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丽娃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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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苏非讲第一个故事是在住人苏非别墅的第三个夜晚。晚饭后,我舒舒服服地冲了个淋浴,干干净净地跟苏非一起坐在三楼阳台上,望着繁星点点的夜空,听着远处传来的海涛声,在苏非默默的期待里,我对她说现在可以开始了。她点点头,手肘支在小圆桌上,手掌托着下巴,看着我。我突然笑了。她脑袋侧了一下:笑什么?我告诉她,我们现在这情形让我想起小时候唱的一首歌《听妈妈讲那过去的故事》,开头是“月亮在白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晚风吹来一阵阵快乐的……”我猛地停住了,我看见她的身子突然剧烈地抖动了一下,仿佛遭到电击似的,神色极为黯然。虽然我后来才知道我当时稀里糊涂地触动了她的悲惨经历,但我心中还是飞快地掠过了一个朦胧的预感,她必定有着不同一般的身世。为了使气氛变得轻松一些,我故意开了个玩笑说,不过现在不像是忆苦思甜,而更像是置身于《一千零一夜》;我得给一个看不见的国王讲一千零一个故事,直讲到我在这阳台上变成一尊讲故事者的雕像为止。她忍不住笑了,说,她正想在这里竖一尊雕像呢,就命名为“天方夜谭”。我像在舞台上念台词一般地对着天空自言自语:可是,国王在哪里呢?她跟着念道:你父王已经死了,哈姆雷特,我的孩子。不,王后陛下,国王没有死,我能看见他,此刻正在我们的头顶上,注视着我们……苏非不作声了,仿佛真的有个国王在天上看着我们一样。我们静默了一会后,我突然又说了句台词:

屋里的猫头鹰全都死了!

你说什么?苏非惊奇地看着我。我告诉她,我在说屋里的猫头鹰。那是一个轰动过整个城市的现代先锋戏剧。那戏里说,屋里的猫头鹰全都死了。当时看完这个戏的时候,坐在我身边的一位朋友对我笑了一笑说:玉石俱焚。他笑得十分凄惨,如同一个幽灵一样。他叫凯方,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凯方说完玉石俱焚的第二年,就跳楼自杀了。当时有许多文化人没有看懂这台戏,但凯方是肯定看懂了,而且懂到了骨子里。

你是说,那部戏剧杀死了他?

不,不是戏剧,而是戏剧告诉我们的故事,我们全都活在这个故事里。按照这故事所描述的情景,我们本不该活在这世界上。我们活着就是受侮辱。凯方有一次轻轻地对我说,然后又告诉我,他信奉士可杀而不可辱的古老信条。你说什么?你问我信不信?不,我不信,我当然不信了。假如我也信的话,我就不会像今天这样坐在你面前,对你讲故事了。也许我忍辱负重地活到现在,只是为了把这些个故事讲给你这样的女孩子听。真的。否则我也会像凯方那样,叶通——从楼上跳下去。

凯方的父亲是一个非常著名的爆破工程师。一九五七年,凯方生下后没有多久,凯方的父亲就被打成右派,下放到一个山区。母亲为了凯方,与丈夫划清了界限,一刀两断,离了婚。你说什么?他母亲很不容易?那当然。否则也许就不会有凯方了,至少,我后来见到的凯方也许只是一个在山沟沟里长大的农村孩子。不过,我想,他的父亲更不容易。

据凯方自己告诉我,他在二十岁那年,知道了父亲的故事。他父亲在凯方三岁的时候,死了。他的父亲死得非常奇特,用凯方的话来说,非常专业。当时他父亲在山里跟民工们一起挖土,拉车,挑担,干着愚公移山的活儿。后来他可能干得实在受不了了,也可能是他对自己的生活和未来彻底失去了信心,反正到最后,他跑到工程指挥部,对领导说,他可以用一种十分有效的方式,完成几十万民工在好几年的时间里才能干完的活儿。头头们经过认真研究后答应让他试试。于是他花了整整三天时间,完成了对那座山的爆破线路的安装。引爆的那天,他一直呆呆地看着地上的蚂蚁,不知在想什么。等到所有的民工都撤离爆破现场后,他独自一人走到了引爆的位置上,出人意料地站在那座山倾倒的方向。在他按动了爆破开关后,一声巨响,大山向他站的地方崩坍下来。山原来所在的位置后来建成了一个大水库,而他站的地方则变成了一座新的高山,或者说,他的坟墓。

我喝了口水。苏非怔怔地看着我,好像我就是那个被埋在大山下面的工程师一样。我喝完水继续说道:

当凯方知道他父亲的这个结局之后,跟他母亲断绝了来往。我曾经见到过他母亲的照片,是一个高贵而又雅致的女人,按说,这样的女人要重新嫁一个丈夫是不难的,但她一直没有再婚。我对凯方以如此激烈的方式对待他母亲是不太理解的,曾经为此问过他,为什么?他没有回答,而是对我说了他在知道父亲的故事后的第三年,去他父亲下放的那个山区的经历。他以中国传统的方式对着那座大山拜了几拜,点上一柱清香,默默地坐了一天一夜。他告诉我说,那是个很宁静的山区;坐在山坳里,望着头顶上的夜空,感觉到人跟星星跟整个宇宙都合为一体了。

从山区回到省城昆明,正好碰上知识青年在那年的返城风潮。人们疯了一样地纷纷从各个山村,农场,以及各种令人难以想像的地方,涌向昆明,再从昆明转车返回上海北京南京杭州厦门。昆明火车站一片混乱,许多年轻的夫妇趁乱遗弃了他们的孩子。车站前的广场上,候车室里,月台边,到处可以看见躺在襁褓里哇哇大哭的婴儿。凯方对我说,他当时怔怔地看着一个被悄悄塞在一排椅子下面的男婴,觉得那就是他自己。也就在那个时候,他说他突然猜到了他父亲临死前看着那些在地上忙忙碌碌的蚂蚁所想到的是什么。可是,他没有告诉我。我问他,他也没吭声。这是父子间的理解和感应,不是我这个外人所能够知道所应该知道的。所以我就不追问了。

我记得凯方是在丽娃河边的那片草地上对我讲这些故事的。我当时没想到他后来也会成为这故事中的人。那天下午,天气有些闷热,我和凯方坐在河边的草地上谈了很长时间。当他说到他父亲的时候,我闻到了合欢树上粉红色的花朵散发的芬芳。午后的阳光,透过浓密的枝叶,斑驳地照在草地上,细细的青草被蒸出一阵阵清香。我不知道凯方坐在他父亲的山脚下时,有没有闻到过这样的清香,也许闻到过的,因为他正专注地望着脚边的青草。我注意到,那簇青草上有几只蚂蚁爬上爬下。我抬起脸,丽娃河里飘浮着一些没有打捞干净的水葫芦草,河水缓缓地向北流去,残草跟着浮动,仿佛有人在下面潜水。这条河里死过好几个学生,都是女的。直到今天,学校公安处都还没有弄清她们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当时我心中掠过一个幻觉,那些死去的女同学正伏在水草底下,随着流水一声声地呜咽。我甚至听到了低低的啜泣。就是打这以后,我特别不能听女孩子的哭泣。我一听到那样的哭泣就会想起水草下面的魂灵。

凯方垂着头,好长时间没有作声。我想他一定是想告诉我什么,但又不知道怎么个说。他后来终于开口了,但还是没说他自己,而是对我说了他同寝室的那个室友的事情。我本来想对他说,我知道他那个室友的事情,叫他不要说了。但我看他很庄重的神色,便把话给咽了回去。他那个室友也是个博士生,不知怎么就疯掉了,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其实,他没疯,凯方很认真地看着我对我说,他是正常的,而我们这些苟活着的人却是疯狂的。他们说他发疯的唯一理由,就是他总是觉得有人想要谋害他。他去食堂打饭时会跟人吵架说,饭菜里被人下了毒;他经常半夜三更爬起来,敲开其他博士生的门,告诉他们要小心,要提防有人突然闯进来把他们抓走。他不断地对人说,我们正处在一个凶险的世界上,巨大的灾难就要降临了。我们楼里的博士生们,没有人认为这是发疯的迹象。至多是有人打趣过他,说他神经过敏了。认定他发疯的,是他的导师。那个研究古典文学研究的家伙?我当时忍不住插问道。凯方点点头。凯方对我说,假如他的导师仅仅研究古典文学研究,也不会有人相信他的话,问题是,他同时还是大权在握的副校长。一个副校长认定一个学生有神经病,那就完全不同了。在他导师认定他发疯的第二天,系主任就亲自出马,带着一批学生干部,硬是把他塞进了精神病院开来的救护车里。

凯方说着,拔了一根青草,放在嘴里嚼着。那天,他说,我是亲眼看着他们把他塞进那辆车的。他拼命挣扎着,大声地喊着“救救我!救救我!”可是没人能上去把他从那帮穷凶极恶的人手里救下来,眼睁睁地看着他被他们七手八脚地捆成了一只粽子,扔进车里。其中还有一个是他的师兄弟,跟他一样的博士生。而在一旁观看的,几乎全是我们所住的这幢楼里的博士生。我们平时谁都不认为他是疯了的,但在别人把他塞进车子的时候,谁也不敢站出来说,他是正常的。我也没有。我只是呆呆地看着他从寝室里被弄出去,明白了要把一个人变成疯子是多么的容易,只要向他宣布一声就可以了。他的导师在第二天召开的研究生座谈会上,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示,出了这样的学生是他的耻辱。你说说,究竟是谁疯了?

我没有吱声。我想起了尤奈斯库的《犀牛》。

你知道么?凯方继续对我说,他其实是个非常有才气的人。他对卡夫卡特别有研究。他总是说,卡夫卡居然可以写出全世界所有人的真实处境。他尤其喜欢卡夫卡的《审判》,一再对我说,我们其实都是处在被追捕的境地里。我们一生下来就开始被追捕,一直追捕到我们咽气为止。最让我难忘的是,一天夜里,他突然非常严肃地对我说,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的导师是个疯子,绝对的疯子。他说,他的导师从来没跟他们说过一句正常的话,全都是疯话。他开始一直忍耐着,后来实在忍不住了,对导师说,老师,我想跟你单独谈谈,可以么?等其他师兄弟们退出去后,他对导师说,我很认真地劝劝你,好好读点书,不要成天沉浸在过去年代的阴影里,那样总有一天会疯掉的。导师当场大怒,光着火说我看你才疯了。两人吵了起来,吵完后,导师对他说,不久就会证明是谁发了疯的。不久以后,他的导师当众宣布他是个十足的疯子。

听完以后,一股阴森森的凉气沿着我的背脊里爬上来,一直爬到头顶。我的头皮一阵阵发麻。我不住地庆幸,自己的导师总算是个正常的人,否则我难保不是那样的下场。我一面想着,一面就把这话对凯方说了出来。凯方却摇了摇头,说我太天真了。他对我说,疯子的类型有不同,但实质是一样的。他建议我认真仔细地读一遍《史记》。你在《史记》里会发现你的真实处境,之后你会明白,你是不是在被人围捕。我转过脸,呆呆地对着水面。我突然发现自己的处境并不比水草下的魂灵们优越,不过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区别而已。你好好读读韩信的故事。凯方在一旁提醒我说。我不知道说什么,只是死死地盯着河水。这次我很真切地听到了那一声声的呜咽,不是悲伤的哭泣,而是冤魂们一声声的诉说。

那天,我们在河边坐到天黑才分手。我一直沉浸在他提醒我的那些话里,却没有注意到凯方的神情。这些年来我一直在后悔,要是当时我对他多注意一点的话,也许我就可以发现,他对世界的那种绝望,和绝望背后的死志。但我实在是太想着自己了,以致忽略了凯方。这情形跟凯方看着他的室友被送到精神病院去何其相似呵!我不知道人是不是都是这么的自私和可怜,但至少我和凯方未能免俗,在自己的同类被谋杀的时候,没有站出来阻止这样的杀戮。正如凯方因为他的室友被弄成疯子而不停地自责一样,我同样由于凯方的自杀而悔恨不已。人为什么总是在别人最需要自己的时候,却站到了旁观者的位置上?我唯一可以为自己开脱的理由,不过是凯方提醒我,应该从《史记》里找出自己的真实处境,于是我就沉浸在那样的思绪里。但这又恰好证明了,在我身处险境而不自知的时候,凯方撇开自己的处境提醒了我,而趁我不注意的时候,他自己却一纵身,跳了下去!

我是说,就在我和凯方坐在河边谈话的第三天夜里,他从文科大楼十七层楼顶上跳了下来。比起他父亲,凯方无疑死得很不专业。据说样子很难看,呲牙裂嘴,脑浆流了一地,身上的每个部位都在流血,致使他的身子浸泡在血水里。白花花的脑浆在血水里显得特别刺眼,就像是血水里开出了一朵朵小白花。

凯方死后,在他的寝室里找出了一百多万字的手稿。其中有半数以上是发表过的。他的字写得很特别,像郑板桥一样,每一个笔划都显得犟头倔脑,好像在挣脱着什么,又像在指控着什么。就是在大殓的那天,我见到了凯方的母亲。比起照片上,她显然苍老多了。但那样的仪态,那样的风度,却让人肃然起敬。在她那样年龄的男男女女之中,她这般的高贵和优雅是我从来没有见到过的。她不跟我们系里的任何领导说话,也拒绝会见她儿子的导师。在不得不开口的时候,她就说英语;当别人企图用英语跟她交谈时,她又换成了法语;那篇在他儿子追悼会上的演讲是用好几种语言完成的,有些内行的人能分清前半部分是英语和法语,后半部分是西班牙语和拉丁语。我感到她执意要用语言的屏障将我们从她和她的儿子身边隔开,以便能和儿子单独交谈。在所有的听众里,也许我是最为幸运的一个,在演说完毕的时候,她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对我说:谢谢你!这是她说出的唯一一句汉语,带有南方口音的普通话。

当时我没吱声,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知道我说什么都是可笑的。我也不知道她谢我什么,也许她在很短的时间里听说了我是她儿子最知心的朋友,曾陪她儿子度过了转瞬即逝的欢乐时光。比如坐在河边那样的交谈。我不知道。她演说完就走了,没有向任何人道别。望着她远去的背影,我仿佛看见了那座埋葬着凯方父亲的大山。她是在她的背影和山的倒影重合的时分从我视线里消失的。在她消失之后,我听到了大厅里嘈嘈杂杂的喧闹声,好像是在说凯方,又像是在说他母亲,这些却都是无关紧要的了。

我说完凯方的故事,看见苏非在流泪。她后来告诉我说,这让她想起了她母亲的葬礼。不过,她当时什么也没说,只是听凭泪水在脸上流淌。我抬头看了看夜空,发现星星全都像是被点燃了一样,变成了一束束火焰。这情景让我感觉似曾相识。于是,我想起了凡高,凡高画面上的星空就是这样的。凯方生前最喜欢的画家就是凡高。

屋里的猫头鹰全都死了。

2

那天晚上,从华联商厦出来后,姜丽人的男朋友楚雄叫了一辆出租,二人一起回到楚雄的新居里。为了庆祝他们同居生活的正式开始,他们到新锦江的旋转餐厅一面观赏着这个正在变得越来越现代化的城市,一面共进晚餐。姜丽人含情脉脉地看着楚雄说,她以前一直觉得这个城市很压抑,现在突然发现她变得可爱了。她指着东方明珠的塔尖和灯火点点的黄浦江说,第一次感受到了城市的温馨。楚雄也同样痴痴地看着她说,从来没见过她这么美。以前在班里时,楚雄默默地爱着她,她是那样高不可攀,远不可及。每次看到你跟你那该死的公公(不,姜丽人纠正道,吴天云),楚雄笑笑说,对,吴胖子,每次看到你跟那个该死的吴胖子在一起,我的心里就如同刀割一样。四年大学读完后,吴胖子成了他最大的仇敌。告诉你吧,楚雄压低了声音对她说,我甚至还起过杀掉他的念头呢。姜丽人卟哧一声笑了,你这个疯子!楚雄正色道:真的,骗你不是人。姜丽人点点头,我没不相信你呀。楚雄脸上顿时舒展开来:可是,后来想想还是出国更重要;我当时想,只要出了头,不愁找不到跟你一样的女人做老婆。没想到,我回来后,你正处在这样的境地里。姜丽人的眼睛湿润起来,把盘子往前一推,说什么都不想吃了。楚雄着急地握了握她的手:我又让你伤心了?姜丽人摇摇头:别管我,吃你的,呆会就过去了。真的,不骗你。为了让楚雄相信,她使劲挤出了一个笑容。楚雄将信将疑地看了她一眼,闷下头继续吃了起来。

从新锦江出来后,楚雄跟她逛淮海路,给她买了一套esprit的休闲装,一套日本滋生堂的化妆品,一双意大利产的皮鞋。在巴黎春天里,她对楚雄说道:够了够了,你这个疯子。不,不够,我要帮你把过去全部换掉。楚雄花了五十万人民币,在市中心买了一套二室一厅的新居,装修得富丽堂皇,为了迎接她的到来。在这之前,楚雄已经把她介绍给了他公司里的全体员工:这是你们新来的总经理。为此,她跟楚雄争论,说一开始就走马上任不太妥当,最好先从底层做起,熟悉一下情况再说。楚雄哈哈大笑说,你以为这是你以前的什么辅导员工作啊?这是我的公司,我相信你的能力。凭什么?因为你过去当班长当团委书记都当得不错。这是两码事。都一样,还不是管人?过去被人管,现在管别人。当然,这是在说我自己。她笑了,说她也一样,一直是被人牵在手里的小木偶。她上任总经理的第一天,就决定搬入楚雄的新居。我现在什么都不怕了。她对楚雄说道。

当二人洗得干干净净地坐到床上后,楚雄轻轻地托起她的脸。那张白晰丰润的脸蛋在楚雄的手掌里颤抖了一下。楚雄急忙缩回手,小声地问了声:怎么了?她抓起楚雄的手,放到自己的脸上,顺便吻了一下楚雄的手心:没什么,我只是害怕不能让你满意。楚雄张了张嘴,什么也没说,将她一把搂人怀里。她驯顺地倒在楚雄的胸前,喁喁低语着不要急不要急,慢慢来,慢慢来,慢慢……下午刚买的那件丝绸睡衣在她的低语里散了开来。当楚雄俯身从她的脖颈里一路吻下去的时候,她闭上了眼睛。她没想到楚雄原来如此老练,这个她当年从来没有把他放在眼里过的小男孩,居然让她第一次品尝到了做女人的美妙。楚雄在她下面最敏感的地方吻得她激动不已,兴不可遏。她情不自禁地伸出双手使劲抓住他的头发,两腿像青蛙一样地屈张着摆动着,脚跟在对方的背上软软地滑上滑下。她微微张开嘴,想对他说些什么,但只费力地吐出了一个词儿:来——吧……楚雄从下面移上来时,她得以喘了口气;在他进入的那一刻,她嗔笑道:你这个大狗熊!

…………

当他们汗涔涔地平静下来后,她深深地吸着楚雄的汗酸气,将脑袋搁在他的臂弯里。她将他的阳物握在手心里温柔地抚弄着,仿佛在慰劳一个征战归来的士兵。楚雄将手臂一翻,把她搂到胸前:你知道么?从第一眼看见你时,我就深深地爱上了你,我的丽人;那年我才十八岁,你让我整整等了十年啊!她不住地抚摸着他,轻轻地对他说,现在你如愿以偿了。不,这只是刚刚开始,我要一点点地慢慢爱你,爱你,永远这么爱下去。可是,她在他胸膛上翻了个身子,脸对着脸,我有点害怕。害怕什么?害怕我像个大苹果,让你慢慢地吃,慢慢地吃,总有吃完的一天,到了那一天,你还会爱我么?不,小傻瓜,你不是大苹果,你是月宫里的那棵桂花树,我不停地爱你就像在不停地砍你,可你每时每刻都在长出来,永远也不会被砍倒的。她听了不由大恸,流着泪在他脸上不停地亲吻,同时小声地嘟哝着:我从来也没有这么想要一个男人,从来……没有……丽人,他在她耳边轻轻地问道:我现在可以问你一个问题么?她抬起脸,唔?

楚雄显然怕伤害到她,犹豫了一会,问道:那个家伙有没有碰过你?

你是说——

该死的吴胖子。

她摇摇头,说出来也许谁也不会相信,这个家伙其实是个变态狂。他常常在我睡觉的时候,偷偷地跑进我的卧室里来。有时候我并没有睡着,我可以感觉到他站在床边,一动不动地盯着我看。我非常害怕,不敢睁开眼睛,生怕打草惊蛇。很多次,我小便急死了,却又不敢起身。一直憋到他走开,才轻手轻脚地爬起来去上厕所。上厕所时也不太平,他会躲在厕所门外偷听。每次抽水马桶里响起浙浙沥沥的声音时,我就觉得特别耻辱,仿佛在他面前被剥光了衣服一般。我最害怕过夏天。我尽可能地整天穿着长袖长裤,在那样炎热的天气里。(楚雄的眼泪掉下来)但只要我一穿短袖或裙子,他的目光就会盯着我不放。你知道么,他有一个可怕的怪癖,喜欢闻我胸罩里的气味。我好几次看见他捧着我刚换下的胸罩,放在鼻子前使劲地嗅。有一次我忍不住轻轻地咳嗽一声,他连忙转过身,若无其事地对我说,你的衣服太脏了,是该洗一洗了。然后摆出往日的长者模样,拍拍我的脸,道貌岸然地走掉。他经常跟我来这一套:扮成一个慈爱的父亲,上前来抱着我,说,太轻了,应该多吃点;或者是捏捏我的手或我的脸,装模作样地说一些你瘦了或你胖了之类的废话。有一次他把手放在我的脸上停住了,接着就顺着脖子住下摸了。我一动不动地僵在那里,眼睛瞪着他;摸到胸口时,他终于把手抽了回去。还有一次,他坐在沙发上看报,我走过他沙发时,他一把将我拉住,把我拽到他的膝盖上,一边对我说些诸如保重身体之类的话,一边装作很无邪的样子亲亲我在我身上乱摸一通。当然,这些都是在他儿子去澳大利亚后一步步逼近的。

那他老婆和他儿子难道都没发现?

他老婆是个很阴毒的女人,就像电影里的地主婆一样。有一次他对我动手动脚时,我一把甩开了他的手,叫了声你干什么嘛!结果他老婆听见后跑出来朝我恶狠狠地说道:干什么这么凶,你爸爸是关心你,别这么不知好歹!他老婆说话时的那种神情特别让人害怕,声音不大,轻悠悠的,像是一把看不见的刀子在你身上划来划去。我后来几次做梦,梦见他强奸我,而他老婆则在一旁死死在捂着我的嘴,不让我喊出声。每次从恶梦里醒来,我都要哭到天明才睡着。至于他那个宝贝儿子,更是糟糕得可以。我在他眼里好像是他父亲赠送给他的一件小礼物,用过玩过便仍一边去了。他到澳大利亚不到一个月,就跟一个一起去的女同胞同居了。他写回来的每封信都是写给父母的,俨然已经把我让给了他爹做小了。

妈的,简直不敢相信这种事情居然发生在今天这样的年代,还是在他妈的高等学府里哪!

这没什么奇怪的。我在这个学校里呆了十年,什么事情都算是看到过一些了。这些从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过来的老家伙,没有一个好的。

他们要是好人,当年怎么会留在学校里呢?

没错。我也一样。

亲爱的,我没说你。

不,我是一样的。我恨我自己。我要是没有那种想迫切留在这个学校里从而在这个城市里站住脚的念头,就不至于这样由他摆布。我不是个完人,也不是个诚实的人,你千万不要把我想得太好了。

别这么说,你在我心目中永远美好。那不是你的错……

不,是的,是的,呜……你别劝我,让我哭一会,这样我可以好受些。呜……真没想到,你被折磨成了这样。我本来还以为你留在学校里很幸福呢。感谢上帝,现在总算都过去了。

唉,要说感谢,还真得感谢他呢。

吴胖子?

不,不是,是他。

他是谁?

龙在田。

龙老师?

对,是他告诉我,应该重新选择自己的人生。没有他的开导,我不会这么毫不犹豫地跟你走到一起的,你明白么?

怎么回事?

说来话长啊。我以前读书时,为了表示向组织的靠拢,从来没有听过龙在田的课。可是我做了辅导员后,我带的那个班上的同学总在我面前说他的课上得如何如何,致使我终于动了好奇心去听了几次。结果,我受到了震撼。发现他讲出了其他老师从来没有讲过的东西,那些东西很简单,很日常,每天都在我们身边发生,却从来不曾注意过。后来,我忍不住去找他。在他的那个小屋里,我跟他谈了好几次。直到发生那件事情。

什么事情?

那天晚上,我跟他谈得忘记了时间,过了午夜十二点钟后,门突然被嗡嗡地敲响,闯进一群公安处的人来。我那天吓得脸都发白了,在一边直哆嗦。但龙在田却十分镇定,用不紧不慢的语气对那些人说,你们给我通通滚出去!那些人吃了一惊,一起朝后退了几步,直退到门口,才对他说:龙老师,我们没别的意思,只是来看看,因为你也知道,这个集体宿舍有集体宿舍的制度,时间太晚了影响不太好吧。我们同事之间谈话影响到谁了?假如谁认为受到影响了,可以站出来,对我直接说;假如他认为要到法庭上去说,我也愿意奉陪。别跟我来这一套。你们可以来找我,但不经我的许可,不准走进我的房间。不是这个意思,不是这个意思,我们不过是想提醒你,不要弄得太晚。龙在田笑嘻嘻地上前对他们说,太晚了又怎么样?你们的意思是不是想提醒我,你们有权干涉我的一切,是不是?这些家伙连忙说,不是,不是,没这个意思。事后他们向龙在田打招呼,说是他们本来也不想管这种事情,但是有人打了匿名电话,使他们误以为出了什么事情。其实,他们说,他们也看到了,不过是同事之间的谈话罢了。这很正常的,很正常的。我当时就猜到,一定是姓吴的打了那个电话。但我没告诉龙在田,否则他一定会去找姓吴的算帐。

真棒!我在读书时就说过,龙老师是很棒的。假如你爱上他,我不会感到意外的。

不,事情并不是这样的。他当时正疯狂地爱着一个女孩子,为了她,他跟吴闹得天翻地覆,结果那女孩子最后还背叛了他,当着很多人的面说,其实她并不爱龙老师。那件事上,吴也很丢面子,被龙在田当面臭骂,系里很多人都在场。可说是两败俱伤。也许是由于这个原因,龙在田的职称始终没能解决。直到现在还是跟十多年前一样,是个普通讲师。你说我爱他,那是不可能的,因为我在他面前感到非常自卑。他活得那么堂堂正正,让我感到自己十分卑下,还自以为是忍辱负重。他曾问我,你为谁忍辱负重?为你自己么?你自己又凭什么要求你忍辱负重了?说白了,是你内心深处有问题。你抵挡不了世俗的诱惑,然后又把这种怯懦归结为诸如忍辱负重之类的所谓传统美德。他一下子击中了我的要害,把我说得无地自容。好了,我现在什么都告诉你了,你还像以前那样爱我么?

是的,我爱你一如既往。人都有弱点,否则就不是人了。人有弱点是可以原谅的,但人不能邪恶。人一旦变得邪恶,那就没救了。

有时候从弱点到邪恶,只是一步之遥呵。

但你没跨过去。

得感谢龙在田,更得感谢你。要不是你,我还不知道什么样的结局在等着我呢。自从那天晚上后,我再也没去找过龙在田。这也是我的弱点之一,因为我害怕了,我不知道吴会对我干出什么事。再说,我也不想再去麻烦他。他的处境够糟的了,随时会被暗箭所伤。可是,结果还是失踪了。

我也听说了这事。好像说他去了海南岛。

不知道。我下次去系里交辞职报告时再问问别人。

唔。

你困了么?

不;正想着你呢。

你抱着我,看着我,还在想着我啊?

你不相信?

不,我信,我信……我只是想问问你,现在还想要我么?

我这辈子要的就是你呀,你这个……

……

他们重新躺下时,天都快亮了。外面传来一阵阵唰唰的扫地声,那是小区里的清洁工人开始上班了。远处,依稀传来几声汽车喇叭的鸣叫,仿佛城市醒来时打出的一个个呵欠。姜丽人躺在楚雄的臂弯里,安安稳稳地睡着了。

3

申萍一觉醒来,发现已经九点多了。寝室里空无一人,团支书江瑛不用说了,每天一早就没了人影儿,就连叶隽连和卓燕她们都走掉了。今天上午好像没有什么课呀,噢,对了,她突然想起来,上午是义务劳动,去教工宿舍打扫卫生;她还特意关照过卓燕,不要叫醒她。她最讨厌这类劳动,宁愿被打旷课也不愿屈就。打了旷课她可以想办法叫黑猫高抬贵手,可是,要她给男教师扫厕所,那实在大恶心了。有一次她跟卓燕两人正在刷洗小便池,猛然冲进来一个男教师,直扑到池子边就往裤裆里朝外掏家伙,她和卓燕吓得魂飞魄散,竟然呆立在原地,一动不动。好在这家伙还算反应比较快,一见她俩,连忙转身跳进一旁的大便问,关上门后,浙沥浙沥地撒尿。事后她们向宿舍管理科抱怨说,以后再不应该让女生打扫男厕所了。宿管科长一拍桌子冲着她们吼道:你们不打扫谁打扫?言下之意这是她们的职业。后来她们跑到系里找总支书记反映,陈书记笑咪咪地对她们说,发生那种情况是很偶然的,男教师小便急了冲进来也是可以理解的,学校总不能因为这样的小事而把公益劳动给取消吧?要知道,陈书记继续耐心地开导,你们从小在父母的宠爱下长大,缺乏必要的劳动锻练,这正是你们锻练的好机会;所以,不要想方设法地逃避,而是应该好好珍惜。机会难得呀,同学们。她听了目瞪口呆,私底下对卓燕说,这个姓陈的简直是个神经病,叫我们打扫男教工的厕所,居然好像还是我们得了便宜捡了钞票似的!就是,一向文文静静的卓燕也气愤起来,这个人的脑子就像被枪打过一样,昏庸得一塌糊涂。从此以后,凡是这类公益劳动,申萍能逃就逃,不能逃就躲,反正是死活都不参加的。更不用说,今天上午她还跟她前任辅导员姜丽人有约,到她现在所在的那个公司去见面。姜丽人当她们班辅导员时,她跟姜老师关系搞得不错。说不定会在那里碰上什么好运气。毕业后有好几个地方可去,但申萍都不太满意。反正多看看也不损失什么。有比较才会有鉴别,有鉴别才能挑拣出最理想的去处。申萍看不起那些急急忙忙地把自己交给哪个中学或哪个公司的同班同学,哪怕是电视台那样的地方,也得弄清楚情况后才跟人家签合同。这些个合同一签就是五年十年的,能不小心么?上一届有个女生说是要去电视台了,合同看也不看清楚就签了名,结果人家是让她去一所电视中专。还有一个也是,声称跟一个电视台的名编导交上了朋友,进电视台十拿九稳;结果呢,人家睡了她几次后,没事人一般地把她给甩了。生意人有句老话是不能不听的,叫做老矩不脱手,脱手不老矩。八字还没有一撇就急着跟人家上床,这样的孱头不被人家斩谁被人家斩啊?

申萍走出宿舍时正好十点钟。如果不耽搁的话,十点半可望到姜丽人的公司了。让她气恼的是,偏偏在丽娃河边碰上了那个老是对她纠缠不休的卢强。卢强一见到她就站住了,一张胖得五海六肿的面孔上,堆出一片滑稽的笑容:哎哟,真巧啊,你上哪儿去?上课去呗。她故意似笑非笑地回答。咦,你们今天上午不是没课的么?这小子,她不由暗暗嘀咕了一声,我的事情全都让他打听得清清楚楚了。她身子一侧,一面绕过卢强一面说道:我去外语系旁听。想不到卢强跟了上来:那我也去,我的外语是得补补课了。她皱了下眉头。她觉得这家伙有点蹊跷,自从上次明确拒绝过他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都没再来纠缠她,怎么今天又来劲了?她一路走着,一面想着摆脱他的办法。至于这小子在她耳边唠唠叨叨些什么,她一句都没听进去。

申萍跟这个叫做卢强的博士生认识是很偶然的事情。有一次她们班级跟一群博士生搞座谈,见这个卢强特别能说,她忍不住随口问了一个问题,卢强回答过后,就好像跟她认识了似的,有事没事地三天两头来找她。有一次学校大礼堂里放映外面传说得纷纷扬扬的《霸王别姬》,她去晚了没能买到电影票,正好被卢强看见,兴冲冲地跑过来,对她说他手里有余票。她客气了一声就接受了。直到第二天晚上坐到电影院里,才发现卢强坐在她边上。先是他的那张嘴,从电影开场后就没停止过聒噪,等到她小声告诉他,有话等看完电影再说之后,轮到这小子的手开始在她身旁没完没了地摸索起来,一会儿放在扶手上跟她的手相挨,一会儿放在她衣袖上不住地磨蹭,一会儿又举到她身子上方,犹豫着是不是该搭到她肩膀上。事后,她懊悔不已地对卓燕说道,早知是这样,真不该要他那张票子,再说这影片也没什么好看,中国人真是饿疯了,看见有同性恋就说是一部好电影。更让她恼火的是,电影散场后,卢强还不肯放过她,要一路送她回去,说是刚才你自己说的,看完电影说说话。她一扬脑袋,以一种豁出去了的悲壮口吻说道:好吧,既然如此,你有话就直说吧。卢强一转身,挡到她面前说:我喜欢你,真的,你别不相信,我是真的喜欢你。她听了心里暗暗好笑,嘴里不紧不慢地说道:是真是假都是无所谓的,因为我对你没有这个意思。卢强急了,凑上来问道:你没有这个意思是什么意思?她朝后退了退:意思就是我们不过认识而已。那认识又是什么意思?认识的意思就是也可以等于不认识。你不会是在拒绝我吧?没错,就是这个意思。真不敢相信,你居然会拒绝我!以前没人拒绝过你么?当然,因为这是我的初恋。那就不算是如何痛苦的事情。你真残酷,假如我今天晚上有个三长两短,你难道就一点责任都没有吗?你以为这样的威胁会有效果么?你不信的话,不妨试试看!你会游泳不?不会,怎么了?丽娃河就在你后面,跳下去吧。申萍说完就走,好像生怕他真会跳下去似的。卢强在她身后恨恨地嚷嚷了一句:你要读到我这样的博士生还得花好些功夫才行哪!博士?她后来对卓燕说道,博士导师我都看不上哪。这年头全乱套了,乡下人跑进城里当上了博士生,牛皮哄哄的成了博士导师,我爷爷要是活着,又该骂爹骂娘了。申萍爷爷原来是个著名郎中,后半生里坐了十几年的牢房,当了十几年的牛鬼蛇神,等到终于被平反,那天兴奋之下多喝了几杯,晚上一觉睡过去就再也没有醒过来。

快走到校门口时,卢强发现不对了:咦,你不是去听外语课吗?申萍刚想对他说什么,突然看见了毛辅导,好像遇上救兵似的大声叫起来:毛老师!黑猫一见是申萍,飞快地朝她跑了过来。见黑猫到了她跟前,申萍对卢强说道:真对不起,我想跟毛老师谈点事情,请你先去外语系吧。卢强狠狠地瞪了黑猫一眼,一跺脚,转身走开了。等卢强走远后,申萍对着黑猫嘟起小嘴:毛老师,你看,叫我怎么办哪,刚才我正要去参加劳动,一出门就被他给缠上了,一直缠到现在,我真是急也急死了。黑猫连忙安慰道:没关系,没关系,这事我知道了。唉,如今的研究生哪,真不像话,不好好读书,就知道动这种坏脑筋。不用怕,有我呢。明天到我办公室来一下就行了。申萍做出一副很委屈的模样对黑猫咕哝了一声:那就谢谢毛老师了,老是麻烦你,真不好意思。不等毛辅导接下去说出什么来,申萍向他一个招手:毛老师,拜拜。黑猫只好学着她的模样也说了声,拜拜,小申同学。

出了学校大门,申萍如遇大赦般地吐了口气。回头看看那个大门,越看越像监狱的楼堡,笨重高大,灰色的钢筋水泥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倘若门柱上换上一块“第一人民监狱”的牌子,绝对不会让人感到突兀的。也许是这个门楼坏了学校的风水的缘故,申萍发现在这里读了将近四年书,一点都不喜欢这个地方。从走进大门开始,到处都是看门人;大门口不用说了,简直是戒备森严,好像随时随地有暴动发生一般。进了大门,到办公楼里有人守着,到上课的文史大楼有人守着,就连学生的宿舍都有人牢牢地把守着,男同学不得走进女宿舍,女同学不准走进男生楼。有一次她老爸来看望她,居然也被看门的老太太拦在门外。老头子站在丽娃河边等了足足三个半小时。申萍从宿舍里出来买东西才看见了站在西北风里瑟瑟发抖的父亲。同样荒唐的事情也发生在男生楼里,一个同学的母亲,千里迢迢地从云南来看儿子,结果门卫死活不让进,老太太在外面等得心里发慌,最后嚎陶大哭起来。事情闹到宿管科,科长当场表扬了宿舍管理人员,说就该这样,做得对,不严格宿管制度那还了得?

申萍后来是叫了出租赶到姜丽人公司去的,饶是如此,到那里也已经十一点了。好在这个公司还是蛮有气派的,装潢得富丽堂皇,申萍的心情才变得好了起来,仿佛从中看到了美好的未来。门口的秘书小姐把她带到了总经理室。看着笑盈盈地向她站起来的姜丽人,她简直不敢相信眼前这个珠光宝气的女老板居然就是那个来自外地农村的一向土里土气的巴子辅导员。事后她向卓燕这样描述道:姜丽人格只女人现在打扮得时髦之极,一点巴子味道都没有了。小申,请坐吧。姜丽人从办公桌后面转到前面的沙发上,跟她并排坐下。二人刚要说话,有人敲门进来:姜总,那份电报现在就拍?姜总点点头,马上就拍。那人前脚刚走,又一个人后脚进来:姜总,这张票据要您签字。姜丽人于是从桌子上拿过笔,唰唰几下签上名字,交给那人,那人接过票据,点头哈腰地出去了。姜丽人朝申萍笑笑,整天这么忙碌,比当辅导员可是紧张多了。申萍也笑着对她说道:这可不一样。那当然,那是为别人卖命,现在都是为自己做的。申萍端起女秘书刚送来的热茶,抿了口,心中暗暗说道:你到现在才明白哪。怎么样?姜丽人换了个坐姿,一只脚搭在另一只脚的膝盖上,你工作找好了么?申萍摇摇头儿,八字还没一撇呢。没有没理想的方向哪?申萍想了想:当然,教书是肯定不干的,报社电台电视台那样的地方,也不是我这样的人有本事钻进去的。剩下的么……到公司去?是啊,想到外资公司去碰碰运气。去跟人家洽谈过没有?谈过几家,但都没说定。那……知道我为什么叫你来么?不会是想聘用我吧?咯咯咯……你是个聪明绝顶的人哪,不用我多费口舌。公司目前要扩展,需要一些人手。我把班里的同学挨个想了一遍,发现就你是最合适的。别人都——姜丽人摇了摇头。我们这个公司是地道的外资公司,董事长是美籍华人,董事会里有三分之二是美国人……申萍默默地听着,发现姜丽人与其在向她介绍公司,不如说是在向她炫耀她的新生活。不记得她什么时候说过她是外地巴子的话了,此刻这位前辅导员的话里仿佛全都是在对有关巴子的讥讽的回敬。事后她对卓燕说道:也许是我多心了,但我感觉她不会这么好心,我又不是她的什么亲戚,不过是她带过的一个学生罢了。而且,由于我对外地人的歧视,她未必对我真的有多少好感,怎么就如此热情地把我叫去呢?再说,她那个董事长是个男的,好像跟她关系非同一般……申萍下面的话没再说下去,因为说了卓燕也不会明白。

快吃午饭的时候,申萍见到公司董事长,很洋派,风度翩翩,一口一个申小姐,并且很随便地告诉她,他本来是姜总的同班同学,说起来,我们还是校友哪。申萍从董事长和总经理的眼神语气里马上就觉察出了他们之间决不是一般的共事者,于是十分得体地用从日本电影里学来的那种日本女孩子特有的客气方式,弯着腰,低着头,说着:初次见面,多多关照。董事长马上对总经理说,呵,申小姐还真有日本风韵哪。三人一起笑了。趁着融洽的气氛,姜丽人建议,一起出去共进午餐。在一家海鲜馆里吃饭时,申萍方才知道了董事长的姓名,叫楚雄。申萍听了当时就说,这个名字很像古代的某个武士。不,楚雄摇摇头,这是南方的一个地名。是么?申萍想了一会,想不起是南方哪里的地名。于是姜丽人告诉她,是云南的一个地方,离昆明不远。申萍注意到姜丽人对她介绍楚雄这个地名的时候,用的是一个妻子介绍丈夫的口吻。申萍同时注意到,楚雄在点香烟时,目光朝姜丽人十分深情地看了下。这是只有热恋中的男人才会有的目光。这使申萍更加确信,这家公司其实是个夫妻老婆店。什么外资内资的,只要有张美国护照,中国人开的也成了外资企业。申萍知道有不少出去混了一阵子的中国留学生,拿了绿卡或者外国护照再返回来做生意。看来这楚雄也是其中之一了。明白了这层关系,申萍就处处小心,比如在吃饭时,她注意不让自己显得太有风度,以致压过了身旁的姜总经理。她甚至有点后悔,当初不该在学校里那么肆无忌惮地看不起外地同学。但姜丽人却浑然不觉,一个劲地对她微笑,显得十分温和可亲。

从某种角度上说,这顿午饭好像是公司给申萍上的第一课。地点选在这个城市最著名的美食街,馆子是这条街上最豪华的。三人在小包房里坐定后,点上来的菜都是诸如象鼻蚌,大王蛇,大龙虾之类的山珍海鲜。当侍者问到喝什么酒时,楚雄想也不想的要了一瓶XO。申萍喝了一小杯,觉得通体舒泰。后来又让芥末朝自己头顶心冲了几下,更是畅美无比。对于她的能吃能喝,楚雄和姜丽人都感到十分满意,她甚至发现,他们两个不时地在交换眼色,仿佛在对自己进行什么测试一样。申萍认定,假如日后真的上这家公司打工的话,那么最关键的问题乃是如何处理好与这两个老总之间的关系。这种相处如同烹调,选料,刀工,火候,乃至装盘等等都要把握得恰到好处,才能端上一盘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想到自己以后很可能要在这二人之间走钢丝,申萍又有一种莫名的沮丧。要是自己能有这么一位同班同学该有多好,至少不用这么辛苦地坐在这里让人家上课,看人家脸色了。但要是放弃了这样一个机会,又觉得很可惜。虽然如今公司很多,但真正可人心意的却很少。她不知听说过多少人抱怨过,在外资公司打工的不易。因此,她在饭桌上虽然很矜持,言谈之间却始终在暗示他俩,她是愿意合作的。有时候小心是必要的,但这不等于说不需要冒险。而且,不管怎么说,姜丽人也曾是她的老师,再冒险也不会冒到哪里去。午餐结束时,她虽然对他们说了,回去考虑考虑,但她的神情却已表明,她不会轻易放弃这样的机会。

然而,直到申萍后来正式进入这家公司之前,她一直没有弄明白,姜丽人为什么会找上她。因为按照最常规的推断,姜丽人不管怎么善良,也不会把一个在姿色和才干上不亚于自己并且比自己更年轻的女孩子轻易招人公司的。等到后来申萍发现姜丽人找她是为了给她自己创造一个挑战时,她对这位前辅导员更是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深深地体会到自己过去不把外地来的女孩子放在眼里是多么的愚蠢。三年以后,她在一次同学聚会上对卓燕小声说道:我在公司一年中学到的东西,超过在那个破学校里四年所学的总和。

4

自从发现陶乐天身上的那种硬汉素质后,玫玫对他更是恩爱有加。玫玫没想到陶乐天会变得越来越可爱。想当初刚刚在舞厅里认识的时候,陶乐天在她眼里完全是个花花公子,穿着一件碎花的印格衬衫,一条苹果牌牛仔裤,一会儿请这个跳舞,一会跟那个聊天,整个舞厅里就数他活跃。当陶乐天发现了她,并且上来请她跳完第一个舞之后,好朋友柳莺马上过来对她说,小心这家伙,千万别上钩。她不解地看看柳莺,好朋友接着告诉她,这是中文系最花的男生,仅次于当年的龙在田。比起龙在田的怜香惜玉,陶乐天从来不把女孩子当回事儿。你看你看,柳莺指着舞池方向,这家伙又在乱模人家了。顺着柳莺所指的方向看去,陶乐天的手果然放在舞伴的屁股上,并且还不停地上下揉动,仿佛那屁股刚刚挨了板子似的。下作坯!她忍不住骂了句。当陶乐天第二次跑来邀舞时,她断然拒绝了。结果陶乐天嘻皮笑脸地在她身旁坐了下来:咦,刚才还好好的,怎么就突然变脸了。她扭过头不理他。也许正是这样的拒绝和这样的扭过头去,使陶乐天迷上了她,开始了楔而不舍的追求。玫玫没想到去跳了趟舞竟跳出这个结果来。本来只是去散散心而已,因为自从同寝室的刘梅自杀后,她和柳莺不约而同地发现不能再那么认真地读书了,她们认为刘梅就是读书读到死胡同里去的。可是,一去跳舞就跳出了一个陶乐天。她后来对柳莺解释说,我也不知是怎么回事,他竟然能够让我完全忘了你告诉我的话,让我感到不爱他是说不过去的。柳莺冷笑了一声:哼,你们上海女孩子都这样,就喜欢这种花里胡哨的小白脸。玫玫没吱声,她发现自己的确已经喜欢上他了。她没好意思告诉柳莺,隔天夜里,她已经上过他的那张单人床了。

如今让玫玫有些不放心的是,好了二年多了,她的热情倒是有增无减,日渐高涨,而他却在慢慢地冷却下去,二人在一起时他经常走神。那天晚上他扮演完英雄之后,玫玫简直爱疯了他,然而做爱时,那种冷热差异刺伤了她的心。她在他脸上狠狠地拧了一把:你这是怎么了?结果他的回答让她哑口无言:大概是刚才吵架吵累了。她只好默默无语地倒在他胸前。过了好一会儿,一面揉着他的面孔,一面心疼地问道:没弄疼你吧?没有。陶乐天若无其事地回答。但是她自己知道自己下手有些重了。第二天,陶乐天脸上出现了一大块乌青,人们问他发生什么事了?他面带微笑地告诉人家,不小心撞在门框上了。于是他所有的冷淡和漫不经心,全都得到了玫玫的谅解。6柳莺问起时,她还不停地为他辩护,他这个人就是这副模样,心里明白,但不喜欢做在面上。柳莺朝她笑笑,既表示不以为然,又表示他确实不是个坏人。柳莺最后接受了陶乐天倒还不全是因为他那天晚上击败了黑猫,而是由于在她考研期间,陶乐天因为她是玫玫的好友,给了她极大的帮助。从搜罗复习资料到安排跟导师面谈,都是陶乐天一手包办的。在她和玫玫双双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她执意要请陶乐天去学校后门的枣苑餐厅吃饭,以示感谢。三人其乐融融地吃完之后,柳莺去付账,小姐说那位先生刚才已经付过了。在柳莺急得差点哭出来的时候,陶乐天却嬉皮笑脸地说,哪有让女士付账的道理?传出去我陶乐天还能做人么?柳莺只好冲着玫玫傻看,玫玫朝她做了个鬼脸,心里甜甜地得意着。自此以后,柳莺就不再说陶乐天的坏话了,反而时常对玫玫表示出羡慕之情。有一次还居然问她:你们那个过么?她卟哧一笑:废话,你以为我是圣女贞德啊。那么,柳莺一下子意兴盎然起来,感觉怎么样?当然好啦。好到什么程度嘛?嘻嘻,就像在天空中飞上飞下,又像在大海上飘来飘去。柳莺不作声了,轻轻地叹了口气,说,有时候是得勇敢些。为了安慰好朋友,玫玫搂着她的肩头说道:可我也很羡慕你呀,至今还是处女身。得了吧,你这是在夸我还是在笑我呢,真是的,得了便宜还卖乖。

其实,玫玫一直很关心柳莺的事儿,好几次她都对陶乐天说,帮她找个男朋友吧。陶乐天也真的帮她找过一个博士生,结果她却不喜欢人家,说是读书读到这么傻的,还第一次见到,除了数学公式什么都不懂,他以为自己是陈什么润哪。后来柳莺自己找过一个,结果是别人不喜欢她,说她要有玫玫那样漂亮就好了。玫玫气得要陶乐天去为她们打抱不平,说这家伙既欺负了柳莺又调戏了她。陶乐天嘴上答应,却始终不付诸行动。直到有一次那家伙被体育系的学生给揍了,陶乐天才告诉玫玫,那是他策划的。她虽然不相信,但也没有证据证明他在哄她。再说,她要求陶乐天做的事情也忒多,一件刚完,一件又接踵而至。柳莺的事情完了,还有柳莺的杭州老乡也得帮忙。这天晚上,玫玫正准备去陶乐天那儿,柳莺带着一群人闯了进来。唉呀,真巧了,我还怕你不在呢,来,我来介绍一下。柳莺先指指她那位杭州老乡,小叶你是认识的了,这二位是小叶间寝室的,她叫卓燕,她叫申萍……

玫玫跟她们一一点头,那个瘦瘦小小的叶隽连因为是柳莺老乡的缘故,常来她们寝室玩儿,但胖乎乎的卓燕和漂亮的申萍却是第一次光临。卓燕她没听说过,那个申萍她却是早有耳闻。大学里二类人是传闻最多的,男的一类是名士,比如龙在田陶乐天张超之流,女的一类则是美女,而申萍据说是下面那一届最拔尖的一个,人称倘若再来一次系花选拔,非她莫属。玫玫注意到,当她在打量申萍时,对方也将她深深地看了一眼。美女和美女见面,如同武侠小说里江湖上的武林高手相会一样,总要暗中比试比试。玫玫不知道对方看出了她的什么破绽,反正她发现了申萍眉宇间流露出一股俗气。看来,不像是个要读书的料。果然,柳莺告诉她,三位来客之中,有二位正在准备考研究,一位是叶隽连,一位是卓燕。这么说来,玫玫心中暗暗说道,这申萍是来会会我的了。于是,她对申萍明知故问道:那么,你呢?申萍浅浅一笑,我这四年本科都已经读烦了,还白相什么研究生。一句话伤害了在场的所有研究生和正准备赴考的准研究生,大家都很尴尬,面面相觑。卓燕最先反应过来,出来打圆场,人家都是找不到出路,不得已而为之,哪像你哪,已经谈了无数家公司了,今天上午还去了一家呢。是吗?玫玫连忙顺着台阶往下走,谈妥了么?申萍也顺势而下:彼此有点意向,就像人家谈生意一样,谈谈看罢了。柳莺插嘴道:这就跟谈朋友一样,一面谈一面看。这个比喻把大家全逗乐了,一起笑了起来。笑过之后,气氛变得友好了。柳莺拿出一袋瓜子,哗地一下倒在摊在桌面的报纸上,大家一起嗑着瓜子,说着考研的事儿。柳莺说,小叶准备考汪仁明,卓燕准备考张超。

我听说,玫玫惋惜地笑道,那个张超好像不招硕士生了,因为他明年要开始招博士生了。至于那个汪仁明嘛,玫玫冷笑了一声,你们听过他的课么?

怎么没听过,申萍插上来说,讲来讲去就是哈克奈斯,恩格斯的那封信不知被他讲了多少遍了。要不是他节节课要点名,我早就逃之夭夭了。人家老师讲外国文学至少还讲讲司汤达,巴尔扎克什么的,这个汪仁明讲来讲去就是哈格奈斯,要不就是什么席勒是传声筒,人家是什么筒跟他有什么关系哪。

大家哄地一下笑了。笑声渐息之际,玫玫慢悠悠地接着说道:

这讲课差劲还在其次,主要是人忒糟糕。讲台上装得一本正经,讲台下一双眼睛色迷迷的,老是在女生身上扫来扫去。谁要是毕业论文什么的落到他的手里,那可就完了,他会把人叫到他书房里没完没了地跟人谈论文,让人改来改去的,穷折腾。我下铺那个女孩子的毕业论文,改了十几遍。每次一听到他打电话来就害怕,说又得受三个小时的罪了。后来论文答辩总算通过了。最后一次来电话,不谈论文了,在电话里跟人家说,我真想吻吻你的手。十三点么?

那——叶隽连失望地看着玫玫,小声问道:你导师呢?他今年招不招?

我导师不招了,就是被汪仁明挤掉的。他们外国文学教研究室里汪仁明招研最起劲,他仗着跟吴主任关系好,什么事都是他抢在头里。我导师是个好户头,与世无争,整个教研室里数他水平最高,外面影响最大,但最是无权无势。吴主任还放风要他提前退休哪。

这个吴胖子不是个好东西,柳莺忍不住插道,不学无术且不说,把着系主任的位置十多年,没干过什么好事,中文系被他弄得一团糟。据说还跟他家那个宝贝儿媳妇不清不楚的。

申萍连忙解释了一句,哪里,人家都离开他们家了,正在跟他儿子办离婚呢。吃吃……卓燕忍不住笑了,见大家的眼光都看着她,她笑着对她们说道:他现在找上我们寝室里的那一位了。

谁?玫玫问道。

申萍也跟着吃吃一笑,回答说:还有谁,江西老表呗。

柳莺接着问道;她快入党了吧?

申萍推推叶隽连:问她,她是团支部委员。

叶隽连朝她们笑笑,不愿说什么。于是卓燕接着说道:岂止是入党,这次已经内定为直升研究生了。

柳莺马上跟了句:这么说,是姜丽人第二了。

于是大家又笑了一阵。叶隽连还不死心,又问道:那么忻向苏教授怎么样?她招了博士以后,还招不招硕士?

不等叶隽连说完,玫玫就急急地打断道:唉呀,格只老太婆不要太吓人噢,以前给我们上课,讲了一个学期只教会我们一句话:托尔斯泰是俄国革命的一面镜子。我们都说,这面镜子她自己留着慢慢用就行了,干什么一次又一次硬往我们这里塞?

柳莺也说:就是,当年她给我们上课时,我们班的肖重光编了一句顺口溜,列宁是阿爸,高尔基是爷叔,托尔斯泰是娘舅,一江春水向苏流。

咯咯咯……全体捧腹。

笑声中玫玫一本正经地告诉大家:真是这样的,格只老太婆本来不叫忻向苏,是她留学回来后改的。因为这个名字,文化大革命中还吃过苦头呢,说她是苏修特务。

不管怎么说,等到大家重新安静下来后,柳莺对玫玫说,总得找个导师考一下呀,你给小叶她们出个点子,考谁合适?

玫玫想了会问叶隽连,你考古典文学怎么样?

叶隽连点点头。柳莺急急地问道:你认识什么人么?

玫玫告诉她们:我跟这届招生的章先生不熟,乐天跟他挺好的。我让乐天去帮你打听一下吧。

柳莺转过脸兴奋地对她老乡说道:章先生很棒的,古典文学上除了施老先生大概就数他了。柳莺说着又转向攻玫:你那位乐天跟章先生说得上话吧。

玫玫唔了声,说,龙在田跟章先生关系很好,他从前跟章先生学过《易经》。后来他常拉上乐天同去章先生家聊天,所以乐天和章先生也很熟,昨天乐天还去他那里下围棋呢。

说到龙在田,卓燕她们非常起劲,抢着问玫玫:听说龙在田去了海南了?

玫玫摇摇头,谁也弄不清楚。

柳莺不相信地对玫玫说:你那位乐天肯定知道他的去向。

玫玫嗔道:凭什么乐天就应该知道呢?

柳莺反问道:那你们怎么会有他的房门钥匙呢?

玫玫顿时脸红了。玫玫脸红不是因为她的乐天有龙在田的房门钥匙,而是她曾告诉过柳莺,那次在龙在田的房间里,她特别有感觉,以致跟乐天爱得死去活来。一旁的申萍却以为攻玫是因为自己跟陶乐天在那个房间里被黑猫抓住过而感到尴尬,连忙把话扯开说:龙在田跟陶乐天那么要好,把钥匙留给他是很自然的。可是柳莺偏偏哪壶不开提哪壶,钉住不放地继续说道:那天黑猫让你们骂得够惨的了,黑猫事后还到处诉苦,说陶乐天动粗打人,真把人笑死了。

卓燕证实道:上次开班会,黑猫站在讲台前唾沫四溅地声讨说,陶乐天哪像个博士生,简直就是个流氓,系里早晚要处分他的。最滑稽的是,他还当堂解开发黑的领子,在教室里绕了一周,让我们看他的胸口,说是被陶乐天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弄得全体女生忙不迭地把头低了下去。

玫玫哼了一声说:这家伙真下作,幸亏乐天也没碰他什么,真要是踢了他的屁股,他没准要在教室里脱裤子呢。

柳莺率先大笑起来,其他人也一个个笑得前仰后合。卓燕笑着指指申萍说:以后你们乐天再跟黑猫吵架,把她叫去就行了,黑猫看见她可是一贴药。

申萍“卟”地一下,把嘴里的瓜子壳连瓜子仁一起喷了出来,笑着说道:胡说什么呀,把他老婆叫来才好玩呢。黑猫最怕他老婆。那次我为了逃献血去他家找他帮忙,走近窗口就看见他老婆正揪着他一只耳朵,像拎小鸡一样,从房间这一头拖到那一头,他歪着脑袋,狗偻着身子,不停地求饶说,好了好了,我错了我错了,原谅我这一次,下不为例,下不为例。我连忙逃跑,从此以后再也不敢上他家门了。要让那个雌老虎看见我,没准会把我撕碎生吃了。

柳莺笑得手中的瓜子撒了一地,嘴里还在对申萍说:要是你那天进去呀,他老婆肯定就把黑猫给宰了。

一直在旁边不多话的叶隽连等大家笑停当了后说道:听说他老婆跑到吴主任那里闹过,说是不许再让黑猫搞学生工作,可是每次又都被吴主任给说服了。

玫玫撇了下嘴,说,黑猫就是吴胖子给提拨的,他怎么舍得撤换他?整个中文系,就数吴胖子最坏,难怪龙在田会那么臭骂他。那天我正好在系里,吴胖子被龙在田骂得节节后退,嘴里不停地说,我有血压高,我有血压高。龙在田说,你有血压高吓唬谁,骂死你我不偿命的!当时在场的人全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就连陈若莲都笑了一下。

大家听了又乐了一阵。完了,柳莺不住地感叹:龙在田挺有意思的,唉,真是可惜了。

卓燕向玫玫间道:嘿,你们在龙在田房间里有没有见到女孩子的照片?

玫玫不解地看着卓燕:女孩子的照片?什么意思?

卓燕红了红脸说道:听说龙在田会向每一个跟他好过的女孩子要一张照片留作纪念,所以他房间里挂满了人家的照片。

玫玫一侧脑袋:胡说八道,我从来没见过什么女孩子的照片。

卓燕还不甘心:也许他藏在哪本影集里了呢?

玫玫摇摇头儿:不知道,反正我没见到过。

柳莺插话说:哎,玫玫哪,说正经的,以后什么时候带我们到龙在田房间里去看看好么?

对,对,带我们去看看。柳莺的建议马上得到了大家的响应。

玫玫朝众人看了看,不禁暗暗好笑,女人全都一个样,不管是表面上正儿八经的还是颠三倒四的,但她嘴上却很从容地说了声:行啊,以后有机会时,我会通知你们的。

她说完看见申萍掩嘴一笑,不知她笑什么。后来她俩成了很要好的朋友后,申萍告诉她,她当时之所以想笑是因为她发现其实女人的心思全都是一样的,不管平时装得多么正经。玫玫听了使劲咬了咬嘴唇,自忖这个申萍怎么跟她想得一模一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