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下午四点,我打电话叫小偷把钱送到半岛咖啡去。当时,我已经坐在A11号座位上了,还挺洋洋自得地想,唉,要,要,A11,这回可算是能要回来了吧。
我穿着制服。我当然知道,穿着制服出现在这种场合,显得怪模怪样,不过,故意炫耀力量时,服装是种蛮好的道具。
小偷远远地穿过走道走过来,穿着一件丝麻衬衣,显然经年没烫,从衣橱底下抽出来直接套在身上,失魂落魄,裤子也是皱巴巴的,往我面前一坐,和我笔挺的制服一比较,简直像个瘪三。
我们的角色只有在这一会儿,才显得那么登对。一个司法人员,和一个小偷,坐在一起,就应该是这样子。我幸灾乐祸地想,你他妈的也有这一天。
“一看你这德性,我就知道,不用怀疑,毫无疑问,你就是个瘪三。”我用烟头指着他的脸,说,“把钱还给我。”
他老实地把装钱的信封推给我。我毫不客气地拎起来,看着他数,还对着日光照照,看看是不是假钞,然后把钞票收进包里,把戒指和手链都戴上,又开始翻照片,“妈的,照片是数不清楚了。你有没有留下几张?”
“没有。我发誓,没有。”他脸不红,心不跳地说。
“这么不给面子。都没留下几张手淫时用?”我脱口而出,看来是把他吓了一跳,我也后悔不迭,恨不能给自己两耳光。
他略一迟疑,一本正经地回答说,“没有,脑子里有你就可以了。”
“真是个瘪三。毫无疑问。”我斩钉截铁地重复了一遍,又瞪了他一眼,“今天你买单。这点能做到吧?”我喝完最后一口橙汁,丝毫也不留恋地说,“再见。”
“既然是我买单,你何妨不再坐会儿呢?”他微笑着说。
“不客气了。满心都想着我呆一会儿,你抽空上厕所溜掉吧。哼,瞅你那小样儿,就知道你干不出什么好事儿来。”我转身就跑,连拜拜也没说。
他竟然乖乖把钱给我送过来了。出了门,我掩着胸口跳上
出租车就往施刚家里跑。天。幸亏他不是个暴徒。他怎么这么乖的就给我把钱送回来呢?还忍受我这样的冷嘲热讽。他乖巧得都让我怀疑,他根本不是小偷,是我在抢劫。坐在车上时,我心虚地想。越想越觉得可疑。这家伙,看上去又帅气,至少比施刚帅气多了,有这种风度,怎么会是小偷?
困惑。不过,我的钱既然拿回来了,看在他长得不错的份儿上,就不打算继续追究下去了。
施刚正在厨房里做饭,一条毛色灰暗的京吧趴在地上眼巴巴地抬着眼睛看着他,看我进门来,又看着我。我这人吧,不太吸引男人,但吸引小动物的魅力还是有的。在街上碰见流浪猫,脏兮兮的小猫都会妙妙叫着跟我走一段。
这只狗也是,大概闻到了我身上的兽性,立刻爬起来,摇晃着蹭我的鞋子。我伸手去摸它,它立刻趴了下来,一动不动了。它趴下来,背上的毛就自然的垂向两边,脑袋掩没在耳朵和脑袋的长毛里,像一张平坦的地毯。
它的名字就这么有了。就叫地毯。我弯下腰摸地毯的脑袋,它抬起头来望着我,眼睛鼓鼓的,整个眼眶里都是黑色的瞳仁,我的手沿着它眼睛摸过去,翻开它眼皮,露出大块的眼白,有点可怕。
没一会儿,地毯就跟我混熟了,我坐到沙发上,它也跟着跳到沙发上,躺在我身边,拽我的袖子。“我新买的衣服,要一千多呢!”我暴叫了一声,希望施刚赶紧递上一千块钱给我,结果他装作没听到,继续在厨房里忙。
妈妈的。戒指丢了,得靠我找回来,他也不知道帮我买一只。买件衣服,不知道出来赞美,更别提付钱了。要男人有什么用?我心不在焉地摸着小狗想。小狗用牙咬我的手指,一根一根手指地舔,就像箅子梳理过头发一样,细致而温存。
小狗张着嘴,它仔细地咬我的手指,它的上颚是黑色的,一块方正的黑色,两边是粉红嫩白的肉,看上去像施刚被烟熏黑的獠牙。两边黑洞洞,边上一片粉红的生命色。
“地毯?吻我的手,刷过牙没有?”我盯着它的眼睛,问它。它天真地望着我,没理会我的调戏,翻了个身,把肚子暴露在我面前。
这个姿态,真有安全感。
施刚的三姐陪姐夫来出差,就住在施刚家里,我们一起吃了一顿晚饭,第二天下午,施刚打电话告诉我,他姐夫帮着找了一套房子,不是房产公司卖的,是房产开发公司付不出钱来,抵押给建筑工队的房子,每平方便宜五百块钱,就在翠香苑里,是一套一百四十平方米的跃层,四室两卫两厅,套型也不错。
“一百四?四室两卫两厅?要那么多房间干什么?”我立刻晕了菜,想到施刚这一家子,四个姐姐加姐夫加外甥、外甥女,还有老爸爸,一起挤到屋里来的情形。真要有这么多人,我应该把厨房砸掉才对,天天叫施刚掏钱上饭店。
“我姐觉得不错啊,将来他们有人来,也有地方住,平时我们一人一间工作间,也好啊。要不,你去看看?房型很不错的,进门两个厅都在前面,不是分两块,不浪费过道的面积。”
“好吧。既然喜欢,你们就定吧。”我绝望地说,“我先不去了,总会有看到的一天的。”
挂了电话,我下定决心,这套房子全算他的,我一分钱也不出。
就算是将来
离婚,也归他,和这些和他有千丝万缕关系的人们。这些人才真正是他的,和他的过去有关,和他的未来有关,当然,也和他的现在有关。
而我,则是横生在他的现在,和过去无关,很可能,也和未来无关。我有什么资格让他为了我,放弃他们的意愿呢?
我的第一场人生喜剧开始了。在结婚前,我默默算计着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离婚,真是人类文明的体现,一个漂亮的理性飞跃。
星期六,我带着地毯去爬山。地毯有三天没下楼,看见外面的世界就特别兴奋,上蹿下跳,恨不得扑到所有人身上去吼叫一通。好几次我都几乎是把它勒回来的,否则它会把所有的人都舔一遍。
从山上下来,已经是六点半了,我爹妈估计已经吃完饭了,我决定自己到饭店去吃一顿,然后去TOP把头发再染一遍,我头发是染成微红的,染了有半年多,光彩已经消失了不少,阳光下也有点晦暗了。
因为地毯不能上公车,六点多钟交通高峰期,也打不到车,我就牵着地毯一直沿着马路走,没走多久,看见牛牛那个哥们儿站在路边。
自从牛牛死后,我们在公安局分手后,我还没有见过他。他一个人站在马路边,靠在树上抽烟,好像是在等人。我不想和他打招呼。想绕过他身边。可是地毯往前一直蹿,还汪汪乱叫,被他看见了。
他看见我,也愣了一下,盯着我死看,却一句话说不出来。我走到他面前,局促地望着他,问,“好吗?”
“好的。”他回答说,下意识地把抽了半截的烟扔掉,随即又点了一根,“牛牛的爸爸妈妈好吗?”
“搬走了。不知道。”我回答说。然后,就是凝固的冷场。我们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我看着他身上倾斜的夕阳,又困了。
“嗯。”他半晌才发出声音来,“手上的戒指,是牛牛的?”
“嗯。”我笑了笑,“我一直在想,他活着时,我是不是管他管得太多?不让他喝酒,不让他打
麻将,不让他追求势利的女孩子,给他一次次地介绍乖乖女当女朋友。”
“那又怎么样呢?”他若有所思地看着我,一脸并不想深究,却又想明白的古怪表情。
“不知道。我没怎么想过。想法很多,很乱,却整理不清楚。总是犯困。”我打了个哈欠,说,“我走了。”我挥挥手,“拜拜。”
他的话留住了我,“我知道,牛牛想和你结婚,才去买这个戒指的。”
“他还没到结婚年龄。”我愣了一下,回答说。
“那就别戴这个戒指了,突然看见,真有点伤心。”他犹豫了一下,说,“我朋友来了,我走了。”
我站在原地,久违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
施刚带着我去买戒指。交了房子头期款后,他还余下五千块钱,我们一路坐车回来,到了市区,在闹哄哄的市中心下了车,他突然看着面前金碧辉煌的大商场说,我再给你买枚戒指吧。
戒指?我下意识地抬起手来,牛牛那枚戒指已经被我放回抽屉里了,小偷那儿拿回来的戒指,也放在那儿。我还需要第三枚戒指吗?
我之前很想要过。好像是这么回事儿。但是,有段日子,我没有想过这件事了。自从牛牛送我一枚戒指以后?我忘记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忘记了戒指和安全感的互动问题。
不管再怎么不安全,似乎我没必要藏三枚戒指。
房子能带来的安全更多,我曾经对这房子抱有希望。住在这套房子里,施刚不用看我妈妈的脸色,我也不用再被家里管束。可是,现在倒是想明白了,房子也不是我的。我还是一样,没什么安全,也没什么不安全。有戒指,没戒指,都一样。
我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光溜溜的手指,还算的上修长,娇嫩,身为这只手的主人,我还是有一点骄傲的,然后我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说,“不用了。戒指找回来了。小偷寄回来了。我困了,回去躺一会儿。”
小偷在我前面,和那个常常跟他在车站见面的姑娘走了一段路,说了几句话,然后挥挥手说,“姐,我今天晚上不回家吃饭。”说到这里时,他看见了我,嘴角迅速地滑过一缕微笑,然后,他就上了车。
我在人群后晃了晃,点了根烟。估计我烟抽完了,人还没全部上车呢。我终归来的及跟着他。
我想问问他,又寄来的信是什么意思?
他在信里说,“我说过,迟早有一天,让你相信我的真诚。我觉得还没有到这一天。可是,事情没有按我的安排发展,这也不奇怪。无论如何,即使是你不愿意,你也不能阻止我也把你当成朋友。”
即使我不愿意?有这样强卖强买的吗?我想让他拎拎清,我可没欠他的。但我还没想好怎么说,干脆就跟着他,跟一段路,想清楚再说。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本来就怪无聊的。女人盯男人的梢,应该还是比较好玩儿的。尤其是,还是女失主盯男小偷的梢。
我迫切地想知道,他表现得如此深情,到底是因为弱智,还是玩笑,抑或是寂寞?或者我也希望他说的是真的,他是真情多让我的虚荣心得到满足啊。可是,我的理智不这样想,我的理智说,我呸,装的!
不远处,一个黑脸中年男人胳膊上搭了件黑不溜溜的西服,挤在一个戴红色墨镜的姑娘身后,那个姑娘不觉地被人群涌动,几乎要往后倒下。可她身后又有一个小个子男人挤了过来,一面用肩顶住她,不让她往后退,一面手就往她裤口袋里摸过去。
姑娘迅速地往后看了一眼,问,“你想干什么?”她一回头,旁边那个黑脸中年男人立刻得手了,他的手从她另一个口袋里抽出来,握着个手机,就在这一瞬间,他把手机往后一扔,不远处站着的第三人立刻接住了,调头就跑。
后面的人群纷纷散开,给这三个小偷让路。姑娘目瞪口呆地回过头,想钻出人群,却被一群急于上班的人顶住,“哎,你干嘛?别挡路,上车啊!”“上车啊,愣着干嘛!”
姑娘睁大眼睛,莫明其妙地就被群众挤上了车。
人上得差不多了,我也跟着跳了上去,看见那姑娘站在前排,没表情,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刚才的手机是别人丢的。前面一个老头回过头来,“姑娘,丢了手机吧?”
女孩莫明其妙地看着他,没吭声。
老头说,“我全看见啦,把手机往后面一扔,就跑啦。现在的小偷啊,太不像话啦,太猖狂了。”
女孩还是没吭声。倒是旁边的人开始搭讪,“姑娘,你怎么不下车报案?”女孩挑了挑眉毛,嘴角略一牵,继续沉默。
老头接着说,“报案有什么用啊?天天都这样,警察管得过来吗?说不定,警察跟他们都认识呢。”
这时候,站在一个高个子女孩的身后的一个男人,穿红T恤的,手机滴滴答答地响了起来。他前面的高个子女孩听见了,脸色立刻有些不对,摸了摸包,怀疑地又往后看看,“你为什么不接电话?”
“我不想接。”男人呆住,手迅速伸进口袋,死死捂着手机。可是,手机还在不断地响。
“那你把它按掉。太吵了。”女孩冷静地说。
“我就不按掉。”男人耍赖说。
“我听着这铃声像我的手机,请你把手机拿出来,给我看看。”女孩见男人心怯,壮了胆,声音抬高了八度。整个车厢都安静了下来。
手机还在滴滴答答的响。突然中断了。紧接着,又响了起来。
小偷终于把手机拿了出来。女孩接过手机,看了看号码,然后接听,“嗯,是我……刚才我的手机被人拿走了……哦,谢谢你为了浪费我的电话费,专门不在上班时间找我。”
满车的寂静。没有人吭声。除了这个手机失而复得的高个子女孩。
男人抬起脸来看看我跟的小偷,两人相视一笑,有点无奈。
到了下一站,两个小偷都下车了。我也跟着下去。我们前后三人,各隔着段距离,走了一程。男人回头看我的小偷,我的小偷再回头看我,三人都不急不慢地走着。
这个架势可真好看,有点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意思。可惜,如果这是一部电影,观众们肯定得替跟在后面的小黄雀担心,前面的螳螂和蝉倒是蛮强壮。
前面两个人突然都停下来了,我也跟着停了下来,街道不宽,我故意过了街,不想让蝉看见我在跟着螳螂。螳螂走到离蝉三步远的地方,停了下来,点了一根烟,说了句什么。
蝉从口袋里掏出个红色的皮夹子,扔给了螳螂。螳螂接住了,翻开钱包看了看,抽了两百块出来,把钱包扔到地上,又说了句什么。
蝉没吭声。拣起钱包,走了。
“你跟着我干嘛?”
螳螂突然从我身后冒出来,把我吓了一跳,瞪着他看了半天,才支支吾吾,做贼心虚的说,“你,你,你给我写信干嘛?”
他优哉游哉地坐在路边的自行车后架上,咧嘴乐了,“你感动了?”
“你写信想干嘛?”我咬着嘴唇,重复了一遍问题,连我自己都觉得,我看上去像个弱智。
“唉。唉。你看你这姑娘,怎么就不像晚上出去飞车时那么悍了呢?”他颇有兴趣地上下打量我,“你怕我吗?怕什么?”
“拜托!偷看别人对你有什么好处!”我给气得话都说不全了,愣了半天,恨恨地走到他面前,怀着满腔仇恨,异常用力一腿踢在他腿上。可是,螳螂的腿很扎实,我一脚踢上去,他雷打不动地坐着,眼神还是颇为诙谐。
我咬咬牙,“你他妈的,我搬家,这下你满意了吧。”
才走了两步,螳螂突然在我身后说,“不就是搬到你男朋友那儿吗,你还有什么新鲜的没有?”
我转过身看着他,不知道说什么好。其实我平时油腔滑调,本质上,我还是个老实姑娘,否则,我不能站在这儿原地不动,瞅着他,无可奈何。
他递给我一根烟,我接了过来,我们像兄弟似的,默默地抽着烟,半晌也不说话。天气有点凉了,叶子黄溜溜的,直接从枝头顺着树干滑了下来,哗哗地往我们脚底下堆。
我们沉默着抽烟,一口接一口,叶子就从我们身边落下,简直像一部言情电视剧。
一支接一支烟地抽,我们似乎都很留恋这样的静默。没有人提出要走,他拿着包烟,我们就站在路边,抽着,抽完了,再来一支。也不知道要说什么,也不觉得有什么可说,就是没有转身离开的意思。
我在想,是不是真的需要表示一下愤怒。可是在这样沉默的情景下,两人之间的距离反而像是近了,突兀的愤怒,倒是矫揉造作。
或者,我问他到底打算干什么?唉。这样逼问,会显得我比较性饥渴,像个老处女。那么,我出现在这里,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只是想和他站在路边,感觉一下他是真情还是假意?
我是来求证,还是来拒绝的?我求证什么?拒绝什么?我抬起眼睛看着他,他的嘴唇很薄,显得绝决而无情,他的眼睛很亮,聪明而清澈。我掏心掏肺地想,我到底想求证什么?拒绝什么?我的虚荣吗?
嘴巴干巴巴的,恨不能奔到路边的自动售货机旁,拿一瓶矿泉水来喝。可是,考虑到旁边是个陌生人,我有点犹豫。难道要我请他客?我可没兴趣请一个陌生男人喝点什么,哪怕只花两块钱。或者,我一个人喝?其实也没什么不好。我犹豫着,右手伸进裤口袋里,摸着硬币,这个陌生男人突然开口了,“喝点儿什么吗?”
我怔了一下,说,“好吧,矿泉水。”
他转身离开,我看着他。他背对着我,在自动售货机前倒腾了两下。他个子很高,一身黑色风衣,腿长长的,很结实,是那种看上去很
性感。他怎么偏偏是个小偷呢?我怎么也想不明白。我真的,真的不能,来个夫唱夫随,跟着他去当小偷。我还是要争名夺利,好好活着的。
我若有所思,觉得遗憾极了。不管怎么说,他长得很好看,而且,气息浅淡,给我的感觉也很舒服。他留给我的印象,不像小偷,反倒像电视里的侠客,或者,艺术家。
他转过脸,瞅瞅我,笑了笑,走了过来,捏着两瓶矿泉水,“走吧,别站在这里发愣了,今天跟我玩一天。”
“凭什么跟着你?我都不知道你叫什么!”我回答说。
“我叫何越。”他翻了翻眼睛,从口袋里掏出身份证来,“你要看一下吗?”
他领着我挤公车。我还从来没有跟男人约会坐公车的习惯呢。可是,怎么办呢?我有种傻乎乎的愿望,我想知道,这个人到底在想些什么?他到底想告诉我什么?于是,我就只能跟着他。
幸亏只是坐公车。如果是上刀山,下火海,打死我也不去,就算他是施刚,我也不去。
如果是牛牛呢?这个假设让我愣了一愣,然后,我对自己说,牛牛死了。忘掉他吧。
火车站。过街的时候,何越,这个陌生男人的手,略略在我腰后拦了一下,这个细微的动作,突然让我有些小小的感动。但随即而来的是,我摸了摸裤口袋,发觉钱包还在,他注意到我这个小动作,眼角一瞄,就笑了。我们都没有说话。
候车室外面的空地上,围了一群人。何越停下脚步,说,咱们看看?
我们一起挤过去,看见一个老太太坐在中间,眼泪哗哗地往下淌。有人在骂该死的小偷。老太太哭天抢地,断断续续地说。说了半天,我终于听明白了。老头生病,带的钱不够,老太太回家卖了不少家当,回来再继续给老头子看病,一下火车就被偷了,这下,连老头的住院费都付不起了,更别提继续治疗了。
何越拨开人群,蹲下来,递给她两百块钱,一声没吭,就钻出了人群。听到身后有个男人的感叹声,“遇见好人了。”
好人?坏人?我把手指勾在裤兜上,咬着口香糖打量这片广场,似笑非笑地看着何越。何越贼溜溜地一笑,没吭声。我想,这肯定是刚才他从那只蝉钱包里掏出来的两百块,一高兴,发了呗,也不是太难的。
火车站广场简直就是个硕大的垃圾场。地上倒满了果皮、纸屑,塑料袋,食物残渣,躺满了衣衫褴褛的男男女女,身上盖着同样褴褛肮脏的床单,面色乌暗,憔悴,仿佛刚从火焰山长途跋涉爬下来的。
一辆蓝色polo停进了停车场,开车的姑娘披散着一头染过却没梳过的乱发跳下车,另一个穿蓝色运动衫的姑娘从副驾位置上钻出来,两个人说了几句话,锁上车就走了。
我们晃晃荡荡地走过去,看见车后座上扔了个小包,还有一台DV。
何越在车上告诉我,一伙哥们儿请吃饭。问我去不去。
我说好啊。他又说,等我一会儿,我要先把DV叫人帮着卖出去,最近手头有点紧。
我狠狠白了他一眼,没说话。
我陪他先把DV送走,他换了件衣服下楼来,上车,直接带我到了一家酒店里去。他说,今天是他哥们儿大李的弟弟小李请客。
管他什么大李小李,肯买单就算他有理。娘的。我回答说。
这回,轮到何越白了我一眼,哼哼笑了两声,轻声说,小李有时候帮大李卖点来路不明的货,但很少,大部分时候,他就规矩地开着自己的租录相店,赚点租三级片的钱。
小李大李看见我和何越,忙招呼我们坐下,说,“哇,何越,你的女朋友可真漂亮!”
不知道为什么,一向贫嘴的我这次没吭声,何越则恬不知耻地说,“是啊,我第一次看她照片,就觉得了,否则,我能追她吗?”
“是吗?你看了我照片觉得我漂亮?”我愤怒加鄙视,“有你这么没原则的人吗?你觉得我漂亮,还拿了我的戒指跑路啊?”
大李小李听着,立刻来了兴趣,齐声问,“咦?怎么回事儿?说来听听,你们是人家介绍认识的?”
“关你们屁事。”何越粗暴地回答,“吃你们的东西,我们的事儿,自己讨论。”
小李嘿嘿乐了,“拉倒吧,你哪,把嫂子的戒指还了吧,别嘴硬。”
“我已经还了。”何越笑眯眯地看了我一眼,挤了挤眼睛,“咱们回去再说,别当他们面说,好吗?”
我点了一根烟,看也没看他。
我对他说什么已经不感兴趣了。我想知道的是,为什么今天,我真的就跟着他跑了?跑了这么一天?难道我真的有这么寂寞吗?我竟然张开手臂迎接一种危险而未知的生活吗?而这样一种对于寂寞的逃避和历险,将把我引向何方呢?各种不同的男人,代表的不同生活,似乎就是一个个隐喻,身临其境时,并不能感觉得那么清楚。它们将通往一个方向,明晰而确定的方向。但,自己却并不能知道具体是哪个方向。
我神游万里,直到小李打破了沉寂,“哥们儿刚赚了五千块,钱差不多够了,打算结婚了。”
“五千块?怎么赚的?”何越狐疑地问。
他的话音刚落,何越的女朋友就说,“他妈的,这钱明明是我赚的。”
“对对对。是我老婆赚的。”小李涎着脸笑,“咱们店对面
人民银行卖给员工低价房,非得领结婚证不可。”
“关你屁事。你领十张结婚证也轮不到给你。”大李没好气地说,把烟头扔在地上,狠狠地踩了一脚。
“废话。你听我说。有个男人没女朋友,来找我,要跟我老婆领结婚证。答应五千块,预付了三千块。今天去领了证。”小李得意洋洋地说,手指搓啊搓,好像五千块的钞票就在手指间一样。
大李的眼睛顿时亮了,“操,可别轻易
离婚。分他一半家产再说。”
“这样不大好吧。”小李犹豫了一下,“再拿两千块就算了,何必折腾呢?这钱赚得多费劲。”
“什么钱赚得不费劲啊?”大李恼火地说,“折腾?这些银行的人,哪个没有个二三十万存款?你分他十万,划算不划算?比你租录相带赚得多吧。”
“有道理。”我坐下来到现在,一直在吃牛肉,还没来及发表看法,这会儿牛肉给我一个人吃完了,我的嘴终于有空了,“我觉得吧,嫁给银行职员,比嫁给租录相带的划算多了。”
何越嘴里的水立刻喷了出来,强压着笑意,“你看你这是讲的什么话!”说话间,眯着眼睛迅速地扫了小李一眼。
小李则立刻警惕地看了看他的女朋友。他女朋友敏感地扫了我一眼,随即仔细地看着镜子,观察自己的口红,不动声色。这飞来飞去的几眼,尽在不言中。
“啊呀,她开玩笑呢,这丫头,好胡说。”何越放下筷子,举起杯子,对小李的女朋友说,“嫂子,敬你一杯。你们快结婚了。”
“离婚后结婚。”小李的女朋友也温良地笑了笑,举了举杯,小心地翘着红嘴唇,抿了一口。
我腹中发出一阵冷笑,但脸上还是那么的毕恭毕敬,就像个淑女那样。
晚上十点,我又和这个该死的小偷何越坐在酒吧寂寞的黑暗里,有两个男人坐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一个年轻漂亮,一个略有些老了,但很高大,很健壮。那个漂亮的男人很激动地在说着什么。另一个男人一直沉默,然后,摊开手,一直摊着,直到手上被放上了两百块钱。
他们一前一后地出去了。然后,又进来。坐下,两个人开始抽烟。抽了大概三根烟左右,健壮的老男人接了个电话,对旁边年轻漂亮的男人说了些什么,那个男人站起来走了。
何越压了压我的手,示意我站起来,我们一前一后,跟着年轻漂亮的男人进了电梯。漂亮男人的后背就这么完整地暴露在我们面前,以何越的健壮,如果出其不意一拳打上去,他立刻就会倒下。漂亮男人有些瘦弱,一缕缕细细的淡黄色发丝垂在白得苍茫的衣服上。
他按了二十三。我们按了二十四。漂亮男人百无聊赖地看看我们,然后,目光落在自己的鞋子上。他的鞋子擦得蛮干净。他很紧张。不安地用脚磨擦地面,脚尖一直在擦地毯上那个“五”字的一角,鞋尖尖得可以当匕首的皮鞋尖跟凶器一样雪亮。他就这样磨着鞋子,一直磨到了二十三楼。
我们从二十四楼下去,安全过道里站了两个高大的男人,他们沉默着看了看何越,点了点头。何越无声地递了两根烟给他们,他们不要。然后,我们四个人,就一直沉默着,我想问问何越他到底想干什么,可是,想了想,又忍着没说。但愿没有警察抓我。上帝保佑我。我只关心这个。我有点后悔自己的好奇和莽勇了。
我能回家吗?上帝啊。我站在黑暗中,忍不住轻微的哆嗦起来。我所有的
幽默感和好奇心都被黑暗灭绝了,我只想赶紧跑,跑回家,嫁给施刚去。我再也不抱怨了,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人间是个盗亦有道的好地方,我喜欢啊。他妈的,我干嘛要站在这里发怵。
我要回家!我恨不能叫出声来。可是,我看看微光下何越的脸庞,没有叫出来。
何越看了看手表。三个男人一使眼色,拔腿就冲下了楼,消失在过道里。
我愣了半晌,心脏猛地沉下又跳起来,向下走了几步,想想,又停下,想想,又往下走,正在犹豫间,何越走了出来,看见我,招了招手。
我跟着何越走进了一间昏黄的大房间,屋子中间,一个黑裙子的中年女人紧张地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旁边是那个目瞪口呆的漂亮男人,他面前一张薄薄的银纸,白色的粉末散了一桌子。
“不会又是面粉吧?大姐?”何越用脚踢了踢桌子,示意那女人站起来。
女人哆嗦着站起来,牙齿打战,嗒嗒地说,“是面粉。”
何越嘲弄地看看那个漂亮男人,轻薄地说,“你看,上当了吧。人家早就知道你不敢抽,拿点面粉来吓吓你而已。你以为你真能当鸭啊?你真以为她是个富婆啊?哈。我怕她比你还穷。”
年轻男人的肩顿时又缩了一圈。比在电梯里还要萎顿。屋里白花花的光,把他的脸照得那么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