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2)-维以不永伤

他没应声,不时有泪珠落到我手上。“我太任性了,像个没长大的孩子。”我说。

“不是,我觉得伤心。你说你后悔和我在一起。我可不是,既然我选择了这条路,我就一定会走到底的。”

“我也是。”我把他拉到座位上,“到时候一切都会变好的,是吗?”

“嗯,我明天去车站转转,争取后天晚上就走。”

“你钱还够花吗?”

“差不多能再买两张卧铺票的。还有,这表你戴着。你连过几天都弄不清楚了。”

“人家都没见到过阳光嘛,”我说,“整天闷在这里面。”

“就快了。那箱子你先别打开了。对了,那里面有多少钱?”

“我也不知道。”

“你什么都不知道。连密码也不说,怕我拿钱跑呀?”

“我真不知道呀。”我不想再吵架了,“你一直没睡?”

“没事,我挺得过去。”他又坐到地上了,“你睡吧。”

椅子突然不再晃动了。我看了一眼电视,片子随着那女人的一声尖叫结束了。

10.2.18

由于那几封一度令我觉得我可以满载而归的情书出现了“李佳毅”这个让人费解的署名,我决定在长春再停留几天。我驾驶着那台租来的轿车开到一汽宿舍。杜宾的第一部长篇《维以不永伤》里的故事便发生在这里。这是杜宾唯一一本对他的家乡进行描述的小说。时隔半个世纪,我已经看不出与作品里描写的环境相似的原貌。不过那儿还保留着过去的街名和路名。另外尽管经过了三次大规模的建设,怀有远见的市政府仍然坚持留住了这个社区里由前苏联帮助建设的那一带红色古楼。

马欣阳女士,在杜宾的故乡她是为数不多的一位还在以研究杜宾为毕生事业的批评家。(在这里我要代表所有钟爱杜宾的朋友们向她表达我们的敬意。)她曾经查证出当时惨案发生的地方,以及杜宾的爷爷家的地址,据说现在居住在那里的人便是小说第一部的叙述者周贺先生。假如说在年迈糊涂的李佳毅先生那里我没有得到什么信息,换言之,仅仅是一些被他混乱的头脑弄乱的事实,那么周贺先生便是我这次访问长春的唯一指望了。若是能弄清楚周贺与第一部叙述者的联系,无疑是杜宾研究的里程碑。感谢马欣阳女士,她给我的走访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我站在楼下摁着23号的门铃,过了一会儿。那边有声音了。

“喂,请问周贺先生在这儿吗?”

一个小女孩说:“他去花园了。”

花园应该就是小说中事发的地方,成片的高草,漆黑的甬道,还有神奇而美丽的喷水池,这就是书里的描述。

“你等等我。”那女孩说。

不到一分钟铁门被小女孩从里面拉开了。同我的猜测差不多,她一定没到上学的年龄。“你找我爷爷?”她说。

我冲她笑笑,“你的辫子真可爱。”

“我奶奶编的。”她拉着我的手,“跟我走吧。”

我们一起穿过马路从侧门走进花园。我开始佩服她的勇敢,对她而言我是个陌生人,而且我得承认我还不曾拥有一副和蔼可亲的面孔,但她却全无畏惧与提防。花园里种满了令人心情舒畅的菊花,道路两侧的柳树一直低垂到眉前。她牵着我的手向葡萄架下走去。几个老人在凉亭里打扑克。我猜测着哪一个人会是周贺,然而我看不出来。在杜宾的故事里他并没有什么独特的气质。

一个老人站起身向我们走来,我知道就是他了。我抽出名片送给他。他看到我的名片观察我,说,“这世界够巧的了,这名字也会重。”

我说我不是你记忆里的杜宇琪,那是你的表哥,后来便改名字叫杜宾了。

“改名了?”他示意我坐在椅子上,阳光穿过葡萄藤在我们头顶剩下一小块一小块的痕迹,“我猜他就得改名的。”

“你不知道吗?”我对他不记得杜宾这名字感到惊讶。

他摇摇头,“对,他是得改了,不然迟早要被人骂死。”他又看看名字,“你干吗要叫这种烂名字?”

我觉得很意外,在第一部里他比家里的任何人都理解杜宾,而现在却如此嫉恨他。

他回头望望,看见他孙女挤进人群里看那个外地人捏泥人,才放心地转过身来。他以为刚才过于激动的言辞触犯了我,于是他语气缓和了许多,“在家里没人愿意再提起他。你都想不到,他连人应该具备的一丝感情都没有,就好像世界都在以他为中心一样自私。”

“我能想象这些。”

“杜宾作品研究协会主席。”他念了名片下方的字,“你是他什么人?”

“我是他养子。”

“哦,我敢保证,他对你也没有尽过做父亲的责任。”

“确实,我十七岁时他就抛弃我和我母亲一走了之。这使得我母亲在第二年就投河了。”

他冷笑着,“这还不算,我姥姥,姥爷,舅舅舅妈都是为他死的。”

“我知道,他就是这样的人,”我说,“文学是他生命的全部,为了凑钱来出版他的书,他甚至逼我母亲出去卖淫。”

“他要写书?”

“您对此一无所知?”

我拿出一九年版的《维以不永伤》,这是小说的初版,当时只印了三百本,而且是自费出版。起初由于在小说里对长春市政莫名其妙的无理诋毁而未能通过审批。出于对故乡的依恋,杜宾不听从编辑让他更改地名的劝告,执意将故事的发生地定为长春。他也因此不得不于两年后骗走了我母亲的全部积蓄,偷偷在一家小出版社出版此书。

他接过来看了十多分钟,摇摇头,“写得可不怎么样。”

“事实上就是这样的,”我解释道,“这本书最大的缺陷就在您读的十几页里。开头就出现了一个令人不解的错误,全篇都是以‘我’来叙述,而首先出场的打奶女人又是从全知全能视角来讲的,收尾前她出现时又转换为全知视角,这显得与整部作品极不协调。有的评论家质疑杜宾用这样拙劣的开头或许是模仿凶杀小说来吸引读者。然而反对者一致认为以杜

宾那样高的品位绝不可能如此媚俗。很多人觉得这个女人可能是一个符号般的人物,除了发现和报案外,她应该还有别的作用。我这样说,您能理解吗?”

“我明白,你继续说。”

“可能是杜宾第一次写长篇的缘故,所有的人物在刚一开场就乱成一团地挤到故事里来,再往下读更大的缺陷是,他太痴迷于表现自己了使得这一部的主题明显不够集中。”

他孙女跑过来,向他要一元钱,说是要买那个挂在最上面的孙悟空,他掏出一枚硬币给她,继续看着。

“啊,您已经看到杜宇琪的出场了。这就是我今天要问您的。嗯,”我想了想,理顺一下思路,“现在的评论家对第一部最关注的是‘我’叙述这故事时的年纪。因为这里面有两条线索。一种观点认为虽然叙述者是同一人,但两条线索显然是周贺在两个不同时间分别叙述的,而杜宾的工作就是将它们敲碎后交插在一起;另一种观点则指出为了不破坏小说的和谐,周贺只能在许多年后将两件事一起讲出来。而从文本上看,二者的文体的确有很明显的差别,但还不足以形成两次相隔二十年叙述的差别。所以我想了解的就是这个,这是您什么时候讲述的故事?”

“我没有讲过,”他又翻了一页,“再说,杜宇琪那样的人有什么好讲的。”

“那么毛毛的死呢?”我问,“也没什么好讲的?”

“她跟杜宇琪也扯不到一个故事里去呀?”

“他们不是一起私奔过吗?”

“这我不知道,没人跟我说过,自从那年失踪以后家里谁也不提他了。”

“那您是认为杜宾并不认识毛毛喽?”

“怎么可能啊?他们一起长大的。毛毛原先就住在对面,从这儿就能看得见。”

我顺着他的手指望去。因为物业局规定,所有窗户都要由茶色玻璃和白色窗框组成,我还看不出来有什么独特之处。

“早就换别人住了,”他说,“她父亲后来也死了,就留她后妈一个人住,她后妈就像一个幽灵,成天冲人微笑,但是跟谁都不说话。她用了一个多星期把冰柜里的食物全吃完后,又吃了一瓶安眠药干脆躺到冰柜里去了。”

我没再问他什么,我来长春是想了解杜宾的早年生活,却陷进了调查《维以不永伤》是否真实的问题上面。不管我面对的这个人是不是小说里的“周贺”,但他们确实有着相同的性格。

“我在北京倒是真见到杜宇琪了。”他指着书中的那段说。

我发现了一道曙光,望着他,等他接着说下去。

“我再看看。”他突然大笑起来,他孙女回到我们旁边,手中拿着断了左臂的孙悟空,好奇地看着她爷爷在笑。“恰恰相反,”他停住了笑声,“也是那间酒吧,当时我是客人,而他是服务生。”

“什么?”我不敢相信。

“那时我一个人在北京刚找了个工作,也没什么朋友,有时候实在无聊就去喝杯酒。去了几次我就注意到有个服务生什么都干不好,净挨老板骂来着。更让人好笑的是他岁数还是最大的,都三十多岁了还干那个。”

“他是杜宾?”

“嗯,”他点点头,“是他先认出我的,好像是在一个优惠的会员表上看到我名字的。”

“我不知道他做过这个。”三十多岁?我想,那时候我已经六七岁了。我母亲从没对我说过这些,当时我母亲只告诉我他每晚出去是要写作。你爸爸是个最出色的战士,即使是杜宾离我们而去的一年多她也这样说,笔是他的箭,纸是他的盾。

“他说要做东请我喝酒。喝到一半我就明白他的意图了,他向我借钱。多少?我问他。三万。行。或许是我答应得太爽快了,他有点儿不相信我,所以想先要点现钱。我把兜里二百多块钱都给他了。然后我问他什么时候回去。他没回答。我说现在就回长春刚好可以在你父母死前见上一面。‘那我还是在北京祝福他们活着吧。’说完他就走了。我实在不想把钱借给这种人,第二天我没去那里,以后也没再去过。他还活着吗?”

“死了。”我不想过多了解什么,更不想告诉他杜宾是这时代最伟大的文学大师。

“脑袋哪儿去啦?”他问那女孩。

他孙女伸出舌头给他看,渐渐化掉的金箍还套在孙悟空的头上。

“吐出来!”他掰开孙女的小嘴。

“他说能吃的,”她指着捏泥人的咳了几声,“这是面做的呀。”

“那你奶奶做的面条你怎么一口也不吃呀?”

“没有颜色嘛。”她说完向外跑去,“我去告诉奶奶。”

“啊,这里,”他指着第一部的后几页,“我刚看开头时还想这个打奶的女人是谁呢。是我舅妈报的案,七年哪,可能时间还要再长一点,她天天都起大早第一个去买奶。什么送奶人消失了她就不买了,”他难过地笑了笑,“他真会编。我舅妈不买奶是因为杜宇琪那时已到北京上学去了。”

6.3.11

她跟着杜宇琪刚逃出来的时候曾对未来的生活怀有那么美好的憧憬,然而还没离开长春,在他们躲进录像厅的几天里,她渐渐发现希望可能正在一点点地破灭。呛人的烟雾,淫荡的气味,以及密不透风的黑暗,更重要的是无休止的争吵,使他们开始担心自己一直在向往的幸福很可能只是映在水面的幻影一触即碎。四天里她偷偷地哭了三次。她不想让杜宇琪看

见她的泪水,她担心这会使他也伤心不已。他们一起私奔是因为彼此相爱,她确信这一点。但愿这不仅仅是由于年少冲动才做出的疯狂举动,她想着,同时又不知不觉地再次入梦。

杜宇琪在早上告诉她今天去买车票。结束了,她用报纸夹着买来的油条笑了,等我们离开这里就能找到我们的爱情了。她猜想爱情绝不会在上海那样迷人的城市走失的。杜宇琪去车站的几个小时里,她走出了录像厅,一百多小时后再次见到阳光。她发现那张包早餐的报纸还在她的手中攥着便感到很好笑。她就势坐在路旁,钱箱放在身边,然后舒心地看着过往的车辆。虽然直到今天也没下雨,天气依然如火炉一般炎热,但她还是不可思议地感到愉快。长春啊,她想起以那种最古老的抒情方式吟出来的诗句,这是我在你怀抱里成长的最后时光了!那张沾满油渍的报纸在她脚前打着转,她捡起来,打算将长春的晚报仔细读一遍,到了明天我们就再也不回来了。

气象学家们在报上预测最迟不过下周三便会有一场暴雨来帮助人们摆脱日益干旱的困境。她想再最后祝福一次长春吧。“早点儿下雨,”她闭上眼睛双手紧紧握在一起祝福,然后她因为想不出接下来该说什么样的祝词情不自禁地笑了。在本地新闻的那一版上看到了她爸爸张文再的名字。这并不意外,他经常上报纸。不过这次她为看到爸爸仍然可以自如地接受记者的采访感到欣慰。看来我的消失并没有打乱他的工作和生活。她想给他打个电话,告诉他自己过得还好。她向电话上沿投入了一枚硬币,然而她却不愿拨号了。算了吧,她想别让他再费尽力气去查这个号码在哪里了。她摁了一下圆形按钮。一元钱又吐了出来。

在阳光下她看见自己的长指甲里塞满了黑色的泥土,手臂也很脏,头发全都是油渍。她已经藏在里面好几天了,浑身都是去不掉的烟味。她打算找地方先洗个澡,以便清清爽爽地踏上火车。随身带的那点儿钱早就都花光了,这两天一直用杜宇琪的钱来着。她得去个人少的角落好从箱子里拿出一百元钱。她对准密码,看到四周没有人便打开了箱子。她抽出一张,合上箱子。咦?她有些奇怪,怎么里面还夹着一张白纸。她又一次打开,把那张叠成四折的纸展开看了看。那上面有她爸爸张文再的名字,其余四个人她也都认识。她提起箱子向回走。她不打算洗澡了。

“你去哪儿了?”杜宇琪看见她进来才放下心,“我真要急死了。”

她没说话,坐到他身旁。

“买着了,明天早上的,3号车厢的两张卧铺票。”

“明天就走了?”

“对呀,不是说好了吗?”她并没有表现出预想的兴奋令他有些失落。

老板走进来收票钱,“两张。”他伸出右手的食指和中指。

杜宇琪将全身的口袋翻了一遍才凑齐了二十元钱给他。待老板走出去他低声对她说:“我现在一分钱也没有了。”

“我知道。”她头也不转地说,盯着电视看,仿佛这种片子很吸引她似的。

“你还有钱吗?”

“我没有了。”

“你应该先给我点儿钱,”他说,“万一我们走散了,我连去车站的钱都没有。”

“我也一样。”她说。

“把钱箱打开吧,先拿点儿零用。”

“我不知道密码。”

他知道她在撒谎,本来他想说“没有钱我们就各自回家吧”来回敬她,不过他还是忍住了没说。他点起一支烟,顺着她的目光看电视。或许跑出来真是个错误,他想,但是又说不准,谁知道呢?不一会儿他靠在椅子上在一片呻吟声中睡着了。

有人拍了拍他,他睁开眼睛。“有今天的晚报吗?”她问。

他摇摇头,“干吗?”

“我要看。”她站起来,拉着他的手向外走,“陪我去买一份。”

“都关门了。”他们走到外面,天已经黑了。这种偏僻的地方没有路灯,他们在寂静里走着。

“火机借我。”她说。接过他的火机,她在手表前打着,看看时间,“九点半了。”

“我们去吃点儿什么吧。”

“我想先回家一趟。”她握住他的手说。

“什么?”

“我要和我爸见一面,说几句话。”

“你认为他能送我们走?”他笑起来,“你真逗。”

“不行。”

“你松手。”她摇着被抓住的手臂。

“你又反悔了?”

“你松手!”

“是你把我骗出来的,然后你又把我扔在这儿?”他死命地拉着她说,“你不想和我走。我什么都不要了,你却根本就不想和我一起走!”

“我让你松手啊!”

她用另外一只没被抓着的手去抠他的手臂。指甲嵌进他的皮肤,手仍然没松开。后来有血涌出来的时候她才抽出自己的手。“把钱拿好,等着我。”

他捂着伤口,不愿再去追她,看着她向黑暗中跑去,直到看不见她的身影。“你连头都没回一次!”他喊着,“我就知道,你一点儿都不喜欢我!”

没有人回答,待听不到脚步声的时候他转过身,提起皮箱,跪在草地上伤心地哭了。

5.1.3

算上毛毛前后有十一个孩子上了楼,然而两个小时的生日聚会结束后却只有九个孩子被毛毛送出门。因为在刚开始的时候毛毛执意要让我上去说几句祝福的话。“这是佳佳,徐庆。”她介绍起为她庆祝的同学,“他叫杜宇琪。”

看来日记里所指的那个人就是他。

“再见。”毛毛在门口向朋友告别,“我困了,先上去睡一会儿了,朱姨。”

因为拖鞋被脱掉了,所以上楼时几乎没有什么声音。门是在里面锁着的,所幸并不隔音。保姆在楼下看电视,不叫她是轻易不会出来的。

“我再打个电话。”他说。

“肯定还没人。”她说,“我一直看着呢,门口一个人也没有。”

“可能我爷爷正在午睡呢。”

“都这时候了午睡?有人信吗?”

没听到他说什么。再贴近一点,耳朵蹭在门上,滑滑的。

“我说的没错吧。别去了,咱们去格林梦滑冰吧。”她说。

“不行,我跟我爸说要来看我爷爷的。”

“哦?原来你是顺路到我这儿的。”

“你真聪明。”他笑道。

“喂,你看看还有什么能喝的吗?”

“都吃光了。”

又得跑到楼下,从冰箱里把剩下的饮料掏出来,将备好的梨汁放到里面。然后拿起一本杂志翻起来。

一阵脚步声传下来。

“唉?就剩这么一杯了,朱姨。”毛毛手扶冰箱门说。

“你没睡觉吗?”

“渴得要命。都喝没了?”

“没关系,我把这杂志看完再去买。”

“我先喝点儿再说。”她拿着一杯梨汁上楼了。

还得再跟上去,先看看四周的状况。嗯,有一个衣柜,够了。

“你一半,我一半。”

“我不渴。”他说。

“不行,这是梨汁,你必须喝,免得你老缠着我。”

“你在哪儿学会臭美的?我一直就想拥有这种本事。”他说,“味道挺怪的。”

“嗯,有点儿。可能是时间长被氧化了。果糖遇氧化变成什么来着?”

“反正生不成怪味的东西,不过还算好喝。”

“可惜就这么一杯,不然我请你喝个够。”

“我再拨一次。”

“别拨了,不可能回来的。你就先待在这里吧。”

“我待着干吗呀?一点儿意思都没有。”他说,“对,你不是说要弹曲子给我听吗?”

“现在不行,钢琴在楼下呢。”

“那我们下去呀。”

“不行,”她说,“朱姨不知道你在我屋里。”

“啊?”

“嘘。不然她又该疑神疑鬼了。她最近老监视我。”

“那我总得出去呀。”

“这好办,从这边下去。”

“咦?这儿还有门哪。”他说。

“你先别走啊。”

“那干什么呀?”

“我下去弹琴,你在上面听,这办法不错吧?”

把衣柜打开跳进去,里面黑洞洞的。门被打开,毛毛走了出来。“莉姐!”她叫保姆,“朱姨呢?”

“不知道,出去了吧?”

“刚才还在呢。”

毛毛弹了一首曲子,又返回楼上。

“你怎么把上衣脱了?”她说。

“你家太热了。”

“我也脱一件,确实挺热。据说这才刚开始,到夏天会更热呢。”

“你弹得真不错。”

“我妈妈比我要好几倍呢。我都是跟她学的。”

“我就不行啦,我是音乐盲,我就会弹一闪一闪亮晶晶。”

“哪天我教你《两只老虎》。”她说,“怎么又脱啦?”

“浑身发烫,可能是刚才奶油吃太多了。”

“我也没少吃,真是的,我就没法再脱了。”她说,“你要干什么?”

“我也弄不清楚呀。”

差不多,我终于可以下去了,我松了一口气,将那本杂志看完。我看看表,半个小时过去了,冲楼上喊:“毛毛!毛毛!”

“啊?”过了许久屋里回答,“我睡得正香呢。”

“我去超市了,你爸说他一会儿就回来。”我穿好衣服向外走。

“哦。我马上就起来。”

张文再,炮二平五,我对你开局的第一步。

1.4.12

“都九点多了,你还没吃饭?”她们坐在厨房的板凳上,她剥着洋葱对毛毛报怨,“真不明白他都瞎忙些什么。”

“我爸做了,”毛毛说,“只是我一点胃口也没有。”

“还是那个四川保姆?早该换一个了。”

“朱姨她喜欢吃辣的。”

“我知道他就会绕着那女人转。”

“别这么说朱姨。”毛毛有点恶心,干呕了一下,“她对我挺好的。”

“连你都护着她。”

她瞪了毛毛一眼,起身去洗菜,锅里的水已经烧开了。她掀开锅盖,一股热气升上来。毛毛又感到恶心了。

她转身看看毛毛,“你怎么了?”

“别弄洋葱了,我烦那气味,刺鼻子。”

“是不是坏了?”她拾起洋葱闻闻,扔到垃圾桶,“你考得怎么样?”

“我没考试。”毛毛捂住嘴,低下头吐了点儿酸水。

“没考?前天我打电话过去他还说你正考试呢。”

“他在撒谎。”

“是你撒谎,”她又扣上锅盖,“没考好?”

毛毛没说话,算是默认了。“我不想吃了。”

“那你就该早说,等我做完了你又整这事儿。”

“我根本就没说要吃东西呀,我只不过说我没吃饭而已。”

“我发现你越来越蛮不讲理了。”她并没因此停下来,仍然忙着切菜,“不行,你必须吃。”

“你过来。”她在命令毛毛。

“干吗?”毛毛倚在门旁没有动。

“你过来。”她向毛毛走去,“把衣服掀起来。”

“干吗?”毛毛眼睛躲着她那令人心寒的目光。

她伸手到毛毛的白T恤里摸着她的肚子。“你怀孕了?”

“这我知道。”

“你看你都瘦成啥样儿了。你在这儿住几天,我保证能把你调养过来。”

“我今晚就得回去。”

“干什么?”她放下菜刀,看着毛毛,“折腾我?”

毛毛这次再也忍不住了。菜酸味,煮出来的肉汤味,以及猫尿的臊气混在一起正向她鼻子里一点点地侵入。她大步走到门外,弯下腰干呕。本以为这次会都吐出来的,结果还是什么都没反上来,只吐了几口唾沫。她推开纱门进来,说:“我来是为了告诉你件事儿的。”

“他知道会打死你的。”

“不过他可没动我一下。”毛毛躲开她,向屋里走去。

“他知道了?”她跟着毛毛走进去,“我去问问他。”

“你不能这么做!”毛毛抢过话筒。

她并没有和她抢话筒,坐到床上。“他叫你怎么办?”

“他没什么权力来支配我。”

她冷笑几声,指着毛毛微微隆起的肚子问,“是谁的?”

“管不着,你想抓着他逼他娶我?”

“我真想抽你几个嘴巴,你根本就不是我的女儿。”好像是这句话触动了她的伤心之处,她默默走出去,从厨房端来做好的饭菜放到桌上,然后躲到床上,用被子蒙住脸。

毛毛并没有去碰桌上的饭菜,她抱起一只正在屋里跑来跑去的猫,轻轻地抚摸它的灰毛。毛毛听见她在被子里低声哭着。有几个好奇的孩子从纱门外向屋里看。猫身上的气味让她觉得恶心。她抓着猫脖子,一只一只地将五只还在跳来跳去的猫扔到外面。之后她关上门,闭掉日光灯,借着窗外透进来的灯光打开电视。刚才还扒在门旁的孩子们现在正大叫着追赶她扔出去的五只猫。

电视只有十个频道,其中四个已经休息了,不放节目了,剩下六个她拨了一圈,决定看《玫瑰之约》。以前她每次看这节目的时候总喜欢先私下里给男女嘉宾配对。如果结果不遂她的心愿,她会为男女双方的缘分未到感到难过。今晚她试图使自己平静下来,“女一号应找男四号,”她想,“不过男二号看上去也不错。”她突然想起杜宇琪,他现在一定睡不着,还在忍受着肮脏的录像和恶心的烟味。节目结束了,亲友团兴奋地手舞足蹈。“鲜花插在牛粪上,”毛毛心里有些不平,“男六号是个丑八怪。”

“赶快给我睡觉!”她突然坐起来,指着毛毛说。

男六号将一朵快要谢了的玫瑰花从身后拿出来送给女一号。“俗气的礼物。”毛毛想。

“给我睡觉!”她抓起一把木梳向电视扔去。

毛毛在微弱的荧光下看着她怒气冲天的脸。毛毛看看杜宇琪送给她的那块表,十点了。她将声音开大,依然坐在椅子上。“你和我爸的婚姻都没有他们这种结合幸福。”毛毛说。

“别提他,”她把沾满泪水的被子也扔下去,“我们的事用不着你操心。”

“失败的婚姻。”毛毛捡起地上的被子,放回床上,“你该想想责任在谁?”

“你没资格教训我!”

“你还爱不爱他?”

“我说了你没资格问我!没资格!”

“我要让你们重新生活在一起。”毛毛关掉电视,打开了日光灯。

“给我闭嘴,先管管你那丢人的事吧。”

“你爱他,你不敢说。”

“别在我面前提他,提一个字也不行!”她光着脚跳下床叫道。

“妈,”毛毛找到两只拖鞋递给她,“我可以让你们复婚,只要你同意就好。”

她冷笑起来,“你爸让你传的话?”

“不是,不过我可以做到。”

“不行。我告诉你,这辈子我都不会再见到他的。”

“你舍不得了,你舍不得你那放荡的生活。”毛毛说,“我爸说的没错,你是个贱人。”

“你再说一遍!”

“说就说,你就喜欢天天往家里领那些臭男人你就喜欢过夜夜淫乱的生活还有你就喜欢像个妖冶的妓女那样招摇!”

她抽了毛毛一个耳光,毛毛没有动,连眼睛都盯着她不闪躲。啪!反手又抽了一个。

“给我滚!滚!滚!”

“我当然要走。”毛毛拉开门跑出去。几只伏在门外等候许久的猫趁势溜了进来。

3.3.14

“随便开吧。”我跟司机说,“找一个长春最热闹的地方。”

汽车开始在冷清的街道上狂奔。我摇开车窗,听着呼呼的风声,心里痛得想哭。我把头探出去,看着马路两侧的路灯。夜风将我头发扬起来。

“别这么干,”司机在镜子里看到我说,“太危险了。”

需要多大的时速才能将头发吹落呢?

“关上窗户!”他以为我没听见,把车停下来。“这里挺热闹的。”他指着千人迪厅说。

“我不想到这种地方。换一个。”

“那你就别把头伸出去。”

“哦。”我摇起玻璃,在后排擦干眼泪。

汽车行驶到夜市。“这里吧。”他说,“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地方了。”

我交钱下了车。快十一点了,依然有很多人。我从门口一直往前走,在套圈游戏的摊位买了一百个圈。我将这些一把都扔出去,中了一盒烟,一个白瓷史努比,一台模型车。拐过路口的时候这些都被我塞给了熟睡的乞丐。

一个兰州人一边拉着两米多长的面条一边大声吆喝,我坐到位子上。他给我上拉面的时候我告诉他我根本不想吃东西,只是想坐一会儿。他看看我,尴尬地笑了,说:“算我请你的。”

“我不要我跟你说了我有二十万我买得起!”

他把一碗面倒进旁边的垃圾箱,仿佛是对我示威。不过他并没撵我走,而是忙着将面拉得更长一点。

我开始头痛,双手摁住太阳穴,眼前白花花的一片。我的头用力磕了一下桌面,我怕自己会晕倒在这里。今夜有很多事情要做,或许什么都不做。晚风不时地吹来,我有些冷,当时在家出来我本该多穿点儿的。我有点儿想家了,我觉得应该把这张合同拿去还给我爸爸,至少这能让他放心,看得出来这已不仅仅涉及他一个人了。还给他,然后求他和妈妈结婚,别想了,如果妈妈不愿意,改变这世界又有什么用呢?

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孩过来坐到我身边,他问我是不是没地方住了。

我往他身后看去,那里有人在地上放一个木偶人,手在它的腿后控制着:“跳!”那木偶果真跳了一下。可惜这时候孩子们都睡着了,围观的大人戳穿了他的把戏。他伤心地辩解着。

“你把我迷住了,”那男孩说,“真的,我刚才一直观察你呢。”

卖伞人已经是第三次从这里经过,他转了那么多圈也没卖掉一把伞。“就要下雨了!”他声嘶力竭地喊着,“就算没有雨也可以挡阳光!”他真应该改行了。

“我们找个地方聊聊吧。”

他头发散发出的劣质摩丝味令我难受。“警察局怎么样?”

“走啊。”他在挑衅。

“他能带我们去。”

我走过去跟在一位巡警后面。那胆小的孩子没敢跟上来。我走出市场,拐进胡同,里面漆黑一片。

我担心说不定什么时候我就会倒下来,长睡不醒。我怕到时候好心的人们会在那个晕倒的小女孩身上翻到这个让她爸爸为难的东西。我拿出合同,把它撕碎了。

我找到录像厅。老板不让我进去,“今天休息。”

“我找人。”我告诉他。

“里面没人。”他拦着我。

“那我求你帮我过去找,行吗?”

“你说什么?”

我在他迟疑时跑进去。里面还是那样的片子,我试探着向里走去,杜宇琪已不在我们一直待的位子了。

“杜宇琪?”我轻声叫他。

人群出现一阵不安,是啊,有女人进到这种地方了,多新鲜。

“赶快出去!”老板跟进来拉着我的手臂。

“杜宇琪。你不想见我?”我看到他了,走过去俯身问他。

“见,怎么不?”我认错人了,他摸到我的脸,笑道,“来,让我见见你。”

“走开!快走!”老板推开那人,向后拉我。

“杜宇琪,你在,你肯定在这里面,”我接着说,“你还生我气呢是不是?”

“我让你出去!”老板发火了,“你想出事怎么着?”

“我先回去了,宇琪,我会和你一起走的。还有,那密码是我生日。就算明天我来不了,你一个人也一定要去。不管怎么说我们都会在上海见面的对不对?”

出去之后我终于吐了。我扶着墙一点点走出胡同。我看着在地面打旋的塑料袋,心里说不出的伤心。我投了一元钱在路口的电话里。

“爸?是你吗?我是毛毛。我在红旗街呢,我就在这儿等你。”

10.2.2

在离开长春之前我最后想拜访的人是马欣阳女士,我想向她表达我乃至整个杜宾作品研究协会的谢意。马女士并不是我们协会的成员,然而出于对杜宾的文学作品的热爱(调查已表明我们的确没有任何理由来爱杜宾这个人),我和她还有许多其他的朋友走到了一起。我是在二十年前才接触她的。那时候我刚刚组建这个协会,还没有太多的人关注杜宾。我在各大报纸刊载寻找杜宾的启事来吸引杜宾为数不多的读者。马欣阳女士就是读者之一。我曾与她相互通过几封热情洋溢的信。在我的劝说下她终于肯把自己对杜宾的研究成果寄给我。当时我满怀感激地写了一封信给她,不过她的回信却相当冷淡。她自谦她能力有限,所做的工作远远不够,根本不配我所夸赞的“伟大”两个字。在信的末尾她劝我不要再写信给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不是吗?”她引用了《维以不永伤》第一部里的原话,“我们真的没必要对自己喜欢的一件事或一个人此生都永志不忘。”随后我陆续应邀去巴黎组织杜宾作品的法文、英文以及德文的翻译工作。回来之后我又写了三封信给她,可是没收到一封回信。自此我们失去了联系。

她留给我将近十万字不分章节的手稿,无论如何我也无法把这些散乱的文字排成稍显通畅的一本书。我打算在明天见到她之前重读一遍以作了解。这些文字与其说是调查研究的成果,还不如把它当成主角是杜宾的一部短篇小说集。虽然马女士用不同形式来写这么多的故事,然而仔细阅读你可以发现,这些都在杜宾所终结的十几种文体之内。我筛选了一下,其中有一篇是涉及他和毛毛的故事。我还不能确定这件事的真实程度,我想我该先摘录几句列在下面,以飨读者。

你回你爷爷家?她问我。

同马女士的大多数故事类似,这一篇没有标题,没有明显的背景。故事发生的地点和时间往往都是隐藏在后面的对话里的。第一句话便出现两个人物。她明显指毛毛,而我自然是杜宾,也就是马女士模仿的叙述者。我们再找一下毛毛说的第二句话。

刚才还过去一辆呢,我正在学校里,怎么跑也没赶上。

这句话隐藏了三条线索。一、他们在等公共汽车。二、这是放学时间。三、毛毛向他交代刚才的事表明他们是偶然遇见的。

那我们就得再等十分钟了,我说。

冻死我了,据说今天要下雪呢。第一场啊,她对我比划着,够让人兴奋的了。

时间大概是秋末或冬初,不过看起来这要取决于今天能不能下雪。

车来了!我叫道,抓着她的手臂向前走。

人太多了,根本上不去。她抱怨。

到现在为止我还看不出用第一人称叙述的益处所在。接下来的对话纷杂且琐碎,只交代一件事:他们决定走回去。似乎马女士还没有掌握用对话来讲故事的技巧,不过这考验了读者的耐心。细心的人们总能在乱石中找出光芒四射的金子。像第二页的几句对话:

你在撕什么呀?我问她。

她把碎的纸片攥在手里,然后在空中摊开掌心,纸片向身后吹去。下雪了,她说,多像啊。

不要了?

嗯,她点着头,都是些无聊的情书。

收到的?你真够幸福的。

喂!

干吗呀?

为什么我收不到你的情书呢?她停住脚步望着我。

我写过的。我低声说,声音小得自己都听不见。

我们认识几年?我伸出双手都数不过来。

我告诉她我们从小就在一起的。

是啊,为什么十多年你都不写一封?而你们班的那个只有两个月就写了七封给我。

我写过的。

她冲我笑了笑,仿佛是在嘲笑我的懦弱。你知道吗?我想好了,我决定在收到他第八封的时候就义无反顾地爱上他。

我真的写过。我也写了七封,而且都已经送到你的手中,不过你刚才把这些撕碎了,你说这看上去像漫天纷飞的雪花。

你看呀,终于下雪了!她叫道。

我顺着她手指望去,几片雪花从空中飘落。晶莹,洁白——

后面的我就不抄在下面了。故事在马女士精心描述的一片雪色中结束了。整体看来小说叙述得有些含糊不清,可能是失去了双引号的缘故,分不清是独白还是对话。但是如果她所讲的都属实的话,至少可以将毛毛和杜宾如何相爱的那一片空白衔接起来。

第二天我按照以前她来信的地址找到了她家。门上贴了大红喜字,地上全是扎破的气球。“是我女儿刚刚被接走。”她情不自禁地抹着眼泪,把我当成被邀请的客人了,说,“他们去贵福地了,我不愿去,只想呆在家里静静,想想这三十多年。”

“是啊,时光匆匆。”我对她微笑着。

“你不去?”

我摇摇头,掏出我们以前的通信,说,“我是杜宇琪。”

“啊?”她显出那种夸张的惊讶。她开始挥着双臂走来走去,不是对我的意外到来感到惊讶,而是对自己在一天里碰到那么多想不到的事情感到无法理解。

“我是来对您表示敬意的,感谢您对杜宾作品的研究做了那么大的贡献。”

“我早就不去想他了,他耗费了我大半辈子的光阴,”她坐下来说,“好像我把我知道的那些都写下来送人了吧?”她努力回想着。

“送给我了。”

“对,我想起来了,我这儿还有你的信呢。”

她回到屋里将一打信件翻出来,“这几封是你的,”她说,“别再问我什么了,我知道的已经都给你了。”

“谢谢,那些对我确实有很大帮助。我只是想知道,是什么使你产生去研究杜宾的念头呢?”我说,同时双手合拢接过她抓来的一把喜糖。

“从看了他的第一本书之后,叫——”她仰头想着。

“《维以不永伤》。”我提醒道。

“对,我身边没有一个人读过这本书,我那本也不是买的。”

“别人送的?”

“不是。我那时在北京上学嘛,我记得好像有一次我一下车大衣兜里就多了这本书。”

“应该是杜宾趁乱时塞进去的,因为《维以不永伤》的初版很糟糕,只印了三百本还没卖出去,他就想了这么一个法子让别人也能读到这本书。”

“这些我后来都知道了。要知道我研究他三十年了。”

我告诉她我打算写一本杜宾的传记,现在正写第二章。

“想法不错,”她嗑起瓜子来,“我一直想写他,所以毕业后就要求调到长春工作,试图将他小说里的影子与他本人重合在一起。不过后来我意识到自己的才能不够,就放弃了。”

“不过你们的努力并没有白费,杜宾已经成为一位大师级的人物了。”

“是吗?”她充满疑惑地看着我。

“他的小说已经译成了十七种文字,在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有人在阅读他。”

“不可能。”她并不相信。

“这是真的。”

“你们打算在他的传记里就这么写?”

“当然,如实地讲出来是我的责任。”

“你不觉得你的小把戏很愚蠢吗?”

“愚蠢?”我不明白了。

“我比你先想到这主意的,”她冷笑着,“杜宾是否成名了我和你一样清楚。你骗那些外行人行,可别骗我。”

“我没想骗你。”我辩解着。

“我知道你的小把戏,杜宾现在还是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她指着我说,“但你,想在传记里把他写成无人不知的大师。这样一来那些无知的读者就想知道杜宾是谁而疯狂地去购买他的小说。这确实是让他迅速成名的好方式。”

“你说你以前用过?”

“没用!我不想用。你仔细想想,如果杜宾想拥有金钱和荣誉的话,我敢保证以他的文学功力他会比你做得更好。但他没做,为什么?如果你真正全心全意去阅读杜宾的小说你就会发现,在他的世界里,只需要一个宁静的创作环境,其余的金钱、名声、荣誉什么的,没有丝毫的意义。”

随着与她的告别,我结束了我的长春之行。我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在第二遍誊稿的时候将上述对话删掉。我承认在前面我所讲的有些不是事实,然而我能担保的是我采访的每一个人,他们所说的话都是原封不动地呈现在读者面前。我可以不去写某一句话,但如果我写了,就一定是这个人亲口告诉我的。

长春是我走访的第一站,在这里我完成了传记的第二章。这半个月的走访比我预想的要艰难许多。为了写出传记接下来我必须沿着杜宾的踪迹探寻下去。我无法确定这本书是否还值得接着写。或许马欣阳女士说得对,放弃这愚蠢的工作,去做些实质性的事情。譬如我应当将我和我父亲将近三十年的通信整理一遍,将他那几本湮于时光之流的小说重新请人写序再版,而不是写这本近乎吹捧的传记。

就让本章在这里收尾吧,让本书也就此结束好了。总之我已无力再去续写第三章。

2.2.15

或许我本就不该那么冲动地和她跑出来,或许如果我想逃离此地的话就不该再拖着她。我没有钱,我没法让自己活命;而她有,她能使我们两个人都衣食无忧。理由,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目的,怀着卑鄙无耻的目的。她在喊我,我听到了,回家吧,回家。看完这场电影我就回去,回去洗个澡,睡个好觉,对着他们说:“我回来了,今天学校晚上加课了,所以迟到了点儿。”语气平常得就仿佛刚离家一小时而已。

“有火吗?”我回到座位上,拍拍旁边的人。

他点起火,我叼支烟凑上去,烟点着了,他却迟迟不松手,在火中观察我的脸。

“你叫杜宇琪?”

我没说话,将烟一口气吸下去,直到窒息,我咳了起来。

“那女孩是找你的。”他把火机收好,“没错,就是你。”

“你记错了。”

“屋里就这一个女孩,我记不错。这几天她是和你在一起来着。”

“你还有烟吗?我的烟太呛了。”

“有。”他抽出一支递给我,“想甩她?”

“还不至于。”

“她来找你,你不敢承认。”

“我敢的,只是不愿。”

“我看她对你感情挺深的。”

电影结束了,屋里渐渐响起说话声,都是听不懂的方言,还有后排的呼噜声。“老板!换片!”他向门外喊道,然后转回来,“一个女孩肯跟你到这种地方就说明一切问题了,外人也看得出来。”

“什么牌子的?味儿挺柔的。”

“你怕丢人。”

“什么?”音乐突然响起来,我看了一眼电视,一部日本的《露水鸳鸯·五》,“前四集什么样?你看过吗?”我问。

“我说你怕丢人,”他继续接着刚才的话题,“当那么多人的面被找出来你觉得很丢人,是不是?”

“是。”我承认了。我捡起背包挎在右肩,抓紧钱箱,站了起来。

“打算出去?”

我又看了一眼电视,那个男主角在往一丝不挂的女友身上抹冰激凌。离开吧,群体堕落地带,我想,不回来了,再也不回来了。

“大半夜的,你去哪儿?”他侧过腿给我让路,“去哪儿?”

“我去买个火机。”

9.4.17

她又来了,一定又到十二点了,已经连续半年多了,她比闹钟还要准时。她挨家挨户地捶门,直到门被打开为止。这一次她会说什么,地震?洪水?“起来!快点儿,都给我穿好衣服躲起来!”她对着每一扇窗户叫喊,“我们就要被轰炸了!”夜夜都是这样,我们在不安的睡梦中惊慌醒来。没有人敢不给她开门,如果里面的人不出来,她会一拳打碎窗户上的玻璃,完全不顾沾满碎片和鲜血的手,再去击碎下一户敲不醒的人家的玻璃。

“我是来救你们的,听见没有?”她疯狂地吼着,我女儿扑到我怀里再次被吓哭了。我丈夫怒气冲冲地跑出去,却不敢对她的嘶嚎回应一言一语。他转回身看着我,那无辜的表情仿佛是在告诉我他不是懦弱,不是胆小,只是不屑于理会那个女人。“窝囊废!”除了这一句我真骂不出了。我心里明白,我丈夫跟她有一腿,不单是他,这胡同所有的男人都跟她有一腿。她是个贱女人,随便哪个男人都可以和她上床。以前我丈夫三天两头就往她家跑,不过这样也好,比跟外面的野女人厮混强得多了。我跟她在意什么,她根本不配我来担心,像

她那么放荡的女人,即使和一百个男人上过床,也不会影响一个男人的家室。

我们都知道她女儿死了,我不会同情她的,别人也不会。谁都知道女儿是被她逼死的,那天晚上她对自己的女儿发疯呢,人人都听到了,那声音哪像是对自己的女儿,倒像是对充满仇恨的冤家叫喊:“滚!滚!滚!”就是这样,打从她搬过来,她女儿还小的时候她就像个恶魔一样折磨她女儿,等女儿长大了不服她管她便折磨领进家里的那些男人,现在女儿死了,她又开始折磨我们了,弄得我们一到夜晚就不敢睡觉,看着外面飘落的树叶守到十二点。

我早都说了,她是成心的,像她这种人是不可能失去理智的。但是他们不信,他们想尽办法找到她原来的丈夫,让他管一管他这个过去的老婆。可怜的男人啊,他强忍着失去女儿的悲痛把她送走了。你看,和我说的一模一样,她一点儿病也没有,不出半个月她就大模大样地回来了。大家都以为她的病治好了,还为她高兴呢,不是,不是这么回事,第二天晚上她又和往常一样敲我们家的门。此后人们就不再有办法了。

“呜……梆!”她拉着人就往屋子里闯。“回去睡觉,”隔壁那个小伙子走出来了,“赶快给我回去睡觉!”我知道他和那女人也有一腿,他还只有二十岁哪。

“别冲我喊,忘恩负义的家伙!”她说。

“回去!”他手指顶着她的额头说,“小心我揍你!”

“打女人呀,来呀。”她向前走着说,“你打我?我杀了你!”

啪!他给了她一个嘴巴。此时他的手指开始发颤,他害怕了,“回去吧。”他的话音显得有气无力。

“我杀了你!”她发疯了,双手向他的脖子掐去,人们越拉着她的手臂她就越用力。小伙子脸被憋得通红,舌头伸到外面。他真会被掐死的。

当!她松开手,回头看了一眼就倒下去了。小伙子靠在墙角大口喘气,他母亲举着椅子一动也不动。

“死了?”有人问道。

“没什么大碍,昏过去了。”那个老中医摸着她的脉说,“扶到屋里,休息一下会醒的。”

“然后呢?”小伙子缓缓问道,“她早晚要杀了我。”

“交给她丈夫吧。”老中医说。

“他没有丈夫。”

“不是,就是那个张局长。”

7.2.19

很多年以后,从我年迈的舅妈那里我才知道我表哥杜宇琪在毛毛出事的第二天便逃到了上海。将近三十个小时颠簸的旅途他一直处在睡梦之中。要不是列车员在终点唤醒他的话,他似乎会一直沉睡下去,直到火车把他载到世界的尽头。

火车在午夜终于驶进了比白昼还要绚丽的夜上海。他望着繁华的街道、明艳的灯光以及熙熙攘攘的人群忽然生出了同他三年后在北京上学时同样的感受——对自己的未来和前途彷徨无措。他不知道自己将要去哪里,做什么,如何才能听懂外语一般晦涩的上海话。他背着硕大的行李包漫无目的地走着,在路人稀少的街道他像无处容身的醉汉一般放声嘶吼,摇晃地走着类似伸长的弹簧那样的折线。就这样他从南京路一直缓缓走到外滩。听着静静流淌的江水和远处游船的汽笛声他在江边愉快地坐了几个小时。他的心随着击起的浪花以及鳞片般的水光起伏不定。当他发现天色渐明时他开始害怕见到外滩卸妆后的样子,于是他像一个天亮前必须消失的孤魂一般匆匆往回奔跑,以至于他还没有见到上海的阳光便离开了那里。

后来我舅舅带着我舅妈也曾来到过这里,在上海他们已经没有颜面将自己的问题说出口:他们在找他们的儿子,一个就快三十岁的大孩子。有善心的民警明知道不管经历多少天的寻找他们都将要无功而返,为了不辜负他们昂贵的车费,漫长的旅程以及疲惫的身心,他把他们指到了一个不虚此行的好地方——南京路。一路上我舅妈盯着所有过往的行人试图辨认出儿子的相貌,然而不多久他们渐渐放弃了这种唐突的做法。坐在冰凉的长椅上面对滔滔江水我舅妈突然意识到自己居然在经受着比那些最扣人心弦的故事还要惊恐的情节,一个母亲发现了一具被以一种她不敢相信的残忍手段杀死的女孩的尸体,而凶手正是她的儿子。这样的猜想使她再一次啜泣不止。“回去吧。”她对我舅舅说。于是他们两人就迈着同来时一样沉重的步子向回返,仿佛一对早已衰老而无力飞行的候鸟,刚刚从北方一路艰辛地飞到南方就发现,冬天已经结束了。

当我舅妈不再对她命运多舛的儿子抱有任何幻想的时候,她开始阅读杜宇琪留在家里的那几百本书,似乎从书里可以重新激起关于儿子的美好回忆一样。直到她读完《圣殿》的那天她才明白文学是这样定义的——不在于揭示出重大的社会问题,不在于给读者一时愉悦的消遣,文学的真正目的在于对未来事情的一个精准预言。她绝望地一页页撕掉这本书,同时有两张长春到上海的车票从封套里抖搂出来。

按照上海地图上红笔勾出的箭头她知道她和儿子走了同一条路线,所看到的几乎是相同的景致。我舅妈为我表哥在离开了父母那么长时间后他们还能拥有一个共同的记忆而感到欣慰。她反复地眨着眼睛以让泪水消融在眼眶之内。然而使她无法理解的是那两张车票,她猜不出是谁陪他去的上海,而且,返程车票又在哪里?

在北京我表哥杜宇琪告诉我经过一个多星期的花销他在踏上火车的那一刻身上便已没有

一分钱了。在外滩他看见高高的围栏和两岸严密盯防的警卫才觉得葬身湖底是一个多可笑的想法,之后他在马路中央肆无忌惮地奔跑,却没有一辆车能如他所愿地从他心口压过。他决定听从命运的安排,假如自己的运气真的是如此糟糕,那么饿死在街头他也将欣然接受。他在第二天凌晨排进了队伍的中间位置。他将留给毛毛的那张“长春—上海”的车票对折。轮到他的时候他给检票员看了其中一半“——上海”。“翻过来。”她说着又看了一眼另一面。咔嚓!她在“长春”的上方打了个孔。

6.1.16

我是在深夜十二点走出的房门,我妻子那时还在沉睡。为了……为了?等一下,我再看一看,有点儿忘了。你尽量记准一点,明天就要上法庭了。哦,在这儿,我刚才说错了�厮狄槐椤4蟾旁谑��阒幼笥椅易叩酵饷妫�饫锩婷恍次移拮釉诟墒裁础2畈欢啵�畈欢啵�馑级粤司托小N�瞬坏艚�切┟挥懈堑木�铮�易呓�嘶ㄔ啊H缓螅咳缓笪铱醇�桓雠�⒆�诔ひ紊闲ΑJ强蓿】蓿颗叮�椅仕��裁纯蓿��怠���裁纯弈兀坎皇切β穑课以倏匆幌隆0迅遄臃畔拢∧霉�矗�魈焐戏ㄍツ慊鼓艽�湃ヂ穑渴强蓿�强蕖K�邓��杪璩沉艘患埽�蛭��吃辛恕;吃幸�胶竺嫠党隼础J前。��吃辛耍��杪栉�四压�N椅仕�职衷趺纯茨兀磕忝挥形收饩浠埃�晃使�V�缆穑课柿耍�乙欢ㄎ柿耍�馕矣杏∠蟆K�邓��诘劝职止�刺福�椅仕�甘裁础K�挡惶刚馐拢�副鸬模��胍�职致杪柚匦略谝黄稹R蛭���缆杪韬芸闪��芄露馈V灰�职执鹩α耍���蹲吒叻桑�鸵桓瞿泻⒃蹲吒叻伞J裁矗磕阍谒敌┦裁蠢枚�鳎堪迅遄痈�铱纯矗�庸�础D愫煤们魄疲�挠姓庑┗埃克旱羲�∷旱羲�∮械模�械摹N一刮仕�趺慈冒职执鹩δ兀克�邓�杂邪旆ǎ�徽藕贤�榫妥愎涣恕?/p>

闭嘴!闭嘴!莫名其妙。说下一段,背你杀你毛毛的经过。哦,我当时双手掐住毛毛,反复地叫道,别逼我,拿出来吧,给我别逼我,毛毛,是他们逼我这么干的。谁逼着你了?哪来的这些话?你好好回忆一下上面怎么写的?我想想,她双臂不停地乱挥。松手啊,爸爸,你松手啊。谁是她爸爸?记着,你不是,你只是个过路人。我是的,我是毛毛的爸爸。毛毛,爸爸不想杀你,你是我女儿,我只是想吓吓你。起来呀,起来,毛毛,我什么都不要了,只要你好好的,你让我怎么做都行。毛毛!毛毛!哭什么。你哭什么?你和毛毛没任何关系,你动的哪门子感情?往下说。往下说。

我扶起毛毛,她已经死了。我让她靠在车的后排。车?哪有什么车?你再看看稿子,哪有车?你们是在花园里的。稿子不是刚刚被你扯了吗?哦,那么我给你讲一遍,你仔细听着。你是在车里,你那辆奥迪A6。你把杀毛毛归咎于上面给你施加的压力,狡辩,纯属狡辩。看见毛毛不再呼吸你开始害怕了,抽烟,你一支一支地在车里抽烟,烟味附在毛毛的头发上、衣服上和盯着你的眼睛上。我已经戒烟十多年了。你听我说,除了花园你想不出哪有藏匿尸体的地方。你一开到花园门口,没有人看到你,你抱着毛毛穿过甬路,把她平放在草地之中。后来你想起应该在她身上找找合同。她说她已经在路上撕掉了,你当然不相信。那么毛毛有什么办法,听凭你把她掐死。你一件一件脱光了她的衣服,仔细搜寻也没找到。最后你干脆把她的内裤也褪下来,这里还是没有。你下流的想法!不在这里,你摸着她,双膝跪在地上,一根树棍碰着你的腿。你捡起来,决定做出能够使你逃脱嫌疑的兽性行为。你叉开她的双腿,对着正中央。没有,毛毛,爸爸没有这样做。做了!我告诉你,你做了。你闭上双眼,使出你全身的力气一下将树棍全部捅进去。不是我,不是我。就是你,张文再,你等着我帮你收拾残局吧!

3.3.4

“下雨了。”

她说。他从她身上翻下来,和她平躺在床上,看着屋顶沾有黑斑点的天花板。他左手向旁边摸到墙壁,指甲悄悄地在墙上刮着字。

“真下雨了,”她侧过身对着他,“你听啊。”

“墙角有只蜘蛛在结网呢。”

她顺着他手的方向望去,隐约看见一小块黑色在动。她担心自己是不是开始近视了。但声音还那么清晰的,确实有雨一滴一滴地敲在房顶上。

“你听不到吗?”她问。

“这是地下室啊。”他也转过身,贴在她脸前说,“你们下午什么课?”

“语文,那老师水平都不如我,还总想挑我毛病。”。

“我们那老黄也是!”他右臂支起来有些激动地说,“上次他居然口口声声地说鲁迅的小说无人可比!”

她没理会他的激动,翻回去平躺下来,“你真没听到雨吗?”

“没有啊,地下室我到哪儿听去啊?”

“要是真下了,朱姨就得来接我了。”

“你们班主任不会把你供出来吧?”

“朱姨不会自己找吗?回去不定又怎么说我呢?”

“你就说你买书。简单,你说要是等放学书店都关了。”

“切,”她笑了,“你一出来做就说是买书对不对?你可真有阅读情调。”

“原来你都知道啦?”他双臂支起来,从她的左边一跃到右边,“我跟无数女孩调情。”

“刚才没事吧?”她问。

“没事,我这么玉树临风风流成性当然有准备啦。”

“你把那些扔哪儿了?”

“桶里呢?老板不会变态到去翻出来吧?”

“那些是你的可爱小宝宝啊。”

“没办法,他那美丽的妈妈不要他。”他双手合十,故作虔诚地说,“阿门。”

“切,何不成没那套套我这儿就成垃圾桶了?”

他大笑起来,头凑过去吻了一下她的脸。然后他干脆坐起来,想想那过程,又笑了。

“好笑吗?”她没有看他,盯着墙角的黑色冷冷地说。

他愣了一下,挠挠头发说:“是这样的,我们听某个人讲笑话,讲笑话的人通常不笑……”

“你早有准备。”

“准备什么?”

“你刚才用什么了你不知道?”

“宠物熊给我的,他逗我说我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用上。”

“挺好啊,这不是用上了吗?他还告诉你在哪开房又便宜又安全是不是?”

“不是,我没想那么多。”他沮丧地又跟她平躺在一起。

“对,你什么都没想。你就想今天把我骗出来好上我。”

“你干吗说得那么粗,我们以前又他妈的不是没有过!”

“你喊什么喊啊?你上了我你兴奋是不是?”

他没接话,起身穿件上衣。光着腿走下床去看那只蜘蛛,他发现那只不过是一块黑影而已。直到这时候他终于听到了雨的声音。他将头靠在墙壁上感觉雨正打在钢管上。

“你没事吧?”他回头看了看她,走了回来。

“没事,就是有点儿难受。”

“上次你家人看出来了吗?”

“没有。我也不知道那次是怎么回事?”

“你后悔了?”他满眼忧伤地看着她。

“不是后悔,”她摸向他的脸,“我就是觉得我好像还不够爱你,就那样了……”

“我也是,”他抓起她的手,“不过我有这个信心。你看这。”他指给她看墙上的两个字。

“什么呀?”

“我刚刻上的,还不清楚。这是琪,这是卉。”

“你可够土的。其实你今天都想好的是吧?”

他勉强点点头:“相爱的应该在一起,不是吗?”

“那咱们以后呢?还这样?”

“你随便吧。说真的,我对这个兴趣不是很大,我只是想和你在一起。”

“嗯。”她翻过身,将脸埋到了枕头深处,低声说着,“相爱的应该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