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洪四。
“我是洪四”四个字已经成了我的口头禅,因为我每次走到一个人的面前,首先会拿着眼睛盯着他看,然后微笑着说,我是洪四。
那个人必定会感到害怕。一百个人有一百种表情,但是一百种表情里面,都有着害怕的
成份。从来没有人没有缘由地害怕我,那么现在,让我来讲讲我的从前。
十六岁的时候我念初中三年级,我是一个不太喜欢念书的人。我喜欢上了班中一个叫吴月的女孩子,她会画画,会弹琴,披着一肩的长发,脸色有些苍白,很纤细的一个人。她不太和别人说话,上学放学都是形单影只的。我喜欢看她望着教室外的一棵树发呆的样子。她为什么要对着一棵树发呆,是不是像我喜欢她一样,她喜欢上了一棵树。她的衣服不新也不旧,但穿在她的身上,都很好看。她很干净,从思想到灵魂到身体到衣衫,就像一阵清明的风一样。我的目光时常被她牵引着,甚至在晚上梦见她,在白天有意无意地骑着自行车经过她的面前。我希望我能用自行车带着她送她回家,但是我从来没有敢对她这样说。有一次我骑车赶到她的面前,那时候她就走在一条街上,一条很长的街。我抬头的时候,已经能看到街的前方,就是夕阳了。我鼓起勇气停下了自行车,在她面前大概五十米的地方。我想我应该对她说,吴月,我刚好顺路经过,让我用自行车带着你回家。吴月一步步向我走来,她的眼神清澈而忧伤,她也在抬眼望着远处的夕阳,夕阳就挂在一些商店的遮阳棚上。吴月越来越近,我就要开口对她说话了。但是这个时候,我的勇气全失,我蹲下了身子,假装自行车的链子坏了,我装模作样地鼓捣起自行车来。吴月从我身边经过了,带着一股淡淡的清香。她没有招呼我,她穿着小碎花的淡蓝色的棉布连衣衫,把身子挺得笔直,走出了一种小家碧玉的味道。我失望地用手在头上狠狠敲了一记,我想,这个世界上最没有用的人一定是我。
这算初恋吗?这应该算是初恋的。有时候我会提前赶到学校,走进空无一人的教室时,把目光久久地盯着吴月的座位看。有时候我坐在她的座位上,翻看着抽屉里的东西。她的抽屉很干净的,从来没有东西,但是有一天我找到了一根断了的牛皮筋,那是她扎头发用过的,不小心弄断了。我把牛皮筋拿到鼻下闻了闻,我闻到了头发的清香。后来我把牛皮筋一直握在手中,放在书包里,拿在身边。我一直想找机会和她说话,但是我又害怕和她说话。我家里穷,父母离异,我跟着每天都会把自己灌醉的父亲生活。他在火车站帮人背包,每天有苦力换来的钱,不是换了酒,就是去找某个暗娼,把辛苦钱很辛苦地花出去。在我的眼里,父亲就像一堆垃圾一样,我们之间不说话。但是他有时候会把我按住一顿狠揍。我去找我的母亲,她嫁给了一个死了老婆的干部,是一个人武部长。她总是害怕那个胖乎乎的部长看到她和我在一起。她会给我五块钱,有时候是十块,然后又催促我离开她家。她在部长家里干家务,帮部长和部长的女儿洗衣服被头,炒菜做饭,还要免费陪睡,比保姆更保姆,却不会拿到一分工钱。我说你这是干什么,你不如不要嫁给他,直接给他家保姆,那你一年下来会有很多钱的。她会把手不停地在围裙上擦着,不知所措的样子。她说没办法的,她又说,你还是快离开吧,他马上会回来的。
我没有钱,所以我吃烂菜叶子,我去菜场捡来菜叶,把能吃的洗干净炒了,算是我的菜。那么穷的我,喜欢上了那么高贵又美丽的吴月,真是令人不可思议。在她的面前,我变得爱表现,我会和人大声争论一个问题,把自己搞得学富五车的样子。我还和班里一个大个子同学打了一架。那只是一件小事引发的争端而已,我却为此凶猛地扑了上去,把他压倒在地上,而且最后我打赢了他。我把他压在身下左右开弓打得他鼻青脸肿。吴月后来冲我轻轻笑了一下,她说你这个人真有意思。
很快我们就毕业了。在那个夏天,我对自己的毕业感到无比忧伤和迷惘。我的成绩那么差,当然不可能去上高中。而吴月的成绩一向很好的,她应该会上市一中。在毕业晚会上,吴月为大家拉了一曲小提琴,我记不住那是一只什么曲子,只知道她站在大家的中间,很专注地拉了一曲,然后很淡地笑笑,以致谢意。我已经被她深深吸引,我想,为什么吴月会是那么一个优秀的女孩子?几年后,谁会娶上那样一个女孩子?那时候我的手里捏着那根断了的牛皮筋,把它捏得汗津津的。
然后毕业。
然后大家各奔东西。
然后在酒鬼父亲又要打我的时候,我第一次奋起还击,最后我把他打伤了,让他在床上躺了几天。从此他即便是再次醉酒,也不敢再打我。我不再叫他爸爸,我离开了家里,开始在外面游荡。我的声音变得那么粗,身子在拼命往上拔节,但是我的人却永远很瘦。我摇晃着身子骑自行车唱歌,我感到身体里的血已经太多,它们想要冒出来,像一瓶汽水被打开那样从身体里面冒出来。
关于我纯洁的而又无人知晓的一场初恋,或者叫暗恋,从初中三年级开始,到毕业的时候结束。我以为是结束了,不会再有关葛。接着,我认识了马三,大家都叫他马三哥。
马三哥是和我的同学大个子一起来的,大个子也是一个不要好的货色。他们晃悠着身子走路,晃悠着身子站在了我的面前,手里各拿着一片插着一根竹签的菠萝。菠萝的气味甜腻腻地钻进我的鼻子,让我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大个子大笑起来,对马三哥说,就是这个家伙看上了吴月,你看吴月会喜欢上这个家伙吗。我想我的脸一定是先红了一下,因为我以为那是我埋在心里的秘密,但是没想到别人早就看破了。然后我的脸一定青了,因为我缓缓地从我家那张破旧的凳子上站了起来,我的脸和大个子的脸应该相差只有一公分吧,说确切一
点,我的眼睛部位只能够得到他的下巴的部位。我喷出的鼻息落在他的脖子上。我说,你再说一遍,你再说一遍。大个子像是没有听清一样。我大吼了一声,我说大个子你有种你再说一遍。大个子吓了一跳,他跳了起来,迅速地向旁边跳开,他以为我又会猛扑上去。马三哥笑了,他一定看到我的脑门上暴绽的青筋。马三哥拍了拍我的肩说,有话好好说。
从此我常跟在马三哥的身后,他发给我一把马刀。他变戏法似的从身上找到了一把马刀,把马刀“当”地扔在了我家的青砖地上。马三哥和大个子离开了我家,他们没有把门合上,然而我仍然能看到从门口涌进来的一小块光线。光线落在了那把马刀上,闪着寒冷的光。我捡起刀来,我抚摸了马刀很久,我想我像一个战士一样,已经和马刀合二为一长成一体了。这个时候,吴月生病的消息还没有传来。等吴月生病的消息传来时,我正和马三哥他们在民生饭店里喝酒,我们把脸喝得面红耳赤的样子,我们还大声吆喝着划拳。这时候大个子把头附到我的身边,大个子说,你知不知道,吴月生病了,得了很重的病,肌肉都萎缩了,不知道能不能治好。家里钱全用完了,学校正在为她捐款呢。我听了以后一下子愣住了,我突然觉得胃里所有的酒都开始翻腾,我向外跑去,在一条臭水沟里猛吐起来。
这天晚上我手持马刀英勇无比,在马三哥一声令下的时候,横冲直撞地闯进了一个小院子。那个院子里有一群手捏小斧头的人,我只听到金属碰在一起时候的声音,听到血从身体里向往流的身影。我的牙齿紧咬着嘴唇,直到这场刀光中的争斗结束,我才发现我的嘴唇被咬破了,穿了一个小洞,脸上有很长的一段被小斧头划伤的伤口,热辣辣的。我敞着怀,手握马刀,在院子里站成一个孤独的影子。马三哥看着发疯似的我,他后来说了一句话,他说你这个人杀心太重,你太可怕,以后你不会是我马三哥下面的人。
那天我从马三哥手里接过了五百块钱,那是我用性命去换来的。我知道从此我将开始尖刀上的营生,是一个随时都可能遇到不测的工作。我们的工作有一个很堂皇的名字,叫做讨债,我们都是讨债公司的员工。而我们的惟一手段是先软的后硬的,总之必须把钱还给客户,我们再拿到客户付给的高额分成。第二天我就骑着自行车在大街上奔跑了,我把自行车的速度骑得像汽车一样,不扣扣子的衣衫在风中向后飘荡着。我赶到了医院,没有想要去见那个心中的吴月,而是把钱交给了她的妈妈,一个眼泡已经哭得很肿的女人。我说是吴月的同学,我没有说其他的,就转身走了。那时候吴月妈站在医院走廊上发呆,她一定不会想到我会把钱交到她的手上。那时候我的脸上还在火辣辣的痛着,斧头划伤的创口,成为我被人叫做“疤子”的来源。
我有钱了,钱不多,但是我至少不用吃烂菜叶子了。大个子在一次械斗中丧生,那是曾经被我压在身上,被我疯狂抽打过的一个同学。他被砍得不省人事的时候,叫着我名字说,我先走一步了洪四。如果有来生的话,我们都别做这行了。那个时候我哭了起来,我是一个不太会哭的人,但是那天我哭了。我抱着他慢慢变冷与变硬的身体,哭了好久。然后一咬牙又提起了马刀。每次讨债以前,我会对那边的人说,我是洪四。那个人如果给钱了,我们就马上离开。如果不给钱,我们会抽出马刀,刀光剑影随即开始上演。
我是洪四。
我是洪四!我是洪四……
洪四的名气越来越响亮了。但是我们也会遭遇追杀,我们心惊胆战地过着日子。终于有一天,我离开了他们,自己叫了几个人开了一家讨债公司。再后来,我不讨债了,讨债很累人的,也许会把命都搭进去。我曾经被抓进公安局,后来又出来了,被人保出来。我只是打群架了,没有捅死过谁。我只是名气有些大了。后来我把自己的讨债公司改成了调查公司,这时候我发现有一种生意,其实是很来钱的,用不着每时都提防着刀光剑影的随时发生。但是这种生意如果做不好,也会掉脑袋。
潘安一直跟着我,一个长得白白净净的男人。他叫我四哥,他像一个影子一样跟在我的身后,是我的贴心跟随。我说起他,是因为他与我的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血雨腥风的时候,我忘掉了吴月,我不知道她的病最后怎么样了,是不幸离世,还是考上大学,在大城市工作,或者回到了这座城市。如果她仍然生活在这座城市,如果我一定想要找,我一定会找得到。但关健是,我不想找。如果她考上大学了,那么一定是考的艺术院校,可能已经成长为艺术家了。如果他知道有个洪四,那么她一定会想起在她初中的时候,一个叫洪四的小男人,把一个大个子压在了身下并拼命抽打。
没有那么多如果了,初恋藏在心底,我要开始自己的恋爱了。我找过小姐,因为我有钱。我曾经糜烂地生活,曾经在酒里寻欢,但是有一天我酒醒后,望着天花板想了好久,感到了从未有过的乏味和空虚。我想要好好恋爱一场了,那个夏天,我穿着短袖T恤,出现在肯德基里。我看到了一个叫童瑶的女孩子,那么清纯与健康,身材姣好。走出肯德基的时候,我对自己说,洪四,你大概要开始一场恋爱了。
我和童瑶正式开始恋爱。
我很忙,下面养着那么多人,我得给他们吃饭的机会。童瑶辞了工作,她当然不会再在乎肯德基的那一点工资了。她和我住在一起,住在偌大的房子里。她喜欢上了一家叫做胡杨的秋天的咖啡吧,有一段时间,她几乎天天泡在那儿。我会去接她,不管多晚我都会开着车去接她。我想起了离异的父母,我就想我得对她好一些。如果我们有孩子,我更要对孩子好
一些。那是因为,我自己受了很多的苦。
说说父亲。我不能不提父亲,他死了。他其实已经可能不再工作了,因为我完全有能力给他支付酒钱,让他每天都烂醉如泥,让他每天都去浦阳江边找那些暗娼。但是他却突然死了,被火车撞死的。警察在他的口袋里发现了一些零钞和一张身份证,还发现一瓶尚未开封的同山烧。那天下着雨,我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电话首先告诉我说,他是警察。然后告诉我说,你是洪三炮的儿子吗,洪三炮被火车撞死了,你来一下。然后电话挂了,我只听到办公室外的雨声。我手持电话愣了很久,我耳朵里什么也听不到了,只听得到雨声。眼前却浮起一个醉鬼在铁道上摇晃着走路的情景。他好好的不在家里喝酒干什么?为什么要跑到铁路上去。我没有哭。潘安问四哥你怎么了?我淡淡地凄然地笑了笑说,没什么,一个醉鬼,他离开了人世。
我也得说说母亲。她后来嫁的那个人武部长已经退休,人仍然很胖,仍然需要我像佣人一样的妈服侍着他。他经常去公园里看人家下棋,看着看着就打盹睡着了。有时候他还会训斥,甚至打骂我妈。有一回我去看妈的时候,妈抹起了眼泪。在我的再三追问下,才知道妈这么多年来,一直在受醉鬼和部长的欺凌。那天部长唱着戏文回来了。我说部长我有话跟你说,我们去楼下说好不好。部长想了想,跟我下楼了。在楼梯拐角处,我说部长你知道我是洪四吗?你知道你的老婆是洪四的妈吗?部长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他说知道啊,怎么会不知道。我说那你以后别再惹我妈不高兴,要是她不高兴的话,我杀了你。部长哈哈大笑起来说洪四你真会开玩笑。我也笑了,我说那我再开一个更大的玩笑。部长的脸一下子白了,因为他的脖子上突然被架上了一把马刀。部长像一只皮袋一样,我推了他一把,他就软软地倒了下去。然后,我慢慢地一步步地下楼。
关于父亲母亲,我不太想多说。我惟一要感谢他们的,是他们在某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的激情,让我有了生命。我想要说的是童瑶,我把她当成了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甚至愿意为她作最大的付出。许多个晚上,我拥着童瑶,亲着她的脸,想着这就是我洪四的女人,这就是我洪四的女人。但是有一天,我发现了童瑶小小的异常,潘安也告诉我,童瑶有些不太对劲了,让我注意一点。终于在一座叫浣纱的桥上,我刚好开着我的车经过,我看到了童瑶把一个男人堵在桥栏边。男人是一个清秀的人,我在胡杨的秋天见过他,是一个会拉小提琴的男人。童瑶缠了那个男人很久,后来男人走开了。这个时候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在男人离开以后,我从车上下来。我和童瑶发生了争执,我打了她一个耳光。这令童瑶很气愤,她想要跳入江中,被我一把拉住了。我知道,我们之间的裂缝将越来越深,但是我爱得她那么深,她又为什么要移情别恋?
爱情是说不清楚的一件事。我一直以为我自小至今,长得像路边的一棵野草。但是野草也奢望着爱情。如果野草也有爱情,那么野草也愿意付出,愿意在秋天的时候,被一场野火烧成灰烬,愿意在来年化为新泥,让心爱的嫩绿的草,发芽与成长。我把自己灌醉,灌醉的时候想起了吴月。那是我的初恋,我告诉我身边的潘安,我说帮我查一下一个叫吴月的女人。这座城市一定有一百个吴月,你要帮我找的,是一个漂亮的,和我同年出生的,毕业于一中的吴月。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寻找心中的初恋,也许这是每一个男人和女人心中的一个结,在十年或几十年后,他会去寻找。这样的寻找不是寻找爱情,而是寻找逝去的美好回忆。
童瑶疯了。我问她为什么要爱上那个小提琴手,我说他能给你什么,他那么穷。童瑶说,你以为你自己很富吗,你不也是吃烂菜叶子长大的吗。我的心灵堤防一下子跨了,童瑶的话伤害到我的自尊,但我没有发作,而是沉默不语。童瑶的爱他,没有理由。也许那些爱得异常深的,都是没有理由的。我对潘安说,去查一查,那个男人是干什么的。很快潘安就有了回音,说,他以前在一家银行工作,爱上了一个叫花无依的女人。花无依撞车死了,他就带着花无依的女儿花小青生活,并把花小青的名字改为夏花。花无依是大名鼎鼎的谢董的女人。现在他已经辞去工作了,在胡杨的秋天拉小提琴为生。据说,小提琴拉得不错。
对了,他的名字叫夏天,夏天的夏,夏天的天。
我记住了,夺爱的男人,叫做夏天。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会翻看父亲和母亲的照片。我手头只有一张他们的照片,是他们傻呵呵地站在一起时拍的黑白两寸照片。我把他们的照片放在台灯下,那样可以异常清晰地看到他们的表情。我想,拍照片的时候,他们一定沉浸在年轻时代的爱情中。那个时候,男人还没有成为酒鬼,女的也没打算要离开男人,他们会对自己的男人和女人好,对孩子好,对生活好。我把这张照片一直珍藏着。现在酒鬼已经死了,铁路上赔了一千多块钱,那是用来火化和料理后事的钱。我没有去领这笔钱,这笔钱对于我来说,还可以派什么用场?母亲知道酒鬼死去的消息后,还是落了眼泪。自从原人武部长的脖子上突然多了一把马刀以后,母亲的日子好过了不少,部长对母亲和颜悦色了。这是一个胆小的男人,是一个我看不起的男人,而据说他年轻的时候是握过枪的。我觉得可笑。现在我只能来回忆这两个人的年轻时光了,他们给了我生命,但却好象与我不太有一丝丝的关联。
我喜欢孩子。看到大街上走过的孩子,学校门口放学时涌出来的孩子,年轻的父亲手中抱着的孩子,我都会傻傻地看着。我想我也会有孩子的,童瑶可以给我生一个孩子。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我一定要让他上最好的学校,吃得好穿得好用得好,让他把我年少时的不幸给补过来。童瑶说,早着呢,我们连登记都还没有登记,这么急干什么要孩子。那时候童瑶还会对着我撒娇,她说过两年,过两年好不好。我只能说好。潘安知道我喜欢孩子,他老是给我买洋娃娃,我车里有洋娃娃,办公室里有洋娃娃,房间里有洋娃娃,都是胖胖的屁股,大大的眼睛的男孩,或是织着金黄的辫子,有长长的睫毛,穿着漂亮的裙子的女孩。这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一个老是说“我是洪四”的人,一个站在桥头跺一下脚会引起轻度地震的人,一个冷血的人,怎么会那么喜欢洋娃娃?
我喜欢黑夜。我是一只老鼠投胎的吧,我总是觉得黑夜是个神奇的时间段。我喜欢凌晨两点钟以后的黑夜,那是安静的黑夜,我会傻傻地在台灯下看报纸,喝茶。有时候睡下了,也会偷偷起来,坐在沙发上发呆。我知道这个时候一定会发生许多事,比如一对醒来的情人,会再做一次爱。比如有一个小偷溜进了某户人家,开始提心吊胆的偷窃。比如一辆夜行货车的前行,比如一个人醉了倒在路边吐出污物。这些都是小事情,也许会有大事发生,比如一个国家的军用飞机正在起飞,向一个奔袭目标进发。凌晨两点以后的黑夜,我的思维活跃思路清晰。我是属于黑夜的。
但是这段时间的黑夜,我却开始不安。我可以让一个男人在一分钟之内跪到在我的脚下,却无法做到让我心爱的女人心软。她已经睡着了,打着轻微的呼噜。我喜欢女人会打轻微的呼噜,轻轻翻动身体,发出梦的呓语,因为我感到那样的女人,才是充满女人香的,才是真实的。我喜欢真实。但是真实的童瑶真实地喜欢上了一个小提琴手,这件事令我头痛。我的夜,开始变得不安,变得焦躁。潘安也变得忧心忡忡,一直以来我的情绪能直接影响到他的情绪。有一天他终于对我说了一句话,我没有答应他,但是我默许了他。
潘安说,四哥,让我帮你去把那个小子办了吧,我让人敲断他的腿。潘安站在我的身后,站在一堆阴影里。我只看着一盏台灯,灯光把办公桌前的一小块地方照亮。潘安的声音从黑暗里发出来,潘安说完话的时候,我沉默了好一会,然后,我走到了黑夜中的窗前。窗外,一场雨由远而近,沙沙的声音盖住了黑夜。潘安又说,四哥,让我敲断他的腿,给他一点颜色瞧瞧。我笑了一下,颜色?颜色的名词解释应该是什么?我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回味着从黑暗里传出来的那个声音的意思。潘安终于无声地绕过我的身边走了出去,我知道,他一
定带着人开车向胡杨的秋天进发了,这个时候,那个叫夏天的人一定正在拉着小提琴。而潘安,他要为夏天制造一种颜色。
屋子里只剩下我。我开始变得不安起来,我为自己泡了一碗方便面,方便面的碗上印着佐料很多的面条,看上去颜色真的不错。我知道这是一种骗人的广告,为什么广告法不去查一查,广告法管什么用的?我吃完了一碗面条,然后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有时候我还看看父母亲的那张合影,他们三十年前的笑容,在台灯的灯光下显得那么遥远。雨声一直没有停,这烦人的雨声,在这座江南城市里,是经常会响在人们的耳畔的。我想,我一定得做一件什么事情了。但是我不知道该做什么,我想不起来了。我走到窗前吹风,吹那种带着几粒雨珠的风。风和雨滴一起落在了我的脸上和脖子上,让我感到了凉意。这时候我终于想到,我其实是想要给潘安打电话。
我拨了潘安的电话,电话关机了。我拼命地拨,电话里的那个女人就拼命地告诉我,你拨打的用户已关机。雨声越来越密集,像爆豆的声音。电话最后终于打通了,长音过后,气喘吁吁的声音响起来。我的第一句话就是,潘安,你停手,你不要对夏天怎么样。潘安不说话。我的心一下子凉了,我知道潘安一定已经完成了制造颜色的过程。我说,潘安,你听到了吗,让你停手。潘安电话里,灌满了雨的声音。潘安说,他已经趴下了。
我颓丧地坐在了椅子上,把手机丢到办公桌上。我就那样长时间地坐着,想象一个从胡杨的秋天走出来的人,他刚刚还在为别人拉着小提琴。他拉完小提琴,撑着伞走到了大街上,在十字路口不远的地方,他看到了雨中亮着的黄灯,然后一辆车在他身边停下。然后一个人把他推到在地,另一个人对着他的腿举起了铁棍。车子在他的惨叫声还没有结束的时候,就已经开走了。男人躺在雨水中,他开始呻吟,并且作艰难的爬行。他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从口袋里摸出了手机。
在120闪着蓝色的灯赶来之前,我想他一定在雨中垂下了头颅。他的身子被雨水浸湿,一把伞已经被抛到很远的地方,被好几辆车子辗过了。120终于赶到,几个穿白衣服的人七手八脚地把他抬到担架上,然后大街上又很安静了,只留下一把孤独的伞。我想象着小提琴手倒地的情景,被救走后一条寂寞大街的情景。我想我一定是做错了什么,因为我曾对童瑶说过,你信不信我会打断他一条腿。那么我该保护他的一条腿才对,如果是别人打断了他的腿,童瑶也一定会把这账记到我的头上。我并不是怕童瑶会把我怎么样,我只是想,女人,一定不欣赏一个男人用武力去解决另一个男人。那样只会说明,你是一个没有自信的男人。
雨一直一直在下,我一直一直坐在椅子上,风一直一直从窗口灌进来。
我知道童瑶一定会来找我的。她果然来了,很平静地走到我面前。她甚至还让我为她泡了一杯茶,坐在我的对面,心情很好的样子。然后她喝了一口茶,说你的茶叶真好,那么细嫩碧绿的茶叶。如果茶叶也有年龄和性别的话,这些茶叶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童瑶还说,今天的阳光真好啊,你看看,那么细碎而温暖的阳光,像不像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一团团棉花。童瑶把自己搞得像一个诗人似的。我想童瑶一定是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所以我也笑了,我说童瑶,你真像一个女诗人。童瑶也笑起来,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我的身边。童瑶轻声说,洪四,你是个畜生,你真的不是一个人。我盯着她的眼睛看,她的眼睛里居然还含着笑意。童瑶又说,我以为你至少还算是一个男子汉,尽管干了那么多坏事,但是你还是男子汉。没想到你会干一些背后的勾当,你以为这样你就了不起吗。童瑶的声音仍然很轻,但是我却感到了她话里面夹着一把锋利的刀。那把刀开始割我的心脏,把我的身体也一点点地肢解开来。童瑶说,你凭什么,可以让人打断夏天的一条腿,你是上帝吗?人家有没有得罪过你?人家会在背后笑你,一个堂堂男子,用了这样下三滥的勾当。
我一句话也没有说,我知道没有阻止潘安,一定会是我做错的一件事情。现在,已经没有后悔药可以吃了。
童瑶又说,洪四,你真是一个畜生。然后她突然吐了一口唾沫在我的脸上。也许是五分钟,也许是十分钟,屋子里很安静。童瑶也愣住了,她一定不知道为什么会吐出一口唾沫的,为什么会让唾沫落在我的脸上的。我的眼泪开始在那一刻流了下来,一个我心爱的女人,她为另一个男人骂我是畜生,为另一个男人朝我的脸上吐了唾沫。如果我和夏天之间是一场无声的战斗,那么童瑶已经用行动无声地宣判夏天打赢了我。我举起手来,用袖子仔细地擦着唾沫,我的眼泪在流着,但是脸上却挂着微笑。然后,我把手高高举起,有力地落了下去,落在童瑶的脸上。我们都听到了清脆的声音,我还看到童瑶一下子呆了,她的脸上有五个手指头的印痕,异常的清晰。后来她用手捂住了脸,眼眶里蓄满泪水,显然她在强忍着不让泪珠掉下来。但是我从他的目光里看到了愤怒和憎恨。我的心一下子凉了,我不能接受这样的目光,这样的目光,等于是她将离我越来越远的一种宣判。
童瑶一步一步退到门边,然后她快速地打开门。她的身影一下子不见了,她跑上了大街。我把手指头插进蓬乱的头发里,我的脑子里像是塞进了一个蚂蚁窝。我想我得去追她回来,我不能让她那样离开我。于是,下楼,打开车门,开车,在大街上搜寻。在一家新开张的百货商店门口,我看到了一个涂口红的女人的巨幅广告。广告下面匆匆行走着一个身体前倾的女人,她就是童瑶。她的手仍然捂着她的脸。我把车开到她的身边,车窗缓缓降下来,我说,童瑶,你上车,你上车好不好,你上车再说。我的声音低沉,相信里面一定夹杂着哀求的味道。童瑶没有理我,还是向前快速行走着。地上还有一点点的潮湿,升腾着一种地气,那是昨晚落了一夜的雨的缘故。我从车上下来,挡在了童瑶的面前。我说童瑶,你听我说好不好,我不想打你的。
童瑶看了我一眼,说,你打得还不够吗,你打我一次一次,你到底算是我什么人?
我说,我是爱你的人,我这样做,是因为太在乎你。
童瑶冷笑了一声说,我不要你那样的爱,你的这种爱会令我窒息的。
我说,那童瑶你先上车,上车再好好说,我先带你到乡村公路上兜兜风。
童瑶说你走开,我不要你管,我与你是无关的。这时候一个警察走了过来,这是一个矮胖的警察,他的上身还穿着一件桔黄与白相间的背心。他用手指头敲了敲我的车身,对着我喊,这车是你的吗,你不开车,我要拖走它了。这里是停车的地方吗。
我心里正窝着火,我走到他身边说,我是洪四。警察愣了一下,随即笑了,算你是洪四吧,但是我们局长都在按规定开车,我想你洪四总大不过局长吧,希望你能配合。马上开车,要不第一扣分,第二拖走你的车。你有本事,有人,你去警队找人去。童瑶这时候也说,警察先生,我不认识这个自称洪四的人,我与他是无关的,他在骚扰我,我向你求援。警察又笑了,他当然看得出我和童瑶是熟识的,一定为着小事而争吵。但是我还是乖乖地上了车,呆呆地看着童瑶的身影越来越小。
童瑶只留给我一个背影。我知道童瑶正在一步步离我远去,离我的生活远去,离我的心远去。如果爱情也分段落,那么,童瑶大概想要画一个句号了,童瑶大约想要和我告一段落了。我的直觉。
我的心里很酸,我开始怀念吴月。我并不想再次认识吴月,再次发生一段什么恋情。潘安已经打听到,吴月在公安局上班,这是令我吃惊的一件事情,她居然上的是警校。潘安给我的一张偷拍的照片里,吴月比当年胖了一些,但不肥,长得很精神,眉眼里仍有着当年的影子。潘安说,她结婚了,有个两岁小孩,现在她已经是公安局年轻的刑侦队副队长。我把她的照片翻转过来,塞进抽屉的缝隙里了。她的初恋不是我,而我把初恋献给了她。
分段落的爱情,那么遥不可及。那么古人吟唱千年的不死的爱情,究竟是在哪儿可以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