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科技已经把‘幸福’列入生物学中的脑科学研究范畴。专家们认为,幸福,准确地说应该是‘幸福感’,与其他情感一样是大脑活动的一部分。司掌这部分感觉的组织位于大脑中紧靠前额内侧部分,那里因病变、损伤所导致的幸福感丧失已不鲜见。从根本上讲,幸福感的感受程度与在住国别、宗教信仰等环境因素并无直接关系,社会地位、经济状况对其影响也不大。
“幸福感的程度依各人的遗传因素而异。比如,一对单卵双胞胎,在不同环境中长大,可他们拥有的幸福感却处于同等程度,其中百分之五十完全一致。
“血清素是恋爱、母爱的化学基础。如果女性血清素不足,就会缺少对家人的爱。血清素这种物质在大脑里越活跃,人的幸福感就越强。”
网上对幸福的解释让小理开了眼界。照网上的说法,幸福感同一个人身上的器官一样,是与生俱来的。这么说,她可能是天生缺乏幸福感的人,而母亲就是天生缺乏血清素的人。
那么父亲呢?
父亲——小理忽然意识到,母亲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以后,父亲也不知不觉在她的心中消失了。
如果包括幸福感在内的所有的人的情绪的发生与发展都是命中注定的,那么,刘凤琴是不是嫁给了别人也一样会遭遇相同的命运?
母亲性格上的弱点太多了。性格上的优点可以成就一个人,性格上的弱点则可以毁灭一个人。对于父母问题的“果”,小理总是把“因”归咎于父亲。而事实上,是母亲的性格毁了她自己,也毁了父亲。
王爱军跪倒在刘凤琴遗体旁痛心疾首的样子在小理眼前晃来晃去。
“凤琴,咱们这是何苦呢?”——小理一遍遍回想父亲的话。
生是偶然,死是必然。没有一个人能躲得过生命的终极,但是,人人可以自主地安排生与死之间的每一分,每一秒。
如果母亲预先就知道生命是如此短暂,她会怎样安排她的生活?她还会那样难为丈夫,难为女儿,还会那样难为自己吗?
这些日子小理努力驱逐的痛感重新占据了她的心灵。
小理想:对于父亲,我是不是过于冷酷了?
而在王小理深深自责的同时,她那身在远方的父亲也在时时检讨着自己。
刘凤琴去世以后,王爱军选择了背井离乡。
他选择背井离乡并不是想表明和自己的过去一刀两断的决心,而是恰恰相反。如同一个身患重病的人到远方求医问药一样,他必须在异乡医好伤痛,并且为他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的孩子——被他和他的妻子残忍地伤害了几十年的女儿王小理积攒一笔宝贵的财富之后,才会有足够的勇气返回那个留给他无限酸楚和凄凉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