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和妖精-红色童话(选载)

这是一辆白色的奔驰加长豪华轿车。硕大的车身,像是一艘直接从大西洋海面驶到曼哈顿街道上的大船。茶色玻璃上遮着丝质窗帘,旁边还站着一个高大粗壮穿着制服的黑人司机。

当林朵朵第一眼看到这辆轿车时,突然觉得似曾相识。她想起自己小的时候,曾经把飞往月亮上的宇宙飞船画成带有轱辘的火车车厢的模样。幼儿园的老师夸赞林朵朵的创造性,说等将来实现了共产主义,人人都开着这种交通工具出去串门儿。

Flower,comehere(朵朵,到这儿来).

林朵朵听见有人在呼唤“Flower”这个名字。这个名字听着也有点儿熟悉,但她一下子想不起是在呼唤谁。

去吧,朵朵。李师傅轻轻在她的肩上拍了拍。

林朵朵僵在那儿,仍然迈不开腿。

自从班里的同学得知“朵朵”的意思是“花朵”,便有人开始叫她“Flower”。林朵朵对这个称谓一直不以为然。林花朵?简直太难听,太小资调儿。完全歪曲了父母给她起名字时的初衷。她拿着英语字典,查出了“Sunflower(葵花)”这个字。朵朵葵花向太阳,这才是她名字的本意。她庄重声明,宁可让大家叫她“林葵花”,也不要叫她“林花朵”。但同学们还是坚持叫她“Flower”。他们说,这个发音简单。他们还说,有差别吗?花朵里面已经包含了葵花在内,差不多行啦。

现在这个棕黄色马脸,梳着一个纂儿的陌生女人不仅叫她“花朵”,而且在向她这个“花朵”频频招手,这让她心里反感得要命。

她凭什么要跟她走?她不认识她。她跟她没有瓜葛。特别是当她得知这个棕黄色女人并非是她的房东,而仅仅是房东的一个女管家,她就更别扭了。在她的记忆中什么人是管家?大地主大资本家的狗腿子。黄世仁用了一个管家叫穆仁智,上蹿下跳杀人越货,比主子闹得还凶。

李师傅鼓励她说:没关系,去吧。

她看了一眼李师傅。她知道她不得不去了。为此她竭力使自己回忆起郝阿姨向她交待过的房东的背景情况:玛德琳·曼森小姐,百老汇的著名演员,思想左倾,同情革命。

不管怎么讲,住到一个同情革命的地主资本家家里,总比住到一个反革命的地主资本家家里要好些。但既然美国有三分之二的劳苦大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纽约大概不会缺少贫下中农和无产阶级。组织上为什么不把自己安置在党的基本群众当中去,而一定要自己住到同情革命的地主资本家的家里去?

林朵朵慢慢挪动步伐。她有许多疑问。可她必须相信组织,服从组织安排。为了革命的需要,她只好拼死当一回喜儿了。

在众目睽睽之下,林朵朵一脸悲壮地坐上了这辆白色的奔驰加长豪华轿车。

这就是咱们的家。管家玛莎推开了客厅的门,邀请林朵朵进去,并指示司机把行李放在门厅里。

一路上,管家的话很多。她滔滔不绝地边说边笑,声浪洪亮。她的嘴简直是河水的一个闸门。在这不停歇的话河的流淌过程中,那个司机哼哼哈哈,只是点缀。而林朵朵则是远远站在岸边,没有打湿一点儿衣服。尽管她听不懂管家的话语,但她记住了管家的名字――玛莎。她听见司机是这样称呼管家的。

林朵朵坐在车里悄悄观察玛莎。她将要和穆人智同处一个屋檐下,必须了解对手的底细。首先她发现这个玛莎好像是个黑人,尽管她的皮肤并不是很黑,棕黄色的,那种牛奶和咖啡混合在一起的柔和颜色,但她卷曲的头发和厚嘴唇还是保留了一些黑人血统的特征。另外,她开朗的笑容使她显得单纯和和善,有这种笑容的穆仁智是很难凶恶起来的。林朵朵稍稍放宽了心。同情革命的地主资本家果然用的管家都沾点儿粉红色。但她又为玛莎惋惜。从小就唱熟了“我是一个黑孩子,我的祖国在黑非洲。黑非洲,黑非洲,黑夜长长不见头”的一个黑人,本应当是林朵朵的阶级姐妹,干吗不洁身自好,要干管家这种差事呢?再革命的地主资本家仍然是革命的对象。给他们当管家总是脱不了狗腿子的嫌疑。

林朵朵小心翼翼走进客厅。她本以为那个叫玛德琳·曼森的女人会在客厅里接见她,谁知,走进去除了满眼的金碧辉煌,竟没有一个人。

你先休息一下。我马上回来。

林朵朵从玛莎的手势上看出她让她坐下。但望了一眼沙发是那么白,她犹豫了一会儿,觉得还是站着好。

玛莎出去了。透过客厅落地玻璃的纱幔,林朵朵隐约看到玛莎正掏出钱包,付钞票给司机。林朵朵自觉地收回目光,从小的家教使她知道应当尽力回避金钱,以及别人的金钱往来。她扭转头,继续环视这个巨大的客厅。她发现不仅仅那些宽大的牛皮沙发是白色的,墙至墙铺设的厚厚的羊毛地毯是白色的,连屋子中央摆放的那个惊心动魄的三角钢琴都是白色的。那个玛德琳·曼森准是神经有毛病。被这一大片一尘不染的雪白整天包围着,不得雪盲症才怪。

林朵朵的视线渐渐挪向对面的墙壁。她看到墙壁下方有个四四方方类似农村炉灶样的东西(后来有一天,她知道了那东西叫壁炉)。外国人真怪,厨房和客厅并用?这或许正好可以说明他们的文明史太短。苏五月不是说他们的历史只有一二百年吗,从原始社会一下子跳到现代,难免要把炉灶也带到客厅里来。接着,林朵朵在炉灶的上方看见大大小小许多的照片。这些照片有黑白的,也有彩色的。里面的人物好像是相同的一个女人。

这女人会不会就是玛德琳·曼森?林朵朵不由自主地向前走去,她得去认认自己的房东。初来乍到,见不到真人,跟照片打个招呼也是应当的。

但谁想刚刚走了不过一半的路,她却再也走不动了。她的小腿发软,她被吓住了。这个女人的服饰和表情在照片中尽管千变万化,但她带钩子的眼神,红红的血盆大嘴和毫不害臊地袒着的乳房却是不变的。林朵朵突然想起了一个词,“妖精”。这个词叫她毛骨悚然。这女人是妖精。这女人是个极其张狂毫不掩饰自己是妖精的那种妖精。这女人哪怕天天都换一张新脸,浑身还是有一股子驱不走的邪魔。她要是在中国的大街上试着走走,肯定没从西单走到王府井,就被人五马分尸下油锅好几回了。

Flower,你没事吧?

不知什么时候玛莎回到了客厅。她歪着头,担心地盯着林朵朵的脸询问。

林朵朵茫然地望向她。

于是,玛莎摸了摸林朵朵的脸颊。

林朵朵抬头寻到挂在灶炉上的一面镶着金边的镜子,镜子里自己的面孔正白得吓人。

林朵朵嗯了一声,眼睛忍不住又回到那些照片上。

哦,这些都是曼森小姐。她到伦敦去了。你会在下个星期见到她的。

林朵朵点点头。玛莎的话难懂,但林朵朵还是听出对方证实了照片上的人正是这座房子的女主人。林朵朵在来到美国之前,曾设想过各种各样的可能性,但和这样的女人住在同一栋房子里,并要受到她的庇护,这种事实远远超越了林朵朵的想象力。

你准饿了。咱们把行李放到你的房间里,就吃饭。

玛莎提上林朵朵的行李穿过客厅走向墙壁那一头的一扇门。门也是白色的,用软软的牛皮包着。玛莎摁了门旁边一个按钮,门打开,原来是一部电梯。玛莎让林朵朵先进去,然后,放下行李,说:

这个电梯是曼森小姐专用的,一直可以通到她的卧室。咱们平时都用靠近门厅的那个楼梯。今天你有行李,上楼不方便……

她还没有说完,电梯就停下了。玛莎指示林朵朵走出去。林朵朵完全被她搞昏了头,懵里懵懂出了电梯,不知道自己到了第几层。她后悔刚才下车的时候没有打量一下这座楼的结构,要不然,起码可以估计到所处的高度。

玛莎带着林朵朵向左边一拐,沿着走廊走进一间卧室:

好了,你就住在这儿。这层楼的另外两间卧室都是客房。平时静得很,别担心有人会打扰你的学习。你愿意的话,功课可以到那边的图书室去做。你还可以看图书室里的书,记住看完后放回原位就行啦。其实,我真高兴你能住到这儿来。曼森小姐常不在家,这栋房子显得有点儿太安静了。

玛莎嘀嘀咕咕地说着,林朵朵只好对着她干笑。她跟她无法对答。既不能随便点头也不能随便摇头。她不明白对方在说什么。万一点头或者摇头错了时机,就是说不清的误会。她也不能总是干笑。一个只会干笑的人,不是让人觉得城府很深很阴险,就是像个傻瓜。

谢谢你,玛莎。

看你说的。我给你点儿时间,收拾一下东西,然后到一楼的厨房来找我。你可以尝尝我做的羊排和蘑菇汤。玛莎做出来的煎羊排,是世界上最好吃的羊排。

太谢谢了。

哦,忘记告诉你卫生间。你的卫生间在你卧室的对门。里面的用具都是我亲自准备的。浴液和洗头液有三种不同的牌子,你可以挑你喜欢的用。干净的毛巾都在这个柜子里。换下来的脏衣服扔到那个淡蓝色的衣物箱中,以后我会教你怎么用洗衣机洗自己的衣服。

谢谢。

玛莎咧嘴笑着离开了。

林朵朵庆幸自己努力学会了好几种感谢人的方式。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都不会拒绝谢意。她还庆幸玛莎说话的节奏很快,间歇的时间又短。别人即使不插话,也不至于显得过于尴尬。

玛莎的离去让林朵朵终于获得了少许轻松。她起码有机会打量一下自己的住所。她不知用什么词来形容她的感受。房间很大,床很大,梳妆台的镜子很大,与床和梳妆台同样式的桌子也很大。她还注意到床上卧具和窗上的落地窗帘的花色是一样的,白色底子上爬满了绿色的常青藤,这使屋子明亮,并且充满生命力。

林朵朵走到窗口,发现自己的窗子朝南。探头看下去,可以望到曼森小姐家门前的小花园和那条碎石铺就的路径。初冬的太阳里,碎石路径上撒着零零星星的金红灿黄。几枝枯槁的树杈横过窗口,像是用刀子割裂的一幅图画。原来,自己仅仅是在二层。电梯折腾了半天,不过与地面升高了四五米。修建这栋房子的人也太古怪了,连四五米高的楼梯都不肯走。莫非是患有软骨病,腿上有残疾?

这大概就是资本主义的腐朽。一个总共只有三两个人住的小楼,竟安装电梯。想自己家在的部队大院,家属楼高高矮矮有好几十栋,老老少少上千口子,谁不是靠两条腿爬楼啊。谁又听说爬楼爬坏了身体?语文书上都有“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的话。难怪敌人一天天烂下去,我们一天天好起来。

林朵朵对自己的推理感到满意。她想在这样一个腐朽的环境里要保持革命的本色,每天一定要坚持多爬几次楼梯。健康的四肢和清醒的头脑,是将打土豪分田地的任务进行到底的保证。

后来,几乎是一个星期的时间之后,她才基本弄清这栋房子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建筑结构和布局。玛德琳·曼森的家坐落于曼哈顿的中城,离中央公园不算太远。附近都是连缀成一排排的色泽高矮不同的小楼,美国人叫它们“TOWNHOUSE”(连体别墅)和“APARTMENTBUILDING”(公寓楼)。“TOWNHOUSE”在这个区域价值连城,住的全是些有钱的人。曼森小姐的家就是一栋“TOWNHOUSE”。林朵朵不知道玛德琳·曼森在这些有钱人当中算不算得上是最有钱的,但从房子的外表看,她的家和邻里左右相比没有什么突出的地方,甚至,有些邻居的房子似乎比玛德琳·曼森的房子显得还要华丽,还要宽敞高大。

玛德琳·曼森的家共有四层楼。一楼右边是客厅,左边是餐厅厨房和洗衣房。还有一小套带卫生间的卧室连在厨房的后面,那是管家玛莎的天地。

二楼共有三个客房。林朵朵住了最小的一间。其余两间设施更加华丽,都附带整套卫生间。二楼还有一个图书室和一个可以放映小电影的娱乐室。林朵朵看了那个小放映室,不明白自己给自己放电影能有什么娱乐?提起电影,她便会想起部队大院儿操场上挂起的白色银幕和银幕两边坐着的黑压压的人群。那口哨声和瓜子嗑咬的嘈杂,那提前一个小时用砖头占位置的艰辛。那才叫娱乐呐。

三楼的面积最为完整,全部被玛德琳·曼森一个人占领。据说那儿有她的可以跑马的卧室、书房,还有装满了玻璃镜子的卫生间、衣帽间、化妆室和更衣室。玛德琳·曼森小姐只要高兴,她可以吃喝拉撒睡都在三层。

四楼则是一个很大的可以举办七八十人酒会的宴会厅和一个室外楼顶小花园。

据说,玛德琳·曼森出身并非豪门。她的表演天才也是在遇到了一个叫威尔伯的制片人后,才被逐渐开掘出来的。威尔伯先生让曼森小姐在百老汇大红大紫,威尔伯先生又让曼森小姐在好莱坞拍电影。曼森小姐和威尔伯先生结婚的时候,曼森小姐曾让各个娱乐小报的记者忙碌了一番。他们形容她是嫁给了金钱,这是一桩金钱和美貌的交易。曼森小姐对此类议论嗤之以鼻。她说:钱是什么?钱是狗屎。我的智商还不至于低到用美貌去换狗屎!

一年后,曼森小姐突然跟威尔伯先生宣布离婚。她理直气壮地拿走了威尔伯先生的老大一笔钱财和两栋房子。小报记者们愤然指责曼森小姐自食其言。曼森小姐冷笑道:既然狗屎玷污了我的美貌,我为什么不应该得到补偿。

林朵朵想,玛德琳·曼森显然已经不属于曾经养育过她和她的父母的美国劳动阶层。但在资产阶级的阵营里,她也只是个混混(以她痛宰那个威尔伯先生的行径看,她的阶级意识似乎还没有完全泯灭)。这种人在找不到中间道路的情况下,只好去同情革命了。

曼森小姐并非像玛莎说的那样在下一个星期回到了纽约。实际上,当曼森小姐回到纽约的时候,林朵朵已经在那所房子里住了四个星期。

那天,林朵朵是从学校乘地铁回到曼森小姐的家中的。自从林朵朵搬入曼森小姐家里后,她就得知,她必须学会在纽约乘地铁。尽管曼森小姐家中有汽车,但玛莎不可能承担天天开车接送林朵朵上学的任务。她太忙。汽车有时候还会出故障(上次林朵朵搬家,就是因为汽车出了故障,玛莎才不得不另外花钱雇车去接的)。另外,在纽约像林朵朵那么大的孩子,都是自己乘公共汽车乘地铁去上学。这些理由让林朵朵明白她在美国幸福美好的日子结束了。纽约已从深秋走入严寒,她林朵朵也要从那辆挂着外交牌照的舒适温暖的林肯车中走出,走上冷冰冰的纽约街头。

第一次乘地铁去学校的时候,玛莎将她送到地铁站口。

玛莎笑眯眯地说:容易得很,车都不用换。到站后只走两个街区,就能看见你们的学校。

林朵朵点点头。既然玛莎说多少她都听不明白,干脆给玛莎一个点头,免得对方浪费口舌。

上了地铁后,她将玛莎给她的地铁路线图看了又看。那些站名在家里已经背得烂熟,但她还是瞪大了眼睛一站又一站地核实着,生怕一秒钟的疏忽,就把自己丢了。终于到了站,她松了口气。从地图上推测,这个地铁站和学校只有百米之遥。这就是说,学校已经在她的目力所及的范围内。她可以彻底解除警报了。

她随着人流下了车,走出地铁站口。

站在地铁出口上,首先望到的是满眼的小店铺和小店铺后面高高的大楼。没错,学校周围的环境就是这个样子的。她信心百倍地在小店铺和大高楼中间又望了一望,却没有望见那幅飘扬在学校大门口的校旗和那栋三层的教学楼。

大概是被其他建筑物遮挡住了。但这并不影响我和它之间可以嗅到的那种感觉。

林朵朵在地铁出口上又站了半分钟,她不得不选择一个前进的方向。今天阴天,没有太阳,失去了东南西北的参照物。出站口恰好又是在一个小十字街口上,东南西北似乎都可以走。她仔细想了想,觉得目的地的标志在她心里很清晰。学校坐落在“布力克”街和第六大道的交会处。在学校大门的对过有一家糕饼店。店里的橱窗中展示着一块直径足有两尺多的,大花篮样的奶油蛋糕。蛋糕上布满了奇花异果。就算林朵朵忽略了“布力克”街,忽略了第六大道,忽略了糕饼店,也不会忽略那个奶油蛋糕。这是林朵朵一生中所见到的最巨大,最艺术,最让人过目难忘,并在最快瞬间造成唾液分泌系统亢进的甜点心。

林朵朵终于选择了一个她认为比较有把握的方向。她朝着那个方向前进了一百米后站住。因为没有看到跟目的地有关的任何标志,她决定在相反的方向试一试。她又那样走了一程,终于找到了第六大道,却看不到“布力克”的牌子。她有点发懵了。她转弯,开始在每一个街口寻找糕饼店和糕饼店附近的路牌。又经过许多失望和焦虑后,两腿已经走乏了的她,总算远远瞧见了“布力克”三个字,但糟糕的是本应该存在在牌子下面的那个糕饼店竟消失了。这种不翼而飞的事只可能在恶梦里发生。林朵朵站在路边差点儿哭出来。她开始怀疑自己的记忆。自己会不会打开始就记错了街名,记错了下车的车站?这满眼的景物越端详越陌生,自己好像根本就没有到过这个地方。

对不起。林朵朵绝望地拦住了一个行人,结结巴巴地说:Little…RedSchool…House(小红房子学校)。

那人把下巴抬了一抬。

林朵朵读不懂这个动作的含义。她想,也许是自己英语发音太差,对方没听懂。也许是对方耳背,是个聋子。

Little…RedSchoolHouse…

这一次她尽可能让自己放开嗓门儿,把舌头弯曲得像过了热油的鱿鱼卷儿。

那人一楞,眼睛把林朵朵的面孔狠狠刮了一刮。

那――!他抬起胳膊,用同样大声喊着说:马路对面。就在你眼前!

林朵朵转过身,她觉得就像是有神仙点化一样,一下子望到了学校的那栋三层楼房。那面画着小红房子的校旗正在学校的大门口得意地飘扬。

天啊,太好了!简直是太好了。

她笑起来,忙不迭地向那人道谢。尽管那人走得头都不回,她仍然对那人的背影充满感激之情。随后,她又用目光重新在那排小店铺中寻找印象中的糕饼店。她发现,其实那个糕饼店一直默默站立在她身边不远的地方,唯一的变化是橱窗里的那个大蛋糕不见了。

这就是林朵朵第一次坐地铁的经历。幸好,凡是有了这样的经历,人虽不能一下子脱胎换骨,但也老练了许多。林朵朵以后坐地铁再也没有出过大的差错。她很快成了坐地铁上学的孩子大军中的一员,天天和不相识的人们在地铁中匆匆相聚又匆匆分离。

正当林朵朵在纽约这个大森林里刚刚摸索到自己的路径的时候,玛德琳·曼森回到了那栋大房子里。

那天放学后,林朵朵在学校多耽搁了一会儿才返回到玛德琳·曼森的家中。天已经昏暗,时间接近五点钟。她的肚子提醒她玛莎这个时候应该正在厨房里预备晚餐。

林朵朵站在寒风中,反复摁了好几次门铃,终于有人将门打开。

玛莎穿着一身淡蓝色的套装,一件雪白的围裙,神气十足地出现在林朵朵的面前。她望见林朵朵后,不由一摸额头,说:哦,上帝,看我今天忙的。把你这个小家伙都给忘了。

林朵朵没吱声,她觉出屋子里的异样。门厅迎面的大理石台子上摆着大捧新鲜的玫瑰,客厅那边的壁炉里还生了火。

玛莎关上门,难以掩饰一脸兴奋地说:曼森小姐回来了。这次她不仅到了欧洲,还去了美国西海岸。我昨天读到她在加州参加大学生反战集会的新闻,没想到她今天就回来了。我猜她一定累坏了,现在正在楼上休息。

林朵朵愣愣地立在那儿。这一段时间她已经逐渐习惯这栋楼里的清净。玛莎人很开朗,除了爱说话之外,对一切事物都抱着热情和宽容的态度。平时,她很少进林朵朵的房间。她几乎相信林朵朵如果选择了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一定是因为有比走出这个房间更重要的理由。但如果林朵朵与她在其他场合相遇,玛莎就会显露出衷心的欢迎。她会让林朵朵充分感受到她运用发音器官时的快乐。同时,她也喜欢跟林朵朵进行点儿糊里糊涂的交流。林朵朵错误的发音和语法的含混总能使她产生类似猜谜的强烈兴趣。和玛莎处长了,林朵朵发现玛莎的英语尽管难懂,但黑人英语特有的那种卷舌鼻音,可以制造出一种比听白人的英语更松弛随意的氛围。所以,她和玛莎在一起,说英语的信心和勇气比跟任何人在一起都大。

林朵朵基本满意和玛莎的这种关系,甚至暗暗企望玛德琳·曼森小姐永远停留在旅途上才好。

玛莎顾不上观察林朵朵的反应。她丢开林朵朵匆匆忙忙走向厨房。

家里晚上有客人。晚饭七点半开。临时请来的那个意大利厨子脾气坏极了,动不动就摔锅盖,把我的头都快搞昏了。

听到玛莎抱怨,林朵朵犹犹豫豫向楼梯走去。她刚走到楼梯口,又被玛莎喊住。

你要是饿了,就到厨房来,我给你弄一块金枪鱼三明治。

林朵朵在厨房里见到了那个鹰钩鼻子的意大利厨师和他的助手,也见到了玛莎对那两个人的无可奈何。她觉得玛莎天生就不是当管家的材料。即使她手下雇了帮凶,也弄不出个狗腿子头目的嘴脸来。玛莎做饭的手艺虽比不上欧阳师傅和李师傅,但糊弄那个曼森小姐和她的客人们应该绰绰有余。今天一定是事情太多,忙不过来才找了帮手。但站在帮手面前,她的底气明显不足,反像是给帮手打工的。

林朵朵现今已对玛莎这类“管家”的角色有了全新的认识。此“管家”完全不同于穆仁智彼“管家”。此“管家”不仅要打扫整栋房子的清洁,还要采买,做饭,洗衣,看门,收邮件,接电话。或许,在当管家的当初,玛莎也曾经想试着做个穆仁智式的狗腿子,只是比张二婶儿还要繁重的工作把她这种念头打消得干干净净。

林朵朵从厨房端着三明治走进餐厅,差点儿和一个正在餐厅里摆弄画框的女人撞上。那女人叉着腰,对着那幅画左看右看。见林朵朵过来,便招招手问:你说这画怎么样?

林朵朵没有见过这个女人。看她褪色的牛仔裤,素白的旧衬衫的衣襟在腰间打了个结,想大概也是玛莎请来帮助收拾屋子的女佣,于是,向那幅画斜了一眼。

她发现过去挂在餐厅墙上的那张黄黄绿绿的向日葵不见了,换上了一张黑底子上堆积了些赤橙青蓝油画涂料,形似调色板的玩艺儿。仔细再看,发现那些乌七八糟的油彩的中间还插着几块棕黄和银白色的金属片。这一来,连调色板都不是了,仅仅算得上垃圾箱里比较显眼的一块垃圾。

唔——林朵朵思考了一秒钟,摇了摇头。

不喜欢?

林朵朵继续摇头。

真的有那么糟?

林朵朵肯定地点了点头。

那女人用手托住了下巴,沉吟半晌:这幅画的标题是《厨房》。不过,我不能真的把它挂到厨房去,还是留在这儿更合适。不管怎么讲,它花了我不少的钱。

林朵朵认为自己的任务完成了。她不再留意那个女人说些什么,准备离去。

这时,那女人把目光转到林朵朵的身上。

哦,我们还没来得及打过招呼。我是玛德琳。

林朵朵怔了怔。她想她一定没有听清楚对方的话。这个女人的名字怎么跟房东的这么相近?

她只好嘟囔着应付:我是林朵朵。你可以叫我Sunflower(葵花)。

那女人笑了:我当然知道你是谁。欢迎你住到我的家里来。

林朵朵的手懵懵懂懂地被这个女人握住。她感觉那只手传递过来的信息足够强烈,让她的中枢神经像寒风中的残叶,稀里哗啦战栗了好一阵子。

行啦,有空我们再聊。我想听你谈谈红色中国。现在我得去换衣服。一会儿客人就到了,他们中间还有这幅画的创作者。我会转告他你不喜欢他的作品。

玛德琳走了几步,忽然又想起什么,说:假如你不介意的话,我更愿意叫你Flower。知道吗,在英语姓名中,Flower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女孩子的名字。正好和你漂亮的脸蛋儿相配。实际上,我知道你的中国名字跟Sunflower没有任何关系。

林朵朵目瞪口呆地看着玛德琳嗵嗵嗵地跑上楼梯。显然,她的腿部肌肉很结实也很有弹性。她的脚步就像她旋转得飞快的脑子一样轻盈。你稍一怠惰,就会跟不上她的节奏。

这个女人竟然是玛德琳·曼森。她穿着旧衣服,她没有化妆,她的皮肤苍白,头发乱蓬蓬的,她跑起路来,像乡下人一样有股蛮劲儿。她跟客厅壁炉上的那个用眼睛杀人的妖魅究竟有什么瓜葛?她们俩到底谁更真实。

林朵朵被这个问题足足困扰了一个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