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大卫>>月光森林
第十七章挪威的森林
[一片血色的霞光]
大可:
我现在和晓萍在挪威首都奥斯陆。我们都很喜欢这里,决定永远留下来。
岳言
这封电子邮件是岳言离开后的第7天发来的,当他看到时,他突然明白岳言在婚礼上跪倒在神面前心里在祈祷什么。
他在乞求神的原谅,因为他死了。
他们夫妻双双死在挪威的森林里了。
那是个十月的秋天的下午,天很蓝,异国的落叶乔木黄得耀眼,灿烂。晓萍躺在岳言身边的草地上,距他仅0.1公分,肌肤已渐渐冰冷下来。10分钟前,他还听见她在说话,在笑,而此刻,她的灵魂却游离了身体,徘徊在北欧盘根错节的森林里找不到方向。岳言轻轻抚摸她的柔如蚕丝的秀发,一遍又一遍地打量她平静的面容,用手指轻轻触摸自己留在她白皙的颈部的还未完全褪去的指痕。只那么一下,她就死了,安详地合上双眼。她永远年轻永远是他的妻子永远地留在他身边了。
他掏出一支香烟燃上,吸了一口,静静地环视周围的林子,浓郁的绿夹杂斑驳的黄色、草绿色以及成片如火一样燃烧的红枫,积着落叶的小径依稀可辩地伸向密林深处,不知有没有尽头。他在心里默默地唱了一遍《挪威的森林》,这是他从读书时代一直喜欢的歌。他唱着唱着,突然很后悔自己当年为什么不好好地学吉他,否则在这片挪威的森林里弹唱《挪威的森林》该是件多么惬意的事。
他抽完了整整一包烟,又发了好一会儿的呆,直看到太阳像一轮不甚炙热的红色球体挂在一棵乔木的顶端,青色的北欧的天空,几分钟后就不见了,只留下一片血色的霞光,光中有倦鸟归林。
他又坐了一会儿,从衣袋里掏出VISA卡,护照和一沓美钞,用火机点着,燃了,又掏出支笔,在烟壳的锡箔纸背面用英文写了行字——ThisIsMyWay,然后掏出一把不久前从一名欧洲二道贩子手中买来的枪,对准自己的太阳穴开了一枪……
砰!
挪威森林的上空,霞光像他的血一样鲜红……
大可把自己关在屋里,大概已有一整天了。江薇敲过几次门,他都不理。他基本没有吃东西,却喝了四箱啤酒二瓶龙舌兰三瓶JohnyWalker威士忌,没刮胡子没洗澡,浑身汗臭一身酒气。他的大脑于这几天开始停止工作,眼中看到的一切都摇摆不定。CD机一直处于循环播放的状态,翻来覆去总是Beatles的《佩珀军士寂寞的心》专辑。
岳言死了。他没流一滴泪。也许泪腺已退化或没退化,不清楚,反正存在与否都无所谓了。
这一整天他都坐在阳台上望着北方的天空发愣,只记得昨天夜里踉踉跄跄地爬回客厅打了个电话,其中一个打往香港。当电话长音在听筒里发出声响停止后,他听到母亲的声音。
“妈……”他从喉底发出一声干涩的声响,就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大可,怎么了?”母亲的声音听上去非常焦急,但他只是举着听筒,什么也没说,许久后道:“没,没什么,就这样吧。”
母亲在电话那头的声音显得有些哽咽:“圣诞节……来香港过吧……一家人热闹些,妹妹明年毕业要去温哥华了,你……不见见她吗?”
“……看情况吧。”
电话挂了,他瘫在沙发里望着按键上的号码发愣。他从抽屉里翻出影集,与母亲的合影、大学时代跟岳言光膀子在宿舍里喝酒时的合影、跟菲菲、江薇在上海外滩的合影、跟苏文在武夷山玉女峰下的合影……一张张就像凝固的时间,铅一样压着他的心直往下坠,最后落在一块寒冰上,碎了,发出玻璃一样的脆响。照片中的许多人和事都已离他很远了,铭刻在记忆里被永远地锁在那间没有窗的石屋子中了。
合上影集,他按下了一个熟悉的号码,是岳言的手机,也许光缆能将他的讯息传输给另一个世界,没有,号码已停止使用。他的头开始剧烈的疼,脑子里的压力像在真空中一样直往外膨胀,头骨钻心的痛。他蜷缩在地上,看到手机指示灯不停的闪,是江薇打来的,他强忍住疼痛接起,只记得说了一句话:“我很难受,很难受……”
江薇就在门外,不停地敲门,屋内却死一般的沉寂。
“大可,是我!”
没人应门。
她终于发现了安娜临走时用胶纸粘在铁门背后的钥匙。
门开了,屋内一片狼藉,大可抱着影集蜷缩在地上,地上堆满了空酒瓶和不计其数的烟蒂。
她看着大可窝在那里,像一具风干千年的干尸,眼中早没了生气,也没了希望。
她快步冲过去紧紧地搂住他,用混乱得连自己都听不清的言语说:“我来了,我在这里,还有我陪着你……”
大可转过头来,眼里布满了血丝,目光冷酷得像凶手。这眼神令她联想起一种肉食动物——那只在深夜出没的狼。她突然意识到,那只狼就是他的灵魂,从他心灵的荒原里走了出来,在午夜的城市森林里徘徊。
他大概用了三十秒才认出她,一把将她推开。江薇跌坐在地上看着他踉踉跄跄地走出房门,却什么也做不了。
他在恍惚中发动了摩托引擎,本田CBR250小牛般的车体深处发出沉闷的轰响。他看着里程表上的指针从40公里一直提升,最后在120公里处左右摇摆。新落成的环岛公路在入夜时分是他最爱去的地方,路笔直地在他身下不停地倒退,两边的路灯依然像死刑犯一般低头认罪,风在耳边吵吵嚷嚷地嘶吼着什么。他的车轮在压过一粒小石子时似乎跳了一下,然后他的身体就和车分开,车子像一只硬壳龟背平平地贴着地面滑出十几米落在路旁草坪上,而他的身体则以抛物线形飞了出去,撞在一棵棕榈树干上,眼前一片黑暗。
他在空中滑行时心里想:这就是死吗?我终于死了……
但他没有死。
醒来第一眼看到的是江薇的笑。她坐在窗前,阳光从她身后柔和的漫射开来,空气中散发着香瓜田的气味。
全封闭的头盔保住了他的脑壳,但大腿和肋骨多处骨折,直到出院时还得坐轮椅。
“终于醒了。”江薇把十指穿过他的黑发,轻轻地说。
大可呆呆地望着她,说:“我没有见到岳言。”
江薇轻轻叹了口气,替他擦了擦脸:“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他没有回答,只是把头扭向一边,窗外是一片残阳如血。
这段日子,江薇总是在有阳光的时候推着他在医院的草坪上走动,陪他静静地坐着,一句话都不说。医院坐落在海边,常常可以看到远方港湾里停着的泊船,有时,桅杆上还会挂着一片棉絮般的云。
她带了他爱看的书静静地读给他听:
……他甚至看到了一只悬挂了白帆的小船,乘风破浪,航行在闪闪发亮的大海上。但是他再也走不完这最后的四英里了。对此他非常清楚,而且非常平静。他明白了他连半英里也爬不动了。然而,仍要活下去!历尽了千难万险之后死于途中,那是愚蠢的。命运对于这个可怜的人太残酷无情了。哪怕到了弥留之际,他也决不向死神屈服,这是发疯吗!不,就是死神的魔力抓住了他,也仍要跟他搏斗到底。”江薇读完,放下书,打量着他,见他只是愣愣的对着远方发呆,只是长时间的望着云发呆。
他越来越不爱说话,有时可以一整天坐着,不知在想些什么。有时候王志明来看他对他说一些新听来的笑话,他也只是略略动动嘴角,表示面部神经还未完全僵死,随后又陷入沉默。
[是谁在吹奏那美妙的旋律]
出院时已是11月中旬,天气开始转凉。江薇把他的公寓里里外外都打扫过并摆上了绿色植物和鲜花,她只是希望能冲淡一些死寂罢了。茶几上有一支新买的水晶花瓶,瓶里插着几枝马蹄莲,他经常一个人陷在沙发里对着马蹄莲发愣。有一天,他收到了一张CD,是北京寄来的,里面还有封信:
还记得我吗?上海的歌手。
终于可以做我自己喜欢的音乐了。
一直都记得你,也记得我们那晚一起喝酒。也是那天晚上,让我觉得你是个性情中人,人这一生,能记住的人不多,你是一个,听听我的音乐,希望喜欢。
CD里是一首单曲——《月光森林》。
他来来回回把音乐听了好几遍,然后发现,天已经暗下来了,家家户户灯火通明。他看到街角孤独的路灯,宛如那个丢心的孩子,孤伶伶地守望着这热闹的城市,却从不被人留意。
“大可,我回来。”
他没有回答,知道是江薇在玄关前换鞋,然后关房门。
“知道我今天买到什么了?”江薇似乎在厨房里把刚买回来的菜分类摆开,不时的开关冰箱。他还是没有回答。夜幕下的城市是蓝色的,显得有些透明,他想起了一首歌《蓝色啤酒海》,旋律是什么一点儿也想不起来,只是歌名记住了,蓝色的啤酒是什么样子?海又是什么样子?他没去想,只是喝干铝罐里的啤酒,捏瘪罐子放在窗台上。
“想什么呢?”江薇捧着杯水,走到阳台倚着栏杆侧脸看他,他摇了摇头。
江薇笑了笑:“看,我刚买了一盒《TheWall》的电影MTV,喜欢吗?”唱片外边包了装饰纸扎了一条丝带,“送给你。”
大可第一次转过头来,漠然地接过唱片放在栏杆上,又转头眺望城市灯火。
“咱们晚上喝大骨汤,你的腿刚好得多吃这些。并且,我还买了瓶法国红酒,可以边喝红酒边听音乐,怎么样?”
“还行。”
“还记得你第一次带我在写字楼顶看城市夜景,这一生都不会忘记,那天也是我第一次听你谈起自己……”
“我的车呢?”大可打断她的话。
“什么车?”江薇警觉地打量他。
“CBR250。”
江薇没回答,喝了口水,站在那里。
“我的车呢?还有驾驶证!”
江薇依旧不语,低着头,许久后道:“卖了。在车场里修好后,通过电脑网络卖了。”
“卖了!”他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卖了?!不经我同意就卖了,卖了多少钱?”
“一万。钱在我这儿,随时可以给你。”
“一万?本田CBR250四缸发动机挂军牌免公路费只卖一万块钱?午夜狂奔,你知不知道,跑车中的经典,你居然给卖了!”
江薇回头看他:“你别对我嚷嚷,我不管什么狂不狂奔经不经典,这车差点让你死掉,总之从今以后你不许再骑车不许再酗酒给我老老实实在家呆着!”
大可伸出手掌:“给我买家的电话,我把车要回来。”
“没有。”
“你以为你是谁?我老婆吗?CBR才是,别以为跟我睡过就来干涉我的生活,趁早走,我一个人呆惯了用不着你管!买什么马蹄莲读什么《热爱生命》,全是狗屁!不要告诉我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我堕落我喝酒我颓废全是我的事!在公司里你是我上司,在生活中你还是我上司。为我设定每一条道路每一个想法每一款行为准则?不需要!我不要任何人!全他妈给我滚蛋!滚得远远的!滚!”
潜藏在体内的野性顺着血管往外冒,他看到江薇静静地立在那里,紧咬下唇,眼神里是无尽的失望。她为他打理着生活中的一切,从一朵花到一件运动外套甚至晚饭菜里的营养,她一心一意要把他拉出夜色进入她所营造的光的世界,但他却躲在夜色背后。她就这样站着,看着突然陌生的他许久,一把将他推开,拿起外套手袋夺门而走。
“嘭!”门被摔上了,屋内重回静寂。
厨房的电子瓦罐里她为他炖的香菇龙骨汤正一个劲地向外飘着香气,空气中有久违的家的味道。
他打量江薇走后留给他的空荡荡的房间,马蹄莲幽幽地绽放着寂寞的美丽。他挨着墙缓缓地坐了下来,望着阳台外繁华的夜景,隐约可以听到别人家的谈笑声。
他就这样坐了好久,几个钟头或者更长的时间?不得而知。书架上有个纸盒,里面是把久未动过的口琴,他拿了起来,又坐回墙角,吹了个音符便不自觉地吹了首曲子,什么曲子,他想,想了很久,可能又过了半个小时,对了,是《口琴的故事》。
——是谁在吹奏那美妙的旋律,多么孤单多么美丽,跟随着琴声我来到你身旁,多么幸福多么神奇,就在多年前夏天的夜晚,这琴声伴着我和你……
这是他在中学时所听过的一首校园民谣,一如回忆般在不经意间来到唇边,他长长地叹了口气,起身把口琴插在牛仔裤袋里走了出去。
[迷路男孩和他心爱的单车躺在草地上]
“去哪儿?”出租车司机问。
“不知道。”
司机打下唛表缓缓前进道:“总得有个方向吧,每个人都得有个想去的地方。”
大可苦笑了一下:“我除外。”
“那我就随便开,你想停了说一声。”
“嗯。”
车在夜色里行进,在流光溢彩的霓虹中行进,一如驶进了用玻璃镜子砌成的迷宫,迎面而来的夜车呼啸而过,车灯划出的轨迹宛如一条条倔强的精虫——连缈小的精虫都有自己的方向,而他却无处可去。他在后视镜里看到自己的脸被灯光映照得一会儿青一会白,如康定斯基笔下的色块的累积,失去了原有的结构。这个世界也正在失去结构,一块块地驳落,最终溃烂成一个巨大的麻风病人,然后孤独地在宇宙中死去——像岳言一样死去。
岳言说,有时候解决自己不愧是一种风度。
亏他想得出来。
他在一处商业区下了车。下车时司机没要他的钱。人总有烦的时候,我理解。司机说。他突然涌出一股厌恶,厌恶这种善解人意,厌恶这种关心,厌恶这种人性的光辉,厌恶这行将溃烂的世界里居然还有不要钱的家伙。他摸出张百元钞票扔在座位上,用力地把车门摔上。司机又倒车回到他身边,语重心长地问:“没事吧小伙子!”
“你他妈有完没完!”
司机耸耸肩,绝尘而去。
望着远去的车影,他突然很想大笑出来,这一切都怎么了?
夜色带着深秋的凉意,他有些冷,双手插在牛仔裤袋里,低着头走。不远处是座超高层玻璃幕墙钢骨结构办公楼,伫立在灯光通明的闹市区,却宛如一个巨大的墓石,与周围格格不入。
他停下来仰头看,这楼少说也有50层高,黑黢黢的如一团巨大的影子。他静静地打量着它,突然涌出一股要走进去的冲动。
一楼大厅空荡荡的,节能灯管在天花板上发着微弱的白惨惨的光。他停住脚步仔细用耳朵捕捉四周的声响,寂无声息,但似乎又有一种歌声,如泣如诉地从某个角落传来,是《夜之色》,这歌声仿佛无处不在,在整栋大楼里回荡,不,不对,他摇摇头,周围是一片死寂。他开始体会到一种生命的律动,宛如从怪兽体内发出的鼾声,在有节奏地起伏,这种律动与巨石酒吧密道中的节奏是一致的。
他缓步走向用高级石材装饰成的电梯间,脚下Timberland登山鞋的锯齿底与光洁的地砖不时摩擦,发出“吱,吱”的尖锐声响,经过空气折射,被放大成吓人的声波,回荡在无人的空旷之中。一座无人的巨大建筑,没有保安没有管理员,甚至连老鼠也没有,一切生命的迹象在这里都不存在,只有冰冷的钢结构和带花纹的大理石以及他这么一个人。
六座电梯分立走廊两侧,他走向其中一座,脚步声产生的恐怖的回音,听来像是某部希区柯克式的电影里的音效。他仿佛置身于达利的梦境里,如梦游者般在现实与非现实的边缘之地游走。
按下按钮,电梯门无声地打开,走进去,门又无声地合上。他瞄了眼楼层数字板,在最上端标有50的按钮上按了下去。电梯开始提升,粗大的钢缆不住收卷,把他和这铁皮箱子一起吊了上去。
他坐在电梯的地上,抬眼望着头顶漫射出来的冷光,白惨惨的没有丝毫生气。连光都如此消沉,置身在这惨淡的灯光下,背靠着冰冷的铁壁,他也像这些没生命的东西一样呆滞、苍白了。
突然,铁皮箱子轻轻震了一下,门无声地打开,50楼到了。眼前是迷宫似的建筑内部结构,空调管、水管纵横交错,宛如巨大的筋络血脉,这座冰冷无人的大楼就像盘踞城市一隅的巨大怪兽,他在这钢骨怪兽的腹腔内逶迤前行,宛如被神抛弃的约拿,孤零零地被遗忘在大鱼的体内。空气中散发着窒息的霉味,黑暗里隐约有《夜之色》的歌声飘来,许久之后,他找到了楼梯出口,顺着粗糙的水泥台阶抬级而上,终于来到了屋顶平台。
这平台非常之大,不认真看会以为是明斯克号航母的弹射甲板,静静停泊在城市灯海中。月亮洒下银白的光,他缓缓朝护栏走去,看到自己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幽灵一般与他同行。到了栏杆边,眼前霍地开朗起来,整座城市尽收眼底。密如繁星的灯光,映得湛蓝的夜空一片紫红,好一座辉煌的城,月色下流光溢彩的迷惘的城。
高楼的风划破夜空,把他的发吹向脑后,他站在风口,开始听见风的低吟。风在说话,这声音穿越时空,似乎在对他倾诉什么,但,他完全无法解读,就像茫然站立在金字塔秘室中面对破解宇宙奥秘的古老咒语般不知所措。他呆立在星月之下,面对这灿烂的城市森林,星云般的灯海以及身后空无一人的巨大平台,脑海里一片空白。这座建筑非比寻常,它不属于现实世界,只属于灵魂的边缘地带。
他摸出口琴,琴身的金属反射着月光,宛如一泓清泉。他吹了首《丹尼男孩》,这是他最喜欢的歌,曲子忧伤得就像17岁的清晨,,苹果树开花的季节,雾气在林间弥漫。那个他记忆中的迷路男孩和他心爱的单车并排躺在草地上,仰望从叶片背后透出的光,林间也许有鹿,也许有灰熊,也许还有搬运松果的松鼠。远远的,他又听到一种很美的琴声,悠扬得如同林间小溪,正配合着他的旋律奔流着,直到把这首曲子吹完,他静静的倾听,远远的琴声还在弹奏,是《桑塔露琪亚》,古老的意大利情歌,在月光下如泣如诉的从某人的指尖下流淌开来,他遥望天边的那颗亮星,许多的记忆,又不期地纷至沓来。
他循着琴声走去,在大约30米外,有个人正两脚悬空的坐在栏杆外面,怀里抱着把形状类似琵琶的琴,那是把曼陀铃,诗意的音乐就是从那琴体里发出的,就像月下的山泉。
那人并不理会他的到来,依旧故我的弹奏着《如歌的行板》,好像欧洲中世纪的游吟诗人。他的指法非常娴熟,音符如珠般圆润,功底了得。
[一只悬挂着白帆的小船]
一曲终了,大可轻轻的鼓了鼓掌。
那人没有回头,点着烟斗,说:“这曲子不是为你弹的。”
“抱歉,不小心听到了。”
“景色不赖。”
“哦。”
“站在上帝的角度看世界,的确有意思。”那人说着站起来,拉开裤子,对着下面尿了泡尿,“别介意,下面的人会以为哪里的空调漏水呢,要不要也来一下?”
“暂时不想,谢谢。”大可婉言谢绝。
“人各有志。”那人拉好拉链,跳了进来。
月光下,他看清那人的相貌。中等个儿,黑皮夹克深色高领毛衣,罗马时代渥大维式的短发,一部修剪得很整齐的络腮胡子和淡淡的古龙香水,的确相貌不凡。
“一直等你来着。”那人注视他道。
一瞬间,大可忽然知道了什么。那声音低沉而有磁性,如一颗沉甸甸的铅球破空而来,将他击中。他愣在那里有10秒或更长的时间,然后说:“我,认识你。”
“的确是我。”那人坐上栏杆,背对着灯海:“我们的确认识,但握手就不必了,刚上完厕所,你知道的。”
大可笑:“知道我要来?”
“嗯。”
“你到底是谁?”
“打个比方,就像不小心知道故事结尾的人。”
“什么故事?”
“侦探故事。”
“你是侦探?”大可有些想笑。
“不不不,只是比方,可懂?”
“当然,比喻嘛――你的秀发就像秋天的荒草,你的肌肤就像前天吃剩的橘子皮,你的眼睛就像雨后的积水洼,我对你的爱情就像…..”大可想了想,“就像饿汉看见了烤全羊。这就是比喻。”
“看不出来还是一诗人。”
“哪里哪里。”大可指了指月亮,“权且称之为《月下情诗》,有个姑娘对我说月亮旁边的那颗星是她。”
“那她一定不希望你忘了她。”
“又有个女孩也说那颗星是她。”
“那她一定很爱你。”
“没想到我这么受欢迎。”
“我也颇感意外。”
“你就是酒吧老板吧?说说你从哪里来?怎么知道我的电话号码?还有那把莫名其妙的钥匙以及那间莫名其妙的酒吧里发生的所有莫名其妙的事情。”
那人转过身去,面对着眼前的灯海,道:“我从哪里来?这问题说不好,一个浪人,没有名字,没有家。”
大可没有说话,默默地抽着烟,他知道谜团正在自行解开,所有的零散结构开始链接,一如《终结者2》里的液体机器人一般缓缓合体,呼之欲出。不知名的力量驱使他来到这座空旷建筑的顶端,只为了与此人见上一面。
“酒吧是事情的开始,也是一切的结束,我把它留给你,只是希望你能从中找到点什么。无意中来到这座城市,仿佛在冥冥中被牵引般开了它,在装修的过程中发现了那条秘道,它驱使我走了进去,我发现那是条通往别人心灵深处的秘道。”那人转头看着大可说。
“我的?”
“你的。”那人道,“那里是你的心。”
“狼,也是从那里来的?”
“狼是潜意识的化身,它以具象的符号形式存在,是个暗示。”
“那长发人呢?”
那人一愣:“长发人?我没见过。”
“他也是从秘道里来的,你真没见过?”
那人摇摇头:“所以你怀疑他跟我是同一个人。”
“看来错了。”
那人又道:“还记得石室里的那台电视?”
“嗯。”
“我无意中来到那个房间,从电视里发现了你生命中的一个秘密,也就是说,电视像知道了我要来似的,特意播放了一部关于你的记录片,内容详实,从已经发生的到还未发生的事情。”
“一部纪录片?你在说什么?谁会帮我拍纪录片。”
“你自己。必须记住,在那里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因为它是由潜意识组成的,一如梦境。我无意中走到你的心里,你的潜意识告诉我,在你生命里将有潜意识本身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发生,希望我能加以阻止。”
“这就是你指的――时间不多了?”
那人点点头。
“为什么我的潜意识不直接告诉我什么,反而却假手于你呢?”
“因为它无法与你沟通,门被锁住了。”
“所以你要我找的那把钥匙实际上并不存在,一切都是潜意识作怪。包括狼,长发人等等。”
“钥匙的确存在,也许在你心里的某个角落,找到它,阻止那潜意识不愿看到的事情发生。”
“荒谬。”
“的确有些荒谬。世界看似奇妙,其实平淡无奇,不过是原素间的组合罢了,当你将其解构,荒谬便在其中。一如生命的本质不存在生死,生与死不过是元素间的不同组合产生出的不同外在形式,就像一滴水滴,结冰了,蒸发了,表象不同但它还是水,本质没有改变。石头房子是你的心,它以这种形式存在,一直存在着,以自主的意志存在着。那里堆积着你想画却从未画出来的作品,爱看的书,以及所有潜藏在你心底却未曾被感知的秘密。我在那里静坐,阅读着你的心――混乱而封闭。那部红色电话连接着你与那个世界,无需拨号便是相连的,我觉得必须告诉你些什么。但却无法改变命运的进程,一如无法阻止侦探小说里的凶手行凶一般,只能说些模棱两可的话提醒你,至于结局我无能为力,这一切只有靠你自身的力量去挽回。”
“挽回什么?”
“悲剧。”
大可无奈地笑了笑:“悲剧已经发生。岳言死了,Tina死了,苏文死了,至尊宝死了,一个接一个的死去,就像我的右手小指一般消失,就像露珠一样消逝。面对这灿烂如同圣诞舞会的夜之城,我觉得自己是多余的。和世界从未在真正意义上发生联系,我来,我去,地球依然在转动,舞会还在没完没了的进行着,所有的人都在踩着鼓点,一曲接一曲的跳下去。而我,”他耸耸肩,“没有位置。”
“不要说那些无病呻吟的话。”那人“霍”的转过头来,目光锐利的如同冰锥,“你很年轻,不要像一名失败者,在战场上,若你我对决,我不会杀你,知道吗,你的眼里已没有斗志,这很可悲。狼,不应该这么活着,就算被放逐到世界的最尽头,它依然会和毫无理由捉弄它的命运抗争,在午夜里嘶吼,像个战士,孤独而悲壮。听过那狼的叫声吗?”
大可点点头。
“回答我!”
“听过。”
“大声点!”
“听~过~!”
“叫一声,对这眼前这一片不怀好意的繁华灯海,叫一声!”
大可转头注视着他,许久后道:“你是个疯子。”
[象狼一样活着]
那人突然哈哈大笑,叼着烟斗拍手道:“答对了!角子机上出现了3个7,彩灯不停的闪,出币口不停地掉钱下来,叮叮当当。没错,我是疯子。的确不太正常,非一般意义上的正常人,你呢?正常吗?”
“不想回答你的问题。”
“你是个不敢面对自己的胆小鬼。”
“凭什么对我说三道四,天晓得你从哪个角落冒出来,警告你,别老是在一旁冷言冷语的讽刺我,我今天看谁都不顺眼!”
“很好嘛,会发脾气了,趁还有火气,来,打我一拳!comeon!”
大可看了看他,挥拳砸去,那人一闪,扭住他的拳头,把他推倒在地:“现在上搏击课程第一课,如何让你的拳头打中对手!再来!来呀!胆小鬼。”
大可站了起来,又是一个冲拳,那人闪到一边,顺势将他的手腕一拉,右脚一绊,再度将他摔倒在地。大可踉踉跄跄的回过身来,还没站稳,对方又将他掀翻在地。
五个回合过后,他累得双手撑着膝盖直喘气。
“还来吗?”
摇摇头:“有酒吗?给我来一口。”
那人从怀里摸出个银酒壶,抿了一口,递给他:“苏格兰威士忌,我的至爱。”
大可趁他靠近的时候,猛的挥拳,又被接住。那人的臂力惊人,五指勒得他的手腕如同上了手铐一般。
“别打了,你不是对手。”
“你到底是谁?”
“刚才已经回答过了。”
“你到底想干吗?”
“和你交个朋友,你我有缘,知道吗?!我在这里等了你三天,就为了告诉你这些事情,然后离开,去另一个地方。说实话我很喜欢你,你我很像。”
大可喝了口酒,道:“你赢了,所以说这些鸟话!”
那人笑了笑:“我在热带雨林打过三年仗,也当过雇佣军,当过战俘,当过水手,去过包括南极的很多地方,当过战地记者,自由撰稿人,最近的一份职业就是酒吧老板。”那人转过头来,“赢你是不是分分秒秒的事情?你那点屁大遭遇,值得这样吗?”
“我最好的朋友死了!你知道吗?他才28岁,我没办法想象,他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曾经在索马里,亲眼看着自己最好的朋友被地雷炸得体无完肤,胳膊就落在离我不到一米的地方,手里还死死的抓着那台莱卡相机。我能找到的最完整的部位,就是她的头,闭着眼睛,很安详,作为战地记者,这是她的结局,她从一开始就知道,见证人类之间的屠杀,纪录最残酷的现实――死亡。”那人摇摇头,似乎想从回忆中脱离出来,他搔搔眉角,“如果你杀过人,也被人追杀过﹔见过种族之间的矛盾,几十万人被处决,尸体在热带丛林里堆得几层楼高,发着恶臭。当你在臭水沟里忍受着老鼠,毒蛇和蚊子的问候达10天之久,只为逃出集中营,逃出被你素不相识的人砍头的厄运时,你才知道,活着有多幸福。这流光溢彩的世界就像一座折射着七彩霓虹的玻璃城市,不堪一击。我们存在于其中,宛如展示橱窗里的蜡人,虚有其表。”那人喝了口酒,突然背了一段话:
他甚至看到了一只悬挂了白帆的小船,乘风破浪,航行在闪闪发亮的大海上。但是他再也走不完这最后的四英里了。对此他非常清楚,而且非常平静。他明白他连半英里也爬不动了。然而,仍要活下去!历尽了千难万险之后死于途中,那是愚蠢的。命运对于这个可怜的人太残酷无情了。哪怕到了弥留之际,他也决不向死神屈服,这是发疯吗!不,就是死神的魔力抓住了他,也仍要跟他搏斗到底。
“知道这是哪篇文章?”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大可说完,不由得想起江薇,她曾经为他读过这篇文章。
那人点点头:“人的一生都在自我放逐,都在和冥冥不可知的命运抗争。没有了对立面,连上帝也觉得索然无味。到了这个时代,世界的门已经关闭,我们无处可逃,只有回到你的内心,那里才是天堂。”
“当岳言用枪把自己解决的时候,我很想知道死是什么样的,就是飞起来的感觉吗?”
“死不可怕,可怕的是活着。面对爱你和你爱的人,却无法为他们做些什么。”
“有爱人吗?曾经?”
笑笑:“很久以前的事,记不得了。”那人转头看他,“命运让你我相遇,那是缘分,酒吧留给你,找到那把钥匙,看看自己心里到底还存留了些什么。”那人喝干壶里的酒,道。
“钥匙钥匙,根本就不存在。”
“知道我为什么会来?会找到你?”那人问。
“缘分?”
“因为我也一直在寻找那把属于我心灵的钥匙,但我知道它已彻底消失了,我心里的那扇门,在她死的那个瞬间就已经彻底的封闭了起来,永远也打不开了。”
“她就是那把钥匙?”
那人点点头:“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的妻子。”
他转过头来,拍拍大可的肩膀:“你的钥匙还在,所以我要帮你,去找到它,别让我失望。”那人指着眼前的的灯海,道:“活下去,这是强者的游戏,也许朋友们都死了,就剩你一个,但还是要活下去。经过了这么多年,觉得累了但还是活着。一直做一个梦,我在飞,飞过城市,飞过山巅,飞向不知名的未来,知道吗?那是自由。””
大可笑笑:“也许在你我死的瞬间,飞翔突然变成一件很容易的事。”
“草原上有这么一个传说,灵魂总是附在鹰背上,随着苍茫而去。”那人喝干银质酒壶里的最后一口酒,说:“帮我个忙。”
“说。”
“下楼去买些酒上来,现在酒意正浓,还想再喝上一些。”
“想喝什么酒?”大可问。
“烈酒。”
“抽什么烟?”
“烈烟。”
大可笑道:“抽烈烟,喝烈酒,泡烈女?”
那人加了一句:“当烈士。”
“和你聊天很愉快,真的。”
“这么说把我当朋友了?”那人问。
大可点点头:“等我20分钟,去去就来,烈烟烈酒都有。”
“我看烈女就算了。”那人道。
大可笑着摆摆手,转身下楼去。那人在他身后说:“像狼一样活着!”大可回头,看到他向着夜空,学着狼在啸月――“呜呜呜~”那声音凄厉而悠远。
[神秘人消失]
凌晨3点,许多店都关了。大可打的走了几条街,才在一家24小时便利店买到东西。
长街清冷空旷得就像基里科画中的世界,路灯在冬夜里发着惨惨的白光,偶尔有木叶飘落下来,在空中游荡。
他从出租车窗里看着大厦越来越近,黑黢黢的宛如都市荒原里的巨大坟冢。
“这座大楼自盖好后就一直卖不出去,据说有些邪门。”司机喃喃道:“你住在这里?”
大可摇摇头,就发现前方不远处停着几辆警车,红蓝相间的警灯在夜色里甚是刺眼。
“好像出事了。”司机道。
大厦门口围了许多看热闹的夜班司机,大可心里突然涌出一股莫名的恐惧,他很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他拨开人群挤了进去,有一个人正面朝下的躺在那里――他的身下有一摊浓得化不开的血,浓烈得就像火一般刺痛他的眼睛。血以一种奇怪的形状,像变形虫般向四周蔓延。那个神秘的中年人闭着眼睛,嘴角带着诡异的微笑。这表情,他曾在苏文死时的脸上见过,一模一样。
“他死了。”大可脑子里只有这句话。
一个要他像狼一样顽强活下去的人,一个会背诵《热爱生命》的人,却选择了从50层楼高的地方跳下来,了结自己的生命。他突然有种被出卖的感觉――那人背叛了他,也背叛了自己。
他拨开人群,踯躅前行,太阳穴阵阵发痛。他木木的没有想法的走着,将买来的东西一股脑的塞进垃圾筒里。
神秘人死了,那个历尽沧桑的躯体终于向死神妥协,他的灵魂也许随着鹰背飞向天国。“死了好,死了好呀!”他突然对着夜色歇斯底里的大叫起来。长街依然清冷笔直的向黑暗的核心无限伸展,周遭的空气骤然冷了起来。他立起衣领,双手抱着胸瑟缩前行,脑子里不住的回想那人身下淌出的血,是什么颜色?想不起来。他回头看那些已被抛在身后的警灯,原本的红蓝两色却只剩下蓝色和灰色,红灰两色的计程车也只剩下灰色。他仰头看天,天是墨蓝的,月是淡黄的,不远的街树是绿的,唯独没有红色。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看不到红色了。
他的潜意识拒绝接受这种颜色,他在瞬间变成了一个红色色盲者,一个看不见红色的人。
1998年,这是20世纪最热的一年,厄尔尼诺效应肆虐全球,南方的11月依然炎热,但他却觉得置身于北极冰原。冷,真的冷。他打着哆嗦踽踽前行,脑海里一片空白。只有一句话在耳边回荡,那人说――像狼一样活着。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的家。总之,当他恢复记忆时,发觉自己正打着哆嗦颤抖的摸出房门钥匙,在听到一声“咔嗒”的金属声响后,门开了。屋内不变的死寂,网一般兜头罩来,他像落入陷阱的狼,无法逃脱。
呆头呆脑的电视,垂头丧气的窗帘,慵懒肥胖的沙发和空无一人的房间。就在几个小时前,江薇的身影还在屋内穿梭,厨房里还散发着大骨汤的香气。现在,除了空气中残留的她特有的香水味外,只有永恒的孤寂像千年寒冰,封冻着一切,也封冻着他的灵魂。
他的牙不住的上下碰撞,咯咯直响。只觉全身虚脱,如棉花般柔软。用手指尽力压下去也决不会反弹回来,完全的松垮没有弹性。他一头栽在床上,颤抖着去抓电话,想按几个号码,手指却不停听使唤。此刻,他唯一想听到的就是江薇的声音。但他最终没有成功,在按了三个键之后,就失去了知觉。
[与城市道别]
他醒来,是两天以后。
他懒懒地躺在床上,窗子里的太阳就快落到山后面去了,天空一片灿烂,有一条长形的云,像法国面包似的横卧在夕阳之中,鸟儿在自由的飞翔,但如此绚烂的的落日,在他的眼里却是一片支离破碎,所有的红色成分都被过滤掉了,哪怕只有一丁点,在他看来都是灰的,如血的残阳已变得晦涩阴郁起来。他一动不动的眺望这不再美丽的落日,直到那轮巨大
的灰色火球完全消失不见为止,四周的光线越来越暗,最后只有屋顶的天花反射着来路不明的光影。此刻,这房子就像一座棺材,他就是其中还未完全腐烂的干尸。
“太阳落下去了,我躺在床上,房间依然空洞,世界似乎永远不变,但又有一个人死了。”他这么想着,脚步虚浮的走进厨房倒了杯水,然后坐在墙角,脑子里一片空白。这段日子以来,他发呆的时间越来越长,从以往的几秒钟,几分钟,发展到现在的几十分钟甚至是几个小时。没接电的电视屏幕,抽一半被掐灭的烟蒂,挂在浴室的毛巾,水杯里的气泡甚至是苍蝇尸体,只要还是个东西,他就会一小时接一小时的注视下去。
他开始呆呆地望着电话,这台机器可以把他和江薇连接起来。他举起了听筒,迟疑了片刻,又缓缓地放下了。他继续呆坐在暗处,直到深夜,再次来到那晚与那人相遇的高楼顶端。
冷月,静寂,空旷。
大厦如坟冢般矗立,没有生气。那夜看热闹的人们早已散去,现场的血迹也被清洗干净,那人的尸体和生命如夏日阵雨般倏然不见,无影无踪。那曾经是多么个不平凡的生命呀!他叫什么?住哪里?尸体被如何处置?有无妻子家人?一概不知。这世界天天有人死去,有人出生,跑马灯似的热闹非常。
他呆呆地坐在与那人相遇的地方,抽了两支烟,看到了那人的烟斗,上等品,静静的放在栏杆上。然后,他又看到了那把美丽的曼陀铃,不知是警察的疏忽还是压根就没上来过,总之,它静静的立在栏杆边上,八条金属琴弦反射着月光,琴是1893年在意大利造的,将近百年的历史,也许几经人手,最终留给他了。从未弹过四对同音双弦的琴,也没有玳瑁拨片,但他还是试着将它奏出曲子来。唱歌,要不停的唱歌。他把香烟的烟丝装进烟斗里,点着,开始拨动曼陀铃,琴声曼妙宛如爱情,他想,那人的灵魂也许就在琴里。
后来,他抱着琴在楼顶上睡着了。
第二天,他在第一缕曙光中醒来,城市在雾气中缓缓地伸着懒腰。
到豆浆店喝了碗冰豆浆,吃了一屉小笼包一沓煎饺两根油条和一碗牛肉面。胃口出奇的好。走上大街,对早起晨跑的老大爷老太太说你好,很久没怎么理人了。老太太热情地说她的糖尿病早好了你怎么知道?老大爷说老太太是他的相好绝对没错,然后罗里巴嗦说一大堆活着真好之类的话。大可仰看朝阳,灰色,没啥感觉,开始后悔为什么要跟他们打招呼。
回到家,洗了个冷水澡,翻出旅行包,一股脑塞进些衣服,梳洗用品,10盘唱片和T.E.劳伦斯的个人传记《智慧七柱》,腰包里装进DISCMAN唱机,披上他最喜欢的皮外套,揣上神秘人的烟斗,背着曼陀铃琴,环视一遍寂静的房间然后带上门走下楼去。他从银行提了两万五千块钱塞进牛仔裤口袋,鼓鼓囊囊的一身行头准备远行。
出了银行,他突然对这城市有一丝眷恋感。整齐的街,繁忙的交通,没表情的人们以及灿烂的阳光,他觉得有些晕眩。是的,这城市的确有他不承认但确实留恋的东西。
该和江薇道个别了。
推开天美广告公司的门,总台小姐一眼就认出他来:“大可,好久不见。刚出远门回来?”他低头看自己,黑皮夹克,褪色的牛仔裤,结实无比的登山鞋。回来跟去有什么差别?睡着和死去有什么差异?似乎没有。于是不再解释,笑着问:“江薇在吗?”
“哦,她去英国了。”
“什么时候?”
“昨天上午。公司跟那边的一家机构合并,她去实习。原本上个月就得去的,后来听她说有个亲戚住院,得照顾,所以拖到现在。”
他摇了摇头,把世界地图在脑子里过了一遍,英伦三岛遥远无比,一种类似失落的虚脱感传遍全身一直渗透至脚掌小拇指。
“真羡慕你们可以这里那里地到处跑,哪像我们,成天呆在办公室里,‘你好,天美广告公司’地接着电话。”总台小姐估计早别人20年到更年期,絮絮叨叨地说个不停,“当心别让刘总看到你。”
“放心,我会尽到逃犯的职责的。”
“逃犯?”总台听不明白。
“她有没有说啥时候回来?”
“不清楚。”总台用看到逃犯的语调回答。
“可以去她办公室坐坐?”大可问。
“当心刘总看到。”总台还是那句话。
“放心,我没杀人,是冤枉的。”
“所以,你要跑路?”总台似乎猜到些什么。
“别告诉别人。”
总台小心翼翼地环顾四周,点点头:“去看看就出来,我会保密的。我相信你。”
“谢谢。”
江薇的办公室窗明几净,阳光从45度角斜斜的洒进来,像她的外表一样,永远的光鲜,明亮。他在她的位置上坐了下来,想象她是如何在这里办公,如何在这里打电话。桌上整齐的摆着笔筒,玻璃纸镇,回形针盒及备忘台历。台历上有她清秀的笔迹,除了记载工作行程外,还有许多病例记录,食品清单及杂物清单,每日必记。无非肉,蛋,香菇,排骨,马蹄莲,花瓶,唱片等琐碎事务。他很清楚,这些都是为他准备的。
闭上眼睛,他甚至可以想象她在大学教室记笔记时里的样子。江薇永远的认真,不论是工作学习或是生活。有她在的地方永远都是有条不紊,一丝不苟。桌上还有张照片,镶在镜框里,她在阳光中笑,身后是香港中环的办公楼群和逶迤的太平山。他记得,这照片是自己替她照的。
空气中似乎还存留着她的香水味。她连气味都是认真的。
有首歌的名字叫《认真的女人最美丽》。
他叹了口气,闭上了眼睛。
连江薇也走了,远在雾气蒙蒙的北方海岛上,不知归期。
他端详着照片许久,把它从镜框里取出来,放入上衣口袋,动机不详。
过了会儿,总台小姐又神秘的推门进来,递给他一个信封,说:“江小姐交代我寄给你的,既然你来了就交给你。你们在恋爱?”从她的眼神里,大可觉得她傻气得非常可爱。
“没有,是我托她买的机票。”
“别骗我。”总台发现新大陆般的得意。
“她真没说什么时候回来?”
“实习要半年吧。”
“半年?!”
“嗯,但她似乎说元旦会回厦门过,给我信时是这么说的。”
“确定?”
“不确定,她好像在自言自语。”
“谢谢。”
“刘总快下来了,你是不是?”
“马上走。”
信封里有一张活期存折,上面的数目是一万元,还有一张纸条,写了个电话号码,并用括号注明:(买主),还有一个六位数号码,想来是存折密码,用的是大可的出生年月日。
她把一切都打理得井井有条,想来走时定是无牵无挂了。大可这样想着,缓缓的走下楼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