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红衣

我跟随几个年轻的大学生去西藏墨脱寻找“香格里拉”回来正值深秋,出发那一日,我便觉得此行是徒劳无功的,事实也证明了我的预感。因为“香格里拉”无法以实实在在的形态存在于世间,她应该老老实实待在人们童年的梦境、中年的感慨或者老年的回忆里。然而,从粗犷的高原风情走进柔韧的江南水乡时,我还是忍不住有想哭的冲动,如此感激一路上的艰辛和疲惫,让我此时此刻那么享受熟悉而安详的家乡气息。

回到阔别一个多月的家,屋里久无人住,散发着淡淡的发霉的味道,却在一瞬间,毫不留情地将离别前经受的所有痛苦和酸涩的记忆拉回我的脑海中。那是一场也许并不显得轰轰烈烈的爱情,但是,我找不出任何遗憾的借口,即便闻屿最终选择了梅玲,我也一定会感谢生命赐予我这段感情——在去墨脱的颠簸的越野车上,我不止一次地这样想。可“距离”是一种有化学效应的东西,当回程一点点缩短我和闻屿之间的距离时,我分明感觉到体内的变化。

家里的电话没有留下闻屿打过的痕迹,这让我十分失望。信箱里倒是有几封积了灰尘的信件,我轻描淡写地翻阅着,除了一张让我去邮局领包裹的通知单,几乎没有任何触动我视觉神经的东西。

我的情绪莫名地烦躁起来,尽管我知道原因何在,但我似乎不肯轻易面对和承认。咋咋呼呼地收拾着一路风尘的邋遢行李,渐渐地,将矛头指向了那张让人不悦的通知单。

我给邮局拨了电话,煞有介事地说:“快递应该服务到家,这是贵局的职责吧?”

对方略作停顿,也用硬邦邦的口吻说:“客户不在才留单子。”

我的恼羞便愈加无孔不漏,从浑身上下每个毛孔里渗出来,和邮局工作人员一通没事找事的折腾之后,对方最终答应立即将包裹送达。为此,我有点沾沾自喜,却哪里知晓,这个仅仅手掌大小、轻轻飘飘的包裹里藏匿了一个沉重又酸楚的秘密。

我漫不经心地拆开点缀着细小、精美花纹的红色包装盒,一张薄薄的信纸自觉掉了出来,我轻轻展开,有几行熟悉的字体猛然刺痛了我的眼睛。

麦淇:

我走了。上帝过于恩宠我,而我却一再辜负他的好意。如果,过去仅仅停留在过去,如果,一个选择承受得了良心的考验,此时此刻,我只渴望与你厮守在一起。其实,这个钻戒我早该送给你的,可惜,现在有点晚了。不过,生活总还要继续,这是你教会我的,谢谢你。

衷心地祝福你!

闻屿

短短几句话蕴涵的丰富信息让我百感交集,不曾想象,闻屿最终的抉择会是如此无奈而孤寂。虽说多少能给我一丝酸楚的安慰,却也着实像颗颗钉子那样扎在我脆弱的心坎上,使得早就在眼角蠢蠢欲动的泪水终究夺眶而出了。

包裹里的主角是红色天鹅绒盒子里的一枚光彩熠熠的钻戒,在秋日泛黄的萧瑟的光线中,略显伤感。我细致却恍惚地端详着它,透过模糊的视线,一遍遍轻抚那仿佛残留着闻屿体温的迟到的厚礼,那些点点滴滴的故事也悄然走进了我的回忆……

2

在我生活的一座古老而现代的江南小城里,这种散发着古旧的醇香又似乎总是带着一股涩涩傲气的木质小楼眼下已经不多见了,仅存的几间也在大刀阔斧的城市建设里苟延残喘、摇摇欲坠,仿佛随时会无力自持而瘫软在地平面上。

尽管走上楼梯的时候,咚咚的回响沉重而有力,让我意外它的老迈中还有这般筋骨,但无论如何,我还是没法将眼前猛然出现的年轻而时髦的男人与这幢旧楼扯上太多的关系。

闻屿作为一个摄影师的名字我早听说了,关于他的那些传言,夹杂着他和无数女模特儿们的风流韵事,以及九死一生的拍摄经历,越来越多地在街头巷尾蔓延。听起来,人们对他的评价并不坏,特别是长相颇为自负的女人们,无意间滑过脸上的逗弄表情倒像是在宣告“以身试法”的愿望。

但我对闻屿并没有什么好感,我总觉得他是个嗅觉灵敏又懂得作秀的人。在大家还没有掀起“西藏热”的时候,他便多次只身深入藏区拍摄;当人体艺术在祖国人民面前欲露还羞的时候,他相机前搔首弄姿的裸体美女已经络绎不绝。所以,来采访前,从支离破碎的了解中,我大概体会出了他的“时髦”。

在木楼二楼的一间幽暗而杂乱的工作室里,我第一次见到了闻屿。他正趴在相机上,指挥着造型灯光下的女模特儿,然后漫不经心地抬起脑袋,略显零乱的短发下有着一副如张贴画上扯下来的俊朗面孔,配上一种漠然淡雅的气质和玩世不恭的笑容,让我愈发确信我对他的已有判断。

我靠在楼梯口耐心等待闻屿发现并招呼我,可他几次将目光从我身边滑过,却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我只得上前一步,敲了敲那扇厚实的木质房门,凝重的声音仿佛不是从我的指间发出,而是从门的背面幽幽地传来,让我立即联想到了某个深渊的回响。

闻屿终于看到了我,似乎愣了愣神儿,但很快恢复了自如。

“是麦记者?”他有些不以为然地问道。

“我是麦淇。”我轻微地点了一下头。

“我们刚通了电话吧?那会儿你在哪儿?在你们报社?到底是报社的人哪,一眨眼的工夫就在这儿了。”闻屿随随便便地说着,又无意地哼笑了一声,随手将扔在沙发上的衣物理到一边。

“这篇人物专访主编很重视,催得比较急,当然,如果打扰你工作的话,我们可以改天再约。”我尽量克制对他的所有成见,显得礼貌而平静。

“进来坐吧。”他转身看了看我说,“人物专访?我算得上什么人物?”

我慢悠悠地走进屋,浅浅地坐上沙发。“你在摄影界的成绩有目共睹,怎么不算一个‘人物’?”我勉强附和着说。

“这世界的‘人物’未免也太多了一点。”

闻屿边说边关了造型灯,拉开窗帘,初夏梅雨季节潮湿而阴郁的光线从窗子透进来,夹着几声沉闷的机船汽笛声,拨去了原先的昏暗,屋里显得宽敞而实在,空气却黏糊糊的,愈发沉重得透不过气来。

他在窗前站了一会儿,两个高挑妩媚的女模特儿从卧室里换了衣服出来,四条修长的小腿在我眼前迅速有力又充斥节奏感地移过去,落下发情的野马在旷野上狂奔时的声音,一种既像是对同类示威,又仿佛满是自嘲的幽默东西。

她们在闻屿脸上吻出响亮的装饰音符,然后下楼去了,那种奇怪的“四蹄动物”发出的声响才慢慢消失。

即便不借助流言,我也能猜想到这样“自投罗网”的女模特儿一定不在少数,以至于闻屿对她们始终流露出漠然无视的表情。不知怎么,这一点多少也让我受了伤害,仿佛每一个女人在他眼里都成了如此浅贱的生物,使得原本该对那些轻薄女人的厌恶转嫁到他那傲慢无礼的态度上。

“这儿有时很吵,船开过的时候。不过,我喜欢这种吵吵闹闹的感觉,很清净,也单纯。”闻屿离开窗台,走过来,又问我,“喝点什么?”

“谢谢,随便吧。”我说,“这后面是条河?”

“对,很破烂的一条河,听说就快填了,要改成大马路,这房子也快拆了。你们是记者,消息灵通,该知道点什么吧?”闻屿坐在对面的沙发上,从中间玻璃茶几上取了两个咖啡杯,倒上黑糊糊的苦咖啡。

“倒是没有听说,这一带我不太熟悉。”我说。

他把咖啡递过来,又将伴侣和方糖罐子推到我面前。

“需要吗?自己来吧。”他说。

“好的。你喜欢苦咖啡?”

“算吧,清淡。”

“苦咖啡清淡?”我浅笑了一下,“没想到除了你的摄影艺术,生活中你也擅长标新立异呀。刚才你说什么?吵吵闹闹的感觉叫人清净?我不太明白其中的深奥。”

“哦,我的意思是有时听行船的汽鸣声,那种单调的声音,会有一种很陈旧的错觉,让我觉得清净。”闻屿喝了一口咖啡。

“你喜欢陈旧的东西,就像这样的河道,这样的小楼?但是,为什么呢?似乎和你充满现代感的时髦气质不太吻合。”我已拿出笔记本,不自觉中进入了采访状态。

“就如我们看泛黄的老照片总是会回想过去一样,待在泛黄的时空里也总是会有一种很宁静的感觉。事实上,我不关心这算是什么气质,也不关心别人怎么看待我,时髦也好,落伍也好,人物也好,垃圾也好,感性也好,放荡也好,这对我来说都无所谓。”

他说着把脑袋在沙发上搁了一会儿,又仰起脖子,甩了甩头发,用生硬而尖利的眼神望着我,嘴角却露出一丝似笑非笑的表情。

我回避似的搅动了两下茶几上的咖啡,却没有端起来喝。

“历史总是美好而厚重的,艺术家也都注重个人的体验,这个我能理解。”我说,“你的作品被世人关注似乎是从藏族阿妈的淳朴笑容,从那美轮美奂的神山及变幻莫测的红土地中开始的,我知道你很早就进入西藏地区拍摄,那里最吸引你的是什么呢?”

“面临不可知的困难和丰富的光线。”他不假思索地说。

“等一下,让我消化一下,你是说你喜欢挑战困境,‘丰富的光线’指的是什么?”我在笔记本上记下他那有些莫名其妙的话。

“摄影需要的条件,光线对摄影师来说就像化妆品对女人一样有魅力。”他简短又带着一点戏弄意味地回答。

“高原的阳光变化无穷?”

“对,很生动,很有灵气,从云隙间透出来,瞬间幻化。”

他从玻璃茶几下乱糟糟的书堆里拽出一本摄影画册,翻出几张仿佛是几何图形组成的红土山地的照片。

“比如这张,是我在普兰的国际贸易市场附近拍摄的,当然那只是个很简陋的交易场所,你看这光线,每一个沙丘都呈现出不同的亮度,很不容易的景象。还有这张,就像是一道电筒的光束穿透云层射下来,极有力量。”闻屿有点投入地说,但我感觉更像是卖弄。

“很漂亮。不过,我想大多数没有深入摄影的报纸读者也许会跟我一样,对摄影语言和专业技术问题并不会太关心,而更愿意关注一些人性化的贴近生活的东西,能聊聊拍摄过程中你印象最深的事情吗?”我说。

“都很深,每一次都刻在我身体里。”

“有评论说,你是最亲近最了解阿里的人,你怎么看?”

“我只是比较早地进入阿里地区,那个时候还没有宣传孔繁森,阿里是一片几乎与世隔绝的圣洁美丽的净土,我很幸运地拍摄到了那儿最自然最淳朴的一面,现在已经是旅游热地了,很可惜。”他放下架着的腿,端起咖啡杯,喝了一口。

“为什么用‘可惜’这个词呢?旅游业带动那里的经济发展,难道不好吗?”我有意问道。

闻屿怔怔地望了我一眼,似乎含着嘲笑的口吻说:“我欣赏毫不做作的东西,天然之美。”

“你的意思是旅游业是个做作的行业?”

“说得很好。”

“所以,你总是赶在旅游业之前,去一些闭塞而险峻的地方拍摄。”

“是这样。”他浅浅地一笑。

我突然觉得涌起一股反感又可笑的感觉,也许是对闻屿固有的判断在作怪,我总以为他的笑容里隐藏着不可告人的意思。试想一下他的恃才自傲,又放荡不羁,再加上如此一副叫女人陶醉的长相,和如今这个浮躁不堪的社会,就算真的想深刻,也早被身边的浮华融解了。

我几乎忍不住想讽刺说:“那你欣赏你自己吗?毫不做作的东西似乎都不够漂亮。”但我还是努力将这话咽了回去。

“遇到过危险吗?”我问。

“常有。”

“比如说呢?”

他随意地陷在沙发里,僵持了一会儿,将茶几上的那本摄影画册推到我的跟前,说:“里面提到了一些。”

我用手指轻轻地敲击了几下画册,以示接受:“那么,是什么信念支持你为了拍摄一次次去冒险呢?”

“确切地说是想死的信念。”他玩世不恭地说着,然后呵呵地笑起来。

“这话听起来不太真诚,是吧?”我又一次觉得受了他的愚弄。

“你觉得怎样回答才算是真诚?我们可以重来。”他说。

我静静坐了一两秒钟,咽了一口唾沫,尽力将升腾起来的厌恶压下来,然后起身说:“好吧,今天就不打扰你了。”

“没关系。”他淡淡地笑着,也站起来,放松地捋着头发。

我用了最后一点忍耐,礼貌地和他握手告别。

闻屿猛然记起什么,对我说:“对了,麦小姐,有点东西你该拿去,放在我这儿好些日子了。”

“什么?”我惊讶地问,我一点不记得和这个叫闻屿的男人在此之前有过任何交往。

“稍等片刻。”他说着,走进房间,几分钟后出来,递给我一个影楼专用的彩色信封。

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竟是三个月前没有拍完的那半套婚纱照片,画面中那件为结婚千挑万选又精工细做的大红缎子旗袍一下子刺痛了我的眼睛,我只感到头晕目眩,浑身也泛起难以自持的厌烦和燥热。

“拍得不算烂,你不想要了吗?”那跳跃的语气使我仿佛觉得从他嘴里出来的每一个音符都在嘲笑我。

我掩饰不住恼羞地质问道:“这些照片怎么会在你这里?”

“一个意外。”他耸了耸肩膀说。

“那是你的影楼?”

“不是,朋友的。”

“明白了,谢谢。”我自嘲而安静地说完,将信封放进背包里,立即走了。

事实上,我几乎愤愤地逃离了那幢叫我厌倦的小木楼,除了耳边响亮的脚步声,视觉中什么也没有留下,就像那个阴沉郁闷的天空,苍白又混沌,而记忆却被那些照片挑拨,色彩斑斓地活跃起来。

3

经历了大学和读研时两段筋疲力尽的感情之后,我以为我差一点就找到那种平凡而神圣的幸福了,也许只是我自欺欺人的认识罢了,也许自始至终我不过是那场闹剧里的小丑,谁知道林祖希在临阵脱逃前,是不是真的想过和我步入婚姻殿堂呢?

我走进某个大型电子市场的时候有些晕乎乎的感觉,复杂的迷宫样的商场结构,川流不息的人群,喧闹嘈杂的声音,荧光闪烁的电子屏幕,像风暴一样袭来,让我无处躲藏,于是几乎不作判断地进了离我最近的一家相对安静的门面。

“小姐,想买笔记本吗?”一个声音老成浑厚,长相却颇为稚气而阳光的男人迎了上来。

“嗯,看看。”我随意地回答。

“你是做何之用?不介意的话,我给你做个参考。”他说。

“谢谢,不用。”我淡漠地拒绝了,我不太喜欢这种殷勤,叫人觉得黏腻又不可信。

我独自慢悠悠地逛了一圈,并没有特别的发现,便依照心中的价位和之前收集的有关笔记本的资料,选定了某个品牌的某个系列的产品。一位女士立即去不远的仓库取来了我要的东西,拆了整齐服帖的封条,接上电源,让我尽情地检验。我也装腔作势地问了一些冒充内行的问题,她一一给了我满意的解答。

“好吧,就这台了。”我放心地说。

女人便麻利地安装起笔记本启动、运转需要的程序来。

“等一下,这台机子你最好别要。”刚才那个男人走过来对我说。

“为什么?”我转过脸问他的时候,瞟见那个女人的白眼,那种无奈而厌恶的意味。

“我看了编号,这台笔记本是昨天另一位客户刚换回来的,硬盘有点缺陷。”他似乎诚恳地说。

“什么缺陷?”

“运行的时候有‘咔咔’的声音,这儿比较吵,听不出来,安静的时候会很明显,当然这应该属于正常现象,但我们希望客户能得到最好最满意的产品。”他说完了,拧了拧眉毛,一种很轻松的表情。

我一时无语,有点气愤商场的信誉,却也突然间感动起来,对他温和而善意地笑了笑,说:“谢谢,那就有劳了。”

女人涨红着脸,有些气粗地推开椅子,站起来走了。

那男人替我搬来一台新的,迅速而娴熟地调整好后,将它交到我手里,又递给我一张名片,说:“有事给我打电话。”

我程序似的接过来,并没有太注意“林祖希”这个名字,只是出于礼貌,也还了他一张。

在我的感受里,初次相遇时这个男人的善举远比他本人要光彩夺目得多,之后每每想起,首先跃入脑海的也总是过往的那件“事”,而不是曾经的那个“人”。也许正是对其先入为主的道德肯定,使我至今无法确信,我和林祖希之间,到底是他玩弄了我的感情,还是他迫不得已的放弃。

商场相遇后的不久,市里举办青年歌手大赛,我被社里派去采访了。在熙熙攘攘的剧场门口,我隐约听得有人招呼我,过了一会儿,林祖希才穿过拥挤的人群来到我面前。

“麦淇,来采访?”他清晰地称呼我。

我早已将他的名字忘得一干二净,有点窘迫地回道:“是呀,你怎么也在这儿?”

“凑个热闹。”他这么说。

我当他只是个普通的看客,没想到,他却成了那场大赛炫目的主角,得了第一。散场的时候,不知道他是怎么在近千号人里再一次找到我的,我正站在炎炎烈日下等车,而过往的每一辆出租车都像坠入人间的珍宝一样被一哄而抢。

林祖希跨着一辆浅灰色略带修饰花纹的雅马哈摩托,在我身边停下来。

“这会儿很难打到车,我送你吧。”他说。

我犹豫了一下,坐了上去。

“去哪儿?”他隔着发动机的轰鸣,大声问。

“回报社。”我也用力回答。

“我请你喝杯茶,赏脸吗?”

“行吧,应该采访本次大赛的冠军。”

“那我可受不起!”

“就算帮我找个假公济私的理由,总可以吧?”

进了一家藤牵蔓绕、充满野趣的茶楼,几句信口而来的玩笑过后,我们之间原本拘谨的感觉慢慢消退,气氛变得松弛得很。

“那笔记本还好吧?”他问。

“托你的福,还不错。”我贫嘴道。

“我有好几次想借口问问那机子的情况给你电话,只是没敢打。”他毫不掩饰地望着我,口气像个多年的老友。

“得了吧。”我笑起来。

“真的,不过今天能遇见你,真是个大意外。”

“今天,我才遇见个大意外,你的歌怎么唱得这么好?”

“过奖过奖,不过我当兵那会儿,有个唱美声的老师觉得我条件不错,非要收我做学生,跟他学过几天,后来参加过全国军区声乐大赛,得过第六。”林祖希的神情滋润起来,手指弹了弹面前的玻璃茶杯,几片浮起的茶叶晃晃悠悠地沉下去。

“全国第六?”

“是吧。”

“真了不起!你的声音的确很好听,浑厚,你一说话,我总以为不是从你喉咙里出来的,应该哪儿有个扩音器才对。”我说完,笑了。

他也跟着得意地笑了。

“你刚才说你当过兵?”

“对啊,空军,我25岁退伍的时候已经是空军中尉了,年轻英俊的空军中尉,是不是很像电影里的角色?”他的眼睛不大,眯起来成了一条缝儿。

“倒是有那么一点儿。前程似锦,为什么年纪轻轻就退伍了呢?”我坐在藤编的吊椅上,摇摇晃晃地问。

“哎呀,说来话长,一来父母就我一个儿子,想方设法地要我回来,二来我膝盖受了伤,当不了正式的飞行员了,只能开开直升机,没什么意思。”

“你在部队里是做什么的?”我对空军既有几分羡慕和敬仰,又确实一无所知。

“地勤,呵呵。”他笑起来的时候显得有几分稚嫩和腼腆,“地面侦察,也防止飞行员驾机逃跑,我们就常被战友们戏称为‘叛徒’。”

这话题激起了我极大的好奇,我规正了悠闲的坐姿,抑扬顿挫地重复了一遍:“防止飞行员驾机逃跑?”

“是呀,当然这是极少数。飞行员上了天,可就不会像地面部队一二一这么好管了,所以得有专门监控系统,飞行员一旦飞离规定区域,飞机就会收到警告,然后自动放下减速板,再往前飞,飞机就会自动停止供油,要是调头,故障就一节节取消,不然只有栽机了。”他滔滔不绝地说。

“有点意思哦,是计算机监控?所以现在你才改行做计算机了?”我问道。

“是的,我早是微软认证工程师了。”他仰了仰脖子,这种有意夸张的炫耀姿势倒反而不叫人讨厌了。

我调侃道:“那么,你是当了几年‘叛徒’就灰溜溜逃回来了?”

“什么呀!咱也是曾经辉煌过的人。”他提高了声调说,“我膝盖没坏之前,代表我们部队参加过全国优秀飞行中队长集训。”他将“飞行”和“中队长”两个词咬得格外有力。

“你当过飞行员?”

“那是当然。”

“会开战斗机?”

“那是当然。”

“真飞机?”

“不相信?我看这样得了,下回我带你去我战友那儿飞一趟。”

“算了算了,我信我信。”我连忙笑着推托,“我还想多活几年呢!”

“不过,那次集训我倒真是差点送命,也算经历过死里逃生吧。”

“哦?”

“我们跳伞训练,一天六趟,那天我正巧拉肚子,上飞机前,憋得实在不行,就溜到旁边的草丛里,没想到就是那趟飞机一起飞就冒烟,没升几百米,我就眼看着它一头栽下来,炸了,全机的战友都死了。为了这件事情,我还被隔离审查了整整两个月。”他苦笑着端起茶杯,灌进一大口茶,无奈地摇摇头感慨道:“人生啊……”

我听得有些入境,一时浑身凉飕飕的。

“后来呢?”我急忙问。

“后来?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他们能拿我怎么样?查不出什么名堂,就把我放了。”

我安慰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

他用含情脉脉的眼神盯得我脸颊发烫,轻轻地说了声:“谢谢。”

那次相遇之后,我们之间依然平平淡淡,并不曾有意创造会面的机会,但林祖希父母家与我住的地方相隔不太远,他每次骑着摩托经过,总会用长时间按响喇叭的方式来和我打招呼。那尖利、猛烈而冗长的声音,像是一柄柔软的利剑,将城市的上空划得伤痕累累,有时甚至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因而常常能听到有人骂骂咧咧。而我却忍不住窃笑,虽然偶尔也存在道德的谴责,但暖暖的欣慰一丝丝蔓延开来,悄悄地在我心里生长。

然而,当我逐渐习惯,并开始企盼那种另类而狂野的问候时,它却仿佛和它的主人一起销声匿迹了,像它所划破的夜空一样,杳然无痕。我突然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一种莫名的失落和淡淡的悲凉。

大约两个月后的一个午夜,我正待恍恍惚惚地睡去,却接到了林祖希的电话,他说就在我家楼下,能见见我吗?我一下子清醒过来,梳妆打扮了一番,匆匆下楼去了。

天空里泛着凝重的黑蓝,没有星星、月亮的装点,有些单调和沉闷。借着稀疏惨淡的夜光,我望见林祖希那张活泼而稚气的脸,他照例一脸灿烂的笑容,而我却想大哭一场。

“去兜兜风怎么样?”他说。

“你可真会挑时间呀!”我轻松地“回敬”他。

“过奖过奖,我只是听说今晚有大雨,你也认为这时间挑得不错?”他总是胡言乱语,让人忍俊不禁。

那辆雅马哈摩托像一只拼命逃窜的银狐,在黑漆漆又颠簸不堪的乡间小路上狂奔。我坐在后座上,迎面的风将我的脸颊和所有裸露的肌肤鼓动得瑟瑟发抖,也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偶尔有低矮的树枝条从我头顶滑过,惊得我一身冰凉。我死死地抱着他的腰,下巴紧贴地搁在他的肩膀上。

他突然抽出手来,在我面前击出“啪”的一声。

“啊呀,一只蚊子!”他大声嚷道。

“什么?你说什么?”我傻傻地问。

“没反应过来?”他笑说着,又做了一遍,“好大一只蚊子!”

这个时候,车子正好跃过一个小泥坑,抖动了几下,我猛地感到心脏也被完完全全地震碎了,毫末不留地消融在空气里。

我几乎用无力而颤抖的声音说:“我申请停车打蚊子。”

林祖希咯咯的笑声从前面传来,又开出几十米,在一座石头古桥边缓缓停下。

“刺激吗?”他问。

“比起开战斗机和跳伞来怎么样?”

“没法比,一个天,一个地。”他笑盈盈地说。

“那看来,一百个我的胆量加起来也当不了飞行员。”我惊魂未定地说。

“不过,总算你也有值得骄傲的地方。”

“什么?”

“自知之明嘛。”

我们说笑着,闲散地踱步在那石桥的台阶上,夜色昏暗,人迹寥寥,平静纤窄的河面上漂着几朵水草,遥远处隐约有灯光射来,使得河水油光盈盈。

林祖希沉默地伴着我走了一会儿,终究将我拉进他的臂弯里。

我停下来,细腻而小心翼翼地望着他。

“淇,我爱你。”他抚了抚我的脸颊,温润的鼻息落在我的额头上,“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就心跳不已,我知道我会爱上你的,我会无力自拔,所以这段日子,我一直在逃避,但是我做不到,我需要你。”

他的话像羽毛一样撩拨着我的耳膜,让我一阵酥麻。

“为什么要逃避呢?”我深深吸了一口气说,“其实,我也爱你。”

他猛地将我紧紧搂在怀里:“真的?”

“嗯。”我坚定地回答。

他却慢慢松开我,漠然地向河面望去。

“可是,我现在没有资格爱你。”他仿佛痛苦地说,“还有件事情,我该告诉你,不过你听了别生气,你让我把话说完,行吗?”

不知为何,那一刻我突然想起了我在念新闻传播学研究生时的那个男友,他是一个年轻、优雅、自信的儒商,开着奔驰跑车追了我很久,将我冰凉的心一点点焐热、沸腾、消融,然后,他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轻飘飘地告诉我,他是有妻子的,他的一切荣华都是她父亲给的,我取代不了她。

“你结婚了,是吗?”我脱口而出。

林祖希蓦地哑然了。

“没关系,我们至少可以是朋友嘛。”我故作硬气地说,而回忆和现实所勾起的泪水却在我眼眶里打转。

“不,淇,你给我一点时间,我会和她离婚的,真的,你相信我,我不能没有你!”他再一次拥我入怀。

我淡淡地说:“好的,我等你。”

天空里真的飘起雨丝来,零零落落地释缓着空气里的燥热,有些凉意了,我们便回去了。林祖希将原本疯狂的摩托开得平整而缓慢,尽管一路上雨越下越大,车速依然慢得像一条无处可藏的蚯蚓,沉重又艰难地在水泥地上爬行。

事实上,我得承认,我并没有将林祖希的承诺太放在心里,我早已过了天真烂漫的年纪,又遭遇过类似的事情,我不可能将感情的赌注压在一句不上保险的话语上。

然而,让我意外万分又感动不已的是,不久之后,林祖希真的将离婚证书摊在我面前。

“嫁给我吧。”他在我耳边轻声地说,如对神灵的祷告,那么圣洁。

我除了像一颗欢快的雨珠那样心甘情愿地汇入江河湖海,还能有什么奢求呢?

我一直欣赏传统旗袍的典雅、含蓄,为了婚礼上光彩照人的那一刻,我着实花了不少精力筹备一件称心的嫁衣。虽说婚纱店里出租的礼服、裙装各式各样,古今中西的都有,但我总觉得拥有自己的独一无二的那一件,然后珍藏在衣橱里,是一种久远而纯粹的纪念。

那是一条纯手工的大红锦缎长旗袍,迎面扑来的暖融融的红,仿佛粘着喜气,带着阳光,能把冬日的寒冰融化,也会将潮湿的大地晒干。那醉人的色彩、经典的样式、精致的工艺,曾让我那么爱不释手,而如今,却又让我不堪面对。

那些日子,我和林祖希按部就班地为结婚做着准备,感情也显得平稳而牢固,仿佛没有什么事情可以阻拦我们拥有甜蜜的脚步。

有一天,微风徐徐,阳光灿烂,城市的天空露出少有的剔透的湛蓝,我们约了去一家叫“蒙娜丽莎”的影楼拍结婚照。

刚到门口,他遮遮掩掩地接了个电话,便对我说:“老婆,我有点事,去去就来,你先化妆。”说完,骑上摩托车,轰隆一声走了。

我没怎么往心里去,照旧进了影楼,乐滋滋地听接待小姐自吹他们的照片如何优秀,听化妆师赞扬我的脸形如何漂亮。换好了那件红旗袍,我像个清宫娘娘一样端坐在影楼里,可我的真命天子还是没有出现。

“小姐,先拍点个人照吧?等你先生来了,再加合影。”摄影师也等不及了,对我说。

“好吧。”我无奈地应道。

摄影师一个劲儿告诫我:“微笑,放松。”

可我怎么也放松不下来,心情莫名地紧张得像打鼓一样,没拍几张,我实在撑不起那种滋润甜美的笑容来了,我说:“我先打个电话催催他吧。”

电话响了十几下,林祖希才接起来。

“麦淇,我现在来不了了,改天我跟你解释。”他语气僵硬地说,似乎是匆匆地逃避。

我被彻头彻尾灌了一盆冷水,凉到了骨髓里。我已经预感到了什么,但我极力控制情绪,平静地问:“出了什么事?”

对方久久地没有回答,轻轻地传来:“对不起,我不能跟你结婚了。”然后是嘟嘟的声响。

我穿着大红的嫁衣,坐在那个充斥喜庆的婚纱影楼里,只觉得天昏地暗,旁若无人地痛哭了一场。渐渐地复苏过来,发觉所处的场合,又透过泪水,模模糊糊地望见所有人面面相觑的观望,那一刻,我感受到的是莫大的耻辱和嘲讽。

林祖希后来告诉我,他的前妻怀孕了,话语间抑止不住欣喜的表情。

我无言以对,只有平静地微笑,然后说:“祝福你们。”

这就是林祖希在我们结婚前夕毅然离开我的理由,我至今没有弄明白,这到底能否算是一个理由,也许我一辈子也弄不明白了。

4

我从闻屿那儿悻悻地回到报社,于晓婕正专心致志地埋头写着东西,丝毫未察觉我的到来。她是个刚刚踏出大学校门的甜美女孩,初入报社的笨拙和勤勉,以及尚未消退的稚嫩的学生气,或许还藏着一颗热血沸腾的壮志雄心,总让我不由联想起几年前的自己。

然而,细细算来,我比于晓婕至多大了四五岁而已,可在我的感受里,却像是一个漫长而遥远的距离,于是,我总是会带着一种长辈似的“过来人”的怜爱心态看待她以及同龄的男孩女孩们。

一丝温和的阳光穿透沉闷的空气从窗子里射进来,照在于晓婕扎起的马尾辫和苗条娇小的身段上,宛如涂了一层淡淡的光晕。

我带着一丝似水流年的感慨,静静地欣赏了一会儿,才招呼似的敲了敲门。

于晓婕几乎从稿纸上惊起:“麦淇姐,你回来了,闻屿他怎么样?”她显得有些兴奋。

“什么怎么样?”我无精打采地说。

“他长得真有那么帅吗?”她拎起眼皮问。

我懒洋洋地丢下背包,去墙角的饮水机处接水,又回到办公桌边,于晓婕的目光一直跟随着我,索取答案。

“是,还不错。”

“哎,麦淇姐,你是不是受了什么打击了?这么憔悴!哦,我知道了,一定是让爱神之箭射中了。”她说着,露出一脸夸张的笑容,“我听人说,凡是见过闻屿的女人都会对他倾心不已。”

“得了吧,小丫头,别瞎猜啊,什么‘倾心不已’,我看‘恶心不已’还差不多。”

“为什么?”

“你没瞧见他那副目中无人的态度,简直叫人受不了!再说他做的那些事儿,哪一件不是为了巴结媒体,出头露面,偏偏要摆出清高又与众不同的样子,做作得要命!你别说,还真叫人越想越恶心。”刚才闻屿给我照片时戏弄的神情依然堵塞在胸口,让我喘不上气来,话语便更刻薄了一些。

于晓婕却受了委屈似的,撅起嘴唇说:“麦淇姐,你这样说,太过分了吧。闻屿他毕竟有好几次差点死在拍摄途中呢,譬如去可可西里无人区拍藏羚羊那一次,要不是有科考队发现,他早就在那儿魂归西天了,你说,有这样做秀的人吗?”

“谁知道那科考队和他是不是一伙的,况且那些报道的可信性也值得怀疑。”我冷漠地说。

“对!说得好,麦淇,我赞同你的观点。”贝明俊晃晃悠悠地进来,加入我们的谈话。

他是个看似朝气十足,却又总是拖拖沓沓的男孩,是于晓婕同校同系毕业的男友,又同到我们报社暂做实习记者。白净清爽的肌肤、稚气消瘦的脸庞,以及总是带着一点诡秘的坏笑,使得他看起来似乎比于晓婕更稚嫩些,但他从来不愿叫我“麦淇姐”,直呼我的名字,而我也因他长得有几分像英国球星贝克汉姆,习惯亲切地唤他“小贝”。

“阿俊,你说话要有根据。”于晓婕把本该对着我的矛头,指向了贝明俊。

“你们女人就是没脑子,男人长得马马虎虎,又会招摇几下,就神魂颠倒了,以为人家放个屁也是香的。”贝明俊白了一眼于晓婕,望见我了,又连忙补充道,“除了麦淇。”

于晓婕涨红着脸,僵直地伸着手臂,手指几乎指到了贝明俊的鼻子,一副可爱的咄咄逼人的样子:“你说什么?你敢再说一遍!”

贝明俊毫无气势地节节败退,嘴上却说:“你喜欢他,找他去吧,我不在乎!”

我突然有些暗自好笑,何必和小孩子去顶真呢?弄得鸡犬不宁。于是,我连忙站起来,和颜悦色地劝架,他们也大约迫于场合和刚来实习的身份之故,来回争执了几句,便顺水推舟地很快平息下来。

四周显得比任何时候都安静,静得能清晰地听见身边两个怒气未消的孩子粗短又急促的气息声,它们相互配合着,像海浪的潮汐,抑扬顿挫。

心中的郁闷已在吵吵闹闹中消退了大半,我无所事事地待了一会儿,将思绪拉回到那篇迫在眉睫的人物专访上。然而,关于闻屿,我到底该怎么写呢?那场采访在我心里积累的厌倦感已经使我很难用和风细雨的笔调、不带任何情感色彩地将他白描出来,我似乎急不可待地想说点什么。

出于报纸的广泛影响和有理有据的基本职业道德,我还是用纪实手法叙述了此次对闻屿的访问,并在对话描述的过程中,夹杂闻屿以往拍摄经历、所获成绩等等的内容,只是在那篇稿子的结尾处加上一段泛泛而谈的隐晦评语:

……曾几何时,有一首叫《雾里看花》的流行曲在街头巷尾广泛传唱,当人们将那句‘借我,借我一双慧眼吧’的歌词烂熟于胸的时候,是否真正理解歌曲创作者的良苦用心?这是个日新月异的时代,是个人才辈出的时代,却也是个‘雾里看花’的时代。然而无论是新鲜事物,还是新鲜人物,若是故弄玄虚,叫人眼花缭乱,难辨个中真假伯仲,而后博得世人一时之宠,都将是昙花一现的雕虫小技,对于我们广大老百姓来说,要的只是真真切切、明明白白……

尽管我措词尽量得体,发泄得尽量藏而不露,还是让主编毫不留情地否决了。

“这样的评语简直胡闹!”主编指责说,“小姐,这是一篇人物专访,你不会不知道吧,放进这样一段点评,明摆着和采访对象过不去。”

“事实上,闻屿就是擅长让人‘雾里看花’。”我说。

“他擅长什么不用你操心,你的任务就是往他脸上贴金,让所有采访过的人和我们报社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明白吗?”主编边签字边振振有词地说,又嘱咐,“把最后一段删掉。”

对于主编这种浮夸的办报方式,我深为厌恶,从主编室出来,把稿子交给版面编辑的时候,并没有提删段的事情。

第二天,几十万份报纸载着我的那段言论像雪花一样纷纷扬扬飘洒出去,我料到会有几个如于晓婕那样对闻屿心存好感的读者对此提出异议,打电话来报社。譬如,有情绪激动,要求作者对此空穴来风的评论给予解释的;有无关痛痒,询问文中是否暗喻难言之隐,或者闻屿到底是如何之人的;当然,也有认为文字犀利,拍手称快的。但是,我没有想到闻屿本人对此倒有些事不关己的悠闲。

那天下午,主编一到报社,就握着一份皱了吧唧的报纸闯进我们办公室,稀稀拉拉的几根头发耷拉在圆鼓鼓、油光光的脑袋上。

“麦淇,你到底要干什么?想弄垮我们报纸,弄垮我呀!”他怒气冲冲地说,手中的报纸像鼓棒一样不停敲打着我的桌子。

“您这么说太严重了吧,我不过是有感而发地写几句,又没指名道姓说人家。”我不以为然,甚至有几分得意地说。

“你是没指名道姓说人家,可人家指名道姓说我了!那么多电话打来做什么?还不是让我主编下不来台,还不是得有我主编替你们扛着!”

“读者信息反馈,各抒己见,有什么不可以?您也太在意您的主编位子了吧!”我也没好气地说。

“你说什么?”主编圆润的脸蛋涨得通红,突然一甩报纸嚷道,“看来,你是还没被骂够!”然后,四面望望,扯着嗓子喊:“小李呢,叫他来见我!”

小李是那篇文章的责任编辑,我也有点恼火了,腾地一下站起来,冲着主编说:“这稿子是我写的,您的意见我也没有告诉他,这件事整个和他没关系!”

“这个蠢货!”主编愤愤地自语,又用讥讽的口吻说,“没想到,你还挺硬气。”

“比起您那浑身的软骨头,大概要硬气一点。”我已经毫无顾忌,轻轻松松地将心里话全抖搂出来了。

“好,好,好。”他呼吸急促,仿佛说话也困难得很,“你硬气,你正气,我们报社庙小,留不起你这个大菩萨!”

我早有心理准备,他这么一说,心里反倒坦然了,正想用什么不屑的方式表达不干的意思,却听见身后有人说:“这位主编,三思而言,这样优秀的记者弄丢了,可是打着灯笼也难找了。”

那声音透着几分目中无人的孤傲和艰涩,又有几分熟悉,我回头一瞧,竟然是闻屿。穿着沙洗过的淡灰色薄牛仔,交叉着手臂,松松垮垮地倚在门框上,一副浪荡游子满不在乎的神情,看样子像是待在那儿有一会儿了。

“这位是……”主编暂时抛下了我。

“我是闻屿,拍照片的那个。”他说话的时候慢慢舒展身子,而让人难堪的傲气渗透在他的每一个动作和每一个字音里。

“啊——闻屿,哦,闻先生,久闻大名,今日得见,三生有幸。”主编殷勤地与他握手,“闻先生,关于那篇人物专访的事,真是非常抱歉,您到我办公室,听我慢慢跟您解释。”

“不用了,我路过这儿,顺便来看望麦淇小姐。还有,这稿子写得很不错,我喜欢。”他说着,直截了当地盯着我,我立即尴尬地将目光避开了。

主编不知所措地瞧了瞧我,又望了望闻屿,终于恍然大悟似的说:“对,对,闻先生认为不错,那就是不错,刚才和麦淇探讨这稿子激烈了一点,各抒己见嘛,大家都别往心里去。”

然后,二话不说地将我拉到一边:“麦淇,你怎么不早说呢?你们俩之间闹别扭也没必要用这种方式啊,弄得大家都不得安宁。”主编说得和和气气。

“谁和闻屿是‘我们俩’?”我哭笑不得地说。

“好了,我也是替你担心,怕你话说过头了,得罪人家,不好做人,既然是这样,这事就算了。”主编和我说完了,又走到闻屿身边,故意大声劝慰道,“麦淇呀,闻先生希望你留下,你就留下来吧,可别嫌我们这儿庙小。”

我还没想好该“回敬”主编些什么,一直没有露面的于晓婕不知突然从哪儿冒出来,兴奋过度地非要闻屿在她那条崭新的白裙子上签名,惹得报社里一下子乱糟糟的。

太阳懒洋洋地挂在天空,光线显出朦胧而凌乱的嫩黄,在空气里慢慢地散化开去。我和闻屿默不作声地走出报社,我对他不可名状的怨气已发泄殆尽,而他“出手相助”的行为,我除了一丝复杂的感激之外,更多的是觉得莫名其妙和无法理解。

报社的门口停着一辆陈旧的青灰色三菱吉普车,外观漆色斑驳,那种沧桑感仿佛只有在经历浩劫的老人脸上才能看到。

“天气不错,我请你吃饭,赏脸吗?”闻屿仰了仰脖子,让阳光落在脸上,然后径直像那辆吉普车走去,开到我身边,打开了车门。

我迟疑了一下,坐了上去。

“还是我请你吧,无论如何,我该谢谢你。”我面无表情地说,“其实,你根本没必要替我说话,那个报社并不适合我。”

“你觉得我是在替你说话?”他转动着车钥匙,车子疲惫地抖动起来,发出软弱无力的抗议。

“那你是为什么?”

“我只是替我的那篇人物专访说话。”他盯着前方,仿佛漠然地说。

我突然忍不住轻笑了一声,那种真实、善意的笑,使僵固的气氛立即松动起来。

“看来,你也不是不会开玩笑啊,为什么总是那么不近人情呢?”我说。

“你问我吗?我也正想问问我自己。”他转过脸来,随意地望了我一眼,却是一种从来不曾有的随和。

沉默了稍许,他问:“想去哪儿?”

我说:“你带路,我请客,够意思了吧。”

他隐隐含笑着,目不转睛地开着车,我用眼角的余光漫不经心地瞟了他一眼,那个如皮影戏里走下来的完美的侧面图就一直在我眼前的玻璃上晃悠。突出的眉骨、高挺的鼻子和微微兜起的下巴,让我想起曾以俊美优雅著称的美国影星格里高利·派克,若是去掉闻屿身上那些尖锐的桀骜不驯的棱角,略显温和一点,儒雅一点,他的整个样子也许会比格里高利·派克更完美些。

“这家川菜馆不错。”闻屿的话打断了我的感觉。

“悉听尊便。”我说。

川菜馆的布置很土旧,刻意渲染六十年代那个红旗飘飘的特殊而如梦如幻的历史时期,白灰粉刷的墙壁上挂着大幅的毛主席画像,喇叭里播着《伟大领袖毛主席带领我们向前进》。

“呵呵,喜欢陈旧,对了,还有你的老爷车。闻屿,难道你不想活在这个世界吗?现实的世界?”我一边找个位子坐下来,一边随口问他。

“我不活在这个世界,难道我活在地狱不成?”他把菜单推到我面前。

“你点吧。”我笑了笑说,“不过,你总让人觉得不太正常,琢磨不透。”

他抬起眼皮,怔怔地瞧了我两秒钟,欲言又止地浅笑了一下,嘴角滑过一个漂亮的弧形,转而向服务员点起菜来。

一个辣子脆肠,一个豆腐鲫鱼,一个麻酱凤尾,一个蓉城鸳鸯卷,两瓶啤酒,简简单单,那份毫不做作的清淡朴素,又叫人难以与他自恃清高的傲慢联系起来。

“知道吗?你身上有种很矛盾的东西,譬如,好像满身时髦,又似乎看不起时髦,譬如,好像不近人情,又似乎通情达理,我不知道哪个才是真正的你。”越与他交往,对他的认识竟越加模糊。

“事实上,我也不知道哪个才算是真正的我,就像你说的,这是一个‘雾里看花’的时代,总有些‘雾里看花’的人,我想我也算一个吧。”他说得并不沉重,甚至轻微地耸了耸肩膀。

“关于那篇人物专访,你真的不生气?”我将信将疑地问。

“为什么要生气?我喜欢有棱有角的东西。”他回复得很快速。

“这话我信。”我颇有诚意地说,“不过,棱角总要看向着谁吧?刺到自己身上总不好受的。”

这个时候,刻意穿着黄绿军装以适合气氛的四川妹子端来碗碟,大约听到“刺”字,手突然哆嗦了一下。

“刺到谁,对我来说没什么分别。”闻屿说。

他的这种仿佛对一切都无所谓的态度,使我有些乏味和厌倦,似乎依然难逃做作的嫌疑,但我不敢确信,我只是取笑说:“看来,你是有些麻木了。”

“麻木?很有道理。”

点了的菜开始一个个端上来,每个盘子里几乎都撒着红彤彤一层辣椒,我尝了一筷子,辣得我龇牙咧嘴的。

“所以,你才会喜欢川菜,需要刺激,是吧?”我大口地喝酒解辣。

闻屿若有所思地品了品,不知是品嘴里的菜,还是品我那句话,然后说:“你很能看透人呀。”

“哪里,我要是能看透你,我就不会写那种愚蠢的不知所云的文章了。”我自嘲地说。

“我很少能跟人这么聊天,你的确与众不同,让我觉得很放松。”闻屿的口气似乎经过了沉淀,少了一些轻飘的装饰。

我情不自禁笑了起来,调侃道:“你不至于会说,你喜欢我吧?”

“我想邀请你做我的模特儿,可以吗?”闻屿举杯,温情地望着我。

他那种自信而挑逗的目光仿佛能将任何东西融化,让我感到一丝冰凉而酥麻的东西滑过我的脊背。

我也举了举杯,轻轻与他碰了一下,浅尝了一口。“你总是用这种方式勾引女人吗?”我像是有意讽刺他,却不知觉地使自己落入轻浮的圈套。

“你有一种很特别的古典气质,在照片里特别明显。”他说。

闻屿的话音刚落,我猛地记起他还给我的半套婚纱照片,那场被林祖希抛弃在影楼的闹剧,似乎又一次大模大样地在我和闻屿之间上演。

“哦,呵呵,那些照片,不值一提。”我窘迫得语无伦次。

“那套婚纱照为何只拍了一半?”闻屿问得很单纯,从他的语气里,我读不出多余的意味,但我还是觉得受了莫大的愚弄。

“你真不知道,还是想有意出我的丑?”我尽量保持松弛。

“出你的丑?我真不知道。”

“你开影楼的朋友没把这事当笑话讲,然后跟你一块儿笑得在地上打滚?”我不明白自己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怎么还能够挂着一脸无所谓的笑容。

“不至于这么严重吧?”闻屿茫然地抿着笑说。

“严重倒算不上,只是有点丢脸,呵呵,我的前任男友在我们去拍婚纱照的时候把我甩了,不过无所谓,真的,现在这世道,爱情呀,婚姻呀,算什么呢?逢场作戏罢了!”我说得轻轻松松,像个久经情场的老练女人,嘴里却浮起酸涩的滋味。

“也是,爱情离我们太远了。”他轻缓地说,声音变得幽深而遥远。

一时间,我们谁也没有开口说话,沉浸在一种异样的静谧之中。

“来吧,干杯,愿我们永远不要被愚蠢的爱情束缚!”我举起杯子,故意大声说。

闻屿举杯相迎,我们一饮而尽。

“聊聊你的人体摄影吧。整天有美女在你眼前晃来晃去,受你摆布,况且还是裸体美女,难怪男人们对你艳羡不已了,应该是恨之入骨了吧!”我有意换了一个话题。

“对我来说,女人穿不穿衣服都一样,你信吗?”闻屿的语言和表情都很直白,“我喜欢女人身体那种美妙的凹凸、天然的曲线,然后把它们放大,你会感受到一种类似于大地、山川、河流之类的充满母性的东西,真的很美。”

“你欣赏自然之美,这个我知道,你早说过了。”我取笑道,“可你一点不像是个不喜欢性爱的人哦。”

“如果你这样认为,我只有欣然接受了。”闻屿带着一点挑逗的口吻说。

“你是在用这样的方式肯定你自己的魅力吗?试想一下,某个闲得无聊的时刻,可以掰着手指,沾沾自喜地数着自己占有过多少女人,还是纯粹地兽性的勃发?”我旁若无人地用记者的职业习惯刻薄地倒出这些话来,惹得邻座的客人频频投来怪异的目光。

闻屿听了,竟轻松而放肆地大笑起来,“问得尖锐!”他习惯性地耸耸肩说,“这个问题我倒真没好好想过,麦大记者容我细细想来,再回禀于你,如何?”

我也支持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难以理解自己为何会脱口而出这些让人难堪的话。

“抱歉,我不是有意的,不知怎么兴口而来。”我说。

“其实这是我很想听到却一直没有听到的问题,或者说是我一直想问自己而没有问的问题,你能提出来,真让我高兴。”闻屿显得兴奋了些。

“高兴?哦,对了,你早已经麻木了。”我嬉笑而怜爱地说,不知不觉间,发觉和闻屿的距离又近了一些。

说是我请客,闻屿还是抢先付了钱,从川菜馆出来,天际还留着一抹隐隐约约的霞光,但整个世界开始浸润在幽蓝的清爽和宁静里。

坐进闻屿那辆老迈的吉普车里,像是舞台剧一幕与一幕间的间隙,我们也在车里静默无声地待了一会儿,思索下一幕的剧情。

“去我那儿坐坐,好吗?”闻屿柔软地邀请。

我知道我该拒绝,无论是我对闻屿不屑一顾的成见,还是他放荡不羁的作风,无论是初次约会的矜持,还是稍有理性的判断,我都是应该拒绝的。可我却鬼使神差地答应了下来,我甚至清晰地意识到将会发生什么,然而,那种可怕又似乎渴望的东西在我身体里滋生,犹如女巫的魔咒一样,让我自责又软弱无力地任凭那辆车子摆布。

5

我再次看见那幢小木楼时,更有几分孤零零的苍凉感觉。闻屿的车子在狭长的弄堂里小心翼翼地穿行,像走入时间隧道一般,一点点将我们与现代社会的光鲜、浮华和喧嚣隔离,逐渐陈旧起来,也安闲起来。

耳边已经听得见河水在风中晃动的声音,闻屿就地停了车,我跟随他下来,在对岸朦胧的灯光里,才发觉车子紧贴着一段没有栅栏的河堤,不禁让我一身凉意。

踩着咚咚的声响上了那间小楼,闻屿打开了一盏从屋顶上吊挂在半空的红灯罩的老电灯,屋里一下子显出古旧而温情的酒红色,仿佛退回到遥远的三十年代。

刚才在餐馆里侃侃而谈的自如不知去了哪里,我有些别扭地坐在沙发上。闻屿照例给我端上一杯咖啡,我浅浅地喝了一口,咖啡里牛奶和糖的分量适中,而我的舌头却木木的,尝不出平常的香醇感觉。

闻屿在我对面坐下来,灯光从侧面打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扑面而来的英气和含糊不清的表情引起我复杂而紧张的烦乱,也让我莫名地坐立不安,我逃脱似的将目光移开,向四周望望,刻意寻找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

在沙发对面的木质墙板上,挂着一幅大幅肖像摄影作品,一个穿着老式的大红缎子棉袄的清秀姑娘笑盈盈地望着我,头发梳得光亮整齐,发髻上隐约能看见装饰着的一串琐碎的红绢花。长相虽算不得倾国倾城,却十分标致可人、轻盈灵动,那脸上的笑容是我从来不曾见到过的清澈,仿佛是雨后碧蓝无瑕的天空,山间叮咚作响的小溪,叫人久久难以忘怀。

“这女孩子是谁?你的模特儿?长得倒是少有的清纯。”我望着那幅照片说。

闻屿回头轻轻瞥了一眼:“哦,一个偶然相遇的乡下女人。”他说得很随便,也简单。

“偶然相遇?这看起来像个新娘子,是她结婚的时候?”

“是的。”

“真可惜,不然,你和她一定又是一段才子佳人的美谈了。”我又看了看那照片,有意打趣地说,“放这么大挂在眼前,朝思暮想吧?”

闻屿笑得飘忽不定,而思维仿佛断了线了,始终没有接上我的话题。

这个时候,电话铃蓦地响了起来,他示意去接电话,我便有意礼貌地回避,无聊地闲逛到窗台边。劲头十足的风带着地上微弱的燥热和水面的气息从窗子灌进来,将我披散的头发搅得凌乱不堪。河水不停地拍打着堤岸,哗啦哗啦的撞击声使我突然想起上回来采访时那两个发情的女模特儿和她们在闻屿脸上留下的响亮的一吻。

我皱了皱眉头,转身向着屋里,欲将耳边扰乱人心的河水声赶走,却听见闻屿正和电话里说着人物专访的事情,话题大致是对媒体的不屑,沿用了他一贯的桀骜态度。看起来,他丝毫没有回避我之意,当然也应该没有伤害我之嫌,然而,不可名状的堵塞和厌倦感还是再次攀升,将我对闻屿刚刚萌发的那点好感驱赶得无影无踪。

有一丝淡淡的落寞寂寥追随着我,我再一次转向河面,停泊在对岸的小渔船上闪着忽隐忽现的灯光,一艘大机船长啸而过,那些微弱的小光点便在水面上摇摇晃晃,我的思维也随之恍惚起来。我为什么要到这儿来呢?我茫然地问自己,像一个自投罗网的蠢笨动物,等待被嘲笑和蹂躏的命运,我不禁为自己的莽撞而有些后悔了。

“真抱歉,让你久等了。”闻屿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哦,没关系。”我转过来,平常地说。

他起身向我走过来,长长的身影在灯光下悠然地闪动。

“夜晚的感觉真不错,你觉得呢?”他也倚在窗台上,仿佛陶醉地说。

“是不错。”我勉强地回应。

“可惜没有月亮,缺少点韵味。”他又说,“不过,有时候月亮又圆又亮的,一个人站在窗前,倒更会有一种孤寂感了。”

我沉默着,没有说话。

风吹起我的头发,凌乱地在空中舞动,我感觉他用手轻轻将它们安抚下去。“头发很漂亮。”他柔情地说。

我的心里猛然紧收了一下。“过奖了。”我的语气尽量平静。

“这样的氛围很适合拍照片,你想拍成什么样的?”他终于切入了这个在我看来另有所图的话题。

“我答应做你摄影模特儿了吗?”我仰起脸,带着一种讥讽的欲望说,然后抗议似的望着他。

然而,我不知道我的举动闻屿是如何理解的,也许成为一种抗拒式的挑逗,或者类似于欲擒故纵之类的东西,他反而温情脉脉地含笑望着我。那笑容聚集了他全部的魅力,仿佛带着魔法般粘住了我的视线,我觉得一时失去自我,迷茫得不知身在何时何地,也似乎有什么东西压迫得我喘不过气来。

正当我的知觉开始慢慢复苏,强迫自己收回目光的时候,闻屿突然将我揽入怀里,霸道地不容反抗地将他的唇强加到我的唇上。我浑身流过一阵足以将我击垮的电流,那是我渴望而久违的感受,我以为我死去的心再也感受不到激动了,但是,为什么是闻屿呢?我的眼泪刷地涌了出来。

我用尽全力地拼命推开他,但是无济于事,进入我鼻孔的空气越来越少,他终于松开我的时候,我觉得我快要窒息了,紧接着,我重重的一巴掌打在他的脸上。

闻屿那自信而迷人的笑容连同满不在乎的眼神一起愣住了。

“你把我当什么?!和你那些随你摆布的模特儿一样不要脸的女人吗?”我泪流满面地冲着他歇斯底里地大叫。

闻屿收敛了僵硬的表情,静静地望着我。

“如果你想玩弄女人的话,对不起,请你离我远一点,就算你可怜我,就算你给我一点做女人的尊严,可以吗?”我又愤愤地说。

我的思绪在寂静中挣扎了几秒钟,终于抑止不住地涌了上来,我无助地冲着地面,琐碎而连续不断地喋喋自语:“你不是想知道我为什么只拍了半套结婚照片吗?那个男人不要我了,他的前妻怀孕了,他要复婚,我像一件垃圾一样被他丢弃在那个影楼里,像一个小丑一样被所有人嘲笑,觉得好玩吗?”我仰起脸,自虐似的问道,眼泪止不住地落下来,“还不止呢,我第一个男友在我们热恋的时候扔下我出国了,我第二个男友在我开始爱上他的时候告诉我他是有老婆的,我第三个男友在我们快结婚的时候和前妻复婚了,你觉得我的人生还不够有意思吗?还想帮我增加一点乐趣?”

闻屿似乎想说点什么,但是终究没有开口,默默地转头望着窗外。

“我对男人已经看透了,厌倦了,对你也是。”说完,我疾步向楼梯口走去,又忍不住回头来,努力支撑着即将坍塌的自尊,愤然地补充了一句,“闻屿,我替你觉得可悲!”然后,匆忙、狼狈又似乎大义凛然地逃下楼去。

走出了那条狭长孤寂的老弄堂,眼前便是一个灯红酒绿的现代世界,我有些茫然又旁若无人地在喧嚣中独自缓慢踱步,眼眶中的泪水一点点被迎面而来的风吹干,而思绪却像灯光里撕碎的夜色,凌乱不堪。

我的嘴唇上仿佛依然沾染着闻屿的吻,我用力擦拭,可那种感觉却越加清晰,连同他那让人无法抗拒的恍惚跳跃的笑容,一次次挑拨我脆弱的感受。难道爱情对我来说,就是一幕幕无厘头的闹剧吗?未免太过于凄惨而可笑了吧?我近乎疯狂地,却又是安静地回味着,也思索着,像一个无家可归的深刻而痛苦的游吟诗人,不知不觉穿越了近半个城市。

我浑浑噩噩地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住的小区,丁零当啷地从包里拽出一串钥匙,摸索着开了门。随手点亮门边的灯,白花花的光线刺进我的眼睛,一种酸胀又隐隐作痛的感觉从眼底向四周散射开去,盈盈的泪光再次泛了上来。

家里的布置有些苍白而单调,客厅的地板是灰白的花岗岩,空洞而不加任何修饰的四壁,以及洁白的皮质沙发,有时让我自己都难以理解当初装修时为何做这样的选择。唯一使屋子有点生气和现代感的是墙角一个小吧台和玻璃酒柜上那些色彩缤纷的酒瓶子。当然,我并不擅长喝酒,我只是喜欢静静地坐在吧台上,品着过往生活的凌乱落寞和偶尔的一丝温馨,那也会像酒一样,让我沉醉而上瘾。

屋里只有我一个人,这场突如其来又破碎的激情几乎将我原本已经疲惫不堪的身体和神经摧垮。我瘫软在沙发上,脑子里是一堆乱麻,整个晚上的事情千丝万缕地纠葛在一起,就连回忆也无从入手。

我以为仅是混混沌沌地闭了一小会儿眼睛,睁开的时候却已经是天色大亮。清爽的晨风吹拂着柔软的白纱窗帘,我也觉得轻松了些,像是大病初愈时空荡荡、轻飘飘的感觉,这种不实在甚至让我怀疑昨晚是否遇见过一个叫“闻屿”的男人,也是否和他有了一段愚蠢可笑的半途而废的缠绵。

我挣扎着起来,匆匆忙忙地打算去报社,却在门口撞见了一位送花的工人,手捧着一大束鲜艳的红玫瑰向我打听:“您是麦淇小姐吗?”

我生理反射似的点了点头,说:“对,就是我。”

他便将这束意外的玫瑰递到我手里,说道:“您的花。”

“谁送的?”我惊讶地问。

“那位先生不愿留下姓名。”对方的语气较为诚恳,长相也老实,“您签字。”说着,将送货单和圆珠笔递过来。

我轻描淡写地应付着,不知为何,有点莫名的激动,思维一直自觉不自觉地与闻屿和前一夜的意外联系在一起。

工人走后,我抱着玫瑰进屋,这个插曲让我忽然清醒了些,慢慢悠悠地将这些神秘的花儿们插入一个雕花的玻璃花瓶,然后,懒懒地躺回沙发上猜测送花的人,顺便也享用一个难得的休息日。

此时,我的视线正落在前日闻屿送的那本摄影画册上,那天,我对他的作品还抱有某种偏见,不以为然地将它收了下来,也随意地丢在茶几上。封页里,闻屿一贯的玩世不恭却经典迷人的笑容活灵活现,我突然有种朦朦胧胧的潮热感,又紧接着情不自禁地打了一个寒战。

闻屿霸道的吻再次占据了我的知觉,嘴唇微微发麻,慢慢灼热,一种淡淡的庆幸和怨恨交织的东西爬进我心里。我瞥了一眼那束夺目的红玫瑰,拿起画册,用手指轻轻地抚弄闻屿的脸颊,酸涩的感觉和微微的泪光再次悄悄地爬入了我的眼睛。

我那恍惚的梦境般的精神状态持续了一阵子,直到于晓婕和贝明俊的突然来访才将我拉回现实生活。

“你们怎么来了?”我立即掩饰了不堪一击的虚弱,惊喜地提高音量说。

“来参观麦淇姐的新家呀!”于晓婕抢先说,“到社里这么多天了,还没登门拜访过呢!”她说着,挽着贝明俊的胳膊,两个人亲亲密密地走进来。

“得了,什么登门拜访,可别折了我的寿。”和他们在一起,我会觉得自己一下子年轻了,抑或是愈加成熟而故作年轻了?反正我没有理由将满心的不悦发泄在孩子们面前。

贝明俊摆出男人的架势,不管琐碎之事,坐在沙发上喝着咖啡,赏玩茶几上那束夺目的红玫瑰以及翻阅闻屿的那本摄影画册。于晓婕似乎兴奋得多,在我的新房子里穿来穿去,东看看,西瞧瞧,嘴里一个劲儿的羡慕之词。

“麦淇姐,好漂亮的新房子,就是……”于晓婕说到这儿,露出一脸调皮的笑容。

“就是什么?”我问。

“就是少了一个漂亮的姐夫。”说完,她发出一串清脆的笑声。

我也莫名地跟随她笑了起来,但笑容里分明有种空荡荡的感觉。我清了清嗓子,玩笑地说:“要不,你替我找一个?”

“好啊——哎,阿俊,我们新闻系的副主任,那个帅哥……”她摇了摇贝明俊的手臂,那认真的样子叫人忍俊不禁。

“什么帅哥,你以为麦淇真要你介绍男朋友啊?像她这样的‘白骨精’人家抢着要呢!”贝明俊的口气有些傲慢和咄咄逼人,但神情依然稚气而单纯。

“什么‘白骨精’?你怎么这么说麦淇姐呢!”

“小贝的意思是白领、骨干、精英是吧?”我连忙替二位打圆场。

“就是,还是麦淇理解我!”贝明俊说着,转而又似乎放轻了声音,带了一点闺中密友的口吻问我,“坦白吧,这玫瑰是谁送的?”

一丝飘飘忽忽的感觉萦绕着我,我微笑着说:“不知道,是个谜。”

“逗谁呀?”贝明俊玩世不恭地笑起来。

“是呀,麦淇姐,快说说吧!”于晓婕也紧追不放。

“我真不知道,今早有人送来的,没留姓名。”我照实说。

“也许是闻屿?”于晓婕说,“昨天还来我们报社了呢,我看他真是对你有意思了。”

我回避似的轻笑了一声,掩饰着翻腾的复杂心思。

“我看也有可能,闻屿这家伙,倒是挺会玩女人的!”

贝明俊无所谓地补充了一句,而我的鼻子竟莫名其妙地酸了,整晚都湿乎乎的眼睛再次蒙上一层不可名状的泪光,是为自己惨淡而委屈的感情经历顾影自怜?还是为眼前这位年轻人莽撞却实在的话语感慨万千?我自己也分不出来。

6

星期一的早晨,我睡眼惺忪地来到报社,还没有跨进办公室,就听见于晓婕和贝明俊龇牙咧嘴的争吵声。

“我去哪儿?用不着你管!我有没有别的女人,你也不用操心!”贝明俊激动起来,声音反倒显得低沉、嘶哑。

而于晓婕的音色却尖利得像从喉咙里挤出来:“你敢再说一遍!”

我走到门口,看见于晓婕正含着眼泪,咬着嘴唇,和上次那样用手指狠狠地指着贝明俊。

“再说一遍就再说一遍,你以为我不敢。你不是爱闻屿爱得发狂了吗?还恬不知耻地要他在你的裙子上签名,我都替你觉得丢人!你还有什么资格管我?”贝明俊气急败坏地说。

于晓婕一时语塞,只是用手捂着嘴,发出一连串像咳嗽似的哭泣。

我原本想回避他们俩的冲突,况且“清官难断家务事”,小恋人间吵吵闹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可于晓婕的委屈样子实在叫人不忍心置之不理,于是,我便摆出大姐的模样,大步流星走了进去。

“哎哟哟,我们的小美女怎么啦?小贝欺负你了?”我安慰地拍了拍于晓婕的肩膀,调侃地说。

她竟一下子扑进我的怀里,抱着我的脖子,短促的抽泣声变成了绵长的呜咽。

我抚摸着她伴随哭泣而微微颤抖和起伏的背脊,说:“乖,有什么事,告诉麦淇姐。”眼睛却始终责备地盯着贝明俊,又冲他摆摆手,示意别扩大事态。

贝明俊不服气地歪低着脑袋,脚尖不知在地板上摩搓着什么东西,可表情里却蕴藏了让我琢磨不透的东西。

于晓婕哭了一阵子,没有对手,渐渐平息下来,缓缓松开缠绕我的手臂,无聊地坐到自己的位子上,突然意犹未尽地又冲着贝明俊挑衅地说:“我告诉你,我还就是爱上闻屿了,你能把我怎么样?”

“我不能把你怎么样,不过,你也该问问麦淇同不同意!”贝明俊始终有种毫不示弱的气质。

“好了好了,你们俩都挺大的人了,没有理智吗?”我假装不耐烦地打断了他们,也有意转移话题重心,“这里是报社,你们一上午在这儿吵吵闹闹,自己不干活儿,还让不让其他人干活儿?大家不来说你们,是觉得你们年纪小,刚来实习,有些地方可以原谅,但你们自己总得知道适可而止吧?”

这话倒有些疗效,一帖药下去,乱糟糟的气氛立即清爽平静下来。

贝明俊稍坐了一会儿,气鼓鼓地说:“我去新建的孤儿院采访,落成典礼。”说完,抓起照相机,气势汹汹地走了。

于晓婕低着脑袋,一直坐在我对面的办公桌边,一声不吭。慢慢地,发出类似于吹奏树叶或者喇叭花时的柔弱、绵长的呜咽声。

我觉得歉疚,于是,柔声地安慰道:“晓婕,我的话太重了,你别往心里去,其实我只是想让你们的争吵停下来。”

于晓婕抬起头,眼泪汪汪又无辜地望着我。“麦淇姐,我知道,我没生你的气,我是……”她说着顿住了,激烈地抽泣了几声,夹着颤音断断续续地说,“我是,觉得阿俊他,好像真的生我气了,他以前从来没对我发那么大脾气。麦淇姐,你说,他会不会不理我了?”

“不会。他呀,是无理取闹来着,过几天就没事了。”我肯定地说。

“可是,我刚才说我爱上闻屿了。”她一脸焦急和懊恼。

“那是气话嘛,小两口吵架的时候,什么话不会说?而且,还会怎么伤害对方就怎么说,正所谓‘爱之深,恨之切’嘛,过后,一两句甜言蜜语就统统融化了,抱在一起亲热还来不及呢,是不是?”我说。

于晓婕终于收住了哭泣,虽然眼角还挂着亮闪闪的泪光,嘴角却已经露出掩掩藏藏的笑容。

“我想也是,我和阿俊都恋爱四年了,大一刚进校门,他就开始追我了,有一回,他在我们女生宿舍楼下面的空地上,用红色油漆写了很大的‘ILoveYou’几个字,还在楼下一个劲儿叫我看,全宿舍的女生都看见了。”于晓婕越说越沉浸其中,脸上情不自禁地沾沾自喜,然后“扑哧”一声笑起来。“你知道后来怎么了吗?”她问我。

大学生活对我来说仿佛隔世一般陌生又毫无意义了,我勉强笑着问:“怎么啦?”

于晓婕吃吃地笑得不可自抑:“阿俊被学校里警告破坏公物,还罚他打扫食堂一个月。”

“那他可是为你受罚哦,你不感动?”我说。

“当然感动,我就立即答应做他女朋友了。”

“很经典的大学求爱苦肉计,值得一试。”我边开玩笑,边去饮水机处接水,而我大脑的一部分开始分配给我正在准备的采访了。

“麦淇姐,你在大学里谈过恋爱吗?”于晓婕继续围绕着大学恋爱的话题。

“嗯,算有过吧。”我几乎不愿提那些叫人难受的过去。

“后来呢?”

“分手了。”

“为什么?”

“他,毕业了,要出国念书,而我在学校获得免试读研的机会,所以我们就分开了。”那段感情在我心里遗存的碎片有时还是能划伤我,虽然伤口不深,但也许是经历时间沉淀的缘故,很难愈合。

“你还爱他吗?”于晓婕依然天真地追问。

我无心作答,便借口要外出采访,离开充满大学时代回忆的办公室,事实上,离我和采访对象预约的时间还有些时候。

我无所事事地在街上闲逛,本想找个清静的茶室或者咖啡馆挨过那些时候,但身体里却有种挤满肥皂泡似的脆弱、凌乱又胀鼓鼓的感觉,叫人安坐不下来。

天色露出严肃而沉闷的灰白,就如行色匆匆的过往路人一般,让人觉得存在,又仿佛不存在。幸好天空里飘了薄薄的一丝小雨,虽然小得连水泥街道也没有能力染湿,每一滴雨珠都被不留痕迹地淹没在路面的尘土里,但那雨丝落在皮肤上湿润而清凉,对我烦乱的情绪来说,却是一种不错的慰藉。

我漫无目的地散步,不知怎么,眼前竟出现了通往闻屿家的那条小弄堂,也许我是了解其中缘故的,只是不敢正视自己而已,将一切怪罪于那束迷惑的红玫瑰。

第一次来这儿是为了采访,我急于找到闻屿的住所,顾不得欣赏;第二次来这儿是在闻屿的车子里,疾驶而过,来不及欣赏;第三次来这儿,我才有机会和兴致细细地驻足观望。

弄堂是长方形的青石板铺就,至多一米多宽,路面光滑洁净,在水泥地上无能为力的小雨点已经悄悄在石板路上湿了一片。夹起弄堂两面的是各家各户露在最外面的白墙黑瓦,里面的建筑大多会是精美的木质结构。随眼望去,细密的青苔爬满路边墙角,有几分生动的沧桑,更有几分清爽的古朴。除了河道里偶尔传来的汽笛声和不知何处发出的几声蟋蟀叫,四周静得像一幅油画。我突然觉得,多少有点明白闻屿对这里的恋恋不舍了。

我在那条弄堂口犹豫了一会儿,向旁边一段岔路走去。那是一条比弄堂稍微大些的陈旧水泥小路,和闻屿住的那片老式小楼相比,这儿几乎都是些有年头的低矮平房,如今住着的也大都是些外地来的打工者。我随意地从一两家敞着的门里望进去,光线昏暗而浑浊,连客厅墙上的挂历图案也瞧不太清,这大概就是过去富人区与穷人区的明显划分吧?

预约采访的时间差不多了,我加快了脚步,也无暇走马观花了。在我即将走出那段岔路的时候,我似乎感觉到迎面有个清洁女工的视线始终追随着我。她的左脚有些跛,每跨出一步,身子便微微向左边倾斜一下,她也利用这个机会瞧我一眼,那眼神专注而用力,仿佛能刺入我的身体,又仿佛透出友好和暖意。

女人戴着一副大口罩,将整个脸严严实实地遮起来,仅仅留出一双眼睛,但我还是清晰地感觉到她身上有什么东西是我所熟悉的,它们就在我的眼前晃动,可我分辨不出来。

我和她匆忙擦肩而过的时候,她回避地低下头去,我显得若无其事,刚走过几步,又忍不住回过头来,恰巧和她回身的目光相遇。女人立即转回去,继续不紧不慢地划动手里的扫把,我也没头没脑地僵持了一两秒钟,仍旧奔赴我的采访。可是,和那个陌生女工似曾相识又没有头绪的感受一直折磨着我,像是用羽毛挠着我的痒痒,挑逗而难受。

采访并不是太顺利,我所约的那个房地产商,也是我们报纸“人物专访”版面的下一位主角,因为有笔重要生意临时推迟了采访时间。但是他公司漂亮的接待小姐大约受了老总的指示,生怕冷落我们这类有“无冕之王”头衔的家伙,因而,不停地与我谈论化妆、美容、服装和包饰之类令我毫无兴趣的话题,我几乎挤不出一点空隙缓解我心里的“痒痒”。

在那公司接待室里,我几乎被接待小姐过度的热情烘烤了整个下午,才潦草地采访了老总。终于疲惫干瘪地回到家,以为可以清净些了,也可以舒坦地琢磨一下那个女人了,贝明俊却行色匆匆地赶来了。

“麦淇,我今天去孤儿院采访,得了一个好创意,你听听怎么样?”贝明俊略有些激动,喜形于色。

“怎么?不生我的气了?”我无精打采地取笑道。

“谁生你的气了?我是有正事才走的!”贝明俊义正严词地说着,在吧台上取了一罐可乐,打开时发出炸裂般的声音,“真够响的,这里面装了什么,炸药吗?”他胡言乱语地摇晃身子,坐到我身侧的沙发上。

“跟你差不多,一肚子坏水!”我抿着笑,瞥了他一眼说,“小贝,你也就快是大人了,该学会对感情负责,晓婕是个不错的女孩子,你说呢?”我俨然一位语重心长的导师。

“我已经是大人了,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一脸玩世不恭的笑容,然后咕咚咕咚地喝完了半罐可乐。

“好,你这样说最好!你和晓婕是天生一对,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啊。”我立即强调道。

贝明俊扑哧一声狂笑出来:“都什么年代了,还说这样话,有什么能成‘千古恨’的?爱情?事业?狗屁吧!”

我倒被他说得几分无聊和虚弱了,于是,将话题拉了回去,问道:“你刚才说什么?今天采访得了什么好创意?”

贝明俊猛地像只快乐的野兽一样跳了起来:“对了对了,我的创意,麦淇,你得听听,你一定会觉得我是个天才!”他的激情从他全身的每一个毛孔里溢出来。

“好的,我在听。”我坐挺了,用手梳了梳凌乱的头发,故作精神状。

“我刚才在孤儿院门口遇见几个小鬼,五六岁的模样,才这么高,就会抽烟了。”贝明俊用手在大腿上比划了一下,兴奋地说。

“哦?有这样的事?”我情不自禁笑了笑,“现在的孩子呀,什么都敢试试,无法无天了。”

“当然是真的,其中一个小鬼不知从哪儿弄来支烟,洋洋得意地在其他两个小鬼面前炫耀,还只许他们尝一口,特别逗!”贝明俊说着,意犹未尽地大声笑起来。

“哪儿的孩子?孤儿院的?”我说。

“我有意问了一下,小鬼们都承认是孤儿院的。麦淇,你猜怎么着?我突然灵感爆发,给他们拍了不少照片,主要是那个叼着香烟的小鬼。”他似乎沉浸在自己的思维中,说话的时候在我跟前来回地走。

“拍了照片做什么?写‘孤儿院儿童流浪街头以烟充饥’这样的报道?”我闲散地靠在沙发上,漫不经心地逗问他。

“什么呀,你不会这么小看我吧?如果我的脑子就这么普通,也不至于特地来向你汇报我的创意了,你说是不是?”贝明俊甚至带着一种夸张而幽默的表演,说话的时候拎着眉毛,皱着眉头,那口气让我想起了家喻户晓的美国系列剧《成长的烦恼》中油嘴滑舌又让人爱不释手的迈克。

“好吧,别贫嘴了,说说吧,什么想法?”我笑着说。

“你想他们是孤儿院的孩子,是不是?”他边说边在我对面的沙发上缓缓坐下。

“是。”

“孤儿院的孩子意味着没有父母。”

“对,怎么啦?”

“没有父母就没有人管他们嘛,你怎么还没明白!”他得意又厌烦地用很快的语速说。

“你是说利用你拍的照片编造假新闻?”我怀疑地问。

“这回聪明了,但那不叫‘编造’,叫‘创意’。”

“那你想创意成什么样?”我的反感情绪开始滋生。

“还没想好,反正可以离谱一点,也许是关于艾滋病孤儿或者是儿童吸毒之类的故事,要悲惨点的,你觉得如何?”他依然得意洋洋。

“小贝,这样的事情千万不能做,孤儿院的孩子由政府管,虽然像你说的,那里的孩子多,不可能像独生子女家庭当宝贝似的,但古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假新闻一露馅,你的记者生涯就完蛋了!”我有些着急,语气便有些过火,“就算这事情没被戳穿,报纸一旦登出去,大家会寻找当事人,你怎么向其他媒体交代?”

“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只要你不露出去,没有人会知道!”贝明俊恼羞地冲我嚷道,“麦淇,你不也常说,男人要以事业为重,可是太平盛世里当记者,猴年马月能有个出头日?不是这里的广告牌让人涂了,就是那里的小区里居民打架了,我们就像清洁工一样赶来赶去捡社会垃圾。你当了这么久记者,遇见过几回能出头露面的大新闻?”

他说得气喘吁吁,也把我问哑了,在我的爱情和事业的较量中,爱情的砝码已经一点点减弱,我的那种失重感又何尝不想在事业中得到补偿?

“小贝,你说得有道理,记者这一行要有些成绩也确实不容易,可是,我总相信‘君子爱财’,应该‘取之有道’,胡来总是不行的。”我的口气缓和了很多,几乎是语重心长地劝慰。

“麦淇,我还以为只有你会理解我呢,真是让我扫兴!”他鼓囊囊的激情像是化为了满身的不情愿和对我的怨气,脸色绯红,表情却复杂得叫人难以理解。

“我走了!”他站起来,囫囵地说,走到门口又回过身来,一脸严肃地叮嘱,“不许告诉别人!”

“行了,还是你自己长点脑子吧!”我也毫不留情地刺激他,却是被失望逼出来的刻薄。

7

关于这个天方夜谭似的想法,贝明俊好像并不只是说说而已,一连几天,他似乎都安静地待在报社的角落里,旁若无人地专心琢磨着什么,原本那些浑身长着的张牙舞爪又好管闲事的灵敏触角们,也被乖乖地收拾了起来。

而他和于晓婕之间的疙瘩仍旧没有解开,相互间总是爱理不理。气氛过于凝重的时候,我会义不容辞地关心一下他们,然而这种关心好像被什么东西包裹着,连我自己也觉得有些轻描淡写和敷衍了。

这种偶尔产生的漠然感受让我觉得这个世界仿佛正在我的生命里逐渐黯淡,而我也在这个世界里逐渐消失,那是一种愈来愈明晰的隔膜感,让我有些厌恶,却也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庆幸。

而这几日来,唯一给我的生活一丝亮色的便是那些神秘的玫瑰,自从和闻屿约会的第二天收到第一束开始,一连几天,我总能收到那个“隐身人”的礼物。尽管我一直在静候此人的现身,但预感和希望却情不自禁地倾向了闻屿,而闻屿坚守着沉默,反倒让我有点坐不住了。

闻屿那次来报社“出手相助”后,几乎报社里所有的同事都确信我和他的关系非同一般,时不时带着艳羡的目光在我面前调侃他,半真半假地将我俩扯成一对,我只能尽力假装轻松地“迎击”,而这样的“轻松”对我来说,常常是难以启齿的煎熬。

有些啼笑皆非的是,在我面前变化最大的或者说让我最为意外的应该是主编了。他是个势利又固执的半老头,他领导下的报纸风格也像他那一身肥肉一样圆鼓鼓的没有棱角和力度,因而我对他多少有些不以为然,他对我也始终怀着一份不满。但自从闻屿出现之后,主编对我挑三拣四的态度陡然不见了踪影,倒有几分滑稽而做作的殷勤。

没过多久,主编终于按捺不住了,堆着一脸油腻而浮肿的笑容,柔声细气地把我叫进他的办公室,那酸溜溜的亲切劲儿竟然让我觉得浑身浮起冷飕飕的寒意。

“麦淇啊,这两年报社能有这样的成绩,全靠来了你这样的人才哪。”主编轻轻拍着我的肩膀说,“坐,坐。”

我随便地在茶几边的一张藤椅上坐下来,心中对他惯用的开场白暗自好笑,我直截了当地问:“不知道主编找我有什么事情?”

他绕了办公桌走了半圈,滚圆的身子故作气派地缓缓搁在皮质转椅上。“啊,想和你谈谈心,原来我只是一门心思地操心社里的工作,对你们的生活不够关心,就连你和闻屿的事情,我也是最近才知道。”他亲切又不紧不慢地说。

“我和闻屿的什么事情?”我有点明知故问。

“啊呀,姑娘家害羞了?”主编说着,咧开厚实的嘴唇,“什么时候请我这老同志喝喜酒呀?”

“哪有的事情!”这个话题已经说得我有些不耐烦了,加之我对主编一贯的情绪,我便带着一丝厌烦的口气说,“我和闻屿什么也不是,您有什么话就直说了吧。”

主编愣了一小会儿,眼睛像玻璃珠似的睁得老大,而目光却恍惚无神,但很快又恢复了一脸温文尔雅的笑容。

“好吧,麦淇,你跟我这么些日子了,我的脾气你知道,不喜欢拐弯抹角的,你也是爽气的人,那我就不客气了。”主编搓了搓手掌,笑得有些怯意,“我有个女儿在念表演专业,她倒是有几分天赋,长得也不错,最要紧的是她一心想干演员这一行,我这个做父亲的总不能坐视不管,如果能动用些老关系托她一下,也是我的心愿。”他说到这儿停了下来,略有几分诚意地望着我,仿佛索取我的认同。

我点了点头,附和道:“说得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我女儿一直崇拜闻屿,她说,有朝一日成名了,一定要闻屿给她拍一套写真集。”他说着,激动地提高了音量,“现在看来不需要等到出名了,是不是?”

我猛地恍然大悟,一种莫名的紧张却随之袭来。“我和闻屿,没有来往。”我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却显得懦弱又吞吞吐吐。

“我已与出版社联系好了,只要是闻屿拍的,他们愿意出我女儿的写真集。麦淇,就算你帮老主编一把,怎么样?”他的声音是少有的朴素,而神情几乎是哀求。

这是我以前从来不曾见到过的主编,一个充满父爱的真实男人,我隐隐地有一点琐碎的感动,也有一点无奈的愧疚,我说:“主编,我真的无能为力。”

我说得尽量诚恳些,想让他明白我尴尬的处境,可当这话撞击到我的耳膜时,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活灵活现的闻屿,露着迷人而挑逗的微笑,身影却终究散化在我的梦境里。“无能为力”四个字仿佛是对我自己内心的提炼,我已经无法掩饰地再一次落入一个几乎空虚的爱情圈套里,无力自拔。

主编显然失望得整个人灰暗了一圈,对我的不满情绪也显而易见。

屋里的气氛和尴尬的心境似乎堵塞了我的喉咙,然而,我站起来,打算默不作声地走出主编办公室时,却意外地说:“要不,我去试试吧。”不知道是那些神秘玫瑰,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我分明感到有种力量在催促我见到闻屿。

主编感激地将我送回到我的办公室门口才转身离去,我在那里小憩了片刻,却隐约听见于晓婕和贝明俊又在轻声地拌嘴,于是,我便躲避似的独自散步出去。

初夏的黄昏透着大自然变化无穷的美丽和深邃的神秘,整个世界被天空渲染成少有的橙黄色,染得那么均匀又稀薄,我觉得自己仿佛走在一块巨大的橙黄的水晶里,让我的心情骤然紧张和凝固起来。空气里开始显出燥热,但微弱清澈的风还是送来徐徐凉意,我习惯性地漫无目的地踱步,寻找能够平息心境的方式。

走到了闻屿住的那条弄堂,看着熟悉的青石板,我想我该勇敢地毫无掩饰地面对自己的内心了,即便我真的爱上了闻屿,也该坦然处之。然而,那些花儿到底是不是闻屿送的?这会不会是一场没有开始便结束的爱情?我一点把握都没有。甚至,是什么将我拽进这个爱情的漩涡呢?我真正欣赏过闻屿吗?我也一点不清楚,除了身体里牵引的激动,一切都是模糊的。

我踩着石板间的缝隙缓缓地走,弄堂里只有我一个人,幽静得唯有我的脚步声在空气中回响。走进二三十米的距离,有一扇旧式的木头双开门紧闭着,酱紫的漆色已经斑斑驳驳,两个铜制的门环上已经泛出隐约的铜绿,那就是闻屿的家。

弄堂靠河岸的尽头依旧停着闻屿的那辆破旧的三菱吉普,这么说他应该就在家中吧?我的心猛然收紧了,抬头仰望那幢木楼,宁静温和的夕阳中,小楼安然而立,如一个豁达的老者,又如一场古老的梦。

我轻声地叩了叩门环,屋里好像没有动静,我屏气凝神地再次拍了拍老木门,良久,里面还是静悄悄的。正在这时,一声从河面传来的尖利的船只汽鸣突然像闹铃一样将我从恍惚的梦境里唤醒,叫我着实打了一个寒战。刚才的勇气被惊得四分五裂,我感到莫名地害怕和空虚起来,哪怕在那儿多待一秒钟,对我来说,也成了一种折磨。于是,匆匆地收拾了一下自己慌乱的情绪,快步离开了那里。

我深深吐了口气,没有如此莽撞地见到闻屿,竟感觉是几分庆幸之事。告别那条弄堂,我沿着河堤的石板路散步,岸边的房屋依然是古色古香的木楼,可惜已经有了些拆动的痕迹,我想起闻屿说这儿快要拆了,也许是真有这回事。

河面上的船只里炊烟袅袅,正是做晚饭的时候了,于晓婕给我打电话说在报社边的麦当劳等我,音色里仿佛还掺杂着尚未平息的抽泣声,不晓得又出了何事?我答应着,正加快了脚步,身后突然有一个陌生的女人声音叫住了我。

“请问是麦淇记者吗?”传来的是不太标准的普通话。

我冷不丁地有些吃惊,转过身,撞见了不久前相遇过的那个有些跛脚的清洁女工,她还是戴着个大口罩,穿着橘黄色的醒目工作服,有些紧张地不停摩搓着手里的扫帚,盯着我的眼睛里隐约透着羞涩和惊恐。

“我是。”我平息了心情,镇定地答道,但对她的好奇却越来越浓重,“请问你是……”

“我……我是……我想……”她好几次试图解释,但最终还是语无伦次地收住了她的话。

“没关系,慢慢说吧。”我安慰道。

女人善意地看了看我,在她灵活美丽的黑眼珠里,我再一次感受到那种扑面而来的熟悉。我一定在哪儿见过她,可是在哪儿呢?我想不起来。

她没有说话,低下头去,从里面衣服的口袋里摸出几封皱巴巴的信,犹豫了一会儿,才有些依依不舍地递过来。

“你真的是麦淇小姐?”她又问了一遍。

“对,我就是。”我接了信,问道,“是什么?”

她没有回答,却用颤抖而细微的声音说:“闻屿是个好人,你好好待他。”

尽管她说得很轻很柔,可对我来说,像是当空一个霹雳,我被震得懵懵懂懂、稀里糊涂,我觉得自己一个劲儿在问:“你是谁?你到底是谁?”可是四周没有一点声音,那个女人已经走得无影无踪。

信封没有封口,也没有一个字,我迫不及待地取出皱了吧叽的信纸,第一眼就看到“麦淇小姐:关于那晚的事情,我一直想找个方式向你道歉……”我看得心惊肉跳,我已经知道是闻屿写给我的信了,有一种欣喜和害怕混合成的激动使我连忙将其合上,藏进背包里,对于最宝贵的东西总是需要静静地细细地偷偷地品味,怎么忍心一眼望穿呢?

8

麦当劳里乱哄哄的,正是那里的服务小姐带着孩子们游乐和分发礼物的时候,稚嫩的欢闹和笑声充斥着整个店堂,多少让我们这样的“有所事事”的大人们感到烦乱,但我也不得不承认,在不知不觉中感染着他们真诚的快乐。

于晓婕坐在一个靠窗的角落里,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我们点了最简便的汉堡、薯条和可乐,我示意她吃点什么,她摇了摇头,一言不发。

我调侃说:“你不会是让我来表演吃汉堡吧?怎么啦?小贝又欺负你了?”

她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终于忍不住嘴角一瘪,趴在桌子上呜咽起来。这个时候,孩子们的活动也好像结束了,四周清净了不少,餐厅里欢快的儿歌也换成了悠扬的萨克斯音乐,于晓婕的哭声便逐渐凸现出来,受到众人的关注。

我难堪又好笑地推了推她,说:“晓婕,轻点,都快万众瞩目了!”

她才猛地抬起一张涨红的脸蛋,眼里挂着泪珠,不知所措地望着我。

“到底怎么啦?你不说话,我怎么帮你。”我说。

“麦淇姐,我……怀孕了。”于晓婕似乎很努力才说出来。

说实话,她的这个遭遇并没有给我多少触动,这几乎是每个女人都会面临的过程,我甚至觉得那是个美丽的体验,但我还是尽量关切地为她排解苦恼。

“小贝知道吗?”我问。

她默默地点了一下头,轻声而含糊地说:“我刚才和他说了。”

“他怎么说?”

于晓婕的眼泪在眼眶里盈盈闪动,那种娇嫩又委屈的神情很容易勾起我的怜爱。

“阿俊说不要这个孩子。麦淇姐,我该怎么办?”她六神无主地望着我,下意识地抓着我的手臂,乞讨着我的答案。

她的理智焦急得像一块泥巴一样瘫软在地面上,这让我多少觉得有些幼稚和滑稽。我抚摸着她伸过来的臂膀,温情地劝解道:“你们都还小,不要也不成问题,况且,你们还没有结婚,弄得手忙脚乱的也没有必要,是不是?”

“我父母和他父母都希望我们结婚,新房子早就准备好了,可是阿俊他一直不愿意,他是不是不想要我了?他会不会爱上别人了?”她仿佛自言自语地说,“我知道他最近一定出了什么事了,说不定有别的女人了,对,一定是,我有预感,人家说女人的第六感总是很灵的。”

“你可不要瞎猜,谁都看得出小贝很爱你。”我笑着说。

“那他为什么不和我结婚呢?我们有了爱情的结晶,一个小生命,我能感觉到它在我的身体里面,真的,这是我的第一次,我想要它。”母性的本能让她说得那么温馨动人,甚至唤起了我的渴望。

沉闷的气氛僵持了不多久,我建议说:“要不,叫小贝来吧,你们再谈谈,我也劝劝他。”事实上,我觉得自己这么做有些愚蠢,像是一个多管闲事的小丑。

于晓婕半推半就地含糊答应了。

我给贝明俊电话,他一接起来便激动地说:“麦淇,这就叫心有灵犀,我刚想给你电话呢!”

“做什么?”我奇怪地问道。

“没什么,聊聊。”对方说。

“我和晓婕在一起,报社边的麦当劳,你这么有空,就来一下吧。”我说。

“你干吗掺和这事呀?于晓婕她有病!脑子进水了,跟她说不清楚。”贝明俊在电话那头叫了起来。

我心底暗笑,表面却平静地说:“我们等你,不见不散。”

“看来,我非来不可了,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要是我把于晓婕整惨了,整哭了,你可别怪我。”他说得坚决而无奈。

可贝明俊一旦真到了于晓婕面前,就不是电话里头那般豪气冲天了,于晓婕也不像跟我在一块儿时那么柔弱无助,两个人拌了一顿嘴,丝毫没有意义,又引来些看客,终于停止了这种免费表演。

我调节气氛似的取笑说:“你们两个算是怎么回事?不见面嘛,爱得死去活来,一见面嘛,吵得天翻地覆,累不累?”

“说说你的想法吧,现在打算怎么办?”我问贝明俊。

“我现在一无所有,我拿什么爱你……”他看了我一眼,将目光转向于晓婕,“爱你和孩子,我是一个男人呀!”

于晓婕咬着下嘴唇,指甲不停地相互磕碰着。“我什么也不要,我只想和你在一起,想有个孩子。”她毫不做作地说。

贝明俊瞥了她一眼,像个打赌得胜的孩子,神情里掩藏不住欣喜,“真是妇人之见!你总该替我想想吧,我也整天想和你粘在一块儿,可我得有我的事业,我希望有朝一日出人头地,让我心爱的女人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你总是说爱我爱我,连这点都不理解我,还说什么爱我!”

于晓婕被说得哑然,只好使性子般赌气地说:“你又没告诉过我这些。”甜蜜却显而易见地涂在脸上。

“谁知道你这么笨,这么简单的心思也猜不透。”

“那我现在该怎么做?”

“赶紧把孩子打掉吧,等我事业有成了,我们再好好生一个。”

“怎么才算事业有成了?”

“起码有一千万吧,到时候,我送你一辆法拉利敞篷跑车,红色的,怎么样?”

于晓婕大笑:“狗屎,我明天先送你一辆好了,报社旁边的玩具店里就有。”

他们俩谈得旁若无人,几分钟前别别扭扭的痕迹立即消融在他们的谈兴和笑声里。

年轻真是叫人羡慕,可惜我再也回不去了,我欣慰又感慨地体味着,无心再留在那儿,想到闻屿的信还躺在我的包里,便更急于离开,于是找个借口脱身,匆匆回到家里。

有了随心所欲的空间,我竟然又不急于挖开属于自己的宝藏了,也许是不敢莽莽撞撞地闯进闻屿的心里。我冲了一个澡,泡了杯咖啡,才安闲又迫切地坐到吧台的高脚凳上,紧张地慢慢地打开其中一封信,那感觉神圣得仿佛对待一份自己的生死判决。

麦淇小姐:

关于那晚的事情,我一直想找个方式向你道歉,我不知道你会这样想,会觉得那是一种侮辱,也更不知道你坎坷的情感经历。我到底怎么啦?真的不太弄得明白。我记得那晚的夜色特别好,心情也不错,我有点情不自禁地想吻你,一种单纯而投入的感觉,很久没有遇到过了。当然,我应该有点自知之明,我的名声狼藉,有什么理由让你相信一个放荡不羁的男人心境?算了吧……

这封信显然没有写完,皱兮兮的信纸上留着擦拭钢笔的斑驳墨迹。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又打开另一封。

麦淇:你好!

好几次提笔想给你写信,却总是半途而废,也许你会笑话我,通讯这么发达的时代,还写什么信?但这也许是表达我内心的最好方式了,我很想和你说点什么,也该为上一次的鲁莽向你道歉,可是,我却不敢面对你。

那晚失礼的举动一直让我很懊丧,我没有想到会如此伤害你,我也没有办法改变我在你心目中浪荡的形象,但我可以向你保证的是,我绝对没有恶意,甚至带着一点点戏弄之情,我真的欣赏你。

你第一次来我这儿采访的时候,就让我眼前一亮,是一种久违的不由自主的兴奋。也许你不相信,记得你说过我身边美女如云,也取笑过我的放荡,但是那些都不是真实的生活和真实的我。

我把自己掩藏得太深太久了,我渴望在你面前真实起来,我甚至渴望你能拯救这个痛苦挣扎着的闻屿。我一直在等待你的出现,我以为你不会来了,你为什么又要来呢?

这是老天惩罚,梅玲,你说是吗?麦淇不该属于我的,一切都该结束了!

这封信又是如此莫名其妙,而且显得逻辑混乱。说实话,我并没有完全看懂其中的意思,但我仍然很激动,热血沸腾,心跳加快,至少有一点我可以确信,闻屿还是在意那晚的事情以及我的感受的。

可是,梅玲是谁?他过去的恋人吗?还是挚友?闻屿为什么说是老天的惩罚呢?我像是落进了一个迷宫。

其他几封信也都是没有写完的片段,大意几乎都是道歉和心情的表达,我激情澎湃地看了一遍又一遍,那些文字也像海浪拍打过沙滩一样,一遍又一遍地撞击到我的心里,终于心头一热,忍不住拨通了闻屿家的电话。

我屏声凝气地听着电话里的嘟嘟声,血液在我的身体里汩汩地流动,我窒息般地等待了好些时候,终于有人接起来了。

“喂,请问哪位?”传来的竟然是一个嗲气的女人声音。

我还不曾做好心理准备,热情被浇得湿淋淋的,一副凄惨的模样。我没有吱声,惘然若失地挂了电话,久久地呆坐。

不知何时,我听见了隐约的敲门声。

“谁?”我凑到门边问。

“麦淇,是我。”门口传来贝明俊的声音。

我打开了,他闯进屋来,嘴里埋怨道:“怎么这么久才开门?”

“没听见。”我脸上失望的情绪依然显而易见,无精打采地说着,自顾自地整理闻屿的信件。

“谁的信?”

“一个朋友的。”

贝明俊指了指茶几上新鲜的玫瑰花,带着几分调弄的口吻问道:“是那个送花的人吧?”

“也许吧。”我一时半会儿还来不及抚平心里的落差感。

“怎么啦?对我如此冷冰冰的。”贝明俊说着,重重地坐在沙发上,微微弹动了几下,“不会是吃醋了吧?”

“吃谁醋?”我尽量调整心境。

“没准是我冷落你了?没准是那个送花的男人?”他轻快地说。

“自作多情!”我白了他一眼,调侃道,“谁稀罕你热乎我呀,你只要别来烦着我就谢天谢地了。”

“还说不吃醋?”贝明俊一脸张扬而怪异的表情,“你这种样子,我看是典型的失恋综合征。”

“什么意思?”我有点难受,又有点忍俊不禁。

“像你这样优秀成熟的女人,难道不向往爱情和婚姻吗?”

“人小鬼大!”我笑着说。

“别用这样的口吻对我说话!”他抗议道,“知道是哪位爱慕你的男人偷偷送花给你吗?”

我摇了摇头,说:“还不确定。”

“说不定真是闻屿。你怎么这么沉得住气呢?也不主动打听一下?你现在呀,说得好呢,叫沉稳冷静,说得不好呢,叫缺乏激情。”他滔滔不绝地说着,露出一脸灿烂的笑容,“这神秘人还在向你献殷勤吗?”

“对,一天一束玫瑰。”

“应该觉得很幸福吧?”他突然问。

“跟你听说晓婕怀孕的感觉差不多。”我的心里甜滋滋的,有点惊慌,故意岔开话题,“听她口气,你好像真和别的女孩子之间有些不太规矩?”

“你看我像这样的人吗?”贝明俊玩世不恭地坏笑着。

“像!”我说。

“连你都这么说,那就算有吧。”他稚气的脸庞上写满了让人不解的兴奋。

“这事情很可笑吗?”我故作愠怒地说,“你还是适可而止吧。”

贝明俊似乎很用力地憋着体内即将崩塌的狂笑,点了点头,说:“明白明白。”

“晓婕现在怎么样?”

“送她回家了。她还能怎么样?哭哭笑笑,自己都没长大,就想要孩子了,她能养活吗?整天除了逛街呀,偶像呀,冲我发脾气呀,什么也不会,幼稚得要命,简直没脑子!唉——我觉得我不喜欢这样的女孩子。”他连续而琐碎地说,显出一副无奈的样子。

“那你喜欢怎样的?”我随意地问。

“也许,是你这样的。”他挑逗地说,“我喜欢你的成熟味道,那才是女人的魅力!知道吗?晓婕没法和你比,她幼稚得像白开水一样,那个词怎么说来着?对了,索然无味。”

我咯咯地笑了,不知为何,贝明俊的这种假装沉重的举动总会引我发笑。“什么叫‘身在福中不知福’,就是你这样的人!成熟只是一个时间问题,晓婕总有一天也会成熟的,成熟得让你嫌弃。”

“那我就等着!”他说。

那晚,我并不清楚贝明俊为何而来?但我们相互胡言乱语的一顿调侃,还是带给我一丝清爽的短暂感觉。很多时候,我们的身体是被各式各样的环境和人撕碎的,只有独处的时候,才又真正归还给自己的灵魂。那些花、那些信、那个女人——贝明俊走后,一层层谜团重新将我的思维包裹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