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偷4-偷

下午,又是一个离婚案。这回女人是个怨妇加泼妇。刚一开庭,女人立刻就哭得不可抑制,断断续续地说,这个穿得人模狗样的骗子和前妻有一个狗娘养的儿子,还骗了她这个纯情少女嫁给他。结婚没两年,贱男人挣了两破钱,在外面找了三个烂女人,那点破钱全都花在了狗娘养的儿子和烂女人身上。狗男人还经常对她拳脚相加,她实在忍无可忍,决定起诉离婚。她的诉讼请求是孩子的抚养权和三分之二的财产,因为离婚后她得隐居,否则狗男人会追杀她。

你怎么可以隐居呢?你丈夫对孩子有法定探视权。法官轻声细语,看了看我,一脸被折磨得生不如死的苦菜花表情。

那他杀了我你负责吗?你们法院替我养儿子啊?我那儿子好命苦啊,才九岁就又没爹又没娘,法院也不管,可怜哪!女人如泣如诉地问法官。

这法官一下被堵得没话,点点头,轻声细语地问,“那你觉得,法定探视权怎么办呢?”这位法官的脾气真不错,长得也好看,又年轻,才二十六岁。跟我配正好。要是我没男朋友,也许会追求他,上班时帮他泡杯茶,顺便买点早餐之类的。嫁给法官,也是不错的生活方式。特别还是个好看的法官。我想。

但是,我有了男朋友,也没有什么十足的理由要换掉他。只好打消这念头。我家

客厅的空调制冷效果不太好。由此可见,一拖二的确很累。

女人还是如泣如诉。有人说,小提琴的声音如泣如诉。不,我不觉得。我觉得猫头鹰的声音才是真正的如泣如诉。她又罗列了一堆琐事,比如,孩子上幼儿园的赞助费还没够,贱男人给烂女人之一买了件皮大衣之类。

法官终于受不了了,忍气吞声地打断她说,嗯,要不这样吧,你能提供你丈夫殴打你的证据吗?

证据?没人告诉我

离婚还要证据啊?要不,我脱了裤子给你看看?我屁股上还有一疤呢。她说着,真的站了起来。

幽默。我喜欢。我真想推荐她去上电视。那么多电视台的记者没事儿干,气喘吁吁地扛着摄像机满街游走,四处寻找打架的夫妻,拆档的情人,翻脸的老板和小蜜,没讲清楚价钱的妓女和嫖客,找得那么辛苦,天天苦于没有人民内部矛盾,却不小心把这个女超人给漏了。

这真的是个巨大的悲剧,不管是对她来说,还是对记者来说,抑或是对我们人民群众来说。

法官目瞪口呆,还没回过神来,那位丈夫就跳了起来,把她按回座位上,回过头看着我们,义愤填膺地说,“你们明白为什么她怀疑我在外面有女人了吧。她惟一的优点就是知道自己不是个东西。”

这些话通通不用记了吧。我低下头,装腔作势地像是在写,其实是在一张白纸上画小人。我画的美女都不像我。她们的下巴都是尖的,眼睛都是圆的。她们都长着我梦想中的脸。

我的梦想在这法庭之外。在我的生活之外。和这些吵吵闹闹的事件无关。但我的梦想只能落在法庭的一张白纸上,被揉碎,扔掉,仅此而已。

我厌倦地看着夫妻二人继续争吵,法官强压怒气的脸,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