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给苏菲讲第二个故事的那个夜晚,外面下着雨,我们没法再像往常那样坐在阳台上,只得靠在客厅里的沙发上消消停停地喝咖啡。苏非弯曲着双腿,像只猫咪似的蜷缩在沙发里,一手端着盘子,一手握着小调羹在咖啡杯里轻轻地搅动,使杯子发出滋滋的声响。响声停住后,苏非将嘴唇凑上去啜了一口,然后放下了杯子,抬起脸,朝我莞尔一笑。那是非常甜美的一笑,嘴角弯弯的,嘴角上方跳过一对浅浅的酒靥。我想要不是外面下着雨,天幕上一定会有相应的一弯新月。我俯身喝了口没有放糖的咖啡,让苦涩的味道在舌尖停留了片刻之后,开始说道:
那天晚上也像这样下着雨,我带着几千个学生出了校门。一刻钟之前,我作出了决定,去救一场正在市中心熊熊燃烧的大火。
当然,像历史上很多铁石心肠的将领一样,我作出了把学生投入火海的决定。我嘶哑地吐出了“集——合,出——发”这四个字。说完后,笔直地朝门口走了出去。我先慢说出去以后发生的事情,而是想告诉你,当时在场的人之中,我并不是唯一的老师,还有一个与我在一个系里共事的老同学,张君。当我走到门口时,张君从后面追了上来,将我一把拖住:在田,你再好好想想,我觉得这消息不可靠,我不相信这是真的,外面下着这么大的雨,怎么可能发生大火灾呢?我说你还是冷静一点。在他说话的时候,我一直看着他的眼睛,那双眼睛里闪烁着的目光告诉我,他不是不相信火灾的消息,而是不想承担冒死的风险。于是我又回过头对跟在我身后的学生说道:假如有同学不愿去,千万不要勉强。说完后我就冲了出去。
我走在大雨里没功夫细想张君的眼神。我只是觉得,倘若这消息是假的,那么谢天谢地,我既没有成为历史罪人,也没有让同学们葬身火海。我担心的乃是这消息的千真万确。那样的话,我和这些被我带出去的学生就只有听天由命了。抱着听天由命的心境,我默默地走在学生队伍的前面。有生以来,我第一次体会到面对死亡是什么滋味。要不是身后跟着这么多的学生,我也许会感到害怕。我相信比起凯方的朝下一跃,我并不更加勇敢。他跳下去时是义无反顾的,而我走在那场让我终身难忘的大雨里时却是犹豫不决的。
事情的结局是出人意料的。我们几千号人在风雨里忙了大半夜,结果居然没有找到失火地点。我们在学校楼顶上所看见的那片红光,原来是这个城市因为改革开放而闪烁的霓虹灯光。第二天清晨,电台里播送的第一条新闻就是有关我们出来救火的消息,说是我们误信了谣言,造成了市中心主要路口的交通堵塞。电台播送出这个消息后不到十分钟,就有一串公交车向我们开来,把淋得透湿的同学们载回了学校。围绕着要不要相信电台的广播,要不要立即返校,指挥部的核心人员在外白渡桥下紧急集合召开了临时会议。我记不清会上都说了些什么,我已经有三天三夜没有合过眼睛,实在困得不行。当他们围着我七嘴八舌的时候,我却靠着身后的围墙睡着了。等我醒来后,发现原先浩浩荡荡的队伍已经所剩无几。我拖着疲惫不堪的双腿,在那里最后巡视了一遍以确信没人拉下后,走进一家面包房,一头栽倒在柜台边睡了过去。后来是一位姓陶的朋友叫了一辆出租,把我送回了学校。这位陶姓朋友告诉我说,他是半夜里随着队伍走了一半后溜回去的,因为他想来想去还是不想去就义。早上看到回去的人群里没有我,以为我出了什么事,于是就一路找了过来。他说完在我手背上轻轻地拍了拍,好像是在表示某种歉意。我对他笑笑说,换了我在你的位置上,也许也会开溜的。再说,你最终还是没忘记朋友,谢谢你,哥们。他也笑了,说,这样的结局值得庆幸。我说,是的,谢天谢地。
你问我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也不知道。有关这个救火事件,后来流传着许多种说法。有的说是火灾确实发生过,但后来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给浇灭了;有的说根本就没发生过火灾,这是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策划的一个阴谋;有的说火灾本来就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就像地上的路一样,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因为大家都说有火灾,火灾也就真的出现了。根据第三种说法,有人推断,发生火灾的最根本原因乃是由于有人带着学生去救火。你不要笑,这种说法是很严肃的,一点不开玩笑。为了证明此事的严肃性,在这个事件发生的几个月后,我被指控为纵火嫌疑犯而被捕。我是在学校里被逮捕的。
作为一个纵火嫌疑犯,我在牢房里跟杀人犯,盗窃犯,贪污犯,贩毒犯,强奸犯,抢劫犯,还有小流氓关在一起。有人说,牢房是学校;有人说,他人是地狱;反正有关牢房的种种说法,我在被关押的那些日子里,几乎全都体验到了。进去的第一课就是得学会忍受各种各样出其不意的袭击,从背后击来的,从正面击来的,还有从侧面击来的,你都得学会应付。没想到鲁迅在杂文里谈到的横过来站着作战,原来是这个意思。一次我仰卧在地板上,一个家伙重重地坐在我的胸口,差点把我的肋骨生断,仿佛以此告诉我人的屁股也可以致人于死地。我当时差点晕过去,眼前金星直冒,但我不能示弱,否则就死定了。我竭力睁大眼睛,尽量用一种平静的目光,一动不动地看着坐在我胸口上的这个家伙,不让他得到丝毫施虐的快感,我用目光告诉他,这不可能使我屈服就范。我从没有如此从容不迫地盯住一个人的脸注视过,彼此的目光在空气里交锋,撞击,我甚至可以听见目光和目光碰出的火花,像电焊枪下的火星一般飞迸四射,发出吱吱的声响。不大一会儿,这家伙的目光就黯淡了下去,将脸别转开,然后,他意兴索然地站起来走开了,没让我受到第二下以屁股作为武器的打击。
从此之后,我开始慢慢地学会了如何适应牢房生活。我想起我曾经熟读过的一个大流氓写的有关黑社会的行事准则:最高权力,暴力行为,拉帮结派。按照这三条准则,我试着使自己成为一个在牢房里受到敬畏的黑社会领袖。我断然抛弃了以往的书生意气,不再像刚刚进来时那样,整天写诗,沉浸在英雄主义的自我陶醉里,我让自己逐步变得冷酷起来,消灭任何温情脉脉的情调,神色漠然,沉默寡言。一个小兄弟出来后告诉我,我看人的目光冷冷的,如同一把雪亮的钢刀。倘若我向一个人出手,不把他置于求饶的地步决不罢手。假如在里面杀人不算犯法的话,我肯定已经杀掉个把人了。当然,不一定我自己动手,可以利用那些头脑简单的莽夫罪犯。这类人胳膊粗,拳头硬,有些还武艺高强,只要有本事收服,他们愿意为你赴汤蹈火,背着你闯刀山,下火海,或者到山上去打游击,或者到海底去捉鳖擒鲨鱼。所谓降龙伏虎,无非就是这意思。一间牢房十几号人,你如果要在其中成为说一不二的头领,还必须懂得,哪些人是要拉拢的,哪些人是该打击的;拉拢的人要占大多数,打击的面要小,要集中。拉拢的人少了,力量就会削弱;而打击的人太多,则会因为树敌过多而身临险境。这些其实都是基本的常识,假如你要成为领袖的话。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秘诀是:必须得有对立面,也就是说,得有敌人。正如没有朋友,没有追随者,你会一事无成一样;假如没有敌人,没有对立面,那么你也将一事无成。而且选择敌人与选择朋友一样重要,来不得半点的弄虚作假,半点的含混不清。树敌必须明确,并且要表明誓不两立,除非有必要时,可以作些谈判甚至妥协——坚定性和灵活性是不可或缺的两手。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归根结底,这一切都取决于利益,或利害关系。根据这样的利害关系,你得经常在牢房里制造一些事件,不能让人感到无事可做。比如你可以时时宣布一级战备,准备打架。要让人们始终处于紧张状态之中。否则,你等于向人宣布你是无能的,软弱的,应该从领袖位置上滚蛋的。在牢房血肉横飞的时刻,你要显得比所有的人都冷静,都不动声色,不要让人感觉到你从来没闻过这种血腥气。因为你是所有打架事件的最后仲裁者,所以你得扮演成上帝。
为了成为黑社会的首领,我在这条道路上走得相当远。以致有一次放风时,听见一个孩子在墙角唱歌,会对那种优美的旋律感到陌生,迟钝,满脑子充满制止他的冲动。当我把那孩子喝住后,他感到十分委屈。他对我说,我以为你会喜欢。我说,是的,但不在牢房里。这个孩子是个海员,被指控犯有走私罪。后来我跟他成了朋友,在我离开牢房的时候,我看见他默默地哭了。我想我不用多说,你也已经听明白了。我在牢房里的辉煌最终并没有使我成为一个冷血动物,当我走出牢房时,我又恢复了原来的模样。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不知道这是我的幸运,还是我的不幸。反正,这就是我的命运。
我之所以能够出来,是因为有关那场大火的指控,全然基于学校里一个人的告发,没有任何证据,最后只好不了了之。那个告发者当然是保密的,但审讯者无意之中披露,是我的一个同事同学兼朋友,并且他是当事者之一。要不是后来无意中听说了一个秘密,也许我还不会想到他身上去。
出来后的第一件事,乃是听学校宣布对我的记大过处分。不管有没有纵火,把学生带到火海里去是有违校规校纪的。为此,校方禁止我再跟学生接触,哪怕是学生毕业要求我跟他们拍照留念也不允许。一个朋友听说此事后,把我悄悄地接到校外,在他家里住了一段时间。就从这位朋友那里,我知道了那个秘密,从而弄清楚究竟是谁告发了我。那天晚上,也是这么坐着聊天,我朋友突然问我:你当时怎么会如此冲动呢?我电话里那么清楚地提醒你,你都听不进。起先我被他弄糊涂了,说,我当时并没有接到过你的电话呀?这位朋友咦了一声,然后对我说道:噢,是了,我打电话找你没找到,说你正在开会,后来是你同学张君接了电话,我让张君转告你,千万别出去,因为火灾发生时,我也见到了,火势很大,根本没救的,不管去多少人,全都必死无疑;我实在是不想看着你去送死,更何况还有几千个学生哪。那——我呆呆地问道,张君当时怎么说?他说,一定转告你。我顿时站了起来,怔怔地看着我的那位朋友,我想我当时的模样一定很可怕,致使我这位朋友几乎被吓坏了,不住地对我说,你别……别激动,别激动,看来,这小子没有把电话转告给你;也许,他生怕告诉你后,你会改变主意,因为你一向很看重我的意见。我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后对我这位朋友说道:他不是怕我改变主意,而是怕我不去送死。他当时竟然对我说,他不相信有关火灾的消息。啊?朋友愣住了,他这是什么意思?我轻轻地对朋友说,他的意思是,他既然不相信消息是真的,那么他就没必要去了。事实上,他等我们出了校门之后,就回家睡觉去了。
我这朋友不作声了,低着头,默默地想着什么。过了好一会儿,他抬起头对我说:我明白了,他当时就已经等着给你开追悼会了,到时候他将以亲密战友的身份出现在你的追悼会上,把包括你在内的全体死者的光荣据为己有。就像一个诗人自杀后,许多诗人朝死者扑过去,把赴死的英勇争戴到自己的头上。而且,他想了想,这事的可怕还不啻在于对死者的掠夺,而更在于把生者不动声色地往坟墓里推!我默默地听他说完之后,抬起脸对他说:事情还不止于此,事后,又是他向有关方面告发了我。什么?这次轮到我朋友吃惊了,你怎么知道?我叹了口气,其实,在他们问起当时在场的唯一的一个既是我同学又是我同事还是我朋友的人时,我就该想到的。但我从来不擅长把人朝坏的地方想,所以我每次听过之后,都不曾细想。我确实应该重新去读史书,历史上把朋友往坟墓里送的事情真是太多了,至于通过悼念死者来做自己的文章,更是屡见不鲜;但这两件事情一般是分开进行的,把朋友推人坟墓的,不会好意思再写悼词;而占据了悼念之荣耀的肯定不会是把死者推人坟墓的。也许历史的确比以前进步了,所以才会有把这二种行为合并在一起的事情。我朋友点点头,但随即又对我说,假如我知道事情是这样的话,我也许不会告诉你真相。为什么?因为这会让你对朋友彻底绝望的。我笑了,不会,一点不会,假如张君来告诉我,他对我的被捕伤心透顶云云,我照样相信他。当年释迦牟尼做忍辱仙人时,要不是对哥利工那么的心平气和,那些被砍掉的手足会重新自行长出来么?我虽然不是仙人更不是佛,但佛经故事里的这些道理也算是读过一点的。
说完这个故事,我发现苏非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从对面的沙发上移到我身旁来了。她伸出手,深深地插入我头发,不停地抚摸;与此同时,她把那苍白的脸儿搭拉在了我的肩膀上。但她这次没有哭,只是默默地靠在我身上,以此告诉我她听了这故事后的感受。我望着天花板上的那盏吊灯,感觉像在做梦一样。那年我坐在阴暗的牢房里时,哪曾想到会有如此温馨的时刻?
2
申萍接到张超打来的电话时,正准备去找外语系的莉莉。莉莉是她读大二时就认识了的好朋友,在外面混得很不错。有关要不要去姜丽人那个公司,除了莉莉,她不想跟其他人商量。但考虑到张超在电话里对她提到了论文一事,使她不得不去见他一面。
与往常不同,这次张超没有在系教研室里恭候,而是把她约到了金沙江大酒店。她弄不懂张先生怎么会在这里开了个房间,敲开张超告诉她的那个房间时,她有点后悔不该独自过来。她稍稍思索一下,带着既来之则安之的从容走了进去。张先生,她像往常那样甜甜地叫了声。哎哟,小申同学,真准时哪。张超一面招呼一面让坐,然后给她削了个苹果,很亲切地递到她手里。看着张超西装革履的模样,她笑着问道:怎么,张先生也做起生意来啦?哪里,哪里,张超挥挥手,这是我一个做生意朋友的长包房,他这几天正好去北京了,让我照看一下。申萍朝房间里扫了一眼,心里不由暗暗冷笑,吹牛皮也不看看对象,如此干净利索的地方,哪里是长包房了?申萍见识过那些做生意人的长包房,一般都有些许乱七八糟的类似于居家者才有的什物。可是,他难道会花几百块钱跟我谈一次话?申萍来不及细想,因为张超紧接着真的跟她谈起了她的毕业论文。
小申啊,你写这篇论文看了不少参考材料吧?申萍心里格登一下,因为她听说,凡是论文指导老师对学生说你看了不少参考材料云云,可不是什么称赞话儿,而往往是在暗示对方有抄袭的嫌疑。她使劲地咬着苹果,似笑非笑地朝张超点点头儿,好像在对他说,这也非得弄得很清楚么?但她没想到,张超这次可是认真的,尽管脸上也似笑非笑的样子,但说出的话却相当具有攻击性:你别笑呀,你这文章怎么就让我这么眼熟呢?申萍咽了口苹果说道:是么?不会吧?张超冷笑一声,你呀,难道我这个教授真的是徒有虚名了不成?申萍卟哧一笑,将吃下的苹果核往茶几上的烟灰缸里一扔,顺手掏出随身携带的面巾纸在嘴上和手指上擦了擦,然后笑嘻嘻地看着张超说道:我差点忘了,你们可是师兄师弟的关系,他的文章你当然一眼就能看出来了。张超一仰脑袋,哈哈大笑了一阵后对她说:看,总算招供了,告诉你吧,以后要抄袭哪,不要抄太有名的人的东西,而是要抄外面没什么影响的文章,否则也太显眼了不是?申萍装出一副傻乎乎的模样问道:这个龙在田很有名么?嘻,你连他都不知道?就是给你们上过课的龙老师呀。她摇摇头:我可从来没去听过他的课。为什么?因为他再有名也不能跟你张先生比呀,只要听过张先生的课,什么龙在田不龙在田的就无所谓了嘛。张超眯起眼睛,那你不是抄了人家的文章了么?嗬,张先生哪,我是你指导的学生,总不能抄了你的文章来交给你吧?张超点点头,这倒也是。申萍连忙接着说道:我以为龙在田是个名不见经传的无名小卒,哪里知道他那么有名哪。张超急忙说:不是,不是,他在外面名气是有一点,但也没那么……啊,我也不是怪你抄了他的文章,而是想告诉你,这事让人知道了不好办哪。哟,申萍大惊小怪地叫了声,你堂堂大教授,这点小事都包揽不下来?张超朝她歪过脸,眼睛斜斜地看着她说,这倒也不是,而是……张超停住不说了,目光依然那么斜斜地对着她。申萍别转头,想了想,吃吃一笑,说,哎呀,我说张先生,你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不会把我这种黄毛丫头也放在眼里吧?张超依然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你错了,我看重的恰恰就是你这个黄毛丫头。真的,申萍哪,你不知道我对你有多么看重,否则也不会特意把你叫到这儿来的。我想你不会不懂我的意思。我知道你也是在外面跑跑的人,对你来说,我并不是一个不可取的人哪。申萍,申……张超一面叫着,一面将手朝她伸了过来。申萍一闪身,站了起来,依然笑嘻嘻地说道:张先生,这可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的。你是堂堂大教授,我这个做学生的对你敬重还来不及,哪里会想到这上面去呢?她说着抬起手腕看了看表,嘴里不停地敷衍:你看,我现在该回去了,我刚才出来时,正好碰上同学,她说找我有急事,还问我去哪里,我说去金沙江大酒店。她说去那里干吗?我说,张先生在那里等我谈事情呢。呆会她等急了,说不定就会找来的,我把房问号码都告诉她了。张先生,那么,我就先告辞了,以后再联系吧。
就在申萍快退到门口时,张超发火了:等等!你这个鬼家伙,(张超脸上做出一副像申萍那样的笑嘻嘻的模样)真是名不虚传哪,抄了篇乱七八糟的论文来唬弄我,你就不怕通不过么?你会让我通不过么?我会让你吃个不及格。那——你也只好吃我给你的不及格了。什么意思?很简单,哪有老师把学生叫到宾馆房间里来谈论文的?要是万一不小心传出去,你张先生怎么做人哪?你可是有家室的男人,据说你妻子也不是好慧的,对么?申萍说完,不等张超接下去说什么,一把拉开门,头了不回地冲了出去。她听见张超在房间里大喊了一声:你给我回来!她冷笑了一下,低声啼咕了一句:你快去总台结账吧,几百块钱对你也不是小数目。
申萍一路走着一路气得差点哭出来,张超刚才话里的意思简直把人当作了卖笑女郎,他有没有搞错!我真要卖也不会卖给他这种人!她心里恨恨地说道。其实,早在认识莉莉的时候,她就有机会像莉莉那样到宾馆里去赚大钱,但她不愿意。她觉得她有更好的办法,成为一个出类拔萃的上流女子。她认为一个成功的女人首先不是成功在她的身体上,而是成功在她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头脑。智商比色相更具有竞争力。不管莉莉在她面前做出如何挥金如土的样子,她都没有表示过羡慕。有一次莉莉夸她的身材如何出色,她不高兴地对莉莉说,我倒宁愿别人说我反应如何敏捷。莉莉说,我又没有那个意思。她说有那个意思也没关系,都是女人嘛,但我有我的想法。她没告诉莉莉她的想法是什么。因为莉莉当时有意无意地给她介绍了一个老外,也叫荷西,跟台湾女作家三毛的丈夫一样。她跟荷西喝了一次啤酒,通过几次电话,发现这些老外人倒是挺有趣的,但就是皮肤太粗糙,那股气味太难闻,远远的交个朋友不错,但她却没有丝毫跟他上床的兴趣。后来莉莉告诉她,那个荷西很喜欢她;她淡淡地回答,我可不想成为三毛第二。莉莉听了笑了,她也笑了。她知道莉莉阅历丰富,有过多少老外连她自己都说不上来,但莉莉从来不因此看轻她申萍,相反,还很佩服她,有一次趴在她肩上对她说,我要是有你那样的头脑,准保可以赚更多的钱。她将莉莉一把推开:够了,你!然而,此刻从金沙江酒店出来,她不知怎么特别想马上见到莉莉。她需要有个人能够说说话,而这个人只能是莉莉。
但事情总是这么阴差阳错,往往在她不想见到莉莉时,总会在河边或林荫道上或文科大楼里与莉莉不期而遇,而今天很想跟莉莉谈谈时,却又偏偏在宿舍门口碰到了玫玫和柳莺。柳莺见了她,拍下手说:哎呀,正找你们呢,你们寝室里一个人都没有,正好,正好,一起去吧。申萍被她说得莫名其妙,玫玫小声告诉她:上次不是说要去龙在田那里看看么,我现在手里正好有他房间的钥匙。她连忙点点头,好的好的,现在就去?柳莺嚷嚷道,那当然,否则找你们干吗?她们俩不在只好错过了。她朝柳莺笑笑,心里觉得挺有趣的。刚才还因为抄袭了龙在田的文章而差点给张超占了便宜,现在却要到他那个众说纷纭的神秘房间里去了,真不知冥冥之中有什么蹊跷。
走进龙在田房间时,申萍发现她们全都一下子变紧张起来,仿佛进了一个神秘的山洞一般,大气都不敢出,弄得她也跟着惕然悚然,小心翼翼地东张西望。直到玫玫唰地一下拉开窗帘,打开窗户,让阳光和新鲜空气一起涌人,她们才长长地喘出一口大气,放松了下来。申萍发现这个房间虽小,但零零总总的物品井井有条地放在各自的位置上,她扫了一眼门边靠壁放着的的书橱,翻了翻叠在上铺的铺板上报刊杂志,正想打开一本封面上有龙在田照片的期刊时,身后的玫玫和柳莺发出了惊喜的低声喊叫:哇——;她急忙转过身去,看见她们手里拿着一本相册。她攥着期刊凑了过去,跟她们挤作一处。相册的第一面里,是一个少年人的半身脱帽照,并排三张,每一张是都五寸的放大照。第一张下面写着“小学时代”,第二张是“中学时代”,第三张则是“准备上山下乡”。柳莺咦了一声,小声说道:怎么跟我老爸老妈年轻时的穿著打扮一模一样啊?玫玫手时捅了她一下,这有什么奇怪的,那时候都这样。申萍指着那张“小学时代”所穿的对襟棉袄,吃吃吃地窃笑不已,她们一看,也跟着咯咯咯地笑了起来。笑完后翻到第二面,那个少年人一下子长大了,成了大学生的模样。玫玫急急地朝后翻了几面,找不到上山下乡时的照片,看来那段日子在影集里是个空白。她们从龙在田的大学时代一直看到他在这个学校执教为止,极为失望地发现,一张女人照片也没有。柳莺奇怪地问道:那么些女孩子的照片都放哪儿去了?玫玫摇摇头。柳莺看看申萍:会不会让他给藏起来了?申萍笑了,我怎么知道,再找找看吧。玫玫重新打开那个放相册的抽屉,发现下面还有一个大盒子,柳莺兴奋地嚷嚷:肯定在这里面了!她们轻手轻脚地把那个大盒子拿了出来,打开,哇——申萍和她们二个同时叫出声来,那里面是一叠叠放得整整齐齐的书信。玫玫将它们匆匆翻了下,抬起头说道:好像全是女人的笔迹。柳莺脱口而出:情书!仿佛发现了什么稀世珍宝似的,三个人全都激动不已。申萍觉察了一个彼此心照不宣的秘密:她们来到这个神秘的房间,最终想要找的其实就是这些信里的故事。可是——玫玫有些犹豫不决地看着她们二个,这样好么?玫玫显然是指她们要不要偷看这些信里的内容。柳莺在玫玫背上捶了一下,这有什么了?来也来了,还假正经呢!玫玫回头看看申萍:你说呢?申萍想了想:照道理说嘛,当然不太好;不过,她看看柳莺朝她瞪大了的眼睛,不看又有点不甘心的;我想么……这样吧,我们一人抽一封,然后轮流着看,总共看三封,怎么样?玫玫想了想,不由笑了,点了下头说,好,我同意。柳莺本不肯这么草率的,但见自己成了少数,也就不作声了。那么,申萍问道,谁先抽?柳莺没好气地说:那当然是你了,是你提议的嘛。玫玫笑吟吟地将盒子递到她面前,于是申萍从下面抽了一封。不等看到她们二个是如何抽取的,申萍便将手中的那本期刊往桌上一扔,轻轻地从封套里抽出信笺,展开,一行行清秀的字迹在她手心里跳动起来:
在田:
读完你的来信,我看着窗外南方的天空,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平静,一如窗外的蓝天白云,静静地在天空里倘佯。我很高兴彼此都将这一页翻了过去,我也相信你会像我一样,把它深深地珍藏在心底里。跟过去说声再见是多么的痛苦,我为此付出的代价并不比你小。你说我是你的初恋,我又何尝不是?人说初恋总是以失败告终,谁都逃不过这样的人生关卡。我想告诉你的只是,终结并非都是失败。至少,你我都一起长大了。我们相爱过,相好过,相恨过,相骂过,恋人们常有的酸甜苦辣彼此全都尝遍了。我能够明白你在牢房里对我的思念,因为回忆总是美好的。我也请你原谅,在你坐牢期间,我没有千里迢迢地跑到你所在的城市里去探望你。我实在是不想徒增伤感。不知为什么,在那段时间里,我回想起来的几乎全都是你的不是,全都是你和我吵架的可怕场面。直到你出狱后跑来看我,我依然没有停止这样的回忆。假如我因为这样的回忆而伤害了你,那么我也只好请你原谅。
我是在这个可爱的南方海滨城市里,开始学会生活,同时也开始学会对你的理解。也许在将来我有朝一日成为母亲的时候,我会回想你的模样,并且为你特有的孩子气而感动不已。但至少在目前,我还是不能接受你的天真烂漫。尽管说这些对你对我都已经没什么意义,但我还是要告诉你,在任何一个天真烂漫的女孩子面前,你的天真烂漫是都是不受欢迎的。你太孩子气了,这跟你年龄太不相称了。少女需要的是成熟的男子汉,一个宽厚有力的肩膀,而不是一张纯洁无邪的笑脸。你在讲台上,在文章里是那么的成熟,那么的男子气十足,可是为什么在实际生活中老是长不大呢?须知,在当今的世界里,没有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子会喜欢贾宝玉那样的男人。你不世故,不老成,难道要比你小十几岁的少女学得世故和老成么?而假如二个人都没有这种基本的生存能力,那么又怎么活在这个世故之极的世界上呢?
你的朋友说你是郭靖,应该找一个像黄蓉那样的女孩子,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但假如真是这样,那么我肯定不是那个黄蓉。当然,在这个互道珍重的时刻,我衷心地祝福你,能够找到一个像你朋友所说的那么理想的女孩子,不管她是叫黄蓉还是叫白蓉。你说你永远不会忘记我,我也一样,我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分,想着你,衷心祝福着你。
最后再对你说一遍,不要轻信你周围的人!
这封信没有署名,只是在信的右下角贴了一张米老鼠的剪贴。申萍看完后,发现玫玫也正好读完了她手里的那一封,二人相对一笑,交换了过去。这第二封信的字写得很工整,仿佛是一笔一划画出来的。
龙老师:
真不知该怎么对你说,也许我只能请求你的原谅。我没有你那样的勇气,敢于一个人面对整个世界。不要说整个世界,就连在你眼中不过是个区区系主任的人,我都无法独自面对。更不用说我的父母,我的许多亲戚朋友。你没说错,爱上一个女孩子等于面对她身后的整个家庭整个家族乃至整个社会。我没法把自己从这些关系中分割出来。我做不到,真的做不到。不管你用什么样的眼光看着我,我就是这样的。
经过这场风雨,我深深地体会到,爱是多么的不容易。尤其是爱你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男人,其艰辛,其痛苦,只有爱过的人才会体验到。不管你相信不相信我对你的爱,我能对你说的只是,我是真心实意地爱过你的。正如我当着众人的面对你说我不爱你时,也是真心实意的。我别无选择。也许我这么给你写信是很没必要的,是不理智的,但我实在不能不写。假如我曾经给你造成过伤害,那么这封信权当作我包扎你伤口的一条微不足道的绷带。巴。我是多么矛盾的一个女孩子呵,连我自己都经常弄不清楚自己,究竞是怎么回事。我一面对你,心里就乱成一团糟。你说你让我看到了真实的自己,但我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我自己。我能够向你保证的只是,我给你写这封信时,肯定是真诚的,没有半点的虚伪和做作。
龙老师,请忘了我,巴,彻底地忘掉我,我根本不值得你爱。我连叫你一声在田的勇气都已经丧失了。你叫我别害怕,拉住你的手大胆往前走,可是我怎么也走不动了。我只能回头,假装回到我父母身边,回到学校强加给我的(按照你的说法)那个集体里去,做一个乖乖女,让所有的人都对我放心。但我自己心里很清楚,自己的心是回不去的了。我最终会逃离这一切,到大洋彼岸去开始我的新生活。在那里有我的哥哥姐姐在等着我。我去那里,父母放心,学校省心,亲戚朋友高兴,仿佛我进了天堂一样。而你,我会在那个自由的地方自由自在地想着你,你将成为我新生活的一个序幕,一篇导言。
再见了,龙老师,不管你是否原谅我,我都衷心的谢谢你!
在这封信的署名处,写了二个英文字母:XX。申萍读完后,一旁的柳莺早已等不及了,一把抓了过去,同时把第三封塞到她手里。
亲爱的ZT:
你不知道我昨天晚上是在怎样的心情中度过的。从你房间出去后,我在浙浙沥沥的风雨里漫无边际地走了整整三个小时。我最后回家的时候,竟然找不到自己的家门。有一次我呆呆地站在马路当中,迎着一辆又一辆的车辆,司机以为我想自杀,把车在我面前吱嘎一声刹住,探出头来对我大声喝斥:你想找死啊!直到后面停下的汽车几乎要排成长龙时,我才从马路中间离开。我这么说并不是想吓唬你,而是想告诉你,我是多么的伤心,多么的绝望,多么的无助!假如当时我被车撞死了,那么我的灵魂还会继续恨着你!
我没想到你如此的洽漠,如此的玩世不恭。这并不潇洒,至少在我眼里是如此。我早知道你是这副模样,我决不会那么深地爱上你的。但愿你是故意装出来的,这样我会好受些。但你昨晚对我说,你从不装模作样。我真是弄不懂你呀!你干吗这副样子?难道有谁伤了你的心了?或者就像你说的那样,你对爱情,对女人真的彻底无望了?即便你确实受到过别人的伤害,你又有什么权利把这种伤害转嫁到我头上?你以为这样就可让你自己获得平衡?
什么最终结果都一样。你凭什么把以前的那些使你遍体鳞伤的爱情经历套在每一个你后来的爱情故事里?人的每个指纹都不会相同,更何况天底下的女人呢。你这样生活在别人的阴影之下,谁还能走进你的生活里来呢?而且,假如你真的对这一切都不再抱有希望,那么就该像那个李叔同一样,遁入空门算了,干吗还要一次次地接受来到你小屋的每一个女孩子呢?你这种态度对得起那些真心实意地爱你的女孩子么?你以没有女孩子会真心爱你作为你玩世不恭的理由,这只能欺骗你自己。
我现在这么对你说,并不是想竭力挽回什么。从我来说,即便我只跟你有过那难忘的第一夜,我也会感到满足。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温馨的夜晚,躺在你的怀里,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安全和舒适,如同在风雨交加的黑夜走进了一间有火炉的,]、木屋。作爱时,你问我为什么哭,我当时不能回答你,因为我太幸福。我害怕这样的幸福从我身边突然消失,所以才没有告诉你,我为什么流泪。因为每每将一件幸福讲出来,幸福就会失去的。如此的经历,我屡试不爽。直到现在,我不得不将它说出。我感到你我之间已经结束了。
我站在马路上等着别人来压死我时曾想过,假如他们都不愿意把我压死,那就算我重新再活一次。过去的那个我,已经算是死去了。我把那个我交给了你。不管你接受不接受,我已经把她给你了。你收到此信时,我已经开始了新的人生。我将远远地看着你,为你每一个成功而暗暗欢呼,也为你每一次坎坷而独自流泪。我不会向你索取爱情,即使你还有一颗爱心的话。
再见了,亲爱的。
此信的署名处,画了一颗破碎的心。然后是一个非常潦草的英文签名。申萍看完后问她们二个:你们能看出这是什么英文名字么?她们二个全都摇了摇头。柳莺说,肯定是个外语系的女孩子。玫玫想了想说,会不会是那个很现代派的米娜?柳莺说有可能,但也难说。申萍只是隐隐听人说起过米娜,但从没见过此人。她很想问问有关米娜的情况,但她从柳莺的目光里看出不想谈论的神情,话到嘴边又缩了回去。玫攻也很知趣地把话转到了第二封信的作者身上,那二个字母标明的无疑是攻玫柳莺的同班同学潇潇,有关龙在田跟潇潇的故事,中文系的学生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且,大家议论的重心不约而同地集中到潇潇是否爱龙在田的焦点问题上,当时为此还分成二派,一派认为不爱,一派认为爱的。现在,她们总算找到真正的答案了。至于写第一封信的女孩,显然是龙在田最早的那个女朋友了,曾有人把他们的分手跟那年的一场大火联系起来,说是女孩子为了逃避面对龙在田的人狱,最终抛弃了龙在田。这种说法看来是显然不成立的了。
她们那天的读信收获很大,但出于种种原因,谁也没有多说什么。出门后,只有柳莺感叹了几句:唉,真没想到,他原来是这样的,跟传说一点不吻合。我们刚进校时,只是听说这是一个很可怕的家伙,流氓成性,乱玩女人,诸如此类。申萍点点头,我们刚进来时也听说过,说他因为女朋友没有给他洗短裤,一直追打到女朋友的寝室里。玫玫骂了声:这些造谣的人真恶心。申萍注意到玫玫读完信后,眼睛都红了。后来她问玫玫说:你那天是不是想哭啊?玫玫点点头:挺难受的。申萍没有再问下去。若干年之后,申萍对“通吃岛”迪厅的总经理陶乐天提起她们三个一齐溜进龙在回房间偷看那些情书的逸事时,她这样说道,跟龙在田这样的男人做个朋友挺好的,但绝对不能做夫妻,这种男人太善良,而男人一善良,脾气肯定不会好;再说善良跟无用是不分家的;但是,她又补充说,龙在田不虚伪。她不喜欢虚伪的男人,那样的男人她从心底里瞧不起。虚伪还不如邪恶来得可爱呢。陶总说:这么说,我算是邪恶一类的了?申萍咯咯地笑了,说,你不善良,但也不虚伪,属于正常的一类。那么你呢?陶总问她。她一侧脑袋,说了声:一个正常的女人。在这次谈话后的第二年,这对正常的男女结成了夫妻。
3
玫玫自以为她们的私闯“龙宅”做得很保密,但还是被陶乐天发现了蛛丝马脚。第二天晚上,他们悄悄地来到那个小屋做爱时,陶乐天指指桌上的那本期刊:怎么回事?你进来过了?玫玫朝他做了个鬼脸。陶乐天还想说什么时,玫玫用一个深深的吻堵住了他的嘴。好几年以后,等到陶乐天知道真相时,玫玫已身处大洋彼岸,成了一个美籍华裔物理博士的妻子。
那晚做爱时,玫玫在心里真的把陶乐天想像成了龙在田。她感到自己仿佛就是那个跟龙在田有过一夜温馨的女孩子,正在跟龙在田享受着那一夜的欢乐。她是如此地投入想像之中,以致于连陶乐天都察觉到了。完事之后,陶乐天用一种漫不经心的口吻问她:你不会是在跟别人睡觉吧?她愣了一下,随即狠狠地拧了他一把:你这个混帐东西,胡说些什么呀!陶乐天揉揉被她拧疼的胳膊,翻了个身,不一会便就打起了呼噜。借着窗外的路灯,她望着帐顶发呆。
玫玫是个想像力很丰富的女孩子,她从小就喜欢看连环画,后来有了电视卡通,她几乎可以成日成夜地坐在电视机跟前;可惜的只是,卡通片只有晚饭时那么短短的一个小时。她曾经对她的表哥说,她听《天鹅湖》时,可以闻到一种王子的气息。表哥笑了起来,问她王子气息是什么样的?她回答说,就像你身上的散发的气味。表哥弄不明白。她小声地告诉表哥,她喜欢他,他就是她心目中的王子。当时她只有十二岁,而表哥才十三岁。她是有一次在表哥换内衣裤时,偷看了表哥裸露的身体时,才有了这喜欢的感觉。她发现表哥顿时脸红了,她的心也狂跳不已。后来当他们躲进她房间里互相拥抱在一起时,正好碰上她父母回家。事后,表哥回去后被舅舅毒打了一顿,而她则被母亲抽了一个耳光。玫玫从此对男女之事怀有深深的罪恶感。中学时代她有过很多个追求者,但每一个都被她骂走了。进入大学时代,她决心一门心思读书,将来考托福出国。没想到碰上了陶乐天。陶乐天第一次解开她内衣时,她几乎晕了过去。开始堕落的时候,她一面呢喃着不要不要,一面鼓励陶乐天冲破了她最后的防线。进入的那一刻,她脑子里闪过一片白光,仿佛被烧着了一样。尤其是那阵灼痛,使她始终不能原谅陶乐天。你这个坏蛋,那次陶乐天在她身旁躺倒后,她气喘吁吁地说道:你要……对我的一生……负责!自此以后,她在陶乐天面前总是以一个债权人自居,而陶乐天也只好认了,事事处处让着她,不敢对她有丝毫的。许逆。即便如此,她也还是感到不满足,总是隐隐觉得陶乐天身上缺少什么。当她和陶乐天在一起时,从来没有产生过跟表哥相拥时曾有过的那种激动和兴奋。而那个可怜的表哥,自从出了那事之后,跟她再也没有过任何来往。甚至家族里诸如红白喜宴那样的场合,只要表哥去,她就不去;反之,只要有她在场,表哥就不会出现。
玫玫没想到,会在龙在田的房间里找回她失落已久的感觉。尤其是从那三封信里,她看到了自己和表哥的影子。她想,要是跟表哥相好的话,肯定也是这样,有过一场生生死死的爱恋,然后终于各奔东西。这样的故事,爱也罢,恨也罢,都让人感到美好;相爱时是激动的,离别时是凄切的;“相见时难别也难,东风无力百花残……”这样的爱情想想也会让人转辗反侧,夜不能寐;哪像现在跟这个陶乐天在一起的状况,除了性交就再也没有激动人心的时刻了。龙在田,当时为什么没有好好听听他的课呢?不少女孩子都是听了他上的课或他的演讲才爱上他的,只有极少数女孩子是读了他的文章才给他写信的。玫玫在呼呼大睡的陶乐天身旁,想了差不多整整一夜。
也许是她的这种心不在焉,神不守舍,使陶乐天的脾气变得坏了起来,只是,陶乐天不朝她发作,而是对周围的人失去了耐心。等到陶乐天跟黑猫大打出手后,玫玫才发现陶乐天的内心已经焦灼痛苦到了何等地步。
那天上午,她正在外语系里听课,柳莺跑到教室门口,把她叫了出去。快去看看吧,柳莺对她嚷嚷道,你那位乐天跟黑猫打得头破血流了!她呆了一呆,随即跟着柳莺往中文系跑。
有关这场打架的具体细节,玫攻是在路上听柳莺转述的。起因可说是相当滑稽,陶乐天和黑猫在中文系办公室的过道上相遇,二人对看了一眼。于是一个说,看什么哪?一个说谁要看你了?于是就吵了起来。一个说你不要以为你是什么人的博士生就怎么样了,一个说你利用权力在课堂上败坏我的名声。吵到后来二人开始动手,先是陶乐天把黑猫推了一个踉跄,使之狼狈不堪地一步步退到办公室里;然后,黑猫顺手操起一把椅子,向陶乐天直直地砸了下去;陶乐天急忙一偏身子,椅子擦过他的脸落在肩膀上。黑猫接下去得到的回击是,陶乐天一把夺过椅子,朝黑猫当头砸下——黑猫慌忙中不及躲避,椅子角正击中额头,顿时鲜血直流。等到系主任和总支书记闻讯赶到,死命将二人拖开,双方已经打得气喘吁吁。比起陶乐天的耳朵根仅有一道血印来,黑猫的伤势显然要严重得多。看着血淋淋的黑猫吴胖子心疼,对陶乐天大声吼道:陶乐天,你太过份了!结果陶乐天的喉咙比他还响:吴天云,谁比谁更过份,你自己心里有数!吴胖子气得连连跺脚:你简直是无法无天!陶乐天说:你搞错了,我不仅有法有天,我还要上法院控告呢,到时候说不定把你也告在里面。于是陈书记出来打圆场,反复强调,有话好好说,有话好好说。
等到玫玫赶到现场,陶乐天已经上医院检查去了。陈若莲见了她,一把将她拉住:你可千万劝劝小陶,叫他不要乱来,有话好好说,什么事情都是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千万,千万。否则,对大家都没好处。现在事情都已这样了,双方都要冷静,沉着,不慌不忙,从乱线中找出线头来,一根一根地往外抽。陈书记一面说着,一面对她做着抽线头的动作,仿佛有一团乱麻已经被他理出了头绪。她差点笑了出来,只是想像着陶乐天鲜血直流的神情,才收敛住这份开心。为了不让自己发笑,她扭过头去,努力不看陈书记抽线头的模样。这模样让她想起以前电影和画报上有过的情景,叫做某某某在延安窑洞里纺线线。她不知道陈书记有没有纺过线线,但书记的动作显然是很娴熟的,也许他曾经练过这活儿。书记纺完了线线又伸出食指和大姆指,在她面前一捻,好像在把两根断了的线头接起来似的,说道:最终还是要团结,不要分裂;书记接着又把双手在胸前合拢,再朝两边划出一个很大的弧形,似乎是在表示光芒正向四周散开,嘴里继续说道: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她咬住嘴唇,使劲点着头,终于忍不住,卟哧笑了出来。陈书记说你别笑,真的别笑,这是认真的。陈书记越说,她越是笑;她越笑,陈书记就越说认真。二人一个说,一个笑,仿佛刚才发生的不是打架,而是跳舞一样。她一面笑,一面很想问问书记没有没学过什么舞蹈?因为她发现陈书记的双手非常柔软,好像在跳舞一样。她弄不懂这种动作出典何处,后来问了陶乐天她才知道,陈书记当年跳过忠字舞,并在比赛中得过一个什么奖。被陈书记手舞足蹈地说了一通之后,她心情好了许多。至少,乐天不会受到什么可怕的处分,否则书记说话不会这么柔软。
玫玫是在医院门口碰到陶乐天的,这家伙肩上绑了一条宽宽的绷带,将左手垂吊在胸前。玫玫一下子大惊失色,问道:手臂怎么啦?!乐天把她往旁边一拉,小声说:没事,我这是吓唬那些狗娘养的。她于是伸手摸摸他的耳根,那里贴了很大一片膏药。她正想对陶乐天说什么,他的一帮子博士生哥们找来,一个个关切地问长问短,只见他一面接过人家递给的香烟,一面告诉他们:没什么,就是肩肿骨好像是粉碎性骨折,明天到六院去拍片检查。那帮博士生七嘴八舌地夸他打得好,为全体中文系的男女老少出了口闷气。其中一个还跟他说:陶兄,我们许多人都看见的,是黑猫先动用武器,噢,不,是凶器。有人反驳说,椅子不算凶器。另一个马上接着说:当椅子被人派了攻击他人的用场时,就有了凶器的性质。于是刚才那个博士就理直气壮地说:不管是凶器还是武器,反正是黑猫先打第一枪。这说法马上获得呼应:黑猫先打人这是所有在场的人都看见了的。陶兄,你放心,要是系里不给你公道,我们全体博士生到校长室门口给你请愿去!有个别更激烈的索性提出:必要时可以上街游行!有人反对说:龙在田又不在,怎么个游行嘛。另有人反唇相讥:游行又不是龙在田的专利,有胆量的都可以干呀。见同学们都已经说到了游行的份上,陶乐天朝大家挥挥手,好了,好了,游行就免谈了,哥们一起去后门找个地方喝一杯吧,我请客。好——众声欢呼。玫玫暗暗好笑,这帮家伙,不就是为了这个呀。
其实事情并没有那帮博士生们想像的那般复杂,也没有他们想做的那么简单。当陶乐天后来把跟吴胖子和陈若莲的谈判结果告诉玫玫时,她又想起了陈书记的那付模样,不由大笑了一阵。陶乐天一面喷着烟一面告诉她,这其实不过是笔交易,比较累人的是寻找砝码。为此,陶乐天又是给人打电话,又是亲自上门拜访,忙了整整一个星期。陶乐天找到一个足以把黑猫送上法庭的证人,那人可以证明,黑猫利用辅导员的职权,奸污过一个女学生。他让证人写了证词,又将证词作了公证,然后又找了他的律师朋友,把所有的上诉细节全都讨论停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只要吴胖子胆敢对陶乐天做出处分决定,陶乐天马上向法院提出起诉。整个过程,陶乐天敌意做得不够保密,透出一些风声,察看对方反应。果然,吴胖子不敢应战,而是通过陈著莲向他表示可以谈判解决。双方前后谈了三次,每次三个小时;最后,达成了不成文的协议:吴胖子不追究陶乐天的任何责任,陶乐天也不向法院提出起诉;作为对陶乐天不予起诉的回报,陶乐天毕业后可以留在系里工作,只要他本人愿意;而作为对陶乐天不起诉的另一个表示,在今后一个适当的时间里,将毛善平调离中文系。最后,整个谈判经过和谈判内容,陶乐天有责任保守秘密。陶乐天对玫玫说,我表面上装出很吃亏的样子,其实心里很满意。等到我全部答应下来后,他们对我感激不尽。不要以为这些家伙大权在握,只要抓住他们的把柄,不愁他们不低头。妈的!但是你真的愿意留在中文系么?玫玫问他。他想了一阵对她说:这事以后再说,车到山前必有路。
在陶乐天长长地舒了口气说现在可以把那篇该死的论文写完了的当口,玫玫突然问道:你那位证人怎么证明黑猫触犯法律的呢?陶乐天看看她:证人本人就是受害者。啊?她吃惊地看着陶乐天:你怎么会知道这种秘密的?陶乐天转过脸去:她是我以前的一个相好。玫玫不禁叫了声:天哪!其实,陶乐天不说,她也已经猜到了几分,但真的得到证实后,她还是有点刺痛。更让她感到伤心的是,陶乐天在说到相好一词时,像是在对她进行报复,眼睛里闪着奇异的光芒。她明白陶乐天内心深处没有说出也不会说出的那种感受。她知道她在跟他作爱时的神思恍惚,使他深受伤害。不过她非但没觉得对不起他,反而感到了一种心理上的平衡,因为对于她来说,她交给他的是一张白纸,而她所接受的他却早已历经沧桑。
从那次陶乐天告诉了她那位相好的事之后,她跟他在一起时,心里有了陶乐天过去的阴影。而且,还不止一个女人,而是许多女人。每当二人作爱时,她总觉得那些女人在一旁看着他们俩。有一次,她会突然问他:你跟以前那些女孩子在一起时,也是这个样子吗?陶乐天停了下来,过了一会,趴在她耳边轻轻地说道:我早就忘记了。她没吱声,她不相信他会忘记。她第一次感到受了欺骗,而且由这第一次,她猜想以前大概还有许多次,陶乐天从来没有对她诚实过。有一次,她忍不住问他:要是我不问你那个相好的事,你会主动告诉我么?陶乐天诚实地摇摇头,当然不会。为什么?那样会伤害你。你这样也伤害我了。怎么?因为你对我不老实。陶乐天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才对她说:你是这样理解诚实的么?她想了想说;没错。那——陶乐天叹了口气说,我就没办法了。
他好像不爱我了。有过这样的谈话后,她对柳莺抱怨说。柳莺劝她心胸放宽一点,陶乐天有那样的过去,人家早就提醒过你,可你现在既然作出了这样的选择,你就得担当一切结果。玫玫断然回答:不,这不公平!柳莺朝她看了好久,突然说出了一句让她终身难忘的话来:爱情本来就没有公平可言。于是玫玫把这样的苦恼又向申萍倾诉了一番。申萍听了说,爱情应该是公平的,否则叫做什么站在同一地平线上呢?就从这句话开始,申萍成了玫玫的好朋友。玫玫那天夜晚跟申萍坐在丽娃河边谈了很久很久。谈完后她才发现,其基本内容居然主要围绕着三个男人,她的陶乐天,让申萍遭受屈辱的张超,还有二人都无缘相会过的龙在田。申萍指出,其实玫玫内心深处爱着的不是现在的男朋友,而是……玫玫连忙拦住:我知道你说谁,但请不要说出来。玫玫说完后,默默地看了申萍一眼想道:可是,她在这三个男人之中喜欢谁呢?也是龙在田么?她忍不住向申萍说出了她的这个疑问。申萍看着丽娃河,说,张超这种人显然不上话题,至于那二个么……申萍想了很长时间,然后望着河水对她说,其实,你的陶乐天是很棒的男人,你没有好好理解他;我想,他对你的爱要远远超过你对他的爱;真的,申萍转过身,看着她继续说道,我怎么觉得你跟他之间的情景很像美国小说《飘》里的郝嘉莱和白瑞德呀。她看着申萍摇摇头儿,不,我没觉得像。我不喜欢思嘉莱,我也不像她。申萍坚持说,可我还是觉得有点像。二人不作声了。一阵风过,把她们头上的树叶吹得哗哗直响。当时玫攻有种奇怪的感觉,她发现要是此刻陶乐天和龙在田都站在她们面前的话,她肯定会选择龙在田的,而申萍呢,也许会走向陶乐天的怀抱。这样的结果好像是最为美满的,但她马上又意识到,是绝对不现实的。想到现实,玫玫发现她的这种想法极为荒唐,她甚至暗暗谴责自己怎么会有这种念头。也许是为厂不让自己整天想入非非,从此之后,她再也没有跟陶乐天一起去过龙在田的那个小屋。基于同样原因,她也没有再向申萍说起陶乐天或者龙在田。好像跟她有默契似的,申萍也没有再说起这二个男人。后来又有一次,二人也是这么坐在河边的椅子上聊天,申萍对她说了有关张超以后的故事:那家伙最后不得不通过了申萍的毕业论文,还给了她一个良。玫玫告诉申萍,那他还是记恨你的,因为毕业论文一般都是优或良,他不肯给你优,说明还是有保留的。申萍冷笑了一声,管他呢,我只要有个及格就可以了。再说,我也确实没化什么力气,全是抄了人家的。是嘛?抄了谁的?申萍掩口一笑,指指河对岸的那幢宿舍楼。玫玫明白了,也随着吃吃一笑。于是,二人坐在河边索性大笑了一通,弄得一些从她们身后走过的人莫名其妙,都停下来看着她们。她们继续大笑,笑得前仰后合东倒西歪。过路的人们看不出什么名堂,只好继续走他们的路。只有一个操东北口音的男生小声嘀咕了一声:这两个漂亮妞儿在搞同性恋吧。
4
姜丽人和楚雄整整花了半年时间,把城市宾馆的那层楼面谈了下来。原来在那里经营娱乐中心的香港老板向他们开价五百万,经过反复的讨价还价,最后以二百五十万搞定,对方的条件是必须支付现金。为了筹集这笔现金,楚雄把父母在银行里的存款都调了出来。他们签完合同付毕钱,开进那里一看,简直一副烂摊子,于是又花了一百多万重新装修了一番,然后正式命名为“象牙之塔”。“象牙之塔”集酒吧餐厅歌舞厅健美美容于一身,其中最吸引人的则是桑那浴,他们在里面悄悄地增加了个异性按摩的项目。有关“象牙之塔”的命名,他们两个商量了很长时间,楚雄坚持要用一个具有解构意味的名字,从而否定诸如“城市季风”、“丽人总汇”“青春之家”之类的招牌。“象牙之塔”最好玩,楚雄对她说,要不就叫“丽人总汇”。她嗔道:谁让你叫什么“丽人总汇”了,俗气!于是就定下了“象牙之塔”。
招募包括按摩小姐在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得十分顺利,这个城市有的是找不到工作的年轻男女。在前来就职的工作人员当中,有三分之一是大学毕业生,其中有好几个女大学生主动要求做按摩女郎。她们的要求一一得到满足。楚雄为此开心地对她说,这个城市就是人多,什么人都找得到。她笑笑说,但像申萍那样的人材并不多见。楚雄点点头,”出类拔萃的人在哪里都是稀有动物。在整个筹备过程中,申萍来过几次。他们有意让申萍亲眼目睹了招工过程,让她对自己的殊遇有所感受。当申萍看到不少像她那样的女大学生进来都是从零起步时,她终于下了决心,签了合同,成为“象牙之塔”的首任公关部经理。公关部在这个公司里不是可有可无的摆设,而是至关重要的运转机构。因为具有如此规模的娱乐场所,没有强大的关系背景是断断乎站不住脚的。从公安到税务,从卫生防疫到水电消防,不知有多少关系需要一一摆平。整个公司的高层人员,百分之七十的精力得诉诸没完没了的交际应酬。在“象牙之塔”开张之后的短短几个月里,他们结识了无数的朋友。由于“象牙之塔”全是高档消费,进来的男男女女不是有钱就是有权至少也得有势,其中市公安局安全局的处局级干部几乎成了这里的常客,一位主管高教系统的市委常委也在楚雄的邀请之下,欣然而至;经过全套的休闲享受之后,他一个电话拨通了姜丽人所在大学的校长家,跟校长足足谈了二十分钟后,对他们说:二位老总,事情搞定了。姜总明天派个下属去一趟就行了。
然而,姜丽人第二天并没有那么草率,而是亲自出马,让司机开了一辆公司刚买的林肯轿车,长驱直入让她受尽屈辱的那个学校,令人瞩目地停在学校办公楼前。姜总经理,她刚出车门,校长便向她迎了上来,欢迎欢迎啊。她矜持地一笑,跟校长握了握手,然后在校长的陪同之下,上楼,走进校长办公室。进来给她倒茶的校长办公室主任见了她,惊讶地张大嘴巴,久久不能合拢。校长瞪了他一眼,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不认识姜总经理么?校办主任期期艾艾地说道:认,认识,认识,姜……啊,姜总经理。姜丽人似笑非笑地点着头,好像在欣赏校办主任的那份惊讶。校长急忙挥挥手,将校办主任打发出去,然后对姜丽人笑咪咪地说道:我们学校历来是人材辈出的地方,有很多校友,都在外面干出了惊开动地的大事业。我们今年校庆的那天,准备搞一次大规模的校友聚会活动,到时候,还得请姜总赏光,啊,赏光。姜丽人一摆手:那是当然的,校长先生,不管怎么说,我毕竟在这里呆了十年哪。彼此客套了一通后,校长告诉她:你的人事关系,已经让人事处长去办理了。我个人的意见么,假如你愿意还是挂在我们学校的话,绝对不会有问题,我们可以考虑让你在学校的三产部门挂个顾问之类的闲职,给我们的创收工作做做参谋。你看怎么样?姜丽人微微一笑:校长先生,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像我现在这样一个从事实业的人,在学校里挂一个虚职,人家会说我姜丽人占着茅坑不拉屎。不过,校长先生,我本人对学校还是很有感情的。等到我们公司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之后,可以考虑在学校设立一个奖学金,专门帮助一些学习成绩优异而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校长先生,你看可好?校长一拍手,好,好,好!姜总经理不愧为有见识有心胸的女中豪杰,一言为定了!姜丽人点点头:一言为定。正说着,电话铃突然响了起来,校长对她说了声对不起之后,拿起电话:噢,朱处长,事情办妥了?唔,唔,哪有那么麻烦的?姜总现在就在我办公室,拿来就行了!唔,唔,你等一等……校长向她转过脸:姜总,系里有个手续,要您的签名,我让来处长把东西带过来,可好?她立即伸手做了个阻止的手势,说,不,我亲自去一趟。校长似乎有些为难地看看她,那么,要不,我陪你一起去吧。她对校长摇摇手:不了,校长先生,你的心意我领了,但这事还是我自己去一趟更好,放心吧,不会有事的。校长将信将疑地点了下头,对着电话筒大声说道:朱处长,你别走开,姜总现在就过来,你在那里等着姜总,务必把事情办妥再来见我,听见了么?好,好,就这样。姜丽人站起身,校长亲自把她送到楼下。当她钻进轿车时,听见校长小声地对跟在后面的校办主任说道:这个吴天云,我早晚要校校他的路子。
为了不使自己过于激动,姜丽人将脑袋靠在后垫上,轻轻地闭上了眼睛。记得上次来办辞职手续,系里百般刁难,让她在系办公室足足等了三个多小时。办公室里人进人出,有一大半显然是特意冲着她来的,目光里充满不怀好意的打量,仿佛在估算她落到了什么样的地步。也有个别的跟她搭讪几句,以示对她的不歧视。比如那个博士导师张超,就笑吟吟地跟她攀谈了一会。张超是到系里来报销科研经费的,他拿着一张金沙江酒店的住宿帐单,说那是有一次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来了个日本专家,在那里住了一晚上。张超在系里显然志得意满,所以风度翩翩,在她面前尽量做出礼贤下士的模样,不让她过于难堪。她也装出一付很尊敬对方的样子,尽可能地让对方沉浸在因为高人一等的优越而带来的陶醉里。仿佛是在证明张超的优越似的,给张超办报销的系办公室主任对他特别的殷勤,张先生长,张先生短,仿佛张先生是他的衣食父母。相比之下,她姜丽人如同被人扔在垃圾桶旁边的一块揩台布。最让她气愤的是那个汪仁明,故意走进来,从眼角里瞟了她一下,然后脸上挂满很不屑的神情走出去;出去时还地上吐了口浓痰,吐完后又尖声怪叫一声,仿佛看见了什么妖怪一般。
那天,吴天云终于露面时,后面跟着一个圆脸女孩子。女孩子朝她有意无意地看了一眼,目光带着几分好奇。当女孩子从吴天云手里接过什么,蹦蹦跳跳地走出去时,她突然从她的背影上看到了自己过去的模样,也是这么的天真,也是这么的快活,对将来充满希望;就连吴天云跟她说话时的表情,都让她感到那么熟悉。小江同学,吴天云最后朝着女孩子的背影补充道:过半小时我在这里等你。小江同学回过头很清脆地“哎”了声,迈着轻快的脚步消失在门外。她转过脸,看见吴天云坐在办公桌后面,正低垂着眼睑俯视着她。彼此的目光碰了一下后,她直直地看着对方,仿佛剑客交锋那样,她不想示弱,而是将剑锋直指对方。吴天云垂下眼皮,别转头去,好像在对着窗外的什么人说话似地开腔道:你的辞职报告我已经看过了,系行政和总支的领导班子成员也都看过,我们讨论了一下,作出决定,不接受你的辞职。噢?为什么?虽然她早就料到结果会是这样,但故意这么问道,以示不服,以示应战。吴天云转过脸,做出一副从容不迫的样子,慢吞吞地告诉她:我们的决定嘛,是——开除。她扬起脸,冷笑了一声:凭什么?就凭你事先没有跟我们打招呼。吴天云显然有点按耐不住了。这让她兴奋起来,她要看到对方被激怒的模样,所以她更加犀利地说道:你们有没有搞错,学校里所有辞职的人当中,有哪个是事先打好招呼的?放肆!对方果然开始失控了,他们有谁是不打招呼才辞职的?你以为辞职就可以一走了之了?不要组织纪律了?对方一失控,她反而平静了下来,冷冷地说道:这组织纪律不会是你制定的吧?吴天云噌地站了起来,指着她大声嚷嚷道:不管是谁制定的,反正你甭想辞职,只能是被开除!她也站了起来,毫不退缩地说道:你做梦!你睁开眼睛瞧瞧,什么年代了,还想提着别人的命运任意摆布别人?告诉你,这样的时代已经结束了!她说完转身就朝门外走去。闻声赶来的陈著莲想拦住她:有话好好说,有话好好说。被她狠狠地瞪了一眼:陈书记,我会好好跟你们说话的,但我想告诉你,不要为虎作怅!见陈若莲被她说得目瞪口呆,不等书记反应过来,便从书记面前昂首挺胸地走出办公室。
林肯轿车在文科大楼跟前停下时,她发现几乎所有正在走进大楼去的人全都回过头来。在人们的注目之下,她跨出车门。她看见人群之中不乏她所熟悉的眼睛,但她此刻没有心思跟他们打招呼,径直朝着电梯走去。也许是她的穿著和派头,也许是她的激愤神情,等在电梯门口的人们见了她全都主动朝两边闪开。进了电梯后,她深深地吸了口气,使自己平静了下来。等到她出了电梯走到系办公室门外时,她已经将自己控制得很平稳了。人事处的朱处长早已恭候在门口,一见到她就迎上来点头哈腰地招呼:姜总,您来了,他们只要您签个字就完了,没事的,没事的……她一面朝朱处长微笑着,一面走进办公室。让她感到失望的是,在办公室里等着的不是吴天云,而是笑容满面的陈若莲:哎哟,小姜啊,让你麻烦跑一趟了,我们给你把手续全都办好了,你只要在这里签个名就行了,真对不起,对不起。她在陈若莲指出的地方写了自己的名字之后,陈若莲一造声地向她道谢,然后又是让坐,又是倒茶。小姜啊,等她坐下后,陈若莲对她说道,我们这些人么,你也知道,年纪都大了,没有多少时间作贡献了,很快都得退下来。毛主席早就说过了,世界归根结底是你们的。你们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嘛,看到你们如此朝气蓬勃,我们心里是很高兴的。我常常在会上对大家说,革命的接班人已经成长起来了,我们也该退出历史舞台了。只是,我们作为老一代人,有责任做好培养接班人的工作,就是俗话说的,把年轻人扶上马,然后再送一程。小姜啊,我这人年纪大了,话也说不清楚了,这个嘛……她耐心地听着,却发现一旁的朱处长嘴角上已经挂上了一丝讥笑。这倒没有加深她对陈若莲的蔑视,反而对书记产生了一丝怜悯。平心而论,当年她在系里时,陈若莲也没有少帮助过她。这个人除了脑子有点毛病之外,人倒并不怎么刻毒。她很想安慰书记几句,但想到这很可能是出自吴天云的指使,又把话缩了回去。等陈若莲唠唠叨叨地说完后,她起身对书记说道:不管你将来如何,都多多保重了。当初我在系里时,也承蒙你多关照,在此谢过!好了,再见吧,老陈,多保重,多保重。她说着保重,一脚跨出了中文系办公室。她意识到,从此以后,这个地方不知什么时候才会重游。想到自己的青春就是在这个地方度过的,她不胜感慨。这么想着,眼睛里竟然热了一下。一直在旁边察言观色的朱处长见了她这副神情,以为她哪里受了委屈,一路安慰着:好了,好了,总算都办妥了,办妥了;一路将她恭恭敬敬地送回车里去。
姜丽人没让朱处长把她送到车上就把他给打发走了,她在文科大楼门口遇见了陶乐天,彼此都愣了一愣,然后同时叫道:哎哟,陶乐天!哎哟,姜丽人!姜丽人指着他身旁的一个女孩子问道:怎么不介绍介绍?陶乐天笑嘻嘻地拍拍那个女孩子的肩头:内子玫玫。玫玫向她点点头:你好,久闻大名。姜丽人笑着打量了一下玫玫,对陶乐天说道:哟,你还艳福不浅哪。彼此说笑了一阵后,陶乐天告诉她,他毕业后没有留在系里,而是去了《海上文学》杂志社。姜丽人马上说道:那更好,走出这扇大门,姜丽人指指校门方向,就是海阔天空。陶乐天笑了,问道:听说你也飞出去了?姜丽人一撇嘴,还呆在这儿干吗?接着她告诉陶乐天,她如今在城市宾馆的“象牙之塔”里面供职,今天是到系里来办辞职手续的。陶乐天笑着说:没有为难你吧?姜丽人舒了口气:时代不同了。姜丽人指指停在楼前的那辆林肯说,我直接去找了校长。陶乐天不无惊讶地看了一眼轿车,哟,看来你还混得不错呀。姜丽人摇摇手,马马虎虎吧。不等陶乐天从那阵惊讶中清醒过来,她给了他更大的惊奇:那公司是我和楚雄一起做的。楚雄?陶乐天懵了,摸了模自己的脑袋,就是那个一拳头打不出一个问屁的楚雄?姜丽人被他说得不由脸上一红,说,瞎说些什么呀,人家还常常提起你呢。陶乐天的手摸着自己的脑袋停了下来,终于,他反应了过来:噢——是这么回事呀,天哪,你看我这人真是糊涂的可以了,恭喜你们二位,恭喜恭喜。姜丽人羞羞地一笑,感慨万分地看着陶乐天,真正叫做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想当年,她和楚雄,陶乐天都是同班同学。她是系上的红人,陶乐天是同学当中的领袖人物;彼此从不交往,但也从来没有什么龈龋。至于楚雄,则在班上默默无闻,谁也不曾注意过他。然而,十年之后,沧海桑田,人事全非,无论是陶乐天还是她姜丽人,都不禁相对啼嘘。感叹了一阵后,姜丽人对陶乐天说道:我说陶兄哪,楚雄也一直对我提起你,说什么时候老同学聚一聚。你们分别都十年了吧,肯定有许多话要聊。约个时间,到我们“象牙之塔”来,那里吃喝玩乐,应有尽有,好好地聊个痛快,怎么样?姜丽人说着,把自己的名片递了过去。陶乐天接过名片一看:好,一定前来拜访,姜总经理。姜丽人又钉了一句:可千万不要食言噢?当然,陶乐天爽快地回答:放心,我从来不会错过好事情。姜丽人咯咯一笑,还是当年的老样子,随即又转向呆在一旁的玫玫,玫玫哪,到时候你也一起来,大家热闹热闹。直到钻进轿车里,姜丽人还在对他们嚷嚷着:恭候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