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永昌
在进行过“问名、纳采、纳吉、请期、亲迎”六礼,以及“拜轿、行庙见礼、拜天地祖宗、喜宴”,磕过无数的头,灌下无数杯酒之后,我终于成了一个陌生女人的丈夫,成了一个有家室的男人。
对于我来说,这是一件不可理喻的事,这个成为我妻子的女人我从未见过,不知道她是小鸟依人还是河东狮吼,是否贤惠,是否孝敬公婆……也不知道她喜欢什么,憎恶什么,在以后漫长的一生里,会不会和我时时吵架,让我不愿归家……其实,对这一切我并不真正关心,即使她具有所有女人的美德,我也不会爱她。我想到这些问题只是出于对未来生活的恐惧罢了。
仅仅这个世界上一个女人到了该嫁的年龄,一个男人到了该娶的年龄,两个毫不相干的人就成了必须终生面对的夫妻,这件荒谬的事就这样堂皇地成立了。在这个寨子里,时光仿佛是凝固的,不管外面的世界怎样了,它自成一个王国,只承认自定的法规。它规定婚姻只能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个儿就休想自主;它规定可以任意吸食大烟,无视政府早已宣布禁烟,政府也只好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有的规则到了这小王国里便化为乌有,难怪有人称它为“云顶国”。它处处束缚着我,却又是我惟一安身立命的地方,使我能够在它的庇护下活下去。
现在我理解了为什么母亲当年不愿跟随父亲到寨子里来居住,甚至在父亲用强力得到她后,也不愿嫁给他。那时美丽聪慧的母亲已有心上人,本想过一种清贫宁静的生活,但是命运把父亲带到了她的面前,从而使世间多了一个我。不甘心的母亲试图反抗命运,但是她的失贞及我的存在使她众叛亲离。当初她拒绝嫁给父亲做妾,最后却不得不在我六岁时不明不白地被一顶小轿抬入云顶寨。
我还清楚地记得那一天的情景。那是一个冬天的傍晚,刚下过一场薄薄的雪,天空阴沉沉的,空气有点干冷,吸进去有点冰凉的痛。母亲搂着我坐在一顶蓝布小轿里,经过一路颠簸,终于从偏门进入了云顶寨。
庞大的寨子对于小小的我来说像迷宫一样,我想像不出世上还有那么大的家,那么宽阔的地方,里面的人互相认识都得好多天吧?这情形仿佛只有皇宫可以比喻。我紧紧地牵着母亲的衣襟,生怕一个不小心走丢了。过往的丫环、仆人衣着漂亮整洁,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我们。我听见指指点点的人中有人说:“听说那是老爷在外面生的野种。”
另一个人接口道:“既然是老爷的种,就不是野种,就不定将来也能分一份家产呢!”
“就是,说不定还是你的主子呢!”
一个轻蔑的声音:“主子,哪来那么多主子,老爷已有五个正宗嫡子,还看重这一个庶出的?!”
“怕是庶出都算不上,只是个私生子罢了,没资格分家产。”
“巴巴地接来,那也不一定……”
细细碎碎的话语纷纷扬扬,仿佛冰冷的雪花又从天而降。简陋的行李,寒伧的衣着,陌生的环境与面孔,都使我强烈地感到自己不属于这里。在这个气派奢华的寨子里,我只是一个寄人篱下的穷亲戚。即使在我长成,因父亲的坚持,因流着付氏的血液而分得一份产业,也没能改变我当初的感受,认同自身的血统。在这个庞大的家族里,我始终都是外人,一切都如同隔了一层透明的纱,你能清楚地看见和感受到,但无法伸手触及,因而一切都是遥远和陌生的。除了,除了亲爱的嫣紫妹妹。
我第一次见到她,就是在那天傍晚。那天下了轿,走过许多曲曲折折的小径,管事带着我们来到了一座精美的大宅。在天井里,管事让我们等着,他进去禀报老爷太太。
他去了很久都没有出来,我和母亲傻傻地站在那里等啊等。天更阴了,干冷的空气使我呼吸困难,单薄的衣衫使我瑟瑟发抖,肚子也早就饿了,饥寒交迫中我全身没了一点热气。我仰头看看母亲,她严峻的表情让我把想说的话咽了回去。我想要更紧地靠着她,可是突然发现母亲也不可依靠了,她冷冰冰地站在那里,拒人千里之外。我只好忍着眼泪,两只手紧紧地抱在胸前。
就在这时,四方天井的右边回廊里出现了一个中年妇女,穿着滚宽花边的蓝碎花棉袄,手中抱着一个肤色雪白粉雕玉琢般的小女孩,她穿镶绿边的大红小袄,绿边上又绣有红花,头上戴着同样镶绿边的小红帽,猛一看有点像年画中的玉娃娃。她用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定定地看了我一会儿,突然在女人手中扭动身子,挣扎不休。女人抱不住她,只好放她下来,用两只手扶在她腋下,她仍扭动着,咿咿呀呀地哼着。
一个声音说:“奶娘,你放开她。”
女人放了手。小女孩摇摇晃晃地在那儿站了一会儿,然后一头栽下了台阶,扑倒在雪地里。女人想要去扶,又是那个威严的声音制止了她。小女孩趴了一会儿,自己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了,把她的小红帽和小红手套留在地上。她迈着小脚,跌跌撞撞,颤颤微微地向我走过来,漆黑的眼睛始终一刻不停地盯着我。快到我身前时又是台阶,她停了下来,仰着头望着我,清清楚楚地叫道:“哥哥!”然后自个儿乐了,咯咯地笑,低下头自言自语地又说了一遍,好像生怕忘记了这个词似的。我不知如何是好,正在犹豫,她重又抬起头来,伸出小小的双臂,又清清楚楚地说:“抱!”
我不由自主地松开双臂,走下台阶,迎了上去。她扑到我怀里,两只小手绕着我的脖子,温暖的面颊贴着我的脸,圆圆的头靠在我的肩上,一会儿便睡着了!
我抱着她站在雪地里,心里感动极了。她是这个寨子里惟一向我表示亲近的人,她小小的柔软的身体无比信赖地依靠着我,驱走了我的孤独与寒意。直至今日,我还能感受到她身上的温度,闻到她幽幽的发香,听到她银手镯上小铃铛细碎的碰撞声,她清澈纯净的目光,仍久久地停留在我心上……
后来我才知道,付嫣紫当时已经快两岁多了,还不会走路,也从未开口说过话,老爷、太太正在着急,以为她哪儿有问题,找大夫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个名堂。谁知我一去了,她不仅会走,而且会说了。这使太太觉得我们的到来也许不是件太坏的事,因而接纳了我们,在最初的日子也没太为难我们。
那时我只顾着看小女孩,没觉察老爷、太太已经悄无声息地走到大堂。那个威严的声音便是太太发出的。不仅她的声音,她的形象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干瘦,身材修长,梳着高高的发式,露出老大一片额头,使人不由自主产生要仰视的感觉。她的嘴唇很薄,紧紧地抿着,当她说话的时候,就像两片有力的弹弓把话语嗖嗖嗖地射出来。她的颧骨高耸,眼睛细长,闪着精光,当她看着我时,我觉得那目光窄窄的,雪亮的,如同刀片一样能将人割伤。她穿了一件深棕色的,有浅棕色金丝团花的袍子,从此那是我终生厌恶的颜色。
老爷,也就是我爹,站在她的旁边。他是一个有点微微发体的中年人,虽然体积有太太的一倍,整个人却完全淹没在太太发出的气场里。我那么小,也已经隐隐地感觉到家中真正大权在握的是太太而不是他,他是一个在女人操持下躺在祖先财产上逍遥一生的男人,但他仍是这个家名义上惟一的家长。
我很庆幸付嫣紫长得像爹,圆圆的脸庞,大大的眼睛,没有一点她娘的刻薄相。如果她长得像太太,也许我会讨厌她的,就像我讨厌那个被称为“付氏娄人”的大哥付承辉。他尖嘴猴鳃,干瘦如柴,活脱脱太太的翻版,却又没有太太的精明能干,整天抱着烟枪委顿在床上。我从来不觉得这个人是我兄弟,身上流着一部分和我相同的血液,正如我也从未觉得那个称之为我爹的人和我有什么关系。无论长相、气质、心智,我没有哪一点像他,他是一个从天而降的陌生人,是上天硬塞给我的,现在它又以同样的方式塞给了我一个陌生的女人,难道我注定要在陌生人中间生活吗?
但是回想起小小的嫣紫妹妹一开口便叫我“哥哥”,我又怀疑是否血缘关系真的有一种神密的力量。后来长大了,说起旧事,我曾经迷惑地问不知当时她为何会如此。她狡黠地回答说,其实那时她早就会走路了,只是懒得走罢了,因为别人知道她会走路了,就不大容易再让人抱了。而她喜欢被人抱着的感觉,或者说留恋当小孩子的感觉。而说话,也只不过是不乐意说罢了。她说那时候很多人围着她,让她觉得很讨厌。几个哥哥中有人揪过她的小辫,有人倒提过她,还有人把瓜子壳塞到她嘴里。他们把她当小狗一样逗着玩,但很快发现她还不如一只小狗好玩,不能让她追着球跑,不能让她摇尾巴,不能把她从高处往下丢,不能把她放水里游。一个不小心,她就张开嘴哇哇大哭,招来许多责骂,所以他们很快忘记了她的存在。她呢,每天在午后醒来,独自坐在宽大的帐子里玩自己的手指,趁还没惊动奶娘,对着空气练习说:“滚!”她说,那才是她学会说的第一个字。
对这番描述我表示难以置信,哪有这么早就有记忆的。但她一本正经地反驳我,说这算什么,她还没出世就已经有了记忆了。她说,那时她虽然觉得住的地方窄小了点,只能打个转,不过那里温暖黑暗,也挺舒适,她对此倒也满意,不想出来。隔着娘肚子,她能听见人们走路的声音,说话的声音,想听就停下来听一听,不想听又回到安静黑暗的世界,自得其乐,悠哉游哉。可是突然有一天,头顶上出现了一道亮光,也就是说,她的屋子裂了一道缝,让她很不舒服。于是她用头去顶那个裂逢,想使它闭上,哪知不顶还好,一顶口子愈发裂得更大,她咕咚一下,就落到了一个乱糟糟的地方。那地方不停有人走来走去,有人高声喧哗,又太过明亮,让她睁不开眼睛,太过宽大,让她无所依托,于是她张大了嘴拚命哇哇大哭起来……
说这些话的时候我们正在巨大的酒窖里玩,她跳进一只空的大缸,假装那是娘肚子,演习出世的情形给我看。然后她缩回缸里,在里面瓮声瓮气地说,当时她很想回到原来的地方,那个小小的温暖的黑屋子,可是回不去了,这让她很失望,于是决定永远做一个小孩子,不自己走路,不开口说话。说完这些话,她又从缸里探出头来,望着我说,后来她遇见了我,觉得外面的世界还不算太坏,遂改变心意长大,一直长成只有这个巨大的酒缸才能装下的一大堆。
如果她说的是真的,那她就不是人,是个小妖怪。我喜欢她这样胡说八道,让我很开心。特别是她说是因为我才改变对世界的看法,让我心里十分甜蜜……
直至今日,我才意识到,过去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寸时光都是那么美好……要是我们不是兄妹,要是……
当他们告诉我为我定了一门亲时,我什么也没多问就答应了。既然不成家是不可能的,既然不能娶我真正心爱的女人,那么娶谁都是一样的。我反正都是贾宝玉结婚——不是心上人了。我就这样无所谓地把自己卖掉了,为了家族,为了母亲……
整个婚礼我是一个被人操纵的木偶,该穿什么衣服,该做什么动作,该说什么话,该向谁磕头……一切仿佛和我没有关系,我只是不得不参加这场悲伤的盛宴,并充当主角。
在大寨门,在纷乱的人群中,我看见心爱的嫣紫妹妹,她一身娇嫩的粉红,三月桃花般绽放,美丽而惆怅。她的眼睛肿肿的,昨夜一定哭过了,因着她的哭泣,那喜气的粉红成为悲伤的粉红,犹如一夜暴雨之后挣扎着开在枝头的花朵,使我黯然神伤。
喜筵上,她猛地喝下一大杯酒,呛得眼泪汪汪,低着头冲出了大厅。我从未觉得她像此刻那么楚楚可怜,清丽动人。刹那间,我真想丢下酒杯,丢下满桌的宾客,丢下新房里等待的新娘,追随她而去!
但我不能……我只能继续留在那个荒堂可笑的舞台上,说着言不由衷的话,听着千篇一律的祝词,喝着不知其味的酒。借着酒醉,我掩饰着失态,掩饰着心绪不宁,掩饰着内心的狂热。
虽然这喜筵让我厌倦,但我仍希望它永远不要结束,因为我不知如何上演另一出重头戏——洞房花烛夜。这传统的人生三大乐事之一,竟让我感到害怕,我无法想像如何能与一个陌生的女人如此亲近。我希望能删去这出戏里的这一幕,当重新开锣时,它已经过去了。
我在挂着大红灯笼,贴着大红喜字的新房门口徘徊了许久。里面是一个温柔的新娘,不是凶恶的老虎,为什么我沉重得迈不动步子?那高高的门槛,仿佛是一道人生的分界线,一脚踏了进去,便再也回不到从前……
春宵一刻值千金,我却一掷千金,任意挥霍,流连着不能重回的一小段时光,单纯的,自由的,最后的时光。往事一件件在眼前掠过,我有一种十分痛惜的感觉,它怎么就那么飞快地过去了呢?
夜已深重,我仍在徘徊。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这是我必须扮演的角色,必须面对的考验,必须尽的职责……我深吸一口气,推开虚掩的大门。
新娘迎上来,我无法面对她关切的目光,借着酒意一个趔趄。她忙扶我到床边坐下,递上一杯热茶。我喝了一口,她接过去,转瞬又送来热毛巾。红烛下她比白天看起来更细腻丰润,神态端庄大方,极自然地侍候着我。我把脸埋在毛巾里良久,在心里叹息了一声。抬起头来时我说:“把蜡烛灭了吧!”
黑暗中,我们并排端坐在床沿,谁也不说话,谁也不动作。从雕花的窗格子外望出去,没有月亮,夜空幽蓝明净,树影摇曳,蛐蛐声时远时近,时停时起。新娘一直低着头,我却一直呆呆地盯着窗户。
突然,我闻到一阵熟悉的香气,嫣紫,难道是嫣紫妹妹?这特殊的香气只有她身上才有。这种自制的脂粉是我们共同的创造,它用野蜂蜜、面粉、蛋清、雪水,十几种兰花的花苞,以及薄荷叶,第一天盛开的莲花花瓣,珍珠粉等调成。有一种无法形容的,独特的香味,有点甜,有点苦涩,有点清香,有点冰凉……
为了给她做这个,每年捅野蜂窝我没少挨蜇,为此我们制作了全套的护甲,它由没经加工的粗夏布、坚韧的藤条与面网、铁头盔构成,重达几十斤。穿上它可以上战场,但也没法走动,它太沉了。
为了采摘清晨第一朵盛开的睡莲花,她无数次地把我从梦乡里拉出来,微明的天空下我们似两只青蛙般守在莲池旁。露水润湿她的头发,润湿一切。有时她呱呱地说个不停,有时靠着我的肩头又睡着了,薄薄的雾气中我听着她若有若无的呼吸声,花瓣轻轻打开的劈啪声,觉得世界真静,时光停顿,仿佛山中一日,世上已千年……
她所有的珍珠,无论那是多么硕大珍贵稀有的,全被她放进一只石磨里碾成粉末。为了偷摘名贵的兰花,我们总是请花匠陈伯喝纯度极高的窖酒,让他第二天昏乎乎地发现不了被摘掉的花苞。那最名贵的佛兰,开花见佛,两个奇特花粉团形成了佛的头与脸,暗证佛经“一花一如来”之预言。佛兰一年只开一次花,如昙花般在天色微明之清晨盛开,到深夜就谢了。佛兰开花暗示着喜庆与吉祥,非常珍贵。开花那一天寨子里就像过节一样,人人交相传递这一喜讯,涌去花圃观看。没人敢碰一下这珍贵的花朵,只有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嫣紫妹妹敢摘,她还振振有词地说,既然如此,更要它来添点仙气了。
这么辛苦做出来的脂粉,却没有谁敢往脸上抹,她们用着胭脂店送来的上等脂粉,对嫣紫的独创不屑一顾。嫣紫便自己用,天天勇敢地往脸上搽——倒也没见有什么不好,她依然白白嫩嫩,水水灵灵。
从小到大,我都这么陪着她疯玩,做些奇奇怪怪的事。一晃十几年过去了,过了今夜,我们就再不能像从前那样了吗?
香气飘飘浮浮,若有若无,是我的幻觉吗?一大一小两个黑影从窗前一掠而过,香气由浓至淡。是的,是她,不用说那个小影子是她,大影子八成是武明君。自从我接了酒厂与煤矿,诸事操心,不能时时陪她,她便缠上武明君,捉着人家小辫子,让他千依百顺,陪她疯。奇怪的是她从不和女孩玩,也不学女红什么的,整天带着只聒噪的鹦鹉满山遍野地乱跑。
一阵窸窸窣窣,瓦上轻响,她上了房。我抬头看看屋顶中间的的亮瓦,那里闪现她模糊的头影。今夜外面比里面亮,她不可能看见我,何况还隔着账子。她上房顶做什么?莫非想……
刹那间我心里涌起巨大的辛酸与甜蜜,她是因为我,她是太在乎我!我想像着她怎样穿上她黑色的夜行服,怎样穿过树丛,绕过山林,那里有目光如炬的猫头鹰,扑啦啦乱飞的蝙蝠,废弃的枯井,深不可测的山洞……她怎样小心地迈着步子以免踩到死老鼠或蛇,怎样匍匐着身子,躲过巡夜的寨丁。因着办喜事,寨丁比平日增加了。历经辛苦,她终于来到我的窗前,爬上大槐树,跳到屋顶上。可是她能看见的,只是一片黑暗而已。但她一定能感受到我的存在,正如我无比清晰地感受到她的到来一样。
我知道那个时刻不可避免地将要来到,夜已过半,时候不早,如果明天早上我不能展示那块以示新娘贞洁的可笑的绸帕,会招来许多非议与麻烦。
新娘早已困倦,摇摇晃晃强撑着坐在那里。对于我的迟疑,她以极大的耐心容忍着,等待着,期盼着。终于,我伸手过去,搂住了她,轻轻褪去她的衣衫。正如付嫣紫以极大的勇气来到我的屋顶,我也以极大的勇气摸索着完成这一道无人可替的程序。
订亲之后,母亲见我闷闷不乐,借着到庙里拜佛,指着那些大大小小的菩萨问我,这些菩萨的样子这么多年改变过吗?我说当然没有。她便说,所以有句俗话说:城隍庙里的菩萨,站就站一生,坐就坐一生。菩萨尚且如此,何况凡俗的人呢?
我懂她的意思,她是说人皆有命,让我认命。她自己不也是认了命才带着我住到这寨子里吗?她又说,娘老了,经不起事了,只想平平安安过下半辈子。这话的意思我当然也明白,她要我老老实实,安安分分,别让她担惊受怕。
所以当我面对着这个赤裸的和我躺在一个床上的女人时,感觉就是面对着我的命运。
面对着我的命运,我不知如何下手。女人伸出双臂,勾住我的脖子,轻轻带力,拉我倒在她温软的身上。她丰满柔软的乳房贴在我脸上,使我想起那一年的夏天,付嫣紫满十三岁,第一次穿上她留洋的哥哥们带回的洋装。长长的半透明的露肩纱裙,是温暖的夕阳红,衬得她更加肌肤如雪,清丽可人。她学着道听途说的外国礼仪,点着蜡烛,要我陪她跳舞。不知是那裙子使她裸露太多,还是那夕阳红里的一点橘黄令人兴奋,当我如此近地贴近她时我很想伸手去抚摸那薄纱里乳头微露的乳房。我的目光久久地停留在那里。她看出了我的欲望,把我的手拿起来放到了上面,天真地说:最近这里老是胀胀地痛,你摸摸也许就好了。
她小小的坚硬的乳房如同青涩的果子,刚刚盈盈一握。隔着细腻的皮肤,可以感觉到里面的硬块。淡红的乳头花蕾一样娇美。我不由自主轻轻捻着它,想要把它摘下……她发出一声尖叫,唤回了我游离的魂魄,我丢下她跑出屋子,跑到星光灿烂的夜里。她提着裙子牵牵绊绊地追来,责怪我弄痛了她,又把她丢下,让她美好的生日戛然而止。我向她吼道:“如果你不换掉这条裙子,我就永远不理你!”那是我第一次凶她。
那个夜晚的后半部分,就是在她的痛哭中过去的。然而第二天一早,她就穿回家常的衣服来找我了,红着眼睛,委委屈屈,千依百顺。我才发现除了贪玩任性,她竟是那么温婉乖巧,对我充满依恋……
此刻呈现在我面前的乳房丰润、挺拔、咄咄逼人。我抓住它,它像鱼一样腻滑,从我掌中溜出去一部分。我搓揉着它们,把它们扯向四面八方。它们是丰收的硕果,沉甸甸地挂在枝头,等我摘取,任我品尝。我避开她微启的芳唇,吻着她纤细的脖子,她顺从地一动不动,承受着我。我闻到一阵淡淡的奶香,很家常,很亲切,使人心安。
女人的手开始轻抚我,它蛇样蜿蜒地伸下去,褪去我最后的伪装。身体的一部分变得坚硬起来,它血脉喷张,虎虎生威,想要冲入沙场,尽情厮杀。徘徊在门口,它焦急地叩问,无法打开紧闭的大门。在女人的引导迎合下,它终于“波”地一声穿过了一层软骨似的东西,破门而入,找到了属于它的天地。它在那里左冲右撞,突围挺进,直达包围的边缘。女人发出轻轻的呻吟,仿佛一下下的鞭策,使我更加勇往直前。
我用手撑着上身,仰头望向屋顶,亮瓦处已不见付嫣紫模糊的身影,但我感觉她还在,还在与我一起共同经历这一刻。我的眼前浮现出她娇俏的模样,甜美俏皮的笑容,醉人的小小酒窝……她的影子与身下的女人重合,我仿佛是在亲吻着她,爱抚着她,以最亲密的方式和她紧紧连接在一起,让她颤栗,让她呼喊,让她迷失在我的包围之中……
呻吟声与粗重的呼吸声弥漫在空中,升向高处,抵达她的身边。我一点也不觉得难堪,甚至对她的到来充满感激,是她给予我力量完成使命,是她陪伴我度过这一历史性的时刻。我无法触摸她的身体,但她的灵魂与我同在,我们心心相印,亲密无间……突然间我整个身子猛地收紧,喷薄而出无数鲜活的生命,我发出一声呼喊,爱情冉冉升向屋顶,从此高悬天空。
后来,付嫣紫对我说,那天夜里她爬上我的屋顶,坐在滑溜溜的屋脊上,身边是一个金瓜压背,好像是一个人头搁在旁边——我的人头。她后悔没有杀了我以便别的女人无法得到我。那天夜很蓝,四周响着各种声音,树叶沙沙声,蛐蛐声,蛙声,打更声,寨丁巡夜声,她伏在亮瓦上,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她爬回屋脊,抱着那个金瓜压背就像是抱着我,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在梦里,她和我在一起了,她成为我羞涩的新娘,为我宽衣解带,玉体横陈……
不知是在梦里,还是想像中,现实中,她听到了我的一声呼喊。她睁开眼睛,看见天色微明,红霞隐隐,小鸟跳上枝头,露水润湿她的衣裳……
她说,就在那一刻,她感到自己已经成为一个女人,一个真正的女人,可以了无遗憾地死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