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静茹>>守宫砂
第八章
我咬牙等着小不点给我电话,又暗暗祈祷老天让她从此良心发现,不再骚扰我脆弱的心灵,好像祈祷有了点效果,有好几天没接到她电话,我紧绷的神经刚松懈下来,她跑我书店来了。
她样子真是让人不忍卒睹,要是不说出来你可能会以为她有三十好几岁,经年历月的夜生活,让她的双眼毫无光泽,皮肤糟糕透顶,那天可能是为了给我店员们一个好点印像,没有抹吓死人的口红,嘴唇是乌黑色的,只是她的个子很小,挽救了人家把她往更老地方猜想的想法了。
我冷冷地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我实在想不出我跟她有什么好说的,故意把几本书搬上搬下,拿进货单翻来翻去,和店员说东说西,忙得一塌糊涂的样子。
她站在一边看了半天,终于很可怜地找个机会凑过来说:媛媛,能抽出十分钟吗?
我想了想,放下手中的几本书,瞥了她一眼。然后没有掩饰我的厌恶和不耐烦带她到了这条街的一个小书吧,以前有空的时候我常会到这里来坐坐的,服务生很快过来,我叫了一杯绿茶,问她要什么,她说要一杯热奶。
你会不会看不起我?她喝了一口奶,然后问我。
我撇嘴笑了笑,差一点哼出了声,但收了回去,这种弱智话也亏她问得出来,大姐,难不成我还祟拜你啊?!
“媛媛,我真的是没办法,不然我不会这么无耻的,你知道我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问你借钱吗?其实我是想救吴英剑啊!”她说到这里,哀怨起来。
我看了她一眼,没有表示,心想看你编什么故事出来。
“我十六岁就认识了吴英剑,那时候我刚初中毕业,成绩不怎么好,又没考上高中,整天和一帮痞子在街头玩,有一次和我玩的一帮哥们与另外一帮哥们火拼,我的哥们输了,赢的那帮痞子见我长得还不错,年纪又青,就在一个废置的破仓库里要轮奸我,正好被经过办事的吴英剑给碰到,他和他的两个弟兄救了我,有点英雄救美的老土吧?但事实就是如此,从此我就跟了他,他当时在我们海南承包了一家歌舞厅,生意很不错,我跟了他两年,他说他比我大那么多,不想害我,也不会和我结婚,就给了我一笔钱,五万,那时候五万块钱很值钱的,叫我拿了钱回家开个小店,或者学一样手艺,以后好好找个人嫁掉,我死活不肯,还是赖在他歌舞厅里不走,他见我这样,也没法子,由我了。后来他的歌舞厅被一帮势力更大的痞子给搅了几回,生意慢慢淡了下来,还因为他这人太讲义气卖了歌舞厅帮他一个在牢里的兄弟打点,从此经济便有些拮据了,我拿出了他当初给我的钱慢慢和他及他的兄弟们渡日,但是,唉,人一没财,胆子就小了,兄弟们也各找机会离去,到了歌舞厅转手的第二年,我们身无分文的时候,他家里的姐姐做他的担保人帮他贷了十万块钱,我爸妈帮他借了五万块钱,他做起了长途运输生意,包长途客运的那种,但是因为他不是一个能吃苦节约的人,没过一年,连本带利都没有了,他家里人气得都不理他,从此又跑出来,找到我,于是我们两个就相依为命了。你觉得我的故事很俗吧?”
“喔,”我说,“这世界谁都以为跟别人活得不一样,不过到头来会发现都那么回事,你以为惊天动地的早就有大同小异的版本了,谁叫这世界就人多呢,继续说吧,我听着呢。”
“你知道,”小不点抽了一口烟,摇摇头叹口气说,“后来我就干起了这个,有两次存了一些钱承包了小的美容厅什么的,其实不是美容厅,就是实际上做暗娼生意的那种美容厅,都不行,他不是做生意的料,每次都是亏,总是要我去做这事才能解我们的燃眉之急,而且人岁数越来越大了,想学别的也不可能了,只好在这一条道上越滑越远,越陷越深。”
“这一次因为他帮我经常买毒品的事被人出卖了,警方认为他是贩毒把他给抓了判十五年,你知道我从懂事起就跟他在一起打滚,也是惟一爱过的男人,我也不想说什么了,人就一个命吧,想好好再做几年存点钱回去做个小生意什么的,等过十五年后他回来跟他结婚。前段时间认识了一个有点门路的人,他说他在警察内部有人,可以帮我打点,只要吴英剑在里面表现得好,他可以找人帮他减刑,我一听高兴坏了,便凑了些钱请他帮忙打点,第一次是一万,过了几天他说不够,我又凑了两万给他,上周他带我去见了吴英剑,吴英剑也承认说狱监对他态度好多了,我想可能那人还是有门路,就求他更紧了,可是他这次口开得更大了,要五万,我把我这么多年客人送我的值钱的东西全拿去当掉了,还差两万块钱,我家里人和他家里人早就因为那两笔债的事,跟我们断了关系,说我们太不成器,迫不得已,我只好又找到你了。”小不点低着头,像个做错事的小女孩子。
我没有任何表示,也不想说出我的同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我把两万块钱掏出来放在她面前说:“我也不用你还我钱了,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你是,我也是,其他的我就不多说了,我们之间的相交就到此为止吧,如果你以后还是要找张福荣,你尽管找吧。”
看得出来她其实还有很多话想跟我说,我转身走了,我认为我跟她不是一个层次的人,我不想太走近她,也不想关注她的生活。我不想否认,我既可怜她又嫌弃她,每一个人走上一条凄凉之路都是自找的,正所谓一句俗话:可怜之人必有可嫌之处。
我想我对小不点的态度算是非常明朗的了,她也应该知道我的意思,再说我也待她不差,以我现在的经济条件,白给了她三万二真的不是一个小数目,我的书店几个工人从早到晚忙个要死,一个月才有一千块钱薪水,而我虽然是一个看起来风光的老板娘,一个月也就一万来块钱收入,想想三个月的纯收入就这样流进别人的腰包,怎么不叫人心疼又气闷,好在邓家庆适时地打了两万块钱到我账上,让我舒心了不少。
邓家庆几次在电话里问我什么时候回深圳,我东扯西拉找借口,借口找多了他也听出来我在敷衍他,接着半个月没给我电话了,坏了!我心里想,那可是每月一万块钱的稳收入啊,相当于我拼死拼活操心着的书店的收益呢!找个机会我又给他打了电话过去,说我这段时间真的很忙,过几天抽空就去深圳看他,又把他哄好了。
我一直不知道邓家庆是装糊涂还是豁达,按理说我在菩堤市呆一个月两个月从来不主动给他电话,也不说我的私生活什么的,他早就该疑心我在这边有男人了,可是他从来不说这个,甚至压根就好像我天天跟他呆一起我不可能有自己的私生活一样,想不通的时候我就对自己说他是个老孤狸。
就在我计划找借口到深圳去一趟时,小不点又打来电话了,当时因为对她已有松懈之心,看到一个陌生的家用电话的号码,以为是哪一个员工或是供货商打来的便接了,没想到是她,怯怯地说:媛媛,我真的是没办法才有找你……
真是超级愤怒,我冲着电话吼道:小不点,我活了一辈子真的从没见过你这么无耻的女人!
我现在终于明白有的人为什么从来不是坏人,甚至还是个好人,却会沦为杀人犯,我现在就有冲动拿刀把小不点给劈了,甚至一爪子把她捏成粉末,一个女人怎么可以无耻和失信到这种地步,是啊!她有难处啊!那天下谁没有难处啊?皇帝还要愁兵马呢,我要没难处我跑到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来干吗?我还不快快乐乐幸幸福福地呆在深圳过日子啊!
可能是我的声音太大了,那一声怒吼把店里的员工和顾客都吓坏了,他们不约而同地看我,我不好意思地向他们摇头示意没事,然后走出店门,想了想,跑到店外一个人少的地方打电话给小不点,我说:小不点,我没有任何其他话要跟你这种人讲的了,你去告诉张福荣吧,随便你怎么说。
然后我狠狠地把电话给挂了。
我想,以小不点这种卑鄙无耻的性格来说,我一挂电话她肯定就会找机会找到张福荣说那晚上的事,我也豁出去了,不就那样吗?大不了我被打回原形再一次一无所有,反正经历过那么多不开心的事,也无所谓再经历什么,就算失去张福荣又怎么样?我无所谓!就算到了那一天我没有五百万那又怎么样?无所谓!大不了一死呗!这世界谁不死啊!迟早的事。
我没有回家,关了手机一个人跑到街上溜达,说是无所谓,其实心里还是有些害怕,怕张福荣知道我欺骗他,怕在他面前原形毕露辜负了他对我的信任和爱,更怕从此与他分离,我心烦意乱,路过一家“夜色酒吧”时,一个人进去喝了不少酒,有男人跑来跟我搭讪,端着酒杯笑着一副惹人嫌的贱相,怎么样不理他都死缠着不放,后来我一发狠就泼了他一脸的红酒,打定主意他要是甩我一耳光,我就把红酒瓶给砸过去,反正人活着总不对劲,干吗老畏畏缩缩的?自己痛快了才要紧,没想到这人掏出纸巾来擦了擦脸后,没事似的笑着说:好!有个性,我就喜欢有个性的女孩子!
妈的,这真是变态年年有,今年特别多。服了!
我有些脚步不稳地拎起包出了酒吧,站在酒吧门口,有想呕吐的冲动,胃翻腾得厉害,站在一边等着自己呕出来,过了一会儿却好像又好些了,这个时候,无意中看到在酒吧前方经过的小不点,她旁边跟着一个五十来岁的猥瑣精瘦男人,我当时心里就骂道:这真是冤家路窄,怎么到哪儿都能碰到这个让我讨厌的人啊?
我本想不理她等他们走过去我也搭的士离开,但是看到小不点好像有些不开心的样子,声音不是很大,但样子显得有些恼怒,那个男人低着头不住在她耳边说话,看两人推拿抵挡的手势和隐隐约约传来的说话的意思,是小不点拒绝那男的跟她回去,走了大约二十来米的样子,小不点叫了一辆经过的人力车坐上去了,那个老男人也坐上去了。
我心里暗骂了一句粗话,突然,我也不知出于一种什么心理,挥手叫了一辆的士,跟司机说跟住前面那辆人力车,司机说好,连异常的问话也没有,估计他以为我是捉奸的小女人吧,管他呢!
我到底想干什么呢?难道我真的想知道小不点的住处,然后买凶杀人嘛?!我在车上为自己的这个想法吓了一大跳。
已是晚上一点,很多窗里都是黑的,我很容易就从刚刚亮起的那扇窗判断小不点租住的是一个三楼靠左的房间,的士司机问我到底要等多久?我说不用等了,送我回家吧。这一下子他倒奇怪了,哦了一声,然后疑惑地开车按我说的地方去了,估计他在心里骂我神经病吧。
我回到家后,张福荣不在家里,我当时就想,我们之间完蛋了,小不点肯定告诉了他那天晚上的事了。
能怎么办呢?认命吧!不是自己的就不要强求,跟张福荣领结婚证本来就是一个错误,反正也是假身份,就当没领过那红本本吧!灰姑娘,现在是你清醒的时候了,很奇怪的是,临到这个时候,我的头脑反而清醒了,我开始收拾我的一些东西,明天滚蛋吧!
就在这个时候,张福荣回来了。
看得出来他喝了不少酒,而且是在心情不好的情况下喝的,以前我也见过他喝多了几次,但他酒品很好,喝多了既不会乱说话也不会有别的行动,就是抱着枕头昏睡,睡好了一觉醒来跟没事一样。
他看到我放到沙发上的行李箱,喷着酒气说:你要干什么?
我没有理他,走到卧室。我知道也许他现在讨厌我,甚至怨恨我,我最好是少说话为妙。
你到底想干什么?他跟到卧室问。
不想干什么。我淡淡地说。
“就因为我回来晚了你就要离开我吗?”他见我冷冷的样子,站到我面前直视着我说。
我还是不说话,我知道接下来他可能会抖我的老底子。
“媛媛,你什么时候在乎一下我的感受啊?上周说好我们今天去一个重要的餐会,你都答应了,可临时打你电话,你却关机,问谁也找不到你,现在又不听我解释就发脾气收拾东西,你说,你到底要我怎么做?”他喷着酒气问。
我心里一阵狂喜,原来小不点没有告诉他那件事,也就是说,我还没有在他面前有大过错了。我故意委屈地说:“对不起嘛!我心情不怎么好,跑到酒吧去喝酒了。”
“媛媛,”他松开捏得很紧的我的手,“虽然你是我老婆,可是我觉得你对我来说还是一个谜,一个大大的谜,想了解你是一件很吃力的事情,晚上我一个人在餐会上,人家问我你太太为什么没来?我无话可说,当时我就想,我是不是爱错你了?后来心情不好,我提前离开餐会跑到一家酒吧喝酒,我忍着不给你打电话,我故意回来得那么晚,希望你能打个电话问我一下,问我在哪里,这么晚不回家是不是喝多了,是不是有什么事情,可是等到现在你也没有给我电话,我回来,你却什么话也不说,只看到你收拾东西要离开的样子,我真的感到……感到很迷惑。”
我知道他对我已经有所怀疑,而且对我的感情也有所动摇了,我不知道我能干什么,但我知道他肯定有些难过,过了好久我都没有说话,然后,我说:福荣,如果你对这段感情有所怀疑的话,我不想纠缠下去,先给我们一段时间冷静一下吧,我明天出去散散心。
其实我知道他是舍不得我的,但我这样说一来为我去深圳找了借口,二来在感情的处理上我占了主动。
我是不是越来越卑鄙了!
一个口袋没钱还爱装牛逼的男人就跟一个长相丑陋却喜欢骚首弄姿的女人一样可恶,当然,我不是说我就多么的国色天香,多么的沉鱼落雁,我的意思是说,一个人还是要有点自知之明才好。比如说吧,这次我回深圳的飞机上,因为张福荣还在生我的气没有送机,在候机室我一不小心认识了一个所谓的城市灰领,那人装牛逼可装到顶了,也就离登机时间俩小时,他不好好休息或是看看书什么的,把一个造型漂亮的笔记本摆上来,争分夺秒地样子写计划书,还是用英文写的,正好我就是学英文的,正好我就坐在他旁边,正好他主动跟我搭话,正好我们是飞往同一个城市的,又正好邓家庆临时去香港明天才能回深圳不能接我的机,于是我们就相见恨晚地勾搭上了。
说到这里我得反省一下,我好像有点花心,不,不,是桃花运好,不知道这跟我的星座有没有关系,我是双鱼座的。想当年啊,我以为我一辈子只跟一个人过,只会死心塌地地爱一个人,但现在才多少年啊,我爱过大学同学,爱过深圳赶我出门的林剑郁,现在我TMD好像又爱上了张福荣,更让我不好意思地昨天我和张福荣还吵架心情郁闷来着,今天我就可以没事似的跟一个陌生男人眉来眼去,我是不是有点太那个了?
算了,不说这事了,还是说那牛逼的灰领吧,我们下机后约好晚上一起去泡吧,到了晚上,我准时到了redtrees酒吧,那地方我熟悉,以前我就常去,是这个城市所谓的金领灰领白领的根据地。他比我先到,看样子还不止一小会儿,面前就摆了一瓶杰克丹尼可乐,我想这男人可能还挺细心的,怕提前叫了我不喜欢喝的东西,当我坐下后,他问我:你要喝什么?我说要一瓶红酒吧。
他挥手潇洒地叫来了侍者,要了一瓶红酒,侍者站在我们中间,等我们付钱,因为这酒吧是要提前买单再拿酒水小吃的,我看他一手优雅地捏着烟,一手稳稳地拿住酒杯,根本没掏钱的意思,马上打开钱包掏了三百块钱,这种红酒是这个价格,我以前来喝过。
他一点也没觉得不自在或者羞愧,这让我很不爽,钱是小事,但他连一个男人最起码的风度都没有维持真让人大跌眼镜,几个黑人歌手在台上疯狂唱歌的时候我就有点不高兴了,想走,但是他没有走的意思,还说一些似乎是有见地的歌唱方面的话来,比如说迈克。杰克逊的一些歌唱和台风技巧、美国的乡村音乐、法国的歌剧、中国的民乐什么的,我又没有起身,这时酒吧的服务生帮他倒红酒,他说他不喝红酒,我这才注意到他抱着空酒杯好半天了,正想问他想喝点什么,他却起身跟我说到洗手间,看着他面前空空如也的杯子,我掏了八十块钱帮他买了一瓶杰克丹尼可乐。
后来,他回来了,我想他肯定会感到不好意思的,看到我帮他买的可乐,最起码也要表示一下什么吧?我错了!那时候台上的歌手换了中国的情歌男生,他边喝我为他买的可乐边夸我,还说其实他很有钱,说我不错,他最讨厌太势利和想用男人钱的女人,如果我愿意,他希望我做他的女朋友,因为从今天晚上的事看得出来,我是一个自立又善解人意的有品味的女孩子。
我在心里不住地问候他老娘,喝了一口红酒连招呼也没打就撤了,除了佩服他的厚脸皮和他的超级神经病,我对他无法可说了,所以出酒吧门的时候我感慨了一下: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