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城城的葬礼已经结束,黑暗荫凉的厨房里面还是摆着没有用完的锡箔,整幢砖木结构的楼里面都缭绕着一股焚香的味道,一碗没有吃完的泡面冷掉了,涨开来摆在桌子上面。丁城城的房间门被紧紧地关闭着,而里面的一切都还保持着他离开时的样子,他的脏牛仔裤团成一团丢在角落里面,而在和可可的争执中倒塌下来的一叠CD也依然摊在桌子上面,但是电风扇静止了下来,太阳依然从百叶窗的缝隙里面透进来。
遗物里面有那本黑色的笔记本,现在它上面已经沾了鲜血,摆在他妈妈的木头桌子上,正是在这张桌子上的夏天,程建国曾经坐着,喝黄酒,吃用咸菜煮的发芽豆,看看门外面来来往往的自行车,摇摆不定的太阳阴影。笔记本已经彻底地被雨水打湿漉漉,所有的字都化了开来变得不可辨别。可是丁城城的妈妈还是认得出那是自家男人的字迹,虽然说已经过去了那么久,但是她的那场谎言总不会被抹去。
他们俩的婚姻,根本就是一场瞒天过海的谎言。
她知道程建国插队落户的时候就已认识沈奕,落实政策后,他和沈奕先后从黑龙江回到上海,但是却由于当时情况的混乱而暂时断了联系。她的父亲那时是个干部级的人物,程建国能够回上海,也多亏是她的父亲帮忙。于是程建国的父母为了说服他娶这个儿媳妇,就编出谎话来,说沈奕在回上海的途中发生意外,已经死去。丁城城的妈妈跟他们所有的人都用这个谎言来骗他,他信了,在绝望中娶了她,希望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妻子能干而贤惠,在永安里有半幢楼的房子,后来他们亦有了儿子,儿子很可爱,从小就喜欢黏在他的身边。
但是在丁城城七岁的时候,程建国有一次在用粮票买米的时候,看见了一个异常熟悉的身影,正是沈奕,她在马路的对面一闪而过。于是谎言被揭穿,虽然他们谁都不承认当时曾经撒谎,但是程建国还是愤怒地离家,他要去找沈奕,他要把蹉跎掉的八年,都向沈奕解释清楚,当时他说等他找到沈奕,他就会回来,而丁城城和他妈妈再没有想到,从此,他杳无音讯,在上海偌大的城市里,根本就找不到他的影子。她甚至记得他离家的那天穿着的一件卡其布的四贴袋上衣,拎着一只人造革的皮包。
如果不是二十年前一场瞒天过海的谎言,她已不能再想。
虽然沈涵很不愿意见到那个女人,丁城城的母亲,但是他还是去了,他要看到的是另一个与自己的父亲有肌肤相亲,有婚姻之实的女人,他矛盾,可是面对真相的勇气叫他还是再次走进了永安里曲里拐弯的弄堂里面,自那场台风过去,下水道就常常地往外翻水,弄堂里面也是散发着难闻的味道,叫人觉得夏天的残败气象。
门没有关,沈涵自己走了进去,看到女人在厨房的板凳上独自坐着,捡菜。
他不知道该如何自我介绍,但是一眼就看到了木头桌子上放着的那本黑色笔记本,被雨水打湿后又干了,翻开的纸页上有已变成咖啡色的血迹。于是他直接过:“我是程建国的另一个儿子,我的妈妈名字叫沈奕,我没有什么恶意,我只是想知道一些过去的事情。”
女人抬起头来,她已在几夜之间迅速衰老,耳朵边的头发里夹杂着一大片银白色:“程建国他好么?他的儿子也已经那么大了,他一直和你们在一起么?麻烦你带话给他,他的另一个儿子死了,叫他回来,给他儿子烧支香。”她低下头继续捡菜,冷冷地说话。
“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而且他和我妈妈都已经死了,我妈妈已死去三年,他是几个月前刚刚自杀的。”沈涵对面前苍老的女人并不感到厌恶,这只是时间,在不可阻止地摧残着他们。女人闭口不言,捡菜的动作越来越慢,最后她突然颤抖着双手把整个篮子都弄翻在地上,念叨着:“他死了,他们都死了,我怎么办,他们都死了,我怎么办。”她在厨房里转着圈,紧紧地抱着那本黑色的笔记本。再不去看站着的沈涵一眼,就好像他已不存在。
谁说一个女人一定要独自地坚强和勇敢,丁城城的妈妈,她在程建国离去的第一个夏天,面对从马桶里倒翻出来的粪便束手无策,后来一年又一年,她能够自己修理马桶,搬引水机的水桶,油漆房间,所有男人做的事情她都一手抗下来。
可是现在儿子和丈夫都已死去,终于是发了疯。她终日怀揣一本黑色的笔记本,在弄堂里面逢人就问:“阿姨,这个字怎么念?”所有的小孩都开始躲避她,弄堂里的人都眼看着这家人家的变故,无能为力。
可可在知道丁城城死去的时候,是一个汗涔涔的下午,她已从她那个工房的梦中醒来,所有寂静的绵羊群都在一瞬间消失了,空留下一股恍惚的烧焦的软壳黄骆驼烟味。她被一个刺耳的电话铃声吵醒,听完,挂上电话之后,她翻转过身体,在瞬间把梦境全部忘记。丁城城的死让她沉闷得简直要窒息,她喘不过气来,感觉在无比拥挤的人群中,无法呼吸,渴望把头伸出去。新闻里面说,有一个国家的摩天轮倒塌了,死了一对正在摩天轮里面观光的情人。而锦江乐园的摩天轮,晚上是不开放的,他们终于是看不到黑暗中星星点点光亮的城市,而高空的爱情也是不完整,稍纵既逝,只是她感觉不到悲哀,她的悲哀已被带走。
可可和小俏都去参加了丁城城的葬礼,从龙华火葬场出来,她们走了很多的路,默默地走,都不出声。在葬礼上她们都再次看到了眯子,眯子已经把头发给染成了全黑,长长地卷曲着披散到腰间,她穿着一条黑色的长及脚踝的缝缝裙,却涂了淡金色的妆容,整个面孔熠熠生辉。她是惟一一个在葬礼上面涂着金色面孔的女孩子,身上没有其他任何多余的装饰,于是手腕上粗大的伤疤,看起来倒尤其地突兀,所有的人都侧过头来看她。她看见可可,就点点头,又看看可可身边的小俏,也是微微笑了一下。整个葬礼上,眯子都没有哭,她不动
声色地站在人群的后面,不时地被边上的人挡住,的确,丁城城的葬礼上来了很多女孩子,很多人都有年轻而悲伤的面容,而眯子却是整个葬礼上最最醒目的一个,她宛若一个庄严的新娘,让其他所有的女孩子都在她的面前相形见绌。可可和小俏也是突然意识到,这个自杀被救回来,丢失了一个孩子,手腕上留下永久痕迹的女孩子,才是丁城城真正的主角,才是真正的新娘。
可可和小俏也都没有哭,所有的悲哀面对死亡都变得微不足道起来,所以也就无以悲哀了。她们和眯子都没有等到葬礼最后结束就走了,因为大部分丁城城的亲眷都开始嚎啕大哭,一些年迈的老人已经有些不支,她们都等到了门外。
小俏对眯子说:“我以前常看到你,在匹萨店门口的十字路口,你和他一起。”
“嗯,我没有想到这一天那么早就到来,过去在人民广场,看他玩滑板,不断地摔下来,我总是担心他突然离我而去,而这一天真正到来的时候,我竟然也没有想象中那么悲伤了,这次是彻底的离去,倒不如上一次给我的打击大,可能是因为事情都过去了。”
这三个女孩子,都曾经以各自的方式爱上过丁城城,现在站在一起,门口,排列着整齐的花圈,纸做的花脆弱地在风里面唰唰作响,周围都是四季常青的松柏和肃穆的石头雕塑,眯子的面孔在太阳底下闪着光芒。
那天可可和小俏走了很多路,路过被漆成米白色的高架桥,她们都不约而同地抬起头来,上海的高架桥已经在整个城市里面纵横交错地盘桓着了,在高架上只能够看见城市的上半部分,巨大的广告牌,上半截的房子,这一切都和城市的底下完全的不同,在高架上贴近地面飞驰的时候,绝对想象不到底下是怎么一幅喧闹的光景。她们都不知道是在哪个拐弯口,丁城城躺了台风的雨夜里,在这之前,他是不是看到整条高架都横亘着空无一人,而所有的路灯都只为他一个开启着,光芒大道,连恐惧都被轻易地击倒。
就这样地最后她们俩坐到地铁的候车座位上时,小俏穿着的红色高跟鞋的脚被磨破了,她把高跟鞋脱下来抱着手里面,光着脚踩在冰凉的地面上,脚后跟一个小小的血肉模糊的伤口,她突然对可可说:“我过去很喜欢他。”
“我知道的,你有什么瞒得过我啊,我也什么都瞒不过你,我也是,很短暂地喜欢过他,一瞬间就过去了。”可可笑笑说。她们都已不再提及丁城城的名字,对于年轻的夏天来说,很多人都是匆匆地经过,而她们必须向前走去,死亡已经离她们如此的近,但是她们俩并肩坐在一起的时候,就感到无所害怕,丁城城终于已彻底离去。
沈涵则开始不停地喝酒,他每天晚上都要喝两瓶黄酒才能够安然地睡觉,否则就总是被噩梦折腾得翻来覆去,直到天亮,他总是看到丁城城的脸,这是他有着血缘关系的兄弟,三年前操场上的那场争斗中,沈涵已从他的眼中看到熟悉的恐惧感,而现在他也已死去,死得颇为辉煌,正是沈涵所向往的,在疯狂的速度中被抛出去。由于喝酒,白天沈涵总不能够醒来,昏昏沉沉地骑自行车送快递,常常不能够按时地送达,有份公司的重要文件在他的手上被耽搁了整整两天,被投诉,于是他又一次地失去了工作。
失业,绝望,丁城城的死,他妈妈的疯让所有的一切都再次没有了任何头绪。沈涵只是感到,所有的人都在迅速地离他而去了。
房间的一个角落已经堆满了酒瓶子,有的时候外婆在凌晨摸索着出来上厕所,还能够听到他的房间里面走动的脚步声,他几乎要烂在自己的房间里面,变成一只腐臭的苹果,他又再次断了所有的线索,他真的不知道,如果有一天他死在这个房间里,别人要过多久才会发现。桌子上的拷机突然疯狂地响起来,震动着,从桌子上掉到地上,沈涵从沙发上挣扎着爬起来看,是兄弟出了事情。他从酒瓶子堆里爬出来,把窗户前的竹帘子全部都卷起来,下午安静明媚的太阳全部都涌了进来。沈涵套上牛仔裤,摸摸裤腰后面插着的匕首,奔出门去。
这一天,又是疯狂的争斗,可是沈涵对打架已感到麻木,他在几个人中间被拉扯着,眼窝被打中一拳,他感到眼睛前面全部都是明恍恍的太阳,他想蹲下来,又被人一脚踢在了腰间,于是他又站起来,抽出了腰间的匕首,他好像看到多年前,他最好的兄弟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十字路口,手里面紧紧地握着一把西瓜刀,他是以刺人的准确而在圈子里面闻名的,所以那帮子人看见他拿出了匕首,都明显地愣了一愣,向后微微退缩着,而他紧闭着嘴唇,只是握着匕首,并没进攻,他在犹豫,不知道为什么如此地犹豫。这时候,却突然感到胳膊上面感觉凉凉的,回头一看,是一个看起来只有十三四岁的男孩子,将一把折刀送进了他的胳膊。那个男孩子,长得很矮小,却有双凶狠的眼睛,沈涵这才感到痛,蹲下来,捂住了胳膊,报信的人急匆匆地跑来喊着:“警察来了警察来了!”于是所有的人都在一瞬间消失,连那个发消息来的兄弟扭转屁股不见了。
沈涵被立刻到来的警察从裤腰后面搜出了匕首,他被塞进警车里带回局子里去。
他已习惯这样,在局子里面进进出出,与小偷和卖淫女摆在一个房间里面,他坚持说自己只是一个路过的受害者,而身上带着匕首纯属偶然,胳膊又在不断地渗血,于是被折腾了两个小时之后就被放了出来。
走在将近夜晚的繁华马路上,周围全部都是穿着光鲜的女孩子,她们的身上散发着柠檬洗发香波的味道,裸露着肩膀和小腿,而沈涵已无心流连在这个过去光亮的城市,他走进地铁的时候,看到装了试用的防护门,就是为了防止人家跳进隧道里面去,所有的过往都已被蒙蔽,他或许并不需要知道一切的事情,他理应把那条肮脏的积满水的黑暗弄堂忘记,也理应把煤渣跑道的操场忘记,隔壁小学校七层楼高的楼顶,永安里里面发了疯的女人,他理应把这所有的一切通通地忘记,他已经想要离开这里,或许是带着外婆回到乡下去生活一段日子。
夏天是不是也已经快要倒塌。
这时候,沈涵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虽然只看到过一次,他总是能够记得那个男人的身影,那个男人曾经搂着小俏从四季新村的门口走进来,沈涵总记得他走路的样子,他有点卷曲的头发,带点野蛮感觉的笑容。可是这一次他却是在淮海路上,搂着另一个妖冶的女孩子,女孩子长得很高,几乎要比小俏高出一个头,穿着网眼袜,化着非常浓郁的妆,那个男人与她互相调着情,手抚摩着她迷你裙里面裹着的屁股。沈涵拽紧了拳头,紧紧地跟上,可是他们很快就被拥挤的人群所冲走,沈涵站在百盛的门口四处张望,到处都是欢笑着涌来涌去的脸,这种欢乐却似乎与他无关,他开始耐心地坐在门口的台阶上,等待那个男人再次走出来,果然,在一个多小时之后,男人提着满满的购物袋,搂着那个妖冶女人从商场里面走出来,他们站在台阶上亲吻了一会儿,全然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人。这让沈涵想起,他最后一次在四季新村门口,回头看见小俏拎着红色的高跟鞋,四处张望的透明的面孔。他掐灭了一个烟头,紧紧地跟在他们的身后,直到他们拐进了U2酒吧里面,沈涵也跟进去。
他想如果说他真的要离开上海,带着他的外婆去乡下生活,那么他在临走前,还是想为小俏做一件事情。他并没有真正为小俏做过什么事情,除了在上学的时候,小俏和可可说想吃薯片,于是他每天中午都会买一包薯片趁她们不注意的时候放在她们的桌子上面,不过他买的向来都是小俏喜欢的香葱口味,而不是可可喜欢的烧烤口味。
他问身边一个爆炸头的娇小女孩:“台上那个正在唱歌的男人叫什么名字?”
“哦,他叫大维。”女孩子笑笑,很轻松地说,“他是我的男朋友之一,不过我也是他的女朋友之一,他今天晚上又带了新的女伴来,他总是这样。”她喝了一口手里面的黑啤,又从酒保那里要了一瓶递给了沈涵,她伴着音乐摇头晃脑,也是光芒万丈的女孩子。
这个晚上,沈涵又一次彻底地喝醉了,他在轰鸣地音乐里面醉得很不堪,终于是跑进臭气熏天的厕所里面吐了,吐得惊天动地的。那个爆炸头的女孩子把他从厕所里拔出来,他隐约记得女孩子把他送回了家,并且没有离去,他们两个互相搂抱着在家里肮脏的小床上睡了一宿。清晨沈涵在猛烈的头痛中被身边的女孩子弄醒,看到她正在穿着内衣,从床上跳下去,扭过头来,对沈涵说:“你身上好多伤疤,你是个打手吗?”
“不,不是。”沈涵摇摇头说,闻到整个房间都散发着令人恶心的隔了夜的酒气,他并不能清楚地记得在他喝醉之后发生的事情,于是他对女孩说:“对不起,昨晚。”
“如果你是打手就好了,你帮我去捅大维一刀,我给你钱,呵呵。”女孩子的清脆地笑起来,岔开话题,清晨的她和深夜看起来很不同,她没有化妆,整张脸突然显出一种稚气来,细小的胳膊和细小的双腿,在房间里面转悠,又到天井里面去,把喝剩下的水倒进了已呈现出干枯迹象的盆景里面。然后她打开铁门,伸了个懒腰,又扭过头来说:“如果你下次再遇见我的话,请叫我V,英文字母大写的V。”
沈涵从也从床上爬起来,去厨房里面灌了一个水壶,站在天井里面慢慢地给盆景浇水,这几天的疏于照顾,它们都已经快要被太阳烧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