袍,在烛光里,如同月光下的一树梨花。

“芳华,我得回家了。”

没有回答,我的话像在空气中融化了一样。

“芳华,你别这样,咱们都有了自己的家,已经是成年人了。”

还是没有回答,她坐在我的身边,静悄悄的,像春天的积雪。她穿着雪白的浴袍,在烛光里,如同一树寂寞的梨花。过了一会儿,她开始自顾自地试着开一瓶洋酒,十二年的芝华士。水晶烟缸,整齐的烟叶,还有两只水晶高脚杯。我想起温秀玉刚才在电话里提到的,女人就像酒,好的女人就像好的美酒,是要让男人沉醉其中的。

我从芳华手里接过芝华士,我想对她说:“你就是我的芝华士,我的十二年的芝华士。”我的眼睛有点湿润,我不知道应该怎么样。我应该愤怒吗?是对眼前的女人还是对手中的美酒?

芳华开始默默地卷烟,她的手指纤细灵巧,在烛光中看她卷烟,有一种如梦如幻的感觉。烟卷好以后,我掏出打火机为她点上。她一只手轻轻地搭在我点烟的手背上,迟疑了一分钟,才把小脑袋凑过来。我知道她想起了什么,她一定是想起了我们初恋的时候,她常常为我点烟,在黄昏的小树林里,在月光下的铁门前,她为我点火,而我把手轻轻地搭在她点烟的手背上。我记得她曾经跟我说,她觉得我们之间的那个动作,非常浪漫,非常亲密,非常私人。她曾经非常迷恋这个点烟的过程,而我为了满足她的迷恋,迅速堕落为一个烟鬼。

烛光摇曳,青烟缭绕,美酒在手,而曾经心爱的女人就在我的身边。我还在等什么呢?她默默地抽着烟,一口一口地吐着烟圈。她仰起她的小脸蛋,眼睛中似乎有点点泪光,寂寞的眼,寂寞的心,寂寞的女人。

我必须承认,我不是一个正人君子,如果身边的女子不是朱芳华而是其他的什么王芳华或者李芳华,随便是谁都可以,只要不是她,我就会毫不犹豫地采取行动。但恰恰是朱芳华,我们有四年恋情一年婚史无数不堪回首的往事和狼狈不堪的过去。我们在最后分手以前,吵了又好,好了又吵,我们这样循环往复以至超过正常人所能忍受的最大限度,准确的说,我们都很疯狂,疯狂到几乎要把对方杀了然后自杀。现在,十年以后,所有那些破碎伤心混乱不堪充满痛苦的往事过去十年以后,我还有勇气一脚踏回过去吗?——一举打开手中的这瓶十二年芝华士并且无论结果如何,都一饮而尽?我没有那么勇敢。可是,我又怎么能离开这个怕黑的女人?即使她与我已毫无关系,但是我能把她扔下置之不理吗?我还真没那么狠心。

朱芳华有很出色的耐心,在很久以前,她是没有耐心的。但是现在她学会了等待,学会了沉默是金。不过,这十多年,我也没有虚度年华。用脚后跟想想,我就能想明白在这样一个没有电的夜晚一男一女在一间屋子里干耗下去是不行的,打持久战对我来说,毫无胜算。一旦局面失去控制,我不知道朱芳华会怎么样。所以我决定和她先随便聊聊,这也算是缓兵之计。我是一个没劲的男人,而且我还是一个法律顾问,无论做什么事情,我都先把最坏的境况考虑清楚,在我的职业习惯里,每个人都可能撒谎,每件事都可能藏有阴谋,而我们要做的就是,把风险将到最低,即使出了问题,我们也能以最快速度找到逃之夭夭的借口。法律是为那些不懂得法律不会利用法律的蠢人准备的,而不是给我们这些聪明人准备的。对于我们来说,法律就是解决争端让事物向着有利于我们方向发展的一样手段,而不是正义的武器或公正的准绳。许多人根本不知道这一点,就匆匆忙忙跑去打官司,依我看简直是本末倒置。

“芳华,你是不是和你老公吵架了?”我的开场白像一个温厚的长辈。

“和你有什么相干?”

“你别有什么误会。我觉得你心情不好。”

“没有,挺好的。”

“你今天早些时候批评我,问我为什么不打听你这十年都干了什么,为什么要到我这儿来,我不是不关心这些事情,我是想等到你自己想说的时候,你自然会跟我说。我怕你不愿意说,我问了反而不好。”

“你怎么知道我不愿意说。”

“芳华,咱们做过夫妻,我对你多少还知道一点吧?”

“那你猜猜我为什么要上你这儿来?”

“你一定是躲什么人。”

“既然这样,我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勾引你?”

我尴尬了,我没有料到朱芳华能如此直截了当。

“也许,你是要报复你老公。”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理由。

“那么十年前,你和温秀玉在办公室通奸,也是为了报复我吗?”

“砰”的一声,我把洋酒瓶墩在茶几上。

我自己都被自己吓了一跳,而朱芳华却依然脸不变色心不跳,她微微侧过脸,似笑非笑地望着我,对我说:“SORRY,没想到过去了十年的事情,再说出来,你还会有这么大反应。我以为你早就百炼成钢,八风不动了呢!”

“芳华,有些事情是一百年也过不去的,我们为什么不能像其他的人似的,他们分了手,但还是朋友,有事还可以互相帮个忙,像王小西和他的前妻钱美丽,不就处得很好吗?”

“你是说小西和那个‘花痴王婆’?他们几时离的婚?”

“跟咱们前后脚。”

“那他们现在处得怎么好了?想睡一觉就睡一觉,不想睡就再见亦是朋友?”

“怎么什么事情让你一说就那么难听?”

“你说个好听的给我听听。”

“他们两个人在经过友好协商以后,达成离婚协议。但是他们一直在保持来往,还常常一起吃饭喝酒谈事儿,现在小西一天到晚张罗着拍电视拍电影,还不是因为他那个‘花痴王婆’在一个什么影视公司任总监?”

“他们打算拍什么?拿一个DV,就拍他们俩的那点‘破鞋’,足够剪成40集电视连续剧,十五人看半拉月没任何问题。”

“人家那叫生活。”

“那咱们的叫什么?”朱芳华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攻击我的时机,好在我是做法律顾问这一行的,实在没什么好说的,就玩一个“有权保持沉默”。

那天一直到很晚,我们谁也没有再去开那瓶芝华士。她缺乏兴致,我没有勇气。

星期一上午,我一到办公室,翠西就跟我说已经有好几个电话找我。

“是一个男的,他打了好几遍,我让他留下他的电话和名字,他都不肯。他问你几点上班,在不在国内。”

“你说了实话?”

“您教导过我们,没必要撒谎的事情就应该实话实说。”小姑娘伶牙俐齿,她是一把好锥子,等着被一个好伯乐放到布袋子里去。

“要我给你端杯咖啡吗?”翠西离开前笑盈盈地问我。

“不用放糖,不用伴侣,浓一点。”我一边把公文包放下,一边说。

翠西出去了,轻轻的带上门。她是一个很职业的女孩子,很好的大学毕业,很好的风度,可惜大学上的是历史系,不好找工作,家境又不富裕,没什么背景,父母好像都是中学老师,所以只好明珠暗投到我们这里做个小秘书,不过我很欣赏她随遇而安处变不惊的态度。她不会像于连的女朋友,薄有几分姿色,就自己宝贝自己得不得了,远之则怨近之则不逊,干什么都怕委屈了自己,总以为所有的上司,只要是男的就对她有企图,只要是女的就妒忌她,一天到晚跟一个娇宝贝似的。

翠西不这样,她原本的名字叫崔蕙,第一天来上班,查尔斯问她:“NAME?”查尔斯是香港人,中文名极其恶俗,好像是什么金贵之类,四十几岁还没结婚,女朋友走马灯似的换,极喜欢卖弄。我凭直觉就知道他对翠西这样的女孩子感兴趣。

“崔蕙。”

“哦,是‘惠而不费’的惠还是‘秀外慧中’的慧?”查尔斯开始卖弄,口气略带轻浮。

“是‘伤彼蕙兰花,含英扬光辉’的蕙。”

“哦,哦。”查尔斯开始支吾。我猜他根本就不知道中国字里还有这么一个“蕙”字。

“崔小姐,你到我们这样的公司做事,最好要有一个英文名,这样大家方便,而且称呼起来也比较国际化,你看怎么样?”

“您的意思是如果我有了英文名,就可以按国际薪酬标准给我发工资了?”

“哈哈,崔小姐好幽默啊!我给你想到了一个很好的名字,叫翠西,你看怎么样?你的LASTNAME正好是崔,谐音呢。”

从此,崔蕙就被叫做翠西。没有人再征求她的意见,所以也无从知道她是否真心满意喜欢这个名字。不过,如果你要觉得她是一个任人摆布百依百顺的小姑娘,你就错了。她不过是不张扬,但绝不懦弱。她是有原则的,她既不想着投机取巧,也不会眼巴巴地等着天上掉给她一个大馅饼。总之,该做的事不论贵贱都努力做到最好,不该做的事你就是许她一座金山她也要三思而后行。比如,她对查尔斯的垂涎三尺总是能做到大大方方,既给对方保全脸面又让对方知难而退。

有一次,查尔斯走过翠西的办公桌,特意停下来说:“翠西,你笑得真好看,你自己知道吗?”

“您过奖了,也就是马马虎虎过得去。跟梅艳芳比差得远了。”

“梅艳芳?全世界有几个梅艳芳?”

“是呀是呀,所以人怕比啊。您还有什么事吗?”

“翠西,你为什么不笑了?”

“因为您觉得我笑得好,所以我要省着点。否则笑多了,不值钱。”

“翠西,做秘书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让老板高兴,这是你的职责。从这点上说,你觉得你是一个好秘书吗?”

“我是不是一个好秘书,这不由我说了算。”

“那由谁?”

“当然是由老板了。”

我得说我很钦佩翠西,在她之前,我们的办公环境完全被那个香港公驴搞得一塌糊涂。他是一只典型的吃窝边草的兔子,而且更让人厌恶的是,有那么多“窝边草”居然甘愿投怀送抱,拼命往他嘴里送。最可笑的是,这些“窝边草”之间还互相炫耀,你争我斗,真是眼界太浅了——你说你争的是康熙也行,不过就是一个生于香港中下阶级的打工仔。

“您找谁呀?”我听到翠西问。

“我找许一军先生。”是一个男的声音。

“您早上来过电话对吧?”翠西有一双好耳朵。

“哦,对。是您接的吧?”看来,那个男的耳朵也不坏。

“您在这里稍微等一下好吗?您贵姓?”

“许先生已经来了吧?”

“我们九点才上班,现在只有八点四十五分钟。”翠西的回答真是无懈可击,她没有说假话,但是也没有透露我到底来没有来。既给自己留了余地,也给别人留了台阶。我们以前那个秘书就没这点机灵劲,动不动就问人家:“你有预约吗?我们老板很忙的。”或者说“我看看他的SCHEDULE,对不起,您不在他的日程表上。”结果,经常耽误了人家重要的约会,搞得民怨沸腾的。

咖啡端上来了。

翠西小声跟我说:“有位姓胡的先生找您,就是一早打了好几个电话的那个男的。”

“让他进来吧。”

“需要不需要十五分钟后,我来通知您开会?”

“不用,不过记得20分钟后给我打个电话。”

这是我们的默契,如果有不喜欢的客人,翠西就会用喊我开会的方法来救我于水火。但这种策略对付于连他们这种狗男女就很失败。因为他们会说:“你开会吧,我们反正没什么事,就在你这里等等你。”有一次,把我搞得极其狼狈,只好自己到电梯口吸了一根烟又上了一趟厕所,然后谎称会开完了。所以,对不知道根底的客人,我一般让翠西给我打一个电话,如果不是不喜欢的客人,那么就说:“谢谢,知道了”;如果是特别难缠的对象,那么我就会说:“告诉他们,我5分钟之后给他打过去。”然后我会煞有介事放下电话,跟人家解释说:“不好意思,咱们以后再谈,我们美国总部有急事,我得赶紧处理一下。”这个时候,翠西就会推门进来,急火火地说:“许先生,查尔斯在2号线上,他急着要跟您谈3号计划。”我于是一面拿电话一面对翠西说不好意思,您替我送送XX先生或XX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