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部-未婚状态

在一起住时间长了自然会吵架的。我和陈茜吵架都是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大的分歧,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都闹得不可开交,两个人都气呼呼的,都觉得对方不可理喻,都觉得受了满肚子的委屈。但是最后总是和好了,这一点很重要。

和她吵得最大的一次是因为Sam。去找他学《圣经》(其实是练习口语)之前陈茜跟我说好晚上七点钟回来和我一块吃饭。所以我计划先写我的小说,写到七点钟吃饭。再从八点钟写到十一点,之后睡觉。这样一天的时间就过去了。但是我等到八点半的时候还是不见她的影子。我坐在床上等她,看不进去书,也再也不能静下心来写东西,心里慌慌的,总之就是坐立不安。最后我终于忍不住打电话给她。前几次都没有信号,说是已经关机或者超出服务区。我更加生气。又拨了几次,终于拨通了。我气呼呼地问她:“你现在在哪儿呢?”她竟然听不出来我生气了,乐呵呵地说:“我在‘肯德基’吃薯条呢!哈哈,Sam请客。”我大声说:“你不是让我七点钟等你一起吃饭吗?你看看表现在几点了?你跟谁去吃饭那是你的自由,但是你跟我约好了,你要改变主意也事先跟我说一声吧。”她见我生气了,说:“突突,不要这样子,我错了还不行吗?下次再不了。”我说:“下次再不了。你知不知道我现在还饿着肚子呢?你到底在不在乎我?”我越说越气,直接挂断了。

挂上电话后我越想越气,感觉我他妈的真是太委屈了。人家和别人有吃有喝有笑,我在这里饿着肚子等人家,今天我要是不给她主动打电话还不知道等到什么时候了。我一生气什么都干不进去,不想写小说,不想看书,不想吃饭。我只好用被子蒙住头斜躺在床上,鞋都没有脱。过了半个多小时,她推门进来了,笑吟吟的,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我掀开被子,和她论理。我说这不是守不守时的问题,这件小事可以反映出大问题。你说你到底在不在乎我,你口口声声说你爱我,但是你干什么事情为什么不替我想一想呢?反正说来说去就是这个意思。这中间她摇了我的胳膊好几次,说:“突突,我错了,你就不要再说了,不要把人赶尽杀绝、说得一无是处好不好?”其实我也不想说,但是我就是停不下来,我在生气的时候也管不住我自己。后来我看见她眼睛里慢慢涌出泪水,两个门牙咬着嘴唇。我看了就心疼了,但是我还是忍不住继续往下说。在我忘情地好像在向观众们发表演说的时候,我只听见门嘭的一声——陈茜跑了。我就想,你还厉害了,你竟然跑了,简直是越来越不像话。但是转眼一想,我确实有点过分,人家已经道歉,得饶人处且饶人。于是我穿上外套,锁上门去楼下追她。跑到楼下,她坐着红色的出租车刚走。那出租车屁股冒着烟,我透过后窗的玻璃看见陈茜的后脑勺。她的头发比我刚认识她的时候长多了。

我回到屋里,开始的时候还自我安慰,心想,走了也罢,走了也罢,我也可以过一晚上清静日子,省得你老在我身边叽叽喳喳。我洗脚刷牙的时候是这么想的。之后我冲了碗“康师傅”,吃完洗碗,把门反锁上,打开台灯,关掉大灯。我脱了衣服钻进被窝里,拿起我那本托福单词继续往完背。但是从这时候开始,陈茜的影子在我脑海里晃来晃去。我发现我不怎么生她的气了,然后我不由自主地想她的种种好处。我这人就是这样。这么想着,我心里越发内疚,觉得今天晚上都是我的错。多好的女孩,值得你这样不分青红皂白把人家劈头盖脸的骂一顿吗?真是的,都是大学生了,怎么脾气还是这么不好?素质还是这么低下?我现在太想她了!于是我拿起手机,打她的“小灵通”,她关机了。我又打给她们宿舍。接电话的女孩说陈茜在,但是已经睡着了。我看看表,她可能刚刚到宿舍,只是不愿意接我电话罢了。我没办法,只好放下电话。

我躺在被窝里怎么都睡不着。我现在实在是太想她了,我想把她搂在怀里,我想把头钻进她的怀里闻她身上香香的味道,我就想跟她在一起。但是她现在不在我身边。我数数,每次都从一数到一百,记不清数过多少遍,毫无用处。我又按摩耳朵,也没用。后来我想起晚上喝牛奶可以催眠,就打开灯冲了杯牛奶一口气喝光。这下惹了麻烦,不但不想睡觉,还老是想上厕所。我脑子里想着我跟她的事情,似睡非睡、迷迷糊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的。我做了一连串的梦,梦见陈茜离开我,或者我在她们楼下等她,怎么等她都不下来。半夜里我从睡梦中惊醒,浑身都是汗,头发湿漉漉的。然后我怎么都睡不着了。我看着窗外的天空一点点由一团漆黑到有了点白色的光亮,然后好像能看见淡淡的蓝色。这么看着看着,我在天明的时候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我一看表,已经九点多了。急忙给她们宿舍打电话。还是昨天接电话的女孩,她说陈茜去家教了。我拍拍脑袋,想起今天是星期六,每个星期六早晨陈茜都要去家教的。我没有一点写作的欲望,就在被窝里躺着,顶着天花板发呆。十点钟我起床,洗脸、刷牙、梳头。之后我坐在桌子前拿着笔冲着稿纸发呆,半天写不出一个字。我放下笔,躺在床上背单词,脑子根本不转。我又抽出一本《小说月报》,没看完一段就不能继续下去。于是我决定干干不用脑子的体力活。我打开窗户,给地板洒上水,扫了两遍地,之后叠被子,收拾书桌,拿抹布把书桌和被当作桌子的单人床仔仔细细擦过。单人床上摆放着陈茜的化妆品,我看着这些化妆品顿觉辛酸。陈茜,你知不知道,我现在非常非常想念你?

十一点钟,我锁上门,朝学校走去。平时陈茜都在十二点坐车回来。我知道她坐哪一辆车。我有时候去接她,有时候不去。我路过女生宿舍的时候,看见陈茜她们宿舍阳台上的窗户。我想起她在阳台的窗户上朝我挥手时可爱的样子,我想起她从窗户上给我扔她给我洗好的衣服,我想起我在这楼下等她。想着想着,我都快哭了。

我在十一点半来到站台。我打她“小灵通”,关机。我等啊等,观察来来往往的行人。我来回踱步,从站台走到离站台很远的一家饭馆门口,然后再走回来。我觉得我这么来来回回走上五次她就会从车上下来,但是我已经走过十多回了,还是不见陈茜的影子。我盯着从一辆辆公交车上下来的行人,看里面有没有她。没有,没有,我太熟悉她穿着那件黑色衣服的样子了,没有人会比她更好看。有个骑摩托车的拉一厚叠报纸由远及近,有一小叠从后座上掉下来,但是骑摩托车的浑然不知。我环顾四周,做贼心虚地捡起一张边等边看,是法制方面的小报,喜欢写能引起人丰富想像力的段落。过了几分钟那人又回来,问我要报纸,说这报纸是用户的,不是他的。我说我刚才喊你了,你没有听见。他说了声谢谢,脚底下冒着烟走了。

我在等陈茜的时候,还看见日语系的老教授耳朵里塞着耳机在道边行走,走到一棵法国梧桐树下看树上嬉戏的小鸟,看过之后悠然离去。我甚至在车没停只是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就透过车窗寻找里面有没有她。每次总认定一个人是她,但每次从上面走下来的都不是她。我沮丧万分,给她们宿舍打过好几次电话都没人接。后来有人接了,说陈茜没有回来。她旁边的女孩说,听陈茜昨天晚上说,她今天下午准备上东大街买东西。然后她们就把电话挂了。我站在原地茫然不知所措,站了几分钟之后往宿舍走。

看看表,已经十二点半了。我不知道该吃什么,事实上,我根本就不饿。我这才想起来我早上连早饭都忘了吃,昨天晚上才吃了包“康师傅”。路过女生楼的时候我碰见我班一位女生,她的男朋友长得像个小老头。她问我怎么没和陈茜在一起吃饭。我笑了笑,说我今天绝食,滴水不进。她笑着走了。我不想回家,也不想回宿舍。我转来转去,不知道该走向哪里。我坐在我们宿舍楼前面草坪的小路边晒太阳。小草们快要变蔫了,他们在这个季节还是给它浇着水。我眯着眼,看着蓝蓝的天空、棉絮一样白白的云朵,看着女生宿舍一扇扇打开的窗户和窗外晒着的一床床被子。我坐着的时候,先后碰见我的两位同学,一个提着饭,一个没提饭。他们问我在干什么。我说没干什么,我在晒太阳。有一个从我身边走过时说,你看起来怎么这么颓废呢。我脊背上很温暖,是的,我的确很温暖。

回到宿舍,我的一个舍友正在吃大葱,满屋子都是大葱味。我的床上满是尘埃,书架上的书被谁动过,乱乱的,没拿走的洗衣粉也快空了。我打开阳台上的门,好换换空气。我上了趟厕所,去对门走了走,又去斜对门走了走,再到旁边的宿舍走了走。再回到宿舍时决定写点东西。不写我的小说,写点别的东西也可以,总不能让时间这么虚度吧。

我拿了叠稿纸,从床下翻出一杆圆珠笔,出了门。我在小食堂买了七毛钱的饼,边吃边走,心情逐渐变好。今天阳光实在不错,其实这样的天气出去玩挺好的。要是陈茜今天在,我们说不定会去兴庆公园划船。我买了瓶柠檬茶带到教室。他妈的没想到周末教室里还有这么多人。我找到跟我关系不错的女生,让她给我让点位置。我就开始写,逐渐进入状态。我的鼻涕不断往下流。那女生问我:“你怎么啦?”我说:“感冒了。”她就笑:“我以为你哭了。”我笑了笑,继续写。其实我没有写什么文章,写的是提纲。我准备在这个长篇写完之后再写个中篇,说的是一个其貌不扬的大学生,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再加上找了女朋友,不得不沦为小偷的故事。他们的班长靠溜须拍马得了奖学金,他去偷。他的身份证丢了,要到公安处办个新的,但是公安处的人支支吾吾,他只得跑到这人家里送礼。送完礼的第二天,他跑到这人家里把送去的礼又偷回来,还顺便拿了这人的情妇的裸体照片,后来他知道情妇原来就是他们的辅导员。等等。我觉得故事挺有意思的。因为这个大学生智商挺高,从未被抓住。后来他在一次偷窃中发现他们学校基建处处长是个大贪污犯,于是他写了匿名信去举报。他也从此之后洗手不干。

我写了一个多小时,把柠檬茶喝光。中间去了一趟厕所。然后下楼,转了一圈,满脑子都是陈茜。再上楼,写了几个字写不下去。又拿着稿纸下楼,但是没拿笔。上楼拿笔,来到图书馆前面的草坪上。在这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草坪上的人很多,有的看书、有的睡觉、有的念英语、有的聊天、有的弹吉他、有的谈情说爱。一只斑毛狗总是在我身后跑,把狗的小主人气得直哭。我一转身看见我们外语系的系花认认真真看书。我找了张旧的《参考消息》,铺在草地上,坐下来,把稿纸摊开在膝盖上,但是圆珠笔的笔头上的小珠子没有了。我对着稿纸发呆,仰面看天,摘下眼镜环顾四周,视野里一片模糊。呆坐了一会儿,我站起来,把铺在草坪上的报纸扔到垃圾箱里。

我满脑子里都是陈茜,想着她我竟然上了45路。等车从站台上开走,我看着我们学校的大门越来越远直到再也看不见时,才反应过来我这是想去东大街找陈茜。但是东大街那么大,我又怎么能找得到呢?我苦笑了一下,要知今日那又何必当初呢。

45路路过建国门、大差市、炭市街来到东大街。我下车,站在茫茫人海中傻了眼。阿茜,你在哪里?你在哪里?我在“开元”商厦门口的大彩电前面看了一会儿MTV。电视里唱歌的我都不认识,我想我是落伍了。我在拥挤的人群中随波逐流,走到哪是哪。太阳慢慢下山了,落日的余晖斜铺在地上。我踩着前面行人的影子,心想一天就这么过去了。是啊,一天就这么过去。可是我觉得我已经有好长好长时间没有见到我的陈茜了。

我走走停停,最后不得不又坐上45路。我望着窗外忙忙碌碌的人流,不知道回去干什么。我不想回家,也不想回宿舍,我能到哪里去呢?在车路过骡马市的时候,手机响了。我一看来电显示知道是阿茜。我在那一瞬间真觉得像是抓住了一条救命稻草,不然我该如何度过下面的时间?阿茜问我:“你在哪呢?”我蔫蔫地说:“在东大街。”她显得很惊奇,问:“你怎么在东大街?你在东大街干什么?”我说:“你们宿舍的人说你下午去东大街,我来东大街找你。”她说:“东大街那么大,你怎么能找得着我呢?想我不想?”我说:“想,都快想疯了。”她调皮地说:“哼,我就是想让你体会一下没有我的滋味!”我无可奈何地说:“这次算是真正体会到了,不要有下次了。你现在在哪?”她说:“我刚刚下车,正往家走。你猜我买了什么?”我说:“猜不出来。”她就说:“我不告诉你,你回来就知道了。快点,我在家等你。”

我下车后几乎是跑着往回走的。我一进门就紧紧地抱着她,我真想哭。

她捏着我的鼻子说:“哼,看你以后还敢不敢气我?”

我这才感到两条腿累得发酸,我放开她,一下子躺在床上:“不敢了,真不敢了,我算是领教你了。”

她撅着嘴说:“你看你,昨天晚上都把人说成那样了,还不罢休,还要赶尽杀绝,真是——”

“我不是说过了吗,我错了!我向你道歉。”

“好吧,没有关系,改了就是好孩子。赶快向我汇报,你这一整天都干什么啦?没有找你以前的那些小妖精们?”

“我找谁呀我?人家早都有男朋友了。”

“那你干什么啦?”

“好吧,我就实话告诉你吧。昨晚我失眠了,可能睡了不到四个小时。今天早上起来后收拾房间,之后去车站接你。你没回来,我就回宿舍。在宿舍呆了一会儿,去教室。然后去草坪上坐,然后坐车去东大街找你。”

“没有写你的东西?”

“没有。”

“早点吃的什么?”

“没吃。”

“中午饭呢?”

“七毛钱的饼。”

“哎哟,可怜死了。看把我们的突突委屈的。”她趴到我身上,摸着我的脸说。

我本来就挺委屈的,被她这么一说就更觉得委屈,眼睛一红,眼泪都快要流出来。但是我使劲忍住了。

“我也想你呀。我给那小破孩儿教课的时候差点把她叫成突突了。”她一边说,一边在我脸上亲。然后又解开我衬衣领子上的扣子,吻我的脖子。

“好了好了,别弄了。”我痒痒的笑出声来,把她从我身上掀开。

“怎么啦?”她嗔怒道。

“硬了,你看。”我有点不好意思。

“真没出息。”她假装生气,在我裤裆上打了一下。

吃完饭我们回到家里。我洗脚刷牙,她做她的清洁工作。我做了三十个俯卧撑、五十个仰卧起坐,然后在半空中胡乱挥舞着哑铃。这是为了防止纵欲过度带来的负面影响,陈茜给我规定的每天晚上都要完成的硬性作业。我俩都脱得光光的,钻到被窝里。时间还早,我从抽屉里取出这个星期的《21stcentuary》,她一张我一张。我喜欢看那些介绍学习方法和科技发展之类的版面。她喜欢看时尚、新闻之类的版面。

看了一个多小时,我们开始在被窝里瞎闹。我挠她的痒痒,她掐我。玩累了之后,她坐起来,雪白的乳房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在上面亲了一下。

她问我:“我问你,我到时候生小孩了,你吃不吃我的奶?”

“你说什么?”我急忙戴上眼镜,我以为我没听清楚。

“我说,我到时候有奶了,你喝不喝我的奶?”

我想了想说:“不喝。”

“为什么?”她四目圆睁,怒问。

“你多想了,我只是,只是觉得心理上难以接受。”我看着她,小心翼翼地说。

“嗤——你不喝,我喝。”她看着我,不屑一顾地说。

“好吧,你喝、你喝。”我脑子里想像着她喝自己奶的情景,忍不住哼嗤哼嗤笑起来。

“你笑我,你还敢笑我?”她赤身裸体从被窝里一跃而出,把一对小乳房使劲往我嘴上挤:“你吃不吃,你吃不吃?我今天挤死你、挤死你。”

我急忙求饶:“好好——我吃我吃。哎,你小心我眼镜。”

我不得不说,我是死心塌地地爱上这个小丫头了。

然后我们准备乱搞,用陈茜的话来说就是fuck,我喜欢她这种直截了当的说法。我们每次吵完架都会这样做,这几乎都成了突突——阿茜定律了。我俩对此都心知肚明。

我从抽屉里找了半天,拿出来一个空盒子,里面只有一张说明书。我说:“不会吧,没了。”

她还不相信,从我手里拿走盒子看了看,说:“怎么用的这么快,上星期才买的呀。”

我说:“给你说,我都不好意思去了。那店里的老板好像把我认出来了,我每次去的时候都冲着我怪笑。”

“我去,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买个东西吗?”

“要不今天晚上算了吧。”我看着空盒子说。

“不嘛,我明天去吃药,好不好?”她脸色绯红,撅着嘴有点不好意思。我就最喜欢她这种表情。

“我给你说,那东西吃多了对身体没好处——好吧,下不为例。”我抱起她,假装使劲地把她摔在被子上,她便夸张地尖叫起来。哈哈,真是太刺激了!

有一段日子,学校里的女生宿舍进行大整顿,每天晚上都查人。我俩不得不忍痛分离。我用手机打了几天,觉得吃不消。后来她把她的“小灵通”也让我拿着,然后我用“小灵通”打到她们宿舍的电话上。

晚上快睡觉前,她一接着电话就说:“你先等一下。”过上大约半分钟,她悄悄对我说:“好啦,我现在在被窝里啦。”她的意思是说她已经用被子蒙上头了。

WhatIreallywantthenistobeasortofcarpet——foryoutowalkonsothatyouneednotbehurtbythesharpstonesandmudthatyouhateso,Iamnothingmoreselfishthanthat。OnlyIdoesdesire,eventually,toturnintoamagiccarpetandcarryyouawaytoallthoselandsyoulongedtobe——我在电话上给她念了这段英文,她已经过了英语国家六级,我知道她能听得懂的。她听后十分感动,问我这是否是我专门给她写的。我只好说了老实话,这不是我写的,是我从我们《基础英语》上面抄下来的一段,不过我是专门念给你的。

她问我最喜欢的女明星。我说是袁咏仪。最喜欢的颜色。我说是蓝色。最爱说的话。我说是他妈的。最喜欢的歌词。我说是男人哭吧哭吧不是错。最喜欢的动物。我说是狼。最喜欢的花。我说是野花。于是她在电话里给我分析:你骑在一匹狼身上穿一身蓝色的衣服拿着一束野花对袁永仪说:“男人哭吧哭吧不是错。”袁永仪说:“他妈的。”虽然我对这类无聊的游戏十分反感,但是我还是陪着她笑了。

我还在电话上给她讲笑话——有男生姓张,一日,与心仪已久的女孩独处。两人边吃边聊,突然,女孩尖叫一声:“张郎。”男孩幸福得几乎要晕过去。美梦醒来甚快,女孩说是他手持的饼干上的半只蟑螂。

但是我讲完笑话之后,陈茜每次总是安慰我似的笑两声。可见我这人不幽默,很有意思的笑话从我嘴里面讲出来也是十分无聊。

陈茜在电话上给我说过关于女人的一串句子。我觉得挺有意思,还专门记在我的笔记本上:女人20多岁像橄榄球,20个人追着抢;女人30多岁像篮球,10个人追着跑;女人40多岁像乒乓球,两个人打过来打过去;女人50多岁像高尔夫球,打得越远越好。

她喜欢在电话上和我聊天,有一个月我们两人的电话费加起来有七百块钱。她说我电话上的声音带着一种磁性,很有魅力。她还说在电话上说有些话在电话上可以说出口,但是当着我的面就不行。我想她说的是对的,就像她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很少说“突突,我想要你。”但是在电话上她经常这么说。在电话上她还会说:“Fuckme!”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我只要说:“Fuckyou!”她就会拉长声调得意洋洋地说:“Comeon——”

我俩打电话时常常会发生巧合。我们也时常为这种巧合而感到自豪。比方说,我拿起手机正要给她打电话时,我的手机响了,是她给我打过来了。或者当她正准备给我打来时,她的“小灵通”响了。有一次她拿起她们宿舍的电话准备给我打过来,还没拨号的时候就听见电话里有人说话。她当时吓了一大跳,其实那是我。后来我们想,是她在电话铃要响的那一瞬间拿起电话,所以电话接通了,而她没有听见电话铃的响声。

那段日子里,她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告诉我说:“突突,没有你,我晚上老是睡不着觉。”我听了之后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就有点生气,说:“哼,人家都这么给你说了,你连点表示都没有,真是没有情调。”我只好说:“你知道我这人嘴笨,不会说话的。好吧,让我使劲亲你一下吧!”说实话,她在宿舍睡觉的时候,我倒没有出现睡不着的情况。但是我觉得这并不能说明她爱我比我爱她深。

在一个平凡的早晨,我被手机的鸣叫声吵醒。没有想到是古力。自从有了陈茜之后,我就很少去古力那里了。古力在电话里的声音有些沙哑,说他要去德国了,就在这两天。我愣了一下,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总是这个样子,在关键时刻就不知所措了。他接着说,今天晚上聚一下吧,都是你认识的。我说好吧。然后我们就把电话挂了。

那天晚上我是和陈茜一块去的。古力的朋友很多,也很杂。我知道他这两天请客是分批分期请的。我们去的时候大约有七八个人在那里了。这些人都比较另类。其中有一个大学四年纯粹是混过来的,现在毕业三个月后没能找到工作,却突然决定考研,每天早起晚归,背着书包提着水壶泡图书馆。坐在我旁边的喜欢冒险,姓邹。他曾经一个人在秦岭里迷路,靠着一小块馒头撑了三天。他在几乎要虚脱的状态下沿着一条小溪往下游走,终于走出“狗日的”秦岭,来到秦岭脚下的一个贫穷的村庄。然后他马不停蹄,又去了华山,在华山上逛了几天后回到西安。他说他从华山上下来后突然很想玩游戏。于是他往口袋里塞了三十块钱,借了傻瓜照相机开始在西安城里流浪。不刷牙不洗脸,夜宿街头,五天后带着用光的胶卷回来了。我见过他拍的那些照片,是我见过的很少能让我感动的摄影作品之一。我记得有一幅照片是呆呆地坐在街头的卖报的年轻人,他给这幅照片配的文字是:他很像我高中时的同学。我那个同学而今在每个夏天把守一个游泳池,冬天不知道在干什么。而一个很像他的人在西安人和商品最多的地方卖报。还有一幅关于他的照片,配文是:我站在这里,静静地想着,有些美好的东西终将一去不复返。坐在陈茜旁边的在刚来我们学校的时候也喜欢写文章,他写的文章很深奥,我看不懂,也没有耐心读下去。等到快毕业的时候不再写文章,改干别的事情了。所以我想写东西其实是一件很寂寞的事情。另外,关于他有一个奇异之处,他有一种说不上来的魅力,他的女朋友几乎接近三位数。所以那天晚上我真担心陈茜跟着他跑了。在喝酒的时候我就想,是什么原因让他离开了他的女朋友或者让他的女朋友离开他。后来这小伙在毕业后就住在一间不见天日的地下室里。在一家广告公司干了几天,就把老板炒了,又去了北京,在中央电视台给一个栏目作策划。

在酒桌上古力说我俩其实是他有心撮合的,但是没想到发展神速,比他还快。我和陈茜相视一笑。想起那天晚上在古力的房子里跳舞,就有恍如隔世的感觉。我觉得小酒窝没有古力以前那几个女朋友好看,但是没想到古力这次认真了,两人要一块去德国。

那天晚上我们说好了不醉不归的。最后在场的都喝醉了,又唱又叫,个个像小孩子一样争着抢着回忆往事,都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到最后我们让老板上啤酒时老板吓得不敢上了,说啤酒已经被我们喝光。我和陈茜相互搀扶着回我们的小屋里,没从没有栏杆的楼梯上掉下来简直是奇迹。

关于古力,我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也很难概括出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我想他从前的文章应该可以反映他是什么样的一个人。我来到大学后是先看了他写的文章然后才认识他的。

我说过我喜欢古力的文章,特别是他年轻时候的《花房姑娘》——

我已经记不起事情是怎么发生的了,在我准备写下一些文字来纪念这件事的时候。有时候时间就像一把巨大的锉刀,把一些鲜活的痛苦或者快乐弄得模糊而又光滑,让人在健忘中开始傻不拉叽的微笑,忘了从前的尴尬。

我独自走过你身旁

并没有话要对你讲

我不敢抬头看着你的脸庞

去年的秋天,我迷上了这首歌。我穿着一身黑色的衣裳板着脸在校园的大路小径上像风一样穿行,在路过东花园的时候,我看见许多知识分子在进行高姿态的接吻,他们的甜蜜表情让我用一种不屑一顾的表情流露出心底的羡慕。然后我总是绕远路穿过四大发明广场回宿舍,在看似空无一人的操场上漫步,看着许多像雕塑一样的人物慢慢活动起来。活动方式一般就像世界的局势一样,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再然后,我会从科学馆旁边上到中区的那条小街上,买上一杯热饮,倚着网球场的围墙看着亲爱的同学们相拥相偎地下自习。最后,我会把杯子捏扁,小声的哼哼起这首好听的歌。在快要熄灯的时候,我的歌声会回荡在中区的操场上,很是悠扬。

你问我想要去何方

我指着大海的方向

你的惊奇像是给我

赞扬

我是多么想有一个女朋友啊!一个娇俏可爱的,善解人意的,让我心醉神迷的,可是我却没有。我只有我毫无用处的空闲和自由自在。和一个同样单身的兵兵。兵兵是我的好朋友,有一天他对我说:“古力,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说这话的时候,我们在一个有着袜子味道的宿舍里百无聊赖地呆了三个小时。我们一直聊到再没有什么可聊的时候。于是我看向窗外,午后的阳光很灿烂,却总是让人昏昏欲睡,像我们年轻而又空虚的生活。

有一个女孩子,长得很漂亮,是我曾经要追求的——坦白地说,并没有什么爱不爱的东西在里面,只是因为她漂亮,所以我曾蠢蠢欲动。后来她有一个男朋友,我就毫无创伤感地放弃了计划,又开始打另外一个的主意(当然,也没有成功)。这是一年半以前的事情了。

可是我又在一年半后的秋天又遇到了她。我遇见她的时候在心里暗暗骂了一句他妈的。因为我不得不承认,这丫头长得越来越漂亮了。而且,她似乎是故意告诉我,她刚刚和她男朋友分手。这让我有些惊奇,又有些窃喜。一个寂寞无聊的男生是无法拒绝一个漂亮女生的邀请的,更何况是我这样一个渴望激情的人,对吧?

后来的事情就千篇一律了。大家都有追过一个女孩的经历吧?刚开始大概是这个样子的:首先,找个机会多接触,然后,在适当时机表现自己,最后,找个浪漫的时间表白一下。兵兵把这个过程归纳成了四句话:1、幽默骗取好感。2、宏观把握人生。3、痛说革命家史。4、携手共创未来。

可是,当我在照这程序按部就班的时候,总是觉得力不从心。原谅我,亲爱的对我给予重望的人们,我不是一个情场老手。恰恰相反,我在怎样对待女孩方面的经验少得可怜。所以,我的努力并没有太大的收效。这让我稍稍有些沮丧。因为,我还以为这是我生活的转机呢。

你问我想要去何方

我指着大海的方向

你问我想要去何方

我指着大海的方向

有一天兵兵和几个同样无聊空虚的朋友拉我去喝酒,想找一个女孩子一起去。我去找了那个女孩子,她带着很可爱的、纯真的、让人自惭形秽的笑容说:“哎呀,我今天想去上自习耶,我的作业拉下好多喔。”同志们,你说我该说什么呢?我说:“没关系,对不起,再见!”

可是在五分钟之后,兵兵得意洋洋地把那个女孩子带出来。我惊讶万分,还带了点酸溜溜的味道。我终于忍不住强烈的好奇心问兵兵。他悄悄地告诉我:“我跟她说如果她不出来跟我们玩,我就死在她面前。她就出来了,就这样。”

你们大概可以从上面的文字里得出几个结论:1、我是个很无聊的人。2、兵兵可能是个很无聊的人。3、如果兵兵很无聊,他将比我更无聊。

可是你不得不承认,兵兵是个很有趣的人。正是因为这一点,使他在和女孩交往的时候,游刃有余,不像我,捉襟见肘。后来他跟那女孩子混得很熟,那女孩子便经常找我们。

说真的,我是很不习惯我们三个人在一起的感觉。兵兵总是能抓住并且从不放过每一个能表现自己的机会,逗得那女孩傻笑不已:“呵呵呵,真好玩,真有趣。”真他妈的天真无邪,纯真美丽,白璧无暇!而兵兵也很陶醉、由于这样一种成就感。我呢,自己的感觉就像一个……废物。

有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那女孩又找我俩。在一个唐代留下的花园里,我们开始踢毽子。我对此毫不在行,而兵兵和那女孩都是高手。我踢了一会儿觉得累了,走到一旁点了根烟。

不远处那个女孩的身影在金色的阳光里跳动。听着她的笑声,有一种忽远忽近的感觉。十月了,阳光灿烂,鸟叫得很好听。空气也很好闻,有一股熏衣草的味道。树上有几片黄色的叶子飘下来,有一片飘在我的头上,又有一片飘在了……她的头上,轻轻地。

突然鼻子里酸酸的,难过得说不出话来。

我大概是真的喜欢上这个丫头了。他妈的。

你带我走进你的花房

我无法抗拒花的迷香

我不知不觉已忘记了方向

事情往往是这样:当你义无反顾地赴汤蹈火的时候,你成为的角色就是这种过程所导致的牺牲品;当你不可一世玩世不恭的时候,世界便真正成为了你的玩物。在我已经准备好去追另一个姑娘的时候,兵兵却突然拉我去喝酒。于是就喝,喝得乱七八糟,然后就唱歌,唱“我爱北京天安门,天安门上太阳升”,唱“花篮的花儿香,听我来唱一唱”。后来我不唱了,只有兵兵一个人在那里翻来覆去地唱“姑娘姑娘,你漂亮漂亮,警察警察,你拿着手枪”!

我忽然发现,我根本不擅长于讲故事。在回忆中许许多多纷繁的细节总是用它那鲜活的色彩冲淡了故事本身的情节,让我不知道怎么重新收拾起那将要进行下去的叙述。似乎只有些变化还比较清晰。还是从阿朱开始吧。因为疼痛的感觉或许能让我稍微清醒些。

1、阿朱的故事

阿朱是个很好的女孩子,她长得很可爱,也很聪敏,笑起来的样子让我目眩神迷。虽然我很不愿意,但是我必须承认,我迷上她了。当一个年轻人喜欢上另一个时,事情还不怎么严重,可是,当一个迷上另一个时,有时候就变成一种变态。

我永远忘记不了那片让人发傻的大沙漠。在我的记忆中,沙漠不是通常所具有的金黄色,而是一种带着朦胧的鲜红。沙漠很大,像海一样,连绵起伏的沙丘在我和阿朱的四周静默着,像凝固了的波浪。脚下的沙子很细,因此我们脚印消失的方式就好像是被水冲掉的一样。风在寂静的荒原上吹着,像一个流浪的歌者。

阿朱说:“你说,我们能走出去吗?”

我说:“阿朱,你的手好凉。”

阿朱说:“假如我们走不出去,你会不会一直陪我?”

我说:“阿朱,你冷不冷?”

阿朱说:“我爱你。”

我说:“阿朱,拉紧我。”

阿朱说:“我爱你。”

我说:“我也爱你!”可是事情真的是这样的吗?真实的事情在我的一遍又一遍的回忆中变得越来越模糊,以至于让我自己也不那么自信。总之,我承认我自己是个不那么真诚的人,因为,我总是不能制止自己美化那也许并不怎么好看的过去。或许,阿朱并没有说过那些话,又或许,我也没有那么勇敢和坚强。

你说我世上最坚强

你说我世上最善良

我不知不觉已和花儿一样

日子在我的惊诧和好奇中不断滑过。那个女孩子成为了我的女友,每天,我们一起上自习,然后在东花园里拥抱、接吻。之后,我们会绕远路经过四大发明广场,在那里说一些悄悄话,甜蜜地拥抱、对视,再然后,我们会从科学馆旁边的小道穿过中区拥抱相依地回宿舍。然后,当我躺在床上的时候,我会小声哼哼起这首好听的歌,在月光撒进的窗口,我的歌声会传得很远,很是悠扬。

你说我世上最坚强

我说你世上最善良

你说我世上最坚强

我说你世上最善良

谈恋爱也许就是这样吧,我想。女孩子真是奇妙,我想。我应该和她厮守到老,我想。

这首歌的词儿我一直没看过,后面的词儿我一直听不太真切。因为我没有时间再去仔细听它,我在谈恋爱呢。一直到有一天,我的女朋友抱着我问我:“古力,你的嘴怎么有那么大的烟味?和××的一样。”

我:“啊?——”

“你知道我昨天晚上干什么去了吗?”

“不知。”

“我去看电影了。《拯救大兵雷恩》。和××一起。”

“是……吗?好看吗?”

“你真的……要我说吗?”

“……”

“昨天晚上,他是抱着我看的。而且,他吻了我。”

我在很久以后仔细分析这件事的时候,怎么也得不出自己想要的结论。说真的,我爱她,因此我不愿意承认问题出在她身上,但是我也不愿意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人们总是太容易原谅自己,而把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在生活头上。我也是一样。因此,我又开始了单身,带着苦大仇深的表情和一如既往的渴望。

你叫我留在这地方

你叫我和他们一样

你看着我默默地说

不能这样

很久以后,我找到了那盒磁带,认真地听完了这首歌。原来,歌的名字叫做《花房姑娘》,崔健唱的。这时,我已经二十二岁了。

我想要回到老地方我想要走在老路上

可我才知道我已离不开你姑娘

我就要回到老地方我就要走在老路上

可我才知道我已离不开你姑娘

我叫古力,今年二十二岁。我追过一个女孩子,她很爱踢毽子。我和她一起去了沙漠,后来她说她喜欢我。再后来,她离开了我。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叫兵兵。我们曾经一起喝过酒,一起聊过女孩,一起出去玩。后来,他有了一个女朋友,名字叫阿朱。

古力年轻的时候留着很帅气的分头,整天胡子都刮得净净的。喜欢写文章,他是我们这些中间最早拿电脑写作的人。写出来的东西都很好,只是不注意标点符号的用法。他很早就在外面租房子,很早就和女朋友同居。他和女朋友分手都是因为一些看起来很小但是很能反映问题的事情。分手之后他们还是朋友。考试过不了抽上一根烟弹一会儿吉他就不再去想。后来他开始留长头发、留胡子,开始不修边幅,但是周围还总是有女孩子。

其实我知道,他每一次都是认真的。

初冬的一天,傍晚。窗外的冷风呼呼地刮着,我躺在床上,看一本需要死记硬背的文科方面的课本。这门课自从我搬到外面后就从来没上过。遇到老师点名,我就让同宿舍的变了声音给我在人堆里喊一声。这老师很少布置作业,只是有一次让每个人走到讲台上谈一谈对腐败问题的看法。我到讲台上胡说一气,平时表现的分数就有了。闲来没事的时候再把书翻一翻,临考试把老师划的重点在两三天之内背完,得个七十多分是没问题的。大学里面为了增加学生的人文修养所开设的课程大部分都是这样的。

手机响了,是陈茜。她说:“突突,一天没见我,想我不想?”

我觉得这丫头真是可爱,她现在打电话几乎每次开头的第一句话都是这么说的。我笑着说:“想,肯定想。”

“我告诉你一件好消息。”她压着嗓门说,怪神秘的。

“什么好消息?快说吧。”

“今天听我们辅导员说,我有可能被保送研究生,如果我的成绩继续保持现在的水平的话。”

“真的?Fuck!”我真替她高兴,但是说实话,好像还有一丝嫉妒在里面。

“突突,你刚说什么?怎么现在越来越不像话了?一点都不含蓄。”

我急忙辩解道:“你理解错了你理解错了。我刚才说的FUCK是感叹词,而不是动词。”

“哼——”我猜得出她一定噘了噘嘴或者皱了皱鼻子。

“你在哪呢?快回来吧。”

我的话音刚落,陈茜推门而进。她往我身上一跳,我急忙接住她。她的手臂环在我的脖子上,在我的额头上夸张地亲了一下:“大傻瓜,没想到吧。”

“说不上来。你即使不被保送,自己考也考得上的。”

“那多苦呀,整天起早贪黑,非掉几斤肉不可——人家遇到这么高兴的事情,连声祝贺的话都没有。”她鼓着脸蛋,冲我翻白眼。

我觉得有点累,把她平放到床上:“我还没来得及说呢,你这么着急干什么,哪有像你这样的,逼着别人说。”

“今天心情好,咱们得庆祝庆祝吧。”她站起来,搂着我说。

我闻着她头上香香的味道,说:“肯定要庆祝。”

“去哪?”

“你说去哪就去哪。”

“真没情调!连一点创意都没有。”她在我肩上捶了一下,嗔怒道。

我嬉皮笑脸地说:“我很丑,我也不温柔,但是我是真心的,而且从不会说谎。”

“学得一点都不像——要不这样吧,我们先去吃饭,然后你陪我去迪厅跳舞。”

我说:“OK!”长这么大,我还没有去过迪厅、舞厅之类的地方。

我们出门的时候,走在路上的时候,还有在吃饭的时候,我真希望她能问我,问我说:“突突,我现在被保送研究生了,我俩以后怎么办呢?要不你也考研吧。”但是她没有。我因此有点闷闷不乐,但是我努力没有表现出来。我想,可能我这人太敏感了,心眼也太小了。

这家迪厅从外面看不像电视上经常出现的那么高级。可能里面大多是附近的学生。我买了票,每人十块钱。那扇用半透明的玻璃做成的小门上有用彩色的涂料喷出来的“fuck”、“Iloveyou”、“go”之类的字样,真是惹人发笑。

进门时我问她:“你经常来这种地方?”

她回过头,拉住我的胳膊往里走:“那是以前,和你认识之后就再没来过了。”

我问自己:我是不是拖累了她?我是不是让她没有了自己独立的生活?在我要继续思考的时候,我“轰”的一下就猛地进去了,那感觉好像是进了洗澡堂。

迪厅里空气不是很好,但是比外面暖和多了。光线阴暗、灯光闪烁、音乐声震天,我花了几分钟才适应过来。我们刚进去的时候人还不多,我和她先找地方坐下来。

“要不要先喝点东西?”她问我。但是我觉得这句话是应该我问她的。我猜想她能够看出来我这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这姑娘真是太聪明了。我觉得我和我班那帮人相比已经算够聪明的了,但是我不得不承认,在有些方面,陈茜比我聪明多了。

“不了,呆会儿再喝吧。我不渴。”

“那就走吧。”她伸手拉我。

“干什么?”

“跳呀!你来这地方难道是为了坐一坐吗?”

“别别别,你去跳吧,我坐在这里看你跳就行了。我就不会跳。”我急忙摆摆手,说这话的时候我的脸竟然有点发热。我想可能连我自己都觉得我真是个大老土。

“走吧,真是的。”她继续拉我。

“不去,真不去。你先去跳吧,别管我。”

“那你先坐在这里看我跳,待会你和我一起跳。”

“Ok.”

“Youpromise?”

“Ipromise.”

她脱下外套,扔在我怀里,朝我挥挥手,向迪厅中央走去。

她脱去外套,里面黑色的薄薄的衣服使她曲线毕露。我看见她柔软的身体随着音乐的节奏任意摆动,但是每个动作都是那样的迷人,像是微风里摇摇摆摆的柳树。我似乎从来没有在这样的距离这样的角度打量过她。她身上的灯光闪闪烁烁,而她好像神奇的精灵时隐时现,时而从天而降,时而从人群中一闪而出。她隔一会儿就朝我挥挥手。于是我也朝她挥挥手,但是我想她一定看不见我在黑暗角落里来自内心的真诚的微笑,看不见我满含爱意的目光。我发觉我是多么的爱她,就是那种义无反顾根本讲不出什么原因的爱。我爱她的缺点也爱她的优点。我想为了她我可以做一切事情。我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她,看不见她的面貌,只是一个黑色的散发着迷人光芒的轮廓。这小小的身体中蕴藏着这么多叫人惊奇的活力。她喜欢玩篮球,善于长跑,常常在我们学校举行的运动会上拿奖牌。她学习名列前茅,现在她又有可能被保送研究生了。但是这一切都不影响她享受阳光享受生活。她在做爱的时候发出来的声音使人怀疑那到底是不是她这个小小身体所能发出的。我想住在我们对面的一定可以听得到。我有时候会用手掌捂着她的嘴,但是她总是含着我一根根手指吮吸着、轻轻咬着,最后我不得不让她咬着一块洁白干净的手绢。在兴奋的时候她的手紧紧地抓着我的胳膊或者肩膀,留下一条条血痕;或者咬我的肩膀,在上面留下青色的牙印。

疯狂的音乐声逐渐隐退。我猜想他们也该休息休息了。我要了两听可乐。

她接过已经打开的可乐,仰头咕嘟咕嘟猛喝,然后长长地吐了口气说:“太爽了,好长时间没有这样痛快过了。”

我看着她笑了笑,没说话。

“怎么样,我跳得还不错吧?”她跷着二郎腿,得意洋洋地问我。

“不错,真不错。”他妈的,我这么说着,真恨我这人怎么老是拙于言辞,连句夸奖别人的话都说不好。

“真没想到,你还有这么多的爱好。”我说。

“所以说,你应该跟着我好好玩。你知道你为什么很容易感到无聊吗?是因为你喜欢干的事情实在是太少了,一放下那几件事情,你立刻就感到不知所措了。”

我想了想,觉得她说得挺有道理的。

她喝了口可乐,继续说:“像我,我的座右铭就是:Workhardandenjoyhard.”

“是啊,我活得太沉重了。”我叹了口气说。但是我想说的是,我也不愿意这样呀,我也希望我成天无忧无虑活得快快乐乐。但是我没有办法,我生下来就是这副德行,实在是改不了了。我想这就是我的性格。长到这么大,要改变一个人的性格已经并非易事。

之后我们静静的喝着可乐,看着周围窃窃私语的人,听着立体感很强的音乐。我喜欢在这样的环境里思考。在拥挤的人群中,我觉得我俩真像一对小夫妻。

告诉你我等了很久

告诉你我最后的要求

我要抓起你的双手

你这就跟我走

这时你的手在颤抖

这时你的泪在流

莫非你是在告诉我

你爱我一无所有

噢……你这就跟我走

噢……你这就跟我走

疯狂的音乐声再次响起。她站起来拉我去跳。我已经向她许诺过了她跳完之后我也去跳,就不好再说什么。在快速变幻闪烁的灯光里,我很难辨认出周围人的脸,除了陈茜。她拉着我的手在我耳边大声喊着说,跟着音乐的节拍就可以了,你想怎么跳就怎么跳,想怎么扭就怎么扭。我开始的时候有点紧张,四肢僵硬,感觉自己像笼子里正在被展览的大猩猩。在她的带领之下,我逐渐放松。周围都是陌生人,我谁都不认识,在震耳欲聋的疯狂的音乐的刺激下,我忘了自己的名字,忘了脸上成天到晚戴着的面具,忘了已经发生的稀奇古怪的事情,忘了明天的担忧,忘了离我时远时近的爱情,忘了乱七八糟的什么事业什么前途,我疯狂地跳起来,手舞足蹈得意忘形,不管舞姿难看别人笑话。这样的感觉太好了,这样的放纵方式太好了。我觉得我活得太沉重,我过得太压抑。我这么在黑压压的人群中跳着、叫着,想哭。

在快要跳完的时候,我猛然间想起了电影《离婚了,就别来找我》里面那个可怜的小老头。他也是像我一样在舞池里傻傻的晃来晃去,而带着他来的,也是一位漂亮的姑娘。他好像也是第一次来跳舞。这个小老头也是像我一样热爱写作,不同的是他最后成功了,而我现在仍然是前途一片茫然。我记得他倔强地说,说他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小虫子,搞好了,变成了美丽的蝶,搞不好了,就向那火焰飞去,最后被烧成一堆灰烬。那部电影是我在一个雪花飘舞的寒假里在中央电视台的“电影频道”看的,是为数不多的能让我激动的国产片。

跳完之后,我俩里面的内衣都湿透了,头发湿漉漉的。我眼镜片上也布满了水蒸气。我们再要了两听可乐,喝完之后穿上外衣,离开了这个充满喧嚣又可以让人内心安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