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我们计划住在高洋,它距黎平县西北边界很近。但雾太大了,我们径直穿过了村子,完全没有意识到那就是高洋。没办法,我们只得睡在了一片乌黑的傅翁村的孤零零的鼓楼里。
虽然离开了侗族聚居区,进入苗族地区,路遇的人们还是一样好客。有人指点我们从傅翁向西,沿着一条小溪到达乌孟村,从那儿必须翻过老山界山脉才能到剑河县。我们可以在乌孟吃午饭,又有人告诉我们:“直接去任何人家里问就行了。”
确实是这样。这种让外国人感到不可思议的做法在贵州这一带都适用,甚至像乌孟这样的汉族村镇也一样。我们一开始并不知道这里是汉族村镇,因为人们的举止行为与我们刚到过的地方并没有什么不同,况且他们说的普通话也不比侗族和苗族人说的好懂。就人们对待外来者的行为来看,这个多民族地区似乎已经形成了一种单一的文化。
一户姓吴的人家让我们用他们的厨房,厨房在冬天也用作起居室,因为那时候只有这间屋里还有点热乎气。马普安从村子里的小铺子讨来一些茶油,算是解决了素食的问题。爱德在房子中央的铁炉子上做了一些炒米饭,其间自然不乏围观者。这是一个大房子,有好几个从村外来的人住在里面,他们在老山界的山坡上伐木打工。几只大狗和一条刚出生的小狗在附近游荡,马普安注意到它们的待遇相当不错,这不同寻常。我们以往见到的狗大都受虐待,经常挨打,甚至被吃掉。我们总是纳闷为什么这些农民会养几条狗在身边,又不给狗起名字,只把它们当做麻烦。马普安问一个叫李如森的伐木工:“你会吃那些狗吗?”
“会啊。”李如森回答。
“如果一个小孩子和其中一条狗有了感情,”马普安接着问,“你还会杀了它然后吃掉吗?”
李如森想了一会,“不,那不能吃。”他坚决地说。
爱德问了一个肉食者的问题:“哪种狗最好吃?”
“老狗、嫩狗各有风味。”
“你怎么杀狗?”马普安问。
李如森指了指炉子边的一个木棍,“把它们打死。”
“你能一下子就把它们打死吗?”
“不能。”李如森一边做着抡棍子的手势,一边用英语说:“One,two,three,four!”
他笑着,吴和他的妻子也笑着。这笑声实际是一种幼稚的兴奋,是对自己“会说英语”的得意与炫耀。
笑还从来不曾给人如此怪异的感觉,马普安被他的同类吓住了。城市生活在某种程度上曾使他远离暴力,但现在,对动物施暴的情形几乎每天都会发生。
日记选摘,马普安,2002年12月8日今天一只狗向我冲过来,我本能地抄起手杖,准备使劲儿敲它的头。但我看见它戴着一个项圈,肯定是谁家的宠物,实际上它是要对我表示友好。我深感内疚。
在于都,爱德也放弃了肉食,因为这里的大多数人连分辨我们的外表都很困难,更别说各自的饮食习惯。如果我们不在一起,他们常常把一个人认成另一个人。
爱德对于自己向素食者的转变暗暗高兴。一方面,他可以在下次听到“马普安肯定没力气走完长征”这种说法时,理直气壮地反驳。另一方面,他总觉得在这场吃肉与否的道德辩论中,自己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折磨并杀死有灵性的生物,然后享受烹调、食用它的乐趣,这确实有点恐怖。爱德觉得自己的矛盾心情只能用电影《危险人物》中约翰·屈伏塔的一句台词来解释:火腿实在太太太……太好吃了!
城市里吃肉的人们听不到动物被宰杀前的尖叫。那是一种绝望的、令人心悸的声音。在农村,屠宰准备大约需要半个小时,而死到临头的动物会一直叫个不停,因为它是有思维的。
位于剑河县境内南部边界的南哨乡正热闹非凡,恐怕只有两个人———爱德和马普安———知道这赶集的日子正好是西方的圣诞节。街道上挤满了从乡里四面八方赶来的的苗族和汉族农民。男人们的穿着都无甚特色,身上还驮着大包小包。而苗族妇女却真是一道美丽的风景,她们的服装虽然主色调灰暗,但鲜红、明黄的头饰、袖饰和肩饰让她们显得光彩照人。有些人在额头中央涂了一个直径3厘米左右的红点。有些戴着沉重的耳饰,耳垂也像红瑶妇女一样被坠得很长,不过没有那么长。
这里的人似乎对什么都不会过度热情,也不爱炫耀自己。我们住的旅店友好而又井然有序,是我们见过的最棒的一家。这是一座苗家木屋,依河岸而建,从路面高度一级级降到河面的高度。南哨中心位于两条河的交汇处,四周是植被茂密的山丘。我们甚至想就在这里过圣诞节,总比面对南哨与县城之间30公里的地图空白要好吧。我们跟贾霁通了电话,让她帮着出主意。
“没问题。”她说,“我已经跟南哨乡长说了。他说他能帮你们找一个熟悉长征路的向导,带着你们在太阳落山前赶到县城。”
按照惯例我们不会请向导,除非出于安全的考虑。今天是圣诞,非常特殊的日子,我们可以破一次例。乡长正在乡政府里忙碌,我们只能向一个叫胡秉文的小伙子解释我们的处境。他告诉我们他在回南哨乡政府工作前曾在北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