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无限怀念有限悲伤

歌唱到一半,小西借着出来上厕所的机会跟我商量,他想带一个姑娘去我那儿,我说不行。他说你东边的那房子不是空着吗?我撒了一个谎,说来了一个远房亲戚。小西盯着我的脸,看了一阵,然后说:“一军,你别介意,我觉得青青不错,你看咱们这样行不行,一会儿大家一起去吃一点东西,我请客。然后上你家打牌。我说的是你自己的家,温秀玉也不在家,完后,我和丁蔓睡客房,你跟青青……”

“一军,我今天心情不好,再说,我对青青没有那种想法。”

“你不会是想跟她保持纯洁的友谊?特校园特纯洁特柏拉图的那种?”

“要不这样,今天就先散了吧,一会儿我买单,你要不尽兴,我接着请客,洗桑拿怎么样?”

“你有心事?”

“没有,就是心情不好。”

“一军,我跟你说,什么心情好,心情不好,都是自找的,找个姑娘,聊聊玩玩再睡一大觉,你就放松了。不信你就听我一回,试试,屡试不爽。”

“那要睡完一觉,心情还不好怎么办?”

“那就换个姑娘,再来一遍。”

“嗨,你们说什么‘再来一遍’?”

一回身,发现丁蔓跟青青就在我们后面。我赶紧说:“嘿,你们怎么在这儿?”

“先交代你们怎么在这儿?”

“我们刚从厕所出来。”

“你们是同性恋?”

“你怎么看出来的?”

“要不是同性恋,你们为什么去厕所那么长时间,而且出来的时候还说‘再来一遍’?”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我凌晨四点半回到家,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一觉睡到第二天下午,我才猛然想起来,昨天答应过朱芳华,我今儿一早就过去,给她找个小时工,再帮她去超市买点洗衣粉沐浴露什么的。糟糕!

我赶紧给她打电话,心里急速想着怎么跟她解释。电话铃声响了七八遍,没有人接。会去哪儿呢?也许出去了?不会啊,昨天我走得急,连钥匙都没有给她留下,她要是出去,可怎么回来?或者是她负气故意不接电话?或者是她又跑了,并且十年不肯再理我?

我一边洗澡,一边这么瞎琢磨。到最后,到底是拗不过自己,我换上干净衬衣决定上朱芳华那边看看。就算她不是我前妻,她也毕竟是我的客人,她不是住在我的房子里嘛。

敲门,没人答应。我掏出钥匙开了门,天哪,房间里像施了魔法——鲜花盛开,音乐和啤酒,飘起的窗纱和干净的空气,处处洋溢着一种令人心醉的浪漫。

我的前妻,云鬓斜簪,冰肌胜雪,罩着一件粉红色的睡衣,几乎通体透明,像清澈见底的小溪。小溪哗哗地流淌,流淌过她身体的每一寸,还有她那镶满蕾丝花边的丝质文胸,还有那炫丽浮华的绣花内裤,全是粉红色,像春日的樱花,轻柔精致,触动人心底最脆弱的那一部分。

此时无声胜有声。

我说过我是一个没劲的男人,我最没劲的地方就在于我是一个没有勇气行动的男人。当然,我之所以缺乏勇气,是因为我丧失了热情,就是那种年轻时代一时冲动热血沸腾的热情。不是说我现在的血就不会热,会热的,但我会一直等到它慢慢冷下来。看啊,岁月把我变成一个什么样的男人!我为自己感到羞耻,但有的时候想一想,这不就是一个好男人应该做的吗?尊重女性,像柳下惠那样坐怀不乱。

所以——

我在门口站了一阵,很快就由心潮起伏过度到心如止水——我自己都佩服自己——我居然表现得像一个训练有素的客房服务生。

我说:“对不起,我刚才敲过门,我以为你不在里面。”

“不,我在里面,我是故意脱成这样勾引你的。”我的前妻面带讥讽。她不但不赶紧找个什么东西披上,反而变本加厉,就势摆了个玉体横陈的姿势。

“芳华,别这样。万一我经不起考验。”

“我求之不得。”

“要不,我先出去。”说着,我赶紧往后退。

“你先给我把门关上,你就不怕让邻居看见。”她一声令下,我恭敬不如从命。

关上门,顺手从门后拿一件西服外套丢给朱芳华,我以一种不伤她自尊的方式劝她罩上。我说:“窗户开着呢,小心冻着。”

“那就把窗户关上。”

“听话,别耍小孩脾气。”

她总算收起了她的“粉红色”武器,随随便便地套上我丢过去的外套,那是一件质地优秀的深色休闲西服,裹在她身上,不知道为什么,反而给我一种“春风浩荡”“满园春色关不住”的感觉。

“你来干什么?”

“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没有,再说,昨天忘了把钥匙留给你。”

“这儿的钥匙都谁有?”

“过去王小西有,现在就我有。”

“可是,我手里也有一套。”

朱芳华递给我一个信封,里面有一套钥匙,还有一个留言。上面写着:“亲爱的,钥匙给你留在信封里了,我走了。别找我。”没有落款,没有日期。妈的,一定是王小西,我记得他欠我一套钥匙,他说丢了,找不着了,这个孙子!

我把钥匙拿出来放到桌子上,把信封和留言塞进裤兜,然后对朱芳华说:“你别那么看着我,这套钥匙留给你,以后你自己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从里面把门插上,你要是实在没安全感,咱就找人换个锁,你要不嫌麻烦,换个防盗门也行。”

“许一军,你为什么不问问我,比如这十年过得怎么样,为什么忽然要来找你,还要住在你这儿?”

是摊牌的时候了!我是一个没劲的男人,我害怕过去,也害怕未来。我不能让局面失控,我虽然讨厌每天的生活井然有序一成不变,但是我更讨厌纠缠不清狼狈不堪。从本质上说,我不是王小西,他对待生活的办法往往是“以毒攻毒”“以暴制暴”“大乱之后大治”,而我则是典型的“惹不起还躲不起”“自欺欺人”“得过且过”的那一类。我不想招惹朱芳华,并不是因为她青春已逝,而是因为我自己的心老了,我不想再折腾,也折腾不起了。

“芳华,咱们毕竟做过夫妻,过去的事情是我不好,但是我不想再重新伤害你,伤害我们。你知道,我结婚了,有了一个儿子,今年十岁。我希望你过得比我好,我希望假如你需要我为你做什么,只要我能做到,我都愿意,我希望能补偿你,但是,你不要为难我,我不愿意节外生枝。”我磕磕绊绊结结巴巴总算把这些话说完整了。

“好吧,前夫。我懂你的意思,你是说无论我发生什么事情,遇到什么问题,都跟你没有关系了。如果你肯帮助我,也仅是一种人道主义的援助,是一种慈善行为,而不代表任何其他的意思。对不对?”朱芳华略带挑衅,一副居高临下的样子,但我知道她这是外强中干色厉内荏。

“你不要老跟自己过不去,好不好?你这样子,会让我心里难受的。”

“那么我什么样子,你会心里好受些?”

“正常一点。”

“我哪里不正常?”

“你知道我的意思。”

“我不知道。”

“芳华,我们在十年前就结束了。”

“那又怎么样?”

“那意味着没有回头路了。”

“谁说要回头了?”

“是我说要回头的,好了吧?”

那天剩下的时间,我陪着朱芳华去丽都吃了牛排,之所以去那个地方,是因为很少有我的朋友会去那儿,尤其是在星期六下午,哪里想到一进门就看见站在大厅里的青青,一副亭亭玉立等人的模样。这次她的头发没有遮在脸上,而是用一枚看上去普普通通的发卡别住,露出整张脸。和昨天晚上的“波西米亚”打扮完全不同,她现在看上去更像一个朴素的“学生妹”——瘦瘦窄窄的白衬衣,简简单单的牛仔裙,脖子上挂一个银质的十字链,一个浅棕色帆布包左斜右挎松松垮垮地搭在腰上,衬着身材更好了,我是说该突出的地方更突出了。她并没有装着不认识我,或者大喊一声扑过来,而是在第一时间绽放了笑容,唇红齿白。在我们走得更近一点的时候,她率先跟我打了一个招呼:“真没想到在这儿遇上!”

“是呀是呀,你在等人?”我不知道为什么居然有点不自然。

“我在等几个朋友。”青青一面说,一面看了一眼站在我旁边的朱芳华。她这么一看,不知道为什么搞得我很是尴尬。我几乎有点慌慌张张的说:“哦,我和朋友到这儿来吃点东西,我们先走了啊。”

“那就不耽误你的宝贵时间了。拜拜。”青青笑着跟我摆摆手,那笑容仿佛另有深意。

“那女的是谁?”菜一点好,还没来得及让我喘口气,朱芳华就单刀直入的追问我。我窝着一肚子火,心说:“你跟我有什么关系,你有资格打听那么多吗?”但终归没有说出来,我不想把一顿好好的牛排给搅和了。

对话好于对抗,我开始尝试着和这个曾与我有着深厚情感的女人沟通。

“哪个女的?”我故意往四周扫了扫。

“就是刚才站在大厅里,搔首弄姿的那个。”我的前妻直截了当,这几乎成了她的风格。

“哦,我昨天才认识的。”

“她叫什么?”

“青青。”

“这像一个艺名。她没有姓?”

“我怎么知道?!她没告诉我。”

“你们怎么认识的?在酒店大堂里?”

“昨天小西叫我去唱歌,她也在,我们就认识了,没想到今儿在这儿又碰上了。”

“我怎么觉得她像一只‘鸡’?”

“哦,我倒是觉得她没准儿长着长着就长成一只金凤凰了。”

朱芳华朗声大笑。过去她不这样笑的,过去她总是笑得很甜美,很安静。那个时候她瘦瘦小小的,梳着两个小刷子,一左一右,怯生生的。我的脑子里闪过她少女时候的模样,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当那模样变成特写拉近的时候,却成了青青的脸——很好的皮肤,白里透红,吹寒欲破,仿佛罩着一层光华。那是青春的光华,而现在,坐在我的对面的朱芳华,已是美人迟暮,虽然她还不能算老,而且在她这个岁数,能保持到现在这样,如果不是太挑剔的话,也算是不错了。

“你是说那小野鸡长着长着就长成金凤凰了?你们男人是更喜欢‘野鸡’呢还是更喜欢‘凤凰’?”朱芳华问我。

我喝了一口红酒,做深思状。说老实话,我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尤其不想和朱芳华继续这个话题。我真实的想法是,假如我要“金屋藏娇”,我一定要藏一个青青这样的女孩子,看着赏心悦目,聊起来轻松愉快,性格又好,善解人意,没有攻击性,带出去还体面,而且最重要的是,她也高兴扮演这样的角色。我凭本能就能猜到青青的状态,她没有见过什么真正的大世面,只要有一个足够实力的男人,带她进入她梦想中的圈子,她很快就会安静下来,并且知足。

“你为什么不说话啊?”朱芳华索性点燃一根烟。她就不知道怎么讨男人喜欢!过去是,现在还是,将来肯定也一样。性格即命运,女人的一生!

“没有,我在想——假如你是一个男人,你会喜欢野鸡还是喜欢凤凰。”我以攻为守,这一招很重要,可惜我年轻的时候并不懂得使用这类技巧。

“我?那要看我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假如我是一个有俩臭钱但不多还挺有紧迫感的男人,我就喜欢小野鸡,因为那让我有成就感,小野鸡的愿望都特单纯,好满足,一个男人只要有钱,肯在小野鸡身上花点儿,就能得到成倍的回馈,觉得被人家需要,一下子就找到自信了,自我感觉特好。你说一个男人为什么要争取权势?不就是为了被人尊重。如果花两个钱就能得到别人的尊重,为什么不呢?我要是男人,我就觉得这个钱花得值。”

“那什么样的男人喜欢凤凰呢?”

“实际上没有男人真心喜欢凤凰。凤凰好象生来就是为了涅磐,她一出世的目的就是为了历经磨难,浴火重生。”

“那么你们女人愿意做小野鸡还是金凤凰呢?”

“我们女人?我们女人?”朱芳华的语调里添了一种自暴自弃,她把烟头按掉,然后缓缓地说:“你知道每个野鸡都以为自己能变成凤凰,就像每只丑小鸭都以为自己能成为天鹅。”

哈哈,这次轮到我大笑起来。

“你笑什么?”朱芳华脸上带着明显的蕴怒。

“我刚才在想,你什么时候会变成凤凰?”

“如果生命足够长的话。”

“要多长?”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许多丑小鸭,如果他们及早地放弃掉白天鹅的梦想,原本是可以像一只普通鸭子那样度过平稳安逸的一生,每天带着小鸭子到河里游游泳,隔三差五地生两鸭蛋,并且为此得到主人的宠爱与饲养。可是,他们总是想飞到天上去,既不肯下蛋,也不肯生小鸭子,每天只练习拍打小翅膀,结果弄来弄去,还没等到翅膀进化完全,就被人家搞去做了果木烤鸭。”

“你说着说着怎么说到‘烤鸭’了?”我打断朱芳华,暗示她该结束了。

“我是想说,只有凤凰才能浴火重生,而一般的小野鸡,搁火上一烤就成烧鸡了。”朱芳华铁青着脸,恨恨地说。

我发现她变得怨毒了,以前她不这样,即使在我们闹得最凶的时候,她也不这样。在我的记忆中,她从来没有过类似的表情,她哭过、闹过、嚷嚷过、摔过东西、甚至扑上来和我拼过命,但是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怨毒”——眼睛中没有一滴眼泪,而胸中似乎隐藏着上千年的委屈。这些委屈就像蕴藏在地球深处的天然气,一旦见到明火就会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我准备好听她的委屈了吗?没有;假如她哭的话,我准备好为她擦干眼泪了吗?更没有!既然都没有,最好的方法就是不招惹她。

所以,我没有接她的话茬。

我小心翼翼的差开话题,问她一会儿有什么打算,她说没什么特别的打算,想去超市买点东西。我说行,等你抽完这枝烟。

她是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

我原本想问她这个问题,但怕多事,就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