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偷3-偷

开庭。

我跟着法官走进四号庭。当事人双方已经坐在两边了。原告是妻子,如临大敌,请了律师,被告是丈夫,一个人来应诉。

妻子面部很冷淡,一付对世界有刻骨仇恨要自绝于人民的面孔。

丈夫也很冷淡,不过,是一脸被世界抛弃的悲天悯己的遗孤模样。

只有那个眼睛贼溜溜的律师我们已经很熟了,他是施刚的同事,看着我们走进来时,精明的眼睛闪出一丝微笑,很轻,不易觉察,那神情就像抓了我的奸情一样满足。瞅瞅这眼神,跟贼似的,我不满意地想,昨天晚上肯定是跟小老婆过的夜。

家里被偷了一天,我的人格就扭曲了。我叹了一口气,坐下来,定睛看着这夫妻两人。这案子他妈的无聊透了。很无聊。没有财产纠纷。根本就是报纸上常说的“领证未婚”,这女人领证之后就跑到广州工作了,两年回来,起诉

离婚,理由不用陈诉大家也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儿,“长期分居”“感情破裂”呗。这种事情还折腾啥,两人干嘛不能乖乖去领个离婚证,节省一下国家司法资源,非闹上法庭干什么?

案子进行得很顺利。事实清楚。双方没什么争议。

最后,法官说,“你们还有什么事实要补充吗?”

一直沉默的男人突然抬起头来,我看见他两眼红了,不知道是哭的,还是气的,闷声闷气地说,“我希望她把我的钱还给我。”

我们全部转过脸来看那年轻清秀的女人,包括原告律师,也惊奇地看着她,大约是从来不知道钱是怎么回事。

女方一身淡青色的西服套装,看上去很像白领,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身边还有个亮亮的小坤包,看样子是为了上庭专门打扮过的,不像她那男人,手里抓着起诉书,穿着一条破牛仔裤一双凉鞋就大摇大摆来了。

她本人好像也很惊奇,一脸的不知所措,愣了半天才说,“什么钱?我收入比你高,我拿你的钱干什么?”

“你既然这么说,那就算了。”男人立刻愤然说,“就这样吧,离婚!”一脸决心抛妻弃子的坚定神情。

法官立即说,“你确定算了?你确定不再争议?你不用再考虑一下吗?”听他的语气,恐怕是唯恐男人反悔,结不了案。

男人咬牙切齿,大手一挥,说,“算了。给她吧。”姿态很大度。

女人瞪着眼睛,奇怪地望着立刻将会变成她前夫的男人,一脸的不理解。男人并不看她,毅然决然地看着起诉书,苦大仇深的表情。

女人回头再看律师,律师低下头,不吭声。

在众人的一片沉默之中,女人放弃了注视,背往后一仰,尽管没有人要宰割她,她还是摆出了这种任人宰割的姿态,轻声说了句,莫明其妙。

我板着脸低下头记录,懒洋洋地想,莫明其妙就对了,这种破事,我还没见过不莫名其妙的。

庭审太顺利了。只花了半小时。回到办公室,给施刚打了个电话,问他晚上几点下班,有没有空陪我逛街。他说好的。语气还挺快活。见风使舵,我立刻说,你送我的钻戒丢了。

他受到了巨大打击,声音都快要哭出来了,说,小偷怎么爬上八楼的啊?

咦,你怎么问得跟110小姐似的。我不满意地说,好啦,挂了,我要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