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风过无痕-烟花烫

佟剑锋预订的机票要等到下午才能送到宾馆,和我打过招呼,他单独坐车去了桂林市公安局。因为有些事情要和陈桂生队长交换一下意见,他想顺便代表我们和当地警方话别。出门前,佟剑锋又把那条花里胡哨的领带系到脖子上了,我说你换下来吧,他就是不换。

利用中午休息的时间,我和柳晓菲通了电话。在电话里,我简单地介绍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为了保密,我把案犯的名字和地点都省略掉。可能是由于中午吃咸了,我的嗓子眼直冒烟,话讲到一半,声音有些沙哑。电话那边,柳晓菲不但没有生气,还被我的英雄壮举感动了,连声说:小凯,你真棒。

她除了介绍自己的情况,还捎带脚把哥哥的事情也说了。柳峰这段日子一直不回家,和金瑞集团的刘总整天泡在一起。

我点燃一根香烟,问道:“是那个干进出口贸易的刘总吗?”

柳晓菲说:“他可是个大人物啊,医药原料、房地产、木材加工什么生意都做,名叫刘远樵。”

哦,我想起来了。以前在报社当记者时,我专门采访过他,还写过他的人物事迹呢。一个进出口公司的老总凭怎样的实力能把买卖干成这么大呢?我很怀疑他的能力。由于地域和经济环境上的限制,省里大中型民营企业的效益都比较低,他能够把蛋糕做大,凭的是什么?!不知不觉中,我的脑海里浮现出刘远樵高大的身影,和他肥胖的大手。他的五官还算端正,透着成年人少有的干练和机敏,说话时习惯于哈哈大笑,眼睛里装满了城府。他手上的汗毛很重,给我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因为他的手摸过郝媛媛的大腿。回忆起那只手滑过郝媛媛大腿的一幕,我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思绪也立刻停了下来。

“你什么时候回来啊,我想你。”柳晓菲又开始撒娇了。

“快了,等事情办完就回去。”

“我的房子刚装修完,一个人住,空荡荡的。我想和你一起住,还有……”她忽然停顿下来,连声吧嗒嘴。我猜,她大概在吃东西吧。平时,她就特别喜欢吃零食,最爱吃的有杏仁、话梅、苹果派,对了,还有葡萄干,吃东西的模样活像个小耗子似的。

“还有什么?”

“还有、还有,如果我们一起住,我就可以天天晚上抱着你呀。呵呵。”说完这句话,她有点儿不放心地问道,“她和你在一起吗?”

“谁啊?”我问。

“那个女警察啊,听老赵说,那个小女孩挺漂亮的,你没骚扰人家吧?”

看来,柳晓菲一定是通过老赵知道洛兵的。老赵的嘴巴真不够严实,怎么可以随便说呢。他知道我和柳晓菲的关系,不说吧容易误会,说了呢更容易引起柳晓菲的误会。

我没半点犹豫,笑着说:“菲儿,好了,别闹了,她漂不漂亮和我没关系,我们就是普通同事。”

“那就好,等你回来,我请你吃羔蟹,给你补补身体。还有啊,平时注意休息,别把自己累着。哦,说再见吧,我要去上班了。”

“好的。再见。”我眯起眼睛。宾馆对面的人家开窗户,玻璃的反光照在我的脸上,一闪即逝。

“小凯,亲你一下。我爱你。啵。”柳晓菲对着话筒欢快地说道。她的亲吻声顺着电话线爬过来,把我的欲望之火顷刻间点燃了。电话撂下好半天了,我还在床头傻坐着,脸上发烫,如同秋天里野火蔓延过的草地,火辣辣的。回想起柳晓菲赤裸裸的身体,我的脸忽然发烧了。

面对空荡荡的房间,我轻轻地重复着她最后说的那三个字:“我——爱———你。”

恍惚中,整个房间都被我的声音填满了。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国外有一位性心理学家在书中提到过这样的观点:大多数女性在她的潜意识里,都有一种对男性肉体神秘的渴望。反之,男性也如此。

在这个世界上,饮食男女常常因为最初的互相喜欢而相爱,从短暂的牵手到紧紧的相拥,也许需要走过很长时间,也许只需目光流转三四秒。女人,是感性的动物。她认为爱,就是爱了,爱得死去活来,爱得全心全意。可是,大多数男人常常把爱当作一种责任,甚至一种负担。而对于感性的女人来说,爱情就像迷药,纯粹的迷药。

毋庸置疑,柳晓菲的想念是真实的,这同时让我感到了被人牵挂的甜蜜。人的一生中,最大的快乐就是:有一个你爱的人像你爱他(她)一样深深地爱着你。或许,我应该为柳晓菲做些什么了,哪怕是真实的谎言,我也要亲口对她说:我爱你!

趴在床上,我打算给柳晓菲发个短信息,给她一个惊喜。刚检索到个人信息的界面,房门突然被打开了。

洛兵背着红色双肩包探头对我说:“李凯,走吧,去机场。咱们头儿在楼下的车里等着呢。”

“佟队长怎么不上来呢?”我放下手机问道。

“他刚才打你房间的电话,一直占线啊。”看我还不起来,洛兵扭头就走。我拿起包,跟在她屁股后面,挤进了电梯。

路过宾馆大堂,我要去总台结账。洛兵拽住我的胳膊说:“你快点吧,陈桂生队长关照过,他们负责结账了。”

半个小时后,陈桂生队长亲自开车,一路上拉着警笛把我们送到了机场。桂林的司机师傅很遵纪守法,距离警车能有200多米远呢,就一个挨着一个主动靠边停下来,让我们的车子先过去。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小佟感到很不好意思,对陈队长说,把警笛关了吧,这么宽的道不用拉警笛。

陈桂生嘿嘿笑了笑,回答道:俗话说开枪为你送行嘛,这里不能随便开枪,拉警笛壮壮声势吧。

还别说,这个广西汉子真挺幽默的呢。听他这么一解释,全车人都笑了。

飞机从机场起飞的瞬间,我感到胸口有些郁闷,想呕吐,却吐不出来。洛兵看我的脸色怪难看的,把纸袋塞过来,扭过身体低头看报纸。她的意思我明白,女孩子都怕脏,她实在不情愿看见我真的呕吐。以往坐飞机出差,我身体什么反应都没有,可能是中午喝酒喝太多的原因吧,我的胃好像和肝脏调换了位置,一阵翻腾。我屏住呼吸,和佟剑锋换了位置,挨着飞机过道坐下来。

麦道82的客舱座位太拥挤了,远不如波音737飞机舒适,空中小姐倒很漂亮。一位空姐看我东张西望的,误以为我需要帮助,几步就走到座位前,问我需要什么,我紧闭住嘴巴,用最简单的手势告诉她我要上厕所。

她带着很职业的微笑说,先生,卫生间在机舱后面,请慢走。

我没听空姐的话,用最快的速度跑向洗手间。

呕吐,不停地呕吐。

顷刻间,狭小的卫生间里弥漫了难闻的味道,我的手无力地搭在不锈钢台面上,反而不那么恶心了。擦干净嘴巴,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我深深呼出一口气。洛兵在一旁打盹,佟剑锋收起折叠餐桌。问我:怎么样?没事吧?

嗯,好多了。我有气无力地说。

没事就好。他伸了个懒腰,自言自语地说道。

佟剑锋按照原计划没有通知昆明警方,我们直接乘坐机场大吧到了位于市中心的绿城酒店。他之所以没和当地警方打招呼,理由只有一个:怕麻烦。他觉得调查线索,有我们三个人就足够了。

吃过晚饭,佟剑锋让洛兵在房间里休息,悄悄带上我直奔夜上浓妆酒吧。他事先了解到,那个酒吧离绿城酒店不太远,坐出租车五分钟就到了。我不清楚他是怎样说服洛兵的,反正洛兵从吃饭直到回房间,小脸儿上写满了“不高兴”三个字。

夜上浓妆酒吧的总面积大概有三百平米左右,分上下两层,靠南面的一角是个五尺高的T字形舞台,上面有个小型摇滚乐队。刚进门,脖子上系着红色蝴蝶结的侍者就故作神秘地告诉我们,今天有钢管秀表演,把我们安排到了前排的卡台坐下来。看我们坐下,侍者还站在那里不走。原来他等着给小费呢,我从口袋里掏出一百块钱,塞到他的马甲口袋里。侍者掏出来瞅了瞅,连声说谢谢,转过身走了。

面对酒吧里光怪陆离的陈设,小佟感到很新奇,眼睛都不够使了,身体在沙发里扭来扭去地到处张望。

夜上浓妆酒吧的情调充满了怀旧色彩,天棚上的顶灯发出幽蓝的光,舞台旁边的DJ控制台是开放式的,在乐队休息的间隙,那个头上包着块小花布的DJ正播放一支美国乡村音乐,他神经质地摇摆着,活像个舞蹈的小丑。酒吧东面的吧台里面清一色都是小女孩,着装很暴露,短裙子、丝绸吊带上衣,长发披肩。有两个皮肤白皙的女孩在调制鸡尾酒,她们的指甲上涂了反光材质的蔻丹,发出紫水晶般的光亮。我看过酒水单,她们只调制一种鸡尾酒,名字叫“埃及艳后”,漏斗状的杯子里分出三层颜色:浅黄、淡紫、玫瑰红。在这个酒吧里,鸡尾酒的价格实在令人咋舌,标价一百九十八块人民币。我宁愿喝25块一瓶的科罗娜,对这种鸡尾酒是如何也不敢垂涎的。

佟剑锋一边喝啤酒一边跟我唠叨:这儿的老板太他妈的黑了。不仅暴利,简直是明目张胆地抢劫!

他把身体完全靠在沙发里,跷起二郎腿,目不转睛地望着舞台。

舞台上的灯光不知道什么时候完全熄灭了,圆形的激光照着一个三角凳,凳子上有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在唱歌———

也许你的爱是双人床/说不定谁都可以/陪你流浪

你的目光锁在某个地方/你的倔强是一道墙/内心不开放

也许你的心是单人房/多了一个人就会/显得紧张

想看看你最初的模样/你脱下来的伪装/你会怎么放

别说还有感觉/你我都知道我们只能忠于直觉

正因为欠缺所以总不懂拒绝/但又不再愿意为对方妥协

别说还有感觉/你我都知道拥抱不代表亲切

可能是害怕被拒绝/不敢直接

还是我们在等下一次的机会

同样皱着眉/却有不同的滋味

也许你的心是单人房/但你的欲望却是一张/双人床

想看看你真实的模样/你收起来的忧伤/你把它怎么放……

在女歌手唱歌的时候,台下的客人都很不老实,有的在吹口哨,还有的在挥动酒水单大声招呼侍者。女歌手放在凳子上的大腿套着蕾丝花边的丝袜,像两扇很久没有锁的大门,时分时合,白色的镂花底裤若隐若现。与其说她是唱歌,还不如说是在暧昧地挑逗,放纵的挑逗。有些存心不良的客人开始坐不住了,大呼小叫的,一个醉鬼甚至发出了极为恐怖的尖叫。

能把一首哀怨的情歌唱得这么性感,与女歌手的形体动作是分不开的。这个酒吧里有各种各样的酒,也有各种各样性感的女人。东倒西歪的男人们反而成了摆设,一些被酒精浸泡得喘着粗气的摆设。

或许是受到音乐节奏的影响,佟剑锋和我喝啤酒的速度都很快。一旁的侍者弯下腰问:“先生,还需要酒吗?

佟剑锋挥挥手,说:“不要了。你们老板在吗?”

“啊,老板不在。”侍者的声音几乎被嘈杂声吞没了。

佟剑锋从屁股口袋拽出“穿山甲”的照片问侍者:“这个人,你认识吗?”

侍者仔细瞅了瞅说,“不认识。我是新来的,领班也许认识他。再说我们这里客人很多,一时也想不起来。”

“那你就去找领班,就说我有事情问他。”

“行,先生,请您稍等。”侍者答应一声后,走到吧台里打电话。

这时,舞台上的女歌手在混乱的叫好声中扭着小屁股下去了。一阵电贝司的序曲声过后,摇滚乐队的主唱出现在狭小的舞台上。他用粗犷的声音吼道:“朋友们,摇滚是我们的生命,让我们一起来吧……”

他的声音像一把在沙地上拉动的铁锹,发出的噪音把我后背的汗毛都整竖起来了。上帝啊,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重金属摇滚吗?!

记得我第一次听摇滚乐,是在一个朋友的家里,而第一次感受到摇滚乐的魅力还是在这个朋友的家里。她喜欢收集黑胶碟,就是音乐市场早期出版的大CD盘,尽管当时大街上很少见那种布满罗纹的音乐制品了,但她那时非常热衷于这种收藏,因为喜欢。

业余生活里,我比较喜欢听一些通俗的音乐作品,毕竟流行音乐的主流是这样的。偶尔听大师们的交响乐,如果不看封套上的介绍,根本听不明白。用朋友的话说,我就像一只水塘里的鸭子,只专注于水下的小虾,听不懂天鹅的叫声一样。在她家宽敞的客厅里,我们曾经欣赏柴可夫斯基的一段交响乐,她说,你听!一只熊在奔跑呢。我竖起耳朵听得直发愣,问她:“这不是大提琴的声音吗?哪来的熊?”她终于被我的无知激怒了,恨恨地说———你这个小市民!

“小市民怎么了?如果小市民代表一种社会层次,我还是觉得做小市民好,肤浅并不意味着没有音乐鉴赏力,就是不懂交响乐,这能怎么?”我的回答明显底气不足,她近乎于怜悯地看着我,关掉音响,重新换了张碟,说:“你快被生活给毁了。”

我没有反驳她,原因是,音箱发出的动静把我想回答的话整个覆盖了!摇滚!我终于听懂了,是摇滚乐!!!

她在椅子上摇摆着头颅,我呢?彻底瘫软在沙发上了。我的心脏啊!怎么又是崔健?!一块红布、让我在雪地上撒点野、红旗下的蛋等等老歌鱼贯而出,塞满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

当楼上的邻居踢响她家防盗门的时候,我还陶醉在老崔沙哑的怒吼中呢,短暂的颓废,我真很喜欢,但这不是生活的全部。就像我和她,只是、也只能是音乐上的朋友。1995年以后,摇滚乐的追随者们如大雨过后的庄稼,茁壮地生长出一批又一批,就像经历一次超级模仿秀,大家都在标新立异地折腾。可是超现实主义的呐喊终究是短暂的,能算得上主流的摇滚乐团体就那么几个,黑豹、唐朝、鲍家街43号属于早期的,还有单枪匹马的歌手,像张楚、郑均、何勇等人的音乐都曾经风靡一时。由于是模仿,在他们早年的作品里能听得到鲍伯·迪伦、莫里森和列侬的音乐痕迹。喧嚣的鼓点、叛逆的辞藻、披着长发的乐手近乎于梦呓般的大叫是摇滚的招牌,如果拿10年前的摇滚乐和当今的比较,你会发现摇滚在变,变得柔情了。从郑均的《赤裸裸》、张楚的《姐姐》到零点的《爱不爱我》、轮回的《花犄角》,摇滚慢慢地、慢慢地走上大众的音乐餐桌。摇滚的这种变化,是对世俗的投降吗?不是!应该算是握手言和吧。

摇滚从贫穷开始,在富裕中堕落!摇滚把人的假面撕下来,而现在呢?通俗的摇滚戴着假面!人们在不断地寻找着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被包装的摇滚乐即使成为主流,也改变不了末路的命运,因为真正的摇滚不需要大众的尖叫和掌声!

1995年我那位喜欢音乐的朋友,1997年结婚了。第二年的春天,她离婚去了法国。她留下的唱片被她年迈的父亲堆积在储藏室里,落满灰尘。事实上,摇滚是拒绝意义的,需要听众依靠自己的视角和听觉去品味意义。

突然,台上那位摇滚歌手从喉咙里迸发出一声歇斯底里的嚎叫,彻底把我从回忆里拉回了现实。他的脸上淌着臭汗,声音沙哑地问:“各位朋友,你们喜欢这首歌曲吗?”

在这个酒气熏天、暗潮涌动的酒吧里,他的问题是很难找寻到答案的。或者说,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只有三种可能:喜欢,不喜欢,无所谓。大多数客人的音乐细胞还没长齐全呢,他们更喜欢邓丽君那甜蜜蜜软绵绵的情歌,至于懂得摇滚音乐的人,我敢打赌,满打满算还凑不够一个咖啡桌。

台下的人群并没有积极回应他的问题,都把目光盯在台上跳钢管秀的少女身上。摇滚歌手很尴尬,他胡乱地抹了把汗,试图掩饰一下不安的情绪,没想到麦克风摔到地毯上了,样子十分的狼狈。

我能体会到他的心情,一定糟糕透了。现在如果发给他一把枪,他肯定会把这里的客人们挨个拉出去枪毙!唉,这个倒霉的摇滚歌手。

“这位先生,是你找我吗?”一个叼着香烟的女子对佟剑锋说道。她的穿着打扮有别于酒吧里的女子,看上去像个风月场上的老手,头发高高地盘起,系着一个黄手帕。

看佟剑锋没好眼睛瞅她,她吐了个烟圈,很妖冶地笑了笑说:“我是这里的领班,一看你们就是北方的客人,想要小姐吗?我们这里有现货,保证新鲜。”

“这个人你认识吗?”佟剑锋开门见山地说。他没有回应女领班的挑逗,和这样的女人斗嘴只能是浪费时间,所以选择了单刀直入。

“啊,没见过。”领班矢口否认见过“穿山甲”。她毕竟是风月场里混的女人,发现我们不是来消费的,十分警觉地收住话头。

她问:“你们是干什么的?”

我掏出证件递到她面前。一看是警官证,她的神态很不自然,转眼间说话就像换了一个人。

“你们是查案子的吧?这里讲话不太方便,去地下室的弹子房说吧。”她站起来,把我们带到一楼大厅的拐角处。沿着铁艺装饰的大理石台阶往左走,是一个又一个小包房,走廊的尽头有个木质拉门,里面的灯亮着。

刚一进门,领班把我们让到沙发上,勉强挤出微笑,说:“我就是这里的老板,有什么要求,直接对我说吧。”

我很诧异。“你不是这里的领班吗?”

那个女的停顿了一下,说:“我们老板不在家,这里的一切事情全由我处理。”

“那好,这个人你究竟认不认识?”佟剑锋重新把照片拿出来,问道。

“不算太熟悉,半个月前,他到这里消费,和一个叫黑樱桃的女孩子打得火热。黑樱桃白天在一家画廊上班,晚上在这里做小姐。不过,黑樱桃很久没来这里了,传呼手机都停了。”

“黑樱桃叫什么名字?多大年纪?你有她的照片吗?”佟剑锋问道。

“我不知道她的真名,她大概二十一二岁左右吧,照片也没有。哦,我想起来了,她打工的那家画廊叫“兰桂坊”,老板是个日本女人,在绿城酒店旁边。”

“新华路口的那家画廊吗?”我乘大吧到绿城酒店的途中看到过那个金字招牌,印象里,那家画廊的墙体是乳白色的,与毗邻的高层建筑风格迥异,好像是在老房子的基础上改造的。

“就是那家。”女领班十分肯定地回答道。她看上去不像在撒谎,而且对我们的询问很配合。佟剑锋连谢谢也没说,和我交换了一下颜色,起身告辞。

从酒吧里出来,佟剑锋问我,你觉得这个女的像领班吗?

我说,不像,她像这里的老板。

你怎么知道的?佟剑锋问道。

凭直觉。我一字一顿地说。

昆明的夜晚十分繁华,大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穿梭不断。路旁的花坛边上有些老年人在纳凉,风从身边吹过,空气里充满了树木与花草混合的香味。佟剑锋忽然笑着问道:你猜洛兵在干什么呢?

她?呵呵。可能还在生气呢,你以为她会睡觉吗?我胸有成竹地说。

不一定吧。这么短的时间,你不可能了解她。佟剑锋说到这儿,招手要了个出租车。

那就打赌吧,一百块。我说。

好,一百就一百。他先钻进了出租车。

果然不出所料,洛兵还没有睡呢。房门敞开着,看我俩回来,急匆匆跑过来问:“怎么样啊?两个大侦探。”

“什么怎么样?”佟剑锋故意装糊涂。

“我的意思是有线索没有啊?”看佟剑锋不言语,洛兵靠在门框上问我。

“有了。”我长驱直入地进了她的房间。

她慌忙从后面超过我,把床头柜上堆积的小食品口袋扔到垃圾桶里,然后指着沙发让我坐下。我注意到她的手把一个黑色的乳罩塞在枕头底下,她做这个动作的时候快得无法形容。她不想让我看见凌乱的床,和床上的女人衣物,可我还是看见了。她感觉到我的视线,表情十分羞涩,脸颊上泛起微微的红润。

“我刚洗过澡,你们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洛兵装作无所谓的样子,继续问。

佟剑锋说:“那里的环境太乱,我们一了解完情况就回来了,谁知道你还没睡呢。就因为你,我输了一百块。”

“赌什么?”洛兵天真地问。

“赌你睡没睡,佟剑锋输了一百块。”我笑呵呵地说。

洛兵打了个哈欠,揉揉眼睛说:“你们两个男人,真够无聊的。人家睡不睡和你们有关系吗?!”

佟剑锋从桌子上拿起一个甜橙,边吃着边布置任务:“我们明天一起出发,到兰桂坊画廊去调查,千万别打草惊蛇,先看看里面到底有什么名堂。至于和“穿山甲”有过亲密交往的黑樱桃,我的意见是,把她就地拿下。直接抓到公安局,进行突审,把她了解的情况先挖出来。”

“明天上午你先去昆明市局吧,我和洛兵先去画廊看看。”我随口补充道。

“好,就这么办。我们都出来一周了,要抓紧时间,张处长也挺着急的。”佟剑锋说。

“怎么又出来个黑樱桃?谁叫黑樱桃啊?”洛兵没听明白,弄得一头雾水。佟剑锋没吭声,径直往门口走。我回头告诉她说,黑樱桃是个坐台小姐,在画廊做兼职,明天你去了以后就知道了。

洛兵很不满意地皱着眉头,冲佟剑锋背后嘎巴一下嘴,把手里的报纸狠狠摔在床上。看她的口型,我猜出来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她在说佟剑锋“熊样吧”。恐怕这是洛兵最想说而又不敢大声说出来的狠话了,平时怎么闹都可以,布置任务时,佟剑锋的话就代表组织,任何小组成员都必须绝对服从。

走到门口,我关照她说:“晚上把房门锁好,照顾好自己。”

“用不着你管。哼!”洛兵又耍起小孩子脾气了。

这是一个天气晴朗的上午。

吃过早饭,佟剑锋直奔昆明市公安局,我和洛兵装做一对情侣步行去兰桂坊画廊。一路上,洛兵自然而然地挎着我的胳膊,由于距离的接近,我闻到了她身上特有的味道,很清爽的香水味。柳晓菲也爱用这种法国香水,法兰西著名品牌,名字很特别,翻译过来叫“红粉”。这种香水非常适合小女人点缀,香味十足,但决不招摇。它有别于一般外企白领用的WKK香水,那种香水的味道太浓郁了,距离两三米也闻得见。

洛兵把身上的衣服又换了,她穿了件藏蓝牛仔裤,白色短袖衬衫。在大堂的沙发里,为等她出来,我足足把当天的《昆明日报》看了三遍。在我快忍无可忍的时候,她才扭扭捏捏地走出了电梯。

看见我,她的第一句话就是:漂亮吗?

我的回答很准确:你比我漂亮。呵呵。

很出乎意料,她没有对我的调侃予以反击,反而含蓄轻柔地笑了笑,与我一起走到户外。她的左手拎着个皮包,看样子,她把手枪也带上了。

五分钟后,我和洛兵来到了兰桂坊画廊的门口。画廊前有三棵高大的榕树,画廊两侧低矮的灌木郁郁葱葱,一些各种各样叫不出名字的鲜花被它们包围着。整幢建筑高三层,从外观看上去有上百年的历史,建筑样式类似于早期日本侨民居住的日本房。在我居住的那个城市里,像这样的日本房大都拆除掉了。这幢房子与周围的高楼大厦很不相称,或者说与周围的现代建筑有种不可调和的矛盾,或许这更显示了房子主人的个性和实力吧,旧房子不被拆掉一定有它不被拆掉的道理。

兰桂坊画廊的门敞开着。

没有丝毫犹豫,洛兵抢先一步迈了进去。

“小姐,上午好。”

“先生,上午好。”两位穿着深灰色套装的女子几乎异口同声地说道。她们双手并拢,深深地鞠了一个躬,脸上的笑容非常专业。在她们的引领下,洛兵和我进入了大厅。

大厅里的参观者寥寥无几,墙壁上悬挂的画作大部分是双卷轴的国画,旁边的标签卡做得相当精致,标着作者名号和创作时间以及标价。画廊的一层和二层是通透的,视觉上很开阔。最北面有一幅五六米长、三米多高的作品,上面画着硕大的牡丹。这幅牡丹图的价格不菲,居然标了一百二十五万的价格,与作者的名头十分不相符。大概画廊的主人并不想真正卖掉它吧,牡丹图的面积正好超过窗户,把高大的窗户整个儿盖住了。除了轴头,靠墙角还排列着一些带画框的小油画、水粉画以及木刻画。

“本画廊的藏品囊括古今中外大师的画作,有齐白石、李可染等名家的墨宝,还收藏了国外一些画派的名作复制品,如塞尚的《大浴女》、米勒的《晚钟》,还有巴尔蒂斯的代表作《凯西的梳妆》等等,请各位先生女士鉴赏。”一个身材娇小的女子在介绍画廊的藏品,她柔媚的声音抑扬顿挫,挺吸引人的。介绍完毕,她给每位客人派发了一个藏品样本,指点着上面的画品小样说,有购买意向的客人可以直接和老板联系。

我打开样本的扉页,在画廊文字简介下面有个线条华丽的签名,是个日本名字:田中美作。

我的脑海中忽然浮现出锈迹斑斑的半岛铁盒,难道这个画廊的老板与田中家族有什么内在的关联吗?!我怀疑的目光和洛兵碰到了一起,她心领神会地点点头,和我沿着旋转楼梯来到画廊的顶层。

与楼下相比,画廊顶层的空间显得过于狭小。整个楼层被分割成办公区和会客室,木质的格子门与雪白的墙体浑然天成,完全是日本特色的装饰。在房间中央摆放了一圈布艺沙发,角落里的富贵竹苍翠欲滴,一些陶瓷和水晶制品安放在错落有致的古董架上,映射着或明或暗的光。

二楼的墙壁上挂着七八幅油画作品,其中一幅巴尔蒂斯的早期作品吸引了我的视线。与其他画作不同的是,这幅名为《凯西的梳妆》赝品几乎可以乱真。

面对这幅油画,我从内心感到一种巨大的悲哀和感慨。不知不觉中,我深深叹了口气。

“哎,你盯着裸体画看起来没完了?!”洛兵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来,低声训斥道。在她眼里,我这个同伴欣赏绘画的水平高不到哪儿去,老站在裸体画像前不动地方,就是不怀好意,就是满足偷窥心理。

“我没老盯着她看,别瞎说。”洛兵的话令我十分气恼,她的话虽然声音不大,却引来了三两位游人的侧目,那种眼神里藏着的轻蔑和讪笑足够让我恼羞成怒了。

“那你在看什么?”洛兵有些得理不饶人。

“你看这个,是东子的签名。”我指了指油画的右下角,悄悄说道。那里有一个很不起眼的签名,是黑色油彩笔画的符号,我可以毫不犹豫地断定,那是东子的签名。在我的记忆里,他的签名太独特了,酷像一个蜷缩的黑蜘蛛。

“啊!”洛兵差点叫出声来。她捂住嘴巴,伸长脖子去看油画上的签名,就像养鸡场里一只因为好奇把头探出栅栏定睛观望的小母鸡。

“你们老板在吗?”我回头问画廊小姐。

“先生,对不起,田中夫人回国了。”

“她什么时候能回来?”我追问道。

“回程时间,我不是很清楚。真对不起。”画廊小姐带着歉意,微笑着说。

“如果先生您想购买画品,可以和我们画廊的经纪人丁天先生联系。这是他的名片。”

接过她手中的名片,我说了声谢谢,和洛兵一前一后拐下楼梯,离开了兰桂坊画廊。在路上,洛兵松开我的胳膊,自言自语地嘀咕着:“喂,我看那个画廊里肯定有问题。你知道吗?我中途去了洗手间。在洗手间的角落里有一条很粗的动力电源线直通地下,承载这个楼的供电线路说不定有问题,再者说,他们用大功率的电源做什么?这个问题很蹊跷的。”

“嗯,你的发现很有价值,等回去和小佟商量一下,琢磨好下一步该怎么办。”

户外的天气很热,我后背的衣服早就让汗水浸湿了。洛兵很怕被阳光晒到,手里高高举着报纸,试图遮住脸,还一个劲儿地催促我快走。在路口,我停下来买了两瓶矿泉水,一抬头才发现,她忽然不见了。

她不会走丢了吧?我暗想。这可不是杞人忧天,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漂亮女孩子迷路的机率会很大的。

站在人行道上,我一琢磨,洛兵最大的可能是跑到路边的便利店采购去了。我拨通她的手机,她竟然关掉了。不大一会儿的工夫,只见她从二三十米远的一个店铺里走出来,怀里抱着一大堆东西,冲我兴高采烈地挥手。

等走到跟前,我才看清楚,她买了很多方便面、饼干,还有卤蛋。我问她,“买这些东西干什么?”

她说:“吃啊。不太习惯这里的口味,白天吃的少,晚上肚子总咕咕叫。”

“那也不能吃这么多啊。”我倒替她的胃口担心了。

洛兵把小嘴巴一撅,大声说道:“哼,还不是为你俩啊,老跑到我的房间里要东西吃,买这么多还不是为了你们啊。”

原来如此,这个小女孩还怪细心的呢。都怪佟剑锋,晚上他总饿,一饿就抓心挠肝地怂恿我去洛兵的房间要东西吃。我问他,你怎么不自己去。小佟的理由只有一个,他说:你是单身男人,和女孩子好沟通,我去了算什么事儿啊。再说,你是她的救命恩人,一定会给你面子。

在桂林时,我硬着头皮去过几次洛兵的房间,她总是隔着门缝给我拿东西。由于是夜里很晚的时候,她大概已经就寝了,又不好拒绝我,所以我们两个人都很尴尬的。佟剑锋让我去洛兵的房间拿吃的,累计绝对不超过四次,前三次都成功地回来了。第四次我死活没去,这把佟剑锋饿的,在地上来回走。最后,我拽着他一起到宾馆外的大排档吃过桥米线,三碗过后,他终于解决了温饱。

佟剑锋患有低血糖,还有胃病,我是后来在飞机上听他说的。当刑警的都有职业病,就是胃不好。后来,我仔细一想,平时偏赶到吃饭的时间去抓坏人,警察的胃能好吗?!印象最深的一次行动,是我和老赵在大冬天一起蹲坑抓个惯偷,那家伙在小饭店里刚吃完饭,就被我俩按在雪地上了。给小偷带上手铐,拎到吉普车里,小偷就开始打饱嗝,一个接着一个,满车厢里都是酒气。我和老赵还没吃饭呢,肚子这个饿啊,那滋味可甭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