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咬人的“国民党”(1)-两个人的长征

第109~122天2003年2月1日~2月14日日记选摘,爱德,叙永县城,2003年2月1日离开了惯常的生活环境,我对物质享受的关注也变得异常地强烈。这并不是说我不再关心历史、文化和美好的事物了,我只是明白了事物的重要性是相对的,是随着人们所处环境的改变而改变的,而贪婪的物质主义在某些时刻也是可以被原谅的。”

别人提醒我们在金鹅一定要“小心”。“为什么?”马普安问那个跟我们一起下山谷的男人。眼前这片广阔的山谷里遍布砖房和正在建设中的房屋,一派繁荣的景象。

“那儿有好多骗子。”他说。

我们已经听过很多这样的告诫了,但是一直就没放在心上。今天我们却格外地小心,因为我们必须对苏葳、李明霞和万欣这三个客串长征者负责。

春节期间,城里几乎家家关门闭户,但我们还是找到了一家旅店,他们同意收留我们并为我们准备晚饭。我们在旅店的地下室安顿下来,正准备在饭前稍事休息的时候,房门被敲得咚咚响。一个身着制服的警察不请自来。这个名叫李庆红警官上来就直奔主题。

“我看看你们的证件。”他说,然后草草地看了几眼我们的护照上无关紧要的部分,说:“你们不能住在这儿,这个地方不安全。外国人不许住这儿。”

“你什么意思?”爱德说,“这是对外开放的地区。我们在重走长征路,你知道了吧。红军原来来过金鹅,不是吗?”

李警官对爱德所说的话毫无兴趣。“哼。你们必须去县城。你们可以穿过这里,但不能住在这里。兴文县城有一家为外国人提供住宿的饭店。”

在湖南通道,我们就被驱逐过一次,这回不能轻易就范了。

“这太奇怪了,”爱德说,“我们已经走了快4个月的长征路,所到的地方都受到当地人民,包括官员和警察的欢迎。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我是欢迎你们的。”他说。

“你表达欢迎的方式很有趣。有哪条法律说我们不可以呆在这里?”

“国家的法律。”

“听着,我朋友可是律师。”爱德说。

“没错,”马普安说,“作为法律专家,我可以确定根本没有这样的法律。”

“天黑了,太晚了,我们不会去县城的。”爱德说。

李警官不得已又转到隔壁吓唬我们的中国朋友,想让她们说服我们离开。她们当然也不会跟他合作。正在他准备放弃的时候,突然看见了苏葳,她看上去是这个团队里最害羞最寡言少语的一个。他要求她跟他回警察局登记。

“如果以为苏葳会屈服,那他可就大错特错了。”马普安说。

半个小时后,苏葳愤怒地打电话过来。

“他改主意了。他给县城的头儿打了电话,他说我们必须离开。我告诉他这不可能。”

马普安叫她先回来吃饭。“也请那个警察一起来吃饭吧。”

这是一顿不寻常的晚餐。每过一会儿,我们中的一个人就得放下碗筷和李警官还有旅店老板娘嚷嚷几句,老板娘也接到命令催促我们离开。我们刚来时她对我们很友好,可是现在她向我们叫着:“你们必须走!”

马普安对老板娘的行为感到震惊,也提高了嗓门:“到一边去!”他对那个女人说:“这不关你的事。”

“冷静,马普安,冷静。”爱德说,“就算我们发脾气也没有用。”

“如果你们不走我会挨罚的!”老板娘嚷嚷。

万欣出面了。她是个好脾气的人,跟李警官心平气和地讲了20分钟。如果你正在法庭上面临生死的审判,需要一位有说服力的证人,你就应该找万欣。“他们应该送她去解决中东的问题。”爱德低声对马普安说。

万欣回到饭桌旁,摇摇头说:“没办法。”

爱德想站起来。“别跟他们废话了!”他说。

“别激动。吃完晚饭再说。”马普安说。

情况已经失去控制。我们几个在饭桌上达成共识:自己的愤怒表现完全破坏了事态的良性发展。中国人解决问题时最看重有“好的态度”。

如果你的态度不够好,不管是什么理由,从什么样的逻辑出发,你可能都无法避免失败的厄运。外国人通常不能掌握好这其中的分寸,因此失去了“获胜”的机会。

现在是李警官的面子问题在作祟,他知道自己在同乡面前跌了份儿。旅店老板娘的老奶奶坐在他对面烤火,哼着鼻子说他应当“想办法”。我们揣着兜遛达到他跟前。

“让我们想想办法。”爱德说,我们都坐到李警官旁边,强迫他看着我们。“你让我们去县城,这不太好。你还说我们必须花50块钱租车去,然后住特别贵的饭店,或者,如果我们不想花钱可以走着去。现在很晚了,到县城还有30公里的路。你很关心我们的安全,难道不是吗?”

“我们不希望给旅店里的其他客人惹麻烦。如果你能开车带我们到县城并给我们安排住宿,我们很乐意去的。否则,既然你关心我们的安全,我们只能呆在警察局。”

李警官一直没什么反映,可是爱德最后的建议让他又生起气来。

“警察局又不是旅店!”他气愤地说。

“那我们在警察局外面睡帐篷,你还可以随时看看我们是不是安全,怎么样?”马普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