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笑梅并没注意到易老师话中的严重性,此时此刻,她满脑袋装的只有一件事:易老师早已对那种未割取过浆汁的罂粟果产生了心理和生理上的依赖,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东西能够替代易老师绝对隐秘的“幸福”。
易笑梅在心里暗暗发着誓:易老师,我一定要给你搞到一个真正的“嫩”果子。
事情也真的凑巧,就在易笑梅为到哪儿去搞这种“嫩”果子犯愁时,一个机会却鬼使神差地送到了她的面前。
1996年3月中旬,易笑梅的丈夫耳东将几位朋友带回家中,酒足饭饱后,他们的话题很快谈到了发家致富上。谈来谈去,只有走贩毒这条路利润最高,致富也最快。作为一家之妇的易笑梅,自始至终地参与了他们的致富会议。不知为什么,当她听到云南二字时,就开心地笑起来。
易笑梅的开心表情使在座的朋友们大惑不解,其中一位叫文武的问道:“钱都还没找到手,你这么早高兴干什么?”
易笑梅没有回答他。
1996年3月18日,易笑梅与他们一起携带毒资十九万元,乘飞机到达昆明。住下后,易笑梅将钱交给文武,带到云南芒市购买海洛因。她对文武说:“你到芒市后,顺便帮我打听一下,有没有那种‘嫩’果子卖。”
在贩毒行业里,都知道“嫩”果子是那种没有割取过浆汁的鸦片果。文武奇怪地问:“你在开哪门子玩笑哟。人家冒着杀头的风险种植鸦片,不割浆去卖大钱,反而采‘嫩’果子来当乒乓球打么?你要那种‘嫩’果子来干什么?”
“真让你给说中了,”易笑梅笑眯眯地趁机撒谎,“我就要那种‘嫩’果子当乒乓球玩。”
3月20日下午,易笑梅独自一人来到滇池边。在这里,她碰到了一个“易”人。滇池边的一块空地上,在一位中年妇女面前,摆着一张画满“易经”卦相的白纸。易笑梅在那张白纸面前蹲下来,问道:“师傅,你这个东西灵不灵?”
那位中年妇女点点头,“当然灵验。妹儿,你要求什么?”
易笑梅从一堆纸团里拾起一个,放到对方手里,说道:“我求一样东西,一种圆形的果子,看能不能得到?”
对方展开纸条一看,立刻说道:“妹儿,你求的这种东西,一生一世你都得不到。”
1996年3月21日,带着寻果未得的失望心情,易笑梅一行一起混过了昆明机场的安检,到达重庆。就在易笑梅准备上车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从包里搜出海洛因一千二百克,经技术鉴定,毒品纯度达百分之三十五。
1996年11月28日,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重刑初字(1996)第627号刑事判决,认定易笑梅犯“运输毒品罪,数量巨大”,判处死刑;
1997年12月2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川法刑二终字(1997)第38号刑事裁定书,决定对易笑梅执行死刑。
5�黎明前:凄美演“易”成黑暗的绝唱
最先,易笑梅并不要求留遗书。在管教干部征求她的意见时,她作出了简单的答复:“人都快死了,留遗书来干什么?”
那是1997年12月下旬的一个深夜,厚重的雾气从天空深处压下来,死牢里昏黄的电灯光照着易笑梅惨白的脸。我看了看表,已近子夜,已到了昨夜与今晨的交界处了,再有几个小时,当死牢的电灯啪一声拉熄,天光欢快地射进牢固的铁窗时,死囚易笑梅就将取下脚镣手铐,由法警背棕绳了——在狱中的行话里,叫做扎鸡翅膀。
我不愿意失去这个接触她的最后机会。
在我看来,一个正常病逝的人都有许多话给后人留下,何况易笑梅正处于如花似玉的年龄,面对一步一步逼近的生命终点,她怎么可能真正地做到超然于生死之外呢?我将她的死刑裁定书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在同一份裁定书上,我还看到了与易笑梅一起被判处死刑的同案犯文武、山木的名字,此刻,他们就关押在另外的死牢里。当然,从判决书上是看不出什么东西的——我是指那种“犯罪事实”之外的关于人性演变的东西。刑事侦察只查实作案人的犯罪过程,司法刑律只核实犯罪事实,至于人性演变的东西,是留给社会去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