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闻屿的那几封信透露着他的心声,也几乎让我找到了神秘玫瑰主人,带给我难以言表的意外的幸福。试想一下,即便是素不相识者的几句赞赏或者遥远朋友的一丝挂牵,也一定会是一股温馨的暖风,更何况是一位让我不由自主落入暗恋陷阱的男人对我述说衷肠。
尽管我已经抑止不住地打算主动找闻屿见面,可我还是不想贸然闯入他那里,除了我自身的精神因素之外,让我疑惑的是,这些信件如果真的出自闻屿的笔下,为何会落到那个清洁女工的手里?而我对她莫名又清晰的熟悉感觉,也总是在混混沌沌中折磨着我。
我打算先找到那个女人,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我在与她相遇过的那两条破旧的小路上来回地逛,我甚至还去环卫局查找有关工人们的资料,一个星期的时间飕然而过,我还是徒劳无功。
这件事说起来似乎有些滑稽,我一次次经过闻屿家,却不敢直截了当地面对他,而为了寻找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费尽周折,是不是有点多余?我肯定自己算不上什么坚韧不拔的人,我开始为打退堂鼓而寻找理由了。
一日清晨,我照例茫然地走在第一次遇见那清洁女工的斑驳的水泥小道上,我想那应该是最后一次了,即便我的脑子还希望我继续努力,而身子就快不听使唤了。我已经做好了将这个谜团永远埋藏的心理准备,也说服自己大大方方地敲开闻屿的门。
那条小路叫幸福街,离闻屿那儿咫尺之遥,然而两边低矮的旧瓦房却显示不出多少“幸福”的蕴意,一种淡淡的凄凉和岁月的沧桑弥漫在整个空间里,甚至蔓延到那些居民的脸上。应该说,这是一条无人问津的凄清小街,我在这儿来来回回的时候,没有撞见几个路人,两边房屋的门也时常紧闭着,我几乎找不到可以打听的人。
太阳正摇摇晃晃地从天际爬上来,洒落新鲜嫩黄的光芒,给幸福街添上了不常有的生气。我躲着阳光,沿着右手边街道的阴影缓慢踱步,心情显得轻松,几乎不再焦虑地期望奇迹发生了,只是希望走出这条小路的时候,能顺顺当当打到出租车,然后,平平安安地去报社。
记得武侠片里常会有一句“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总觉得这似乎过于巧合而显得虚幻和可笑,没想到,却让我真真切切地体味了一回。
那里的房子没有多余的空地,开门便是街道,我远远地望见一位老太太坐在街边整理青菜。走近些了,能看清她六七十岁的模样,清瘦的脸庞上深沉地镌刻着年轮的痕迹,但她浑身上下很清爽,花白的头发在脑后扎成单薄的发髻,也显得慈祥。
我觉得她用友善的目光打量着我,便对她点头笑了笑。
她也对我露出质朴的笑容,“姑娘,我好几回看见你了,你住这儿?”老人用我们当地土话与我搭讪。
“哦,不是,我只是来逛逛,想找个人。”我很随便地跟她提起,几乎没有询问的意思,“一个清洁女工,左脚不大方便,有点瘸。”
老人的眼睛里蓦地有种异样的神采,她停下手里的活儿,慎重些问道:“你是找我家梅玲吗?”
“什么?梅玲?”闻屿信中提到的那两个字立即蹦入我的脑海,我惊了一下,惶恐而小心翼翼地问:“您是说梅玲,梅花的梅,玲珑的玲?”
“我不大识字。”老人显得不好意思地说,“不过,写出来我认得。”她又补充道。
我连忙从包里拿出纸笔,蹲下身子,工工整整地写下“梅玲”两字让老妇人识别。
她细致地琢磨了一阵子,终于像个通过考试的孩子般脸上露出欣喜地说:“对,就是她了。”
“您知道她在哪儿?”我似乎从绝望的麻木中唤回了知觉,心怦怦直跳。
“她是我孙女儿,出去干活儿了。”老人仿佛自豪地说,可脸上突然滑过一丝异样的表情,问道:“你是从她家乡来的吗?”
“她的家乡?”我一脸茫然,“哦,不是,我是本地人。”
老人的神情缓和下来:“姑娘,你找她有什么事?”
“她认识闻屿吗?一个摄影师。”我脱口而出。
“你说认识谁?摄影师?”对方显然一无所知。
“哦,没什么,我是梅玲的朋友,想见见她。”我说得尽量简单,免得老人家一头雾水,“她什么时候回来?”
“她是个孝顺孩子,一个人干了好几份工作,从早忙到晚,总要到天黑了才能回家。”老妇人带着怜爱向我赞叹道。
我微微地点了点头,说:“那我走了,改天再来。”
边说边移动脚步,老人固执而客气地起身目送我。快走出幸福街时,我回过头,隔着绚丽而迷茫的光晕,我看见在落寞的矮房前那个瘦小朴实的身影,突然有一种难得的感动浮上心头。
我激动而忐忑地到了报社,梅玲的影像还在我眼前晃来晃去。贝明俊精神气爽地大步迎上来,“麦淇,怎么才来,我一直在等你呢!”他冲我嚷着,大约感觉自己过于张扬,欲言又止地收住了话语。
“怎么,今天的太阳是从西边出来的吗?贝少爷一大清早就在这儿了。”我故意调侃他。
“太阳从哪边出来我可管不了,不过,我的稿子倒是出来了。”他将报纸摊在我办公桌上,透出一种邪邪的傲气,说,“怎么样?”
“本事不小嘛!”我带着一点玩笑似的讽刺口吻说,急忙翻看了一下报纸,他的通讯报道几乎占了最后一版的整个版面,标题是借用了一部电影名《妈妈再爱我一次》,配发的新闻照片是一个嘴角叼着烟、表情顽皮的小男孩的特写。
“写点什么?”我问。
“你自个儿看吧。”他跳跃地说。
“瞎编的?”这个词让我心惊肉跳。
“别说得这么难听嘛。”他却有点不知天高地厚的盲目无畏。
“主编怎么说?”
“他能怎么说,他说我的稿子真不错,要多发掘这样有意思的新闻。”
“真的?”我有点怀疑,“他没再问得细致些?”
“没问,骗你干吗!”贝明俊失望地甩下这句话,背过身去,两手插在宽松牛仔裤的口袋里,晃晃悠悠地走了。
看起来,贝明俊所说的并非是假话,从两点可以印证:一是那篇稿子被安排在报纸的最后一版,那是除了头版头条之外,最受宠爱和重视的版面位子;二是那天下午的全社采编会议上,主编赞赏了贝明俊敏锐的新闻嗅觉和良好的敬业精神,期望报社多涌现他这样年少有为的人才。
我听得像是有谁在挠我痒痒,感觉浮起一层鸡皮疙瘩,而心底却暗自发笑,不时用余光打量坐在斜对面的贝明俊。他的不自然也显而易见,时而面红耳赤地低着脑袋,时而谨慎又僵硬地左右顾盼。但渐渐的,他的表情流露出心里微妙的变化,显得自如而心安理得起来。
那篇通讯稿以第一人称从记者遇见一个在大街上闲荡并向他讨支烟抽的孩子入手,出于好奇,记者和他搭话,孩子开始老练地闭口不谈他的情况,记者锲而不舍,孩子逐渐向他敞开心扉,讲述了他非同寻常的遭遇。一年前,孩子不堪后母的虐待,独自出来寻找再嫁异乡的亲生母亲,途中,不幸被人贩子拐卖,却机智地逃离魔掌,那时他才六岁。这一年多来,虽说小小年纪,迷失在一个又一个的陌生城市里,然而,他习惯地享受着流浪生活,游刃有余地过着乞讨为生的日子,也尝试了那个年龄不敢想象或者望尘莫及的许多事情。当记者问他是否渴望回家和上学的时候,孩子愣了愣,竟然是摇头。随后,记者把孩子带回自己家中,让他度过了一段快乐而富于教益的温馨时光,他俩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和亲情。故事的结尾是记者经过多方打听,最终恋恋不舍地将孩子送还到亲生母亲那里。
不得不承认的是,贝明俊具有很好的文字功底和细节虚构的能力,将这个子虚乌有的事件勾勒得栩栩如生,加之此事本身拥有不错的社会意义,难怪会受到同样急于求成又浮华不堪的主编的赏识。
可是,这场以贝明俊为主角的喜剧能上演多久?我隐隐约约地总怀揣着几分不安,仿佛脚下的舞台已经不争气地支持不住这班子人的折腾,有些摇摇欲坠了。
与那位老妇人相遇两天后的一个夜晚,幸福街上早已冷清寂寥,相隔几十米的两盏路灯默默无言地用凄凉的目光注视着我,使我紧张的情绪里多了一丝惶惶不安。我一路追随着家家户户窗子里透出来的橙黄的昏暗灯光,似乎寻找安全和温暖的痕迹。
终于到了,我深深地呼吸,然后敲响了那扇苍老而神秘的木门。
等候了几秒钟,屋里有了些动静,逐渐听见了脚步声,然后门吱嘎一声开了,出现在我眼前的先是个刚刚会迈步的可爱的小男孩,微微鬈曲的头发和灵活剔透的眼睛,精致得就像婴儿用品广告里的宝贝。那个跛脚的女人紧随其后,穿上了简单的白衬衣和不戴口罩的样子,叫我愈发觉得似曾相识。
她看到我了,静静地站了一会儿,仿佛早有准备似的说:“麦小姐,你来了。”清秀的脸上浮起清澈宁静的笑容。
这通透的一笑,竟让我恍然大悟,她不正是闻屿家墙壁上挂着的那个清丽而甜美的红衣新娘吗?我猛地一阵酥麻的惊喜,多日来积压在心头的疑惑得以释放,刹那间有种飘飘然的舒畅。
“你的孩子?”我寒暄道,忍不住抚了抚孩子光滑的脸蛋,“真漂亮呀!”
“嗯,淘气得不像样。”她疼爱地责怪道,拽着孩子的小手,对我说,“进屋坐吧。”
我缓步跟她进去,屋子里干净而简朴,客厅也颇为狭窄,正面靠墙的地方摆着一张厚重的八仙桌,成了整个空间的主角,墙上贴着一张十字架图案的日历,基督教在江浙一带无所事事的老人中间很盛行。透过客厅通向卧室的门框,我清晰地望见在里屋的墙壁上装饰着一件精美的大红锦缎棉袄,看上去像极了照片里的那一件。此时,正值夏季,炎热的气候与火红的冬衣似乎有些不相协调之处。
女人给我泡了茶,几片茶叶在玻璃杯里一起一伏,幽幽的清香迅速在空气里蔓延。我们在八仙桌的两边坐下来,她显得几分拘谨,小男孩却自得其乐地在桌子底下钻来钻去,时不时地从嘴里发出稀奇古怪的声音,或者在我们大腿上轻轻拍出节奏,以引起大人们的注意。
“你奶奶呢?”我问那女人。
“教堂做礼拜去了。”她说。
“听她说,你叫梅玲。”我有点窘迫地说,这种谈话似乎比采访困难得多,我几乎不知道怎么开始,“你认识闻屿吗?”
“嗯。”她轻微地点了一下头,平静地一带而过。
“你做新娘的时候,他给你拍过照片吧?”我提高了一点音量,觉得那是件值得开心的事情。
“对。”她依旧简单作答。
她的矜持或者淡漠感染着我,我也一时无语。
喝了口茶,我有些尴尬地问:“梅玲,那些信……怎么会在你这里?”
“我是个扫马路的,你知道,有的时候,能从垃圾里捡到宝贝。”她犹豫了一下说。
“你是说,这几封信,是从闻屿扔掉的垃圾里捡来的?”我说得很吃力,尽管我早有心理准备,可还是分明感到深切的羞辱和失落。
梅玲像是觉得自己说错了话,神情略有些局促不安。
小男孩钻出桌子的时候,额头踉跄地撞在了凳角上,屋子里立即充斥着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喊。她暂时搁下话题,将孩子抱在怀里哄了一阵,才又缓缓地说:“闻屿是个好人,你别看他花天酒地的,可他心里苦,我晓得你也喜欢他,你好好爱他吧,你们般配。”她的话说得很憨厚朴实,却能刺入人心。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他?”我问道,心里有些不可名状的感动。
她愣了愣,说:“女人的心都是一样的,我看得出来。”
“你说闻屿心里苦,你和闻屿很熟悉?”
“过去的事了。”她看着我,回味似的轻声说,眼神却凝聚不起来,像个飘忽而空洞的宇宙。
“那,后来呢?”
“后来……后来,没什么,只是这样。”她还是淡淡的,声色不乱,但分明慌忙中寻找话语搪塞,而我仿佛在省略号里面听到了一个缠绵悱恻的庞杂故事和一段凄美的内心独白。
我端起茶杯来品了品,又莫名地干咳了几声,想迫使自己放弃这个愚蠢的问题,但我还是忍不住问:“你们相爱过,是吗?”
除了沉甸甸的疲惫和苍白,梅玲脸上的神情并没有给我更多的信息,而她的回答虽然慎重,却是答非所问,她一字一句、掷地有声又感慨地说:“麦小姐,我给你那些信的时候,就知道你一定会来找我,我躲不了你,但是,请你别告诉闻屿我住在这儿,也别在闻屿面前提起我,一个字也不要提,你一定要答应我。”
这个要求让我有点意外,但立即说:“好的,我答应。”我尽量诚恳些,让她放心,然而,她和闻屿之间显然有些蹊跷和千丝万缕的牵绊,犹如一个诱人的谜面挑逗着我蠢蠢欲动的心。
“能说说你和闻屿的事情吗?”我谨慎又迫切地问道。
静静的灯光洒在古旧的八仙桌上,也将我和梅玲一举一动的身影投射在石灰粉刷的白墙上,像是一出正在上演的无人喝彩的皮影戏。屋里光线昏暗,孩子的抽噎声渐渐隐去,晶莹的泪滴还挂在小脸颊上,睡意已经慢慢拉下了他的眼皮,梅玲轻拍着儿子的脊背,断断续续地轻哼着嘤嘤的曲子。
“你看,他要睡了。”她婉转地推脱托,“这孩子白天太皮了,天一黑就熬不住了。”
“啊,是啊,睡得真可爱。”那个小男孩无可否认地讨人喜欢,甚至让我有种莫名地想拥有的冲动,但我接过梅玲的话时,还是分明感到了无奈而尴尬,我识相地起身说,“那么,我改天来看你吧,我们再聊。”
她也连忙站起来,一脸抱歉,蓦然地,再次坚定地提醒我:“麦淇小姐,你千万别在闻屿面前提起我。”
“叫我麦淇。”我说,“你嘱咐的,我记住了,我会守信的。”我恳切地承诺着,走出了那间简陋的屋子。
有一层薄薄的雾气笼罩在幸福街上,凄清的路灯浮游在半空中,忽忽悠悠地散发着朦胧微弱的淡青光线,使原本就凄凉的夜色愈加惨淡。也许这一晚和梅玲的谈话不能算毫无收获,然而,随着对她内心的逐渐蚕食,我的思绪也被引入了一个越发向往和迷乱的深渊。
10
清晨的微风里依然残留着雾露的湿润,带着一点清爽的泥土气息,在那条石板铺成的弄堂里轻快地游走。我的视线跟随着我的脚步静静流淌,把周围凝固而静谧的一切浸润其中,除了远处隐约传来的河浪声和我揣测不安的心跳,眼前仿佛什么都黯淡无光了。
闻屿那辆漆质斑驳的青灰色三菱吉普车停在弄堂的尽头,让我觉得轻飘的振奋,却也像一块石头一样压在我心头,我抚了抚七零八落的心情,鼓起勇气按响了闻屿家的门铃。
时间在我等待的那一两分钟里变得如此漫长,过往的画面在我眼前颠来倒去,毫无头绪,似乎将我自己排斥在记忆之外,成了一个完全的局外人。慢慢地,知觉开始复苏,空荡荡的紧张感迅速攀升上来,沿着我的神经和头发爬出了我的躯体后,我觉得有一屡想逃的冲动。
我坚持着,门终于漫不经心地开了,闻屿睡眼惺忪地出现在我眼前,凌乱的头发和软绵绵的神情,我猜想是铃声将他从床上唤起的。然而,他看到我的刹那,立即收敛了浑身习惯性的疲疲沓沓和散漫的东西,犹如被安进了一个光洁而规整的模具之中,有些铮铮的蓬勃气势,却也不免透露出掩饰的笨拙痕迹。
“我……是不是来得太早了?”我耸了耸肩膀说。事实上,我不擅长这种“崇洋媚外”的自我欣赏方式,可我的肢体几乎紧张得不受控制。
“哦,没关系,我正打算起床了。”闻屿松弛地笑了笑,尽力掩盖脸上的不自然,“有什么事吗?进屋说吧。”他侧转身子,让出半扇敞开的木门。
我犹豫不定又不由自主地跨了进去,院子中间的长石板上摆着几盆或含苞待放或初露端倪的百合,还有些娇小玲珑的鹊梅和不知名的植物,花叶在晨曦和露水里晶莹剔透,飘散着傲慢而诱人的清香,我有一小会儿走神,才又回到闻屿的问题上。
“嗯……我路过这儿,来看看你。”我说完,尴尬的氛围似乎愈加浓重,我漫无边际地想法子补救,于是,急切地搬出主编曾托过我的那件事情清清嗓子说:“其实,我来是为了我们主编的事,不知道你肯不肯帮忙?”
“什么忙?说来听听。”闻屿一边说,一边随意地打开院子中央的水龙头,俯下身子,像个淳朴而懒散的庄稼人那样,用手将清水爽快地抹在脸上,从他下巴和指缝间滑落的水柱,在石板上溅起一层透亮的水花。
我静静地看着他,竟有一种说不出的欣慰。“要毛巾吗?”我问。
“不用,我自己来吧。”他说,“我喜欢用冷水洗脸,倒还能让我有点知觉。”
我听得呵呵地笑起来,说:“我还记得你喜欢川菜,瞧你这具漂亮的皮囊里裹着的东西,真是如此麻木了吗?”
闻屿从屋里取了毛巾和牙刷出来,含笑地说:“麻木也只是一种生活阅历造就的习惯,譬如整日生活在垃圾箱旁边,对里面的臭气自然会习以为常。”
“看来,你是在说你经历得太多,所以见怪不怪了?”我带着一点轻松挑逗的口气,一开始黏腻的紧张慢慢化解。
闻屿刷着牙,点了点头,含糊地称赞道:“真是聪明,一点就通啊!”
“过奖过奖!”我笑着说,我们毫无顾忌地胡扯,像是两个亲密无间的老友。
闻屿很快地打理好自己,我踩着那段熟悉的木头楼梯,跟着他上楼去,脚下依然发出错落的咚咚的回响,这个声音有几次甚至出现在我的梦里,成为那些梦含蓄而幽深的序曲。
闻屿的工作室仍旧杂乱不堪,透着一股淡淡的金属器械和酒精混合成的味道。我的视线情不自禁落到了梅玲的肖像上,她那鲜红的嫁衣、轻盈的笑容和明晃晃的眼神交织出一个广袤又深邃的空间,任由我的想像力在其间驰骋。
“这个女孩好像有点眼熟,她叫什么?”闻屿端来咖啡的时候,我故意问他。
“不记得她叫什么了。”闻屿顿了顿,又问,“你说眼熟?你在哪儿见过她?”他的口气显得平和,甚至有点滑稽的逗弄,但我感觉得出他递给我的咖啡杯在微微颤抖。
我连忙收住了话题,仿佛闲散地随口说:“嗯,我常去乡村,这样清纯漂亮的女孩子见得不在少数,当然眼熟。”
“说得也是。”闻屿似乎也愿意停止关于梅玲的对话,转而说:“你刚才说什么,要我帮什么忙?”
“瞧我,差点把正事给忘了。”我假意窘迫道,而这件所谓“正事”的挡箭牌的确忘得差不多了。
我们又坐到那张浅绿色柔软的皮质沙发上,从窗子进来的清爽晨风依旧带着河水的声响和一点点鱼腥的气息,也许在这个摆满摄影器材的幽暗而孤独的工作室里,这柔情绵绵的沙发和水声倒是屋里美好的亮点。
“是这样的,我们报纸的主编,就是上次你见到过的那个胖老头,有个在表演系念书的女儿,一心想做明星,而且对你崇拜得五体投地,做梦也想你能给她拍一套写真集,怎么样?给不给这个面子?”我说。
闻屿静静地望着我,那眼神静谧得像月光一样,却烤得我骚动不安起来,犹如置身炎炎烈日下暴晒。
“好吧,叫那女孩子有空来一趟,我看看适合拍成什么样的。”闻屿爽快地答应下来。
“那就这么说定了。”我麻利地说,有一丝自我欣赏式的轻松,而紧接着是一阵空荡荡的紊乱感,我焦急地寻找下一个话题或者说继续待在闻屿这儿的理由,但是,脑子却愈加空茫又毫无头绪。
我祈祷闻屿能说点什么,至少将谈话维系下去,可他沉默地不发一言。我觉得我脆弱的心灵在某种意义上受了委屈,于是莫名其妙地站了起来,逞强似的说:“时候不早了,我该去报社了。”
闻屿没有多说什么,脸上凝固了一个淡然温和的笑容,直到送我到楼下,才声调低沉地说:“麦淇,有什么需要,尽管来找我。”
我的鼻子突然酸了,眼泪在眼底鼓动,关于那些信的细节又在我脑海里翻来覆去,我几乎忍不住要向闻屿验证它们了。在我的想象中,他深情款款的挽留和我不顾一切的倾诉,才是我身不由己来这儿的最彻底的缘故。但是,我还是将嘴里的冲动咽了回去,因为结果无论好歹,都将是我和闻屿之间的一次地震,我需要一些收拾残局的心理准备。
到了报社,我告诉主编闻屿愿意给他女儿拍照的事情,主编的神情叫人一言难尽,像尝了酸橙好一会儿皱着眉头、抿着嘴唇缓不过劲儿来,等到有些感觉了,却是龇牙咧嘴地兴奋过度,不停地拍打皮转椅的把手,说着:“好好好,麦淇,我到底还是没有看错你!”
其实,我是不擅长“假公济私”这类名堂的,更不屑于为那些做着明星白日梦的年轻人枉费精力。而一向孤芳自赏、高傲不羁的闻屿竟然也会接下如此媚俗的活儿,让我惊讶之余,也不免觉得主编的女儿米拉是个幸运儿。
那天中午,主编兴致勃勃地在一家高档酒楼订了包厢,本想好好宴请闻屿一回,以表示他真心诚意的感激,可闻屿偏偏不领这个情,只是推说有事在身,潦草地拒绝了。
主编心里大约一直七上八下地打着鼓,在走廊里走了两个来回,终于忍不住轻悠悠地跨进我的办公室。
“麦淇啊——”他的声音在客气中带着腼腆,“你说闻屿他会不会变卦呢?”
“应该不会吧。”我淡然地说,“他不像是出尔反尔的人。”
“那就好,那就好。”主编说着不自觉地捋了一下头发,又讨好似的说,“要不,你下午就带米拉过去一趟吧,把这事先敲定了,我也放心。”
我浅浅地望了他一眼,答应下来,而对他一贯不满的眼光里掩藏了某种不经意的感动。
米拉是个被现代城市空洞的繁华熏陶出来的女孩,因而她清丽时髦的外表下总有些不屑一顾的东西和莫名其妙的优越感。穿着超短的牛仔裙和毛皮高领子的无袖衫,就像一只斑斑驳驳蜕了毛的灰色野兔子。
我笑着调侃道:“米拉,你这样的穿法,算是冷了,还是热呢?”
“谁知道!”她歪着嘴唇,冲我一笑,“那你得去问辛迪·克劳馥。”尽管她和所有那个年纪的女孩子一样轻浅和自我,但她时不时地会有些轻松而灵动的举止,显得毫不做作,倒成了她身上最大的亮点。
我和米拉在闻屿家那扇颇有沧桑感的木门前撞见一个高挑靓丽的女人,我觉得她有几分眼熟,大约是我第一次来采访闻屿时遇见的两个女模特儿中的一个。她打量了我一眼,飘忽不定的神情里透露出挑衅似的漠然,我便理所当然地回敬了一瞥嘲弄的目光,她竟厌弃地轻轻哼了一声,转过脸去。
尽管对于这样无聊的女人置之不理是上策,但我的确有点稀里糊涂地愤愤不平。我正想上去和她理论几句,闻屿背着一个大摄影包从门洞里出来,我收回了注意力,和他怔怔地对视了一小会儿,情不自禁地抿嘴笑了起来。
他也乐了,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怎么又来了?”他问。
“‘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嘛,我把主编的宝贝女儿领来了,你看看,如何包装我们这位未来的大明星啊?”我搂过米拉的肩膀,轻轻拍抚着。
“闻老师,你长得比照片上还要帅!”米拉兴奋兮兮地说。
“哦,是吗?叫我‘闻屿’就可以了。”闻屿浅笑着说,与孩子说话,他的语气里添加了一点热情。
“好的好的,我正觉得别扭呢,你一点不像个摄影师哦。”她继续直截了当地抒发情怀。
“那我像什么?”闻屿问。
“像……我的梦中情人。”米拉无所顾忌地大声说。
不知道是米拉一向养尊处优的生活培养了她的旁若无人,还是时代造就了她这样的一批年轻人,他们的自以为是和盲目无惧,让我惊讶之余,也让我羡慕不已。如果我有米拉一半的稚气和勇气,我的心思早该对闻屿表露无遗了。
闻屿对米拉的笑容里似乎带着一抹倦怠和敷衍,他没有接她的话题,只是转向我说:“麦淇,既然来了,就进屋坐会儿吧。”
我欣然相随地跟着闻屿进院子,却听见身后那高个模特儿酸涩又恼羞地嚷道:“你就把我搁这儿了?”
闻屿不以为然地打趣说:“你不是有腿吗?”
沉闷无声地僵持了一会儿,女人高跟鞋的咄咄声才清晰起来,紧随着我和米拉上了楼梯。
“那拍封面的事呢?”她的情绪收敛了些,嗲声嗲气地问。
“待会儿再说吧。”闻屿说着,将摄影包扔在沙发上,到一旁冲咖啡。
“Darling,这样的好天气你不是等了很久吗?况且那本杂志又催得很急。”也许其他女人的存在激发了她的斗志,她故意轻柔地扭着身子,作风情万种状,却做作得如一条行动困难的软体动物。
米拉像是被针扎了屁股,突然“哇——”地大叫一声,从沙发上弹簧似的跃起,“你要给杂志做封面女郎啊!什么杂志?”她激动而迫切地问。
女人对米拉的问题置若罔闻,黏在闻屿跟前,又催促道:“Darling,你可快点啊!”
闻屿背着身子静默了一会儿,竟出人意料地情绪激动起来,将咖啡壶重重地放在桌子上,转过身来,冲着她说:“你等不及,现在就可以走人!”
女人抿着嘴唇,脖子上筋脉一隐一现,终于忍不住委屈地哭了出来。“我说了什么了?你发这么大火!不就是来了个装模作样的记者吗?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之间的那点事情,还装得跟初次见面似的,给谁看呀!”她眼里含着泪,却是一副盛气凌人的轻蔑口吻。
空气里弥漫着火药味道,米拉带着怪异的眼神望了望我和那个女人,识相又百无聊赖地坐回了沙发上。
我突然浮起些莫名的紧张,夹杂了一点点幻觉的快意,仿佛我和闻屿间真有些暧昧不清的话柄。而我的嘴角一直挂着淡淡的僵硬的笑容,也许更像是嘲笑,用来显示我不屑与此类女人争辩的气势。
“我和麦淇之间哪点事情?”闻屿的话硬邦邦地敲在她面前的地板上。
她情不自禁后退了一两步,渐渐的,脸上露出一丝柔软的胆怯:“亲爱的,我……我不该这么说的,你别生气……”她说着,伸出修长的手臂,挽住闻屿的胳膊。
闻屿厌烦地甩了甩衣袖,固执地重复了一遍:“哪点事情?”
“其实也没什么,都怪我不好,多嘴了。”那女模特儿竟转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弯子,摆出八面玲珑的架势,倒向我赔起不是来,“麦小姐,我刚才不是那个意思,你可别误会。闻屿虽然风流倜傥,喜欢拈个花惹个草的,可有哪个女人能让他真动心的?我这么爱他,瞧他把我当什么呀!”她边说边撒娇似的瞟了闻屿一眼。“但闻屿对麦小姐可不一样,有一回醉酒了,一个劲儿唤麦小姐的名字,听得我忍不住想给他两耳光。”她说着,目光又轻佻地瞥了过去,“我说的是不是,我还没敢和麦小姐开玩笑呢,他就心疼了。”
闻屿的脸色生硬而阴沉,他对女模特儿平静地说:“你回去吧。”那感觉仿佛是自语,有些空洞和旁若无人。
“可是,今天……拍那杂志封面……”女人急得结结巴巴。
“改天再说。”闻屿爽快地打断了她。
女人留下几屡失落而无辜的神情悻悻地走了,裸露的长腿踩着模特儿们在T形台上夸张的步伐和节奏,这应该是一种类似于抗议的东西,却不知为何,将“失败者”的角色演绎得淋漓尽致。
我整个人几乎被那个女人的最后几句话撕得七零八落了,时空在欣喜的恍惚中停滞了不知多久,才混混沌沌地回到闻屿、米拉和我的谈话中。
“麦淇,她叫什么?米拉对吗?我觉得这孩子还是长得很有特点,可以拍得另类一些。”闻屿镇静地望着我,却有点涩涩的不自然。
某种渴望逃离的快感在我体内翻腾,让我安坐不住,我推托说:“报社里还有点事情,你和米拉谈吧。”
说完,我急忙起身,鞋底在木楼梯上敲出紧凑的节奏,但是,那么轻松快活,我一口气跑进嫩黄清澈的阳光里,仰起脖子,迎接暖融融的光芒。
11
七月的上午弥漫着懒洋洋的温暖气息,我跨着轻快的略带跳跃的大步走进报社办公室,贝明俊和于晓婕正隔着办公桌努力接吻,简单易行的方式不稀罕了,非要采取这种费劲的姿势,让我享受啼笑皆非的快乐之余,也不得不承认如今年轻人最时髦的一种秉性——折腾。
我清亮地咳嗽了一声,“小两口亲热也总得选个场合吧!”我笑着说。随着和闻屿间距离的一点点拉近,对于贝明俊的行为,我丝毫没了杂碎的不快之感。
贝明俊倒显出几分不安:“啊,麦淇,我正和晓婕说明天去医院做手术的事情,再不去就晚了,你说呢?”他连忙用这个话题来掩饰,似乎带着安慰我的成分。
“是呀,多久了?”我问于晓婕。
她微微低了一下头,露出傲慢的羞涩,“两个多月了吧。”她说。与原先那个因为怀孕而战战兢兢的于晓婕相比,口吻中更多了一种娇贵和嗲气。“麦淇姐,说实话,我挺舍不得的,有的时候,恶心想吐难受那会儿,我竟然会觉得轻松,而且有点开心,好像是心甘情愿地接受小家伙的惩罚,我真想让它在我肚子里多留几天。”
我听了,忍不住笑着说:“区区林妹妹真算不得什么,我们这儿还搁着个于晓婕呢!”
“麦淇,你还不了解她,空想浪漫主义,要是真有了孩子,我看她躲都来不及!”贝明俊懒散地靠在椅子上,脚蹬在办公桌上,摇着身子,晃晃悠悠地插进话来。
他的鞋底和桌子间垫着一张旧报纸,我仔细一看,竟是那篇题为《妈妈再爱我一次》的报道,那个叼着烟的小男孩依旧一脸的调皮和精怪,但面颊上却多了半只脚印。
我有意调侃地问道:“小贝,你费劲心思创意出来的那篇通讯反响如何?一定让同仁们刮目相看了吧?”
“真是狗屁!”他把脚从桌子上撤下来的时候,瞥见了脚底的那张照片,向我玩味地笑了笑说,“取笑我,是吧?”
“不敢不敢。”我咧着嘴说,“其实蛮好的一篇稿子,这么活灵活现又叫人同情的一个孩子,怎么引不起人们关注呢?”
“我看,这个世界已经陷入到没有道德和情感的冰窖里去了,简直麻木不仁。”贝明俊如一个先知般超然物外地感叹,却又满腔愤愤不平,“一开始,我还偷偷摸摸地有点担心呢!怕影响闹大了,会捅娄子。”
“报纸刚刊出来那几天,阿俊啊,兴奋得彻夜不眠,以为自己就快成公众人物了。”于晓婕乐呵呵地接过话去。
贝明俊显然对于晓婕的话和笑声颇为不满,脸上憋出了淡淡的潮红,然后,没有底气地“哼”了一声,嘴里轻悠悠地滑出“神经病”几个字。
于晓婕腾地一下站起来:“你骂谁神经病呢?”
“你管我骂谁!”事实上,贝明俊的话总是含含糊糊,杀伤力并不强。
他们两个吵吵闹闹的时候,电话铃响起来,米拉说闻屿和她正要去一个废弃的木材场拍摄,约我在那儿见面。
即便我心里一百个愿意,嘴上却说:“我又不懂摄影,帮不上什么忙,还是算了吧。”
米拉不依不饶地游说:“闻屿要你来当助手,拿拿反光板什么的,很简单。”听到她小小年纪开口闭口地叫“闻屿”,不免有种陌生而怪异的感受。
“好吧,我过来。”我像是答应得很艰难,说完了,一身轻松。
我出报社那会儿,两个欢喜冤家还在闹别扭,我几乎很少遇到他们安安静静待上半天的日子,每每空闲,他们总要想方设法地弄出些拌嘴的由头来,似乎是在为付出的爱情索要报酬。
孤零零的木材场被钢筋水泥铸成的时代遗忘在这个城郊的角落里,四周寂静苍凉,除了门前一条不上档次的马路不时有汽车驶过,很难再寻找一些更现代的痕迹了。斑斑锈迹的铁大门半敞着,我轻轻推门进去,一幕土黄色的零碎的空旷布景展示在我眼前,大片的泥地上零星点缀了几堆已经发黑的木料,透着一种死寂和空洞。
我四下寻找闻屿和米拉的踪影,却只看见对面一个二十来岁模样的清瘦的年轻人,抽着烟,踱着步,在太阳下徘徊。
“你好!看到一个摄影师和一个女孩子吗?来这儿拍摄的?”我走过去,向他打听。
他友善地望了我一会儿,似乎我的出现暂时填充着他的无聊,他的目光里带着一点感激的神情。“你是找闻屿吧?我也在等他们。”他边掐灭烟蒂边说,“闻屿说要拍个小姑娘,让我做他助手,哥儿们嘛,帮点小忙算什么!你呢?不会是闻屿的崇拜者吧?”说着,他稚嫩地笑起来。
我感到有些莫名的无趣,力不从心地笑了笑,说:“我认识闻屿和那个小姑娘,没事,过来看看。”
“好奇是吗?没瞧过闻屿拍照?”他的兴致颇高。
我没有接过他的话题,炙热的阳光毫不留情地烘烤着我原本湿润的心境,使它逐渐燥热不适起来,我四面望了望,没有可以躲避烈日的阴凉些的地方。
“天太热了!”小伙子顺着我的情绪说,“闻屿这家伙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把我们弄这种鬼地方来受罪!不过,他一拍起来,哪还管天冷天热呀。有一回冬天,我们在内蒙古拍雪景,他半个人拍到冰河里去了也没发觉,要不是我叫住他,没准他现在正给阎王爷照特写呢!”
我听得笑了出来,也驱散了浑身的燥气。“你和闻屿很熟?”我问。
“算吧。”他有点得意地说,“我刚跟我师父学技术的时候,他就在我师父的店里帮忙,赚点小钱。”
我几乎没怎么听明白,惊讶而梗塞地说:“在你师父店里干活儿?你师父是……”
“你不相信?我师父是开影楼的,全市最大的那家‘蒙娜丽莎’就是我师父开的。闻屿这人太清高,别人请他拍个照片,还挑三拣四、嫌这嫌那的,怎么赚得到钱!”
“蒙娜丽莎”的影楼招牌突然像一个妖艳的情敌一样在我眼前招摇,那个穿红衣的可怜新娘,那半套成为耻辱的婚纱照片,统统印在了我的脸上。而眼前的年轻人更成为这个笑柄的目击者,让我不愿直面他。
但他似乎并没有多少心思揣摩浮在我脸上的图案,滔滔不绝地继续说着:“我听说‘蒙娜丽莎’刚办起来的时候,闻屿帮着筹了一笔钱,师父算他入股,他不要,他那脾性,哪瞧得起我们拍美人照的呀!我师父是好人,只好请他来帮忙,变着法子还他钱呗。”
“他也帮着洗照片?”我想起第一次去采访闻屿的末了,他递给我的那个彩色信封。
“对,他说宁可玩底片,也比拍假人好,呵呵。”
“什么假人?”
“哦,这是闻屿的玩笑话,他说我们拍出来的美人都一个德行,一张Face,一个Pose,不如在摄影室里摆几个假人,顾客来了一瞧,说:‘哎,这个漂亮,我就是它了!’那不更方便?”
这话让我抛却了刚才的尴尬,从心底轻松地笑了出来。“还要假人干吗?挑个最走红的明星照,往家里一挂,说:‘那就是我啦!’这不更方便吗?”我也情不自禁地调侃道。
“这主意真不错,就怕我师父跟你急!”小伙子说得挺严肃,很有些幽默感,和他说话容易放松,自然也随便起来。
“这么说,闻屿手头也不宽裕?”我假装无意地打听。
“他除了那些吃饭家伙——摄影器材,就是一辆破三菱吉普,还是二手的。往常赚钱的活儿,他不愿干,愿干的那些活儿,都不赚钱。现在讲什么艺术不艺术的,几个人看得懂?干哪行都一样,都是为人民币服务!小姐,你说是吧?不过,今天闻屿不知道怎么开窍了。”年轻人努力用做作的成熟掩饰着稚气的长相和声音。
我静静地温润地笑着,为了他不经意间用的“开窍”这个词,也许,我知道闻屿为什么开窍了,一股暖融融喜滋滋的东西涌进我心里。
半开的破烂铁门里终于出现了青灰色的车影,拐了半个弯,在我们身边停下。
“你怎么来了?”闻屿下车,直截了当地问我,甚至夹杂了一点责备的口吻。
我正捋着粘在脖子上汗涔涔的头发,紧张得用手背给晒得通红的脸蛋降温,他这没头没脑的一问,倒真让我“清凉”一下。
“不是你让我……”我瞧见了躲在闻屿身后的米拉的顽皮目光,突然意识到这仅是米拉的一个玩笑,声音便涩在喉咙里了。
“是我叫麦淇来的,我骗麦淇,说你要她来做助手。”米拉倒也实事求是。
“这么热的天,你真是多事。”闻屿对米拉说,态度显然有些不悦。
“没关系,小孩子开个玩笑没关系的,既然没我什么事,我就先走了。”说完,我的鼻腔里酸溜溜的,莫名的情绪攀升上来,让我觉得自己像颗被踢在路边的小石子,那么卑微而多余。
“你们两个真没劲!想爱就爱,多简单,干吗弄得跟封建社会似的。”米拉满不在乎地冲着我和闻屿嚷道。
我转身正要走,听闻屿叫住我:“麦淇,要不,干完了我请大家吃饭。”
我停下脚步,在尊严和情感之间挣扎了片刻,终究忍不住含糊地答应下来。
大约是上午十点多钟的时候了,夏日清晨仅存的一点凉意已经被太阳驱赶得无影无踪,但那光线还不显得张扬和刺眼,似乎蒙着一层薄薄的暗橘黄的纱布。
闻屿和助手在一堆杂乱无章的杉木前拉开架势忙活起来,米拉紧张兮兮地拿着镜子翻来覆去地照,不时问我妆化得好不好,头发乱不乱,但那语气里有些炫耀的成分。
我觉得米拉的妆定得过于隆重,如同戴了个面具,叫我有种说不出的难受,不过,我还是安慰道:“挺好的,你自己化的?”
“我哪有这样的本事,我起了个大早,叫专业化妆师费了三个小时呢。”
米拉还意犹未尽,闻屿走过来,递给我一包餐巾纸,说:“麦淇,她的脸太夸张了,你给擦擦,自然点就好。”
“为什么?我花了两百块钱呢!”米拉直勾勾地盯着闻屿。
“那么,你自己这张脸还不值两百块钱喽?”闻屿笑着反问道。
这个绝妙的提法让我也会心一笑。
“也有点道理,不过,我还是没弄得太明白,这妆化在我脸上,自然就是我的脸了。”米拉继续捍卫自己的“美丽”。
“这么说吧,你之所以是你,别人之所以认识你,是因为你有跟别人不一样的特点,这个特点也许是缺陷,一般审美意义上觉得不好看,但作为个体,它就是最美的地方,人物摄影就是要抓这样的特点才有意思,懂吗?”闻屿说。
“那就是说,你会把我拍得很丑?”米拉不情愿地问。
闻屿的嘴角轻轻地歪笑了一下,说:“不是,你很漂亮。”
米拉的得意立即显现在脸上,我替她擦拭了较深的眼影和唇膏,看着她轻盈地坐在那堆凌乱的木材上,在闻屿的指挥下,悠悠地调试着头部的姿势和脸上的表情。阳光在她周身涂了嫩黄的光晕,像一朵高傲的野莲花从杂草牵绊的水塘里凸现,抖落疲惫,挺直腰身,迎接所有艳羡的目光。我突然有些失落,岁月如梭,青涩却最美的年华已经悄然离我远去了。
我慢慢地踱步开去,踩着高低不平的泥石路,在零星的废弃木料堆间穿梭。空气里飘满木质腐化时淡淡的幽香,将我的思绪忽忽悠悠地送向远方,送入回忆或者是心灵的深处……
走累了,我也像米拉一样坐在一段木头上,眺望不远处忙忙碌碌的三个人,蓦然地,竟有种难辨真伪的幻觉,像是我在欣赏眼前一幅活动的油画,或者是我被装进了一个画框里。真实和幻想的差别到底是什么?宇宙中的其他生命也会有与我相似的疑问吗?也许,相对于现在进行时和第一人称以外的“真实”都可能成为“幻想”的代名词。这一点,我当时并没有察觉,将我拉回现实的是木头腐洞里蹦出来的一对蟋蟀。
一只在前面跳,一只在后面追,我猜想它们该是一对情侣,在这堆木料间追逐嬉戏,它们每一次起落都像是描在五线谱上的优美音符,叫我羡慕不已。我情不自禁地望了望闻屿,又自言自语地嘲笑道:“无知是幸福啊。”
12
临近正午,张扬夺目的光线已经不太适宜拍摄了,闻屿收拾了器材,招呼大家去吃午饭。
米拉这个鬼灵精拽住了那个年轻助手,说:“你们一对,我们一对,就各走各的吧,相互不碍事儿。”
助手也心领神会,在木材场的大门口打了一辆车,俩人自顾自走了。
应该说,从心底里我是感激这个机灵的小姑娘的,但隐隐约约地也有些不悦堵在胸口,仿佛我一个二十好几的女人在谈情说爱问题上倒及不来一个十几岁的黄毛丫头。然而,等这种堵塞感也慢慢退却之后,我不禁暗自发笑,或许我真的不及米拉。爱情故事演绎得多了,并不一定产生智慧,也许是麻木,将天生的本能也包裹起来,如行尸走肉般不知该往哪儿迈步。
“前边有几家农民自己开的农家菜馆,味道不错,景色也不错,要不去尝尝?”闻屿边将车倒出大门边说,“就是远了点。”
“行呀,远点好,浮身偷得半日闲嘛!”我说着,有些高兴,“你说这人生也真够可怜的,连歇一会儿也得‘偷’啊,整天忙得晕头转向,也不知道到底忙什么,越忙越空,最后一了百了,才算大彻大悟。”
闻屿听了,韵味十足地静静地咧着嘴笑:“你呀,书读多了,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换做那些贪早摸黑的老农民,打死他们也不会这么胡思乱想。不过,鄙人对你的观点深表赞同,我也觉得人生如梦呀。”
“搞艺术的人一般不会有这样的空虚感吧?”阳光透过两旁摇曳的树木,斑斑驳驳地在道路上游动,于是,车子仿佛行驶在波光粼粼的水中央,“我还记得你送我的那本摄影画册里有句话,你说摄影是你继续活下去的理由,这种狂热应该是一种充实了。”
“我送过你摄影画册?”闻屿疑惑地望了我一眼。
“对呀,贵人多忘事,我第一次来你家采访的时候。”
“哦——好像是的,关于西藏那本?”
“对。”
“呵呵,封面很做作,我不喜欢,里面的文章也有些浮华,是我一个做文字的朋友写的,他没去冒过险,不知道真正的生死是很平常的,每天都有新生命到来,每天也都在死人。”他显出一丝不以为然。
“写得很真实,里面那些故事是你亲身经历?”闻屿的摄影画册中配插了好些在西藏的冒险。
“差不多,其实这些不过是我的生活,就像别人上班下班一样,没有什么另类的,可我有点像个小丑,你不觉得吗?总是被别人当做骗钱的诱饵。”闻屿那种淡淡的苦笑,让我觉得凉丝丝的,“你刚才说我狂热、充实,我倒真希望如此呀,摄影是我继续活下去的理由,但它不是狂热,应该是我相依为命的伙伴。”
我瞥了一眼窗外,突然发觉两边是整片整片金灿灿的成熟稻田,几台大红的收割机在田地里来回奔走,醺醺的暖风夹着隆隆的轰鸣声从玻璃缝里挤进来,一派喜气洋洋的丰收场景。
我沉默了片刻,转了话题:“你为什么选择那个旧木材场拍摄米拉呢?”
“米拉这样年轻人有点‘垮掉一代’的味道,可是还仅是表面,他们眼里流露的是脆弱和恐惧,我想表现这一点。”闻屿说。
“拍完了?”
“没有,下回换个场景,多点鲜艳色彩的地方。”
“表现年轻的浮躁与张狂?”
“呵呵,有点这个意思。”
“什么时候给我也拍一套吧,你邀请过我做你模特儿的。”我有意这么说,想把话头引向那里。
闻屿却说:“开句玩笑,你别当真。”
金黄的色块和收割机的声音逐渐谢幕后,眼前是一片连绵的群山,静悄悄的绿色满山遍野地绽放着,仿佛是能滴出绿宝石来。一些白墙黑瓦的朴素农舍隐约露在半山腰,袅袅的炊烟盘旋着升起,简直活脱脱一幅淡雅的中国水墨画。
我们停了车,各家的客人都不多,随便进了一间农家,点了几个主人推荐的家常小菜,要了一壶他们自酿的米酒,坐在楼上居高临下的窗子边,闻着屋边翠竹的阵阵清香,眺望阳光下的山谷、田野,竟以为自己置身世外桃源。
“我怎么没听说还有这么好的地方?”我感叹道。
“还是记者呢,孤陋寡闻了吧。”闻屿取笑。
“甘拜下风。”我举杯故意豪爽地一饮而尽,温润的米酒清爽、甘甜,既不像白酒的高傲,也不似啤酒的随性,像个邻家的小姑娘天真而自然。
“这儿刚开始对外营业,原来只是搞摄影的几个朋友常来聚,我们开玩笑说要护着这块最后的处女地,可惜守不住了,它要接客了。”闻屿也喝了口酒说。
我僵硬地笑起来。“你心疼了?懂得怜香惜玉的人,一定懂得爱情的,是不是?”我说得心怦怦乱跳,却装作悠悠哉哉地剥着五香手剥笋,“这气氛,要是下点雨就好了。”
“哦?”
“下点雨,更适合谈话。”我停了片刻,艰涩而郑重地说,“闻屿,我一直想找你聊聊。”
他镇静地望了我一会儿,爽朗地笑了:“聊什么?说吧。”
“嗯……闻屿,那篇人物专访,我写得有些过分,你别介意,那时候我误会你了,我以为你是那种既浅薄又喜欢作秀的人,其实,你不是。”话到嘴边,我竟不知道如何说出来,只好又绕到过去的事情上。
“这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你还搁在心里?那篇文章我当时就认为写得棒,现在还这么认为,其实,该道歉的是我,为那晚的鲁莽。”
“过去的事情,别提了。”
“那你也一样!”他悠闲地夹了一口菜,岔开去道,“你别说,这大粪浇出来的菜就是比化肥施出来的好吃。”
“所以说么,我越来越不觉得你是我原来认识的你了。”我又将话题拉了回来,“本来我想象,你该是那种西装革履的坐在哪家高级西餐厅里,装模作样、细嚼慢咽的男人,现在才知道,你是这种穿着邋遢牛仔坐在农民家里,边吃边讲大粪的男人。”
“对对对,你提醒的是,这么说确实有伤风雅。”闻屿端起酒杯说,“罚酒一杯。”
“你不至于装傻充愣吧。”我勉强地笑了笑说,“我是欣赏你这样,正因为你是这样一个人,我才……”冲上来的热血将我的脑袋膨胀得三个那么大,那个关键的字眼儿再次堵在我喉咙里,可我努力地迫使自己说下去,“我才喜欢你……我爱上你了,真的……”
沉甸甸的爱情包袱终于抛了出去,我胀鼓鼓的头脑和身体突然像一只轻飘飘的气球般被一阵清风吹得飘来荡去。
闻屿也似乎和我一起恍惚了片刻,使出他一贯的玩世不恭说:“有很多女人爱我,我也爱很多女人,难道你不介意做其中的一个?”
我难以置信地麻木地凝视着他,眼泪就快涌出来了,浑身刚刚得到一丝轻松的脉络又被酸酸涩涩的东西堵住了去路。但我分明知道,他的那些话语和一脸无所谓的表情不过是一幕掩藏的道具。
我几乎愤怒却又无力地问道:“你为什么不能面对真实的自己呢?”
“真实的自己?”闻屿也轻柔地反问,带着淡淡的笑容。“啊,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这件事情我一直想向你道歉的,那晚,我的确有些冲动,很冒失地吻了你。”他用闲散的口吻继续说,“我得承认,你有吸引我的地方,漂亮女人都能让我心动,但你后来跟我说了你的感情经历,我想过了,我们还是做朋友比较合适。”
自尊已经在我体内开始反抗了,艰涩的傲气攀升上来,我尽力将它压了回去,声色平静地说:“那么,你为什么要给我送那些花呢?”
“什么花?”他惊讶地问,似乎透着一种不屑,“我好像不记得给你送过任何花吧?”
闻屿的话语已经不仅仅用作表达意思了,更具备伤人的能力,我强忍着即将涌出的泪水又问了一遍:“那些红玫瑰,真的不是你送的吗?”我自己像个乞丐,仿佛在乞讨一个肯定的答案,为自己的自作多情寻找一个台阶。
“真的不是。”闻屿回答得如此坚决,连一点回旋的余地都不曾留给我。
我转过脸,眼睛有点酸涩的异样感觉。窗外翡翠般的竹海里闪着灿烂的阳光,我突然想起在那个清晨收到陌生的玫瑰时,花瓣上闪动着点点的光芒,那个夜晚我在灯光下一字一字地读着闻屿写给我的信时,信纸上也闪动着点点的光芒,那些晶莹的亮点像一个个金色的梦境激起我内心无限的波澜。
可那真的仅仅是一个梦境吗?凭感觉说,我不相信,然而,眼前的闻屿又为何如此不近情理呢?我有些糊涂了,甚至觉得一丝凄惨的可笑,为了这份不期而遇的感觉,我陶醉、酝酿了这么多日子,又处心积虑才表达出来,竟是如此滑稽不堪……
在回来的路上,我们一直沉默无语,甚至连一句告别也没有送给对方。
到了报社,已临近下班时间,广告部、发行部的人员陆陆续续去走廊尽头打卡室,因而成为一天之中社里最有生气的场景。采编部占着走廊左边的所有房间,这里没有上下班的时间控制,几个同事还懒洋洋地在里面聊天。我的办公室自从另一位记者跳槽后,一直是我一个人,直到年初,贝明俊和于晓婕来我们报社实习,才结束了我自由自在的上班空间。
我在报社的楼梯口遇见了于晓婕。“麦淇姐,我看见闻屿送你回来了,我早就说闻屿对你有意思,没错吧?”
我含笑而不答,其实我是不知如何回答。
她又兴奋而大声说:“什么时候,你请他也帮我拍一套写真集吧?我一点不比主编的女儿难看,是不是?”
我将手指搁在嘴唇上:“嘘——轻点,主编室的门还开着呢!”
我们相视窃笑。
“好了,我得走了。”她说,“我约了小姐妹逛街,回头再聊。”
我一边答应着,一边埋头向办公室走去,短短一段楼梯,我走得精疲力竭,疲惫地倒在椅子上喘着粗气。
贝明俊还在办公室里,见我这副模样,便问:“怎么啦?”
我收敛了一点绝望的神情,浅浅地笑了笑说:“没事。人哪,真是一种难以琢磨的动物!对了,你怎么没和晓婕一块儿去?”
“她们女孩子能在街上转一天一宿,谁受得了!”他夸张地说,“怎么,突然感慨起如此深奥的问题来了?”
我冲了一杯速溶咖啡,站在窗前,看着外边逐渐阴沉的天色,仿佛自言自语地说:“没什么……”
“一定出什么事情了?跟闻屿有关?”贝明俊有点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架势。
我轻轻地哼笑了一声,说:“真的很想知道?”
“当然,是不是和那些花有关?”不知道是关心还是好奇,或者另有什么原因?近来,贝明俊似乎常常提起那些神秘的玫瑰。
“是,是和花有关。”我缓步踱回办公桌前,闻屿傲慢的神情始终在我眼前晃悠,“那些花……不是闻屿送的。”
“是吗?你觉得很失望?”他做出惊讶状,搬了一把椅子坐在我面前。
“没有。”
“算了,承认了吧!”
“我只是奇怪,想弄清楚那些花的真相。”我这么说,是想转移话题。
没想到贝明俊抿嘴笑起来,说:“其实,真相我还是知道一二的,我知道是谁在偷偷给你送花,以前不告诉你,是想让你有更多的想象空间,想象是很美妙的,不是吗?”
“谁?”我似乎有点厌恶贝明俊的笑容了,仿佛带着取笑和戏弄的成分。
他沉默了片刻,用洋洋得意的目光灼烧着我,“我——”他晃晃悠悠地说出这个字眼儿。
“你再说一遍?”
“是——我——每天早晨给你送来一束红玫瑰的神秘人就是我……”
他几乎还沉浸在沾沾自喜之中,而聚集在我体内的怒气却冲破了极力包裹它们的皮囊,猛然逃逸出来,在办公室里横冲直撞。我重重地拍着桌子,像疯了似的吼道:“你到底在想什么!想看一个‘失恋综合征患者’在你面前如何出丑吗?还是想表示你的同情?”
贝明俊显然毫无防备,被我的歇斯底里弄蒙了,呆呆而紧张地望着我,突然,也以盛气凌人的口吻说:“难道,我爱你也是错吗?”
“你要是真爱我,也不需要开这样的玩笑吧?”我在和贝明俊对话,但幻觉里出现的却是闻屿。
“我现在告诉你,这不是玩笑!”他稚气的脸上满是倔强和赌气。
“那你是不是打算和于晓婕分手,和我恋爱呀?”我讥笑地怒气冲冲地说,似乎要将对闻屿的恼羞发泄到他身上。
“是又怎么样?”他说。
我僵持了片刻,尽力温和地说:“对不起,小贝,我的话说重了,我没有责怪你。其实,我们是属于同一类人,活得很迷茫,我不知道我要什么,你也不知道,是吗?晓婕一直很紧张你,而你却在开这样无聊的玩笑,你不觉得很可笑吗?”
“我不觉得。”他说,声音很沉很重。
也许,是我的体内还残留着一丝醉意,或者是在闻屿那里受了委屈的缘故,我显得十分异常,甚至有一点神经质状态,将一些原本在我看来难以启齿的话语都倒了出来:“小贝,女人到我这个岁数,很实在,想找个老公,想结婚,想简简单单,没有你脑子里那么多不切实际的幻想了!”
“你觉得我脑子里是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你也太小看我了!什么叫实在?结婚是吧?好啊,麦淇,我明天就可以和于晓婕分手,我们马上就可以结婚!”
这些违心的话语是他咬牙切齿说出来的,也像一盆凉水,驱散了我周身的燥热,让我慢慢平静和清醒起来,我拉了拉贝明俊的手,温和地说:“小贝,你别激动,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和你说过好多遍的,你该好好珍惜晓婕。”
“你既说我不愿娶你,又说要我珍惜于晓婕,麦淇,我真不知道你到底想说什么。”贝明俊的无赖脾气让我难以挡驾。
“我想说,你不该这么闹,开那么无聊的玩笑,也不该一点劝也听不进,任由自己的脾气来!”
“我们闹什么啦?送你花也不行吗?你不就是比我大了五岁吗?我不能追求你吗?别以为你是我上一辈。”
“不是岁数问题,是心态。”我尽量缓缓地说,以期平息这场莫名其妙的风波,“我不适合玩爱情游戏了。”
“我没和你玩爱情游戏!”贝明俊咬着字清晰地说,“我有选择的权利!”
“你不承认?你爱的是于晓婕。不管你希望从我这里得到什么,满足你的好奇心也好,试探你的魅力也罢,都只是你的一时兴致,我们不会有结果的,当然,不光是你的原因,还有我的。小贝,别再胡闹了,对大家都有好处。”我说得颇为诚恳,而且用一种商榷的缓和口吻。
然而,贝明俊像是一头被刺伤的野兽,从我的那堆话里猛然暴跳起来,冲着我说:“你把我看得太简单了,你等着吧!”说完,怒气冲冲地走了。
我静静地甚至麻木地望着他离开,端起咖啡,喝了一口,那简易袋装咖啡的粗陋味道就像一直纠缠在我身边的空洞而烦乱的感觉。
13
第二天,我无精打采地到报社,正遇见一个高高瘦瘦、民工模样的中年男人领着个五六岁的孩子走进主编室,贝明俊垂头丧气地跟在后面。
我有意淡化昨日的气氛,便亲切地问了他一句:“怎么啦?”
他不耐烦地甩了一下胳膊,说:“没事!”也走了进去。
主编一脸严肃地关上门时,几乎整幢报社大楼都快被震塌了。
脚底的余震颤颤巍巍地不断传上来,我定了定神,竟有点莫名其妙的好笑,仿佛和我与世无争的境界相比,那些与自己都过不去的人分明低了一个档次。
于晓婕正在报刊架前翻着旧报纸,看见我,没头没脑地问:“阿俊的那篇报道放哪儿了?”
我愣愣地在原地站了片刻,将包扔到椅子上,事实上,我的内心大概已经明白了七八分,不过,仍旧笑着说:“今天的人都怎么啦?神经兮兮的,少说小贝也写了好几十篇报道了吧?”
“哦,麦淇姐,我是说他唬人的那篇。”又依到我耳边小声说,“出事情了。”
“人家找上门了?”
“嗯,一个蛮不讲理的乡下男人带个小孩,一早就堵在我们办公室门口,还和阿俊吵了一架,他说照片上的孩子是他儿子,他要去告我们报社。”于晓婕有些气愤地说,继续埋头翻找报纸,“我都忘了阿俊写了些什么,会不会犯法呀?麦淇姐,你说,主编会不会开除阿俊?”
“难说。”尽管我愿意表现出和于晓婕那样动容的表情,但我显然掩饰不了淡漠,似乎没有什么事情能让我气急败坏了。而事实上,我又绝不是如此洒脱之人,最简单的例子,一个闻屿便可以将我的平静打碎。
“那怎么办?”
“既来之,则安之,还能怎么办?我早就劝过小贝不要做这样的事情。”
于晓婕涨红着脸,不再说话,也大约找到了贝明俊的稿子,专心地看起来。
我来到窗台边的饮水机处接水,窗外又是一个艳阳高照的日子,阳光落在笔挺锃亮的城市现代化建筑和来来往往的车流间,泛出刺眼的光晕,让我有种恍恍惚惚的感觉,好久没有下雨了,我突然怀念起滴滴答答的雨声。
我坐回办公桌前,桌子上摆着好些读者来信,我随意地翻阅过去,里面有一封市展览馆的邀请函,打开了,上面竟然赫然写着“闻屿人体艺术摄影展”。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将悬浮不安的心压了下去,闻屿嘲笑的神情在我眼前晃了晃,他的高傲和张扬像寒风撕裂着我的柔情与暖意,我似乎没有勇气再见到他了。
我把请柬递给于晓婕说:“下星期三,有空你替我去一趟吧。”
“闻屿的摄影展?”于晓婕惊讶地说。
“是。对了,手术不受影响吧?”我问。
“今天就去医院了,应该没问题,不过我心里挺害怕,人家说很痛。”于晓婕掩饰不住焦虑。
“傻瓜,放心吧,有无痛手术的。”我安慰道。
“一点不痛?”
“听说是的。”
正说着,贝明俊晃悠着走进来,橡皮人似的没有筋骨地歪歪扭扭地把自己往椅子上一搁,嘴里不停地小声骂骂咧咧。
于晓婕着急地凑上去询问情况:“怎么样?快说说。”
“说什么?有什么好说的!”贝明俊没好气地回道。
停了停,气氛缓和一些,我问:“主编怎么说?”
“没怎么说。”
“事情了了?”
“那王八蛋要十万,后来两万了了。”他囫囵地说,突然又清晰起来,“他妈的,过了这么久还来找老子麻烦。”
我莫名地有些笑意,像是看着一个不小心掉进河里成了“落汤鸡”的孩子,在岸边大骂那条弄湿他的河。“主编没开除你吧?”我半真半假地调侃。
“他敢!”贝明俊蓦地挺直腰板,“告诉你,那两万块钱也不用我自己出,主编替我扛下了,公家出钱。”
我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不知所云地说:“那倒真让我刮目相看!”
“没事就好了,真让我虚惊一场。”于晓婕插进话来,“阿俊,那趁现在没事,早点陪我去医院,好不好?”
贝明俊顿了一下,大模大样地把腿搁到桌子上,翘起凳脚,一摇一晃地说:“不去,你自己去吧。”
“怎么啦?昨天不是说好的。”于晓婕显得意外又恼羞。
贝明俊挑衅而得意地瞥了我一眼,说:“昨天是昨天,今天是今天。”
于晓婕已经声泪俱下:“好,我自己去,有本事你别跟来!”说完,跑了。
我也只得手忙脚乱地拽了包,匆匆忙忙扔下一句:“你太过分了,赶紧过去!”然后,出门去追于晓婕。
她在报社门口放慢了脚步,看起来几乎像是在原地踏步了,虽然没有回头看,但心思却显而易见。
我快步赶上去,安慰道:“等等吧,别着急。”
“嗯。”她轻声地答应着。
“晓婕,我看小贝其实对你挺不错的,你们该相互珍惜。”我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问道,“对了,你以前怀疑小贝有外遇,有什么证据吗?这样的怀疑可是会伤他心的。”
“我听到他打电话给花店,订送红玫瑰,可我从来没有收到过他送的花!麦淇姐,你说,是不是不对劲?”于晓婕说着,又激动起来。
事情果真如此,原来一直以来贝明俊和于晓婕的“第三者”竟然是我!尴尬的感觉让我几乎不敢正视于晓婕,心情似乎坠入了无底的深渊,在茫然而幽暗中寻找出路,我的眼前看得见一丝微弱的亮光,我拼命奔向它,但是一切都是徒劳,光芒滞留在我仿佛垂手可及却永远无法达到的地方。
“也许,是花店出了问题,也许,是你听错了,这不足以说明问题。”我虚弱地规劝道,“你该对他有信心。”
“我知道……”于晓婕感激地点了点头,眼睛里的泪水还没有干,在光芒底下楚楚动人。
我们假借等出租车的名义在路边站了约有五六分钟,看着好几辆空车从我们身边缓缓驶过,我和于晓婕心领神会地谁都没有伸手去拦,可还是没有等到贝明俊的身影。于是,我们俩先去了医院。
办完手续,送于晓婕进手术室的时候,她忽然抱着我哭了,“其实我真的很想要这个孩子!”她哽咽着对我说。
我的鼻腔里也猛地涌上酸楚来,静默地坐在门口的椅子上等待于晓婕能平安无事地出来。医院里的空气始终飘着一股浅灰色的冰凉的酒精味,让我的神经末梢在不断地回避中触及到了一块久未开垦的记忆土地。
那一晚,夜空里黑漆漆的,校园里的路灯也不知为何坏了一大半,除了余下的几盏在树丛里若隐若现和远处宿舍楼隐隐约约的灯光,视线里几乎连一个萤火虫也没有。常斌和我在学校最繁华的林阴道上踱步,我们各走各的,没有往日的相依相偎,只有凝结在时空里的夏日的寒气。
“麦淇,我得走了,你比我想象得更出色。”常斌是个很会说话的人,他总是夸奖我根本不存在的优势。
我一直在流泪,幸亏黑夜成为我的遮羞布。“是因为输给了我,耿耿于怀吧?”那时,我和他同时竞争免试研究生的机会,我得到了,却失去了爱情。
“不是,我是指你将来一定会是个真正的女强人,你宁愿要你自己得到的,而不要我给你的,相信我,你会成功的。”他善意地说着,“不过,我也会证明给你看,我不会比你弱。”常斌要和我较劲,他选择自费留学,又像个救世主那样要求我跟随他陪读,我没有答应。
“什么时候走?”我问。
“快了。”他轻捷地说。
“我们还会见面吗?”
“都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他洒脱地调侃。
我们最后一次相拥而别,望着他远去的毫不留恋的背影,压在心底的酸涩喷涌而出,我突然泣不成声。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常斌我怀孕的事情,走完了校园里最悠长的一段道路,终究还是没有开口。但我觉得,不说是对的,那时,我们都太年轻,一个孩子远不能牵住一份爱情。
去医院做手术的时候,我也百感交集地哭了一回,带着能拥有与心爱男人的爱情结晶的幸福,带着即将失去它的失落,带着一种生命体验的兴奋,带着对女性角色思考的悲凉,因而,对于晓婕的哭泣,我深有体会。
我又想起了常斌说的“女强人”这个词,我轻声地羞愧地笑了笑,一别好几年了,不知道他怎么样了。我有时想,生命真像是一列由生开往死的列车,列车里望得见两边流动的风景,也时常有停靠的驿站,每个驿站会有上来的新朋,亦会有下车的旧友,旧友们挥挥手走了,也许我的生命列车永远也驶不到他们再次等候的那个驿站。
我正在混沌的思绪中感慨,发觉身旁有个晃晃悠悠、一瘸一拐的身影急匆匆擦过去,有几分像梅玲。我试着叫了她一声,对方停下了脚步,四下瞧了瞧,继续颠簸着向前去,看起来确实是梅玲,于是,我赶上去唤住了她。
梅玲看见我,有几分焦灼的尴尬,也不多言,只是说有点急事,先走一步了。
我猜想她有几分回避我的意思,而她对我来说,却始终是个尚未解开的谜面,引诱着我一步步探询下去。
我直接截了当地友善地询问她,是否有什么难为之处?
她矜持了一会儿,告诉我她儿子病了,医生说要住院,她少带了钱。
我连忙拦住她,说:“我这儿有三千块钱,够不够?”
她犹豫着,不敢答应。
我便把钱塞进她手里,劝慰道:“先给孩子看病要紧。”
她感激地看了我一眼,乌黑的大眼睛里流淌着二月河的薄冰溶解时清亮透明的声音。“谢谢,我会尽快还你的。”她淡淡地说。
梅玲拿着钱焦急地去给儿子办住院手续了,我坐回到刚才的座位上等候于晓婕。无所事事的时间变得特别漫长,两个小时,我像是拽着时间度过的,筋疲力尽。
贝明俊终于在于晓婕步履蹒跚地从手术室出来的前一分钟出现在医院里。
我推了推他,轻声说:“看见了吧,做女人容易吗?你要不来,回去我一定宰了你!还不快去扶她。”
贝明俊与我边走边说:“我是因为你才来的,记得昨天我说过什么吗?”
我觉得背脊骨发凉,狠狠地小声警告:“贝明俊,你别给我添乱!”
走到于晓婕跟前,她也加入进来:“你们在说什么?取笑我是不是?”
“哪里敢?你现在是英雄,为世界人民受苦受难。”贝明俊搀扶着她,嘴里依然调侃。
“什么意思?”于晓婕问。
“你舍了自己儿子来拯救地球,还不伟大?”
“那也是你的儿子!”
“啊呀,没想到,我也成了英雄了。”
“英雄有什么了不起,你不一直觉得自己是救世主吗?”
“言之有理,幸亏你提醒,不然我还忘了呢!”
他们两个人你一句我一言地逗弄下去,似乎忘记了我的存在,我顺势停了脚步,从他们中间退出,心情也陡然舒畅起来,仿佛一个大麻烦迎刃而解了。贝明俊怎么可能丢掉于晓婕来和我纠缠不清呢?我为自己多余的担心暗自好笑。
我到住院部找了两个来回,才在一间普通病房里看到了梅玲。她望见我,微笑着平平静静地迎出来,刚才的焦虑不安已经明显消退了,想必是儿子安稳地睡在了大医院的病床上,细嫩的手臂上打着点滴,白衣天使般的护士进进出出,这对她来说多少是一种可以信赖的依靠。
“孩子怎么样?”我悄声地问。
“医生说可能是脑膜炎。”她递给我病历卡,“说是流行性乙型脑膜炎,麦小姐,这病严重吗?”
“我也不是太懂的,脑膜炎看早了不是什么大病,医生怎么说?”我看见病历卡上孩子的姓名叫“闻小雨”,心里猛地被这三个字刺了一下。
“医生说,要住院观察几天。”
我在孩子的病床边坐下,忘情地凝视着他的小脸,虽然儿子看起来更像梅玲,但他有深棕黄的微微鬈曲的头发和稍稍翘起的性感嘴唇,那是闻屿的特征。
高烧使得孩子的脸蛋温热通红,我正忍不住想伸手抚摸,他却浑身抽搐起来,像一头受惊的雏仔颤抖个不停。梅玲惊恐地抱住儿子,哭唤着安抚,我也不知所措,立即找来了医生、护士,他们给孩子注射了一针镇静剂。
“高热和惊厥是乙型脑膜炎的典型病症,应该是中度到重度之间了。”医生对我们说。又问:“孩子呼吸怎么样?”
“还算正常。”护士小姐回答。
“必要时输氧。”医生吩咐着,走出病房。
等护士也走了,梅玲和我对坐在病床的两边,她缓慢而镇定地对我说:“我怕我的孩儿闯不过这一关了。”眼泪却默默地滑下来。
“你别担心,小雨会好的。”我说。
她听见我叫“小雨”的名字,突然抬起头来不解地望着我。
我明白她目光的疑惑,我说:“你刚才给我看孩子病历时,上面有他的名字。”歇了歇,我继续问:“孩子姓‘闻’?”
她揉捏着儿子的小手,没有接话。
“是闻屿的孩子,对吗?”我又小心翼翼地追问。
她用回避的目光看了看我,嘴唇动了几下,但终究没有发出声音来。
我握着孩子的另一只手,怜爱地抚弄着,我说:“记得你曾经嘱咐过我,不要在闻屿面前提起你,我知道你一定有什么难言之隐,我也明白你的复杂感受,你不说,我不强求。只是我们喜欢的是同一个男人,你告诉过我,他是个好人,我该珍惜他,可我对他说了,我爱他,但他不接受。”我说着,有点心酸。“你既然把他让给了我,你能再帮帮我吗?跟我说说他吧,我真的一点都不了解他,他太封闭自己了,我无从入手。”
也许我说得坦率而诚恳,将自己的脆弱暴露无遗,我们两个同命相连的女人之间,突然有了一条息息相关的筋脉。没有想到,这条脉络一旦疏通,梅玲脑海里储存的记忆却像潮水一样向我涌来……
14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春天,一条蜿蜒在青山绿水间的小路上,梅玲被夫家迎亲的队伍热热闹闹地簇拥着,回旋在山谷间的此起彼伏的鞭炮声和路边奔腾的溪流一唱一和,为她演奏着浑然天成的婚礼进行曲。
三月的山里还飘着丝丝寒意,梅玲穿着一件农村女人结婚时才穿的隆重的大红缎子绣花锦袄,在刚刚吐出的绿色春意里,格外粘人视线。
那天,梅玲有点晕乎乎的,她哭泣着告别父母和一个念初中的弟弟,被热情而又陌生的人群拥挤着送上一辆装满嫁妆的大卡车,卡车在乡村的公路上风风光光地驶了一段,停在这条狭小的山路底下,跳下几个健壮的小伙子抬起嫁妆,大队的人马开始步行。梅玲记得和潘家伟谈恋爱的时候,不止一次走过这条路,但那个时候,除了听得见耳边闹哄哄的声响和跟着人们随波逐流之外,她几乎已经迷路了。
她尽力仰起脑袋,挺拔身子,踩着轻松的步点,显出一个新娘子该有的愉悦神态,可就在这一瞬间,眼前这片灰暗暗的身影里突然有张脸孔跳了出来,那么鲜亮,那么新奇,让梅玲的思绪猛然冲破了混沌,甚至忘却了这场婚礼。
那个人是谁?梅玲想不出来,而那神奇的影子也转瞬即逝,消失在四周乱糟糟的人群里。
那个人就是闻屿,他正在山路上采风,碰巧撞见了梅玲的婚礼。他第一眼望见新娘子的时候,心里有种酥酥的感觉,就像自己慢慢融化在空气里了,以前他从来没有这样的感受,他不明白自己到底怎么了,也不知道自己该做点什么。幸亏手里的相机提醒了他,才有了闻屿家墙壁上那幅经典的新娘。
其实,那天闻屿远不止拍了梅玲这样一张照片,或者是因为梅玲的缘故,也或者是因为陌生的农村婚礼对他的吸引,他一直跟随迎亲队伍到了梅玲的婆家。那是一个半山腰的两层小楼,门口有一块百来米见方的泥水晒谷地,这样宽敞的住处对城市人来说真可谓望尘莫及。晒谷地的尽头种着一圈碗口粗的樱桃树,楼房的两边是延绵的桃林,粉白的樱桃花和粉红的桃花争艳斗丽,甚是惹眼,这场闹哄哄的婚礼便像是花丛嗡嗡嘤嘤的蜂蝶聚会,点缀着这个美轮美奂的人间仙境。
闻屿被这里难以置信的景色迷住了,被晒谷地上成排的帮忙洗菜的农妇们的笑声迷住了,被厨房里可以睡下整个人的大铁锅子迷住了,被由屋里到屋外、由水泥地到桃林里的上百桌粗犷的婚宴迷住了,更被这个羞涩而鲜艳的年轻新娘迷住了。
他不停地按动快门,而这个陌生的闯入者也被好客的村民们拉上了喜筵,新娘梅玲和新郎潘家伟挨桌敬酒的时候,梅玲和闻屿有了第一次对视。新娘脸上的任何一个器官都灵活得会说话,可她却默默无语。新郎粗壮健康、面红耳赤、言辞笨拙,不管来人是谁,只顾敬酒。他们三人匆匆喝过一杯,新郎牵着新娘离开的时候,闻屿心里那种酥酥感觉融化成的液体开始翻腾起来,他起身不辞而别。
两三个星期后一个暖洋洋的上午,闻屿背着相机和梅玲在田野边再一次“偶然”相遇了,事实上,为了这个“偶然”,闻屿在那片山区转悠了好几天。
田野里紫云英和油菜花开得正艳,冬小麦也已经一尺来高了,郁郁葱葱,视线里紫一片、黄一片、绿一片,煞是好看。
“这里真漂亮!”闻屿蹲在田埂上,和正麻利地割着紫云英的梅玲搭话,“采这些做什么用?吃吗?”
梅玲直起身子,望见闻屿,惊奇地愣了愣,又轻轻地掩声而笑了:“对,紫草是用来吃的,不过不是喂人,是喂猪。”
闻屿也咧开嘴,轻松地笑了起来,比起后来玩世不恭的模样,那时他的笑是那么自然亲切、毫不做作。
“你每天都会来割紫草?”闻屿挪得近些问。
“这几天是这样。”梅玲继续忙着。
“要割满这样一箩筐?”
“嗯。”
“刚结婚,你丈夫就舍得你干这样累的活儿?”
梅玲又笑了,带着一点羞涩和腼腆:“这是最轻便的事情了,我婆婆一清早就在菜园子里挖地,我去帮忙,她都不让。”
“你婆婆家里人很喜欢你呀!”闻屿说着,不知怎么有点别扭的感觉,“你丈夫是做什么的?”
“他去年在山脚下承包了一家石灰厂。”梅玲熟练地使着手里的镰刀,说话的时候也不曾停下来。
“那该算是农民企业家了。”
“什么企业家呀!你别笑话我们了,只是一个小厂,十来个人。”梅玲仰起头来细致地打量了一会儿闻屿,又不知所措地掩饰般地一边埋头干活儿一边问:“那你是做什么的?以前好像没有见过你。”
“你猜我是做什么的?”闻屿喜欢逗弄她,喜欢和她聊天,哪怕多一句话也行。
“不知道。”
“真猜不出来?”他故意摸了摸胸前的相机。
“不敢瞎猜。”
“我是拍照片的。”闻屿开心地说。
“摄影师?”梅玲并不显得很惊讶,“结婚那天我就看出来了,你不是一般人。”
“摄影师也是一般人。”闻屿灵机一动地补充道,“只不过摄影师更容易发现眼前的美,而且第一眼就被她迷住了。”
梅玲并不在意地听着,猛地像是从中明白了什么,脸颊一下子染上了绯红。
割完了一背篓的紫云英,梅玲提着篮子在田埂上挑剪一种被她叫做“青”的低矮的草本植物,叶面有些似芹菜状,隐在草丛里很不起眼,却散发着一股沁人心脾的幽香。
闻屿不知道它学名是什么,但他对“青”这个简单而亲切的称呼相当满意,似乎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结混杂在里头。而当他从梅玲口中得知,这些野草样的东西是用来做清明节前后家喻户晓的青圆子时,更有种茫然的赞叹油然而生。在梅玲面前,他好像成了一个稚嫩而好奇的小学生,聆听着老师的谆谆教诲。于是,不经意间,他将对“青”这种植物和由此联想到的世间万物的朴素又神奇的本质转嫁到梅玲身上,仿佛她便是大自然精灵的化身。
梅玲看着这个英俊而光鲜的城里人说:“你没有吃过我们这儿的青圆子吧,和你们城里的不一样,我这会儿就去做了,你去我们家尝尝吧?”
闻屿不知道她仅是邀请他品尝小吃,还是另有什么意思,他觉得梅玲是个本分又难以亲近的女人,他甚至怨恨自己陷入这样一份可恶的感情里,试图打扰一个单纯而宁静的新婚少妇,但他还是忍不住兴奋地接受了。
与第一次来这个“世外桃源”相比,小楼两边粉红的桃花稀疏了不少,嫩绿狭窄的叶子开始占据桃林。走进外表精雅的小楼,里面的布置并不考究,除了一般的家居之物外,宽敞的客厅里还堆着农具,厨房与客厅也连为一体,一眼就能望见灶台。灶台边有位扎着两条长长的花白麻花辫的老妇人在准备午饭,面方额阔,脸色红润而健康,和那日见到的新郎很有几分相像。
闻屿对老妇人的麻花辫有了浓厚的兴趣,他坐在灶社边烧火,伴着暖熏熏的劈劈啪啪的火苗,和老人拉起了家常。老妇人也立即从见到这个陌生人时的突兀感觉中退出来,让闻屿随便地拍照片,松弛而亲切的笑容挂在脸上,露出一口古稀年纪依然上好的牙。
梅玲在门口的晒谷地上整理刚刚挑来的“青”,身上还是穿着红衣裳,在阳光的助兴下,她蜷曲的身体像是从灶社里逃逸出来的一团篝火,将清净素雅的山谷照得通亮。理好洗净之后,梅玲把“青”放进锅里略煮一下,然后,拌上面粉和糯米粉,揉匀了,放到石臼里用木锤子夯。
这种古老的似乎只有在历史教科书上读到过的制作方式让闻屿从未自知的潜意识迸发出来,将他推到凌乱缤纷的悬崖边缘。他怀着对自然古朴的生活的深切向往,怀着对眼前名花有主的青春少妇的莫名眷恋,也怀着对自己不可名状的厌恶……他几乎就要跳下去,不顾一切地将梅玲搂到怀里了,但闻屿还是抑制住了。
他望着梅玲举落大锤子的模样,那是个力气活儿,难以想象梅玲瘦弱的身子里蕴藏着这样的能量,并且将机械笨重的动作变成了优美轻盈的舞蹈。
他看了一会儿,轻悄地走过去说:“我来试试吧。”
梅玲乐意地把木锤交给了他,用铲子配合闻屿的锤点,翻动着石臼里的东西。
要将筋筋绊绊的“青”完全敲碎,消失在面粉团里,并非易事,木锤子也很沉,可闻屿却干得津津有味。他从来没有在枯燥的体力活中得到这样的乐趣,也没有和一个女人分享过这样的乐趣,他停不下来了,他想一直这样夯下去。
正当两人沉浸在你一锤我一铲的有节奏的交响乐中,长久趴在梅玲身边的黄狗起身,发出“呜呜”的亲昵的叫唤声,潘家伟回来了。他对这幕场景的不悦已经挂在脸上,对闻屿这个不速之客也自然而然地戴上一副冰凉的铁面具。
闻屿细密、纤柔的心田里怎么容得下如此一个大石砾?他很快起身告辞。尽管,梅玲也试图歉意地挽留,但在潘家伟面前,她的声音轻弱得像冬日里一片哆哆嗦嗦飘落下来的雪花,闻屿的心被刺痛了。
几天后,闻屿借口送照片,再次来看望了梅玲,他告诉梅玲他要回去了,梅玲的表情一下子凝固在脸上,他看到了这个细节,心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杂感都没有了,只有化为液体的激情在沸腾。
闻屿住的那个城市事实上并不远,但在梅玲看来,他们之间就像是一场永别了。她塞给闻屿那日特地留下的一盒子青圆子,站在晒谷台上望着闻屿的身影在蜿蜒的山路上颠簸,一点点缩小,最后消失,眼里有种模模糊糊的企盼。
闻屿留下的照片大部分是梅玲结婚那天拍的,还有几张是她婆婆的特写,两条花白的麻花辫、皱褶迭起的黝黑脸庞和一口整齐的牙齿。那些照片后来在国际上获了大奖,但梅玲家里的,早已被潘家伟塞进了炉灶里化为灰烬了。
15
我揣着一些零碎而复杂的感慨走在喧嚣的马路上,天气显得闷热,我没有打车,也许是想在步行中慢慢消化我膨胀的思绪。
时间临近正午,我在一家普通的餐厅里吃了午饭,继续往报社赶,手机铃声似乎在嘈杂的空气中断断续续地响了很久,我才猛然听见。
接起来,是贝明俊的声音。“麦淇,你再不接电话,我打算拨110了。”他说。
“这么急找我,社里出什么事了?”我猜想是他弄到了精彩的新闻线索。
对方轻声嬉笑了一下,带着一点玩味似的跳跃音符:“这儿没什么事情,跟太平间一样安静,你不用来了。哦,对了,于晓婕应该是去你家了,她要是问你,我干吗甩了她,麻烦你告诉她是怎么回事,也让她可以‘死得瞑目’了,你说是不是?”
贝明俊那种阴郁的调侃让我很不舒服,看似漫不经心,事实上对我来说,几乎是一种残忍的炫耀,当然,我知道贝明俊也不好受,我在他的语言和口气里听出了自虐的成分。
我打了一辆出租车匆匆赶回家里,在小区门口撞见了一身疲惫的于晓婕。她看见我,装出无所事事的样子,勉强地笑了笑说:“麦淇姐,社里没事,我来逛逛。”
然而,她的表面越是平静,内心却仿佛越是痛苦和挣扎。我的心情也失控地翻滚不定,不安和愧疚一点点在我身体里蔓延,我的泪水一下子涌上来,百感交集,难辨其中滋味。
于晓婕触景生情,也抱着我呜呜地哭起来。
我拍着她的背脊:“好了好了,是我不好,我惹你哭了。”
她拼命地摇头,甩动的马尾辫在我眼前晃来晃去。
我又拍了拍她,说:“你和小贝的事情我听说了,会没事的。”
她便哭得愈加起劲儿了,柔绵的呜咽声像尖利的刀子在我心坎上划下一道道伤口。我听着自己吐出的伪善的谎言,它像一条塑料胶带一样缠住我的口鼻,让我呼吸困难,但我也明白我的坦白对整件事情的解决和于晓婕的痛楚来说并没有什么好处。
“刚做完手术跑来跑去的,小心伤了身体。”我善意地对于晓婕说,也是有意地拉开话题,而我的脸颊和耳根一直微微蒸发着热气。
“不要紧的,已经不疼了。”她擦着眼泪说。
“那也该当心。”我亲昵地说着,思维在荆棘丛生的森林里迷路了。
我搀扶着于晓婕,缓缓上了楼梯,进了我那间单调而苍白的屋子,我的脑袋里乱糟糟的迷宫突然消失了,成了一个白雪皑皑的世界,淹没了一切的白色同样给了我一份无助和空洞的感觉。我在自家的吧台边泡咖啡,磨蹭了很久,才笑盈盈地端到于晓婕跟前,我在她面前是一位可以依靠的大姐,我莫名地被推上这个角色,获得一份似乎可以聊以慰藉的心态,可我在自己眼里却是个一直在寻找依靠的软弱无能的女人而已。
于晓婕的双手捧着咖啡杯,端正谦卑地坐在我对面,让人顿生一份怜爱之心。她是中国过去随处可见的纯正的女人,为了爱情可以放弃一切,可我不行,我的恋爱里始终是掺入了杂质的——我的事业和自我。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在情感的土壤上艰苦耕耘,却不见收获,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我努力营建的“自我”却越来越模糊了,我看似独立、逍遥的躯壳下,却是空心的。
“麦淇姐,我该怎么办?”于晓婕无助地望着我。
比起眼前向我哭诉的小姑娘,我的处境似乎更麻烦些,我也完全不知道下一步怎么走,却总是在扮演巫婆或者居委会主任的角色。“放心吧,不会有事的,你和小贝吵吵闹闹,哪次真的分开了?”
“可是,这次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了?”
“他说……他不爱我了,他说……他爱上别人了。”于晓婕断断续续地说着,眼泪又从她下眼眶的边缘滴下来。
我冷不丁颤抖了一下,不适感继续在我身边荡漾,像是有谁用冰凉的湿毛巾在我背上拖来拖去。“他说他爱上别人了?”
“嗯。”
“他提到那人了吗?”
“没有,他不肯说。”于晓婕愤愤地咬着牙。
我的心跳得怦怦作响,我说:“你觉得贝明俊说得是真的吗?”
“嗯,我早就觉得他不对劲儿了,麦淇姐,你记得吗?你刚才还说要我别多想,要信任他,现在可不是我多想了吧!”她边哭边说。
我想尽量显得轻松点,开个玩笑什么的,将气氛缓解一下,但我实在笑不出来,只是平稳地说:“晓婕,你别太着急,事情总归会弄清楚的。”
于晓婕微微翘着嘴唇,像是对我的答案并不太满意,于是,又问了一遍:“那我该怎么办?”
我喝了一大口咖啡,努力从糨糊一样的头脑里理出点头绪来:“这样吧,你别太性急,这几天安心在家里养好身体,我会和小贝好好聊聊,劝他回心转意,好不好?”我说得很坚定,心里却心虚得很。
“好,麦淇姐,你一定要帮我。”于晓婕感恩戴德地冲我点头,手里仍旧紧紧握着咖啡杯。
她移动身子的时候,我看见她坐过的白色皮质沙发上留下了一小片殷红。
我拿了一条深色裤子给她换上。“去房间里躺会儿吧。”我说。
“不用了,我该回去了。”于晓婕向我告辞。
我嘱咐些注意休息的话,送于晓婕回到家,然后,继续打车去报社。天空里凝聚着一层浓厚阴沉的云,沉甸甸地压在城市的上空,旋转的风开始在车窗的缝隙里呼啸,不一会儿,瓢泼大雨从天而降,在车顶上溅开架子鼓般浑厚而富于变幻的声响。
“老话说得好啊,‘六月的天,孩儿的脸。’真不是没道理的。”司机饶有兴致地看着街道上避雨的人群,颇为悠闲地说。
“是呀。”我应付着,有点心不在焉,想起了贝明俊这张“孩儿脸”。
“下雨天躲进我们车里就舒服了。”
“是这样。”
“你是记者?”司机继续和我聊天,填补空虚的时间。
“你怎么知道?”
“一是你长得像记者,二是你现在去报社。”
我笑了起来,说:“记者还有特定的长相?”
“当然有,长成哪样就吃哪行饭,这就是命啊!像我们这种苦命人,一辈子给人当车夫,为什么?脸上写着呢!”
我笑着说:“你还真逗,开车有什么不好,天南地北地跑,什么稀奇古怪的人都能遇到,什么新鲜的事情都能听到,我们做记者累死累活不就是想活得跟你们一样。”
“哎哟,文化人的嘴巴真不光是吃饭用的。”他说得来劲儿了,沾沾自喜起来,“干我们这行没什么出息,不过消息倒是很灵通的,你们报社有没有报料奖?提供消息给不给钱?”
我说:“有啊。”
他便有点不好意思地解释说:“我是开个玩笑,钱不钱的无所谓,我给你说几件最近的事情吧。”
“好,洗耳恭听。”我倒是真需要新闻线索。
“商业大楼着火的事情……”
“已经报道了。”
“对,对,你们是记者。哦,昨天北大街转角上有个女人想寻死,过来一辆车她就撞上去,这事报道了没有?”
“我没注意今天的报纸,回去问问同事,那后来呢?”
“起先以为她骗保险,后来让派出所带去了,一问,才知道纯粹是个神经病。”
我无聊地笑了笑,雨仍然下得劈啪作响,街道上的车辆开始拥堵起来,车速越来越慢。原本我是很欣赏雨天湿漉漉的闲逸和清爽的,但这会儿有些不可名状的烦躁在我每个毛孔里往外冒,我便安静地望着挡风玻璃上摇晃的雨刷,不再和司机东拉西扯了。
司机似乎热情不减,继续滔滔不绝,他的声音在我耳边忽远忽近,我大约有很大一段内容漏过了,恍惚中突然听见他好像提到了“闻屿”这两个字。
“你说什么?你认识闻屿?”我惊奇地问。
他呵呵地笑了笑,说:“我说伊拉克的汽车炸弹都没把你震醒,一说帅哥的名字立马就醒了。”
“哦,真是抱歉,我有点累了,你刚才说到那个摄影师闻屿了?”我拉高了嗓音,提了提精神。
“对呀,我是听一个女顾客说的,你们女人好像比较关心他嘛,闻屿前天晚上在酒吧里和人打架,让派出所拘留了,我是道听途说,不用负法律责任的吧?”他调侃似的反问。
“当然不用。”我听得心潮澎湃,不知为何,我总觉得闻屿和人斗殴的事情多少和我有关,与他极力回避对我的感情有关。
下了出租车,这个意外听到的消息还在我心里上蹿下跳,我却又必须面对贝明俊带给我的麻烦了。我在报社门口的商铺里闲逛了一会儿,抚了抚躁动不安的心情,才深深吐了一口气,踏进办公室。
贝明俊正伏案做写作状,却心不在焉地转动着手里的圆珠笔,看见我进来,急忙站起来问:“怎么样?她怎么样?”
“既然这么关心她,又何必闹出分手的事情呢?”我责备道。
于是,他收敛了激动的表情,故作平静地甚至可以说漠然地望了我一眼,说:“我说过了,我爱你,不可以吗?离开她是迟早的事情!”
“你觉得玩感情游戏很刺激吗?小贝,你会后悔的!”
“和于晓婕谈过了?她怎么样?”尽管他的表面依然无动于衷,但咽唾沫时在脖子上滑动的喉结透露着他的内心。
“她很激动,她真的很爱你,需要你!”我一本正经地劝说。
贝明俊却开心起来,问道:“她说,她想离开我吗?”
“不想。”
“我就知道,她离不开我。”边说边用轻轻跳跃的脚步回到座位上。
“怎么,你很得意吗?”我简直不理解这个年轻人的脑袋里在想些什么。
“无所谓。”他仿佛专心于他的工作了。
“什么叫无所谓?”
“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我们现在可以开始新生活了,我说到做到,不是吗?”他显然有点得意洋洋。
“我们之间没有任何约定,一切都是你自己的虚荣心在作怪!请你别胡闹了,继续和晓婕恋爱,和她结婚!”我有点忍无可忍了。
“我像是这么言而无信的人吗?”他却显得愈发悠闲。
我几乎要仰天大笑了,这个世界的男人都怎么啦?我说:“好吧,就算你对我言而有信,对于晓婕也算言而无信吧?你能两全吗?”
他一时语塞,埋头摆弄起纸笔来。“我不想和你说了,我现在很忙。”他的话硬邦邦,像敲击键盘的声音。
沉默了一会儿,我也冷静了片刻,希望找到新的突破口,便随意地问:“你在写什么?”
“没什么?一篇稿子。”
“今天有什么新闻?”
“没什么新闻,瞎编的。”
我说:“你还做这样的傻事,不是刚出了事情吗?”
“那算什么事情,我不是还活得好好的吗?”
“你就不能好端端地做点事情?你要是觉得没什么新闻可跑,‘人物专访’这块我让给你做,怎么样?”我诚意地说。
“你不用操心,过些日子我会跟一支大学生探险队去西藏墨脱寻找‘香格里拉’,我母校的同学,他们邀请我负责全程报道,怎么样?”他的脸上终于洋溢起一丝得意。
“香格里拉不是在云南中甸吗?怎么去西藏?”我不解地问。
“香格里拉?哪有这地方!不过詹姆斯·希尔顿在他的长篇小说《失去的地平线》中虚构的一个世外桃源而已,有人愿意说在云南,有人愿意说在西藏,这个世界的事情谁知道,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去吧。”贝明俊始终是这种浅尝即止的无所谓的性格。
“你和晓婕……”我还不曾开口。
贝明俊盛气凌人地嚷嚷:“行了行了,烦死我了!”
16
我和贝明俊正不悦地僵持在办公室里,一个人影走进我视线的边缘,然后不紧不慢地敲了敲门,空气里震荡着浑浊的回响。“打扰你们了吗?”对方说,那是一个我颇为熟悉的浑厚的男中音,我将散漫的目光聚焦到来者身上,果然是林祖希。
短暂的不知所措的停顿之后,我若无其事地冲他点头,笑了笑说:“好久不见。”然而,做作的轻松始终掩饰不了内心的酸涩和虚弱。
大约有半年不曾相见了,林祖希除了比原先微微胖了些,看不出什么变化,面色中依然透着健康的红润,嘴角也依然带着大男孩般的阳光笑容,甚至见到我的时候,也几乎没有露出太多的尴尬或者愧疚的神情。这让我放松了些,却也不得不承认多少陷入一些失落的心境。
“麦淇,还这么漂亮!”他逗弄似的调侃道。跟他在一起的记忆是松脆的,可此时此刻,对我来讲,并非如此。
我忍受着林祖希带给我的某种难堪,不动声色地说:“哪里,老了。”眼角的余光瞥见贝明俊傲慢而不屑的眼神。
“你要是老了,我是不是该找个洞穴躲起来,以免有碍观瞻呀。”林祖希笑嘻嘻地说,“我来登个广告,电子市场里的那个电脑销售部我承包下来了,暑假里搞点促销活动。”又欲走不走地冲我招呼道:“我去一下广告部,回头见。”
“那敢情好,人往高处走嘛。”我勉强敷衍着,将他打发走了,心里却被这突发事件搅和得乱糟糟的。
“你的旧情人?就是那个差点和你结婚的男人吧?”贝明俊伏案写作的热情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这会儿一摇一晃地架着二郎腿,手指上灵活地转着一支塑料笔,一脸怪异的漫不经心的表情。
“怎么?你吃醋?”我尽量表现出无所谓的样子。
贝明俊发出夸张的狂笑声,“我吃他的醋?你也太小看我了。”他笑着说,“说实话,麦淇,我真看不出那人有哪点好,你看上他什么了?不过是经营一个电脑销售部嘛,既没大钱,又没相貌,矮不隆咚的,还一副神气活现的架势,最可气的是竟敢有眼不识泰山,把你麦大记者给甩了,我要是他,早买块豆腐撞死了!”
也许贝明俊是有点多余的怨气,也许他是一片安慰我的好心,但我只是生硬地咳嗽似的笑了几声,再也伪装不下去了,眼泪正悄悄地挤进我的眼眶。
我抓起挎包,埋头轻声地说了一句:“我还有点事,出去一会儿。”说完,匆匆离开了办公室。
到了报社门口,刚才的倾盆大雨已变成了淅淅沥沥的雨珠儿,但熙熙攘攘的街道两旁的廊檐下还是聚集了一些躲雨的人。我没有带雨伞,在嘈杂的人群里等待了片刻,带着泥土气息的凉风和耳边传来的世俗而琐碎的言语已经慢慢消解了我胸口突如其来的淤塞感。溅在我手臂上的冰凉的雨滴诱惑着我的神经,逐渐唤起了在童年的夏季和小伙伴们一块儿故意淋雨的情景。我深深吸了口气,带着一点孩童般的顽皮在众人审视的目光中踏进了雨里。
就在我恍惚的自我欣赏刚刚开始,有辆黑色的别克君威在我身边按了两下喇叭,透过车前明亮的挡风玻璃,我看见林祖希正含笑着尾随和招呼我,我的思绪一下子跌入那个他骑着一辆浅灰色雅马哈摩托带我在旷野里狂奔的雨夜。
“去哪儿?我捎你一程。”林祖希摇下车窗说。
我突然有点语塞,顿了顿说:“我回家,不麻烦你了。”
“这么早下班了,做你们这行真自由啊。”他停下车,特地给我开了副驾驶室的车门,“我有车,难道眼睁睁看着你淋雨,这像话吗?”他的话语里添加了曾经的暧昧。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勉为其难地坐了进去。“你的车?”
“一般的车,才三十来万。”林祖希显然在企盼这样的问题,露出一脸早有准备的得意的谦虚,“这就回去?要是没什么事,找个地方喝杯茶,聊聊天吧,我们快半年没见了吧?”
我不由自主地笑了笑,故意直截了当地说:“这不太好吧,万一你夫人看了,误会。”
“不会,她正躺在医院里享受做妈妈的新鲜感觉呢,我三天前刚有了个女儿。”他欣喜地说,“对了,昨天,我在妇保院看见你了,和一个女孩子在一起。”
新生儿的话题冷不丁又让我触碰到了有关“蒙娜丽莎”影楼的记忆,我扭过脸,看着凝积在玻璃上的楚楚动人的小水珠被万有引力拽入泥土里,一种莫名的怜悯或者自怜油然而生。
“我以为你不生气了。”林祖希歉意却无趣地说。
“我没有生气,即便是你将我扔在影楼的那一刻,我也没有生你的气,是我自找的。”我几乎冷笑着回答。
车子穿梭在喧嚣而湿润的城市里,而车里的气氛却陡然沉闷和干涩起来,一直到了目的地,林祖希才用缓和的口吻说:“记得这儿吗?我们第一次约会就是在这个茶楼,老板经营得很好,现在已经扩展了地盘,重新装修过了。”
我记起了那个炎炎烈日的歌唱比赛和这个原本藤牵蔓绕的小茶楼,现在成了一个综合茶楼、酒吧和咖啡馆的流行书吧了,原先的味道早已荡然无存。
我在车里静静地坐上几秒钟,对林祖希说:“送我回去吧。”
他大约有些尴尬,硬邦邦地问:“为什么?”
我也毫不嘴软地回话道:“我不想再做蠢事了!”
回来的路上,林祖希只和我说了一句话,他说:“钱钟书的《围城》真是本好书,人啊,就是这样,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麦淇,你说是不是?”
即便我听出些他话中的言外之意,也不愿再和他黏黏糊糊了,那就像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我淡漠地说:“一个人要懂得知足。”
下午一场透彻的大雨过后,城市夜晚的天空呈现难得的清爽和静谧,一弯含羞的新月,几点隐约的星辰,而妖艳的霓虹和繁华的万家灯火如一场流星盛宴划破天际,落在湿漉漉的大地上。
我独自倚在家里的窗台上,遥望着这片古老、时髦、热闹而富足的土地。无数人展示着生命的迷乱和张狂;无数人享受着人生的平凡和安详;无数人追寻着成功的绚烂和浮华;无数人浸润着爱情的温馨和幻想。而我,像一个活在世界边缘的飘忽的幽灵,眺望将来是迷茫,回首过去是失望,但是我仍然愿意回忆,即便那是痛苦的,可那是我活在这个世上的唯一证据,我也愿意保留和回忆有关的所有东西,譬如,和林祖希拍的半套结婚照,还有那件红嫁衣。
我回到房间,在衣柜最底层的抽屉里找出了那些照片和精美得刺眼的大红旗袍,我很平静,或许是深度的麻木,我不知道我到底要干什么,头脑只是听凭手脚的指挥。
我坐在地板上,用打火机把照片点燃了,放到面前的玻璃果盘里,我一张一张地点,像祭祀时端庄地烧着纸钱。房间里融进了浓重的纸焦味,我喜欢这种味道,有种自虐的快感在整个屋子里跳跃。
照片烧完了,我又把红旗袍拽过来,它是真正用手工缝制的,一个六十多岁的老裁缝一针一线做成的,针脚细密地隐藏了,我找了一个轮回,不知道从哪儿下手拆,于是,在旗袍前后两片缝合的地方撕了一个口子,用镊子一针针挑开线脚。
我还是很平静,在一点点拆开旗袍的过程中享受破坏的乐趣,我想我并不是恨林祖希或者那段过去,我只是觉得既然一切都已成为过去,那我又何必保存这些毫无意义的东西?
“你在干什么?是在痛苦的回忆,还是结束痛苦的回忆?”一个声音在我背后说。
我猛地一惊,回过头来,看见了贝明俊僵硬地歪笑着,站在我后面。
“不是,只是清理一下。”我的木然被他无情地刺破了,我觉得有点疼。
“别再自欺欺人了!烧了吧,烧了好,你过去的那些所谓的感情对你来说只不过是一堆有毒的垃圾,已经快把你熏死了,你还不明白吗?还要装出一副经验丰富的样子来教育我和于晓婕吗?还要打算和闻屿这样的男人玩爱情游戏吗?”他情绪亢奋,甚至有点刻薄。
他的每个字都是命中靶心的,他把我自己也不敢面对的内心赤裸裸地掏了出来,可我不想在他面前垮掉,我站起来说:“你有必要到我这里来发泄你内心的不快吗?你自己逞强非要和于晓婕分手,又将这种苦恼怪罪到我的身上,难道你没有注意到你现在很不正常吗?”
贝明俊的嚣张气焰被我的话压了下去,他和我对视了一刻,说:“对不起,麦淇,我冲你发火了,不过,我不是有意想伤害你,我只是为你痛心!也许,是因为今天来找你的那个人。”
尽管我并不认为这是他精神亢奋的全部缘由,但我无心与他辩论,我问他:“你怎么进来的?”
“门没锁,”他很无辜地说,“以后你该当心些。”
“真的吗?我觉得自己很乱,不过,谢谢,下次是该注意了。”我边说着,边将红旗袍塞进衣柜里,倒掉果盘里的照片灰。
贝明俊沉默不语地用目光跟随着我,一种让我很难受的流浪汉似的怪异眼神,我知道他心里牵挂的人是于晓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