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国籍问题的处理-海归时代

建议:

双重国籍问题的处理可以有几种简单的方式:

一.可以采用对香港居民的做法。中国国籍法在香港的执行状况可作借鉴,甚至可以全盘移至到中国内地。原则是国籍身份应以出境与否为决定因素。目前居住在香港的中国公民可以持有外国护照,可以作为旅行证件出入香港。也就是说,持有外国国籍无妨,但在香港特区内,可以申请中国特区护照,完全以中国人的姿态出现,受中国法律的管辖。目前香港特区中国公民即使加入美国籍,照旧可以在特区居留工作,在美国出生的子女,虽有天然的美国国籍,依然可以申请香港特区中国公民。目前,在香港持英、美、加拿大和澳洲等护照的人士有几十万人之多,但他们都可以申请特区中国公民身份,实际上是默许了双重国籍。这种办法其实可以推扩到整个中国地区。

二.可以采用双边对等的办法。有的国家,如法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公开认可双重国籍,可以予之对等。2000年人大华侨委员会主任甘子玉和副主任李道豫在加拿大和留学人员座谈时曾指出,中国和加拿大实际上已有一个类似的双边协议,即如果加拿大的国籍拥有者回到中国,当他或她使用中国护照身份,则中国政府视该中国护照拥有者为中国公民,反之亦然。实际上这项双边协定和对香港中国公采取的方式类似,只不过是专门为加拿大回来的中国人双边政府达成了相关的协议。这项协定主要适合那些原来已有中国国籍或拥有中国护照的中国人。但原来没有中国国籍,或户口籍出国前已取消,则很难适用。现国外要求双重国籍的,主要是这批出国前已被取消了中国户籍的中国人。

三.可以采取不再取消中国国籍的做法。中国政府现在实际上已放宽了对户籍的限制。2003年8月7日,在中国公安部公布的新的七项户籍管理便民措施中第六项专门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取消出国、出境一年以上的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也就是不再要求注销中国国籍。这条规定实际让现在广大出国留学、工作的人员合法保留了中国的国籍,即使这些出去的人员日后有可能加入其他国籍,只要他们回国拥有中国户籍,则同香港特区一样,实际上还可以被视为中国公民。这可以算是为今后中国限制双重国籍打下了基础。四.随着中国日益融入国际,大中华圈、亚盟和全球一体化区域的潮流,中国政府值得考虑的策略就是以后在重新审议国籍法时,可参考其他很多国家的做法,不用表明承认或是不承认双重国籍,取消或修改“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这一硬性规定。如能采取这一措施,则一定会取得定居海外留学人员的热烈欢迎。这是一个不用花一分钱的政策,但却会为中国在今后几十年甚至数百年内持续不断地带回巨大的人才、资金和社会的效益,也必将会使回流的海归的对祖国向心力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