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一到,常乐镇里里外外的花朵们就像婊子一样迫不及待地绽放了。街道上海棠开得繁盛,人们走来走去,富裕安康。远一点,泡桐树上淡紫色的花一串又一串地坠了下来,无比丰盈地,且很快就会破败落下,发出恶臭。再往镇子外走,会看见平原上标志性的油菜花。艳黄无比,代替着只会在传说中出现的太阳照亮每一个姑娘的脸,极目四望,都是太阳,太阳,太阳。
更远的地方,就什么都没有了。
油菜花一开,养蜂人就像古老的吉普赛人那样出现了。均匀地分布在每片田地的缝隙中,搭着军绿色顶的临时棚子,锈红的厚布墙,所有的墙壁上都写着巨大的蜂蜜二字。蜜蜂从一丛花飞到另一丛花,一些黄狗和孩子跟着它们欢快地奔跑。
顾良城是这些养蜂人中的一个。但和每一个故事必然会发生的原因一样,他和他们略有不同。作为一个养蜂人,他没有一只属于他自己的蜜蜂,只有一条瘸腿的老黄狗。这样看起来他不应该是一个养蜂人,他只是凑巧住在了一个养蜂人住着的棚子里而已。
一个没有蜜蜂的养蜂人是真正的养蜂人吗。于是有一天我这样问他。说着这话的时候,我和他一起坐在他的棚子外面,是一个难得的阳光灿烂的日子,菜花朵朵翻滚,烟灰色的天空尽头隐有绿意。他转过头看着我,对我的问题表示出巨大的惊讶,接着他笑了,他说,当然是了,我不但是一个养蜂人,我还是蜂王。
他这样说,我就笑了。我说,那你能干什么呢。
养蜂人顾良城再一次对我的问题表示出巨大的不屑,但他最终回答了我的问题,他说,我无所不能。
我无所不能。他如此骄傲地宣布。
从常乐镇东走到西,大概只需要半顿饭的时间。再往前走两步,就能看见养蜂人顾良城。一般他会坐在他的棚子外面,闭着眼睛晒太阳,或者喂狗,但他实际上并不是那样无所事事。作为一个养蜂人,他最大的工作就是一次次地在锈红色的布墙上写蜂蜜二字。颜色随心情而定,写了一层就再覆盖一层,精雕细琢,米开朗琪罗也不过如此。
我从姥姥家出来以后就看见了他,穿一件起球的深蓝毛衣,廉价破牛仔裤,裤腿上的泥土层层叠叠,看不出颜色的球鞋,半长不短的头发。他一手提着一个锈迹斑斑的小铁桶,一手握着一柄几乎秃了的刷子,正在布墙上写那个蜜字下面的虫。我站在那里看了他一会,他眯着眼睛,温柔地写着那个虫,不时向上面吹气,用手指揩去多余的部分,左看右看,修修改改。后来他终于发现了我,他转过头来看着我,与此同时,他的狗也那样看着我,我们像两个中世纪狭路相逢的骑士那样一言不发地对峙,就在我以为他再也不会说话的时候他说话了。
他问我说,你要买蜂蜜吗。
他说你可以先吃一点试试。
他这样说,就把铁桶和刷子放下,双手在毛衣上潦草地揩了两下,走进棚子去,几秒钟以后他凯旋,面带迷人的笑容,手中捧着一只青色瓷碗。他把那只碗向我递过来,他的手上关节分明,他说,你喝一口试试,我的蜂蜜是最好的。
如他所言,我用舌尖触碰到他那粘稠的蜂蜜就看见了春天。那在常乐镇这样的盆地中小镇上永远也不会看见的真正的明媚的春天。山坡上,山谷里,花朵纷纷怒放,蓝天上白云朵朵,重要的是阳光,阳光肆无忌惮地,浪费奢侈地铺洒下来,满目芬芳,到处都是太阳,太阳,太阳。
和他熟悉了以后,我就常常到他那里去喝一点蜂蜜。我是不会买的,我对他说,我穷得连吃饭都成问题。而对于我这样蛮横的顾客,顾良城并没有过多地阻拦。每一次我去,他就问我,你要喝蜂蜜吗。我的蜂蜜是最好的。
后来我长时间和他一起坐在他的棚子外面,聊天,或者坐着,或者喂狗。
我喜欢问他说,为什么你没有蜜蜂。他就会笑了然后反问我说,为什么你不去做点事情。
我不得不承认,比起他,我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无所事事者,是常乐镇中和拾破烂的张二齐名的另一个无所事事者。
在我年幼的时候,张二是我和另一帮小姑娘心中一个伟大的偶像。他是一个真正的歌手。声音洪亮而且浑圆,从街头响到街尾,天气好的时候甚至会响遍整个常乐镇。头发凌乱,衣着呈现出无与伦比的波西米亚风格,背一个破筐,长时间在小镇的每一个角落神出鬼没地游荡,泡桐树花开了又谢,然后是凤凰花,然后是银杏果,这些层出不穷的花朵丰厚多汁,在地上铺满了一层又一层,在它们终于会发出恶臭之前张二总是及时地把它们拣走了,装满整个背篼。他就那样,抬头挺胸,大步走在曾经狭窄而泥泞不已的小路上,唱着没有人明白的歌曲,更多的时候只是随口的句子,比如,啦啦啦。就像这样:啦啦啦,啦啦啦,回家啦,天黑啦。后来有一年,他死啦。
在我长大成为一个没心没肺且毫无姿色的姑娘之前我年幼时的偶像死去。我后来一次次地怀疑他的长相和俊朗的陌生少年顾良城有某种程度上的相似。看着顾良城的时候,我就这样问他了,我说,你姓张吗。
张?他回头看我,一手抚摸着那瘸腿黄狗的头,脸上显露出极大的迷茫。他说,不。我姓顾。
我叫顾良城。他告诉我。
或许可以这样想,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需要一个身份。我们靠这些五花八门的身份隐藏起我们真实的狼子野心,然后忍气吞声地存活下来。比如拾破烂的张二,他其实是个充满哲理的歌手。比如养蜂人顾良城,他其实是一个出色艺术字美工。比如无所事事的我,我实际上,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所事事者。
因此对于顾良城的问题我从不回答,我不回答他的,他也就不回答我。我们两个面面相觑直到黄狗叫起来或者我终于笑了,我说,好的,我不再问你了。
但三十分钟以后我就会忘记我的诺言。我说,你为什么没有蜜蜂。
他说,因为我是蜂王。
第一次见到养蜂人顾良城以前我在我姥姥家里,我和她相依为命。在我见到顾良城之前她刚刚死去。她安然死去,不像曾经的歌手张二被一辆破车狠狠辗成肉酱。她只是太老了。
对此,我心存感念。
在她离开我之前我一直陪在她身边,而她一言不发地看着我,我们对将要发生的事情心照不宣。我们就那样坐了很久,后来她走了。
她走了以后我走出她的屋子,只是想出去走走,从城东走到城西只需要半顿饭的时间,再走两步,我就看见了顾良城。
喝了他的蜂蜜,我就看见了那些传说中的春天。
我知道我是一个不负责任的姑娘。我找一个火葬场火化了她然后随便找个地方就把她埋掉了,甚至没有做成广为人知的坟墓的模样。这件事情我任何人也没有告诉只对顾良城说了,我问他说,你说,她会开心吗。
他说,会吧。沉默了一下又说,一定会的。
我还必须承认我是一个没什么良心的姑娘。对于我姥姥的离去,我努力地想找出一些悲伤的情绪但是它们却像小鹿那样翻越巍峨的高加索山,早已经到达经济发达的欧洲大地了。于是我只是坐在顾良城身边,坐在无边的菜花田中,心思清明,眼神空洞地看着前方。我还是一个固执的姑娘,对于我心中的困惑,我总是一次次地问他,我说,顾良城,为什么我没有哭呢,为什么我不哭呢。
他就笑了,他说,我不是告诉过你吗,因为你喝了我的蜂蜜,从此以后,你的生活中将只有幸福,你永远都会是快乐的。看见我疑虑的神情他又神情肃穆地再次强调,他说,这是真的,因为我是蜂王,我无所不能。
我看着他那样因肃穆而显得过分怪诞的神情,他脑袋后面的菜花像脑浆或者智慧那样铺陈开来,洋洋洒洒,没完没了。于是我把头凑过去吻了他,他的嘴唇微微干燥着,一时茫然无措。
之后,我看着他笑了,我说,你看,顾良城,谁说只会有幸福的,不幸就这样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了。
他注视着我,接着大笑起来笑得前俯后仰,几乎要喘不过气来。在大笑的间隙中他挣扎着伸手来摸我的头发,他说,笨蛋。
张二的尸体就是在常乐镇西边的那片菜花田里被发现的。一时整个常乐小镇沸沸扬扬。不但为了尸体,还因为人们都对自己的记忆发生了怀疑。就像每一个常乐镇居民所知道的那样,捡破烂的张二应该是被一辆车撞死在常乐镇南丁字路口边那棵巨大的泡桐树上的。
我没有见到他的死去,却从各路传说中绘声绘色地听说了。一开始张二只是被撞倒在那棵树下面,于是他抬起头对那面容不清的女司机骂出各种脏话,他说你是怎么开车的,这句话在后来的转述中一再被提到,并且最终成为了问题的关键。那个女人是怎么开车的,一急之下,她再次踩到油门,就那样饱满而充满激情的,把我年少时候暗恋多时的情人撞死在那棵树上被压成一个奇特的形状而死。
顾良城显然对这些陈年往事一无所知。当我问他关于那具被认为是张二的尸体的事情的时候,他毫不在意地看着我笑,他说,你问这些干什么。这些一点也不好玩。他坐在他帐篷门口的一张铁椅子上,摇晃着。在我的一再坚持之下他终于一个呼哨把他的瘸腿黄狗呼唤到了他身边,指着它对我说,你问问阿七吧,是它把死人刨出来的。
后来,我多次想到了这个细节。假设顾良城如他所说,是传说中的蜂王,那么瘸腿黄狗阿七必然也有与众不同之处。它最大的特征便是它有一只腿是瘸掉的,行动不便,无法像其他养蜂人的黄狗一样追逐着蜜蜂在花间快乐地奔跑,于是它总是闷闷不乐地重复着用前爪刨地的动作,就这样,发现了张二的尸体。
我说过,在常乐小镇上,我是一个无所事事者。一个无所事事者的最大特征便是脱离社会群体。因此,当我听到张二的尸体被发现的消息并且赶去向顾良城询问时,这具尸体早已经消失无踪。我无法再次见到我年少时候的流浪歌手,拾破烂者,情人。他的面容最终就这样被我淡忘了。
但思绪的混乱和对过去的遗忘以及反思像暴雨那样在安静的小镇常乐中从天而降。因为某些我并不知道的理由,所有的人都相信那具被外乡人顾良城带来的黄狗阿七刨出来的尸体的确就是张二,那么,在那个炎热的夏日午后,被撞死在泡桐树上的男人是谁。从镇西到镇东,所有的人都面色惨白地讨论着这个问题。
那个被撞死在泡桐树上的男人是谁。而另一个问题是,张二是怎么死的。
张二是被那些养蜂人杀死的。突然之间,这样一个不知来自何处的共识就像那具尸体的真实身份一样不合逻辑又顺理成章地被恐慌的居民们接受了。
我在顾良城处对他谈到这些坊间传言。我说你知道吗,他们都认为是你杀了张二。他低头不语,玩味地看着自己的手掌,突然抬起头来,对我露出迷人的微笑,他说,你认为呢。
我说,我不知道。
现在我有必要来描述我居住的小镇常乐。和所有平原上面的小镇一样,常乐镇的居民总能毫不奇怪地发现每个人之间都存在的那种千丝万缕的亲戚关系。而,即使作为一个无所事事者,我也毫不怀疑,街上迎面走来的任何一个面熟的陌生人都必然和我有某种我所不知道的血缘关系。无疑,他们都是我的血亲。我们彼此都是彼此的血亲。
明白了这一点,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常乐镇上的一切传言中是以一种毫无逻辑又坚定不移的论调传播。为什么春天出现的养蜂人总是在镇外搭建帐篷居住,他们从不进入我们的小镇。
顾良城说,你知道吗,你是第一个和我讲话的人。我点点头,对这样的结果毫不意外。镇中居民和养蜂人之间从来就存在这样若有若无的敌意,而张二尸体的发现更加激烈地证明了它。
我明白顾良城根本不可能杀死他,就算他真的杀了他我也不会特别意外。当然,这样的话我从未对他提起,我只是一次又一次地到他的帐篷中去,我们坐在一起,有时候面对面,有时候肩并肩。太阳出来了我们就晒太阳,太阳落下去了我们就看那些满眼的油菜花。有时候,顾良城抚摸着我的头发,低声问我说,你觉得它们漂亮吗。
我轻轻点头。于是他叹息并且对我叙述作为一个养蜂人的生活。同样作为养蜂人,也有各不相同的生活。有的养蜂人特别喜欢梅花,有的喜欢桃花,有的喜欢菊花,像他们这一群,则独独中意油菜花。于是他们跟随着他们的花朵从南到北,从东到西,永不停止地跋涉。永不停息。永不停息。
他那样对我说,就像某种虔诚的教徒。于是我不由问他说,你们累吗。他再次笑了,他说你忘记了吗,我是蜂王,喝了我的蜜,生活就永远是幸福的。
永远是幸福的。这个男人看着我,绽放灿烂的笑容。
另一方面,关于张二尸体的讨论依然在小镇内滔滔不绝地进行。人们毫无证据地愤怒了。因为他们的血亲被杀死。即使他只是一个被鄙薄践踏的拾破烂者。他们万分庆幸地终于迫不及待地发现,杀死他的并不是我们中的一个,并不是那愚蠢的女司机,而是那些外乡人,那些来历不明的人,血统混杂的人,那些养蜂人。
但猜测永远都是猜测,人们并没有任何证据,那具无名的尸体早已经被匆匆火化了事。于是无数的垃圾被堆积到油菜花田中,堆积到顾良城的帐篷边,死猫,死老鼠,破被子,烂苹果,等等等等,这些事物毫无联系且来历不明不由让我佩服常乐镇居民浩如烟海的想象力。
而我的养蜂人顾良城依然每天乐哼哼地粉刷他帐篷上那巨大的蜂蜜二字,即使他明明知道已经不会有任何一个愤怒的居民来向他购买蜂蜜了。我帮他提着破旧的油漆桶,看他精心地为这两个字盖上另一层色彩,开始感到脑袋隐隐作痛。
我问他说,顾良城,你卖不出去蜂蜜,准备饿死吗。
但他毫不为我的问题所动,依然埋头沉默而严肃地工作,直到他刷好了最后一点,他就走到我身边,低下头把脸凑过来看我,他说,如果我死了,你会记得我吗。
我想或许这就是顾良城,他对一切事物的结果抱以巨大的兴趣而对其过程始终一无所知。他说他是蜂王,他就是了。他让我喝蜂蜜,他就端出来了。菜花一开,他就来了。而他死了,我就会开始挂念他了。
但我不会告诉他这些。作为一个常乐镇居民,我早已经被一次次告知,和一个异乡人谈论过去、未来或一切毫无意义的话题都是危险的。
你在平原上,我是说,从平原的天空往下看,就会看见无数这样的小镇。他们毫不相连,每一个镇子的居民都是陌生的血亲但是是血亲无疑。广大的油菜花田填塞着他们中间的空隙,因此,若你是站在平原上,走出一个镇子,你将再也无法发现下一座,无边的油菜花田会像孤独或者绝望那样让你彻底迷失方向。
在远古的时候,我是说,在每一个现在活着的人还没有出生的时候,毫无疑问,这些小镇中至少有一座发生了巨大的灾荒。所有的人都被孤独地饿死了,只剩下襁褓中的婴儿。而这些婴儿就是养蜂人的祖先,他们失去了自己的小镇,因此四处飘荡,每一个人追寻自己的花朵,至死方休。带着黄狗,帐篷,蜜蜂,和太阳。
顾良城是他们中的一个,他说他是蜂王。他告诉我说,到了未来,也就是说,现在活着的每一个人都已经死去以后,养蜂人必然会继续坚定地存在,驻扎在每一个镇的外围,遇见那些镇子中眼神明媚的,无所事事的,毫无姿色的姑娘,和她们草率地坠入情网。
他看着我这么说,我就笑了。但我依然不愿意和他谈论未来,因为无论过去,还是未来,都和我们现在存活着的每一个人无关,都是巨大的虚无之物。
因为我这样说,所以顾良城再次神情肃穆地说出了一句让我哭笑不得的话,他说,我不会死,我是蜂王,我长生不老。
有时候我会想到底我和我的情人之间是谁失去了心智。当我靠在他肩膀上面,有一句没一句地和他聊天的时候。乐观地来说,我们两个中间至少会有一个正常人,那么这个人到底是我还是他。如果是他,那么我就应该相信他所说的话。如果是我,那么我应该去相信谁呢。我常常想这个问题但是毫无头绪,因此我把我的意思对顾良城讲了。和往常一样,他依然做出了一种让我惊讶的结论,按照他的说法,我的思考其实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实际上,我们两个,都或多或少地失去了心智。
与此同时,在他的帐篷之外,巨大的垃圾山正在以一种惊人的速度增长,这为喜欢用前爪刨地的瘸腿黄狗阿七提供了无比的乐趣。
源源不断的稀奇玩意被从那座垃圾山里发掘出来。现在我丝毫不奇怪阿七会发现那具尸体了,因为我发现它在挖掘方面有着惊人的天赋。它像任何一只狗那样忠厚和善,讨人喜欢。常常叼着它的新发现来给我看,有时候是一个纹路漂亮的破玻璃罐子,有时候是一个缺腿少胳膊的洋娃娃,有时候是一束早已经枯萎的花朵,后来有一天,它叼给我一个破书包,砰然落地,里面都是死去的蜜蜂。
养蜂人顾良城看见了这些蜜蜂,他蹲下去深情地注视着它们,然后抬头看着我,简短地说,他们死了。
是的。他们死了。就像拾破烂的张二那样,被某一个恶作剧的常乐镇居民所杀,尸体被抛弃于此。
三月中旬的时候,油菜花开得最为灿烂,桃花也盛开了,泡桐树花盛开到终于发出恶臭。而常乐镇历史上注定将要被遗忘且必然被后人怀疑其真实性的蜂灾毫无预兆地来临了。
若是张二还活着,我无疑将会听见他走街串巷,背着大箩筐,张口高声歌唱:啦啦啦,啦啦啦,蜜蜂来啦。
蜜蜂来啦。无数的蜜蜂就那样从菜花田里扑向整个常乐镇,来势汹涌,见人就蛰,然后前仆后继地死去。常乐镇起得最早的几个街道清洁工成为了最初的受害者。然后恐慌就像瘟疫般扩散开了。蜜蜂,蜜蜂,到处都是没完没了的蜜蜂。在春天刚来临的明媚时光中,人们被迫穿上厚实的外套,戴上帽子,围着围巾,戴着墨镜心惊胆战地走动或者干脆闭门不出。而顾良城看见我的打扮差点没在他的帐篷外笑死过去。他拉下我的围巾,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他说,你在干什么啊。
我说,怎么到处都是蜜蜂。蛰了好多人了。
我疑虑地看着他,终于流露出天性中的恐惧,我说,哪里来的蜜蜂。
他则一如既往地咧嘴一笑,说,我怎么知道。
在被他迷人的笑容搞得晕头转向之前我拉着他的衣服说,你不是蜂王吗。
他说是啊,可是我不是蜜蜂。然后他拉我坐下,递给我一杯水。他说,你不是出现幻觉了吧,哪里有很多蛰人的蜜蜂啊。
如他所言,当我在常乐镇外的菜花田中举目四望,却发现这儿反常地死一般沉寂。那些在花朵上翩翩飞舞的蜜蜂失去了踪迹,而所有的养蜂人都死死关着他们的帐篷,黄狗们也同样消失了。春光明媚,云朵在碧蓝的天空中妖娆地翻转,如此宁静祥和的春日。
但蜜蜂来了就是来了。如此凶猛地在常乐镇中肆无忌惮地攻击。人们用水冲,用火烧,但是它们却像从地底下冒出来那样越来越多了。嗡嗡的声音在耳边围绕不去,只这一点就足以让人发狂。从窗户往外看去,人们都瑟缩地发现地面上密密麻麻都是蜜蜂的尸体,还有各种花朵凋落下来腐烂的花瓣叶片,层层叠叠,造出一种世界末日的景色。
我想这时候所有的人都和我一样开始怀念那曾经被视为常乐镇之耻的臭拣破烂的流浪汉张二。如果他还活着,那么他必然唱着欢快的歌曲游来荡去,把所有的尸体都放入他的背兜中,扬长而去。
于是所有的人都再次心怀恐惧地想起同样的问题,张二是谁杀死的。而,那个被杀死在泡桐树上的男人又是谁。
所有常乐镇的居民,一脉相连的血亲们再次默契地共同堵塞住屋子所有的缝隙,在恐惧和孤独中一次次想到这个问题。所有的人都心知肚明和那些养蜂人毫无关系,所有的人都独自隐秘地思考着,并且极力避免让别人发现自己在思考的问题。
我在顾良城的帐篷中一再停留喋喋不休直到我终于觉得无话可说。他摸着黄狗阿七的脑袋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他说,天色晚了,你还不回家吗。
我说你不能送我回去吗,我怕那些蜜蜂。
他走过来看着我,然后用刚刚摸了黄狗的那只手同样漫不经心地摸了摸我的脑袋,他说,蜜蜂有什么可怕。有蜜蜂就有了蜂蜜,有了蜂蜜,才有了幸福。
我沉默地听着他的话,再次明白一切都正在荒诞而绝望地上演着。我的情人顾良城,养蜂人顾良城,他不可能送我回家。因为每一个养蜂人都绝不迈进一个镇子。他们绝不同镇子中的人纠缠不清,绝不踏上除了花田以外的土地,不但他们,甚至他们所养的黄狗亦然。
我咽下一口口水,再问他说,那么这些蜜蜂什么时候才会走呢。
他笑,他说,今天是第一天,那么或许还要再等七七四十九天。到那时,所有的花朵都凋谢了,春天过去了,养蜂人也离开了。而你,你将留在我的帐篷中,和我一起浪迹天涯。
浪迹天涯。他若无其事,胸有成竹地吐出那样无限诱惑的词语。那是年少的我曾经一次又一次梦想的。那时候我的姥姥还未死去,我就一次又一次在她耳边唠叨,我要离开这里,离开我所生长的常乐镇,离开平原。离开这些让人心烦意乱的泡桐树。从天空中俯瞰,离开我的血亲们。像张二那样,大步行走,嘹亮歌唱。
我眼神迷蒙地看着他,看着他俊朗明亮的脸庞,然后听见自己清晰又颤抖地说,我要回家。
我要回家。我说。
我相信到了这份上,不单是我,所有的人都对女主角有些失望。不得不明白原来她其实是一只混在羊群中的狼。作为一个无所事事者,作为一个毫无姿色的姑娘,作为一个在小镇中成长充满无数不切实际的幻想的家伙,她再一次暴露出她软弱的卑微的一面,她无法克服对蜜蜂的恐惧,无法跟着她的情人离开,因此她永远无法成为一个养蜂人,她只是一个稍显特别的常乐镇居民,极目四望,都是太阳,太阳,太阳更远的地方,就什么都没有了她说,她要回家。
我的情人,我恐惧,眷恋又迷茫地看着他,我最终围上冗繁的好笑的围巾,对他说,我要回家。
在远方,在我生长的常乐镇,一场空前的灾难正在吞噬所有人最后的希望,我的情人顾良城低头叹气,并且最终拥抱了我。他的怀抱干燥而温暖,和他的蜂蜜一样,闭上眼睛,可以在其中看见平原上永远不能见到的明媚亮堂的阳光,山谷,草原,无边的花朵和春天。
在我终于头晕脑涨地想要做出跟随他离开的许诺之前他开口了,声音低沉迷人,他说,好吧,我送你回家。
在顾良城终于踏上常乐镇的土地时我发现他的脚步原来和歌手张二无比相似,带着一种漫不经心的让人心旷神怡的节奏。嗒,嗒,嗒。啦,啦,啦。天黑啦,回家啦,我突然想到了我最后一次见到流浪汉张二时的情景。是一个七月的下午,我在常乐镇清溪河边看见了张二的身影。那天他没有背着箩筐。失去了这个破筐的衬托,让我一时把他当成了一个千里迢迢的异乡人。他忧伤地站在河边,望着遥远的方向。我问他说,你是谁。于是他转头对我微笑。我终于发现这是著名的无所事事者张二。我恼羞成怒,冲口而出:张二你不拣破烂,在这里干什么。
他显露出欲言又止的表情,最终笑了笑离开了,他迈开大步,越走越远:啦啦啦,啦啦啦,花开啦,花谢啦,天亮啦,出去啦,天黑啦,回家啦。
第二天我听说他被撞死在一棵泡桐树上,从此,再也没有见过他。
多年以后,我和顾良城沉默地行走在常乐镇的马路上,无数蜜蜂的尸体在我们脚下噼啪作响,就像新年欢乐的鞭炮。如他所说,蜜蜂在我们周围发出巨大的噪音,振动着翅膀,却完全看不出来要攻击我们的意思。甚至那噪音终于变得无比温柔起来,让我想起张二洪亮的歌声,情人的低声轻唱。
后来我站在家门口,把这个意思对顾良城说了,我问他说,为什么那些蜜蜂不蛰我们呢。难道你真的是蜂王。他笑了,他说当然不是,蜜蜂本来就是不蛰人的。
他伸手摸摸我的头发,又一次露出迷人的微笑,然后他转身,挥手,他说,再见。
啦啦啦,啦啦啦,再见啦。我走啦。可是,就像张二的离奇失踪那样,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那场暴烈的灾难只持续了一天就草草结束了,常乐镇的所有居民对此都表示出极大的满意和欢愉。第二天早上,另一批清洁工骂骂咧咧地开始清扫在昨天还让他们感到无比恐惧的蜜蜂们的尸体,像爆米花那样把它们扫进垃圾筒里。
而在常乐镇南丁字路口的泡桐树下,在那些饱满多汁发出恶臭的花朵上面,人们再次发现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尸体。眼尖的居民终于认出他是城外油菜花田里的某个养蜂人。就是那个,养着一只瘸腿黄狗的,发现了张二尸体的,那个俊朗年少的养蜂人的尸体。
这消息足以再让平原小镇常乐兴奋一段时间,为他们增加无数茶余饭后的谈资。随着蜜蜂的退去,人们再次忘却了在黑暗和恐惧中关于张二之死的猜测和忏悔。那少年无疑是杀死了张二的凶手,因此他被杀死在了那棵传说中张二死去的泡桐树下。这样的发现让所有的人两眼发光,津津乐道,春天就要过去,炎热的夏天来到,这样的话题是多么难以再得啊。
没有任何人发现,假设张二是被养蜂人杀死的,那么他就不该如传说中所说地死在泡桐树下,那么把养蜂人杀死在泡桐树下的人是谁。
作为一个无所事事者,我再次成为了整个常乐镇中最后一个知道消息的人,因而失去了最后看见顾良城尸体的机会。养蜂人,流浪者,我的情人。但我知道是谁杀了他,那必然是我的血亲,是整个常乐镇中被蜜蜂吓得发疯的人们,他们发现了离奇出现在镇上的养蜂人,在恐惧和愤怒中杀死了他,就和他们多年以前,用一场愚蠢的阴谋杀死了拾破烂者张二那样。
他们把他的尸体埋在城外,和无数个背叛者,异乡人,血脉不清者一起,被掩埋在了镇外广大的菜花田中,花朵如此美丽,蜜蜂和黄狗在上面欢乐奔跑。
而很快,三月将过去,三月一过去,所有的花朵就像婊子一样迫不及待地凋落了。张二早已经死去,因此花朵的尸体永远没有人管理,或许我将成为另一个张二,正式接替他的工作,作为一个毫无姿色的日渐老去的姑娘,走在常乐镇的每一条坑坑洼洼的路上,下雨,刮风,出太阳,我背着破筐,没有任何勇气逃离,只能拾起那些饱受侮辱的花朵的尸体,然后张口歌唱:啦啦啦,啦啦啦,天黑啦,回家啦,他死啦。
花朵一谢,所有的养蜂人就像谜一样消失了,无数的顾良城,无数的瘸腿黄狗阿七,无论是死,还是离开,总之,谜一样的,随着那些明媚的油菜花,和春天的太阳一起消失了。等到第二年的油菜花再开,等到无数年以后的油菜花再开,也再不会回来了。
若你在平原上,从天空往下看,你就会看见无数像常乐镇一样孤独的小镇,人们像氏族公社那样亲密茫然地生活,没有人敢于离开,叛逃者和异乡人都被耻辱地猎杀。所有的居民都只能心怀猜疑地生活,他们迅速忘记过去,编织出无数可能,就这样迷失下去。
而在这个充满隐喻又漏洞百出的故事中,我早已经没有力气去发现事情的本质。或许最后,女主角会终于离开常乐镇,我是说,我将离开常乐镇,向另一个遥远的孤独的小镇跋涉而去,而常乐镇中,将再也没有我。留下来的,都是别人,都是陌生的血亲。
最后我想要再说一次,因为再说多少次都是一样,三月一过,菜花就谢了,菜花一谢,养蜂人就消失了。
而无论那些花朵再开放多少次,顾良城,我的情人,无所不能,长生不老的蜂王,再也不会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