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977~2004 年中国留学人员大事记 上-海归时代

1977年

邓小平在科学和教育座谈会上说:“接受华裔学者回国是我们发展科学技术的一项具体措施,派人出国留学也是一项具体措施。我们还要请外国专家来我国讲学”。

1978年邓小平听取关于清华大学工作汇报时,指示扩大派遣出国留学人员规模。

以北京大学校长周培源为团长,教育部副部长李琦为顾问的中国教育代表团访问美国,并与美方达成11项口头谅解,明确了在1978--1979学年美方接受中方500--700名留学生、研究生和访问学者,中方接受美方60名留学生、访问学者。

改革开放后第一批留美人员50人赴美。临行前方毅副总理会见。

1979年

教育部、国家科委、外交部联合发出通知,试行《出国留学人员管理教育工作的暂行规定》和《出国留学人员守则》。

由李政道等倡导的中美合作培养物理研究生项目(CUSPEA)开始招生。

1980年

世界银行批准了对华贷款的第一个项目,提供低息和无息各一半、总额2亿美元的贷款,用于支持25所理工大学的设备更新,以及资助中国学生赴国外深造,由此拉开了中国与世行良好合作的序幕。

教育部、外交部、国务院科技干部局、财政部、文化部、中国科学院联合召开出国留学人员管理工作会议。会后,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出国留学人员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美国58所大学物理系联合在我国招考研究生。

1981年

国务院批转了教育部、外交部等七个部门《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请示》和《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并指出:自费出国留学是我国留学工作的组成部分,自费留学是培养人才的一条渠道。对自费留学人员和公费留学人员在政治上应一视同仁。

1982年

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公安部、外交部、劳动人事部《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1983年

邓小平同志指示:“要引用外国智力,请一些外国人来参加我们的重点建设以及各方面的建设。对这个问题,我们认识不足,决心不大。”“要扩大对外开放,现在开放得不够”。

1984年

国务院召开全国出国留学人员工作会议,提出“解放思想,克服“左”的和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闭关锁国、因循守旧的思想影响。改革出国留学人员的管理体制,增派留学人员,关心海外学子,改进分配工作,开创出国留学人员工作新局面。

1985年

新年前夕,国务院慰问留学人员代表团分四路前往21个国家,慰问在外留学人员。

邓小平会见英国前首相希思时说:“三年来,我们一直在了考虑加强同欧洲的经济联系,这是作为一项政策来考虑的”,这一思想为后来出国留学工作加强调整国别政策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1986年

国家教委召开留学生工作会议,制定和调整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方针和政策。会议指出:出国留学工作要做到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学成及时回国,为祖国建设做贡献。

国家教委制定并开始执行《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

1987年

以海外留学人员为主要读者对象的杂志《神州学人》(时为双月刊)杂志创刊。小平同志为该刊题写了刊名。1993年,该刊改为月刊。

国家教委颁布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管理细则。

国家教委、司法部发布《关于签定〈出国留学协议书〉的通知》。

国家教委、人事部设立基金分别资助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留学回国人员。

由中国政府、英国政府和包玉刚爵士基金会共同出资设立的,以资助中国大陆学者赴英学习为目的的“中英友好奖学金计划”开始实施。

1988年

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和公安部联名颁布了《关于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申请出国探亲假等事项的管理细则》。

应国家教委邀请,首批49名留学生代表回国参观汇报团到14个省市参观、访问。

为鼓励留学回国人员更好地发挥作用,国家教委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有53名留学回国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党和领导人亲切会见了他们。

10年来,我国共有6万多人出国学习,到这年已有2万多人回国。

1989年

国家教委设立留学生司。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成立。此后随着事业的发展,在27个省市相继成立了33个留学服务分支机构,并在柏林、纽约、旧金山等地建立了分中心。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组织深圳、首钢等特区和单位联合赴西欧招聘留学人员,共117人提出了意向性意见,其中69人被当场聘用。

美国众、参两院分别通过《中国公民紧急救援法案》,取消持J-1签证的中国留美人员在学业期满后必须回国服务两年的义务,严重违背了过去中美双方达成的有关教育交流的协议。

1990年

国家教委实施《关于具有大学和大学以上学历人员自费出国的补充规定》,强调大学以上学历人员应当完成服务期后方能申请办理自费出国手续。

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复国家教委设立“中国留学基金”。

国家教委、国家人事部在北京联合举办首届全国归国留学人员科技成果展览会。

国家教委设立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

1991年国家教委、人事部联合表彰马颂德等310名做出突出成绩的回国留学人员。

国家教委在北京召开教育外事工作会议。会上提出改进公费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加强国外管理工作等意见。

全国出国留学工作研究会在天津成立。

留美回国博士、北京大学教授陈章良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发的“国际杰出青年科学家”奖。

本年开始,国家教委对近年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回国人员给予一定的科研启动经费资助。

1992年

邓小平在珠海考察工作时说,所有出国学习的人,希望他们都回来。不管他们过去政治态度如何,回来就妥善安排工作。告诉他们,要做出贡献,还是回国好。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在外留学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所有在外学习的人员,不论他们过去的政治态度如何,都欢迎他们回来。

国务委员兼国家教委主任李铁映与长春高校师生座谈时,就出国留学工作发表了一系列看法,并首次提出了我国留学工作的总方针是:“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

1993年

在欧美同学会80周年庆典上,江泽民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他说,我们要继续执行“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把各项留学工作做得更好。党和人民热忱欢迎更多的留学人员回国服务。“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出国留学方针被写进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文件。

国家教委、公安部、外交部发出《关于公民出国持用因私普通护照的通知》,规定公派留学人员出国留学,原则上均持用因私普通护照。

国家教委印发了《关于自费出国留学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国家教委《关于具有大学和大学以上学历人员自费留学的补充规定》作了修改。

1994年

卫生检疫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贯彻国办[1992]44号文件的通知》指出:对留学人员临时回国,与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和港澳同胞入境时一视同仁,不宜有不同的做法。

国务院颁发《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使来华与出国留学生的招生、选拔和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1995年

国家教委提出《改革国家公费出国留学选拔管理办法的方案》,实行“公开选拔、平等竞争、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并在江苏、吉林两省先行试点。

年底,据统计,国家教委于1990年设立的留学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金额已达1。19亿元,共资助3638名留学回国人员。

1996年

国家教委和人事部邀请全国202名留学回国人员参加了为期2天的“全国留学回国人员代表成果回报暨慰问活动”。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成立。

国家教委外事司发布了“春晖计划”,其中规定了关于资助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专项经费实施办法及1996年资助方案。

欧美同学会等举办“21世纪中国与新一代留学生”研讨会。

国家教委发布《关于做好国家公费留学改革后派出人员国外管理工作的通知》,使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国外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1997年

国家教委和人事部联合召开“全国留学回国工作会议”,表彰了318名全国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和25个留学工作先进单位,表扬了19个留学工作先进单位。

国家教委、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文,留学人员出国留学无论时间长短,统一持用(因私)普通护照。

国家教委全面启动“春晖计划”,支持和鼓励在外留学人员短期回国服务。

江泽民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指出,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以适当方式为祖国服务。

1998年

教育部决定当年举办“邓小平同志关于扩大派遣留学生计划20周年纪念活动”。

教育部部长陈至立在国务院新闻办组织的记者招待会上就出国留学工作发表谈话说:“教育的改革开放是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20年来,我们已经派出了近30万名留学人员。从1995年开始,我们对留学生派遣工作进行了较大改革,改变了过去由单位推荐派遣的办法,实行全国性的考核考试,然后择优选派。”她说:“留学人员回国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在很多大学、科研单位、政府部门都有留学回国人员。我们将继续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政策,欢迎海外学子学成回国。”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全面启动,在海外留学人员中引起强烈反响。

首届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举行。

1999年

教育部全面启动1998年底颁布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留学工作被放在重要位置。该计划强调,除按现有留学基金制度继续派遣短期访问学者外,由国家资助,选拔大学系主任和研究所、实验室骨干作为高级访问学者,有针对性地到国外一流大学进行研修交流。邀请海外知名学者特别是世界一流大学的教授任国内大学客座教授,来华进行短期讲学和研究。还要采取各种措施,鼓励留学人员回国服务,或以其他方式为提高我国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科学水平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