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芳芳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拉萨酒吧

有时候,很怀念我在拉萨时遇到的那个青年或少年,不知道他现在在哪儿。他说过他随时都可以找到我,但我觉得,他不会来找我,至少在成都他不会,他就像一个影子,是我没法把握和了解的。他的形象从来都是模糊不清的,时而是脸色苍白的少年,时而又是被晒得黑黝黝的青年。不过,每一次想起他,就像同时置身于阳光和深夜之下,给灰色的生活带来一个响亮的词。

生活的确是灰蒙蒙的。课未上,与院方的交谈也未进行,究竟是休学、退学或混毕业,无法决断。每天仍是读书、抽烟、站吧台,或者把心目中的拉萨酒吧重新装饰一遍,结果弄得乱七八糟,堆满了各种桌椅和色彩,宛如一个木匠兼画师的库房。

为了发泄无处发泄的精力和压抑,我去学校体育馆的健身中心打沙袋。每天上午十时,穿上短裤、T恤和运动鞋,骑上车,到中心租一套训练用拳击手套,然后把沙袋想象成我所讨厌的人或事,一拳一拳打下去。刺拳、直拳、摆拳、勾拳,晃动着身体,觉得自己的脖子也像泰森那么粗了,勾拳也像泰森那样打得碎钢筋水泥的下巴了。累出一身汗后,我愉快地结束了对现实和生活的痛击,又回到现实和生活之中。在中心,有一帮练拳击的小子,在一个教练的带领下,挺杠铃、跳绳、跑步,或比赛,我与他们没有关系,我是自个儿对自个儿。他们一定感到我是一个无可救药的大笨蛋吧(查理·布朗),成天对着沙包乱打一气,然后又默不作声地滚蛋。也许,他们会想,这个蠢货一定是从罐头里爬出来的吧。

这一天,我打完后骑车回家,把沾满汗渍的衣裤泡在面盆里,放上汰渍洗衣粉,搓洗了,清水淘了三次,绞干甩伸展,用塑料衣架把它们挂在厨房的铁丝上。我坐下来,一边喝茶抽烟,一边看电视里的拳击。因为是礼拜天,中央电视台第五套有一个“拳王争霸赛”节目,我基本上每一期都看的。毕竟也在打沙袋么。我还能嗅到未干的头发上洗发香波的芳香的气味。这些当然是生活中的亮点部分,就像散发出洗衣粉味道的白色T恤一样亮。

快到十二点时,我泡了统一的“来一桶”方便面,稀里哗啦吃下去,喝干了汤,觉得还有点儿饿,但也只好不管,到酒吧时再买点什么填胃吧。去酒吧带什么书混时间对我一直是个难题,花花绿绿的刊物不想看,太正经的又读不下去,类似于《麦田里的守望者》、《第二十二条军规》之类最好,但这类书又太少,几乎是半个世纪才出一本的那种。有时想,盖茨如此绝顶聪明,搞一个程序,一天写成一本绝代佳品,不是棒得死人吗?可惜理智说,100万个盖茨也办不到。当然不能因为不好找书,我就会将就抓一本蒙过去,我在这个方面可不愿降低标准。正在犯难,手机响了,是斗鸡眼打来的,说是有个叫芳芳的女生找我,正坐在酒吧里喝咖啡呢。我高兴得跳起来。他妈的芳芳,终于现身了!转念又一想,我高兴什么呢?她是别人的老婆,莫非,真的喜欢她?好像真的喜欢她。

忙到厕所的一面镜子前,打量自己,又梳了梳头,拿起自行车钥匙,蹦蹦跳跳奔下了破楼,一阵风往酒吧赶。

芳芳正恬静地坐在她上一次的座位上,穿一身灰色的耐克运动服,一双白色的耐克休闲鞋。怪不得斗鸡眼说是一个女生,恐怕认为是什么同班同学吧。

“嘿,香蕉鱼,”我说,“终于现身了,神龙见首不见尾啊。”

她呵呵笑着,说:“哪里!才换了一个工作,出差去了。又没有你的电话,反正想你一时也不会去汤加王国什么的。”

我在她对面坐下来。她的双手趴在桌面上,仍旧那么修长白晰,仿佛两匹阿拉伯马趴在那儿一样。我说:“倒是想去的,就是身材过不了关,三两天也吃不上膘。对了,换什么工作呀?”

“上次没给你说,原来在一所贵族学校教外语,实在不习惯婆婆妈妈的管理,烦得要命,虽然工资高,也决意不去了。现在嘛,在国旅做导游,好像要自由一点了吧。至少不会有人天天拧着你的耳朵喊‘为人师表’,以至于后来脱裤子放屁都觉得有悖于高尚的道德的。”

“不符合经济规律,浪费人力物力,不如学周星驰,屁股上接一根排气管,如何?”

“你来安装啊。最近怎么样,还是天天下午在这儿守寡?”

“差不多吧。日子就是这样一页一页翻下去,连字也没有,更不用说情节了。”

“悲观!今天下午陪我去逛街,一扫阴霾!”

“可是,该我站吧台的。”

“那有什么,”她扭过头看了一下斗鸡眼,说,“叫那小子替你好了,你改天还他不就得了。”

“你不怕撞见你丈夫?”

“不会的,那么大一个城市!再说了,我们怎么了,不过说说话解闷儿,距离奸情还有十万八千里路要走。”

“那么长的距离。”我只能苦笑了。

去给斗鸡眼讲了,他倒是没什么,他有时也会麻烦我的。芳芳把咖啡钱给了,我们便出了酒吧。天气不错,有太阳,但又有一层薄云遮挡,阳光并不强烈。我问芳芳去哪儿,她也说不清楚,问是打的还是骑车,她说没有自行车,走路。走吧,我想,走走也好,很久没上街了,算是一日游吧。

沿府河河堤逆流而上,左边是道路,右边是河水。芳芳在前,我在后。之所以没有并行,是不知道和她说什么,另外,第二次见面,也不想就弄得跟10年恋爱一样。河堤经过了整治,种了草和树,行走其间感觉还不错。但由于河水是城镇污水的汇聚之处,所以浑浊肮脏,发出一股腥臭味。目光所及,水边的青色淤泥上有很多垃圾,空的纸奶盒、易拉罐、破塑料袋及无可无状之物。这使得行走的愉快感抵消了大半。

芳芳似乎也不急于跟我说话,或者她也不知道说什么好,懒散地走,也不回头来看看我是否还跟着。她穿运动装很好看,显得有活力。

我们就这样走着,不一会儿,就穿过了九眼桥。在一处有铁椅的地方,芳芳停下来,看了看椅子,然后坐下来。“坐一会儿吧,椅子挺干净,我看过。”她说。

我坐下来,吁了一口气,说:“喂,不会溯流而上,去寻找源头吧。”

“这倒是个好主意呀,知道它源头在哪儿?”

“简单!川西坝子的水,都江堰、岷江下来的,源头怕正是九寨黄龙吧,雪宝顶那儿。”

“今后去九寨黄龙就像吃午餐一样,锻练一下高海拔,也好跟你去拉萨开酒吧。”

“你可是有家室的人,能说走就走,天涯漂零?”

“怎么不行,天涯何处无芳草嘛。”

“你老公怕要扁死你哦,开句玩笑。”

“实话告诉你,我倒是经常扁他。内容有揪头发、拧耳朵、扭胳膊、扯大腿、捶鼻子。”

“什么?”我吃了一惊,“是开玩笑吧,听得我心惊肉跳。”

“不是玩笑,他不敢反抗。”她停一下,盯着我,笑了,“不过,我不会这样对你的,放心吧!”

“我又不是你丈夫,我最近可一直在练拳击的。”

“哦,要去打比赛?可别把鼻子给打塌了。”

“哪里,对着沙包发泄一通而已。”

“找个女同学不就发泄了,何必对沙包。”

“不全是性欲和精力过盛的问题,也有他妈的心理问题吧。”

“太好了!”

“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也有心理问题。”

是啊,没有才怪!如此折磨丈夫。难以想象她丈夫是个什么人,干嘛可以忍受什么揪、拧、扭、扯、捶之类。可能的情况是,她是一个施虐狂,而她丈夫是个被虐狂,正好凑成一桌宴席。管她呢,反正与我无关。

“干嘛结婚结得那么早?”我问她,抽出一支烟点上。

“唉,是呀,”她叹口气,“我也经常问自己。大概是无所事事吧,结个婚玩儿。年龄还差一点,改了岁数。”

“嘿嘿,在我看来,无论如何,结婚这事儿也不是好玩的呀。匪夷所思。”

“无聊之极时,它总算是个正经事情吧。”

“虽然是歪理,不过,好像也说得通。”

她把脸仰起来,眯起眼睛,任柔和的阳光流泻在面孔上。“啊!真舒服!”

我盯着对岸的高楼大厦,有一种对大城市的畏惧感,觉得无从入手去了解它,它庞大得拒绝了所有清晰的可能,因此它总是飘忽的、模糊的、灰暗的,宛如发烧40度的幻影,而我和芳芳就是幻影之中的无数的小的幻影,像百科全书中的两个标点符号一样。

“在想什么?”她问。

“在想无法理解这个城市。”我说。

“何必去理解呢,你生活在其中,这比理解更重要吧。”

“想着玩儿呢,感觉一下它的亲和力。”

“你说说,谁能理解这个庞大的城市。”

“反正不是管理这个城市的堂皇的家伙。还是本雅明说得对,拾垃圾者。”

“那个犹太人。知道他写过波德莱尔。”

“我刚才看到河滩上的垃圾,想起这个问题。因为拾垃圾者看穿了城市生活的本质,那是被我们光鲜的生活所遮盖的生活的核心。”

“假深刻!”芳芳讽刺。

“本来嘛!”我笑了,“干吗不可以假一次呢,就算是对真深刻撒一次娇,如何?”

“那不如在我面前撒娇。”

“给我一个机会。”

“真的?”

“假的。”

“就知道你不敢。说吧,你刚才看到了什么深刻垃圾。”

“到处都有的。”

“例如?”

“易拉罐、牛奶纸盒、烟头、破内裤、废纸、半个面包、锈刀子、奶罩、避孕套、过期药片……以及两个杂种。”

“我和你?”她问。

“那还有谁。”我说。

她站起来说:“不好好背教科书,一天到晚胡思乱想,尽看到阴暗面。走吧!”

我起来,把烟屁股弹在河道下,然后跟着她的屁股前进。

我们又开始沿着河道上行,穿越新南门大桥,经过新南门车站、交通饭店以及银杏酒楼,到达了锦江大桥。在桥上,我问芳芳是不是要带我一起从桥上跳下,她说跳死不如走死,晚上请我吃火锅。我说干脆吃银杏算了,她说除非是人民政府埋单。为了狗日的火锅,走吧,谁叫我像个混蛋守财奴一样拚命攒钱舍不得开销呢。我们向右拐,上了人民南路,经过锦江宾馆、岷山饭店、航空售票处、大礼堂、川信大厦、百货大楼,来到天府广场。我提议休息一下,芳芳杂种同意了。

我一屁股坐在草坪前的石阶上,说,“知道我刚才心里骂你什么了?”

她脸累得发红,喘一口气,说:“还能是什么,傻B或瓜婆娘。”

“我只骂了杂种!”我说。

“你才是个杂种!”她呲牙咧嘴地骂,“杂种的一百万倍的杂种!”

我笑了。

所谓的天府广场面积倒是大,可除了几条路以外,全他妈种的是草。哪儿是广场?根本就没有公众性,实属私家草坪而已。路上挤满了人,又不能上草坪,实在没道理。

“走,”我对芳芳说,“我们不是牛羊,坐在大草场干嘛?”

“好吧,”她说,“今晚等着脚脖子痛了。”

我跟着她,穿过广场,从发黄破旧的省展览馆右侧往北走,到达了体育中心。芳芳一头扎进了一家体育用品商店,要买耐克的衣服。我说她不是正穿着一套的吗,她说不够,还要买,而且只买耐克。真他妈有钱!我感叹。我去中心路边买了两瓶鲜橙多,拧开一瓶猛灌了几口,慢慢折回,见她还在里面挑东拣西,就站在外面等。她却把我拉进去当参谋,我说我一窍不通的,她喜欢的她就买,没必要让别人提意见。折腾了半天,买了一套带蓝条的运动服,一双棕色的登山鞋,一共一千六,还打了八折。我可不敢问津。

因为八点肯定要回酒吧,我们打的到美领馆边上吃火锅时,已是五点半了,迅速点了生抠鹅肠、毛肚、黄喉、鳝鱼、鸭蹼之类,要了两瓶冰冻啤酒,一人一瓶,高高兴兴烫起来,我给她说了最近查书设计酒吧一事,她说想看看我画的草图,还要看我上次在拉萨拍的照片。

鹅肠麻辣鲜脆,啤酒冰凉沁脾,实在是很舒服。

本来约好十点钟要在学校体育馆的水吧见面的,可九点钟起来时,肚子痛得不行,上厕所解便,拉肚子,想着拉一次就会好,没想到半小时之后又跑了第二次。我可不想骑在车上满世界找厕所,那是要命的事。于是给芳芳打了电话,请求另约时间,她却提出要过来,没法阻挡,便告诉了她确切的地址,要她路过药店时买一瓶黄莲素。肠胃一直不太理想,属于我不喜欢的小资产阶级脾气。昨晚猛吃了一顿火锅,喝了点冷啤酒,第二天就有了情绪。难将就,却也无可奈何,对的,芳芳所言之“肉体无奈”。

她一进门就开始嚷嚷,说这儿是破地方,像出土的宋代纺织品一样破。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药拿到手,开了,服了4粒。她则好奇地四处打量,一脸惊奇与关怀,像电视里的首长访贫问苦给下岗工人送一袋米的样子。我又来了,叫她随便,一头冲进厕所。出来后,见她站在房中央不落座,问她干什么。

“这个,”她指指灰不拉叽的破沙发,“也能坐?”

“干嘛不能!”我一边说,一边甩手上的水,“我他妈还想住什么烫耗子、用他妈什么宜家,开他妈什么大奔呢。”

“一句话,你他妈用了三个他妈!”

“加上你的一个,共四个。喂,我能租下这儿住,已经不错了。不要以对待房地产新贵的态度来对待我嘛。”

“唉,好吧,只是委屈我的屁股了。”

我给她拿了一瓶康师傅冰红茶,放上盗版滚石,陪她坐破沙发。贾格尔半阴半阳的歌声立刻装满了房间。

“不喜欢滚石。”她说。

“为什么?”

“没有原因的吧,”她奇怪地瞪了我一眼,“如果硬要给出一个原因,那就是贾格尔那臭大嘴。”

“上次不是声称专门研究美国六十年代的文化吗,怎么连标志都不喜欢了?”

“喜欢迪伦。贾格尔!”她不屑地说,拧开瓶盖喝冰红茶。

“一个小媳妇,”我说,“听听流行歌曲就行了嘛,听什么迪伦。好像是一只中产阶级的老猫在怀旧似的。”

“现在的流行也敢去追?尾巴还没碰上它自己就先散了架。明明是在逛妓院,却说是在经历一场火山爆发的爱情。你都怕别人杀你耳朵,难道我不怕。自私。”

“那自己去换上迪伦吧,都放在架子上的。”

“不想动,无所谓啦,是来看你的照片和草图的。”

我拍拍脑袋,怎么把会面的目的给忘了。忙去衣柜下层拿出一叠照片,把夹在一本装修书里的几张用水性笔画的草稿拿出来,放在破茶几上。她俯着身子,慢慢翻动相片。我坐在她右边,给她一一讲解照片的情况。从后面看她,她的身材的确不错,腰细细的,屁股却丰满,紧绷绷像个鸭梨放在沙发上,由于向前倾,屁股缝都看得出来的。下面不禁开始有了反应。觉得自己恐怕太下流了,脸也红起来,热热地。她却不合时宜地转过来,手拿一张照片,问:“这是和谁在一起喝酒呀,两个人都怪满足的样子?”然后紧盯我的脸,笑了笑,“是不是想什么坏事儿呀,脸红得像个猴屁股。”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又不好撒什么谎圆场,哪怕吊死也只得照实说。“和美丽女生单独在一起,老是会联想到性,尤其是看到某些部位,更是如此。不知道算不算色鬼。所以有点不好意思。”

“不算色鬼才是怪事儿,”她笑着说,“是看到屁股了吧,把它想成猪屁股不就没事了吗,不过是火腿原料啊。如果性趣不减,自己去解决如何?”

“有这种时候。女生会吗?”

“会的吧,不过比率比男生少的。我可没作过调查。”

“觉得我下流或卑鄙了?”

“没有。不过不是男生,不知道男生和女生在一起,是不是必然就会往睾丸素的火海里冲。也许本来就是很坦然的事吧。脸红害羞,可不太老练啊!”

“是啊,”我承认,“但很想厚颜无耻。”

“这个,”她扬扬照片,“还没回答呢。”

“哦,那是在拉萨逛酒吧时认得的,叫草草,开了一家名叫‘雪酷’的小酒吧,可是我希望开那种啊。”

“这女人怪性感的。”

“是。她散发出一种令人慵懒的咖啡色气息。”

“醉了?”

“没有吧,”我笑笑,“不过向她请教了在拉萨开店的经验而已。”

“回答不太肯定啊。”她说。

她转过身,继续看相片。我则在想草草。不知她现在怎么样了,“雪酷”怎么样了。但说好一般不联系的,况且,没什么非说不可的事情。也许,她已去了她喜欢的喜马拉雅山脉,或神秘的阿里。反正她会在拉萨等我,说好帮我找门面的。她的最大问题就是容易令男人陷入她的肉欲,而她也会陷进男人的肉欲,不能自拔。这使她像一头既美丽又危险的雌性猫科动物。虽然知道她身边是不会缺男人也无法忍受缺男人这种状况,我却还是经常——主要在无眠之夜——把鼻子伸到拉萨,拐进那个白藏房的街角,伸进“雪酷”酒吧的一间卧室,嗅到她肚皮上一股拉斯维加斯的味道。妈的,虽然我也许只是她漫长情欲世界中的一个偏僻的小站(快车根本就不停),但却无法拒绝东方快车快乐的汽笛。

“不错,”芳芳说话了,手拿一张相片,“藏传佛教的寺庙真大,样式也有意思,不像汉传佛教的庙子,与宫殿区别不大。”

我把身子凑过去,看了看,说,“哲蚌寺。当然大了,是世界第一大佛寺呢。依山而建,像迷宫一样。”

我又闻到她身上那股难以言说的香味,丝丝缕缕,直入骨髓。我问,“你身上是什么香味儿啊,很迷幻。”

“毒药。”

“毒药?DDT?”

“老土了吧。名牌香水,芳名‘毒药’。”

“男人嘛,谁他妈了解什么鬼香水啊。”

“咦,”她手拿一张相片,说,“这个放大一张如何?”

我一看,好像是色拉寺顶的铜法轮,深湛的蓝天,灿烂的阳光,使拍摄的景物熠熠生辉。

“没问题,只不过不是摄影家,怕败了你的品位。”

“无所谓啦,所谓的摄影家开价不菲,同你的傻瓜手艺也差不多。是什么意思懂吗?”

“反正每个寺庙的主要殿顶都有。是鎏金铜法轮,两旁是半卧的金鹿。象征释迦牟尼佛在鹿野苑初转法轮。”

“好!弄好后替我装在镜框中,要实木的,深色,衬底要黑色。”

“什么?”

“什么什么?没叫你出钱的,实报实销。”

“好吧。”我说。

“看完了,”她放下相册,“现在干什么呢?”

“不是要看我设想中的酒吧方案吗?”

“不想看了。乱七八糟画一堆,就像解方程,不想动脑筋。”

“那还能干什么。可持续发展这类问题又只能是边吃鱼翅燕窝边讨论的。喝冰红茶嘛,只好探讨什么青菜萝卜情人二奶车祸网恋了。”

“网恋过?”

“没有。太功利主义了。老实说,还不如耍小姐,怎么说呢——实在一些吧。”

“从何说起?”

“编着故事弄人上床,不是吗?”

“讲一个故事给你听,”她说,“可不许嘲笑啊!”

我点点头。

“有一段时间,特别无聊,喜欢在网上聊天,反正乱七八糟的事都在聊。也有几个人约见面的,见了几个,实在无聊得很,开口就是征婚广告,什么三室两厅双卫私家车MBA之类,好像我立马就急着坐上他的车到他的主卫冲凉似的。还有要表现风趣的,起劲儿背诵收罗到的笑话,就像赶考的可怜的学生,还自以为幽默。有一天,与一个网名叫‘半夜鸡叫’的家伙聊上了,他直截了当地说了一大堆赤裸裸的做爱的语言。我也不管一切,发了足足上千字的淫词艳语。第二天我们又沉浸在这种无所顾忌的意淫和极度放荡之中,弄了一个通宵。当我疲乏地站起来,看到黎明中苏醒的城市,突然想起大卫·洛奇写的一本书《你能走多远》。是啊,我能走多远呢,在这种奇怪的意淫之下,我的思想和我的肉体,能走多远呢?那种粗鲁放肆的语言的交合,绝对比《金瓶梅》还黄色十倍。嘿嘿,都不好意思说得出口的。我当时想,这就是我要的生活吗?从那天起,我不再在网上聊天交友了。它会让你憎恨别人,也憎恨自己。”

“有这种好事?我倒有些动心了。匿名的意淫之火山喷发。”

“是啊,就像有些换妻俱乐部,面具是必不可少的道具呀。”

第二天早晨起来得很早,洗漱后做了一会儿弯腰运动之类,无非是把手掌放平,拼命抵着脚背,或是左手打一下右脚、右手打一下左脚,重复几万次。读一年级时,寝室里有一个家伙,外号叫粉刺,他妈一脸红灿灿的骚疙瘩,经常摆上小镜子,撕下100米长的卫生纸,花几个小时挤出脸上的脓水。每天早晨和晚上,都要来一套弯腰运动,就在你面前哎哟哎哟的晃荡,像钟摆一样,弄得人精神分裂。叫他不要弄吧,他又说不弄容易梦遗,浪费了精液不说,还得洗脏兮兮的裤子和床单。所以,我也开始跟着他做。与其被别人弄成神经病,不如把别人弄成神经病。

这毛病竟成了习惯,真是始料未及。不过,可笑的是,粉刺拼了命地折腾,还是他妈的抵不住他视若宝贝的精液。他没有梦遗,却他妈在半夜鸡叫时自慰,把后勤集团打造得比尼米兹航母还结实的铁床弄得漱漱发抖,像秋风里的枯叶。那感觉,真是“风雨飘摇”。

我睡眠一直不好,那天刚好失眠,在黑暗里郁闷,听到粉刺的战斗号角,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同室的另外两个同学以为失了火,从睡梦中一骨碌爬起来,连声问道怎么了怎么了。我一面笑一面说:“粉刺的航空母舰中了枚鱼雷,快他妈散架了!”两个杂种反应过来,笑得差点儿背了气。我知道这他妈不厚道,谁都会干的,但当时就是忍不住。我敢打赌,粉刺一万年以后也不敢在寝室里自慰了。当然,可以想象得到,那杂种从此恨上了我,在考试时极不友好地拒绝让我偷看。这个混蛋,有着非凡的记忆力,能把教材顺顺当当地背完,包括注解和标点符号。

其实,想一想,学生公寓也有很多乐趣的,但那乐趣却敌不过我骨子里对集体生活的厌恶。

我泡了茶,就着吃了几片康师傅饼干,坐在沙发上出神。我经常这样,无所思,无所视,无所闻,整个一机器人,灵魂出窍。据说这类人都天性孤独,不善于与人交流,而且,得精神病的颇多。我不知道我会得什么。神经衰弱(他妈的现在就有一点)?强迫症?精神分裂?反正不要得什么露阴癖,看见姑娘就想开幕。实在不雅观。

无聊,拿起手机给芳芳发短信。

——在干什么?

——听巴赫。

——别吓我,那么庄严!

——嘿嘿,骗你的,听刘若英《为爱痴狂》。更可怕?

——为爱痴狂?不会吧。是不是搞错了,可是为做爱痴狂?

——本本,是在提虚劲了吧?爱没做几次,整个儿一门外汉嘛。

——妈的芳芳,别哪壶不开提哪壶,没有女朋友,已经郁闷而死了,你不要再捅上一蜂刺。

——同学,教你一招吧,哪怕你心里在骂SB,可你仍得来玫瑰,来抒情口语,来单膝下跪,这样,你就可以和所有SB来点儿为做爱痴狂了。

——像GSH一样真实和有道理。我一直就想这么干的。学艺不精呐!

——慢慢来吧。GSH?

——跟你学的。狗屎!

——真是FP!

——FP?

——放屁。

——下午过来喝咖啡?我请。

——要不现在到我家。我已到过你家,现在该你了。

——丈夫不在?

——银杏小区F座1209。

好像什么针对年轻白领的小户型社区吧,广告铺天盖地,俊男美女、成功人世、欧洲品味、钢琴、英语、香奈尔、富豪、劳力士、宝马3系,上海菜、星巴克、心黑手辣的医药代表、假烟制造者、国企高管的女秘、副市长的情妇、戴妃卑鄙的情人……反正所有的布尔乔亚浓痰和光鲜的面包里的霉毛,就构成了婊子养的广告诉求。真是宝贝!

那儿不远。我他妈穿上我自认为还过得去的牛仔裤、李宁运动鞋和圆领T恤,把梳子打湿,梳了一下头,人模狗样赴约去也!

你知道那儿会有些什么。罗马柱、喷水池、大屁股石头女人,以及1000个从外国学成归来报效祖国的海龟人士。

芳芳住的房子是一室两厅一厨一卫,大约60个平米吧,是那种所谓的精装修,整个色调是淡黄色的,配上灰色的家具,简洁清爽。与我那山洞可谓天壤之别。

“有钱人啊!”我赞叹。

她穿着宽大的睡衣裤,说:“喝什么?”

“茶。”

“什么?”

“花茶。”

“那么崇拜英美,还以为要来点儿假模假式的英式下午茶呢。”

“嘿嘿,没有崇拜傻乎乎的红茶加奶啊。”

她拿玻璃杯给我泡了茶,搁在玻璃茶几上,一屁股坐在我身旁,说:“别拿看成功人士的余光刺我,租的。”

“别把我想得那么阴暗,什么时候妒忌过人家有钱人呐!咳,倒真有点儿妒忌呢!”

我摸出三五烟和打火机,看看芳芳,说:“可以抽烟吗?”

“呵,学会客气了?”

“不是。尊重一下这儿的小资情调吧。”

“抽烟还那么多废话,没看见烟缸在茶几底下吗?”

我抽烟,看着灰兰色的烟在她整洁明亮的空间里冉冉升起,扩散,逐渐消失,心中空虚得难受。就像血液被慢慢抽干,生命正在枯萎。真的,空虚是很奇怪的玩意儿,在我看来,它是无形但有实体的东西,就像他妈的疾病,来来去去,宛若鬼魅。如果有鬼魅的话。

芳芳在放CD,是贾斯汀的。

“干嘛不放什么痴狂呢?”我问。

“骗你的。我没有那CD,市面上很流行,听说男的被迷翻了一大堆呢。”

“哦,那么有趣?不过,其实迷翻男人很容易的。”

芳芳凑过来,挽起我的右胳膊,热切地说,“告诉我吧,如何才能迷住男人?”

“嘿,芳芳,”我哑然失笑,“你已经很迷人了,再进一步,可就成了古龙笔下的迷死人不赔命的肖咪咪了,那可是十大恶人之一啊。我想,虽然没有经验,但男人的本性嘛——一个女人只要不是差得影响市容,而她又特别放得开——就是说,见了男人就脱衣服,她不在屁股后吸引十万条男狗才怪。”

“呸!”她啐了一口,说,“那不成鸡了,要么就是花痴。”

“你问一个生手,本就是失误嘛。我看过一本书,一个花花公子总结过,男人喜欢荡妇,但永远不会与之生活。”

“是啊,好事儿让你们男人占完了。耍荡妇,娶淑女。”

“喂喂喂,”我掐灭烟头,说:“好像我是40岁日本男人那样的老色狼。我是吗?我不是吗?我他妈已经很久没近女色了。”

“是吗?”她甩下我的胳膊,说:“难道我是男色?”

我哈哈笑起来,右手挠着头。是啊,他妈老芳芳不是女色是什么!

芳芳倾身向前,脑袋一点一点的,似乎是在合着贾斯汀的拍子。她右手放在茶几上,食指和中指、无名指轻轻敲打,手指白皙而修长,仿佛阿拉伯马令人沉醉的踏步。我又开始想入非非,如果,被这只手抚摸的话,一定是十分舒服的事儿,就像乔伊斯抚摸语言一样舒服。

“屋里还有两个人。”芳芳说。

我就像被电流打了一下,整个身子都蹦紧了。“什么?”

芳芳把手指放在嘴唇边“嘘”了一声,说:“我丈夫和梦露。”

我看了看关着的卧室的门,考虑着是不是该站起来夺门而逃。

“别紧张。”芳芳一边说,一边站起来,打开卧室的门。然后她出来,手里拿着两个芭比娃娃。

“这个是梦露,”她扬扬左手,又扬扬右手,“这是我丈夫,名字叫人猿泰山。”

我哭笑不得。梦露是个金发碧眼丰满身材的女生,而人猿泰山则是脸色黝黑西装革履的家伙。

“所以,”芳芳亲亲人猿泰山,“无论我做什么,我丈夫都不会有意见的。当然,包括小小的折磨了。是吗?”她一面问她的丈夫,一面提着他的脚,把他扔在了沙发上。

“我以为我算疯子了,”我说,“你他妈比我还疯100倍!”

“没觉得呢,”芳芳抱着梦露,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还是喜欢梦露,因为她可以同我交流。”

我不怀好意地问:“交流什么呢?”

“不要打听别人的隐私。”

“刚刚发动起来的肉体引挚已经熄灭,档位也在空档了。早晚被你吓成阳痿。”

“那看碟子,如何?”

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她起身到她的碟柜那儿翻找,先问我看不看阿巴斯,但阿巴斯我基本看过了。况且,他不适合几个人同看,而要一个人看。随后,她又问我看不看斯科塞斯或库布里克。

“我看过斯科塞斯《愤怒的公牛》,”我说,“库布里克的风格,女生怕是不喜欢吧。”

“不,”她说,“我热爱库布里克,那就看《发条橙》。”

那是安东尼·伯吉斯的小说,但电影没看过。这部电影有着怪异的戏剧化的夸张的风格,充斥着暴力、色情和罪恶。人性就是这样的。我也会这样,如果可能的话。芳芳还要放库布里克的《大开眼界》,我叫她换一个人的。

“库布里克一天看一碟足够了,不然会搅得心神不宁。”

“哦,会这样?”芳芳笑着说,“好吧,看《亲密》,看肉欲放纵与情感的关系。看过吗?”

我摇摇头。

女主人公每周三到男主人公的公寓,脱了衣服就在地板上做爱,不说一句话。在疯狂的放纵之后,她穿上衣服,沉默而黯然地离去。后来,他不满足于这种肉欲了,他想知道她是谁,在干什么,她的生活和人生是怎样的……

看完后,我们都没有说话。

“怎么样?”芳芳问。

“人性太复杂,有点说不清楚,”我说,“肉体的亲密会在孤寂的人之间产生真正的爱。”

“如果是你,会这样吗?”

“我?不知道。嘿嘿,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呐。如果有女生每周光顾寒舍,我也会高兴的。不高兴才他妈怪!”

我拿起她的左手,把它握在双掌之中,就像裂开的果实抱拥着果核一样。她看着我,双眼如飞,没有拒绝。我低下头,亲吻她的手背,嗅到一股不可名状的芳香,几乎一瞬间,我就像被麻醉药麻醉了一样,进入到非理性状态。是的,他妈的除了听任肉体的引擎又开始突突作响,你还能干什么。

我不知道我们是如何挪到她的床上的。我只记得(刺激的场景不太容易忘记)我们都赤裸着身体,紧紧抱在一起,仿佛不把对方拉进自己的身体不甘心。

性是很奇妙的东西,既是物质的、肉体的,又是梦幻的、虚无缥渺的;它既快乐又伤感,既温柔又粗暴,仿佛一个百变精灵。就像我们的肉体在狂欢后刺目地裸露在白天的亮光中,羞怯、局促,有一点儿丑陋、有一点儿恬不知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