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大卫>>月光森林
第四章港岛之夜
[两个爱拌嘴的女孩]
天美广告公司送交的空调策划案在比稿中因为有傻头傻脑的木偶“叽哩骨碌”而被重视——“想法还算独特,与众不同,但如此高科技的产品却由一名原始木偶为代言是否有辱科研开发小组的智慧?更何况那木偶连话都说不清楚。”
面对客户的说法,江薇道:“人类社会已经进入喜剧时代,因特网已使所谓的国家界限趋于无形;摇滚乐、抽象画粉碎了传统的视觉听觉的审美模式;连超级大国元首的私生活
都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论话题,谁还会去钻牛角尖,把贵公司的科研人员的智商与荒原莽夫(并且还是木偶)联想到一块儿呢?无非一笑。世纪末是没有偶像的时代,人们只要特立独行,要与众不同。”
这番话也许强词夺理,也许不无道理,客户答应一星期后答复,期间刘繁茂又与厂商拉关系做手脚,1998年6月下旬,三千万的广告代理合同稳稳地落入天美公司的篮子。
那天,江薇兴冲冲地拿着合约冲进大可办公室,伸出手道:“嘿,哥们,Givemefive。”说完拿出《在路上》还给大可,又拿了套欧文·肖的《幼狮》递给他:“我喜欢书中的小人物——犹太人诺亚,他永不言输。”
临到门前,她回头叫了声他的名字。
抬头,四目相交,发现她的睫毛很长,瞳孔很黑。
“咱们还是做哥们儿好些。”她说。
大可笑了笑。
比稿终于得偿所愿,身体突然如松了发条的闹钟瘫了下来,头脑中空空的如被抽干的贮水池般干涸。他再度回复以往的状态,抱着酒瓶、香烟,盯着每晚准时亮灯准时灭灯的霓虹招牌以及死气沉沉的电话发呆。
工作的繁忙使人暂时地忘记了自身的存在,融入疯狂运转的商业活动机器,不自觉地成为依附其生存的螺丝钉。螺丝钉的诞生其意义只是为了维持正常的机器运转,一旦机器停开,螺丝钉也随之寿终正寝。有人声称自己是一枚永不生锈的螺丝钉,大可认为,他有时也挺可怜的。
狼一直没在梦境与现实中出现,神秘人也不再打电话来,苏文似乎从世界上蒸发,一切都安静得有些反常。他回到家听唱片,望着死了一般的电话,经常检查数遍插头是否松落,一切正常。
静寂笼罩着夜,在这样的夜里有摇滚乐。
他为自己能听到这样的音乐而感到庆幸。
狼是否幻觉?
神秘人是谁?
苏文是否通灵?
一切都没有答案。
凌晨四点,他被门铃声吵醒,木然地望着木门,想象此时按铃的是警察、天外访客、卡夫卡笔下的昆虫抑或小偷。
不不,当然不会是小偷,小偷一般不按门铃。
开了门,黑暗的楼道中冲过来两条黑影,其中一个拿了罐发胶似的东西,喷了他一身的彩条。
“哈哈哈……”
“暗算成功,砰砰。”
“噢,看来我中枪了。”大可无精打采地返身进屋。
“我饿了。”苏文冲进屋来直奔厨房,另一个染着蓝发的女孩则一把倒在沙发上,将脚跷上茶几,老练地点烟。
“商量一下把脚放下好吗?”
“我不,我不,我偏不。”女孩干脆在沙发上打滚,短裙下淡蓝色带碎花的底裤颇为醒目。
“挺便宜的,是吧?”大可问。
“什么?”
“内裤。”
“变态。”女孩拉了拉裙子坐好,片刻后又一发不可收拾地夸张地大笑。大可一脸莫名其妙,只好打开电视看通宵频道的美国肥皂剧午夜场。耳朵里不时传来苏文在厨房中咣当咣当地发出巨大的声响,传得整片小区都听得见。
“大可,有什么吃的?”苏文喊。
“恐龙蛋、人肉罐头和泡面。”
“她在拆你的厨房。”蓝发女孩幸灾乐祸地提醒大可,他打了个哈欠道:“噢,知道了。”
在忍受了十几分钟厨房交响曲后,苏文端了锅热腾腾的面出来。二女孩狼吞虎咽地对着锅作风卷残云状,还不时招呼大可别客气一块儿吃一点吧,菜不好请多包涵。大可怀疑这套房子是否已不属于自己了。
“尝尝嘛,手艺不错,别瞧不起泡面,我的手艺可是一流。安娜就不会了。”苏文指了指另一女孩道。
“谁说,我会炒鸡蛋。”那个叫安娜的女孩解释道。
“是呀,登寻人启事找你们俩特简单——鸡窝头、泡面脸、会炒鸡蛋,一找就找出来了。”大可继续盯着电视屏幕出神。
“忘了介绍,”苏文道,“他叫吴大可,忘了的话想想麦当劳的大可乐就行。这人特酷,上回跟你说在酒吧想泡我又死不承认的就是这人。”
“安娜。”蓝发女孩自我介绍。
“渥伦斯基。”大可回答,估计对方没听懂。的确,世纪末还有心情静下心看俄罗斯文学、电影的人已成异类。
“同学?”大可又问。
“嗯,死党。一块儿被开除,她旷课比我多,一百零一节。”苏文随后又对安娜道,“她旷工,不是矿工的矿工是旷工的旷工,可明白?”
安娜摇头。
电视剧集里有个嫁不出去的老处女对她的同伴说:“哎呀,快9点了,我得赶快回家上网,跟那个名叫阿诺的男子聊天,我看得出他喜欢我。”
“你的网名叫什么?”
“白雪公主。”
这时,冷不防从旁窜出个十来岁的少年,吃了死人肉似的目瞪口呆:“你,你就是白,白雪公主?”
老处女恍然大悟:“你就是阿诺?”
看到这里,苏文与安娜已笑得人仰马翻,大可耸耸肩,起身小便。
出来时,锅碗已收拾好了,苏文正从双肩包里掏出个四方瓶来:“大可,你看,TAQUILA,是白武士的。”
“买的?”
“当然是偷的罗。”苏文一脸兴奋,俨然得了十佳青年般光荣。看来时代的确不同了。
“她打掩护,我顺手牵羊。”安娜道。
“不,是我缠住阿伟频送秋波并不时对你使眼色,总的说来是我策划的。”
“反正是我拿的。”
“功劳还是我大。”
二人争论不休,一时半会儿估计停不了,大可干脆到厨房去,提了樽雪碧出来。
“行,你们功劳都一样大。不就偷了别人东西吗,犯不着争来争去,干脆明天杀个人给我瞧瞧,喝酒吧。”
他默想二人若从40层楼上摔下,四肢碎成零件若干,嘴巴还会兀自争个不休:“不,是我先落地的,你别跟我争。”另一个估计会说:“没错,这点我承认,但我摔得比你惨,碎得比你多。”
三人一边听着音响里传来的甲壳虫的音乐,一边高唱:“OBLADI,OBLADA!”将雪碧注入盛着龙舌兰酒的杯中,用手掌盖住杯口,用力一拍,齐声叫:“Taquila,POM!”雪碧的碳酸液体与酒精混合,经过震荡后产生许多细小不停翻滚的气泡,令心情也无端地激荡起来。
音乐、酒、年轻的姑娘的出现,多多少少让这间冰冷的小屋有了些人气。夜晚总是精彩。
三人在阳台上继续喝酒,不说话,静静品味着夜色。住宿区一片死寂,路灯泛着暗淡的光,孤独地照亮清冷的街,有夜行者拖着长影在灯下走。
“小偷。”安娜说。
“浪人。”大可说。
“哈!”苏文大叫,“他在撒尿。”声音划破午夜,引得灯下的人抬眼张望,收住动作掉头就走。“估计尿一裤子。”苏文有种恶作剧后的快乐。
凌晨4点,女孩们困了,就在客房里沉沉睡去。大可原本想问苏文关于狼的事情,也只好留待明日再说。
他折回客厅,对着瓶口喝剩下的龙舌兰,听EAGLES的《TaquilaSunrise》,翻看江薇借他的《幼狮》。
[怪人]
凌晨5点,在沙发上微微打了个盹,朦胧中就听黑森林的尽头有人不停地呼唤他的名字——“大可,大可。”睁眼一看,却是苏文。她赤着脚,坐在他的膝头,环抱他的脖颈,泪水涟涟。
“怎么哭了?”
“梦见你再也回不来了。”
“这不好好在这儿吗?”
“可梦境逼真得吓人。”
“傻姑娘,不哭了。”
“梦里有个男人叫我,我发现自己站在树林里,雾气蒙蒙。那人站在雾霭中,看不清脸,只觉个子很高,长发披肩。他叫我随他走,我就跟着进入密林深处,树枝张牙舞爪从四方扑过来,怪兽一般。我心里害怕,却怎么也停不住步伐。接着,长发人走进雾里就不见了,像化成烟消失其中。雾散了,我看见一只狼,绿眼睛的白狼……”
“跟你在字条中说的一样?”
“嗯。那晚跟你分别后,它就站在酒吧外无人的街角处,闪着眼睛直瞪我。在梦里,它依然浑身雪白,孤零零地立在前方,还像原先那样地看我。我想跑,却怎么也跑不动。狼盯了我有那么一会儿,转身向密林更深处进发,我的脚又能动了,身不由己地随着它的步伐前进。接着眼前一亮,树林到了尽头,眼前是一片湖,湖水幽蓝静谧,夜空繁星万点。
“湖畔有一艘独木舟,舟里积满了落叶,似已久无人用。我登上小舟,白狼站在船头,我荡起桨,船破开静谧的湖水,慢慢划,划向湖的对岸,岸上长满了红枫和银杏,叶子像火在蓝夜里燃烧。
“银杏和枫?”
“是的,那是我一生从未见过的最美的两种树叶。船到对岸,狼跳了上去撒腿开始跑,我知道它要带我去某个地方。我跟着,不知过了多久,在另一片林子中,我看到了你。”
“我?”
“应该是你,但头发很长,神情落寞。”
“我在干吗?”
“钥匙。你说你在找一把失落已久的钥匙,你说钥匙对你来说很重要。”
“钥匙?”大可只觉一股寒意直沁心脾,神秘人的言语浮响耳际。
“你说钥匙丢了,进不了门,被永远地关在门外,只能徘徊。”
“那是什么的钥匙?哪扇门?”
“不知道。这时,月亮升起来了,是红色的,仿佛在流血。我贪看月亮,一回头,你已不见了,只有四周的风呼呼地吹起落叶,在夜空中飞舞。”
“月亮在流血?”大可重复这句话,只觉似曾相识,有谁说过这句话?江薇。
苏文继续道:“我开始在黑森林里找你,心里很害怕,于是叫你的名字,四周只有林木萧萧,凄凉极了。我急得哭了,坐在树下,这时有个女人出现在我面前。”
“什么样的女人?”
“看不清面孔,只觉得是我不认识的,以前从未见过。她静静地站着,身后映着红月,仿佛是林中的精灵,她问:你找大可?我点点头。她指了指身后,说:他在树林中的某个地方迷失了,永远也回不来了。我问为什么,她说:钥匙丢了,门关起来了,他被禁锢其中,逃不出来。”苏文说到这里,燃起支烟,看了大可很久,问:“那女人是谁?”
大可摇摇头,陷入久久的沉默。
梦境出人意料相像,有黑森林,有狼。不同的是,苏文的梦似乎更有条理性,有清晰的线路、场景及另外两个看不清面孔的男人和女人。他们是谁?
这梦境绝非无意识的,似乎在预示着什么?
“钥匙。”苏文突然说。
“嗯?”
“你丢过钥匙吗?”
“从未。”
“在梦里你说丢了钥匙进不了门,可那女人说你出不来,难道那道门锁是双向的?”苏文也呷了口酒,道:“那女人说完就消失在林间雾霭中,月亮越升越高,挂在树梢一角,我仰看着红月亮,听到密林深处传来凌厉的狼嗥,吼——”
“就这样被吓醒了,哭出声来,一切都没有变,你还在,傻傻地睡着了,没有消失。现在真的不是梦吗?”苏文问。
“不清楚,很难分清。”
“让我咬一口。”苏文抓起大可的手,狠狠地咬了下去,大可强忍住没喊出声来,手背已有一圈清晰的齿印。苏文却不管这么多,只一味地抱住他,喃喃道:“别怪我,大可乐。我想是有些喜欢你了,这齿印是纪念,要你永远记得我。”
大可就这样僵直着身子,抱着她,直到她再次迷迷糊糊地疲惫地睡去,才托着她颈窝和膝弯,抱回房去。苏文转了个身,嘟囔了几句,搂住一旁酣睡的安娜。她们都很年轻。大可这样想,带上门走向阳台。
清晨6点,天边一片霞光,几朵云被惊醒了好梦,气得满脸通红。住宅区内早起的三姑六婆又在拉家常做晨练交流第一手流言信息,城市已经醒了。
他久久地注视着这座熟悉得无比陌生的城市,渐渐地分不清楚梦与现实的界限。狼的影子一步步地向他靠近,他不知道接下去还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
[晚宴]
空调广告进入实际操作阶段,大可和同事经常要加班到深夜。
叽哩骨碌的形象被确定下来,他去了趟上海进行电视广告《史前篇》的前期拍摄。7月中旬,公司派他和江薇一道赴香港总部进行后期的电脑合成及剪辑工作。
经过一个小时的飞行,波音客机降落在新启用不久的香港赤鱲角机场。这座耗资一千
五百五十亿港币的工程,是香港有史以来最庞大的基建项目。若将这数目折成现金堆积起来,很难想象它的体积,一定不小。
在离开六年后重游此地,只觉光阴似箭。六年前,他高中毕业后曾来此与母亲及她改嫁的丈夫住了一个暑假。那是个炎热无聊的夏天,他每天都泡在冰厅、电玩店和电影院里渡过,在他的脑海里,所有的城市都是一个样的,香港也是,弹丸之地挤了650万人生活,狭窄的空间,密集的高楼,污浊的空气,豪华的汽车,喝不完啤酒,消费不完的物质。
城市很繁华,很封闭。人很多,很寂寞。大可知道,他是离不开都市的,因为他已经被禁锢在那里,迷醉在午夜的音乐和啤酒花泡沫之中,徘徊在夜的长街和霓虹灯下,一步步地走向没有终点的城市尽头。
前来机场接他们的,还是辆梅塞德斯·奔驰车。司机不知姓王还是姓黄,反正在广东话里没这个概念,大可半天没闹明白。江薇似乎跟司机挺熟,司机看上去对她也很尊敬。
“你挺有面子,”大可说,“到哪儿都有大奔接送。”
于是江薇就老实地告诉他,公司是她两个舅舅合伙开的,二舅刘繁茂管国内,大舅刘繁盛管香港。大可连说难怪。
到了公司预订的酒店,房间也有区别,江薇住的是套房,大可是标准间。
“其实一个人住那么大个套间真没必要。”江薇不好意思地说。
“反正不是你掏钱,有什么不好意思。”
“这也是。洗个澡一起吃饭,舅舅想请我们。”
“是请你,顺带把我捎上,换算成邮资也要不了几个钱。”
“瞧你,长得跟个大包袱似的,回见。”
洗完冷水澡,裸体在房内来回走动,一丝不挂地站在冷气口下把身体风干,翻出通讯录,给母亲去了个电话。
“妈,大可,现在香港。”
“什么时候到的,干吗不通知妈妈一声,好去接你。”电话那头母亲的声音听起来很陌生。毕竟多年不见,交谈起来有如向航空公司预订机票。
“晚上来家里吃饭?”母亲问。
他想了很久才明白家是指哪一个。绝对不去。
“出公差,可能很忙,晚上没空,过一两天吧,去看您。”他发现自己用了一个尊称,距离感可想而知。母亲说过几天要去东南亚开一个作家会议,希望能尽早见面。大可这才想起母亲是个颇有知名度的作家,生父是个颇有名气的画家,好一对知识分子模样的夫妻,果然两家分得很开。
他告诉了母亲酒店的名称地址及电话号码,寒暄了几句场面话后小心翼翼地放下电话。脑子里母亲的面容却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只约莫记得她出身明末官宦之家,家族兴旺至民国年间。解放后族人纷纷迁居海外,她这一支留在大陆。文革期间因出身不好而上山下乡,与同样黑五类出身的大可父亲相识,成婚,生子,离婚,再婚。至今,时间已过去了二十几个春秋,仅此而已。
他默想着母亲,光着身子眺望着维多利亚港发呆,没有想法。江薇来电话问他准备好了没有,他翻出纯棉T恤、蓝牛仔裤。旅行袋里只有这些行头,领带、西装是很少着身也基本不爱穿的。
门铃响了,江薇笑盈盈地站在门口,一身得体的黑色吊带晚装,包裹着她修长的体型,脖子上披了条纱巾,显得高贵大方与自己的装束格格不入。
“这样吧,”大可搔了搔后脑门,“一前一后,当然是你前我后,我是保镖,戴付墨镜耳机什么的,随时准备为你挡子弹,这样符合咱们的打扮。《保镖》可看过,凯文·科斯纳我喜欢。”
江薇笑着挎他的手:“这样挺好,BackStreeboy都这样打扮。”
“不喜欢他们的歌,垃圾。”
“不跟你谈音乐,走吧。”
“别挎我,你太香了点,受不了。”
大奔驰早就在楼下候着,送他们到香港仔。据说晚餐是在海鲜舫吃。
一辆装饰得古色古香、金碧辉煌却绝对难看的舢船载他们到了位于水上浮船的餐厅,一位年愈五十的高大男士及女士已笑脸相迎。不消说自是舅舅、舅妈,见了江薇热情无比,又是拉手又称赞,此类镜头在电影电视里比比皆是,所有亲人都是那么的善良、和蔼,那么的注重家族感情,令人不免怀疑其中的真假程度。
晚餐自是极为丰盛又无聊至极。大舅烟酒不沾,舅妈注重保养,在座还有香港总部的同事也都一个个举止得体谈吐高雅。大可如坐针毡。
“小伙子以前可来过香港?”大舅问。
“六年前。”
“出差还是旅游?”
“探亲。”
“是……”
“母亲。”
“噢,为什么不申请过来和家人一起?”
“没想过。”
“父亲也在这里?”
“早就离婚了。”
“不好意思。”大舅用热毛巾擦脸,在座诸位脸上不约而同露出与“不好意思”相配套的神情,似乎与大可母亲是多年熟识的老友,为她的不幸感到惋惜。
“据说离婚后他们反倒活得挺快乐。”大可喝了口橙汁,“是好事儿。”
此后只有江薇劝他多吃点菜时他说了声谢谢,直到终席未发一言,其间找机会上了三趟厕所抽了六支烟吃了两支虾两碗汤看了78次手表,收了一大叠名片找空当丢入垃圾筒里。8点半饭局结束。
饭后江薇去舅舅位于半山的住宅话家常,大可推说旅途劳累,一个人先走了。江薇没有挽留,求之不得。
[第二次神秘电话]
跻身在陌生的城市人流中,铜锣湾的喧嚣令他倍觉孤单,买了几片国内买不到的吉姆·莫里逊及平克·弗洛伊德的CD、一打啤酒和几包烟,慢慢地踱回酒店。香港电视节目的智商并不比大陆的高出多少,也许全世界都是如此。冗长低能的电视连续剧,哗众取宠的综艺节目,顶顶无聊的电视征婚,吸引了成万上亿的人对着个平板玻璃喜怒哀乐痛哭流涕,这就是人类有史以来技术更新最快的呆头呆脑的20世纪的最好写照。
坐在房间地上,手握着遥控器对着电视乱按一气,傻里傻气的屏幕便随着按键节奏的快慢毫无个性地变幻着画面,这就是许多人每天回家必干的一件事。一般都要按一至三百次不等,最后按下红色电源键,屏幕啪地一声转为黑暗,电视算是看完了。其时并非非看不可,只是一见到遥控器类型的玩意儿,不按一下心里就过意不去。有时他会举着它对着白墙、地板大按一通,屏幕居然也跟着愣头愣脑地变幻着,着实过瘾。
关了电视,开了罐啤酒,倚着窗台凭眺香港夜色,繁华无比。
铃铃铃。
房间里的电话铃突然响了起来,急促得像催命无常。他静静地看着电话,心中默数响铃的次数,1,2,3,……似乎无止无休,到第12声时,他投降了。
“喂,Who?”来港之后开始狂飚英文,据说在这里是必须会的语言。
“想起钥匙落哪儿了?”声音低沉浑厚,竟然又是神秘人。
“没有。”
“务必找到钥匙,时间不多了。”
“喂,什么意思?”
神秘人没等他说完就断线了。冷气正丝丝缕缕地从排气口中逸出,室温比外界低8℃到10℃,他清楚地看见鸡皮疙瘩正如小细沙粒从手臂皮肤上隆出。
神秘人一定很了解自己,清楚他的一切行踪。国安局、FBI也有可能。
他是谁?找钥匙干吗?时间无多意味着什么?
钥匙?钥匙的唯一作用便是开门。而门有阻隔原本连贯、流通的空间的功能。他喝着啤酒,来回在屋内走动,其间小了两次便,刮了次胡子做了2分钟倒立和三十下掌上撑,得出以下结论:
一、自己在连自己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弄丢了一把钥匙。形状不详。
二、该钥匙的丢失并未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任何不便,显然不是开家门、抽屉或办公室门的,故而丝毫未有觉察。
三、该钥匙对神秘人而言却极为重要。至少对他造成一定的不便。
四、丢失了钥匙,使某扇不知位于何处的门永远地关上,阻断了空间的流通,致使某人无法自由进去。此人与神秘人关系密切,说不定为同一个人也不一定。
理出以上头绪,他又呷了口啤酒,思路却在“时间无多”这句话上断线了。时间无多指的是什么限定?他茫然,脑子里一片空白。
叮咚。
门铃响了。他本能地冲向房门用力打开,也许神秘人不期而至深夜造访。
来人一点也不神秘却熟悉无比,是江薇,她唉声叹气地走了进来,脱去细跟凉鞋,一屁股在床上坐下。
“怎么神色慌张的?”江薇问。
“最近被通缉,所以小心点好。以后敲门要对暗号。”
“一长两短行吗?”
“没问题。以为晚上不回来了,怎么,又特想我?”
江薇瞄他。
“德性。”他替江薇说。
“拉家常拉得我犯困,鞋又别扭,找个理由就开溜了。”
“人本来就高,再加上高跟鞋,跟踩高跷似的,移动电线杆子。”
“不能说点别的形容?亭亭玉立什么的?”江薇觑他。
“很难与你产生联想。”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你嘴里能吐出象牙?”
“想出去坐坐,一起?”
“没问题,唯一的条件是你把这身换了。”
江薇似乎对香港很熟。换了件ESPRIT的T恤,蓝牛仔裤,带大可来到天美公司总部附近的糖厂街一带的一个爵士酒吧。
这间名为J吧的Pub,估计是取英文单词Jazz的首写为名。装饰极具品味,墙上挂着许多珍贵的已难寻觅的电影海报,原木桌椅和飘荡着美国东海岸迷人的爵士乐,仿佛带人重温四十年代的旧时光。
“你挺害羞。”坐下来后,江薇要杯马丁尼道。
“对,一见你就脸红。”
“不擅长跟陌生人交谈,对吧?”
“从小自闭,有只猫看我都会不好意思,绕道十里,更别提人了。”
“防卫性格是因为家庭?”
“说白了想知道我爹妈为什么离婚的?”
江薇笑:“你可以不说,但我想听。”
“不太想说,不值一提的。”
“给妈妈打了电话?”
“对他们没感觉,什么爸爸妈妈这个那个的,可有可无。全都讨厌透顶。”
“但你得靠他们把你生下来。”
“仅此而已。说不定他们在哪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激情难捺性欲勃发大干了一场,避孕套破了或根本没戴或忘了戴,女方正值排卵期男方又体内射精不小心就把我怀上了。一时间紧张得不行又道貌岸然说是为了人道不许堕胎,于是莫名其妙有了我莫名其妙一夜之间成爸爸妈妈,成了人性中最伟大的角色的化身,多高尚,其时还不是傻姑娘笨小伙,毛毛糙糙地登记领结婚证照张大头相,估计他们当时连自己都迷迷糊糊。”
“没听人这么说自己父母的。”
“只是主流社会用些冠冕堂皇的词加以掩饰罢了,无非谎言,性欲是爱情的升华什么的,屁。”大可灌了一大口啤酒,可能口渴。
“那爱情是什么?”
“占有欲。一对傻子吸了迷幻剂后晕晕乎乎。你属于我,男傻子说。你也属于我,女傻帽说。于是双方相信了,把自由交托给了对方。直到有一天,迷幻剂的药力过了,突然发现自己迷失了,找不到了,于是找对方把自由要回来,于是吵得不可开交,唯一的办法——离婚。签了协议,突然又感触起来,自由虽然找回来了,笼子又变得有些可爱了恋恋不舍了,于是大哭或大醉一场,很为自己感动。这就是我为恋爱下的定义。”
江薇托腮望着杯里的酒,燃起支烟,许久后道:“虽不同意你的看法,但也不完全否定,反正在这个议题上我可不想跟你争什么。”
“几千年的所谓的文明,进化,其实一直在干同一件事情:折腾。”
“那人是什么?生的意义又是什么?”
“什么狗屁意义,没意义。活着,发呆,爱干吗干吗——这就是意义。”
“怪人。”
“以前替巴黎圣母院敲钟来着,后来下岗了。”
“对了,”江薇似乎想起什么,拍拍额头道:“说起怪人除你之外前几天还真遇见一个,在厦门。那天刚跟叶锋华闹完别扭(真奇怪,总是在闹别扭),正一个人逛街,记得是在某个大型百货附近。人挺多,抢着买削价商品。经过人群,只觉得自己已游离于这些人之外,本来也不搭界,像个蜉蝣生物似的飘流着,这时,就觉着有道目光一直看我,一回头,就见一个高个子男人站在不远处盯着我,脸始终处在暗处,看不真切,只记得长发披肩。”
“长发披肩?”
“嗯。他站在忙碌的人丛中,很特别很忧郁。他好像认识我似的,自己也觉得在哪里见过,却想不起来。我多看了他几眼,他向我点了点头转身开始走。高人一头的长发在人堆中扬了几扬,很快就不见了。本来没什么的,心里却有些异样,总觉着要发生什么事情。”
“发生了?”
“没有,只有那感觉挥之不去。至于什么感觉,一点也说不上来。可明白?”
“一点点。”
是长发人。大可心里知道就是在酒吧的独饮者。他忽然想起苏文的梦境,梦中的长发人必然是他。难道他在跟踪什么?
梦,长发人,狼,神秘的电话,钥匙,这之间支离破碎的线索存在什么看不见的联系,一团乱麻。
“可见过狼?在街上。”他脱口问道。
“什么狼,街上,指色狼?”江薇问。
“没什么,你比色狼还凶。”
“长得安全,不怕。”
“是挺安全,跟头盔似的。”
“真这么丑?”
“距离丑还有那么一步之遥,努力努力就够着了。”
“说点儿赞美话行吗?你真好看什么的,听着心里也高兴。”江薇道,末了又加句:“真长得那么安全?我。”目光认真得像个孩子。
大可看了她很久,笑了:“反正不难看就是。安不安全就不太清楚,防盗门保险柜有时也不安全。”
“说我像保险柜?”江薇拿纸巾扔他,大可闪:“真聪明。”
“喂,吴大可。”
“说。”
“若几十年后见面,不知还能像现在这么开心地聊天吗?”
“得看你是否又老又丑。若成了个黄脸婆,才懒得理你,大喝一声——老虔婆,滚一边去!一个大跨步,立马将你撂出三丈八了去。”
“好你个浑球。”
“才知道。”
谈笑间,江薇手机响了。
“喂,……是你呀……我早到了,正和同事聊天……在Pub,……你也在香港,……刚到?……那过来吧……糖厂街,一个叫J吧的,大可,去问问门牌。”大可问侍者,说了号码。
“他也来了。”江薇关上电话,耸耸肩,“世界真小。”
[可以看见鬼魂的人]
叶锋华就是那天开大奔的眼镜青年。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含着金匙子出世的那类人。中等个,略显瘦削。头发洗得很干净,自自然然地下垂,戴一付考究的细边眼镜,穿一件纯棉的Boss衬衫,范思哲的长裤,款式简洁朴实但绝对的价钱不菲。他身上散发着一种淡淡的书卷气,与印象中的台湾商人气质相去甚远。腕上没有扣着金光闪闪真假不知道的Rolex手表,而是一块表面极为干净的浪琴;脖子上也没有要以公斤计算上吊不用裤腰带的项链;名片也没有某某关系集团总经理董事长之类的破烂头衔,除了商号以外,只加了个建筑学博士的字
样。
总的,是个长相看了令人相当舒服的家伙,大可对他的第一印象不错。
“吴大可。”作自我介绍。
“常听Tracy说起你,印象很深。”叶锋华燃起支好彩烟,打火机是Zippo而非杜彭或登喜路。
Tracy是江薇的英文名。
“她一定说我是个无组织纪律的自大狂,对吗?”大可看了看江薇,“其实她错了,我应该算是个垃圾。”
“垃圾不坏。”叶锋华笑了,认真地打量大可,镜片后的眼神与鲍勃·迪伦有几分相似。他继续道:“起码垃圾从不道貌岸然。”
“来一杯?”大可问,“能喝?”
“当然,来杯朗姆酒。”
“什么时候到的?”江薇问。
“刚从汉城到厦门,就听说你出差来港了。正好没什么事,就来了,陪你逛逛。怎么,不欢迎?”
“三个好汉一个帮,大可一块儿去,反正还有六天。”
大可耸肩,不置可否。二人显然还处于冷战之中,江薇想拉上一个垫背的。气氛有些冷场,大可开始找话。
“听说读的是耶鲁?名校。”
“也不乏自以为是趾高气扬的常青藤联盟的公子哥,没多大意思。”
“学的是建筑改行管理企业一定不太适应吧?”
“家族企业实在没办法。流水线、车间、原料、进货、生产、效率什么的,一大堆我讨厌的东西又不得不面对他们。还是喜欢像你这样的工作,设计师。面对一张白纸,在灯下构筑梦想,一座建筑,一个城市。有一天你死了,人们会记住这座楼是谁设计的,而不会记住一个剥削工人的资本家的名字。很遗憾,居然真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资本家。说来你不信,在美国还参加过类似工会的组织,专门就是为了对抗企业主,到头来还是背叛了自己。”
“是因为家庭压力?”
“不完全。只是所谓的主义、政党什么的令我倒胃口,一旦你发现政治原来是一项职业以后,什么理想都没了。”叶锋华呷了口酒,晃动杯中的冰块,看了眼在一旁插不上嘴的江薇,笑了笑,“我忘了,不要在女人面前谈论政治和哲学。”
“谈鬼魂怎么样?”叶锋华问江薇,她赶紧皱起眉头。
叶锋华笑了笑,对大可道:“我看得到鬼魂,你信不信。”
大可摇头,江薇质疑。叶锋华突然做了个鬼脸,把江薇吓一大跳。随后大家都笑了。
12点,叶锋华用从朋友处借来的车送他们回酒店,并在江薇房里与她谈事。半个小时后,大可刚围了条浴巾从浴室出来,就听有人敲门,叶锋华一言不发地走了进来,十指交叉地坐在床头冲着地毯发呆。大可看了眼地毯,除了一小块茶渍和也许上亿的微菌外,别无他物。
“再去喝两杯怎么样?一起消夜?”叶锋华发出邀请。
“无所谓。”
在西贡海鲜摊上,大可发现他很能喝,一箱啤酒想来没问题。
“刚又吵了,不可开交。”
大可捻死烟头又点起第二支。
“我想我是爱江薇的。”叶锋华搔了搔眉毛,燃着烟道。
“爱她什么?”
“爱她性格的有些方面像男孩,爱她热爱自己的工作,爱她的气质她的长相。很多很多,她是个认真的女人。”
大可默想江薇,的确工作认真。
“认真的女人最美丽。”叶锋华道:“有这么首歌名叫《认真的女人最美丽》,音乐有水平与否暂且不论,但这话令我深有感触。”
“爱上个什么人,这是件很可悲的事情,意识着你将失去你自己。”大可扭头眺望滚滚江水,缓缓地道。
“人生就找不到一件不可悲的事,包括被生下来。你知道人为什么活着?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全是他妈的狗屁!”叶锋华挥了挥手,似在赶开一大堆看不见的蚊子。
“我同意。”大可与他碰杯。
“为无意义干杯!”
“干杯。”
吃完消夜已是凌晨,在送大可回酒店的路上,叶锋华突然问:“想不想去兰桂坊一带找个女人过夜?”
“跟不认识的女人干,从物色目标到上床这之间存在的程序太过复杂,改天有兴致再说吧。”
“我正相反,”叶锋华开了汽车音响,放进片CD道,“兴致高得不行。与心爱的女人吵架本应令人沮丧才对,不该有这么高的兴致。人真是莫名其妙的动物。”
空气补给者在唱《世界上的每个好女人》,叶锋华一路听,一路回忆曾睡过的姑娘。
“总的说来有七八十个吧,什么种族都有。读大学那会儿就这样,不是闹示威——什么空气污染、停止核扩、猎杀鲸鱼、操纵小国从事恐怖活动都是我们示威的主题。其实美国政府实在跟我没关系,但就是有凑热闹,扔汽油瓶、鸡蛋和石块,放火什么的,忙得不亦乐乎。示威完就找女孩睡觉,一起抽大麻听摇滚醉得不省人事。”
“挺丰富的。”大可道。
“当这些事情都不让你感兴趣时,就只想找个女人结婚了。也知道结婚没意思,但到了那个年龄,还是会不自觉地跳进去。希望你不会如此。”
“但愿。”
“但愿。”
到了酒店,叶锋华摇下车窗,道:“真不去找个姑娘大干一场?”
大可笑笑摇头,然后问:“真能看见鬼魂?”
叶锋华神秘地点了点头,“改天告诉你。”说罢,摆摆手,调转车头,车尾灯很快就消失在夜色之中。
跟这家伙聊天的确很轻松,他总能把握谈话的节奏,话题又不致无聊空洞,让人很自然地跟着他的思路走。
[母亲的礼物]
接下来,每天与香港同事一起工作,商讨制片效果及剪辑节奏的把握,晚上则夹在叶锋华与江薇之间充当灯泡。三个人又用了一个休息日把香港的几个景点大致逛了一圈,觉得索然无味。哪个城市都一样,世界大同。
在陪江薇购物时,趁她闲逛之际,大可问叶锋华那晚干了没有。叶锋华说干是干了,但相当无趣。说完叹了口气,望着江薇修长的身影说:“其实并不是真的想干,纯属发泄,
除此之外的确找不出更好的办法。”又说:“哪一天江薇要是真的肯嫁给我,我们的孩子一定很漂亮。”大可心中默想二人举行仪式的情景,除了叶锋华身高不太够以外,果然是天生一对的漂亮人。
“连孩子叫什么都想过。”
“嗯?”
“王靖文与窦唯的孩子叫窦靖童,我和江薇的孩子就叫叶江童好了。”
大可说别扭,叶锋华直笑。
到了第四天,大可借口约了母亲想脱身,却被江薇死缠着说要一睹作家母亲的风采,强烈要求同去,叶锋华只好一个人先回酒店。
在与母亲约定的餐厅里,江薇却不发一言,大可乐得耳根清静,喝啤酒看香港同胞。
从大可的母亲脸上,不难想象当年他风流画家老爹娶她的理由。身上不经意散发出来的举止,果然是名门之后,面貌也比同龄人年轻许多。简洁的衣着,依然乌黑的发以及抽烟的姿势都透着干练与自信。她带着大可的妹妹改嫁来港,与第二任出版商丈夫婚后没有生育,因此女儿就占尽了宠爱,不免有些刁钻任性。
妹妹总是打量江薇的衣着、手袋甚至是腕上的表,希望能找出点瞧不起她的理由,结局是显而易见的失望。她比大可小7岁,2岁时便离开大陆一直在港长大。能讲广东话的时候尽量不说国语,一双眼睛看完江薇就看大可,基本上不认识。
“小隽,越来越漂亮了。”大可干巴巴地说出这句话后,连自己都觉得无趣,干脆咳嗽说嗓子不好上火直喝冰啤酒。
“工作还顺利?”母亲问。
“还行。”
“可以申请过来和我们一块住,在她爸爸的出版社搞些美术设计什么的也能应付。干吗一个人呆在大陆怪冷清的,怎么说也是妈生的。”
大可盯着啤酒泡沫有那么一段时间,这才道:“一个人过惯了,在大陆挺好,不必为我操心,您还是照顾妹妹要紧。”
谈话再度陷入僵局,而妹妹吴隽则一个劲地看表望别处喝饮料上厕所打电话。这回轮到江薇打圆场,不时找些文学方面的话题与大可母亲交谈,总算没让饭局冷场。
第六天,江薇办完事比大可提前回厦,临行前接到大可母亲的电话约她在酒店大堂见面。
“看得出大可对你很信任,希望以后能在生活中多帮帮他。他总是不懂得照顾自己,烟酒过量。”
“你们开始多久了?”大可母亲又问。
“伯母您,误,误会了,我跟大可只是同事,关系很铁,算,算哥们吧,工作上的搭档来着。”
“噢,对不起。”眼光中流露出明显的失望表情。她燃上烟,用中、食指挟住,叹口气说:“年纪老了,越回想从前,才越发现失败的婚姻对下一代的影响是始料不及的。大可看我像陌路人,无话可说。自知无法挽回母子间的感情,只拜托你多关心关心他,毕竟是朋友,你说的他多少会听进去。真希望哪一天能遇上个了好女人,令他幸福。”江薇静静地听,想像童年的大可独坐阳台仰头望月的情景。
大可母亲从包里拿出一个包装精致的礼物递给江薇,说:“你我有缘,一点心意就别推辞了。”言语间透着决断,江薇自知拗不过便收下。接着她又取出一个信封,说:“这里有些钱请帮我转交大可,由我给总觉得会冲淡彼此间仅存的一点感情,拜托了!”
望着她离去的身影和残留在烟灰缸里的烟蒂,江薇仿佛在看一个外表绝对自强,内心却矛盾不堪的女人的伤感的自传电影。
亲情的离合就像一缕细细的线,看似无形却永远连结着两端,无法用言语表达万一。一时间,她的泪水止不住地涌了出来。
她打开大可母亲送的礼物,除了一瓶夏奈尔5号香水外,还有一本她签名的书。书名就叫《伤感电影》,扉页上写着:人生就像一场悲伤的电影,总是令我泪如泉涌,散场后又久久不肯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