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大辫子姑娘-让我爱你吧

其实万众算不上是个很有才气的总编,他在《早报》的成功属于时世造英雄,但他是个踏实人,这么多年来一心扑实地守着这张报纸,大事小情他都要过问,每天来得很早,走得很晚,辛苦吃了许多,埋怨也落了不少,可《早报》在他手中的发展是有目共睹的,大家的奖金从三百块涨到五千块还不止,尽管有人对他有意见,可在他退位以后大家对他的评价还得是三七开,好的占七。

从这样一位前任那里接过帅位,应该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万众时代已经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却没有创造多少辉煌,年轻的周平该是可以成就一番事业的。他自己当然也是踌躇满志,这是一个令多少人羡慕和嫉妒的位置呀!虽然只是一个处级的官,可发展前途无量,按照周平的日程表,他只要在《早报》干上一两年就有机会冲击集团的总编辑助理或副总编辑,然后就是总编或者社长,那就是正厅级,不出什么差错的话,以他的年龄和资历还有可能进一步升迁,再往上就是副省级了,他这个农村孩子能够如此的平步青云,真是他家祖上的福气。

不过《早报》总编辑这个位置并不那么容易坐。周平事后想明白了:从表面上看,当初麦琪好像与他有一争,不过那其实是万众操作的,老万是不想放弃临走前最后的机会,周平和陆蔓满足了他的愿望,他也就轻易地放弃了麦琪,现在的麦琪对周平并没有太大的威胁,而吴总编和钱总编突然成了他的一块心病。

万众是报社的老人儿,吴总编和钱总编刚进报社的时候都叫过万众老师,尽管对于万众的言行也有不服气的时候,可依着他们的性子也就那么的了,反正万众从不亏待他们,虽然周平和麦琪风头出得多,可实惠他们俩却没少得,他们自己也明白,有些东西不是谁都有条件争的,以他们的状况能坐稳《早报》副总编的位子,拿到令集团内其他同级干部眼热的奖金也就不错了,因此他们在万众时代表现出与世无争的姿态,好像他们真的认了自己年龄上的劣势,甘当周平,甚至麦琪的绿叶,可真的当那个年龄、资历,甚至才华都低于或不高于他们的人坐到了他们头上的时候,男人的自尊心就开始抬头了,他们的心态不再像从前那样平静,他们的行动自然也就不再像从前那样潇洒,他们开始在班子会上提出与周平不同的看法,开始不约而同地抵制周平的决断,甚至不经过周平同意就自作主张干一些事情,当然都不是什么大事,不过这种先斩后奏的行动对周平的刺激是强烈的。

周平费尽气力争来争去,要的就是权力,他把对权力的占有看得至高无上,对于他这样的人当副职真是一种煎熬,他是个贪心的媳妇,不用婆婆虐待,只是每天给婆婆请安,听婆婆吩咐就已经让他怒火中烧,在他低眉顺眼强做欢笑的时候,心里想的就是一脚把婆婆踢下去,自己取而代之。现在他终于当了婆婆了,恨不得把别人拉屎撒尿的权利都揽到自己手里,而老吴和老钱这两个家伙居然敢蔑视他的权威,在他的面前不跪、不拜,还想和他对付对付,他妈的,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就这样,成功登基的喜悦瞬间就被愤怒替代。

坐上万众留下的那辆奥迪,周平的脸还是拉得老长,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小心地问:“周总,去哪儿?”

去哪儿?当然是回家,可是回家就要见到陆蔓,见到她那张苍白而高傲的脸,她那两个单眼皮好像越来越单,眼角有点耷拉,嘴唇变得更薄,从那里发出的话也更加刻薄。不管他周平多么出息,陆蔓总是眼皮朝下看着他,好像他是条土狗,而她永远是他高贵的主人。他妈的!

不回家吧,去哪儿呢?大学同学几乎没有来往,他们曾经毫不客气地伤害过他,因为他是农村孩子,因为他家里穷,至少他自己这么认为,所以他不理他们,在他不行的时候不理,在他觉得自己越来越行了以后更加不理,他们算什么东西!

到底去哪里呢?看着大门外熙熙攘攘的马路,周平忽然感到很绝望,他已经如此努力,如此成功,却还是如此的孤独!在某种程度上还比不上马路边那个推着板车的小子,人家至少身边还跟着老婆、孩子,尽管那老婆、孩子都脏兮兮的,可看着他的目光却充满崇拜和依赖。

“先不走了,我还有点事。”说完周平推开车门。

“那,我在车里等你--”

“不用了,我自己回去。”

周平重新朝办公楼里走,迎面而来的是下班回家的同事。周平是个严肃的人,脸上的表情基本上总是充满威严,在公共场合很少笑,除了他的部下见到他会打招呼,那些和他没什么关系的人也懒着朝他笑笑,时间一长,有的连打招呼和点头也省略了。

下行的电梯装了满满一车人,门一开大家匆匆而去,几秒种就全部消失。上去的只有周平一个人,四面墙壁的镜子照着一个影像,周平很仔细地端详着自己。中等身材,五官端正,正直壮年,仪表堂堂,什么都不差。可是他没有朋友,甚至没有亲人,除了办公室没地方可去。酒,他能喝,可是没人陪他喝;歌,他会唱,可是没人爱听;女人,他喜欢,可是他爱的瞧不上他,酒店里的小姐又不敢去找。他没浪漫过,没潇洒过,没荒唐过,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这三十多年活得有他妈什么意思!可是他成功过,很多次,他战胜了一个个出身、背景、感觉都比他好的家伙,打败他们是他最大的快乐,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尽管他们被他打败了,他们的感觉仍然比他好,他们的生活仍然比他快乐。这到底是为什么!他真的想不明白。

走廊里响起他沉重的脚步声,他穿的是一双陆蔓在他荣升为总编时买给他的名牌皮鞋,什么牌子记不住,花了他两千多块钱,陆蔓把鞋推到他眼前的时候,用她那特有的尖锐而精细的声音说:“当上总编了,也得上点档次,我也奇怪,怎么什么好东西穿在你身上都显不出来?”周平下意识地低头看了看脚上的皮鞋,真看不出来值两千多。

走廊里所有办公室的门都关得严严的,大家都下班回家了。周平走到自己办公室门前,拿出钥匙,他顺便向前看了一眼,看到对面麦琪办公室的门开着一道小缝。周平开锁的手迟疑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很想去麦琪的办公室坐坐。

麦琪正在上网,她知道程思文还在实验室忙着,回去也是一个人。当办公室的门越开越大,最终周平出现在门口的时候,麦琪心底涌起一阵不快。

周平走了进来,麦琪的视线投到他脸上,他有些后悔作这样的拜访,不过已经晚了,他只好坚持着走进来,脸上还现出了一丝笑容。

“怎么不回家?”他想使谈话从调侃切入,这样能够轻松一些。

“白天没时间上网,这会儿看看。”

“不回家做饭,老公不抗议?”

“不会。”

周平知道开局失败了。他不知道接下去该说什么,麦琪也不打圆场,就这么冷着。

“有事吗?”麦琪问。

“没有,我也是要走了。”

麦琪点点头。

“你忙着吧,我走了。”

“哎。”

又是一个高傲的人!一个从来都不肯正眼看他的人!一个永远拒他于千里之外的人!对于这样的人,周平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攻击,取胜。他没有再开办公室的门,而是转身下楼,到院子里找到他那辆奥迪,启动了,开出报社大门。

他自己开着车在街上随意地遛着,肚子叫了,还是不愿意回家,就在他百无聊赖的时候,一个背影闯进他的视线,那是个瘦小的背影,衣着也很普通,从上到下,如果还能引人看上一眼,就是那条垂在脑后的长长的辫子,现在梳这样的长辫子的女人可是不多了,不过他过去倒是认识一个。周平放慢车速,靠近那个女人,他仔细看了看,还真的认识,没错,就是肖丽--原来宏伟印刷厂的排版工。

周平把车停在这个惶惑的女人身边,摇下车窗。

“你好,还认识我吗?”

肖丽的脸上马上露出笑容。“是你呀!”

“上哪儿去,我送你吧。”

肖丽迟疑了一下,还是同意了。“那,麻烦你了。”

周平打开车门,像绅士一样请肖丽上车,然后起车上路。

几年前,当周平只是一个普通记者的时候,为了多挣些钱,好抬高自己在家里的地位,给出版商打工出书,当时的几本书都是在宏伟印刷厂印的,他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了肖丽。

有些女孩子因为美丽而招人倾慕,有些是因为纯真而招人喜爱,有些是因为柔媚而招人怜爱,有些却因为没有任何特点而被人忽视,肖丽就属于最后这一种。她太一般了,相貌、形体、谈吐、气质没一点吸引人的,所以当各种编辑们拥入激光照排室的时候,她那里总是最安静的地方,只是在有活儿的时候,风流编辑们才甜蜜兮兮地叫她一声妹妹,妹妹叫得越多,她挨的累也就越多,但她还是挺喜欢听那高一声低一声的“妹妹”。

周平应该是那些编辑中最正经的,不是他不想潇洒一点,实在是骨子里就没有潇洒的种子,再加上始终为自己的前途打算,同时也顾虑着陆蔓,种种理由之下,他看上去就是个正人君子了。别看他不说、不闹,心里也琢磨那些女孩子,评说她们的短长。肖丽的短处自不用说,大家都知道,长处嘛,她的两条大辫子还是满有风味的,现代社会,女孩子的头发长长短短,奇形怪状,就是这挺有女人味的大辫子没人梳了,周平小的时候,他们村里有个知青,就梳着这么两条长辫子,不过她长得也很漂亮,尽管当时周平还流着两筒清鼻涕,可一看见她就走不动道,小眼睛直勾勾地看人家,逗得大人们拿他开心:“小二,快把鼻涕擦擦,等长大了给你找个这样的媳妇,天天捧着看!”后来那个漂亮的大辫子知青回城了,再也没回过村里,周平就发誓长大了一定要去城里,后来他真的来到了城里,有了大学文凭,有了体面的工作,成了家,把带土的根扎进了钢筋水泥的城市里,可却忘了追逐那个有关大辫子的梦。

肖丽那两条辫子虽然也很好,但是她实在是缺乏美感,只是周平爱屋及乌,才认为能梳这样长辫子的姑娘总应该是温柔、质朴的,残留着过去岁月中的梦想,所以有的时候,在没活的情况下,他也过去和她说几句话,因此,在肖丽的心中,他是很不一样的,他稳重、善良、有才,像个男人样,所以当他的车停在她身边的时候,她才会不经过多少考虑就上了车。

“你不当记者了?”这是肖丽说的第一句话,因为她认为记者是没有钱买车的。

周平侧过头看了她一眼,几年没见,她还真没多大变化,红颜易老,像她这样的倒不见老。

“是呀,不当记者了。”

“下海了?”肖丽很小心地问。

“为什么以为我下海了?”

肖丽不由得又打量了他一眼,然后轻轻地说:“看你这派头像。”

“我有什么派头?”

“你和以前不一样了,穿着打扮,还有这车--”

周平忽然感觉到什么叫一股自豪感油然而升。几年前他是什么样?穿着几十块钱的夹克衫,骑着破自行车,为了几百块钱的稿费点灯熬油,贪黑加班,如今他的一只皮鞋标价就一千多块,还有他的权力、他的地位和他的前途,短短几年间在他身上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变化肖丽能看出来,相信所有的人都能看出来,只是有的人不愿意承认罢了。

“你看,我像做什么生意的?”

肖丽浅浅笑了一下,声音还是很轻、很柔的:“不知道。听你说话还和从前一样,不像生意人。”

“生意人怎么说话?”

“我也说不好,反正有那么一股劲。你到没有,听你说话更像个领导。”

这回轮到周平笑了,他笑得很放松、很自然,自己都觉得有点潇洒:“没想到你还会看相。”

肖丽把头转过来看着他,很认真地:“真当领导了?”

周平注视着前方,从余光中接受着身边崇拜的目光。

至于他当了什么领导,肖丽没有再问,虽然只是个印刷厂的排版工人,毕竟一直和文字,和编辑们打交道,肖丽身上还真感染了那么点文气,再加上她原有的朴实,虽然长得欠美丽,但很可亲,甚至有一点可爱。

他们的谈话是顺畅而愉快的,主要是说起那些他们共同熟悉的人。随着自己地位的提升,周平正在有意无意地疏远一些旧相识,他们了解他的过去,记得他扛着一套旧棉被从山里刚进城时的土样子,知道他怎样为了三四十元的稿费给人家上烟,赔笑的故事。他希望那些永远消失,希望历史从现在才开始,但那是办不到的,他自己忘不了,别人也一定还记得,因此他有时想,如果我当了皇帝,我也会把那些了解我的人都杀掉。可是今天,和肖丽谈起那些旧人却没有一丝的不快,因为肖丽是没有任何倾向与好恶的,好像一本普通的记事本,雪白的纸上无意间记载了一些人的名字和他们的过去与现在,周平有一搭无一搭地翻看着本子,尽管这会让他想起不愿多想的往事,但那只是他自己的感受,本子是不会让他有什么难看的。原来还有这么一种谈话的对象,在她面前可以没有任何紧张、戒备与斟酌,你愿意说,她就静静地听,你问她什么,她会认真地答,这种感觉挺好。

肖丽要去的地方在城市的西北部,离报社很远,可是由于他们聊得开心,好像很快就到了。这一路他们正好穿过了城里最漂亮的街道,经过两个华丽的广场,一个公园和两个灯火通明的大超市,后来街道变得不那么宽,不那么亮了,再后来就进了一条小巷,路灯是铁皮灯罩,黄灯泡,而且很远才有一盏,整个小巷昏昏暗暗,小巷两旁是一趟趟的平房,原来这些平房是规整的砖房,现在被它的居住者们在前前后后自盖了许多小房,看上去里出外进,这里是这座城市现存的最大的一片棚户区。

肖丽让周平把车停在小巷的某个地方,这里的左右还有更小的巷子,只能骑进去三轮车,这还没到头,还有比这更窄的通道,一个人走正好,两个人就得擦肩了。

这地方偶尔也来几辆出租车,可被大奥迪送回来的人着实不多。车一停下就被邻居们好奇的目光包围了。

“我说不要开进来嘛,你看,他们像发现新大陆了一样。”肖丽迟疑着。

“怕什么,又不是什么坏事。”周平很仗义的样子。

肖丽转头看他,他们的目光第一次踏踏实实地碰在一起,尽管她的眼睛不大,但其中却流露出淡淡的依恋。周平看到了,看懂了,他觉得有一股气在向上涌,好像自己的身体都变得高大魁梧了,那是一股英雄气。

肖丽的目光只在他眼中停留了瞬间就匆匆地逃开了。“谢谢你送我,我走了。”她低着头,想打开车门,可能是不熟悉开门的方法,鼓捣半天也没打开。

周平探过身帮忙打开车门,他的手和胳膊在肖丽身前轻轻擦过,像是碰到了她的身子,其实也没碰着多少,可是他们两个的心却同时因为这样的接触而动了一下,只不过周平没有表现出什么,而肖丽却慌慌地下了车。

“回来了!”邻居们笑嘻嘻地搭讪着。肖丽只敷衍地啊了一声,头也没抬朝巷子里走。周平随后从车里出来,肖丽已经走了十几米。

“肖丽!”周平朝她的背影叫。

肖丽站住了,她的心嘭嘭直跳,想到身后还有那么多邻居,她真不知道怎么回过头去。她听到了脚步声,越来越近。

“哎--”是周平的声音。她赶紧转过身。

周平拿着她的包走过来。“这么着急回家,包都不要了?”

肖丽接过自己的包,这时已经定下神来,朝周平笑了一下。

“这么丢三落四的,哪天把自己也丢了。”

肖丽垂下头,那条长长的辫子因为一转身而搭在肩头,辫得整整齐齐的麦穗从胸前垂下,一直到腰间,就像老电影中站在村头柴火垛下的大辫子姑娘,按照老套路,她下一句的台词应该是“傻样”。肖丽很快抬起了头,目光只在周平的脸上一闪就投向了别处:

“真不好意思,耽误你办事了。”

周平没有说话,路灯微弱的光线从他身后投来,他的脸完全在阴影里,像是台下的看客,肖丽些微的表情变化被他尽收眼底,虽然这个艺员不够靓丽,但她的表现是真实的,带着一些纯真,让他想起那首唱烂了的流行歌曲:经过了许多山盟海誓的表演,忽然想看看你曾经纯真的笑脸。

“回去吧。”肖丽的语调很柔和,柔和得让他不愿马上离去。

“还有多远?”他看着眼前窄窄的过道。

肖丽用手指了一下看不出个数的小平房。“到了,你回去吧。”

“行。”周平伸手摸着身上的那些衣服兜,终于从裤子后面的兜里掏出一张名片,举在亮处使劲看了一眼,然后递给肖丽。“有事给我打电话。”

周平转过身朝巷口那辆大轿车走去,在这片破旧的棚户区里,他的那辆奥迪显得格外气派,他忽然想起了陆蔓爱看的那个叫《情人》的电影,已经是几年前的窜红影片,陆蔓非常喜欢,买了DVD,前不久在家里看,他没事也看了几眼,以他的审美是不大喜欢这类文艺片的,没想到竟随着陆蔓看到尾,尽管没有像陆蔓那样哭得鼻子发红,心里倒也有点感动,莫名其妙地羡慕起那个小眼睛的梁家辉,有那样一场风花雪月的故事也是男人的骄傲。如今,当他一步步走近自己的大轿车的时候,《情人》中的某些场景忽然跳了出来,而且挥之不去,好像梁家辉附体般地,在肖丽邻居们探询的目光中,走过这小巷,钻进车里,开启油门,绝尘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