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里的一个星期天,潘红霞从城里乘公共汽车返校,她挤上车门刚刚站定,有人从后面拍了一下她的肩膀。
“咦?”她回过头来,看见了刘思扬。
“你眼睛可真行啊,”刘思扬说,“你在下面我就看见你了,直冲你招手,你一脸凛然,视而不见。”
“我没看见呀。”她辩解着,脸竟然红了。
两个多月来,这是第一次,和这个人,单独在一起。离得这么近,几乎是挨着,面对面的,看着他的眼睛说话。这让她觉得有点手足无措。
“你家在这附近住啊?”他问。
“对。”她回答。想了想,忽然说,“我还以为你不认识我呢?”
“不认识你?”他奇怪地盯着她,咧嘴笑了,“是不是你还不认识我?那我来自我介绍一下,刘思扬,我们好像是一个班的。”
“是一个班的。”她回答,也笑起来,可你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她想,我是谁?噢,人不能太贪心哪。她的脸又无端地一热。
“进城去了?你一个人?”她没话找话。
“去亲戚家了。”他回答。
“你有亲戚在我们这儿?”
“远亲,我母亲的表姐,我得叫表姨,”他说,“是刚刚联系上的,以前,我插队的时候,每次回家,都得在这儿倒车、中转,经常在候车室里过夜,在澡堂子里过夜。那时候我一点儿都不知道这里有一亲戚,”他笑了笑,“现在知道了。”
他说得很平静,轻描淡写,这是他说话的风格,可这几句话却让这个没有什么经历的姑娘怜惜。她见过那些在候车室里过夜的知青们,没有钱住旅馆,无论他们穿得多么破烂可你还是一眼就能从人群中认出他们。他们会在黎明时分来到站前广场,花一角钱,买一盆洗脸水。站前广场上,亮着一盏一盏电石灯,每盏灯下,都有一个小小的茶水摊,坐着一个脸像木刻一样的老太太,不光卖大碗茶,还卖茶叶蛋和热的洗脸水。
她喜欢他说话的方式,从不激昂,却有点弦外之音。她还喜欢听他说话的声音。她对声音很敏感,就像有的人对香料敏感一样。有的声音她一听就过敏,比如,很奇怪,她不能听别人吃苹果,那咔嚓咔嚓汁液四溅的声响会让她一下子起一身鸡皮疙瘩。小时候,有一个男老师,教他们数学,那男老师说话声音非常尖利,像一个女人,又像某种锐器摩擦,她一上他的课就心神不宁,混乱,恐惧,痛苦,想逃跑。结果数学成绩一塌糊涂。可有的声音却让她无端地信赖和痴迷,比如,这个人的声音,这个她几乎还毫不了解的陌生人。
那是开学第一周,在第一次班会上,辅导员让每一个人上讲台做自我介绍。那天他走上台说,“我的名字很好记,刘思扬,看过《红岩》的人都知道,我和小说中一个烈士同名。我走到哪里,都有人问我,你原来就叫刘思扬吗?是不是后来改的名字?我估计,在这里,也会有人这么问的。所以,我想一劳永逸地告诉大家,我一生下来,就叫这个名字,是我爷爷给我起的,从来没改过,以后大概也不会改,除非我再给自己取个笔名——假如我有一天想当作家的话。”
这一番话,假如,换一个人说,或许给人哗众取宠之嫌,可是他却说得非常沉静,而且,诚恳。他刚一开口,她就被他的声音迷住了,是那么清澈的声音,安静、空旷和晴朗,像秋天高原上的阳光,清澈得让人心疼。她很惊讶,她不知道粗砾的、粗暴的生活怎么能使一个人的声音不受一点损伤?
当晚他们班组织了一次联欢会,她又一次听到了那声音:他独唱了一支歌,《怀念战友》,是《冰山上的来客》中的插曲:
“天山脚下是我可爱的家乡,
当我离开他的时候,
好像那哈密瓜断了瓜秧。
白杨树下有我心上的姑娘,
当我离开她的时候,
好像那都它尔闲挂在墙上……”
他唱得极其动人和悲伤,她热泪盈眶。这是一支和他高原雪域般的声音相得益彰的歌。这是他的歌——从那天起她认定了这个。她在他的歌声里打着寒战。从此她不能再听任何人唱这支歌了,这支世界上最好听最悲伤的歌。
那天,她在自己的日记本里写了这么一句话,她写道:“潘红霞,人不能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她莫名其妙地写了这么一句话,没头没脑,自己也觉得奇怪,想想,又用笔把这一行字涂掉了。
在班里,系里,甚至,整个学校,刘思扬都算得上一个风云人物,人人都知道他全地区第一名的成绩,那成绩本来是可以进北大的呀。他几乎就像一个传说中的角色。开学两个月来,他没有和潘红霞说过一句话,可突然间,他像一个老熟人一样,在拥挤的公共汽车上,和她如此亲热地打着招呼。
一路上,他们说着闲话,关于这城市,他问东问西,比如,“东营盘”为什么叫“营盘”?是不是从前驻兵的地方?还有,“辑虎营”又是怎么一个来历?这些问题,她一个也答不上来,关于这城市的知识,她清白得就像一张白纸。她一问三不知,倒让他惊讶了,他说:
“哦,我忘了,你们女的都不关心这些事儿。”
你们女的,包括谁?潘红霞不知道。可潘红霞知道在他的历史他的生活中,是有“女的”的。那时学校里已经在流传着关于那个女生的故事,那女生,就是那个在古城墙上和他幽会的女友,先他一年,上了北京的一所大学,当然那是被推荐去的,最后一批工农兵学员,一个终结者。在那里她移情别恋,爱上了一个学外交的男人。至少,这算一个故事,一个悲剧故事,可是从他平静的、甚至是快活的脸上,你看不到这故事的一点蛛丝马迹。潘红霞想,他是深不可测的呀。
开往城外的公共汽车,渐渐地,乘客稀少下来,有了空座位,可他们不坐,仍旧站着。天黑下来了,路灯在某个刹那突然亮起来。可车厢里黑着,只有在停靠站的时候车门处才亮起一盏暗淡的小灯。他们都不再说话了,看着外面,外面是一个天一黑下来就要沉睡的城市,沉闷无奇的城市,从外表到内心都平庸拘谨的城市。他忽然开口说:“你就是在这里长大的吗?”
她回答:“对呀。”想想,又说,“从来没离开过。”
“哦——”他说。
她不明白这“哦——”的意思,是怜悯吗?好像,在这里长大是不可思议的。但就在这时车到站了,是他们的车站,在这里下车的差不多都是那学校的学生。此时,也没有几个人,一下车,就被黑暗吞没了。那是一条连灯火也没有的小土路,却有着哗哗的水声。他们都知道那是一条灌渠,和他们的小路纵横交错着,形成一个长长的十字。一座水泥小桥横在灌区之上连接了道路。他们走上桥面,渠水的声音变得浩大起来。四周都是菜田,黑魆魆的,空气中飘散着新鲜粪肥的味道。在菜田的尽头,在靠近坝堰的一片开阔地带,有一大片苗圃,那里,生长着成千上万棵北方的幼树。
“你总是这么晚才回来?”他忽然打破了他们之间短暂的沉默,“一个人走这儿,不害怕?”
“不,不怕,”她回答,过一会儿又说,“我喜欢在黑夜里看见学校。”
“为什么?”
这时,他们刚好拐过一个弯,立刻,那一团光明,远远地,在黑暗的深处,尽头,像突然吐露的璀璨又神秘的心事,幽静地,出现在夜行人的眼前。她的声音变得很温柔。
“你看,”她说,“就为这个,这是我见过的最美的美景,”她的声音此刻听上去像一个成熟圆润的女人,“这让我幸福。”她停了一停,朝他转过了脸,“刘思扬,你该笑我了吧?”
“不,”他回答,在黑暗中望着她仰起的脸,被夜色修饰过的光洁奇妙的脸,那上面,有一种极其严肃的、似乎是性命攸关的东西,是他不能了解的,却异常动人,“不,”他说,“潘红霞,你是叫潘红霞吧?我真羡慕你。”
他说,我真羡慕你,她不知道这话的意思,始终不知道。这话,在她的耳边、心里,后来就是在梦中,一遍一遍重复着,像神的语言,无法破解,可是,却甜蜜诱人。它甜蜜诱人地折磨着这姑娘。她感到了巨大的危险,那危险来了,熟悉的、可怕的、致命的危险,向她逼近,仿佛命运在敲门。可她势单力薄,根本阻挡不了那危险的到来。那危险就是:对一个人一见钟情毫无希望的爱。
其实,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很多人都看出来,他们在好。这个“他们”,是指刘思扬和陈果。
似乎,他们从前就认识,插队的时候,就有过交往,彼此知道对方的故事。他们插队的地方,都在狭长的河谷平原上,刘思扬的村庄,更接近山区,而陈果的村庄,则要平坦富庶一些。
他们属于一个共同的圈子,都出自京城名校,有许多共同的熟人、朋友,有相似的历史和经历,注重内心与精神生活,读过差不多的书,喜欢共同的音乐,比如,贝九、柴六,等等,当然也喜欢忧郁的俄罗斯歌曲。他们还有机会读别人读不到的灰皮书,像《新阶级》、《带星星的火车票》、《麦田里的守望者》等等,这种知识优势使他们成为蔑视小市民的精神贵族。他们大多还都有游历的经历,到过许多地方,大多是扒火车去的。若是他们回北京休假,你就会在“老莫”——莫斯科餐厅这样的地方,看到他们一边熟练地使用刀叉一边大呼小叫欢聚的身影。
在这小城,在这默默无闻的学校,他们自然很容易亲近起来。就算从前他们不认识也很容易从人群中相互识别出同类,那是不费吹灰之力的事。他们惺惺相惜,至少,都知道是因为年龄、或是志愿报得不合适,一句话,运气不好,才落到了这里。这样的人,虽说并不是只有他们一个两个,可分散在各班各系仍旧使他们显出了鹤立鸡群。一只孤高的鹤碰上了另一只,除了惺惺相惜相濡以沫,还能怎么样呢?
陈果很漂亮,只不过,漂亮得一览无余没有回味。有时她脸上会有一种很严厉的表情,不容易亲近。看上去她要比实际年龄——30岁更苍老一些。她肤色很白,白得又高贵又死气沉沉,眼睛很大,很深,像维族人的眼睛,眼光却是锐利的。可是这眼睛望着刘思扬的时候会突然柔和下来。他们在校园里出双入对,一块儿去图书馆阅览室,上大课时互相占座位,晚饭后在河堤上散步,星期天一起进城、逛街,所有这一切,这“好”,大家都认为是意料之中的事,是一个预设的结局,没有悬念可言:假如他们“不好”,那才是奇事呢!
潘红霞知道这个。
她们住同屋,她们俩,陈果和潘红霞,都住上铺。起初,安排寝室时,她俩的名字其实都贴在下铺上,她们不约而同地和人调换了铺位。后来,有一天,陈果问潘红霞,你为什么不愿意住下铺呢?潘红霞坦白地对她说:
“我不喜欢别人坐我的床。”
她反问:“你呢?”
陈果笑了,“答案相同。”
原来她们都不同程度地患了洁癖。陈果的病症要更重一些,以后,会越来越重,最后发展到无论走到哪里,她都会随身携带一个小坐垫,她坚决地拒绝着和别人的臀部共享一个座位。当然,这是很后来的事了,几乎是传说中的事了。而此时,在欢乐的1978年,她的病症,还在别人能容忍的范围之内。
是这点共同之处吧?陈果在班里的女生中和潘红霞最为接近。晚饭后,她们有时会一起出去散步,第一次去河边,就是她们俩一起去的。她们在旷野中探着路,后来她们就骄傲地认为通往河边的路是她们发现的。没人和她们较这个真,没说那条路是她们开出来的就已经很有自知之明了,是不是?她们俩还曾经穿过地下桥到河的那边去,那地下桥,其实是一条地下隧道,离她们学校不远,永远,有兵在站岗把守,可潘红霞她们一直固执地把那隧道称作“地下桥”。1978年,地下桥是不允许行人随便通过的,可她们说服了卫兵,竟放她们进去了。这一下,她们有了从河流之下穿行的体验。她们走着,而那条千古的河流,就在她们头顶缓缓地流淌。
陈果有时还会给潘红霞讲一些故事,插队的故事,还有,那著名的101的故事,那里的同学,谁谁谁的女儿,或者,谁谁谁的儿子,怎样怎样,都很遥远,而且,离奇。那些故事,那些人,是穷尽潘红霞这一生也无法经历和结识的,属于天方夜谭。只是,陈果在这些故事中,隐藏得很深,她很少提及自己的事情,这更让人感觉到她的神秘。而潘红霞,是天生喜欢那些神秘的事物的,她问自己,喜欢陈果吗?回答要迟疑一下,迟疑一分钟,然后是,喜欢。
可是,五月的晚上来临了。那个美好而黑暗的夜晚,命运敲门的夜晚,渠水浩大地响着。第二天傍晚她一个人又来到了灌区边,她站在水泥桥上,望着下面平静的浊流,她再也听不到那浩大的、动人心魄的响动。她忽然非常难过。她知道这才是真实的,真实的景象,可是,问题是,有什么力量,可以改写已经过去的那个晚上?
她站在那里,等待天黑。然后,她在黑暗中沿着昨夜的路走回去。当她一下子看到灯光,看到灯光像朵大菊花被黑夜芬芳地托举出来的时候,她哭了。她想,你真不幸啊,潘红霞。
她希望他们仍旧像陌生人一样,不说话。可是不可能了。他们认识了。他总是友善地和她打招呼,“干什么去,潘红霞?”或者,“潘红霞,你看见那谁了吗?”潘红霞,潘红霞,他叫得那么流畅,没有一点阻碍,可是他用“那谁”来代替那个人所共知的名字——陈果。
夏天到来了,现在学校四周非常美丽,青纱帐起来了,每一棵玉米怀里都揣上了玉米棒子,像一个个幸福的母亲怀抱着红头发的小婴儿。菜田里,各种蔬菜花开得十分绚烂。河水蒸腾着热气,夜晚,就是在校园里,似乎也能隐隐听到河边的蛙鸣。现在,晚饭后,就是最用功的学生,也喜欢走出校园到这欣喜的田野中来了,感受大自然沉静的欢腾。这天,潘红霞想一个人去河边走走,一出校门,就看见了他们,刘思扬和“那谁”,他们正站在那里说话。
“嗨,潘红霞,”刘思扬看见了她,“是不是要去河边?”
他们大概是要去河边吧?她想,她迟疑一下说:“不,我只在附近走走。”
“天还早,一块儿去吧,正好有事要商量。”他这么说。
有事要商量,是什么事?这当然是一个无法拒绝的理由。他们就一起去河边了,三个人,走上了坝堰。天空非常静谧。夕阳还没有坠落,河水、草滩、树林,还有,掠过河面的鸟、草滩上晚归的羊,全都融入在令人心颤的金色之中。他们就站在那里,看夕阳西坠的美景。
“不是有事要说吗?”“那谁”第一个说话了,她不喜欢有人和他们一起分享这心心相印的静谧,“蚊子马上要出来了,已经出来了,”她“啪”地拍了一下赤裸的胳膊,打死一只蚊子,“是这么回事,我们——”她说“我们”,是一种强调,“我们想成立一个文学社。”
“文学社?”
“对,”刘思扬说话了,他不满意“那谁”傲慢的语气,“潘红霞,你愿不愿意也做一个发起人?”
“我?”她大吃一惊。
“你,我,她,再联络几个同学,大家一块儿发起。”刘思扬回答。
后来,那一晚,潘红霞,还有“那谁”,陈果,始终很沉默,只有刘思扬一个人,高谈阔论。晚自习后,一块儿回寝室的路上,陈果忽然问潘红霞:
“你们好像很熟啊。”
她没有提那个名字,她,潘红霞,也没有装糊涂,她坦白地,非常坦白地望着陈果的眼睛,回答说:
“不,一点儿也不熟。”
她没有撒谎,他不是她的熟人,永远也不是。不是千百个熟人中的某一个,和你的生活一辈子也不发生深刻的关系。他不是那样的“熟人”,要是那样她就不会这么痛苦了。
现在,他们经常地在一起了。因为“红钟”社,因为小说诗歌。他们的话题,不再仅仅是“潘红霞你看见那谁了吗?”他正在和她“熟”起来,像和社里的其他同学一样。她几乎是绝望地抗拒着这“熟”,那是他不知道的。他觉得这女同学人很不错,善良、聪明,有着小地方人的多愁善感和纯洁,读过不少书,辫子梳得别具一格。“是个好姑娘。”他置身事外地这么想,就像所有那些美好却与己无关的事物一样,非常愉快。
而他在热恋,这是一个公认的事实。他们很般配啊,大家想,一对寂寞的“大龄男女”,终于有归宿了。久而久之,热恋中的情人,变成了大家派给他们的角色。午休时间,他和陈果,躲在教室里说话,若这时有人进来,拿东西,或者,想赶一门作业,一看他们俩,“哦——”一声,马上退出去。谁会那么不近人情地打扰人家呢?除非,特别特别没有眼色的人。当然,这样的人不是没有,比如,小玲珑,小玲珑才不管那么多,她大摇大摆走进来,看见他们,就说:“咦?你们也在呀?你们不午睡?”非常无辜的样子,然后,坐下来,襟怀坦白地干自己的事。
要是有人说她:“你怎么这么没眼色呀?”她就会很冤枉地喊起来,说:“我是心底无私天地宽呀。”这么一说,倒好像,人人都心怀鬼胎似的。
可谁又能拿小玲珑有什么办法?一个班里,她年纪最小,十九岁,是唯一一个应届毕业生,比班里最大的老大哥老余,老高三的,整整小一轮,十二岁,比刘思扬陈果们,小十一岁。人又伶俐可爱,长得又漂亮,小下巴翘着,是全班的宠儿,你说,她就是存心捣个小乱,你又能拿她怎么办呢?何况她又是真的没心没肺。
小玲珑当然只是个绰号,她原本姓一个很有气势的姓:呼延,呼延小玲,可是“呼延”这姓太不适合她了,人们一叫“呼延”,马上想到的就是一个古代的将领,武士,人高马大,满脸络腮胡子,可她身高还不足一米六○,皮肤白得像雪,和“呼延”简直风马牛不相及。于是,大家都叫她“小玲珑”,也不知是谁第一个叫出来的,反正,叫成了正果。
小玲珑天真烂漫,坚决不遵守约定俗成的一切规则。只有她,敢随心所欲开任何人的玩笑,口无遮拦。这“任何人”中当然包括刘思扬,可这本来是属于陈果的特权啊。小玲珑哪管这一套?她当众嘲笑刘思扬说话的腔调,她说:“刘思扬,你哪怕就是说‘我要上厕所’,别人听着也像是在朗诵。”人们都笑了,可不就是这么回事?陈果有些恼火,她等别人笑过后,说道:“这有什么?这是宣叙调。”宣叙调把小玲珑震住了,她不知道“宣叙调”是什么东西,可她知道那一定是个高级的玩意儿,陈果嘴里说出来的嘛。但是后来她知道了,后来有一天,电视里恰巧转播中央某个歌剧院刚刚排演的歌剧《茶花女》,她坐在亲戚家里一台九寸的黑白电视机前从头到尾看完了它,然后,冷酷地一笑:现在她终于知道“宣叙调”了。
那天回到寝室,她站在门前敲门,一边模仿着美声的发声,唱道,“给我开开门——”门开了,是陈果,惊讶地看着她,她又模仿着美声的声音,唱道,“谢谢你,谁和我去打开水——”一屋子的人,莫名其妙地,笑成一团,“小玲珑你吃错药了?”人们冲她喊,她不理,只管继续唱她的美声,见什么唱什么,“谁用了我的脸盆——”有人捂住了耳朵,说:“小玲珑你再唱我们就把你扔出去了!”她这才住了口,一本正经望着大家,说:
“别惹我,惹急了,我让你们统统去听歌剧——听宣、叙、调!”
第二天早晨,在教室里,小玲珑经过刘思扬身边的时候,站住了,悲悯地看着他,半晌,说道:
“你真不幸啊。”
他莫名其妙,摸摸自己的脸,笑着问她:
“慈悲的姐妹,我怎么不幸了?”
她意味深长地笑着,飘然而去:小玲珑不负责解释。大家都觉得莫名其妙,可又有谁拿小玲珑的话当真?刘思扬身后的老大哥,他们的老余,余得海,冲着她的背影大声说道:“哟,小玲珑得仙悟道了?”大家哄然一笑。是啊是啊,得仙悟道了,要普度众生了。教室里笑声朗朗——小玲珑永远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快乐。
潘红霞转过脸去。
她转过脸去,望向窗外,外面,是平坦的、洒满阳光的操场,体育系的学生们正在训练。一个年轻的女人,她认出那是胸部高耸的女体育老师,人家都叫她“挺拔”,二十年后人们会称这样的女人“大波”。“挺拔”或者“大波”穿一身红运动衣,正在舞剑,潇洒极了。她手中的长剑被阳光照透了,雪亮的剑光,嗖嗖嗖地,在空中搅起美丽的杀气。对了,潘红霞终于想明白了一件事,从昨晚,到今天,她看见了刀光剑影。
可怕的小玲珑。
她感到心惊。
在最炎热的日子里,一个学期临近尾声。复习,然后是期终考试,左一门,右一门,一门一门考下来,就是幸福的假期。多少年来第一个暑假来到了。外地的同学纷纷离校,刘思扬和陈果也要回北京了。他们当然是乘同一列火车。临行前,刘思扬到寝室来帮陈果拎旅行袋,那旅行袋很沉重,里面装了十几瓶“老陈醋”,是这城市最著名的土特产。除了潘红霞,寝室里其他人都走光了,刘思扬快活地向潘红霞告别,
“潘红霞,祝假期愉快!”
她送他们到楼门口,老余和班里另外两个男生,准备骑自行车带他们去火车站。他们一大群闹闹吵吵咣咣当当出发了,一点儿也没有离别的伤感。他们归心似箭地朝他们亲爱的北京飞奔而去,朝他们愉快的假期飞奔而去。“潘红霞祝假期愉快!”那是他们对自己的祝愿,与潘红霞无关。
她不愉快。
一天一天地,在家里,无所事事。她好像不习惯“在家”了,弟弟也放了假,从酷热的火炉武汉回到了家里。弟弟和她同一年考取了大学——长江边上的武汉大学,别提母亲有多骄傲了。这清贫的家里一下子出了两个大学生啊。就连结了婚的姐姐随后也考取了“电大”。她发现她母亲说话的嗓门一下子变高了,又高又尖,似乎,回到了少女时代,让她感到陌生。
家里很喧哗。搬了新房,是两居半的那种单元房,狭长的过道,小小的门厅。永远有人来找弟弟,都是他高中的同学,如今分散在全国各地的大学校园,假期聚在一起,高谈阔论。她常常下厨为他们做饭,那是她愿意做的事。她愿意用一块肉一条鱼一堆青菜还有酱油味精花椒大料生葱熟蒜这些五花八门的东西把她的一天填满。她不快乐,谁都看出了这一点,一天晚上,弟弟送走了他的朋友,推门走进了她小小的那间蜗居。
“二姐,”弟弟很亲热很体贴地叫她,他很少叫她姐姐,总是直呼其名,“二姐,你是不是失恋了?”
她大吃一惊。
她否认,说,瞎说,没有的事。可是弟弟不相信。弟弟说,二姐你是最让人不放心的人,你最可能干傻事,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他说到“遍体鳞伤”,声音忽然沙哑了一下。这让她非常感动。她忽然温柔地伸手摸了摸他的脸,无声笑了。
“你放心,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她说。
她没有失恋,她是在爱,爱得又坚贞又绝望。她绝望地、奋不顾身地爱着一个不可能。不是说过了吗?从小,她身上就有一种异乎寻常的东西,有一种坚贞的狂热,那是圣徒的品质,这使她的爱,随时可蜕变为献身与牺牲的激情:她爱的不再是一个尘世间的人,而是一个信仰。
她想念他,想念真是折磨人啊。在和弟弟谈话之后的这一晚,她彻夜难眠。她几乎是在一秒钟之内就做了一个决定,第二天一早,她跑到火车站,排队买了一张当晚赴北京的硬座火车票。她属于带薪上学的大学生,因为她刚好有八年的工龄,所以,在同学中,她属于“有钱阶级”,每月,有38元5角钱,一个二级车工的收入。平时,她省吃俭用,有时会给弟弟寄点零花钱去,剩余的,就存起来。现在,这钱终于派上了用场。
她来到了北京,他的城市,他的家。那是她平生第一次走这么远的路,也是平生第一次看见这个伟大的都城。她不辨东西,毫无方向感,晕头晕脑,可她很高兴。她终于和他在一个城市了,感受着同样的气温,呼吸着同样的空气。她找了一个小旅馆住下来,四个人一间房,其他三人都是来上访落实政策的。只有她,是个闲人,没有光明正大的理由。人家问她来干什么,她支支吾吾,答不上来,她来干什么?那是一个秘密啊。
她买了一张北京市交通图,第二天一早,按图索骥,坐车、倒车、再倒车,终于,来到了西郊。她找清华园,找到了。她远远地站着,看了又看。这赫赫有名的名校,是他的母校啊(准确地说,他其实仅仅属于附中。)她不知道他的家,从来没问过,可这又有什么关系?这城市是他的,到处都有他存在过的痕迹,他的气息。她绕着清华园外走啊走,不停地走,感觉到,整个“水木清华”都是他的,连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也是他的呢。她触及着属于他的点点碎屑,是那么快乐。
她在那城市待了十天,并不想碰到他,她只是想离他近一些,离他的现在,还有,过去。她一个人,去了长城,爬了香山,游了颐和园。在那些地方,到处都有人涂写着:某某某到此一游。她冒出一个傻念头,无论走到哪里她都要细心寻找,想找到一个他来过此处的证据,她寄希望于他,哪怕只有一次淘气和忘乎所以,哪个小男孩没有淘气的时候呢?她大海捞针一样地在这巨大的城市寻找着一个凭据,某某某到此一游。可是,她找不到,他真是太乖了,或者,他隐藏得太深了。
她一个人,在这城市,四处游荡。有一天她甚至一个人来到了“老莫”,莫斯科餐厅。那时他们,他和陈果,常常说起的一个地方。她被它俄罗斯式的庞大、高耸和辽阔惊呆了,许久缓不过神来。她也不会点菜,因为她从没有吃过西餐,也不会使用刀叉。她要了一份沙拉、一个烤鱼和一份奶油蘑菇汤,并不好吃,特别是那鱼,是用黄油烤出来的,有一种怪味,这让她被北方内陆小城培养出的简单的味觉很不习惯。她坐在一个冬宫式的地方,沉默地、别扭地吃完了这陌生异域的菜肴,心里想,潘红霞到此一游。她用指头在桌子上慢慢写下了这看不见的一行字迹,忽然间,无声无息地哭了。
第二天她就回家了,回自己的家。她平静了许多,她甚至还给家人都买了小礼物。然后,她就着手做一件事情,开始忙碌起来。她顶着八月的骄阳,骑着一辆破自行车,跑遍了这城中的大街小巷,她还跑图书馆,查资料,在里面一呆就是一整天。日子在忙碌中总是容易过去的,终于,开学了,终于,她看到他了。在见到他的当天,她交给他一摞稿纸,那是她忙碌了整整一个炎夏的证据。
“这是什么?你也写小说了吗?”他高兴地问,“街名考?这是小说的名字吗?”
那当然不是一篇小说,那是一份答卷,一个回答,回答他在五月的某个晚上,向她随口提出的问题,关于这城市,关于那些街名:东营盘、辑虎营、付家巷……他说:“哦我忘了,你们女的都不关心这些。”不错她那时是不关心,可现在她关心了,那个水声浩大的夜晚之后,她“关心”了。
他有些惊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