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繁华的后缀-月光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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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繁华的后缀

[香瓜田的味道]

如果说香港是一出奢华的化妆舞会,那么上海便是散会后独坐会场的忧伤。新上海对大可而言是没有感觉的,任凭楼再高马路再宽,但它已失去了原本的面貌,或者说,它已不再是张爱玲笔下那冷艳的贵族,最后的贵族死了,现在的上海是贵族的私生子,虽然流动着一样的血脉,但更多的是溢于言表的躁动与绝对的虚荣。

天气很热,地面温度高达42℃,热浪如火,在这拥有一千多万人口的巨型城市里肆虐

。订的酒店在外滩附近,开了两间房,用餐后江薇上楼哄菲菲睡午觉,大可则独坐一楼咖啡厅。环视四周,五洲四海什么样的人都有,显示着国际都市的包容性,一如高级妓女的阴道,不论衣着如何昂贵华丽,终其根源便是包容不同尺码的阳具。垂落20米的水晶吊灯,小气可笑的假山瀑布、亮如镜面的花岗岩地板和点头哈腰脾气好得如同见到洋人的满清政府的服务生,无不在为包容性这一概念服务。而他也包容其中。

江薇非要他来上海,理由似乎是天美广告现有的创意人员所做的方案她并不满意,但他也无法确定自己的风格是否能让客户喜欢。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客户,揣摩客户的意思,根据对方的喜欢再加入自己的东西,再把产品巧妙地溶为一体,再利用消费者的心理弱点将其吸引,最后将产品卖掉。

江薇叹口气说:“没办法,这是商业行为,你逃不掉的。”

“菲菲睡了?”

江薇点点头:“很难保证她长大后不会变成个离经叛道的人。”

“离经叛道不可怕,”大可捏了捏眉心,“就怕生活在谎言中却浑然不觉,沾沾自喜。”

江薇笑了笑,把腮看他:“你很喜欢她,不是吗?因为她让你看到了自己的童年。”

大可摸了摸下巴,撇了撇嘴。

“跟葡萄酒公司联系过了,让咱们明天过去,方案来得及吗?”

“多少有些眉目,应该没问题,只是不敢保证能否通过。”大可呷了口水,把冰块含在嘴里道。

“很简单,对付上海的客户,方案必须时髦、洋派、画面讲究又似乎带点子艺术气,如此这般,这个那个的,一般能搞定。”江薇似乎自信满满,手势相当漂亮。

大可沉默了半晌,道:“这是最后一次了,再也不想做什么广告当什么广告人,烦透了。”

江薇愣了一下:“以后以后再说。”

“知道你的心意。”

“呃?”

“希望我能重返社会,做些所谓有意义的事情,充满理想的活着,所以才拉我来这里,不是吗?”

江薇不语,下意识地燃烟。

“喂。”

仍是沉默。

“答应我,别管我了,让我自生自灭?”他握住她放在桌上的手,感觉她的手指冰凉,抽动了几下。

深夜,泳池边,波光摇曳,一瓶红葡萄酒,一台手提电脑。蓝色屏幕上传来OICQ微弱而急促的呼叫声,男子从水中探出头来,按下鼠标,出现字幕:

你在吗?青蛙。

我在,恐龙。

咱们认识多久了?

一年零7个月又3天。

想见面吗?

当然。

就现在,今天我生日。

告诉我你在哪里?

画面切换。男子飞奔,买玫瑰买红葡萄酒,特写品牌。拦车,车窗外灯光明灭,男子抱着酒瓶在后车座上,光影不停掠过酒标,变幻色彩。

场景再换。大门推开,出现热闹非凡的生日PARTY。“生日快乐。”众人齐呼,女主人公如众星拱月,明艳动人,不失优雅一番地吹灭蜡烛,又引起凑热闹人等一阵起哄。一名同样举止不失优雅的男子上前与女主人公相拥,二人深情相对。

特写。

兴冲冲的男主角愣在当场,随即为自己的自作多情苦笑一番,遂悄悄收起花与酒(特写,随时突显品牌——商业嘛),挤过人群,走向宽大得如同足球场的天台,倚栏眺望万千灯海。其时月正当中,男主人欲将玫瑰扯碎,来个天花乱飞,却听暗处有人说:是给我的?

回头发现有人从天台暗处走来,风姿绰约,长发飞扬,却是与切蛋糕女子相貌一样。

“你是?”

“恐龙呀。”

“那是?”

“我姐姐,我们是挛生。”

男子转忧为喜:生日快乐。递上鲜花,开启红酒(螺丝起子与酒不知怎的就在手边。镜头拉远,二人在月下长谈、虚焦,推出包装,广告语。

画完最后一格分镜头脚本,来回看了数遍,绝对符合江薇的要求,把时下最时髦的玩意儿都安在一块儿,互联网、手提电脑、红葡萄酒、生日派对等等,最最要命的居然还是段网络爱情故事,男主人相貌清秀,女主人美丽动人,矫情得不行。该死的广告,令人生厌的商业行为,但直觉告诉他,客户会喜欢这个调调。

伸个懒腰,开冰柜拿啤酒,掀掉拉环,狂呷一口,沁人心脾。江薇在沙发上睡着了,《安娜·卡列琳娜》扣在胸口。他悄悄坐在对面,端详她的睡容,呼吸匀称,鼻梁挺直,睫毛长而微翘,如含羞草叶般轻轻闭合,偶尔扇动两下,此时若有露珠悬挂其上,想必定别有韵致。

他静坐了有20秒,江薇动了一下。

“看够了没有?”眼睛仍未张开。

摇头不答。

“案子好了?”

“嗯哼。”

“你别一个劲瞧个没完,去帮我开罐啤酒。”

“收到。”

江薇边看方案边笑:“我没意见,挺好。有没想过拍成像MTV、穿插首主题歌,再让个歌星来演?”

“随便,反正是最后一个广告,都听你的。”

江薇双手合什,看了他一眼。

“觉得有时我太强势,蛮不讲理?”

不置可否。

“明知道你不想来,可还是把你拉来。”

“反正也是闲着,别太介意。”

江薇望着窗外,黄浦江上光影绰绰。

“去外滩走走?”

“嗯。”

江水日复一日流淌,夜上海隐在灯红酒绿与幢幢之高楼之中,唯其如此,才称得上上海。它是繁华的后缀,或者说,便是繁华本身。沿江前行,新地标东方明珠塔与金贸大厦在黑夜里充当着陆地灯塔的作用,天空一片绛紫,上海之夜透着舞会散场后的凄凉。

江薇望着江水驻足下来,久久不语。风起凉意,将她的发吹起在脑后飞扬,大可递给她一支烟,二人抽着,缄默无语。

“我承认我想改变你。”许久后江薇说,转过脸来凝视大可,“想让你走出黑夜,站在光里。但我做不到,你有你的生活轨迹,不会因我而改变。一如两颗平行划过天宇的流星。”

大可缄默,用食指将烟蒂弹向江水,烟头在空中划出一道微弱而短暂的弧形,“刺”的一声灭了,随波而去。

“失踪那几天真的为你担心,费尽千辛万苦却发现你居然在掏大粪,我看了你很久,心里突然涌出想要保护你的念头,不想再令你受到伤害……如果你答应我好好活着,我再也不管你了,好吗?”

仍是沉默。

“这段时间,总梦到我也在那片林子里迷了路,吓得大叫,却发不出声音,只有那狼在雾中踽踽独行,它是夜的精灵,唯有在深夜里才被释放出来,在梦境中游走。”

大可看她的侧面,被月色映得如玉般白皙晰,风,似在微微颤抖。他伸出手,轻轻握住她的肩,她缓缓地把头靠在他的颈窝,他又被那香瓜田的香水气充满。

“大可。”

“嗯?”

“有时候觉得很累。”

“知道。”

“那梦是个诅咒。”

“也许。”

“我们都被禁锢其中,出不去了。”

[美丽温柔的长颈鹿阿姨]

他躺在床上,枕着后脑,右手夹烟,也不吸,任其自行燃烧下去。“那梦是个诅咒,我们被禁锢其中,出不去了。”江薇的话是什么意思,她与梦境间究竟有什么联系?神秘人到底是谁?周遭的世界越来越模糊,自己越发退缩回封闭的空间里,无法走出。在这片混乱中,唯有江薇在夜色中所散发的香水气仍然能清晰的闻见。他嗅了嗅衣襟,似乎还残留着她的味道,歪过头,望着窗外。上海的夜色越来越深,越来越浓,如铅一般无法穿透。睡意突然而至,眼皮如银行卷门般重重砸下,意识在这重力下被压成一片薄薄的铝盖,晃晃悠悠地自行

滚动,滑向梦境深处……

那是间没有窗的石室,不知位于何处。他是怎么进来的,也全然忘记。似乎经过了一条长长的通道,又似乎不是。石室中有一张桌子,桌角夹着盏曲臂工作灯,喷着血一般的红漆,刺眼异常。25瓦的灯泡发着淡黄的光,照亮了房中一角。桌上摊着许多稿纸,积了几毫米,拭去露出泛黄的页面。

是草图,勾勒着无人的城市,月落,无脸人,森林以及狼。狼是张头部的钢笔素描,睁着空洞的眼,獠牙如剑。草图的线描功底甚是了得,笔触与构图令他觉得熟悉,似乎此人曾与他交往甚密,却死活也想不起是谁来,记忆力越来越差,脑波中的档案底稿似有自我销毁功能,一如沙化的绿洲,一夜之间便荡然无存,只落得个一望无际的空洞。

画画的人已离去很久了,总之不在屋内,不知所踪。灯忘了关,兀自没完没了的亮着,他想看清灯光之外的黑暗,怎奈如锅底一般,梦的意识只允许他感知有光的部分,此外都上了锁,漆黑一片。他挨着桌子坐下,俨然是银河系中唯一还幸存的生物,独守枯灯,存活于约拿大鱼巨大的腹腔之中,永远与外界隔绝。

不,没有隔绝,桌角右中方有一部古老的按键式电话在,结实耐摔,没有重拨键。他望着它约有30秒,然后拿起听筒,里面是一个片沉寂,就像一座空屋,干净得一尘不染,如同坟墓。他把听筒扣回原位,因为电话根本没有接线,如同被外科医生硬生生切去的浸泡在盐水中的生殖器,已全然失去了应有的功能。他悻悻地低下头,体会着被隔绝的滋味,无意中瞥了眼手表,指针巍然不动,宛如存留至今的三叶虫化石,沉闷得令人窒息。时间在这里是停顿的,既不前进,也不倒流,只是凝固。

他一直望着电话,时间流逝了7到7000秒,具体不详,不过是一直是望着它来着,仿佛一对情深意浓的情侣,这时,情侣开口了:

铃铃……铃铃铃……

声音尖锐,刺耳,如同从血液深处传来的疯响,一声,两声……到第12声时,他接起来。

“你找到这屋子了?”是神秘人。

“是的,我来了。”

“找到钥匙后,再来这里,门就隐藏在屋内的某个地方,打开它,秘密将被揭示。”

说完又挂了,仿佛有某种指令强行将连线掐断,可这部电话却根本没接线。天啊,一切都荒谬至极。他小心地放下听筒,再度环视包围他的黑暗,包围圈开始收缩,只剩有光的这一小块地方,随时有被吞噬的可能。他清楚地意识到,一旦连台灯也熄灭,他将永远都走不出去,陷入毕达哥拉斯的黑暗轮回之中。汗一直沁出头皮,肾上腺分泌紊乱,他开始听到血液如溪水般在血管中流动……他用尽全身的气力,抬起僵硬的手,一点一点的伸向听筒,那中间横亘着有如亿万光年,电话铃又开始响了起来,铃铃,铃铃,不要停,千万不要停……

“喂,大可?”

“是,是,是的。”

“起床吧,到点出发了。”

“几点了。”

“上午9点。”

他转向窗子,户外是上海炎热的早晨。

提出方案的程序似乎不值得一一详述,总之毫不意外,上海人很喜欢这个案子。

“嗯,想法很新颖。”葡萄酒公司的业务经理语重心长地道:“不过是否太多故事性而削弱了品牌诉求?”

“正是因为葡萄酒的品牌太多了,才另辟蹊径,用酒作为故事的主线,延伸出品牌外的效应,告诉人们该在什么样的环境里喝贵厂的酒。”江薇不失时机的开始进攻。

“可以考虑一下。”

“什么时候会有答案?”

“这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噢。”

“不过会强力推荐就是,也货比三家过,你们的还算印象深刻,特别是还带了个这么可爱的小姑娘,叫什么名字?”业务经理几乎可当联合国亲善大使。

菲菲瞄了他一眼:“不告诉你!”

“怎么这么说话?”江薇道。

“妈妈说不可以随便和陌生人说话。”

“叔叔不是陌生人,是经理。”

“可经理有许多是坏人。”

“哈哈哈,小姑娘真机灵。江小姐,不必介意,童言无忌,我会尽快给你们答复。”

“能否给个确切的时间?”

“嗯,这样吧,能否在一个星期内把其他的方案都提交上来,媒体投放计划,大致的促销计划什么的。现阶段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跟你们签一份投标意向书,不论中标与否,你们都能得到一笔辛苦费,当然,这并不是你们的终极目的,但也表明我公司的诚意。也算信守游戏规则吧。”

如此一来二去,又耗了一下午,总算签下意向,菲菲已十足的不耐烦了,在大办公室里为走来走去,招来许多好奇的目光,顺带拿了不少巧克力、饼干、糖果之类的点心,全是穷极无聊的办公室文员给的,也算让平淡枯燥的工作中添了些许亮点,一如可爱的Kitty猫突然莅临,引起不小的哗然:

“小姑娘真可爱,哪儿来的?”

“我不是小姑娘,是迈克尔·乔丹。”

“给我签个字好吗?”

吐舌头:“真老套。”

“吃糖吗?”

点头:“吃是可以,不过还得再给怪兽一块。”

“怪兽?”

“在会议室里谈事情。”

于是一片肃静,估计误以为是那位亲善大使般的业务经理。

“真是呀,”业务经理再度意味深长,“不管怎么说,因为这位小姑娘,你们天美广告公司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怎么说都是一次成功的形象广告,自身形象,自身形象。”

如此结果倒是始料未及的。

离开酒业公司,是下午5点时分,天气稍微凉了一些,天空仍然一片光明,经过一家汽车租赁店,江薇拍了拍菲菲的脑门:“知道你今天很引人注目吗?”

“我一贯很引人注目。”菲菲低头摆弄玩具狗道:“妈妈说我以后会当明星。”

“喜欢当明星?”大可问。

菲菲抬眼望他:“不觉这问题挺傻气?”

大可与江薇对了个眼神,苦笑。

“晚上怎么安排?”江薇问。

“随你。”

“租辆车兜风?再找个地方大吃一顿?”

“好主意。菲菲的意见呢?”

耸耸肩,算是回答。

江薇租了辆奥迪,在老上海的商业区一带瞎逛,然后如数家珍的说张爱玲的小说里哪个场景在这里那里的。三个人里只有她有驾照,下班高峰期自是她开,绝对的安全第一,速度最慢,随便一辆破奥拓都能轻易超过她。

“一边呆着去。”大可道。

“呆哪儿?那可是非机动车道。”

“指你,一边呆着去。”

“让我再开会儿,没过瘾呢。”

“就你这技术,开飞机也没拖拉机快。”

“倒也是。”江薇大笑,“不过现在轮不到你,有条子,满街都是。”

透过车窗,两边是下班洪流,自行车挤得如同公路马拉松赛,一辆辆争先恐后,交通警察肃立路口,挥舞手势,说是指挥若定也好手舞足蹈也罢,总之惹得菲菲哈哈直笑;“那个人好傻,哈哈哈……”

“至于吗?笑成这样。”大可问。

“好像一只大狗熊,比怪兽还傻……”

江薇看了看:“是够傻的,大可,瞧瞧,比你傻。”

大可也笑。

经菲菲强烈要求,终于放了盘徐怀钰的磁带——“有怪兽,丑怪兽,烂怪兽,大怪兽,再罗里罗嗦,一脚踹到外太空。”整个车厢里全是小女孩的儿歌,菲菲指着他又唱又比画,俨然幼儿园阿姨在带动跳,江薇在驾驶座咯咯直笑,一路的快乐洋洋洒洒,与梦中的黑暗石室截然分开成两个世界永远不再想起,永远!!!他目视着夕阳,电线杆与楼群一座接一座地后退,忧郁也如落幕般被忘得一干二净。

“怪兽。”

“嗯?”

“你会是我永远的朋友吗?”

“当然。”

“你和Tracy阿姨结婚后还会想我吗?”

“什么?和她?结,结婚?”

“嗯。你们很般配。”

“听着,小脑瓜里不全是正确的。比如你Tracy阿姨,又高又瘦,跟个长颈鹿似的,谁会娶她?”

“当然,美丽温柔的长颈鹿阿姨能嫁给怪兽吗?怎么也得是个王子。”

“王子这辈子就别指望,蛤蟆多少有些可能。”

“蛤蟆也比怪兽强!”

“这话多么的苍白,无力!”

“菲菲,听着,喜欢阿姨的人多了,就凭他?!想得美!”

“我还真不屑!小心!车!”

“看到了,大惊小怪。”

“得得得,你美丽有人追,行了吧?换我开。”

“不—喜—欢!”

“别吵了,真的觉得你们挺般配。”

“听到了吗?她说我们挺—班—配。”

“呃。”江薇道,“听到了。”

吃完一顿昂贵的法国大餐,刚好接到了Tina的电话,她已平安到达水灾灾区,开始了药品发放和救治的工作。寒暄了几句,急切地要和女儿通话。

“菲菲,妈妈的电话。”

菲菲摇头躲开。

“乖,妈妈和你说话。”江薇蹲下身子,把手机贴近她耳朵,她静静地听了有几秒,突然对着电话叫道:“讨厌妈妈,讨厌!”说完跑向马路中央,被大可及时抱住,她双脚在空中乱踢,依然叫着:“大可也讨厌,讨厌怪兽!”

“不许叫!”大可突然像一只激怒的狮子,暴喝一声,菲菲当场愣住,随即落下豆大的泪,揪住大可的衣襟,拼命地捶:“为什么这么凶,你也不要我!我恨你们。”

“听我说。”

“不听,不听。”

“听我说!全世界都不要你了,还有怪兽要你,你忘了我是你的好朋友,好朋友是永远不会背叛的,起码我是。乖,妈妈很快就会回来,她爱你,所以给你打电话,去,和她说话。”

菲菲拭了拭泪,低低地道:“我不去。”然后摇大可手,“你帮我说,让她快去快回。”

这晚,菲菲一直拉着大可要他讲故事,不得不搜肠刮肚,《小拇指》、《小红帽》,诸如此类还约莫记得的故事都被搬了出来,经常牛头不对马嘴,好容易挨到她睡着,才伸了个长长的懒腰,江薇在一旁笑。

“嗯?”

“看不出你还挺细心。”

“能去幼儿园当校长了。”

“大可叔叔,也给我讲两个故事吧。”

“荤段子听不听?”

“想听吉他。”

“哪儿来的琴。”

“一楼有间小Pub。”

小Pub很小,只有两桌客人,大可在话筒前唱,江薇在下面听,她看着他拨弦,指尖灵动,听他低沉的嗓子,唱着一首来自昨天的歌——让我唱一首歌,古老的那首歌,我轻轻地唱,你慢慢地和;是否你还记得,永远的记得,那过去的时光,闪亮的日子……

她止不住跟着唱,眼睛被泪湿润,那闪亮的日子从未过去,就在此刻。

[是的,我睡了,但不愿再醒]

厦门。一周后。

江薇再度回到固有的生活轨迹,朝九晚九,赶着策划报告。菲菲暂时住她家,由保姆照顾,虽与大可不常见面,但一天起码来三四个电话,晚上临睡前也不忘热线让他来段故事。他为此跑了趟书店,买回久违的《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补充日渐枯竭的故事资源。

读《皇帝的新装》,问自己,若也在当场,是否也认为皇帝真的穿着衣服呢?没有答案。默想骗子,若活到现在估计已是国会议员,揣着上千万美金的竞选资本,在人群中疾呼——我痛恨牛奶和苹果!但我是脑力劳动者,所以硬着头皮吃下去,为的是给人民谋幸福!于是掌声雷动。无聊,可怜的人民。

当然,人民中还有个说真话的小孩,小孩会什么模样?她对着国会议员大唱——丑怪兽,烂怪兽,再罗里罗嗦,一脚踹到外太空。

又想起小孩的眼睛,大大的,黑黑的,湿润又带着亮光,像谁?想不起来。可爱的小孩,有时真罗嗦,成天吵着听故事,还晚上不睡觉。他瘫在沙发里,仰望着天花板。手边电话响了,心无端提了起来,莫不是神秘人?

不,是岳言。

“这一个月失踪了?”

“去了趟南极又去了趟北极顺便到地心转了一圈。

“挺忙。有空过来吧。”

“刚开了家美容厅,过来洗洗头。”

“没事儿开美容厅?”

“晓萍喜欢。”

“和好了?”

“嗯。说来话长。晚上有空?”

“喝酒?”

“喝酒。”

“电话联系。”

“行。”

挂上电话,背着手在屋里散步了十步半,最后半步没踏完便呈金鸡独立式停在半空。目光被卧室里一只旅行袋吸引。质地上乘的棕牛皮,做工考究的车线针眼,想过去不菲的价钱,很显然,包的主人很热衷旅行,一如恋家之人一定会把居所布置得舒适写意,浪人的行囊便是全部家当,但这包不是他的。来回打量了10分钟,宛如偷看别人日记般小心地拉开拉链,倒出一大堆女性衣物,用品。

卫生棉三包(夜用型),病历卡、迷你裙、棉签一盒、露脐背心、膝盖上破三个洞的牛仔裤、小号文胸、10块左右的内裤5条、一次性针筒7支,和一本泰戈尔诗集,诗集扉页上有一行字:在梦里我总是飞翔。

苏文。包是她的。

一个月前她还和这包在一块儿,一个月后,包在,她没了。于是她的一切——光滑的肌肤,小巧的乳房,性感的肚脐,燃烧的红发以及会说话的大眼睛一一浮现脑际。大眼睛?苏文的大眼睛。是的,一直见到这双眼睛,距离如此之近,梦里抑或不是?不,不是,是在现实中,有一双眼睛与苏文一样,大大的,黑黑的,湿润而带着高光,是菲菲的眼睛。

两双眼睛都清澈得能映出人影。不论外形、亮度、高光点都一般无异,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

二人间有什么联系?

找不到答案。

诗集翻到《渡》77章:“……旅人,如果黑夜追上你呢?我们就躺下来睡觉,直睡到新的早晨带着歌儿透出曙光,大海的呼唤在空中回荡。”

苏文在这一章的空白处写着:是的,我睡了,但不愿再醒。

苏文的睡容,在他身旁,在尸床上,沉静、浮躁、年轻,嘴角带着嘲讽的笑——她嘲笑自己嘲笑生命更嘲笑世界。

他拎起一只胸罩,想象她小巧宛若男生的乳房是如何放置其中?想象同样空洞美丽的双眸背后竟隐藏着如此不可挽回的幻灭。她死了,这包还在,被置放在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地方,也许它该回家了。回到那个面前总放两只空碗一个人吃饭的中年女人的身边。

他提上旅行袋,缓缓地走向门边。仿佛自己也与这注定流浪的手袋一样,居无定所。

6点37分。苏文的母亲前来应门,也不说话,拉开绞链,将他让进门来。屋里仍然很静很整洁。苏文和她父亲的像仍挂在墙上,苏文在笑,她父亲和镜片上也有高光。

“包是苏文留下的,特地拿来。”

“放着好了。”苏母说罢,转身去沏茶。

饭厅亮着灯,看样子她又在吃饭。桌上仍然摆着两副空碗筷,食物是三个人的份。茶端上来后,苏母径自回到桌旁,大可则望着苏文的遗像。果然,眼睛与菲菲长得一模一样。

“吃过了?”苏母远远地问,仿佛与碗筷说话。

“没。”他回答。

“一块儿吃吧。苏文跟他爸晚点回来。”

“几点?他们。”

“说不准。她父亲公司里事情多,苏文又不知去哪儿玩了,也不先来个电话。你先吃吧,不用等他们。”苏母边吃边说,脸上基本没有表情。

大可静静地捻碎烟头,捏了捏眉心。他知道她已经疯了。

他取过碗盛上饭,就着餐桌坐下。菜很可口,有鱼有虾。席间二人未发一言,苏母总是放下碗,转头焦急地看着壁钟。

吃完饭,大可要洗碗,苏母不让,说等苏文父女回来用餐后一起洗,然后打开电视,对着亮闪闪的屏幕开始嗑瓜子。

大可起身告辞。

苏母问他叫什么名字,他说了,并问苏文父女好。

“有空常来。”苏母道。

“我会的。”他说。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西天还抹了一丝红霞,血一样鲜红。天空中的雀鸟忙着归巢,路人有说有笑,世界看起来相当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