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汉城兄弟

我们几个人人生的每一段历程都会出现斗焕的身影。

1979年冬,第九号紧急令解除以后没几天,校园关闭令下达以后的12月份,我和升洲无事可做,就想找祖鞠一起去喝两盅。听说黑石洞一家饭馆做的炒面及灌肠非常有名,我们几个就一起去了。一直喝到宵禁时才半醉不醉地出了门。这次之所以说了这么长时间的话,是因为斗焕又进入了我们的话题,大家也就越说越多了。

祖鞠和升洲对着开过去的出租车,喊:“停车,我到贞陵!”

“停车,我到新村!”

可奇怪的是,没有一辆出租车在我们面前停下。后来,我们几个人干脆跑到马路中间去截车,一辆出租车才不得不嘎吱一声刹住了车。一打听,才知道汉江大桥塌了。祖鞠用嘲弄的语调问司机:“怎么弄得像‘6·25韩战’一样紧张?”

这时,汽车已经开走了。

没办法,回不了家,我们就只有去住旅馆了。祖鞠的那双脚还和以前一样臭。这天晚上以后我就得了个经验教训,凡住旅馆都把被子和褥子翻过来用,这并不是我有什么洁癖,而是担心类似祖鞠这样的人如果在这张床上住过,他的那股酸臭味就会沾在我的身上。

我们三个人住在一间屋子里,头一沾枕头那两个人就打起呼噜来,一高一低,一长一短,一应一和,好像事先商量好了要折腾我似的,呼——齁——地扯个没完,叫人没法睡。我开大电视机的声音,看了足有三个小时的战争大片也没有把他们两个吵醒,更没有把他们镇住。

当然,那天晚上没有睡着觉的不光我一个人,其中首屈一指的是瞪大两只眼睛紧盯着已故总统位子的那位将军。因为“变故”而引起的事件使这位将军目不交睫,彻夜难眠,于是,他纠集了几个同期毕业生,想让他们辅佐自己坐上那把交椅。虽然,现在守着那把椅子的是比他职位高得多的另一位军人,但只要他指挥部下把那个人赶走,这把椅子不就归自己了吗?就在这场“守”与“赶”的角逐中,大韩民国的军人内部反目成仇,火并起来。不断传来子弹嗖——嗖——的声音,因为紧张一整夜没合眼的人有之;听着枪声,数着炮弹爆炸声而没睡好的人有之;像我妈妈一样辗转反侧,老担心一夜没回家的儿子,念叨着“他是不是出事了”的人也有之。总之,不少人那天晚上没睡着觉。

进入八十年代的那个夏天,我临参军的时候又想起斗焕。

我们一起灌着“猫尿”,话题从足球转到了祖鞠的那双臭脚,又从臭脚谈到了女人。大家越灌越多,已经醉得差不多了,升洲的脸,红得和他穿的那件紫红色绸连衣裙没有什么两样。那一阵子,升洲已经结束了租房上学的日子,和贤珠姐姐一起搬进了蚕室地方一套四十平方米的公寓里自己起伙了。

升洲每换一件衣服都要把衣柜翻个遍,什么T恤衫哟,毛线衣哟,穿完以后就卷巴卷巴一股脑儿塞进大衣柜,下一回再穿的时候又得翻个底儿朝天。贤珠姐姐对升洲的这个毛病不知说过多少遍了,就是改不了,简直拿他没办法。

可升洲呢,对这些“小事”并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是包装自己,改变形象。从前十分喜欢的那种罗曼蒂克型装束升洲认为已经不时髦了,他现在着迷于富有女性美的色彩和形式,但挑来拣去,换了多少套装束也没有收到良好效果,因为他挑的衣服都太“土”了。贤珠姐姐说:“你买的这些衣服怎么穿得出去呢,你就穿这一件吧。”升洲现在穿着的就是姐姐的那件紫红色绸连衣裙。他上穿连衣裙,下穿牛仔裤,把连衣裙下摆卷在腰里,鼓鼓囊囊,不伦不类,要多恶心有多恶心。

升洲能用吹风机和卷发器把自己的披肩发整整折腾半个小时,还时不时地用两只手把披肩发往上一捋,心里美滋滋的。就在升洲自我欣赏的时候,突然两个手持M16自动步枪的士兵闯进了酒馆,升洲因烧酒涨红了的脸颊顿时变得煞白煞白,看着都不像个活人。当然,这场“异变”并不是由贤珠姐姐买的那件连衣裙引起的。许多人怀疑,这两个“逃兵”是不是要抓几个老百姓当人质好和政府讨价还价呢。过一会儿,人们渐渐看清了,这两个根本不是逃兵,而是负责戒严的士兵。

两个士兵就像韩国著名漫画家李根哲笔下的狼狗,两只眼睛瞪得圆溜溜的,露着凶光,一个劲儿到处搜寻着“猎物”,把酒馆所有餐桌都转了一圈,最后走到我们几个人面前,停住了脚步。

“把袖子捋起来!”其中一个士兵指着祖鞠说。

祖鞠本来想说“为什么”,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满是冷汗的眉头锁得紧紧的,乖乖地往上捋着袖子。祖鞠的袖子本来就窄,再加上浑身都被冷汗溻湿了,袖子捋过胳膊肘以后就怎么也捋不上去了。

“快脱!”一个士兵大声呵斥着,把枪口对准了祖鞠的胸膛。

祖鞠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得魂不附体,两只手直发抖,怎么也解不开衬衫的钮扣。这时,那个拿枪对着祖鞠的士兵不知是哪儿发痒还是怎么的,身体突然一激灵,这一激灵不要紧,可把祖鞠吓坏了,他以为那个家伙要扣扳机对他下毒手呢,就下意识地用两手把对襟衬衫一扯,衬衫哗一声撕开了,钮扣噼里啪啦掉了好几颗。祖鞠被污垢绘满“地图”的前胸暴露在了士兵面前。一看这光景,两个士兵想笑又不敢笑,硬憋着装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他们腻烦地撇着嘴,乜斜了祖鞠一眼,踩着落在地上的钮扣离开了酒馆。

祖鞠在这么热的盛夏还穿着一件长袖衫,那是因为没有换洗的衣服才不得不这么做的。高中时他穿过的袜子一脱下来就能支支棱棱地站着,这几年,他自己起伙做饭,逐渐摸索出一套既少洗衣服,又能经常有“干净”衣服穿的“经验”。祖鞠有三条裤衩,每条穿四天,然后,翻过来再穿四天,随后再在里面挑“干净”的,每条再穿两天。这样,他一个月洗一次裤衩就够了。最近压根儿就没有洗衣服记忆的祖鞠,大热天还穿着那件散发着汗臭味的长袖衫也就不奇怪了。可这回,这件长袖衫确实让他吃苦头了。

那两个士兵离开以后,好长时间我们才琢磨出他们为什么让祖鞠脱掉长袖衫。现在正是“净化社会”的时候,他们打着“净化社会”的旗号成立了个“三清教育队”,凡不符合“三清教育队”要求的都被称之为“次品人”,这些“次品人”是要被抓走进行“清理”的。“次品人”识别方法之一就是看有没有文身,凡是文有一支箭穿透红心、龙头蛇身动物、展翅翱翔的鹰隼、“正义”、“忍”等汉字图案者均在被“清理”之列。那两个军人看到祖鞠穿着长袖衫,以为他是想掩盖文身的痕迹。

祖鞠这一惊非同小可,他的酒醒了。从小就爱在路边撒尿的祖鞠,军人一走便又放肆起来,他不顾没有扣子的衣襟被晚风吹起,敞胸露怀又在路边撒起尿来。过路的人看了都撇嘴咂舌地说:“这小子早该送到三清教育队去清理清理了。”

那天晚上我们分手的时候,三个人都在想:在这时局如此危急的时刻,斗焕会不会又有什么事呢?

在县城当兵这一段儿,祖鞠和升洲只和我见过一次面。军事演习最艰苦的时候,也是我最需要亲人安慰的时候,他们连张小小的明信片也没寄过,在快要复员时他们才想起来看看我。实际上,我们这次相会是我入伍后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并不期望他们两个能解释为什么这么长的时间一直没有来,相反,我猜他们都在想要好好听我讲讲军队里的事,这样他们才不会感到千辛万苦换了好几次车却白来一趟,回去以后还可以在朋友面前吹一吹。

新兵训练结束后我又被编入了连队,从那个时候起我就没有安逸过,差不多每天晚上总结时我都得挨顿打。我要是还在大学里,肯定又得起来游行示威了,可这里不同,挨打白挨,还得忍着,作为大学生的我怎么也过不惯这种命令加大棒的部队生活,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引起那些老兵们的震怒,遭到一顿拳脚相加的毒打。这些人肚子里都憋着一股火儿,在他们看来,好像社会乱成这个样子,国家到了这步田地都是我一个人给弄坏的。他们挥舞着“正义的铁拳”,把气都撒在我一个人身上。当然,不是所有的大学生都像我一样要天天挨着打过完这军营生活,所以当那些老兵用拳头对付我的时候我心里还忿忿不平呢。这完全是我懂的多,而且直来直去,说话不知道拐弯,落了个“刺儿头”的美名,这个来拔根“刺”,那个来拔根“刺”,弄得浑身上下都是内伤,表面还看不出有什么伤痕,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有一次,我被逼到军营的一个阴暗角落里,吃了一顿闷棍,我怕打断骨头就把后腰露给了对方,结果留下了一个腰痛病。说白了,我之所以在办公桌旁坐不了多长时间并不是我屁股轻坐不住,而是因为我的腰痛病。谁都知道,有腰痛病的人就像气象预报员,天阴下雨三天早知道。我走长路时总要停下来活动一下腰肢,不为别的,也就是这个原因。弯腰自然要低头,弯腰次数多了,低头次数也就多了,由此我得了个外号叫“马屁精”,因为我成天点头哈腰。有人也叫我“磕头虫”,那是说我动不动就点头。有一次我过地下通道,走着走着觉得腰不得劲,就停下来扭了一下腰,正好和一个急着赶路的姑娘撞了个满怀,那个姑娘恶狠狠地盯了我一眼,走了。就连长得尖嘴猴腮的女人都敢使劲瞪我,我觉得实在是太郁闷,太没面子了。

军营生活的前期确实非常艰难,还被打出了腰痛病,到后半段情况就好一些,这完全是被称为“才子”的我替人代笔写信缓和了人际关系的缘故。当时,高中女生都向军人写集体慰问信,老兵们都让我代笔写回信。我用了很多动听美妙的词句,目的在于掩饰老兵们不可告人的肮脏灵魂,以调动那些喜欢和小伙子拉拉扯扯的女高中生的情绪。当然,还不止这些,听说前来部队慰问的顺英、亨淑、银子等几个女孩子都愿意和军人交朋友,乐得几个老兵好半天嘴都合不上,他们叫我写“听到这个消息我一个晚上都没有睡着觉,瞪大眼睛瞅着天花板,只等黎明时分能看见你可爱的小脸蛋”等等,以便劝说这些女孩子留下来。这哪儿是回信啊,简直是沾满热泪的情书!

后来,延世大学为了弘扬护国精神还展开了征文比赛,我以老兵的名义写了篇文章,被选中了。如此一来,有些老兵才得到了奖励休假的特权。当然,这些老兵也没有忘记我这个代笔人的功劳,他们说我比金庸、卧龙生还能干,大加吹捧。但这些“荣誉”也只是弹指一挥间,没有几天就烟消云散了。

我能活着复员就算是很幸运了,和祖鞠、升洲聊天时,我把自己在部队的酸甜苦辣都跟他们一五一十地讲了。尽管我就要复员,但手里仍然扔不开这支笔。

他们两人满含泪水听完了我这些辛酸的故事,说:“看来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一件事情是不能代替的,既然可以替人写情书、替人出席会议、替人考试,那当然就可以替人结婚、替人生孩子了。”无疑,这句话是他们对我从事代笔行为的无情嘲弄。

比我早几个月进了预备役部队的祖鞠说:“要说部队的生活我看可以用两句话来概括:一是代人写信,二是做包皮手术。看来这包皮手术也可以找人代做了。”

祖鞠这句酸不溜丢的话引起了一阵哄堂大笑。

祖鞠的包皮手术不是在部队,而是在医院让专家给做的,祖鞠为此而感到自豪。在这之前,作为大男子汉的祖鞠是绝对不让别人动自己那个包皮的,他曾经感到害怕,那么珍贵的东西,怎么好让人随便割掉呢?正在这当口,祖鞠的大哥祖先结婚了,当然,祖鞠自个儿起伙的“单干”生活也就结束了,此后不久他便住进了大哥的新家。

不知是哪股风把祖鞠吹晕了,他又放弃去工大学习的念头,要去学习照相。为了这个,他又进了一所大专学校进修。有一天嫂子笑着递给了他一个信封,封口是开着的。原来是新生查体合格通知书,在“包皮手术”一栏中盖着一个大圆章,表明他的包皮手术通过了。在嫂子面前丢这种人祖鞠感到实在太难为情了。别人急了出冷汗,而祖鞠则不同,他一着忙就放连珠屁。这时,早已在肚子里装填好的几门“排炮”齐放,来了个六连发。这一来弄得祖鞠更不好意思了。

因为有专家亲自动手术的“光辉经历”,祖鞠逢人便说,咱这包皮和别人的可不一样,是专家给做的,一边说一边还用手拍拍裤裆。

升洲讲挖苦人的话实在叫人笑破肚皮。关于和他一起租房子住的那个朋友的事就更逗了。他名义上是某个大专学校放射科专业的学生,可连动手术时哪只手该拿手术刀,哪只手该拿镊子都不知道,后来却被分到了某个县城的卫生院。才干了三十一个月,就做过几千个包皮手术了。开始他没有经验,不是给人家割少了就是割多了。割少了好办,再割一次就是了。可割多了就不好办了,总觉得龟头下边不得劲。当然,他自己的包皮也没能逃脱这一厄运,可苦恼了。不光这个,他还给人家做过几十次灰指甲手术呢。

升洲连说带笑地给大家讲着“包皮手术”的故事,但就升洲本身而言,他实际并没有去当兵,而是在街道办事处找了份差事,代替服兵役。当然,这份差事对升洲来说是如愿以偿,每天提溜着个饭盒上下班,办公地点又有抽水马桶,条件算是不错的。

送朋友参军前大家都要凑份子搞一次悲壮的“临别晚餐”,这已经成了惯例了。虽然升洲没有真正去当兵,但他也算服兵役,所以,这顿晚餐也是少不了的。吃饭时大家开怀畅饮,喝多了,就手挽手高唱《参军前夜》送别曲,唱完了,喝足了,一摇一晃地从酒馆走出去,栽倒在派出所门前的事是常见的。给升洲送别的这一晚也是依样画葫芦,大家边喝边唱,谈起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就没个完。

男人的军营故事和女人生孩子的故事有着很多相似的地方,都愿意把自己的经历说得十分痛苦,忍受着非人的折磨。当然,一个是熬复员,一个是熬分娩。一般男人都得有这个过程,一般女人也都得有那个过程,但先经历过的人总爱把事情说得很严重,耸人听闻。今天这顿晚餐也没有例外,大家照例大吹特吹一番。这中间少不了还要添油加醋,谈点往越南派滑雪部队啊,忠请北道的海军训练啊等类的事。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纯属无稽之谈,越南地处热带,根本用不上滑雪部队,忠请北道位于韩国内陆的中心地带,绝对无法进行海军训练。

升洲一口抿干了烧酒杯,说:“我认识的几个兔崽子中有到空军部队去的。那几个家伙都是人死了还不倒架的种儿。老兵要给他们上‘行头’,上边就会有人出来说话,让那些新兵脱光衣服上行头,这算什么事?!”

祖鞠接过了话茬:“我们专业有个小子好不容易得到了一个休假的机会,回来歇些日子,没想到才几天上面就又来了紧急命令,好像马上要爆发战争似的让他赶快回部队,心急火燎地赶回去一看,是连队之间要进行足球赛,缺个人,让他去补缺,气得他直翻白眼。”

“那个小子的部队还有从南汉山城去的家伙呢,听说有一次他替连长的夫人跑腿,把钱还丢了呢。可真逗。”

“嗨,我想起来了,我们同学在上课的时候,有的人老交头接耳,老师一说他还顶嘴,被老师给打了个美。”

“记不清哪个主儿了,他只要一拿到考试题就犯晕,说印的题目看不清,哼哼唧唧地老折腾。”

“对,我想起来了,有个小子作弊的办法可真绝,有一次他借口忘了系裤带,从兜里掏出了裤带往腰里系,趁监考老师不注意就把塞在皮带扣儿里的答案掏了出来。”

“不知你们听说了没有,有的小子还进了部队精神病医院呢,精神病医院哪,多怕人啊,那是个完全封闭的病区。一听就知道,军营和精神病医院是连在一起的。当然,不用说这要比把军营、精神病医院、监狱、修道院连在一起好一些喽。”

“咳,那算什么。用我哥的话说比这厉害的还有的是。家庭,家庭算个什么玩意儿?我嫂子和祖先哥不也组成家庭了吗,前一阵儿,我嫂子不就让祖先哥给裂了吗?”

听到这儿,我就半道插了一杠子,觉得应该说几句,让这几个小子明白“裂了”到底是什么意思,别让他们再胡拉乱扯地瞎诌了。我说:“哥们儿,‘裂了’这个词并不是你们理解的那样,它原本是一句部队用语。在部队,如果有人说‘把他裂了’,那就是说狠狠揍一顿,打他个半死,直到骨头打折为止。这本来是一个地形术语,是指硬石头上裂璺,用在人身上的时候是指骨头上裂的璺。当然,这个词在医院也可以用。有时出了交通事故,为什么要给受伤的人拍片呢,就是要看看他骨头有没有裂璺,实际上,这个词用韩国语的意思去理解就是‘裂出纹路’的意思。”

我绞尽脑汁,千方百计想用最通俗的语言把这个词的来龙去脉讲清楚,好让这些无知的家伙增长点见识,可没料到这两个小子就像没听见似的,不理不睬。我一直认为,自己在俱乐部中是个学识渊博的“秀才”,是把其他几个人凝聚在一起的中心人物,但现在看来这个“中心”已经开始动摇了。

随着年龄的一天天增长,我自命清高,假模假式的那种“才子”劲头在一天天降低。高中是我最为得意的时候,也是“才运亨通”的时节。有一两次,我还把自己写的诗说成是歌德写的,故意拿给“当代才子”崔炳道看。

“嗯,真不错,歌德写的嘛,那还能差。”

我得到了崔炳道的称赞,心里美滋滋的,无形中我感到,自己已经赢得了“当代才子”的尊敬和友情。

我自认为懂得多,学识渊博,所以不管走到哪儿都要摆出一副哲学家、艺术家的架势。崔炳道对我的内心世界是一清二楚的,却从来没有流露出一点点反感的情绪来。可我则不然,当我看到他发表在文艺杂志上的那篇小说时,简直恶心得想吐。这篇小说矫揉造作,充满了酸腐味和乳臭未干的稚气,内容除了自我陶醉的低级趣味外,就是庸俗不堪的笑料。作为朋友,我对他的心思才智自然是了如指掌。

祖鞠和升洲表面上常常对我指手画脚,说三道四,但在内心深处,他们还是认为我肚子里是有点墨水的。尽管他们俩并不了解我的内心世界,是两个被卖掉还帮人数钱的大笨蛋,但和老狐狸崔炳道相比,我觉得他们还是蛮可爱的。

现在时间还很富余,我就把升洲和祖鞠送到了公共汽车站。这里已经接近南韩和北朝鲜的临时军事分界线,所以坐车的几乎都是些大兵,他们一上车就靠窗口坐了个一字长蛇阵,都把旁边的座位空了出来。看来,这些当兵的即便互相认识也不愿意坐在一起,他们把旁边的位子留着,都在暗想,说不定能碰上好运气,哪个汽车站会上来一个妙龄少女和自己坐在一起呢。这样也能饱饱眼福嘛。

祖鞠在上公共汽车前,突然脑袋里闪出了一个念头:斗焕是不是已经参过军了呢?

人都是有多副面孔的,一生中不出一次错的人可能在某一天成为连环杀人犯;一个夸夸其谈,能说会道的人也许有一天会成为抑郁寡欢,沉默少言的“哑巴”。听说,一个杀人如麻的黑社会老大竟为了救溺水儿童而被江水夺去了生命……总之,谁都不会是一个永远模式化了的人,其行动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偶然的时间往往会变得十分反常,甚至判若两人。

祖鞠想当学徒工的想法也是突如其来的。男孩子们小时候往往爱玩电工活儿,装个收音机啦什么的。而祖鞠呢,偏偏有些特别,说他是男孩儿嘛,并不太像,他不喜欢玩电工活儿。可不是男孩儿又是什么呢?谁也回答不出。祖鞠对男人们爱玩儿的活计——赌博、推牌九什么的一窍不通。和祖鞠打牌等于在和小狗一起玩游戏。也许祖鞠知道自己脑子不够使,才把那一点点脑容量留着,将来做男子汉应当做的活计时再使用。

小狗玩到高兴处会摇摇尾巴或者亲切地汪汪叫几声,一点藏不住自己的感情。祖鞠也一样,他的喜怒哀乐都是明明白白表现在那张四方脸上的,让他连肛门扩约肌都不收缩就毫无顾忌地放出个响屁是容易的,但让他不管抓的牌是好是坏都要表现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却是很困难的。

然而,要说祖鞠在任何方面都是透明的,那又错了。论起装洋蒜的高明程度,恐怕没有人敢和祖鞠媲美。不知是哪一天,他突然抛弃了去工大上学的机会学什么摄影。对这一举动,别人都不理解,他后来却洋洋自得地说:“我差点让自己的艺术天才被埋没了。”可如果谁认为他将来要当摄影师,那又错了。祖鞠的抱负不是这个,而是当一名记者,特别是随军记者。他要随着军队纵横疆场,把如火如荼的战斗场面都记录下来。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崇拜拿破仑和挪威探险家南森,想让这两个人的特点都能在自己身上体现出来。祖鞠十分清楚,自己有两大“特长”:一是能颠能跑;二是对别人的缺点和错误绝不姑息。说起这第二条来,没有一个人不认为他的心是又黑又狠的。

祖鞠想当记者,实际上只不过是在做梦而已——这一点,连他自己也十分清楚。要真正成为一名记者,首先得有名牌大学的文凭;其次,录用考试得成绩优秀。这两条祖鞠都不具备。

一般人从能阅读报纸起,都会从第一版往后翻。祖鞠则不然,他专拣时局政治犯的判决栏目看,这个栏目里常出现的好多字他都不认识,每每把“不思悔改”念成“不思每改”,把“怙恶不悛”念成“古恶不俊”,把“保镖”念成“保票”,把“沉溺”念成“沉弱”,把“馄饨”念成“昆屯”,把“创口贴”念成“仓口贴”,把“败北”理解成“北方败了”等等。就这个水平,不要说当记者,就是去给记者提鞋也不够格。别看是位“白字先生”,他的心还蛮高呢,自己大字不识几个,反倒爱拿起报纸挑记者的毛病,这个字写错了,那个字写白了,谁念得不对。有人念“他特地买来啤酒”,他却硬说人家念错了,应该念成“他特的买来啤酒”,因为动词前面的“地”应该念成“的”。弄得人家哭笑不得,不知说什么好。

三月份,本来就要上学的祖鞠,顷刻之间希望又变成了泡影。要当学徒工的事也泡了汤。所以,祖鞠又产生了许多不切实际的想法:就是当不成记者,当个摄影师也好啊,人生免不了会有遗憾嘛。说也巧,在摄影班进修过的二哥祖织正为了拍摄假面脸谱和护乡神偶像在全国各地到处转悠呢。看到无事可做,成天晃荡来晃荡去的弟弟,就让他去给自己打下手。祖鞠时来运转,高兴得就像见了动物园猴子翻跟头的孩子,又蹦又跳。他想:拍照那玩意儿还不容易,不就是手指头一动的事嘛,不学都能会!

谁都知道,世界上从来没有白吃的午餐,学摄影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应该会的祖鞠不学,却把时间尽花在运动会啊,集会啊,这样那样的活动上了。一有这些事,他免不了要跟师傅跑前跑后,忙个不停。很快,两年就这样过去了。

别看摄影这个行当人数不多,但也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学徒制度。想当摄影师,首先得当摄影师傅的徒弟,在暗室里帮着师傅卷一卷底片啦,折叠三角架啦,对一下光圈啦,师傅外出时帮他背背行李啦什么的。做好这些工作并不是件容易事,首先得进行体能训练。背上一大堆摄影设备在烈日底下站几个小时而不晕倒,这是徒弟必须会的一项基本功。另外,还得眼尖手快,会看脸色。师傅把照相机放在一棵大树底下,就应该知道要照这棵树了,得赶紧把三角架支好,把遮拦镜头的树枝打掉;师傅把照相机放在有冰凌吊子的屋檐底下,就知道他要照冰凌吊子了,除支好三角架外,照完以后还得赶紧把那些冰凌吊子打掉,以防别人再照。

一个高级摄影师所带出来的徒弟,必须是一个为了让照片达到预期效果,能把影响画面的电线杆子拔掉,会爬到天上把多余的云彩抹去的主儿。徒弟是哪位名师带出来的,决定着他将来能否在摄影界出人头地。没有本事不要紧,但一定得投靠一位名师去闯荡世界。像祖鞠这样,一没本事,二又是刚刚从一个新创建的学校勉勉强强毕业,没有任何社会背景,想在这个行当站住脚那是很困难的。祖鞠只想成名成家,对世道却一无所知,对自己的使用价值更是没有掂量过。他的本事和能耐在师傅的最后评语中,充其量只能用“要实现自己的愿望还得加倍努力”这句话一笔带过。

祖鞠为此十分苦恼,也着实彷徨了一阵子。毕业后一年都没找到工作,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后来,一个高班同学把他介绍给了一位野外摄影师,说:“这个人物的德性和你比较般配。”

这个野外摄影师既是个现场摄影师,又是个探险家,他曾经孤身深入非洲的原始森林深处,拍了几百卷胶卷。据祖鞠所说,那个摄影师赴现场实拍时从不先做准备,而是随机应变,量体裁衣,在千辛万苦中求得摄影成功的乐趣。

听说这位摄影师在小学的时候就当过童子军,后来解甲从影,在摄影界,他只能算个新手,一些同行对他的作品并不欣赏是很自然的事。

端着优质的照相机,随便摁摁快门,然后再从几千张的照片中筛选出一两张好的作品,这就是摄影师的工作。干这种行业,时间搭进去多少不说,就是体力也是够难支撑的。有人还会挖苦说,那个摄影师拍的照片,连狗熊都能拍出来。更有人说,森林里的大象用脚踩一下相机的快门就能照出那种德性的照片。很多人对这位摄影师的评价既简单又干脆:咳,哪谈得上什么摄影实力呀,纯粹是用人工换来的瞎片子。祖鞠一听这话可高兴了,一拍大腿:行啊,他就是我学习的榜样!我没有什么实力,他也没有。他能拍出这种照片,难道我就不能?!——祖鞠终于替自己找出辩护的词儿来了,别人对自己怎么评价就无须去管了。最重要的是,大象的脚都干得了的事现在却还由那位新手在干,那我这个英雄不就也有用武之地了吗?他满心欢喜地琢磨着:这就像一出电视连续剧,刚刚拉开序幕,片名权且叫做“英雄的胜利”吧!想到这儿,祖鞠霍地站起来,把自己的座右铭——“人生有胜又有负,此时不搏待何时”大声背了一遍,就毫不犹豫地投身到野外摄影师的门下了。可意外的是,这位摄影师的手下已经有两个人了,那祖鞠的位子究竟应该怎么摆呢?这可叫祖鞠犯难了。

升洲的工作也很不顺利。他嘴上老喋喋不休地怨这怨那,但实际上过得比谁都舒服。

升洲上班的第一天我们又聚在一块喝了一顿。那会儿我们并不知道后来升洲换工作会换得那么勤,权当“开门大吉”,留个纪念吧,几个人就这样凑在一块儿了。当时,祖鞠对升洲说:“你小子现在有工作了,这是贤珠姐姐出钱供你上学所收获的成果啊。”

祖鞠的这句话并不是指贤珠姐为升洲出大学学费那件事,而是指高三的时候贤珠姐花钱让他去补习学校“加餐”。那时高考马上就要到了,升洲却一点书都没看,最着急的是升洲的妈妈和姐姐。姐姐说:你得下决心复习,千万腾出点时间来好好看看书。可不管怎么说,升洲还是我行我素,该干什么干什么。没办法,姐姐只好出钱让他去补习学校读书了,一个小时就得花三百元。

常言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着阎王吃小鬼。贤珠姐就是升洲靠着妈妈这个“阎王”要吃的“小鬼”。小时候,升洲就对姐姐不客气,姐姐的洋娃娃,抓拐儿的小石子什么的,他没有不“吃”的。这些东西如果抢不到手,总觉得心里痒痒得慌。用升洲的话说,谁叫爸爸骂他的时候老说姐姐爱学习,又听话,他却又不好好学习,又不听话呢。这是没本事,心地又狭窄的男孩子的通病,被老师或家长指责时,总爱对周围的模范女生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忌妒。爸爸过世以后,升洲得到了妈妈的特别偏爱,在家里显得更牛气了。妈妈给姐姐买生日礼物时,总要给升洲也买一份,为了参加开学典礼,妈妈总要给升洲买比姐姐贵得多的漂亮衣服。总之,除了胸罩和月经带以外,不管给姐姐买什么东西都没有少过升洲的份儿。

说起升洲和姐姐的故事来,还有一段插曲呢。升洲家住的是三间一套的房子。升洲妈因为自己经常不在家,所以把一间房子租给了一对年轻夫妇,一则可以收点房租,二则也可以让他们帮自己看看房子。剩下的两间,妈妈住了一间,另一大间房,用胶合板在中间打了个隔断,升洲和姐姐一人住了一小间。房子是被隔开了,但隔断上边是通着的。姐姐上高三的时候,妈妈给她买了个台灯,升洲心里老大的不高兴,一心想把它弄到手。有一天晚上,贤珠正在台灯下面看书,不知怎么的,突然台灯克服了地心引力,离开桌面向空中慢慢升起来了。起初贤珠吓了一跳,弄不清是怎么回事,但仔细一瞧,原来台灯是被钩子给吊起来了,钩子上端用铁丝拴着。当然,抓铁丝的人是谁,不用问她也知道,一定是弟弟搞的恶作剧。我们觉得这事儿很好玩,就称之为“台灯飞天案”。后来我们还听说,升洲又用同样的办法去偷姐姐的闹钟,结果没勾住,掉在地上,摔成了个哑巴钟。可姐姐并没有因此向弟弟发火,而是旁敲侧击苦口婆心地开导弟弟,教他怎样做人。

贤珠姐是一个很有主见,充满自信的人,她对男人从来没有依赖心理,听说,她后来出嫁时找的那个对象很不错。

升洲毕业后的第一个工作单位是一家经营游乐场的小公司,公司新组建了游乐场开发办公室,升洲就在这个办公室工作。这个小职位,也还是贤珠姐费尽千辛万苦,人托人找到了她男人堂叔的亲家的邻居大叔的朋友给办成的。

和升洲成为朋友的最后一个人就要算他的顶头上司了。这个上司,一年有一多半时间是在国外度过的。他一年到头的工作就是到世界各国去转悠,参观最新发明的游乐设施,并试着坐一坐,看看到底有多好玩。如果自己试过后,能由衷地发出“噢,真不错”的赞叹,就写一个下年度的计划报告,然后再和生产厂家签合同,厂家负责人请他吃饭,馈赠礼品,双方握手言欢就算完事。升洲老想:这种事倒是蛮适合我这个万能喜剧演员的,如果能让我去做那就再好不过了。可要做这份工作,升洲就得耐心等,也许五年,也许十年,也许这一辈子都等不着,公司还得论资排辈呢。

升洲每天干的工作就是在出勤簿上签个到,收一下顶头上司从国外发回的传真,接电话,除此之外再也无事可做了。时间一长,升洲就觉得这种工作太乏味,太让人腻烦,于是屁股一拍就走人了。

后来,为了有口饭吃升洲就在报价商那儿干上了。没多少日子又到杂志社营业部工作,可这些工作都不合自己的口味,升洲认为,自己最适合的职业应该是“业务策划”。他自称是曾经在色情世界混过的主儿,想以此经历为基础开一个酒吧,为此他还真忙乎了那么一阵子,往这个酒吧投了不少钱,想借此把自己浑身的积极因素都调动起来,既发挥特长,又能赚大钱。如果这的确是一个很有前途的职业,何乐而不为呢。

世界上有一种人,看见别人撞了南墙不但不引以为戒,反倒前仆后继,重蹈覆辙。升洲就是这种人。同营业部的老职员一听升洲有这个想法就辞职了,抢先干起了酒吧生意。可酒吧生意也不是那么好做的,进酒的时候都得用现钱,卖出去的却有很多都是熟人赊账。这种酒吧,一般都是靠酒吧女招待的人缘招徕回头客,大部分可以赊账。这位老职员在营业部工作时就以好说话、人缘佳而颇受称道,他开了这个酒吧以后不亲自管理,而是把一切业务都放心地交给了前台女招待,自己天天跑到对面桑拿房里头去打牌。那个女招待一点一点把现金都装进自己腰包之后,就留下了一个根本无法讨回的数额相当巨大的赊账本,跑了。这个酒吧也就只能关门大吉了。其实,有不少欠账还是女招待在兼做小吃部会计的时候从这儿赊走的呢。

对别人的失败升洲并不以为然,他总认为自己是绝不会把事弄成那个样子的。升洲有一个毛病,落到头上的,总认为不适合自己做,可别人干砸了的事,他却认为要是自己干一定会马到成功,是个典型的眼高手低的人。如果说升洲有什么职业观的话,也许这就算是了吧。

升洲的业务策划,就和他的婚事一样只有事后自认倒霉了。升洲常对人说,他的女朋友多得能编成一个排,其中有知名模特儿,高级女秘书,还有不少追他追得发疯的靓姐儿。也许他这话有百分之七十的可信性,但谁都清楚,马上要和他结婚的那个可绝对不是什么仙女。

有一次,升洲得了盲肠炎还是什么病,记不得了,总之是要做一个没什么了不起的小手术,但必须住院。不知怎么的,无聊之余他却中了专门护理自己的女护士的圈套,沾上了荤腥儿。实际上吃荤的过程并不长,只是下身稍微轻松了一下,他身体里的激情潜能连百分之五也没有爆发出来,就算完事儿了。这个护士可非同寻常,煮熟的鸭子绝不会让他再飞,于是就把升洲看得紧紧的,再不许其他漂亮小妞靠近一步。虽然,自从这所医院建院以来,在短期住院的患者中升洲创下了女性探视的最高纪录,可由于护士的表情和随时备战的姿势的威慑,这些女孩子不敢靠近他,更不敢和升洲说上一句带点温情的话。女护士像个非洲黑人,膀大腰圆,两只胳膊就像小椽子一样粗,她两手往腰间一插,叉开腿那么一站,大似铜铃的眼睛一瞪,看上去就像阎罗殿里的守护神,谁见了都得怯三分。有人还说,她就像负责保护那些揭发黑手党罪行的证人的黑人女警般牛高马大,凶神恶煞,寸步不离地保护着升洲的“人身安全”。最后,升洲不得不自认倒霉,乖乖地被这个护士牵着鼻子走,和她结了婚。心慈面软嘴巴硬的升洲根本连哼都没敢哼一声,就听凭她摆布,把自己的一生乖乖地交给了这个“黑铁塔”。生米煮成熟饭后,升洲自怨自艾地叹了一口气,说:“我为什么在女孩子问题上就这么不幸呢,难道我的豆蔻年华就这样付诸东流不成?”

实际上,他这个豆蔻年华的风流才子在别处还有没有拈花惹草,没人知道。别看他一见女孩子就表现出一副怯生生的样子,连头都不敢抬,满脸的一本正经,但相信升洲从不采野花的,恐怕只有“黑大汉”老婆和他的丈母娘了。不是有一句话,叫“路旁的野花谁不采,不采白不采”吗,升洲还狗尾续貂地加上过一句,叫“采了也白采”。你看,这不是一语道破天机了吗?

比照升洲的婚事,我对祖鞠也谈了一些人生的哲理。根据我自己的切身体会和耳闻目睹,大凡长得帅的男孩子都不会和漂亮的女孩子结婚。这是因为,漂亮女孩不会主动靠近男孩,靠拢的都是那些自认为长得漂亮但其实不怎么样的女孩,这些女孩往往喜欢好看的男孩,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帅哥们。她们大部分受名利思想的驱使,不惜一切追求成功,她们或者在学习上出类拔萃,或者在商场上高人一筹,深知自身价值和人生目标所在,往往都很现实。好看的小伙子没有一个不喜欢漂亮女孩的,可如果在帅哥举棋未定的时候,那些一粘上就撕不开的女孩乘虚而入,把他从第二者的钓钩上掳走。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这个帅哥都不会拼死反抗,一个深知自己长得很帅的小伙子绝不会毫不留情地甩开自己的崇拜者。男人面对现实时,往往是个弱者。毫无保留把自己的纯情献出来的女子大有人在,而对一个男子来说,同样是女子,有什么理由不去爱她呢。帅哥们喜欢的女孩子往往是那些崇拜自己,能向自己提供童贞,可以使自己的欲望得到最大满足的人。两个人只有如胶似漆到了这个份儿上,才能谈得上结婚。

漂亮女孩子的情况又和男孩子不尽相同。一般来说,漂亮女孩子不是和好看的男孩子结婚,恰恰相反,是和长相平平的小伙子要好。如果是长相一般的小伙子死乞白赖地缠住如花似玉的女孩子不放,只要咬紧牙关,横下一条心缠磨上十次,没有弄不到手的。漂亮女孩同样很现实,她和帅哥不一样,并不会醉倒在男孩子的甜言蜜语之中而不瞻前顾后地去爱他。但是,靓姐儿往往有一个很大的弱点,那就是怕孤独。我在公司上班的时候,有一个女职工长得特别漂亮,据说公司五年来才出这么一个靓姐儿。她工作也干得很出色,再加上性格柔顺,非常文静,小伙子们见了她,谁都想多看两眼,但谁都不敢大胆去接近她,怕吃闭门羹或碰一鼻子灰。当然,她在小伙子们心目中的地位,不说也猜得到。当时大楼里有一个男职工,要特长没特长,要本事没本事,要长相没长相,一切平平常常,是个普普通通的人。有一天,他见了这个靓姐儿,壮了壮胆子问道:“今天晚上你有时间吗?”

“嗯,有时间。”靓姐儿回答得很干脆。

她这种痛快的回答倒使这个男子非常意外,同时也受宠若惊,一时不知道怎么应答才好。看到他这种局促而又兴奋的表情,靓姐儿淡淡一笑,说:“那你有时间吗?”

“有,有,我什么时候都有时间,时间很多很多。”

不久,公司里便传出了靓姐儿和那个老实厚道的小伙子要举行结婚典礼的消息。这个消息一传开,整个大楼就像隆隆炮声戛然而止的战场,一片沉寂,似乎楼里的空气都凝固住了。把这位靓姐儿视若下凡仙女的单身汉们彻底绝望了,眼前突然变得一片漆黑。当时,那些小伙子都停下了手里的活儿,茫然若失,致使整个大楼的工作整整停顿了两分多钟,刹那间一切都处于瘫痪之中。后来,有人传出话说,据可靠情报,靓姐儿曾经对那个小伙子说:“托人给我传话的人很多,有人捎话说,你什么时候有时间呀,咱们见一下面;也有的托人转达说,能和你一起吃顿饭是我一生的幸福;还有人传话说,我要给你介绍个男朋友,等等,等等,多得都数不过来了。当然,这里边免不了有些小伙子故意跟我开玩笑,拿话逗我。真正敢在我面前大胆问‘今天晚上你有时间吗’的,你是头一个。不知道男人为什么都那个样。你想,我一个姑娘家,能见了男的就跑上去抓住他说‘你想和我吃晚饭吗,今天我有时间’。”

是啊,正因为如此,漂亮的女孩才会对那些向她套近乎,被她的才貌倾倒,不顾男子汉体面向她求爱的人献出自己的真情,并和他结婚。才会在结婚以后说“我们是千里姻缘一线牵”,“我遇到了一个好丈夫”之类的话,并不断调整自己的脚步和男方契合,使日子过得更美满。

我只是为了向祖鞠炫耀我对人生的深刻理解才谈了上面这番话的。我越说越有兴致,最后就连自己也收不住话头了。好不容易才“悬崖勒马”,煞了个尾。可祖鞠却听得十分认真,似乎得到了某种启迪。祖鞠的长相太不如人意,所以,我讲的这段故事就成了祖鞠日后主动接近朴小姐的理论依据了。想把漂亮姑娘弄到手,不是帅哥的人就得付出更多的努力,拿出百倍的热情拼命追,追不到手绝不罢休。可是,十分遗憾的是,我竟忘了告诉他衡量一个女子漂亮与否的标准应该是什么,一直到现在我还后悔呢。

升洲举行婚礼的那一天,他是做过充分思想准备的。没准儿这一天曾经追过升洲的很多女孩子都会来闹事,但当天的情况并没有升洲想象得那么激烈。这一天很平静,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升洲结婚的时候,我们谁也没有提起斗焕的事。谁都知道,谈斗焕首先牵扯到的人物就是素姬了。为了不使升洲想起往事,那次国际笔会展览会之后,我们就谁也没有在升洲面前提过素姬的名字。即使是十恶不赦的人,他(她)对初恋情人也是永生永世不会忘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