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那自然又是另一种时代。寻觅起那个时代的特点来,固然很难用简单的文字来加以概括,但如果只是描绘出它的一个侧面的话,那么,我们不妨可以这样说:那个时代,浪漫主义、诗、理想志向之类,还没有完全被宣布为不合时宜的东西。
真正浪漫的东西,外观往往又是极朴实极平凡的。
朱允函和郑君颖,作为文学系的同班同学,发展成火热的恋人,整个过程中几乎找不到一件戏剧性的巧遇。而那缓慢的过程,倒始终贯穿着“竞争”二字。
例如考试成绩,每次第一名的获得者,总是非朱即郑,非郑即朱。全班同学对他们俩是服气的,而他们彼此之间是互不服气的。企图把对方抛到第二名的位置上,是他们的共同心理。有许多时候,许多方面,压倒对方构成了他们俩荣誉感的主体。一次上古典文学课,教师让学生全文背诵《离骚》。天!两千多年前屈老先生流浪在沅湘两岸,遗留下的那数百行古古怪怪的句子,谁能重复得上来?不少同学低下了头,女同学的头就低得更深些。这时,朱允函举手了。他,顺顺当当地背了下来。无疑,这要赢得全班同学感叹的。
当老师的赞扬刚刚开头儿,就看到朱允函身旁的位子上又一只手悠然地举了起来。——郑君颖!
教师说:“时间不够了,不必再背了……”
郑君颖的手放下来,脸却涨红了。
下课的铃声刚响,朱允函刚要起身到教室外去,只见郑君颖对他说:
“能等一下吗?我把《离骚》背给你听!”
“这又何必,我还有事……”
“那,你的胜利是不光彩的!”
“好,那你就背吧……”
郑君颖脸上的挑战神色,直到背完最后一句,才渐渐转变成了得意的微笑。
学校开运动会,朱允函一个人给班里拿了三个名次。在进行三千米决赛时,他跑过本班同学看台前的跑道时,郑君颖曾投给他一块蘸水的毛巾。当他第一个冲过终点线,转身走回班看台,把毛巾还给郑君颖的时候,郑君颖笑着说:
“不要了,这是我奖给男子三千米冠军的!”
“那怎么成,还是还给你吧……”
“你真呆!你就不能另买一块,准备下午奖给女子一千五百米冠军?”
下午,虽然朱允函没有另备下一块毛巾,可郑君颖却实实在在获得了女子一千五百米冠军。而且,总计起来,她为班里获取的分数,竟比朱光函高了一分多!
联欢会上,只要朱允函一上台表演笛子独奏,郑君颖就鼓动身边的女同学说:
“一会儿你们欢迎我来个节目吧,我谢谢你们!”
果然,郑君颖的小提琴演奏得很好。
这种竞争之情,甚而发展到了习惯性心理。而且万没想到,这种互不相让的竞争奇妙地转化为爱情,几乎只是一瞬间的事。
记得那是一次周末义务劳动;一座教学楼刚刚竣工,工人把脚手架拆除了,由大学生们把一根根杉杆送到一里路外的某建筑公司去。杉杆很重,照例是两个人抬一根。这种组合,往往是一男一女,男的扛粗的一端,女的扛细的一端。
郑君颖受到了很多男生的邀请,但她都笑着回答说:
“你挑选的那一根太细了,简直是在损害我的形象!”
她选出了很粗的一根,向朱允函一招手说:
“别挑花了眼吧!来,就这一根!”
这一根的粗度,是令朱光函满意的,但不能容忍的是郑君颖已经占据了粗的一端。
“来吧,扛!”郑君颖说着,俯下了身。
“你这是何必……”
“何必!何必!你就会‘何必!’不知你怎么那样多的‘何必’!”
“我怎么能让你扛重的那一端呢?”
“我怎么就不能扛重的一端?”
“你是女同学嘛……”
“站在男性的立场,认为女的应该扛轻的一端;站在女性的立场,认为男的应该扛轻的一端,这样才合逻辑。”
“为什么?”
“因为只有这样,人类的生活似乎才可爱些……”
当时,朱允函没有去深想这些话,他还是坚持自己的意见,并认为这意见具有天然的合理性。
“不要胡搅蛮缠!一次一换,合理均摊!”
在这位固执的女性面前,朱允函只好妥协了。不过,朱允函毕竟是机警的,他要郑君颖走在前面,乘她不注意,把自己的支撑点向前移了许多。这一小动作,似乎郑君颖没有发觉。
最后一次送完,夕阳辉映的黄昏已经变成灯火通明的夜晚。两人沿着大街,并排地走着归途。
“我想惩罚你!”郑君颖笑着说。
“为什么要惩罚我?”
“因为你触犯了女性的尊严!”
“好重的罪!不知所指是什么?”
“因为在我和你扛木头的时候,你搞了小动作——偷偷移动了支撑点。”
“谢天谢地,罪行总归还不大。不知你要采取什么方式惩罚我?”
郑君颖用手一指前方:
“看到了吗?那是一家饭店。我要请你吃一顿饭,并强迫你吃下我饭量的二倍!”
在这件事上,朱允函还是维护了“女性的尊严”,答应了郑君颖的要求。
在吃饭的时候,朱允函的饭量之大,使郑君颖欣赏到近于陶醉的程度。她一边惊讶地欣赏着朱允函的狼吞虎咽,一边甜甜地微笑。朱允函问道:
“你笑什么?”
“这一回,我实在折服于‘男性的尊严’了!嘻嘻……”
朱允函吃过了饭,才产生了开玩笑的兴致。他也笑着说:
“我读古典文学的时候,常常惊叹我们祖先为某些事物起名字的能力。例如这饭量大,吃得多,在我们祖先那里似乎有个很雅的名字。而且,那两个字的笔画相当多,你知道是哪两个字?”
“我知道,大约是‘饕餮’两个字……”
“对,对对!你从哪里见过?”
“《红楼梦》中,薛宝钗、林黛玉、贾宝玉中秋赏月,每人作《咏蟹诗》一首。贾宝玉作的那首中,就有‘饕餮王孙应有酒,横行公子竟无肠’两句……”
“真想不到……”
“什么‘想不到’?”
“像你这样一本正经的人物,居然也那么热衷《红楼梦》!”
“你呢?没读过?”
“还是让事实来说话吧。我给你背一遍贾宝玉做的《姽婳词》好吗?”
“你若能背得下《姽婳词》,我就给你背一遍《芙蓉诔》!”
当场试验,两人都不是吹牛。
吃过了饭,两人出了饭店,又重新走到大街上。北京的夜景,像许多城市的夜景一样,具有白昼所没有的魅力。乌蓝的天幕下,满眼都是灯火。灯火的光既把路两旁的大小建筑物照亮,又不像白昼那样使一切都有裸露感。还是这个人间,但在灯火那柔和的、迷离的光辉下,变得朦胧而恬淡,像是童话中的世界。它使人容易丢掉尘世间最实际的忧虑,给人的心灵中注进浪漫的遐思、虚渺的诗意。
朱允函和郑君颖这两个竞争者,第一次使双方脸红的事发生了——两个人走过学校门口的时候,谁也没停步,谁也没意识到已经到了校门口,而是继续并排地向前面走去。大约走了一个多小时,离开学校已经三五里路,眼前分明是夜影中的陶然亭公园的时候,郑君颖才惊叫一声:
“哟!我们怎么走到这里来了?”
“这……好像不能只怪我一个人了。”
“天!今天是怎么搞的!想起来,真使人感到——”
“又是触犯了女性的尊严?”
“看你这个人!记忆力倒满好!”
“是的。我的记忆力是值得信赖的,不过是有选择的。”
“我问你,倘若三五十年之后,你还会记住今天这个夜晚吗?”
“简直可以回忆出每个细节。”
“那又是为什么?”
“不知道……”
“喂,先生,你觉得我们今天尽兴吗?应该说的话说完了吗?”
“你觉得呢?”
“我想,明天是星期日,我们一起到陶然亭公园来,你同意吗?”
“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