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她和她
秋天刚刚来,炎热的触感还像幻觉那样停留在刚刚干燥的皮肤上,摸起来,却恍若隔世了。下午的时候太阳终于出来了,我拉开窗帘,给窗台上的发财竹浇了水,盘腿坐在床上开始吃石榴。
我吃得很慢。先把剥下来的每一个石榴子都放在一个墨绿色的盘子里,再抓起一大把放入口中咀嚼。偶尔破裂的汁水把指尖弄得微红。把整个石榴剥完以后,我站起来,从桌子上面的箱子里翻出一本小说来看。箱子很久没有收拾,上面都是灰尘,所幸里面的书还算干净。
坐回床上的时候我惬意地叹了一口气。靠着三个靠垫,阳光刚刚照射在我的脸上,清凉而温暖,手边放着一碗石榴子,翻开书:我幼年时代,父亲常常对我讲金阁的故事……
电话是在半个小时以后响起来的,我放下书从桌上拿过电话,是她。
我愣了一下,重新坐下,电话里面一片沉静。终于她说话了,声音很低,她说,你最近还好吗。
我说好的。你呢。
我也不错,天气终于没那么热了,好过多了。你要注意身体啊,按时吃饭。
我说知道了。还有什么事情吗。
她说,你什么时候来看我啊。
明天吧,我想了想,明天下午,我今天有事。
好的好的,她连声答应,你要做好自己的事情,忙就不要来了,我很好。
嗯。我胡乱答应着,挂掉了电话。
接着我重新拿起书看了起来:我幼年时代,父亲常常对我讲金阁的故事。
那碗石榴子还是满满当当,好像从来都没有人吃过那样。
那天晚饭是和苏元一起吃的,他吃了四十个白菜猪肉饺子,我坐在他对面,看着他。他吃了一会,放下筷子,问我说,你真的不吃。不吃。我说。他说,你几天没吃东西了?
我说,忘了,反正还没死。
苏元叹气,咬开一个饺子,放到我鼻子前面,他说你闻闻啊多香,难道你不想吃。
肉的味道很冲鼻子,活生生的,肉的味道。
我说,不吃。
他再叹气,埋头继续吃起来。
我们在的那家饺子馆只有半个铺面,小得可怜,半个棚子搭到街上,好像随时都在垮掉。我在看墙上的水迹,苏元就站了起来,他说快走,不然来不及了。
我说,好。起身穿上大衣,把双手放在口袋中,低着头,快步走了出去。
我是以同样的姿势进入那家城北最为著名的海豚酒馆的。里面的声浪差点把我推倒,苏元拉着我挤进去,已经没有位子了,有人站在桌子上,有人站在凳子上。我们靠着吧台站了下来,隐隐看见舞台的边,我说,干吗来这么多人。苏元说,是啊。他说没关系,我们看一下就走。
四十分钟以后演出渐入高潮,台上乐队的贝斯手拉过话筒发出了一声不似人声的嚎叫,有人拉着吊扇在房顶上荡,对面有一个穿鱼网黑丝袜的长脸女人和一个丑陋的鬼佬拼酒,已经醉得不成样子,而苏元早就不知道窜到哪里去了。
我被烟味熏得想吐,头很痛,勉强站着,感到胃在一阵剧痛中抽搐。每次这种时候,我就想到她,想到她跟我打电话说,你快告诉我我没事,你说没事,我就不怕。
然后我就张口,说,你没事。
你没事吧我隔壁的男人问我。他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已经拖了一张板凳过来示意我坐下。
我迷迷糊糊看了他一眼,昏黄的灯光下他的脸被各种声波震得失去了原来的样子,但依然很英俊,鼻梁很漂亮,眼睛不大,看起来很明朗。
我从他的眼睛里看见了一个脸色苍白的女人,头发很乱,不合时宜地穿着一件毛边的黑大衣,毫无姿色,神情茫然,她终于笑了一下,说,谢谢。
他也笑了,他说我看你好久了,你不像是来玩的,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说我在等一个朋友。
他点点头,抚着我椅子的靠背站在我身边,手指在木头上打着节奏,不说话了。
三十分钟以后,苏元还没有出现,满屋的人都快疯了,一些狂躁的声音把香烟的气味和酒味绞在一起,结成一个巨大的套绳卡我的脖子。我依然坐着不动,看我对面的那个黑丝袜女人完全趴在那个鬼佬身上了,她可能觉得我在看她,对我骂了一句什么,又转身洋洋得意地开始讲一种我听不懂的语言了。
我身边的男人再次拍我的时候我就是在这样一种无所事事的状态里面的,他凑过来喊,我要走了,你跟我一起走吗。
我看了他一眼,又往四周看了看,确定完全没有苏元的踪迹以后,我对他喊,好的,我跟你走。
我就这样认识了顾良城。
那天晚上,锦绣路口那个卖手机卡的女人至少看见过我们两次,每次她都凑过来问我们说,买卡吗。每次顾良城都说,不要。
我们在锦绣路上来来回回走了两次从左边走到尽头,然后倒头,从右边走回来。他问我说,你要去哪里。我说,不知道。途中他抽了三支烟,然后问我,你要喝点什么热的吗,你脸色很难看。接着他自作主张去给我买了一杯珍珠奶茶。里面既没有珍珠也没有牛奶更不是茶,我接过来,喝了一口,对他说,你信吗,这是我这个月以来第一次吃算是食物的东西。
他笑了,笑起来,很好看,摸了摸我的头,说你信吗,你是我见过的最为健康的死人。
我们一起大笑起来。
早上四点的时候苏元在锦绣路口看见了我们。我们一起坐在台阶上,他在抽烟,我在吃一盒绿豆糕。苏元走过来说,你怎么在这里我找了你好久。
我站起来,说,回去吧。
他也站起来,对苏元伸出手,他说你好,我叫做顾良城。我就这样,知道了他的名字。
苏元皱着眉头和他握了握手。
毫不意外地,那天晚上,或者说是早上了,我和苏元吵了一架,他狠狠打了我一个耳光,说,婊子。
如果我是他,我会后悔,因为这个婊子于是没有跟他回家,他注定要度过孤独而躁动的一夜了。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了,昨天忘记关窗户,阳光照射到我的身上。我穿上睡衣去洗澡,厕所里马桶坏了,一直在滴水,窗户上面的玻璃也掉了,我站在窗口用喷头冲我的脸,眯着眼睛看见对面楼房上有一个女人在收衣服,并且看了我一眼,我想你看什么看你自己又不是没有,然后转过身继续洗起来。
洗完澡我突然觉得很饿,于是下楼去吃东西。我叫了四十个白菜猪肉饺子,以一个三口的速度把它们全部都吃了下去,把胃撑得想吐。后来我还吃了一个冰淇淋,去商场里面逛了一圈,装模作样地试了所有的口红,把这些事情做完以后已经是六点半了,我终于不得不站在路边,抱着身子,觉得很冷,然后在下班高峰期像比目鱼一样挤上了公共汽车。
我走进房间的时候她正在吃饭,戴着一顶粉红色的帽子,很好看,满屋子的人都在看着我,还很可能,或者就是,在心里骂我。进去之前,我站在门口看了她好一会,然后终于推开门进去了,直接走到房间的另一边放下包,坐下来说,我来了。低着头,谁也没看。
我听见她说,你怎么搞的,又瘦了。
我说,哪里有。
我沉默地坐下来,她继续吃饭,我们谁也没理谁。
坐了一下,大概有十五分钟,她说,你走吧。
我说没什么我多坐一下。
她说你走吧,很烦躁。她说你又瘦了,我看见你就心烦。快走吧。
屋子里面的另一个女人开始骂我,她很胖,脸色枯黄,张口的时候有一股劳累过度脾胃不合的臭气,我没有听见她说了什么,就是看了她两眼,这么近看,她更瘦了,眼睛很大,不看我,嘴唇干而且薄,在用力地咀嚼着食物。
我拿起包说,我走了,会再来看你。
然后甩开门,走了出去。
她住在十一楼,是一栋很老的楼了,电梯老是不来,我等电梯的时候遇见了顾良城,他和另一个男人站在我身边,低声说着什么。
我看了他几秒钟,然后确定是他,于是拍了拍他的肩膀,我说,嗨。
他转过头然后笑了,他说你好你好。你在这里干什么。
电梯终于来了,我们三个一起走进去,他说你来这里干什么。
我说,你呢。
他说有点事情。我说,我也是。
我们都笑了。
电梯开得很慢,是一台很老的电梯了,我能听见它的每一个零件痛苦地响着,往下慢慢降落,电梯门已经有些扭曲了,但我还是能在门上看见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他们的脸被照得很长,眼睛看起来大而忧郁,身体短小,短小到失去了性别。那个女人刚刚想说什么,电梯门就开了,很多人像有预谋一样冲进来,他走出去,说,再见。他身边的那个男人,穿着咔叽布的衣服,有些老了,就像一个清道夫。
再见。我说。声音冲出我的口,还没来到他的面前,瞬间就被拥入的人群淹没了。
第三次看见顾良城的时候我已经毫不惊讶了,在锦绣路口,他正在向那个穿着臃肿的女人买手机卡,这次是他先看见了我,于是走过来拍我的肩膀,说,嗨。
我说,你呀。
他说,上次那个是你男朋友吗。
我说,算是吧。
他想了想,说,如果你不是特别喜欢他的话和我在一起怎么样。
他说得那样快,于是我不由抬头看了他一眼,我说,给我看看你的身份证。
我真的看见他的身份证了,他马上就从钱包里把身份证拿了出来。上面有一张很傻的照片,随着转动发出各种不同的光芒,我上下对照了一下,确定是同一个人以后,我说,好吧。
我们就在一起了。
那个卖手机卡的女人一直看着我们笑。我想我可能明白她的意思。这真的是一个很草率的开头。
但顾良城说,总算开了头。
后来他和我分析认为我其实是一个愚蠢的姑娘,因为我应该看的不只是他的身份证还有他的钱包银行卡工作证医疗证健康证明专科毕业证书甚至上个月交的水电气和网费账单,等等等等。他说我还应该到网上去输入他的身份证号,看看那张身份证是不是他伪造的。
但这些,我都没有做。我只是简单地看了看他的身份证,就和他在一起了。因此顾良城说,你一定爱上了我。
你一定爱上了我。他说。
和苏元说分手的那个下午,他期期艾艾,吃了三十五个白菜猪肉饺,说,你从来就没有爱过我。
我坐在他对面,看他剩在盘子里的五个饺子,我说,你不吃了吗。他说不吃。
我于是想把那五个饺子吃了,但又觉得有些凉了,每个咬了一口,又放下,算算吃了两个半。
苏元说,不吃就不吃,你何必咬一口。
我说,我本来是想吃完的,可咬了一口,就不想吃了。
他起身就走了,我坐了一会,看着盘子里面那五个被腰斩的饺子,觉得不忍,又一一吃了,然后抬手,叫老板过来结账。
我和苏元就是在这个饺子店认识的,他认识我的那天我正在哭,狂吃着白菜猪肉饺,浑身颤抖,满屋的人像看一头跑出动物园的狮子那样看着我,没有人敢过来,他却走过来坐下,给我倒了一杯面水,他说,我也喜欢吃白菜猪肉饺。
我们于是坐下一起吃饺子,我记得我哭得头疼,他终于问我,你为什么哭。
我说我哭是因为小布什即将连任世界和平又遥遥无期了。他说不一定啊。真的不一定。
我说,你什么都不懂,你说的都是屁话。
你什么都不懂,你站着说话不腰疼。我歇斯底里地骂他,终于趴在桌子上大哭起来。
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这个城市有很多像我这样的姑娘,我不明白顾良城为什么想和我在一起。如果他每天上街,一定可以看见三十五打我这样的货色。穿着不入时的衣服,用水货店买的化妆品和香水遮盖自己毫无姿色的脸,神色冷漠,低头走路,就是撞到了人,也歪歪身子继续走。
我们在一起,我搬到他的房子里住,吃他给我做的饭,即使有点咸。
其实我们对彼此一无所知,虽然睡在一起,甚至靠得很近,但他不知道我是谁,我也只看过他的身份证,他叫做顾良城,高我半个头,干净,英俊,我在她住的大楼中见过他。如此而已。
但有一天还是问了一句,我说你是干什么的啊。
他说,我是烧锅炉房的。
锅炉工人顾良城一个星期上三天班,星期一,星期二,和星期三。
他不在的时候我就一个人在家里,看小说,睡觉,扫地,拖地,擦桌子,总之就是各种形式的无所事事,她很久都没有给我打电话了,我也不给她打,我们像两头野兽,相互对峙,悲凉无比。
有时候,我们两个都无事可做,就牵手到火车站外面的台阶上坐着看每一个来到或者快要离开这个城市的陌生人,我们一人喝着一罐啤酒,有时候我问他,我们会离开这里吗。
他说,不会。
他这么说的时候,一口气喝光罐里的啤酒,站起来,把空罐子放在地上,一脚踢开。罐子飞了很短距离,就落到地上,滚着,像一次准备不足的高潮,让人沮丧。
他坐下来,赌气似的,把手放在我头上,把我的脑袋压入他的怀里,在我耳朵旁边说,不会。
顾良城的家在城北最靠近火车站的一个公寓里,随时能听见火车的轰鸣,他养了一只猫,让我觉得特别奇怪。我常常厌恶地看着那只猫,然后从它身边躲躲闪闪地走开,顾良城一把把猫抱起来,问我说,你不喜欢猫吗。我说,是的,活生生的多讨厌。
那只猫肯定特别恨我,因为我来了以后它常常在外面流浪,有时候几天都不回来,顾良城说,说不定它已经去了一趟北京回来了。可能现在到了哈尔滨。
它在家的时候也尽量离我很远,站在衣柜上,从一个很高的角度看我,眼睛很大,脸非常瘦,神情有时候冷漠,有时候又很可怜,它就那样看着我,在顾良城出去买东西的时候,直到我终于哭了出来。
我会给她打电话,和顾良城在一起的一个星期之内我给她打了三次电话,她问我什么时候去看她。还有一次,一个男人打电话给我,问我什么时候去看她,他很生气,他说你到底在忙什么。我说我真的很忙。很忙。所以男人妥协了,他说好吧,你管好自己的事。
那一天是十一月二号。我和顾良城在一起,一个星期。
十一月三号下午我去看她,从顾良城家出来以后,要坐整整一个小时的汽车,我拿着一本小说在汽车上看:我幼年时代,父亲常常对我讲金阁的故事。我幼年时代,父亲常常对我讲金阁的故事。我幼年时代,父亲常常对我讲金阁的故事。
我坐在公共汽车最后一排,看那本书,神色迷茫,窗户关不牢,风吹得我很冷,我就这样坐着,直到我都差点忘记了我是为什么要坐这班车,然后我下车,远远就可以看见她住的那栋楼,于是我迅速把身上廉价而闪烁的项链手镯之类取下来,放在包里面,用黑色的橡皮筋扎起我乱蓬蓬的头发。
我站在一楼等电梯的时候就看着旁边的牌子,一楼,门诊。二楼,胃肠科。三楼,四楼,然后她在十一楼。十一楼,肿瘤科,精神科。
肿瘤。我常常想这是怎样的两个字,真的妙不可言。
她隔壁房间的女孩据说是脑神经有问题。她说,她长得和你真像,你不觉得吗。
我说哪里像,人家比我漂亮多了。
那天我去的时候她房间里一个人也没有,我们彼此的神情都柔和了许多。我坐在她床边,摸了摸她的手然后被吓得缩了回来。她常常闭着眼睛,一句话都不说,在我身边,艰难而安静地呼吸,我就站起来,说,我走了。她说你快走吧,有什么自己的事情,要做好。
我说好的好的,你可不可以不这么啰嗦。
她神情落寞,说,对不起。
我转身就走了,潇洒得一塌糊涂。
那天顾良城上班,一个晚上都没有回家。他大概在烧一个同火车差不多大的超级锅炉。我和他的猫彼此无趣地相互对峙着,心照不宣,毫不掩饰对对方的厌恶。
十一点过,我到楼下去买了一瓶尖庄,三块五。然后开始喝酒,白酒的味道很甜,无疑是古代流传下来的可口可乐,我一口一口地喝着,头一晕就跌倒在地上,那时候可能是十二点。猫在远处看着我,终于缓慢地向我走来,然后,在我的腿上匍匐下来,低低叫了两声,很安静地睡着了,身体非常温暖,且随着呼吸上下起伏着,我想赶它下去,但终于没有落下手,我靠在柜子门上沉沉睡去了,感到它呼吸的频率,并且随之呼吸着,真好,它还这么小,真好,它什么都不知道。
早上顾良城回家的时候一定看见我了,我蜷着身子,像卖火柴的小姑娘,抱着他的猫睡在椅子上,他叫醒我说,好好的有床怎么不睡。
我迷迷糊糊,看着他,说,床上好冷。
后来他低头吻我,用力地快要把我的头骨弄碎,他说,我爱上你了。
他一定闻到了我嘴里面臭烘烘的酒味,不由自主地皱了皱眉头。
我就尴尬地笑了。我说你有多爱我。会像我妈妈那样爱我吗。会永远都不离开我吗?
他疑惑地看着我,然后说,会的。会的。
我起身过去抱他,猫从我的腿上一跃而下,敏捷地从窗口跳走了,我抱着他的脖子,感到身体被无限地拉长了,拉成了一个忧伤的形状,飘浮在屋子里,我的脸成了弯曲的样子,他的也是,我们靠在一起,一切都刚刚好,他顿了顿,神清气爽地,说,我们出去吃早饭吧。
吃早饭的时候居然遇见苏元,他背着大包,看样子要出远门。顾良城先看见了他,他说,那不是你以前的男朋友吗。于是我也抬头去看,在路边的小面摊,我们两个灰头土脸如过街老鼠,而苏元穿着艳黄色的登山服,背着高过头顶的包,像一个殖民者,神气活现。
他在火车站门口站了一会,环视四周,然后,走了进去,他身边一个戴小红帽的男人一路跟着他快步走,像在谈生意。
我们呆呆看了他一会,被一种巨大的挫败感击中了。我说,他会永远都不回来了吗。
顾良城恶狠狠地说,当然不可能。
接着赌气似的,他问我说,我们什么时候结婚。
再过一分钟。我说。
一分钟以后我们结婚了。傻头傻脑地站在镜头前面作出微笑的姿态。一分三十秒以后我们生了一个女儿,穷得只能吃萝卜。两分钟后这个孩子进入了让人烦躁的青春期,拍着门骂我说你为什么要生下我,你问过我的意见吗。两分零一秒我在家中发现了别的女人的痕迹装作毫不知情。我洗着衣服拖地并且听他们父女两个对我抱怨菜色不好嘲笑我落后于时代的时候是第三分钟的事情。到了第四分十秒的时候我躺在病房里面恶心得要死,但装作若无其事地看每一个人,打电话给我的女儿,告诉她说,你别担心,我没事。与此同时,另一只手在点滴针的冲击下隐隐发抖。四分二十秒的时候,我就死了。全身血管爆烈。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而这些所有不过是因为我在不到五分钟以前答应了一个男人的玩笑似的求婚,我就这样把自己葬送了。
现在已经过了十分钟,我还在吃我那碗面,顾良城不耐烦地说,你能不能吃快一点。
我抬头看他说,我还要加一点酱油。
他给我拿过酱油瓶子,骂了一句脏话。
我回敬了他一句更脏的。继续吃面。
然后,电话响起来了。是她。
她说,你在干什么。
我说,吃早饭。
她就笑了,她说我也刚刚吃了早饭。他们做了青菜粥给我喝,很好喝。
不等她问,我就急急地说,我明天来看你。心跳得很快。
好的。她说。
我迅速挂了电话。
顾良城问我,谁的电话。
一个朋友。我说。
二.寻找顾良城
很久以后,女主角将回到她出生的城市,寻找那个叫做顾良城的男人。他是所有故事里惟一的男主角。
我是这样安排我的小说的,这样显得更沧桑一点。
在我的想法中,这个女人那时候应该不小了,可是还很年轻,头发很短,几乎是平头,她走到火车站那一带,在店老板疑惑的目光中吃了一碗面,问他说,你认识顾良城吗。
他说,谁?顾什么?
她说,算了。
她是应该说算了呢,还是继续找下去,这是一个问题,虽然只在一念之间。但我决定不让她找到他,因为我和任何一个小说家那样以折磨自己手下的人物为乐。
我想到那个夜里,她走过她们第一次认识的路,然后打车去医院看另一个早就不在那里的女人,那些人,人,人,白袍子,红嘴唇,黄皮肤,黑头发,蓝眼睛,尖耳朵,她随便抓住一个人问他话,她说你还记得以前住在这里的那个女人吗,她进来的时候很年轻,出去的时候很老,并且,再也不会来了。
她这样说了,那个人第一反应就是扭头到处找摄像机,问她说,又是哪一档整人的综艺节目?
那栋楼很高,所以虽然很旧,却一直没有被拆掉,她从一楼一路走到十一楼,推门进她以前的房间,里面的一屋子正在看电视,显得很开心,床上躺着一个看起来很老的男人,头发掉光了,皮肤很干,整个房间发出一种恶心的气味,但是他还很开心地看着电视,看见她,问她说,你找谁。
她说,对不起,走错了。
其实她不知道,她们都不知道,那个男人就是顾良城。他曾经很英俊,曾经人人都爱,但现在一切都变了。
她走下楼梯的时候差点跌了一跤,终于在九楼楼梯口蹲下,哭了起来。她抖着手摸了一支烟出来,点上,深深吸了一口,感觉肺部剧烈地颤抖了一下。她想,我再也不要回来了。
她已经忘记了,可是我还记得,很久以前她也这么想,她站在楼下,抬头看那些窗口,她想,我再也不会回来了。
她还是去找顾良城。虽然她找不到他,不过,如果她不找,又如何找到他呢?
我写出一些字,写错了就用横线划掉,谁知道我都写了多少不负责任的话啊,如果她知道,她不知道会多么恨我。
我本来是想写一个纯粹的爱情故事,让她和她的男人白头到老,生一个女孩,他们不富裕,可是也不贫穷,晚上一家人出去散步,像一排丑小鸭。
可是我突然决定让他们分手。原因我还没想到。我要让她离开这个城市,然后,一无所得,很多年以后,再回来寻找他。
寻找他们还未出生的孩子,孩子第一次画的那张画,上面只有一些看不出来是什么的线条,她说这是爸爸,这是妈妈。孩子第一次送给她的生日礼物。画在一张香烟壳上,画得很丑,写着,妈妈生日快乐。她从来就没有画画的天赋,像她一样,甚至长着一双,和她一模一样的眼睛。
那张纸去了哪儿。
对了,我忘了,它本来就没有出现过。
在我的小说里,没有过去,也没有将来,一切都被臃肿地堵塞在了现在。无论是发生过的,还是未发生的,还是永远都不会发生的,它们都在现在,熙熙攘攘,相互吵闹着。他们出生了的那个孩子和没有出生的更多的孩子,她每一个都爱。
她去找他了。去找顾良城。去找他们的那个女儿。她的眼睛很大很明亮,身体上面没有一道伤痕。其实她还年轻,却觉得自己已经很老了,这一切,都是我的错。
但我不会悔改,任何一个小说家都不会觉得有任何罪恶。
或者我可能会在多年以后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电视剧里面让她找到顾良城,他已经和别的女人结婚了,他还似乎爱着她,他们相爱了,于是,他和别的女人所生的女儿来找她,哭着求她离开,还有那个女孩的小男朋友,那个小男朋友的爸爸……总之是一部肥皂剧就是了。但有什么关系,肥皂剧人人都爱看。
但小说不一样,在小说里,女主角找不到顾良城。她永远都得不到幸福。
她一无所知,依然寻找着他。可能显得漫无目的,她在锦绣路上来回走了好几天,去海豚酒吧坐着。这里依然那么拥挤,那么吵。等有一个男人来拍她的肩膀,她甚至还给她打电话,听着电话里面一次次说,你所拨打的号码并不存在。
她火了,什么破网络!她骂,再抽了一口烟,继续打过去,那边改口说,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她想她在干什么啊,快接电话啊,难道她不知道我已经回来了吗?我回来了,想要看看她。
但她谁也见不到了。
她永远都是一个人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对她,就像我有时候不知道那些更加遥远的宏大,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如果可以,她真想缩回母亲的子宫里,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海明威的小说中写过这样的句子:他们在吃早饭,尽量装作什么都不曾发生。这真是一个好句子;但在我的小说里,没有这样的可能,没有过去,没有将来,只有现在。发生的事情永远都在发生,没有发生的事情在另一个地方发生着。
她在大街上走,找她年少时候的情人,那个她在快要死去的时候饥饿地去爱的男人。但他不见了,她只见到以前的自己。那个面色苍白,姿色全无的姑娘,黑眼圈非常重,她从她身边走过,撞了她一下,连对不起都不说,就继续走了,她想她可能是要去医院,因此,心不在焉,包里装着一本永远都只看了第一句的小说。
那本小说:我幼年时代,父亲常常对我讲金阁的故事。因此她不会知道后来,那个男人是如何毁灭了它,看着那些明亮的光熄灭,另一些黑暗从难以想象的空洞中扭曲地微笑出来。
另一个可能,如果我们去翻看小说的原稿,会发现一切都根本不是这样。就像你会发现我常常把一个关于织布的故事写成关于晋史的故事,接着把它从一个单恋的故事发展成一个乱伦和同性恋的故事,然后又良心发现努力不让人察觉那样。同样,在这部小说中,在我删除的部分和修改的部分,你可能会看见他们激烈地在一起亲吻着对方,看见女主角终于受不了杀死了那只猫,看见她和她抱着大哭起来,看见她其实根本就没有离开苏元但这些都没有发生,因为我用一条横线删除了它们。
没有人会知道了。甚至连她本人都不知道她做过那样的事情。
忘却是与记忆并存的。很久以后,她走在她曾经和顾良城去吃面的那条街上,看着无数个旅行归来或者再也不回来的人,想到她忘记的很多事情。
她想到顾良城,他们在深夜说的那些话,他许诺给她买的稀奇古怪的礼物,他给她做的饭,喂她喝的药,一起要去而终于没有去成的那些地方。还有她,她亲吻她的时候,她和她说笑的时候,她和她坐在一起,什么都不说的时候,这些,她都忘记了。
她只记得她最后一次看见顾良城他是什么样子,他们应该说什么,我还没有想好。
但她记得她最后一次看见她。
她最后一次看见她,她不说话,就是看着她。后来她睡着了。肤色慢慢变了,嘴唇紧紧闭着,全身长满了暗紫色的斑纹,像一朵花那样,一朵热带丛林的花那样,恶心地,被一只兴高采烈的狒狒踩碎了。
她站在那里看着她,很多人来看热闹,他们都是陌生的人了。全世界她只认识她一个人,她给她穿衣服,她的身体那么柔软而温暖,她突然想问她,你爱我吗。我们真的那样爱过彼此吗。
但这样愚蠢的问题,连她的情人顾良城,都不屑回答。
那之后,她曾经觉得,一切都过去了,但没有,该来的那些还没有来,只是躲藏在夏天院子里树木的阴影下面,一切都越来越难,像一道繁琐的函数题,她用错了方法,根本就,解不出来。
糟糕的是,她离开这里,居然把他们,忘记了。
如果把时间再往后推移,那么回到这个城市的人将不再是女主角,而是她的女儿。我不知道她的父亲是谁,那么姑且就当她没有父亲,她是从她母亲的子宫中分裂出的另一堆毫无意义的细胞。
过了很多年,或许人们靠着二踢角就可以登上木卫六了。那时候,第一个坐二踢角旅行木卫六的英雄归来,虽然屁股被炸得稀烂,他仍直直地站立在摄像机面前,面色凝重,说:木卫六是红色的,下面流着棕色的液体,就像巧克力,踩上去,是棉花糖的质地,太阳在木卫六上看上去像一个被咬了一口的蛋糕,还有一些别的柠檬蛋糕香梨派一样的星球飘浮在半空中,另外一些微小的粉尘,有寿司的味道……
人们无处不看见他的影子,在家中,在网络上,在公共汽车上,在公共汽车站的广告牌上,那个姑娘就拖着行李从这样一个广告牌前走过去,问一个等车的女人说:请问到锦绣路怎么走。
对于这个全新的姑娘,这个城市的一切都是陌生的,她的母亲所遭受的痛苦都是道听途说的传闻,她的情人在她看来是一个写进历史书里面的蒸汽机发明人。她睁开明亮的眼睛,看起来那么美,她在锦绣路上走了好几圈,回想那个由她母亲告诉她的,顾良城的故事。她曾经问她说,你为什么会爱上他呢。
因为,她想了一下,说,爱是赌博。
爱是赌博,我输了。我的一生一败涂地,但我尽了我最大的努力。
或者她什么都没说,她只是在死之前,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她那么年轻,那么美,她身上有她的童年,她情人的吻,她年幼而柔软的身体,就这么,都消失了。
但她开始寻找顾良城了。她决定要找到他。
那天晚上她到海豚酒吧去。它还在,真是不可思议。她坐在靠吧台的位置喝一杯不合时宜的菊花茶,突然有一个男人来拍她的肩膀,他说,你真美。你从哪里来。我从没有见过你。
这个人就是苏元。当然他们谁都不知道。但我知道,我知道是因为我懒得再想一个男人的名字了。那么他就是苏元,就是女主角认识顾良城那天晚上,他无故走失的那次,他遇见了一个陌生的漂亮女孩。
他说,你好,我叫苏元。
她愣了愣,然后说,你好。
她有些失望,因为他不是顾良城。但苏元也好,因为顾良城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找到的。
他们一起喝茶,他问她为什么不喝酒。她说我不喝酒,因为我的母亲死于肝癌。
苏元尴尬地笑了笑,他穿了一件看起来很暖和的深蓝色毛衣,有些英伦的风格,头发梳得很顺,像一个大学生那样清爽迷人。
他们之间什么都没有发生,更不要说一夜情,你可以把你的胡思乱想收起来了。
她拿过海豚酒吧里面的一本影集,开始翻看,里面有很多奇怪的人,看起来都已经疯了。她的目光在一张照片上停留了一会,终于翻过去了,在那张照片的左下角,是她母亲还未死去的脸。
她突发奇想,想到原来她的母亲也曾经和她一样年轻,是一个无所事事的姑娘,充满着梦想,说,如果我离开这个城市,就再也不回来。
她看完了照片,就去找那个叫做苏元的男人,他站在舞台前面,跟着乐队主唱一阵乱叫,她拍了好几下他的肩膀他才转过头来,她说,你知道一个叫做顾良城的男人吗。
他一阵茫然,然后说,不知道,你找他干什么,他是你男朋友吗。
她去得太早,问得太快了,三个半小时以后苏元走出海豚酒吧,喝得醉醺醺,遇见了她的母亲,她坐在街口,看起来很瘦小,身边坐着一个英俊的男人,平头,在吃一盒绿豆糕。
那个男人站起来对他笑了,他长着锐利的虎牙,他说你好,我是顾良城。
这个时候,那个陌生而新鲜的漂亮姑娘在酒吧里爱上了那个贝斯手,他躲在舞台的最后,安静地晃着脑袋,她等他下来,就走过去对他说话,他浑身都是汗味,她说你知道顾良城吗。
贝斯手一笑,说,知道。不就是我小姨子她哥的邻居吗。
他和他的朋友们都大笑起来。
这时候,她终于明白了我的意图,她明白她是找不到顾良城了,所以她也笑了,她说,你们晚上去哪,我跟你们去。
她就消失了,穿着裙子,蹦蹦跳跳地,跟在一群男人的屁股后面,走了。
但她的母亲不会,如果是她回来寻找顾良城,她必定会打那个贝斯手一个耳光,然后骂他一句最脏的脏话,走掉。
她急匆匆地走出去,差点摔了一跤。
她不相信。去火车站旁边的每一个公寓里面找他,但谁都没有见过这个男人,甚至怀疑她的记忆出现了问题。他们总是反问她,真的有这样一个人吗,你确定?
被问得久了,她自己也开始怀疑。她觉得自己从来就没有离开过这个城市,她一直在等她的电话,她幻想着有那样一个英俊的男人爱上了她,他高大而沉默,隐约带着善良,在清晨出现在她面前,对她微笑,亲吻她,说,我爱上你了。
那时候她还是个姑娘,她等得久了,脖子有些僵硬,她动了动脖子,上面那些细碎柔软的皮肤落下来,她就老了。她等的其实是另一个女人的电话,她住在一个遥远的地方,每天她握着她留给她的手机,在锦绣路上走来走去,无论是那个女人,还是那个男人,谁都好,只要有人打电话给她。
每天她就会遇见那个卖手机卡的女人,她总是问她要不要卡,她总说不要。
是我让她这么愚蠢的,其实如果她试着打一个电话,她就会发现,她的电话早就停机了。
她无法离开这个城市,一切都是假的。
每天她从火车站那边坐车出来,她住在那里,一个人养着一只猫,坐上公共汽车,去看另一个女人,她在城市的另一头,要坐一个小时的车,她在车上看小说,然后,下车,上十一楼。
她站在那个熟悉的房间门口,看里面的人,推门进去,再出来,告诉他们说,对不起,我走错了。
那个电梯还是那么破,或者和她自己一样,越来越破,她看着自己在电梯门上的脸变得越来越奇怪,身体越来越小,脑门凸出一块,一只手变长了,脸上凹进去了一大块,眼睛很大很圆,她觉得很滑稽,笑了起来。问身边的一个人说,你还记得以前住在这里的那个女人吗,她进来的时候很年轻,出去的时候很老,并且,再也不会来了。
无论是她,还是他,都不会回来了。她一个人走在街上,道路在施工,要绕很远的路才能坐到车,尘土飞扬,她想,是不是,他们根本就没存在过。
根本就没有爱过她。
她根本,就是一个人。
她终于发现了,我想告诉她的,就是这个,我们赤条条地来,赤条条地离开,在人间,没有人爱过我们,他们给我们的爱,都是虚假而转瞬即逝的。
她终于发现了。
无论她是老了,还是年轻,所有的事物都聚集在现在,她离也离不开,于是,她蹲下来,在那个施工的路口,到处都是蓝色的塑料墙,上面喷着一些电话号码,最好是夏天,她很热,很口渴,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她就蹲下来了,一个人,没有情人,没有母亲,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就那样,哭了起来。
这是整个故事的结尾。
三.烧仓房
星期天晚上,顾良城穿好西服,准备去上班了。我笑着看他站在镜子面前打领带,我问他说,难道你在五星级宾馆里面烧锅炉。他也笑,他说,差不多。
我盘着腿坐在床上抱着他的猫,对他眨着眼睛,我说什么时候我跟你过去玩吧。他说,你可能不喜欢那里。再说吧。
他低下头来亲了亲我,就走了。
我趴在窗口看他走出楼梯口,以为他会回头看我一眼,但是,没有。
那是一个很无聊的晚上,我没有心情看小说,把猫抱在怀里和它一起看了一会电视就睡着了。
我已经很久没有睡得那么沉,什么梦都没有做。然后着火了。
我迷迷糊糊醒过来的时候觉得外面很吵。住在我楼下的女人用力地敲我的门,猫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我去开门,一边开一边骂:有病啊,大半夜的……
她一把把我往外拉,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腕力惊人,她说快走!着火了,烧起来了!
剩下的三十秒我以惊人的速度和镇定冲回房间穿上鞋子衣服拿上包包还没有忘记手机充电器跟着她跑下了楼。
也不知道是从哪里烧起来了,因为是老建筑,木头干,墙壁很破,外墙还爬满了陈年的干燥植物,我们站到楼下远远看着那栋楼,那个女人在我身边,光着脚,哭了起来,她说天啊,我的房子,我的房子!就像在演戏。
已经是秋天了,天气微凉,西风直下带着肃杀之气,很快,把一切都毁灭了。
我身边有很多吵吵闹闹的人,一对夫妇穿着内衣,围着被子,很尴尬地站着,不知道去哪里,我站在他们身边,听到一些人在哭,更多人在看热闹,配合着火车的鸣笛,简直完美无缺。
我这才想起猫不见了。
那天晚上我走遍整个火车站一带去找顾良城的猫,这是一只没有名字的猫,因此我不能像电视里面那样焦虑而深情地呼唤它,我只是沉默地走着,不敢放过任何角落,像一个奥林匹克的田径选手那样严肃。夜晚的火车站是那么安静而骚动,我不知道打扰了多少不为人知的交易,带着尴尬,对别人道歉,问他们说,你有没有看见一只猫,灰色的……
但我如何形容它呢,和我本人一样,它是一只普通到让我词穷的猫。
它比较内向,比较封闭,对人很防备,喜欢玩猫沙,叫的时候长短不一,睡觉很安稳,舌头的触觉是湿润而温暖的,可能还很胆小,因此只能做得很冷漠,其实,很爱撒娇。
这些话,我怎么去对一个陌生人说,问他说,你看见这样的猫了吗。
它就是我,一个毫无姿色的姑娘,小心翼翼,没入农民工中,就看不见了。
天快亮的时候我疲惫地到面摊吃面,老板问我,昨天晚上是你们那着火了吗。
我说,来一碗杂酱面。
我说你看见我的猫了吗,它很内向,有些胆小。
老板一笑,露出满嘴黄牙,没有。他说。
可能它已经到了哈尔滨,我想到顾良城的话。
吃完面我走路回去,但发现楼门被紧紧锁上了,警察说,一定要保护现场,找出纵火犯!
纵火犯这个词太好笑了,我不由笑出了声,警察瞪了我一眼,他说你住在这里吗,拿身份证出来看,居住证也要看,然后才能进去!
人生第一次我发现证件是如此重要,但我没有证据证明我住在这里,除了顾良城,没有人知道,我是他的情人,没有人知道我们相爱,并且,很可能,要在一起下去。
我站了十五分钟,觉得很冷,就走开了,想打电话给顾良城,才发现根本没有他的电话。
我从锦绣路上回我自己的家,神情沮丧,那个卖手机卡的女人若有所思地看着我,我理解她的感觉,并且,如果我现在跑过去告诉她,因为发生了一场莫名其妙的火灾我和我的情人顾良城就失去联系了。就像那只猫,没有名字,没有电话号码,联系中断,卡。关上门,冰冰冷,卡。
我想我如果告诉她这一切,她一定大笑起来。
所以我什么都没说,只是假装着冷漠从她身边走过。她说,买卡吗。
我说,不。
我回家洗澡,在我租来的小破公寓里,失魂落魄,并且,深刻体会到什么才是超现实主义。我被这个钢铁一般的世界狠狠耍了一道,就在刚刚,它一定笑得打跌笑得整个日本都在地震。
在这样荒诞的感觉中我去洗澡,左脚差点踩在右脚拖鞋上,我拿出沐浴液,抹在头发上,然后用洗发水在小腹上打圈,偶然转过头去我居然又看见了那个在窗口晒衣服的女人,她还是那样看着我,这次我没有奇怪,我想,很久不见,她也会想念我吧。
那天晚上她给我打电话,她说,你来看我吗。我说好的,明天下午。上午我有事。
我们就像两个生意人,言简意赅,一句中的。
晚上我在自己的床上久久不能入睡,虽然用力拥抱自己的身体,它还带着洗发水沐浴液洗面奶乱七八糟的味道。我在床头挂着一张莫蒂里安利的画,那个女人,还很年轻,脸是那样的长而忧伤,夜叉一样,看着我。
我给她打电话,我说,你说,要是我老莫名其妙遇见一个人,我还会遇见他吗。
她说,当然会的。声音发得很艰难,因此,难以说服我。
她说你怎么了,不开心吗。
我说我很好,就是想问一下。我说是不是有的人说不见就不见了再也找不到了,我突然有这种感觉。
她沉默了很久,终于低声地,用一种我听不见、怀疑她也听不见的声音说,不会的,我不会消失的。
她很神奇地用这种半死不活的声音说服了我,我说,好吧,虽然我不是在说你,不过,我相信你说的。
她说你早点睡,我睡了。
挂了电话我就像死人一样睡去了,没心没肺,或者还面带微笑。我笑我自己神经过敏,看了过多毫无逻辑其实只是为了增加长度骗取广告的连续剧,我想等到明天我还要再去顾良城那里一趟,说不定他已经回家了,说不定他就在楼底下等我,说不定。一定。
他的衬衣还晒着。被子也没理。猫食好几天没换了。灵魂出窍。
但生活再次证明了它就是最精彩的连续剧,我没有看见顾良城,站在那栋烧得七零八落的楼前,我没有看见他,警察依然忠实地站在楼前,不让我进去。那天晚上在市电视台的追踪新闻报道中我依然看见了他站在那里,腰板挺直,用带着口音的奇怪普通话说,这是一次很严重的事件,我们要严肃地处理,要一查到底,杜绝隐患。
我在楼下站了一会,甚至在一股莫名的恐惧和冲动中大叫了一声顾良城的名字。可能只是我以为我叫得很大声,可能我就是像一个流浪汉那样随便叫了一声,因为楼上一个探出的脑袋都没有,我又站了一会,觉得很累,终于,回家了。
其实我已经知道了,不过是再重温一次,那些说爱你的人,那些说会一直在一起的人,他们说的话都是扯淡,他们说不见,就不见了,最后只留下你像一个过分投入的演员在散场的灯光中尴尬而失落地笑,最好的办法,也是惟一的办法,就是对你自己说,这就是一出戏,我谁也不爱,我就是一个人。
把这句话重复上三十次,四十九次,八十一次,总之足够,然后就蒙着脑袋撅着屁股过自己的日子去吧。
那天下午我去看她了,她说,你脸色不好,怎么了。
我说没什么。
于是她什么话都没说了,她累了,明显很累。明显有什么东西在整个房间上空,像壁虎一样吸附在墙壁上,用凸出的属于动物的圆眼睛看着我们,虎视眈眈。
她呕吐起来,一口饭也吃不下,满屋的人都在着急。
我和她吵了一架,所有的人都愤怒地看着我可是我还是和她吵了一架,为了什么事情,我早就忘了,反正我们吵了一架我摔了门就走了。
我走到电梯口,又转回去看她。我说,我明天再来看你。
她神色软弱而纯真,或者她根本什么都没看,她说,好。别再让我生气了。
我差点又火了,但终于压抑住自己,没有等电梯,一路跑了下去。
一出楼梯口,我就吐了。
在走廊上,独自一个人,吐得像一个未婚先孕的无知少女。抱着自己,浑身颤抖,神情严肃地,剧烈地,难以克制地,呕吐起来。
那天晚上我去理发,我说我要剃光头。但理发师拒绝了我,他是一个留着蓬松及肩的头发的少年,长得很聪明,笑起来嘴大,他说我不能给你剃光头。
我说为什么,我自己的头发我爱剃就剃。
理发师一脸严肃,他说,这是我的职业道德。
我想用脏话骂他但是我忍住了。
去你的职业道德。这不合规矩。这个世界只能以一种方法运转,就是所有的人都有职业道德或者没有,如果像现在这样,一些人有另一些人没有,就会把所有的人都搞晕,像我,被搞得晕头转向,无所适从。
如果作为我情人的顾良城有职业道德,如果她有职业道德,那么他们就不会这么对我了。那天晚上我像猛兽一样恶狠狠,因为没有剃光头更觉得有一种无名火在烧,我打电话给苏元,也没管他是接还是没接就骂起来了,我说我恨他们,我恨他们,我恨死他们了。
还好,作为一个有职业道德的人,他接了电话。
那天晚上我在苏元那里和他讲了一夜的话,抽了好几包烟,他刚刚从甘肃回来,给我带了一些铃铛,他说我记得你喜欢铃铛,挂在窗户上吧,天气好就会响。
我们还看了电视,看那栋城北破居民楼被烧的消息,市政官员说,我们要关怀弱势群体我们是一直关怀的。
可我从来就没有体会到。我差点就对他那张肥头大耳的脸吐了口水,但他躲在玻璃后面,无耻地像那个云上的帝王。
苏元说,好了好了,你要哭就哭吧。
我抱着自己坐在他的椅子上,突然想到那只走失的猫,它离开了顾良城,离开了我们的家,可能真的去了哈尔滨,那么现在,它一定冷得发抖,在某一个垃圾堆里,倔强地发抖,咬每一个走过来的人,尖声号叫,寒毛倒竖。我这么想,好像真的听见了它的声音,听见它的猫爪子刺裂地在冰面上划过,发出让人起鸡皮疙瘩的恶心声音。而就在几个星期以前,它还刚刚出生,那么小,还是个孩子,在我的腿上,安然地,起伏着身体,睡着那么沉。
我还想到顾良城,我对他知道得那么少,他是一个锅炉工人,穿着西装,他说他爱我,我再也见不到他了。
我想到这里,就哭了起来,差点被一口烟呛到。但是我固执地哭了起来,我抱着苏元,非常用力地,几乎是在号叫,我说,不!不!不!别这样对我,别这样对我,我会恨你的!
苏元,就像我的父亲那样,拍着我的肩膀,说,好,乖,别哭了,你是个好孩子,别哭了。
他那么慈祥,甚至连我都忘记了,他曾经打我的耳光,骂我说,婊子。婊子。是他说的,婊子。
他说的没错,我就是一个婊子。让全世界都来恨我吧。因为我真的要开始恨你们了。
我们跑到他公寓的阳台上继续喝酒,居然开始谈诗歌。
苏元说,好的诗都是像放屁一样自然而又尴尬。他还说了很多摸不着头脑的话。
后来我们喝醉了开始在墙壁上写诗,用彩色粉笔,写在雪白的墙壁上,触目惊心,胡言乱语。
苏元说,每个人都是心花怒放的雨,下雨的时候,小鸭子都去了哪里。
还有一些是我写的可能是我写的。
我站在楼梯上,看不见你的身体,你用眼睛对我笑,用嘴巴和我说话,你的双手在教室里抱着另一个女人,你的腿从厕所里出来,跺了跺自己,你说,再见。我可以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我们终于睡着了。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
第二天我醒得很早,下楼去买了第一笼出炉的包子,我很久没有吃东西,当咬开第一口包子的时候,才开始觉得那么饥饿,饿得胃都要把自己腐蚀掉了。
我吃着包子去看她,头很痛,想到昨天晚上莫名其妙和她吵了一架,头就更痛了。
我想我推门进去的时候要给她一个拥抱,要亲亲她,陪她坐一会,她喜欢说话,就说说话。
我推门进去的时候她刚刚坐起来,一双眼睛看着我,她身边有一个男人,他问她说,她来了你知道她是谁吗。
她呆呆地看着我,我很生气地看着那个男人,他居然问如此愚蠢的问题,好像她真的突然变成白痴了。
他问她,你知道她是谁吗。
可她只是茫然地看着我。或者,只是睁开眼睛罢了。
我坐到床上扶着她,她很瘦,意外地瘦,肩膀已经快没了,头很小,一根头发都没有,眼睛陷下去,昏黄地,看着前方,不说话,喉咙发出粗重的喘息。
我触摸着她的身体,一言不发,握着她的手。医生来了一趟,护士又来了,他们要给她输液,可是找不到血管,那个护士像一个傻逼那样一次又一次扎她的手,找那些不知道死到哪里去了的血管。我终于受不了了,喊起来,好了好了,不要再扎她了,放过她吧。
真的,算了吧。
他们终于走了,来了很多人,然后又乱哄哄地出去了,我抱着她,她有些困了,于是我把她放在床上,俯下身子,抚着她的肩膀,让她慢慢躺下去。
那一瞬间我看见了她的脸,我是说,我看见她看见了我的脸,她一定看见了我,并且知道我是谁,她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就像很久以前,她第一次看见我那样,我第一次看见她那样,我们两个女孩,眼睛都长得很漂亮,看了对方一眼,然后,就相爱了。
大概半个小时以后,正在正午,很多人在我身边大哭了起来,他们哭得歇斯底里,让我想扇他们的耳光。
我站立笔直如同顾良城公寓外面那个警察。窗户外面,这个阴郁的城市奇怪地,阳光灿烂。
去火葬场那天很冷,下着雨,大概秋天就要完了。我滑稽地穿着没有来得及换的红色大衣,薄得过分,根本就不能算是一件衣服。
我参加过别人的葬礼,那是我朋友的朋友,我亲戚的邻居,或者我某个编辑的丈人,其实无论死的是谁,葬礼都是一样,都是那样枯燥乏味的二十一响鞭炮,我根本听不出二十块一响的和四十块一响的有何区别。大概后者没有采用转基因材料。
但那天特别冷,而且人意外地多,他们哭得那么有技巧和激情,简直应该找个剧组来学习一下。
后来她就像一包垃圾那样被推进一个锅炉房了,我身边的一个男人塞给我一条烟,说,快,进去看看,把烟给人家师傅,让烧得好一点。
是七号锅炉房,进去的走廊用玻璃隔着,上面写着:玻璃易碎,请勿撞击。这简直太好笑了,我忍了好久也没忍住,终于笑了起来。门口的保安疑惑地看了我一眼,还是放我进去了。
那是一条洁白、纯净、漫长的走廊,我在走廊尽头找到了那间七号。我推门进去,看见一个男人穿着西装站在房间中央,背对着我。
那是顾良城。
我没有看见他的脸,但我知道那是他,我的情人,我们拥抱着在夜里入睡了,他那么英俊,掌心温暖,抚摸我的脸,说,我爱你。
他转过头看见了我,我说,今天是星期几。
星期二他说。
哦,我点点头,然后把那条烟递给了他。
他迟疑了一下,终于接了过去。
我们尴尬地站在空荡荡的房间里,正对的墙上有一个看起来很高级的大锅炉,上面还有液晶操作屏,外面在下雨,我们两个就像第一次见面而对方又恰巧没穿衣服那样尴尬得无以复加。
他终于开口了,说,我找过你。
我不甘示弱,说,我也是。
然后他说,你出去吧。
不。我说,外面很冷。
外面真的很冷。他突然拉开了锅炉的门,房间就变成了温暖的橘红色,有一股滑稽到极点的烤羊肉串的味道弥漫出来,让我顿时觉得很饿。
他说,你退开一点。
我往后退了一点,靠在坚硬的墙壁上,偷偷向炉子里望了一眼。我看了一眼,就再也挪不开眼睛,因为里面是那么温暖,火热,发出太阳一样的光芒,就像母亲的子宫。
然后顾良城快步走到房间的另一个角落,拖出了一把放大版的锄头,他把那个奇怪的东西放到炉子里面,用力往外扒拉着,而随着他的动作,更多的热气涌出来,温暖着我已经失去知觉的手脚。
两分半钟以后他用力关上炉子门,然后拉开下面一个小门,在我什么都没看见以前,他就把一个铁盒子拖出来了。
那里面的骨头都是黑色的,黑得像木炭,最上面是一只臂骨,我不知道是左边右边了,微微翘起,那么细小,绝望地,指向天空的方向。
我清了清喉咙,问他说,就这样了吗。
他说不,调个温度,还要再烧一次。
他拖着那个铁盒子开了另一道门绕到炉子的另一边,重新把它塞了进去,然后回来,调了温度,在我旁边站了下来。
他似乎伸手要扶我的肩膀,但终于没有落下来。他就站在离我很远的地方,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远,他伸手想要抽烟,又想起是不能抽的,终于放了回去。
他张了张嘴,又什么都没说,在我彻底失去耐心以前他终于发出了声音,他说,猫丢了。
我说,我知道。我找了它一晚上。
他说这怪不了谁,它要走的时候,我们谁也管不住。
嗯。我低声回答。
唉,他叹气,果然说:它说不定已经到了哈尔滨呢。
我听见炉子里面响出微弱的爆裂之声,又或者是我的幻觉,我还听见外面的雨声,那么大好像落冰雹,但或许,还是我的幻觉。
我们沉默地站着,我去看炉子上面的液晶屏幕,有一些我看不懂的数据在跳动,下面显示着它工作的次数,是第三千四百五十九次。
下一秒钟我在一天之内第二次,很神经质地,笑了起来。我说,这里真是一个好玩的地方。
顾良城终于抱住了我,在那个荒无人烟的密室,他终于伸手抱住了我的肩膀,把我用力拉进了他的怀里,我能听见他剧烈的心跳,每一下都那么大声,简直媲美四十块一发的高级礼炮,他的手骨节分明,大而且温暖,放在我的肩膀上一言不发,抱着我,我看不见他的表情,我的情人,那个火葬场的锅炉工人,我在海豚酒吧认识的陌生而英俊的男人,说会像我母亲那样爱着我的,顾良城。
我爱上了他,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我想我再也不会这样去爱谁了。再也不会了。
大概十五分钟以后他第二次重复了相同的动作,把那个箱子拖了出来,里面的骨头还像木柴一样隐隐发出火光,并且,暖和得要命,变成了纯白的颜色。他把那些骨头一把倒在一个大盘子里,发出哗啦一声巨响,他说,好了,再凉一下,就可以放进盒子里面了。
那是她。虽然实在难以看出了。但那是她,我明确地知道,她还是那样,虽然变得无比地细小了,像一堆垃圾那样摊在那里,却依然很暖,发出火光,来温暖着我完全冰冷了的身体。
我蹲下去暖和了一下,然后试图站起来,但没有成功,顾良城走过来一把把我拉了起来,我听见我全身的骨头哗啦一声乱响。
我站起来终于站定了,觉得脚很麻,他说,你现在出去叫人进来装,盒子太重,你搬不动的。
我说,好。
我转身看了他一眼,他站在那里,穿着西装,像个白领,神情有些奇怪,但依然很英俊,像那个推着巨石的西西弗,像一个沉默而隐忍的神衹。
那一眼里我还看见了她,她躺在那里,渐渐变冷了,那根我刚刚看见的臂骨已经在更加炽烈的火焰中被完全烧碎了,她靠过我肩膀的脑袋,她亲吻过我额头的嘴唇,她拥抱过我的手,她背我走过路的两条腿,都彻底地,看不见了。
我看了她一会,然后终于开口,叫了她一声。
那个音节是那么生涩。我很久很久没有叫过她了,我们常常不说话,或者若无其事坐在一起,像什么都没有发生。
但我还是叫了一声,怯生生的,就像我第一次叫她那样:
妈妈。
接着我转身用力而决绝地推开了门,外面的风很冷,从我的领子灌入了我柔软苍白的身体,但我屏住呼吸,走了一步,然后,快步走了出去。我们都没有说话。
那是我最后一次看见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