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篇9.清洁工(1)-西北往事(选载)

我有一阵子没有再见到四孬,这家伙好像从地球上一下子消失了踪影。有人说他在外面打架斗殴被抓起来了,也有人说看见他从拘留所里钻出来,脑壳被剃得青亮,地包天嘴唇里斜叼着半拉香烟,人模狗样穿着一条裤角宽度至少在一尺二寸以上的喇叭裤,在街上扫来扫去。他的身边还跟着两个涂眉画眼的女阿飞,人们说得跟真的一样,我没理由不相信,可就是没有看见他。其实,我一点儿也不想见他,他不在的时候我倒落得干净,用我们厂子那些老头的话讲,那小子从来都是夜猫子入宅好事不来。我也是这么想的。

还是说说眼下吧,这之前蓝丫被我得罪得一塌糊涂。我想蓝丫这辈子也不可能原谅我了。如果没有东方红剧院门口的事,她本来可以顺理成章地进我们厂门口的食品经销店里当营业员的,可她的好事都让我跟四孬搅黄了。我能感觉到蓝丫每时每刻都在仇视着我,她异样的目光充满了怨恨与诅咒,这种敌意时常让我感到惶恐。这个时候,我发现蓝丫已经完全不再是个单纯的女孩子了,她的身上爬满了那些远离纯洁女孩的怪味道。她的眼睛总是带着钩子似的斜人,她的唇齿间不时跳跃着某种骚动,她的胸脯已经有了十分招惹人注意的嫌疑,她照镜子的时候愈加顾影自怜矫柔造作,有时候竟然莫名地泪眼婆娑。总之,我越来越不敢看她,更不敢让她直视着我,她的目光的确让人心惊肉跳。

这阵子,我爸和我妈整天吵着要离婚。我不知道他们俩是谁先提出来的,离婚这种说法总是在我不经意的时候钻进我耳朵里。离婚究竟意味着什么呢?我觉得大人们的争吵有时候跟孩子没有什么太大区别,惟一的不同是大人们更擅长煞有介事。我爸和我妈就是这样,好像彼此都在拿“离婚”这样最后的破烂玩意当王牌来威吓对方,就好比一个小孩在冲另一个小孩生气,说我不再跟你好了!而另一个小孩自然会不甘示弱地回敬一句,不好就不好有什么了不起!可是,没过几天,你就会发现,两个孩子又神秘地好在一起了,而且毫无理由。离婚的事情在我看来就是这样,因为他们总是挂在嘴边,却不付诸实践,时间一长,我觉得他们不过是说着玩的,简直索然寡味。

我估计错了,孩子毕竟不太懂大人们的事情。

我爸的工作总算有眉目了。厂里安排他去当清洁工,负责全厂区的卫生,我觉得这对我爸来说一定是天大的侮辱,对于我们也一样。可是,我又错了,我爸二话没说,第二天就去上班了,他大概是在家里窝得时间太久了,又太急于找到一件事做。就好比一个快饿死的人,即便得到一份喈来之食,他也会毫无犹豫狼吞虎咽地饱餐一顿的。我爸顾及不了那么多了,反正,打扫卫生和烧锅炉都不是什么好活儿,凑合干吧,谁让他是有“前科”的人呢。

正在这个节骨眼上,我哥竟然厚着脸皮回来了。他的样子使人看了就会难过,如果不仔细辨认,准会以为他是个从河南或安徽一带跑来这里讨饭的花子或灾民,他身上的衣服又脏又破,头发乱得像一蓬蒿子一扎一扎的,他的眼睛深深地陷了下去,只有眼珠偶尔会动一下表明他还活着,几根稀疏的胡须七长八短地像用胶水胡乱沾在嘴唇和下巴上,最滑稽的是,他两只脚上的鞋居然不是同一双(还是一顺撇儿),两只大拇趾长长地钻出来。数月的漂泊流浪使他看上去的确憔悴不堪,当他站在学校门口等着我出来并向我招手示意的时候,让我大为震惊。很多人都盯着我们,他们大概以为我想加入什么狗屁丐帮了。

我原以为他永远也不再回来了。我做梦也想不到这家伙还能活着回来。他能回家也是一种勇气。

出乎意料的倒是,我爸这回没有动手,他甚至连一句过重的话也没有对我哥说,他只是死死盯着他至少看了一根烟的工夫。他让我从床底下把我妈洗澡用的那只大铝盆取出来,然后往里面填热水和冷水,我试过水温,不冷不热,刚好。我爸让我哥把身上的破衣烂裤鞋子全脱了,又让我把那些烂皮扔出去找个没人的地方烧掉,我就按他说的去做,那些破衣服燃烧后发出的怪味令我今生难忘,在跳动的火光中,我听到了虱子和虮子们鞭炮似的鸣叫,我仿佛又看到了我哥被他的班主任老师堵在一间破草棚里,他和一个女生正赤裸裸地纠缠在里面。

等我回来的时候,我哥已经乖乖地坐在铝盆里擦洗身体了。那天阳光灿烂极了,阳光把我哥整个人裹在里面,院子里到处弥散着人体特有的潮湿的腥味。我哥的身体在阳光和水气的笼罩下发出即将成熟的光亮,他用双手拘谨地捂在腹部以下。我爸正拿着那把生了锈的剪刀为他剪头,地上撂着一片一片黑黑的头发。这个镜头同样让我不寒而栗,在我记忆当中,这是我爸第二次给我哥那样粗鲁地理发,不同的是,这次他不需要蓝丫来做帮手,他也不需要我,我哥更没有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

我哥默默地清洁着自己,同时接受着我爸悉心的修剪和抚慰。肥皂在他身体上静静移动而涌起的白色泡沫足以让我对现实感到迷惑和遥远,仿佛才过去的一切只是梦境中的一个个片段,跟现实毫无关系了。我得承认,才几个月时间,我哥瘦得快皮包骨了,肋巴骨一条一条显现出来,剃掉胡子的下巴尖得像一把匕首,深陷的眼眶和凄迷的眼神使他仿佛染上了西方的犹太血统,他原来可不是这个样子。我敢保证,若谁把他杀了扔在马路上,连野狗都不会来啃他一口的。他依旧和我睡在一起,我自始至终也没有问及过他这些日子在外头是怎么过的,我能肯定他过得不会好的,否则不会弄成现在这副模样。回归是他最无奈的选择。流浪的经历将会永远地存刻在我哥的记忆深处,成为他人生的一次充满戏剧意味的经历。

我哥在他回来的当天傍晚,就改头换面地跟着我爸去厂里干活了,这对他洗心革面大有好处。他像个贴身的仆人那样忠实地紧紧跟在我爸身后,或者像一条驯服的小狗,头始终不抬一下,手里拿着扫把或簸箕,干起活来像模像样。

我要说的是,我爸并没有给他剃成秃子。恰恰相反,我觉得这是我爸给他剪得最好看的一个青年头,不长也不短,挺时髦的,近似与时下比较流行韩国某歌星的短发型,只是差一些板栗一类很酷的染色。

我妈已经很长时间没回家了,她一直住在我外婆家。我估计她已经忘了我们。可我有时还会想她的。外婆是个很厉害的女人,而且身体肥胖,足有二百斤重,说话的声音很响亮,跟骂人似的,她的长相总让我想起来巴西电视剧《女奴》中的黑奴亚奴阿里亚,不过,我觉得她的心眼却没有那个黑女人那样好。据说当初她很不看好我妈嫁给我爸,她认为谁跟了我爸这样的倒霉蛋准没有好日子过,现在,她的忠告似乎灵验了——她可以沾沾自喜。

那天我去外婆家找我妈,想让她跟我回家,却正好碰见刘庆福也在那里。我外婆的桌子上放着一大包食品,里面有我外婆最爱喝的麦乳精,我狠狠瞪了刘庆福和我妈一眼,我还瞥见外婆一副很受用的势力眼样,我当时直感觉到恶心——我后悔自己当初还吃过刘庆福送给我们家的那些狗屁东西,如果可能的话,我真想当着他们的面把那些东西一股脑全吐出来。外婆告诉我,回去跟你爸说你妈不想回去了,让他死了那份心吧。然后,他们所有人都不再搭理我,他们围在桌上玩麻将,骨牌被他们搓得哗啦哗啦直响,他们的笑声也是那么刺耳难听。

我就掉头走了。我妈这才跟了出来,她拉住我的手说,别怪妈,那个家我实在不想回去了,我没办法再跟你爸这种人过下去了,你要是想妈的话就来外婆家看我……说着,她塞给我两块钱。这只是大人自以为是的一种精神补偿。我本来不想接的,我说我不缺钱用,可她硬塞进我的裤兜里。我这才一字一顿地告诉她,我哥他回来了。

我妈愣了一下,展现了片刻的惊喜,随即却哽咽似的说,他还回来干什么?不争气的东西……说着她声泪俱下。我说那你就跟我回去吧!我妈顾自抹了会眼泪,她用濡湿的手摸了摸我的脑袋,又帮我整理整理衣服,说妈不回去……你们要听他的话啊!

我后来忘了自己是怎么走回来的,口袋里的两块钱都快被我揉烂了,它潮乎乎的像一块抹布黏在我的手心里。我知道我妈是铁了心的,她跟我爸在一起的时光大概是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否则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厂子里的人都议论说我爸劳改了几年患上那种男人最怕的软病,所以他才脾气暴躁无常的,但我那时候还不能完全明白那究竟是怎样的病,我只是打一开始就发现他和我妈分开睡了,而且,他好像特别厌烦我妈,把她对他的一片好心全当作驴肝肺了(这是我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