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往南方岁月去

知道你已经安顿下来的消息,我与艾莲都很高兴,我已经开始上课了,第一个学期没有当班主任,办公室里面的女老师都很讨厌,没有什么人能够说说话,也没有人一起看小说,我教我的学生背古诗,叫他们背“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他们都是十三岁,我看着他们就会想,自己算是过了青春期了么?我其实一点也都不像是个老师,我自己的十三岁还是近在眼前的事情。

艾莲的工作不太顺利,每天都要加班到很晚,也只赚一点点的钱,我叫她给你写信,但是她不肯,我想她还是有点喜欢你。对不起,我又在瞎想了。

我与艾莲住在一起,我们都很好。

另外,我想你可能想知道Mary的消息,昨天我回学校去领资料的时候听说她自杀了,在此之前她已经节食两个月了,她每天都把食物倒进厕所里面冲掉,她还是用一支铅笔自杀的,我知道结果很惨,这是最近我所得知的最最震惊的事情,很庆幸我们都是这样正常地走过一个个关口。所以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

想念你的小夕、艾莲

这是我来到北方以后小夕给我写来的第一封信,之后她又断断续续写来过一些,只是越来越少。她告诉我她有一个得了自闭症的学生,自从六岁以后就突然之间不开口说话,现在学校也是尝试着接受她,她因为常年不与外界交流,所以智力水平依然停留在十岁儿童的程度。小夕这才想起来自己中学里面是什么模样的,被所有人称为野马的女孩,其实只是因为心里面怀着巨大的秘密,同性的爱情像是罪孽一样折磨着她,她用冷漠和歇斯底里来掩饰自己,其实心里最最害怕被人发现这样的感情。这又何尝不是一种自闭呢。

我又努力地往南方岁月去的时候,尽管相隔短暂,但是很多人的名字都已经记不得了,很多事件被重叠在一起,全部都是面目模糊的,而那让我耿耿于怀的中学时代却在记忆里再次熠熠生辉起来。关于Mary的死其实也是意料之中的,但是我总是不愿意去承认她的死,我希望她还是那个背着书包紧盯着所有人的女孩,警惕而恶毒,但是终有一天会长大,终有一天会走出这漫长的日子,将体内的毒素一点点地排出来,但是她太急,太胆怯,还是等不到那一天。我们都是凶手么,如果照忡忡的说法,我们是踩过了她的头顶,走到现在。但是我不知道,不知道是否真是这样。时间果真冲淡很多东西,要是Mary的死发生在大学的宿舍里面,或许真的将带给我和忡忡改变人生的震撼,但是如今这些已经难不倒我。

高一的时候我叔叔因为肚子里面长了瘤去世了,他曾经是我最喜欢的人,在我最后一次去探望他的时候他整个人都蜷缩成很小的一团,躲在蓝白条纹的病号服里面,肚子因为里面有很多积水而鼓了起来。妈妈说手术打开腹腔检查的时候里面已经长满了肿瘤细胞,是很艳丽的红色,于是我一直都远远地站在床沿,不敢靠近,怎么也不愿相信这个呻吟着的面色蜡黄的男人是我的叔叔,他身体上插满管子,气息奄奄地说疼。自此以后我就一直拒绝再去医院了,我拒绝探望,被家里人视为一个没心没肺的小孩,但是我宁愿顶着这样的罪名,我但愿自己只记得叔叔健康时的模样,黑头发,笑起来很爽朗,而不是被死亡摧残的模样。

后来追悼会恰逢会考,爸爸妈妈瞒着我,我是晚了一个礼拜才知道叔叔去世的消息的,我只是钻回到被子里去,依然是那副拒绝的模样,而悲伤则是到一年后他落葬时才汹涌而来,隔了那么长的时间我才能够使自己相信,一个人的离去是这样的轻易。

小夕最后给我写来的一封信里面说,她成了一名还未受洗的教徒。之后她就再没有写过信来了。我把小夕的信都放在抽屉里面,还有照片,还有忡忡的明信片,我舍不得扔东西,从山坡来到北方的时候,除了脚踏车带不出来,我几乎带来所有的东西,甚至连小纸片都装在塑料袋里面封了口一起带过来了。

“你要好好地整理房间,这样才能够嫁得出去。”

“你得扔掉一些东西,不能够把什么东西都藏着。”

“你有衣服要送出去干洗么?我帮你带出去。”

灿烂总是隔着门叫我,她语速很快,房间里面也到处都是她的脚步声,她在房间里面走来走去,一会儿擦地一会儿削水果一会儿煮咖啡,放放音乐,哼哼歌,打电话,却并不吵闹,就好像房间里面有很多安静的人住着一样,其实就只有她和我两个。

“你为什么叫灿烂?”我总是询问她,我觉得像是八十年代小说里女主人公的名字。

“叶灿烂,灿烂,这是我的小名,从小爸爸妈妈就这样叫我。”

灿烂是个还没有成名的摄影师,她在家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暗房里面工作的,我最最讨厌她在暗房里面的时刻,因为不能够去打扰她,她的工作时间或长或短,作息时间根本无法确定,常常我早晨醒来的时候她刚刚从暗房里走出来,身上弥漫着显影药水酸溜溜的气味,耷拉着两只眼袋,恨不得立刻就倒头睡去。这时候房间里面就太安静了,静到听得见隔壁小孩挨骂哭叫的声音,也听得到闹钟分秒走动的机械声,甚至可以听得见自己骨头咯吱咯吱响的声音。

我自己去洗热水澡,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能不能洗上一个舒服安宁的热水澡已经成了我判断一个地方能不能够居住的标志了,不管那屋子再怎么蹩脚,潮湿,蛇虫百脚,只要有个房间可以独自洗个热水澡我就已经很满足了,这就像是一个标志,一个警醒符号,告诉自己这终于是从那乱糟糟的少年时代里走出来了,不再担心用冷水洗头,头发都纠葛在一起,不再担心那稍纵即逝的热水。把热水调到最大,北方的室外已经是冰天雪地了,房间里面却是四季如春的温暖和干燥,顺手把内裤一起洗了,然后搭在边上的暖气片上,只要一会会儿的工夫就烘干了,干到几乎要裂开来,这就是北方了,用暖气片搭建起来的北方。

这时我来到北方已将近半年了。

刚下飞机我就跟随着人流往外面走,走过那些长长的灯光明亮的通道,恍惚间觉得这短时间的飞行就穿越了遥远的距离令人不习惯,在门外围满了接人的人,黑压压的叫我迈不开步子,我低着头试图快速地走过这条长得惊人的通道,还感觉那些黑压压的目光全部都射向我,我竟然害羞起来,面孔也绯红起来,心里却很骄傲,我就是独自一个小小的人儿拖着巨大的箱子走路,没有人来接我,我不用环顾四周,我只顾低着头向外走去,几乎已经可以闻见外面的空气,这北方的陌生而令人兴奋的空气。

突然在身后有急促而雀跃的脚步声响起来,我还没有来得及回头看去就有一个香气扑鼻的女孩从我身边擦过去,她背着双肩包,穿着低腰阔脚牛仔裤,露出里面的一截彩色条纹内裤来,她尖叫着发疯般地奔向一只装在狗窝里面的雪那瑞,像是久未见到的亲人。

而令我呆呆愣在原地的并非是这些,而是她一头染成绿色的短发,根根俏皮地竖起来,她奔跑的时候就像是一棵生机盎然的小树。

“忡忡!”我几乎是扔下所有的行李大声叫出来。

她回来头来,好奇而友善地望着我,周围的人也都用诧异的目光望着我,我引起所有人的注意,而更要命的是,我显然是认错人了。忡忡没有这样大而甜蜜的眼珠,也不会在胸前斜挎着一个LV的小拉链包,我很快就发现,她是个典型的富家女孩。但是她已经向我走过来了,我无地自容,小声地说:“我认错人了。”却忍不住要再看她,盯着她绿颜色的头发看,她笑起来,她开朗的笑令我感到不再那么窘迫,甚至要感激她。就在她又要转身走的时候,我鼓起勇气来问道:“你的头发是在哪里染的?”

“你也想染么,我带你去。”她的声音也是青葱跳跃,与我所遇见过的女孩子都不一样。

这就是我来到北方的第一天,我一下飞机就遇见了染着绿色头发的灿烂,她坚持要用车子送我去目的地,可是我根本就还没有目的地,我想先去出版社报到,却已经是傍晚,出版社一定已经下班了。这里的傍晚来得特别早,仅仅是五点就已经暗了天,我坐在车子里惋惜着,南方白昼最长的时候,直到九点多才是真正的黄昏,我们坐在山坡上抽烟喝啤酒,难怪觉得时间怎么挥霍都不为过。而现在呢,夜幕已经彻底降临,好像时间开始逼债,紧紧地跟随在身后。

可是这就已经是北方了呀,我踏出机场的时候忍不住停下脚步来狠狠地吸一口空气。

北方城市的马路又宽又长,总是一条通到底,我第一次在北方迷路的时候就沿着一条马路笔直走下去,我想走到下一个路口去看看路名,但是下一个路口迟迟不来,这条马路简直可以一直往下走。风沙迷到脸上,单球鞋里面的脚冻得疼起来,怎么走都走不到下一个路口,心里含着委屈,又觉得脚下走的路都已经不真实起来了,完全像是在小时候的梦里面才会出现的场景。后来灿烂告诉我,北方的很多路都是这样的一通到底,有些甚至是贯穿了整个城市的。要过马路是最最麻烦的,必须事先想好到哪里转弯,否则一旦错过一个路口,就有可能得走上十几分钟的路才到下一个路口,而每条马路的中间都被铁栏杆拦死,断绝了一切乱穿马路的可能性,逼迫着你向前走,逼迫着你在走路的时候提高警惕,不要错过路口。

我心想,忡忡一定是要恨死这样的城市的。没有小路,没有曲里拐弯摆满了的路边摊,没有住满人家的小弄堂,根本也就没有近路可以抄。而我从什么时候开始念起旧来,在无遮无拦的马路上拖个包走路,我怀念起东面城市里那些小马路来,还有沿着马路造起来的墙,还有梧桐树,都好像是给行走者的庇护和依靠,与之相比,北方城市的无遮无拦着实是令人感到孤寂的,这整个城市就在暗示着一种孤独的可能性。

六点钟的下班时间,所有的马路都堵车,我坐在灿烂的车子里面,外面车灯与车灯连成了龙,极其缓慢地移动着。灿烂坚持要将下了飞机以后没有去向的我带到她的家里住,她就像我在这之后遇见的很多北方女孩一样宽厚而且大方,但是这种大方有时候也困扰我,令我感到善良的做作和压力。或许我的确是小夕所说的那种比别人都幸运的人。

“你刚才把我错看成谁了?”灿烂问。

“我的好朋友,她叫忡忡。”

“我们俩长得很像么?”

“不,因为她一直想染一个绿色的头发,而且我以为她来北方了,所以我在机场看到你的绿头发时激动得根本来不及细看就喊出来了。”

“你从什么地方来?”

“南方。”

事实证明所有葱翠美好的事物果然都不能够持续太长的时间,灿烂的绿头发在洗了几次之后就一波一波地褪色,先是黯淡的苍绿色,发霉的蘑菇色,最后终于变成了灰白色,就再也没有变过。她并非像大多数的北方女孩那样有着健硕而高大的身体,她既矮小又精干,仿佛是从树洞里蹦出来的精灵人,总是穿着毛巾运动衣和单球鞋,配着褪色成灰白色的短头发。就是这个女孩子,把我从机场带回家,收留了我。

灿烂带着我去她所认识的发型师那里染头发,我很惊讶她居然还有自己固定的发型师。在那个散发着高级香波气味的理发店门口,我只感到自己头脑晕眩双腿发软,怎么也迈不出步子来。而那个年轻的发型师穿着松垮垮的牛仔裤,还踩着双炫目的粉色球鞋,他温柔地对着镜子里面的我说话时,我因为害羞而面孔涨得通红,踟蹰着问:“我想要染个葵花颜色的头发可以么?”他笑起来,笑得我越发脸红,好似又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但是他说:“没有问题。”他飞快地翻出一个色板来,各种各样的颜色看得我心花怒放,他点着里面的一个颜色问我:“这是你要的葵花色么?”而我犹豫起来,就好像小时候面对眼前一堆各种口味的糖果一般无从选择,我想要椰子口味的,我也想要哈密瓜口味的,猕猴桃的也可以试一试嘛,我是贪得无厌的,从小就骄傲地认为自己是值得拥有整个世界的。

最后我的头发被染发剂包裹在了保鲜膜里面,端坐在镜子前面的时候我想象自己是一只滑稽的蚕蛹,一只被紧紧包裹起来的蚕蛹。灿烂在身后的沙发上面与年轻发型师说话,她清朗地笑,一只手自然地搭在男人的肩膀上面,两人很亲密却又有着适当的距离,有礼有节,但是我根本做不到的,当发型师转过身来跟我说话的时候,我的面孔又噌的一下变红了,他温柔地笑,用北方口音的普通话与我说话,我根本就说不出话来了,只能把视线从镜子里移开,移向他手腕上的一只银镯子。我想象自己如若是那个包裹在保鲜膜里的蚕蛹的话,那么到底要经历几次的脱胎换骨,我才能够摆脱那个羞怯女孩的影子,我才能够真正光芒四射起来呢。

从理发店出来的时候我有了葵花色的头发,我在商场里面买东西,有女孩子怯生生地跑上来对我说:“你的头发颜色真好看,我在外面就看见你了,跟着你进来的。”我受宠若惊地笑,在任何可以照得到自己影子的地方看自己的样子,在橱窗里看走路的侧影,在电梯里看头发在暖光灯下的颜色,呆呆地站着看玻璃柱子上的自己。我终于敢在镜子前面停留着超过五分钟了,好像镜子里面那个女孩子怎么看都不会再变成蘑菇,那株毒蘑菇终于被连根拔去了。为了这个头发的颜色我花去了从南方带来的所有的钱,包括爸爸妈妈寄给我的最后一笔钱。我本来打算用这些钱在这里度过一个月的生活,却在几小时里花了个精光。这些事情说给灿烂听她是不会明了的,她不曾在露天市场里买回廉价的花花衣服,那些衣服漂亮但是质地很差,下雨天里甚至会掉颜色,叫我们不得不尴尬地面对自己的困窘,她不曾在少年时代里为了过新年的一件新衣服而耿耿于怀,在公交车上流出眼泪。我期待着葵花色的头发,渴望漂亮衣服和裙子,只是藏在心里不说,因为总是得不到,所以现在这个头发,这个镜子里面突然变化出来的女孩叫我心怀感激,我愿意拿一个月的生活费去换。

而我默默地记住了这个理发店,记住怎么走,在哪个路口转弯,我想着,以后等忡忡也来到北方,我要带她来这里,带她来染一个真正葱翠的绿色头发。

灿烂的家里什么都有,我们各自住一间屋子,而我购置的唯一的家具是一个舒服的沙发,我把沙发抛在房间中间宛如一只抛锚的大船,在很多的闲暇时光里面,我就在沙发前面换衣服,然后摆出各种各样的姿态,或许是因为我突然感到时间紧了,黄金岁月可能会稍纵即逝,而我得抓紧时间美丽起来,我意识到时间消耗得太多,可能再过几个春夏秋冬,我们都会老的。

我在出版社的工作很好,只是似乎是提前过起了老年人的生活来,每天早晨到办公室里面泡杯茶,然后就开始翻看各种人的小说,把稿子打印出来,用笔在纸上纠正错别字,改正标点符号。主任在选题会上突然问起我来:“你觉得这些时候看过的年轻人写的稿子好不好?”

我的面孔噌的一下变红了,好像是第一次在陌生人面前要说出自己的意见来,感觉到周围同事的目光都聚集在我身上,我诚实地轻声说道:“没有什么特别出挑的。”

“哦?”不知是谁发出的声音。

突然像是得到莫大的鼓励一般,我继续往下说:“我过去在读一个小说或者是看一个电影的时候,总是盼望着某个情节像一只拳头一样狠狠地朝我脸上打来,将我打倒在地,有的时候这个故事几乎就要结束了,但是这个拳头还没有举起来,我的心里也会很激动,因为我在期盼着结尾,我期盼着所有的力量都积聚到结尾,然后重重地聚集成一拳,将我彻底打倒,怎么也爬不起来,甚至痛到掉出眼泪来。但是现在读到的小说总是令我失望,我等等等,等到最后了,等到结束了,那一拳还是没有挥出来,太绵软无力了。”我快速地说完这些,然后假装专注地望着杯子里面的菊花茶,望着那些花瓣沉沉浮浮,心里面紧张,等待着同事们的回应,但是主任很快就转移了话题,所有的人都在一秒钟后忘记我说了些什么,尽管我觉得那是很好很诚实的一番话。

其实我本来甚至还想说说在过去的几年里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作家,虽然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是我永远记得那些夜晚在广播里面听到他小说时的情景,关于头发会掉色的红发女孩子,关于奔跑的主题,就好像一记记重拳挥在我青涩的脸上,却给了我很大的梦想,可是这些我都没有机会说出口了。

于是我很快发现这个北方城市最好的出版社并非是如我想象的那样,我所在的办公室里面除我之外,还有两个已近中年的女人,她们用标准的北方口音拉着家常,说话飞快,热心善良,都争抢着要给我介绍男朋友,甚至还带来照片给我看。我不知道如何去敷衍,我不懂得敷衍,只能够在最后要被拖去约会的关头勉强称自己生了病,最后终于她们不再强将我拉入谈话中,我被遗忘在角落里面,耳朵里面永远塞着音乐,翻看着看也看不完的小说稿。被别的编辑扔在一边的小说稿我都想拿过来看,我永远都是个在阅读中的人。

他们说起我来,总是那个熟悉的形容词:内向。他们说:这孩子多内向啊。

刚刚到出版社工作的新人总是得到一些可以熟悉流程的工作,我开始编一本书,一个已经过了气的作者,同事们告诉我他曾经是很红的,甚至是那个年代很多女大学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但是如今他过气了,沉寂了几年之后已经没有人再想到去买他的小说了,他的名字仅仅是消失了几年的时间就已经被人遗忘了,他在我心目中就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

我们最初的交流是通过电子邮件,他给我发来书稿,我再用打印机一页一页地打出来,这是我最欢喜的时刻,我站在打印机边上,听着磁头发出的扫描声,纸张慢慢地叠起来,印满了黑压压的五号墨字,然后我就可以躲进我的角落里面读这些小说,虽然有很多是难以入目的,但是每个小说总有那么一两个微弱的闪光点,一个句子或者一段描写,这就足够愉悦我了。

而他的小说是非常难看的。我想他的过气不仅仅是因为他的运气没有了,更是因为他的字里行间到处都透着江郎才尽的痕迹。那些文字是精致着,透着一股刻意为之的学院派气息,读懂是没有问题,但是那些做作令人恼火,如若不是我的第一份工作,我一定已经将这小说抛开,他讲一名男子在经历数场失败的恋爱之后终于发现自己是个同性恋者,于是最后落得与另一个男子玉石俱焚的下场。这俨然是美狄亚式的疯狂毁灭,却被他描写得生硬难读。

我看完了只是感到心痛,他为什么不用一个笔名呢?至少这样那些曾经迷恋过他,曾经记住他名字的人不会感到失望,而他又可以赚得一笔生活费。

相比之下倒是电子邮件里面的文字更令人愉悦,他得知我是一个女人之后就总是以“亲爱的”作为邮件正文的开头,却免去我的姓氏不写,好似这封“亲爱的”信并非写给我,而是写个任何一个可以被称之为“亲爱的”女性,或者是他过往生活中曾经出现过的女性。在邮件里面,他向我描述他的生活。他的生活依然很精致呀,前几年大红大紫的时候他就已经有了足够的钱,他根本无须为生活费太大的劲,他像电影里的作家那样抽烟斗,也有定期去电影院看进口原版片的习惯,他写的话里面有时候夹带英文,但并不是恶俗的单词,而是整句的长句子,那些句子出现得很突兀,有些甚至像是歌词,带着强烈的性格和喜好取向。可是不管他在那些邮件里面表现得如何骄傲,描述着怎么样奢侈而令人向往的作家生活,他的小说还是透露着他的落魄,他是个过了气的、正在做最后挣扎的人。

可是这是我做的第一本书,哪怕我不喜欢,我也得好好地做。

我向灿烂提起过这个作家,把书稿带回家里去修改,也给灿烂看,灿烂对此不屑一顾。

“可是他身上有股劲。”我给自己做这本书找了个理由。

“那不过是个老男人罢了。”灿烂说话是直肠子。

灿烂坚持着不肯收我的房费,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我都会把一部分钱放在桌子上,但是等上几天之后那笔钱还是在桌子上躺着。时间一久灿烂就会突然生气起来,她指着桌子上面的钱,气势汹汹地问我:“你为什么要跟我算得那么仔细呢?”她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她从小到大都没有担心过钱,她从小就知道买昂贵牌子的裙子,那些裙子,哪怕是现在,我也很难以不窘迫的态度在店里抚摩它们,好似这些本来就不是我的,而是灿烂的。她去外地几个月拍照片的时候,就从家里拿足够的钱带在身上,而钱是不会没有的,她的父亲是广告界最有名望的人之一,她最最不担心的就是物质。那么我怎么跟她解释这些事情呢,当我第一次与忡忡一起染了一个并不成功的头发后的一个月,我们是掐着手指头过日子的,晚上肚子饿了就直接睡去,而一条商场里面不打折的吊带裙,是不去想的,我们所用过的最昂贵的化妆品是redearth。所以如今我有了自己的钱,我想付自己的房租,可是这样的解释只会使灿烂恼怒,叫她觉得我像一个可耻的暴发户。

“知道我为什么想和你住在一起么?”灿烂有时候问我。

“你说说。”

“因为在机场看到你的时候,觉得你特别不容易,一个那么瘦的女孩拎着这样大的箱子,而且你认错人,当我回头看你的时候,你脸上的表情失望透顶,所以我就想帮帮你,我觉得自己是那个叫你失望的罪魁祸首。”

我们都笑起来,事实上我们都喜欢看美国的肥皂剧,喜欢在半夜里面去通宵的大超市里买整车的食物回来,我们都偏好安静,是最适合居住在一起的人,我们走在路上还总是亲密地手牵着手。后来我想起来,我遇见过很多女孩子,她们都与我在各种各样的时间段里面亲密无间,比如灿烂,比如小夕,或者是后来遇见的那些,她们都喜欢与我手牵着手走路,其实我心里并不喜欢这样,我感到手心出汗,感到走路的时候不方便,有时候我想趁机把手抽出来,但是又得费尽心机地找好时机,不要叫那些女孩看出我的不喜欢来。我也不习惯与她们拥抱,灿烂每次从外面拍照回来总是拥抱我,那么热情,叫我感动却又措手不及。

只有忡忡,我与忡忡从未手拉着手走路,我们从未拥抱,但我们是最亲密的。

到北方的第一年我拥有了比过去所有时间加在一起所拍的照片还要多几倍的照片,灿烂总是在拍我,在我睡觉、吃饭和洗澡的时候她都会拍我。我很想把这些照片给忡忡看,我把它们都细心地放在抽屉里面,按照年月日,也会在照片的背后写上话,想着以后可以告诉忡忡这天我在干什么,我在笑什么在悲伤什么,我觉得这会是件很煽情的事情。而我也已经习惯了灿烂的镜头,她喜欢躲在镜头后面看这个世界,而她的世界是颜色灼艳的世界,红要是桃红,绿要是柳绿,这正是我喜欢的调调,我们在彼此身上找到互相喜欢的东西,后来我才知道这是很难得的。

“过去忡忡的梦想是当乐队的主唱,因为她觉得就算是不好看的女孩子也可以在台上光芒四射起来,所以你以后遇见她一定要拍她,她会很高兴的。”

“嗯,我觉得你也该做些有意义的事情,比如说,你有什么梦想要去实现么?”

“有。”

“是什么?”

“我说不上来,我只有非常大的梦想,但是没有具体到事情上面去,我没有想过我要做个科学家或者是画家,这样的梦想我是没有的。”

“可是你已经二十三岁了,你总有一个什么事情特别想去做吧。”

灿烂的话又扎进我的心里,我不肯面对这些,我记得高二会考结束之后,我与忡忡钻在雨衣里面骑自行车回家,我们并排唱歌,因为躲在了雨衣里面,没有人看得清我们的面孔,所以唱得就更加肆无忌惮起来,唱的是:“别做梦,你已二十四岁了,生活已经严厉得像传达室李老伯,快别迷恋远方,看看你家的米缸,生活不再风花月……”那个小歌手成名的时候是二十四岁,我们是十七岁,我们躲在梅雨季节的东面城市里,压低着嗓子唱这首歌,根本就不感到威胁,二十四岁是与我们完全没有关系的年龄,而迷恋远方始终是我们最大的理想。那时候我想过会来到南方么,我想过又会来到北方么,我想过以后会去更远更远的地方么?

北方的地铁很旧,比东面城市的更旧,车厢与车厢之间是不连通的,好像是一只只的小罐头,没有空调,夏天的时候有摇头电风扇打在头顶,而一到冬天就是冷,开在地底下的时候还有些温度,一旦开到地面上去之后冷风就从缝隙拼命地往里面钻。有一次在地铁里面我听两个背着书包的女学生说话,星期五下午,或许是刚刚放学的大学一年级中文系女生,她们在热烈地讨论着《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大概是她们文学课上讲到的吧,一个梳着蓬松马尾辫的女生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可以在看到第一眼的时候就爱上呢,“他们就是在楼梯口撞了一下,擦肩而过呀,怎么可能就爱上了呢,太不真实了。”她们脸上的表情既诚实又认真。这就是乏味而令人失望的女大学生们,拉着离子烫,很不甘心地朴实着,尽管脸上的青春痘依然汹涌泛滥着,却已经过早地结束了青春期,连记忆都已经没有了,甚至没有一次可以刻骨铭心地记住的暗恋。我别过脸去不忍心看她们,她们一定会长成像有轨电车般的妇女,终将面无表情起来。

而再过几个月我就二十四岁了。

“让不成熟的都快成长吧,让成熟了的都快开放吧,这世界太快了,从不等待让我们很尴尬,你去手忙脚乱吧,你去勾心斗角吧,那些面无表情的人就是你的未来,可又让我怎么能不做那些梦,这些梦。”我蜷缩在KTV的沙发上面再次把十七岁时唱过的歌重新翻出来唱一次,觉得那个歌手曾经是个多么羞涩、多么有才华的人,灿烂在旁边默默地听着,其实她比我年纪还小,她比我小整整一岁,但是她唱的歌我都没有听过,我也是索然无味地坐在边上,粉嫩面孔的女孩,高中校服的恋爱,我望着握着话筒扭动着身体的灿烂,她甚至脱掉高跟鞋踩到了沙发上面去跳舞,这正在进行着的一切跟我都是格格不入的,我好似听不见声音了一般,电视里的画面那么陌生,我自己的世界竟然已经是旧的了。

我这才想起来要给小五打电话,我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大半年,而我也已经有大半年没有跟小五联系过了,只是在刚刚到达北方的第一天晚上给他拨了个电话,简短地告诉他我已经离开山坡了,我在北方得到了工作,并且告诉他以后如果来北方的话,记得看我。我的爱情都已经被我藏起来了,我就像个顶顶普通的朋友那样给他打电话,听到电话那头他的女朋友叫他去吃饭,声音柔软,似是故意要让电话这头的我听到。

“你跟你女朋友还好么?”

“嗯,挺好的。”

但是现在当我要拨电话的时候我却又犹豫起来,我确实有很多话想对他说,告诉他关于灿烂的事情,告诉他我最近读到的书稿,告诉他我遇见的第一个作家。但是临要拨电话的时候,我真的犹豫起来了,我拿着话筒,假装仔细地看着CD封套背后那些个我已经烂熟于心的电话号码,最后终于还是如释重负地放下电话,转而去摊开一张信纸,但是只写了几句话我又感到厌烦了,我已经不再熟悉这种白纸黑字的感觉,觉得自己的字像蚯蚓一样在爬动,怎么也写不下去。于是我从抽屉里挑了一张明信片,背面的照片是北方的马路,我把新买的手机号码写在上面,又写了一些没头没脑的问候话,裹着大衣走了几条街才找到一个绿色的邮筒,把明信片投进去。

这真是时光交错,我多么熟悉这种将东西塞进邮筒里去的感觉,扔进去以后还要到邮筒的背面去看看,看看有没有不小心把信从这端的口塞进去,又从那端的口掉出来,然后还不忘看一看邮筒上用淡淡的黄色油漆写着的邮递员来取信的时间,再兀自计算着对方什么时候能够收到信,那都是情书,写在各种各样的信纸上面,最初喜欢花哨的信纸,后来习惯用白色的打印纸,用铅笔或者是最细的圆珠笔写信,因为总是写了太多的话,总是担心纸上挤不下那些话,于是贪心地把字紧缩在一起,一行比一行紧。于是当那张寥寥数语的明信片扔进信箱的时候,我想我的抒情年代算是结束了么。

小五在一个星期以后回我电话,我已经在床上睡了,枕头底下的手机突然振动起来,我在梦里面,第一个回合的振动将我带出第一层梦境,我意识到有电话进来,我想大吼一声将自己叫醒,我甚至想到妈妈,要是妈妈在身边就好了,她会像上学时叫我起床那样推搡我,所幸手机又振动了第二次,我彻底醒了,看到白色的屏幕上,亮着小五的名字。

“喂,不好意思这么晚了。”他那略显陌生的声音。

“为什么你那里有回声似的。”

他不言语,又扯开话题说其他的,“再过两个月我会出差到你那儿去,我去找你。”

“好的,你是不开心么?”他那里太安静了。

“没有,我就是突然想听听你的声音,收到你的明信片想起很多事情来。”他又请我帮忙,帮他的杂志找几个刚成名的作家作为采访对象,我含糊地应着,等到挂了电话才意识到他是躲在厕所里面给我打电话,只有在这样密闭的空间里才会说话有回声。我们都过了少年时代了,他不用再躲在厕所里面给女生打电话而担心被父母发现,他是在躲他的女朋友。我心里发慌,躺在床上想着小五是否真实地对我好过,我想起来当我在南方的时候,他曾经陪着我去买一条棉被,因为那些日子里连日下雨,我的被子都潮了,他骑着自行车从商场里替我买了粉红色的棉被。但是很快我就想起来那个推着自行车扶着棉被走在我身边的人不是小五,那是马肯,甚至买给我巧克力吃的人也是马肯。

我失望极了,顿时就收住了记忆,我告诉自己,我不需要小五对我好,我只要他在那里,他在那里是最重要的。

而每天上网收作家先生的电子邮件已经成了习惯,并且我开始回复他的信件。如果要再次把我们的信件从文档里面找出来看一定会发现很奇怪的事情,我们的信全都不像是写给对方的,我们根本不会提及对方信里面讲到的事情,却只是说着自己的事情,今天看了一个什么电影,最后感到想哭,或者今天煮了什么菜吃,再或者是回忆各自的故人,下雨天我讲我走路走湿了一条裤子。我抱怨着北方的种种,风沙,乡土气息的建筑,吵闹而混乱的商场。到这时我才发现,我在北方的生活突然变得那么琐碎,我哪里还是那个浪漫主义的女孩,我哪里还像那个可以怀抱着一盆绿色植物在人群里的小姑娘,那个细腿的,眼神锐利的,会学麦当娜唱Iamavirgin的小姑娘。我们都提及的是电影《杀手Leon》。

两年后成年的娜塔莉波特曼演了一场新的电影,突然觉得那最最美好的少年时代就是这样消逝了,虽然我喜欢她的红头发,但是已经不复少年,不再是抱着灰兔子和绿色植物,义无反顾地在街上行走的小姑娘了。

有一天,他突然打我电话,告诉我要来出版社见我一面,他对书稿不放心,还没有等我回答就挂断了。我对此心生厌恶,心想他凭什么以为自己曾经是大红大紫的作家就可以这样随意地支使人,如此武断,正是我最最讨厌的男人类型。

他是中午来到出版社的,与我想象的一样,三十多岁,戴着压得很低的棒球帽,可以遮住大半个面孔,像个过气的文艺青年那样穿着球裤和系带厚靴,他穿得很少,蓝绿格子衬衫外面套着皮夹克,只是走路的模样依然生机勃勃,这导致他冲进办公室的时候我的心脏仍然没有能够免俗地猛抽一下,瞬间缺血。难怪他曾经是个万人迷,我能够想象他再年轻些的模样,于是就不敢再多望一眼,虽然知道他正在桌子与桌子间找我,但是我恨不得能够找盆植物躲起来。

“你觉得这个小说怎么样?”他还是迅速地找到我,不容分说地在我身边拉了把椅子坐下来,第一个问题就打闷了我,但是我迅速隐藏起我的尴尬和羞怯,我鼓足勇气装成一个成熟的见多识广的编辑。

“不怎么样。”我说,但是我隐藏不去的是我立刻变红的脸,我的耳朵都烧了起来,我竟然至今改不去脸红的习惯。

“哦?”他重重地挑起一道眉毛,依然是漫不经心的样子,一种狡猾的镇定。

“据说你以前写过非常好的小说,我很想看看。”

他迅速地看了看出版社四周的书架,这里找不到他的书了,我已经先他找过一遍,我看出他强压着的恼怒和沮丧,像是看到一个隐藏在他身上的出口,于是他恶狠狠地说:“难道现在的这个不好么?你到底仔细看完没有,你有没有看到那个结局,你不觉得最后两个人同归于尽是很悲惨的?”

“这样的悲剧很老套。”我诚实地打击他。

“你是什么学校毕业的?”他突然问,依然是严重的学院派歧视倾向。

我告诉他我学校的名字,他显然是心里咯噔了一下,挑起来的眉毛又重重地摔回原处,他说:“你们学校那里有个湖是吧。”我点点头,于是我们竟然就再也没有找出什么话题来,他在我的便笺纸上写下了一个地址,然后告诉我晚上可以去他那里取书,他很想给我看看过去出版过的那些小说。我并没有等到晚上才去取那些书,我直接就拎着包跟他出门去,他摔上门的时候我意识到所有的同事都用古怪的眼光注视着我们,而我哪里会在乎这样的目光呢,如果这真是我的爱人的话,我当即扔下所有的东西与他私奔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我在走出出版社大楼的时候产生出一丝丝的幻想,若这个在前面大步行走的男人是我的男朋友该多好。

我跟在他的身后坐地铁,我们并排站在地铁车厢里,但是他不跟我说话,我也不知道能够说什么,气氛却丝毫不尴尬,在漆黑一片的隧道里面,我们都靠着车厢里微弱的黄绿色灯光望着玻璃里面反射出来的影子,他面无表情地望着黑暗,我羞怯地偷看自己的面孔。他走路飞快,我跟在他身后走出车厢,三步并两步地走楼梯,蛮横地过马路,他根本就不回头,不在乎我是否会跟丢,而我小心翼翼,不时地跑上两步,气喘吁吁,仪态尽失,我暗想如若是在小说里,这样的人就该是霸道蛮横的男主人公。

这时候我根本没有想到我就此遭遇他了。

我花了整个晚上窝在被子里读他的小说,我不敢停止,不敢喘气,直到清晨,我爬起来去卫生间里洗脸,看不清镜子里面女孩子的脸,我用力地去抹镜子,试图将雾气抹去,还是看不清,我鼻子发酸,却怎么也不承认自己的脸上已经布满了泪水,我有多少年没有这样狠狠地哭过。

我怎么知道会在这样的夜晚再次遭遇他。

我怎么知道他就是那个在我少年时代,在无线电里面讲葵花头发女孩故事的作家。

我怎么知道在那么多年后,我竟然遇见他。

那些用无线电陪伴着度过的夜晚卷土重来,我是怎么样亮着眼睛躲藏在黑暗里面,思绪随着那些句子无限膨胀起来,那些句子那些情绪一次次地将我击倒,我热烈地盼望着每一个有他的故事陪伴着的夜晚,我以为只有我,只有我在这不可捉摸的电波里面捕捉到了他的句子,其实那个时候他就已经是大众情人了,但是我不知道,我似乎是唯一被蒙在鼓里的人,像是一个可笑的单恋者。可是现在这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那些句子,重新跳出来,我飞快地阅读,在熟悉的地方停顿下来,反复读,那个葵花色头发的女孩在消失了多年之后再次站在我的面前,她气喘吁吁地悲伤地奔跑着,跑着跑着,头发的颜色一边跑一边褪去。我手指发麻,我怎么能够不哭起来。我在厕所里面用毛巾反复地擦眼泪,可是擦不完了,最后干脆坐在了浴缸边上,手肘撑着被暖气片烘得温热的水斗,手掌托着沉重的脑袋,我像一个被偷袭成功的人,望着外面的天色渐渐亮起来。那无数个听无线电的夜晚,我总是缺乏睡眠,早晨被推搡着从被子里爬出来,要晨跑,在黑漆漆的操场上一圈圈地跑,手指都冻得蜷缩起来,然后天就一点点亮起来了。

灿烂爬起来上厕所,我坐在浴缸边上望了她一眼,却怎么也站不起来,于是她静悄悄地走开又静悄悄地走回来,用镜头对着我依然不断有泪水涌出来的眼睛。我用手去遮挡,我说:“灿烂,不要。”

她已经按下了快门,并不问我为什么哭泣,我是感激她的,感激她没有喋喋不休地追问我,我们在清晨的光线里面对望了一会儿,她突然说:“没有关系的,都会好起来的,谁没有哭过呢。”她走开了,我还是无力从这里站起来。

我想起来在走出地铁站的时候,冬天惨白的阳光突然无遮无拦地涌过来,我用手挡了一下眼睛,而他回过头来跟我说:“你为什么染了个葵花色的头发?”蛮横,是谴责而又不欣赏的口吻,“现在的小女孩觉得这样很好看么?”那应该就是他了,我该在那个时候就知道是他了,这个我少年时代里最最钟爱的作者。他一定自私地认为这是他的作品,葵花色头发的女孩应是他所独有的。

既然叫我遇见他,为什么要叫我遇见他现在的模样,他已经枯竭的模样。

我已经没有力气再睡过去,我也没有力气醒着,我的脑子里涌现出很多旋律来,那么多旋律都是我整个少年时代曾经最最熟悉的音乐,那些歌词也涌上来了,那些歌者的面容也涌上来了,我拥有最最青葱的年代。于是突然之间我失去了迈开步子出门的勇气,我不想去上班了,我不想替他出版那本书,这无疑是一种背叛,我怎么能够忍心看着他的名字印在这样的文字上面,它们苍老、做作,毫无灵气可言,那美狄亚式的玉石俱焚与他又有什么关系,他是那个被关在收音机里面的情人哪,他曾经写出过如此少年心气的故事,他已经过了二十七岁,如若他终将迈入一塌糊涂的境地,难道他不该像柯本那样选择去死么?

当然我的无理要求是被拒绝了了,主任疑惑地望着我,说:“你到底在想什么?你们这些年轻人要好好生活,看看你的样子,怎么脸都肿了?”

我肿胀着眼睛,肿胀着面孔在电脑前面写信,被整夜的泪水泡湿的眼睛,整夜未眠的眼睛,我不得不将百叶窗全部拉下来,一点点的日光就可以叫我继续流下眼泪来,我得告诉他我曾经多么喜欢他的小说,我得告诉他如果不是他的小说,或者我现在已经完全长成了另外一副模样,可是他能够相信么?他能否相信他的小说曾经给我这样大的梦想,曾经在我的身体里面燃起巨大的火焰,一直到现在都没有熄灭过。我按发送键,好像知道他定会在线上似的等待着,手撑着沉甸甸的脑袋,疲惫的睡意袭来,而脑子里面却反复地跳动出各种景象,像是个中咖啡毒的患者。

他在回复的电子邮件里说:“亲爱的,过去写的一切都是不值一提的。”

我的脑子轰一下就要炸了,我狠狠地忍住眼泪,缩紧鼻子。下午就提前回家去了,我坐在昏昏欲睡的公交车里面,几次三番地在北方暖烘烘的阳光底下睡过去。这就已经临近春天了,这时候东面城市里的迎春花开了,油菜花开了,白昼缓慢变长,南面山坡上已经下过好多场雨,又将是瞬间到来的夏天了。而这里呢,这里的冬天是如此漫长,几乎有大半年的时间是缩在暖气片边上度过的,干燥,缺水。我昏沉着睡过去,突然之间像是忡忡坐在了我身边一样,我们靠在一起,膝盖前面还顶着从露天市场买回来的衣服,忡忡摸着那些衣服的边边角角,听着音乐,头发甚至都要蹭到我的脸上来,我唯恐错过站台,不停地想睁开眼睛来,但是心里面害怕着睁开眼睛的时候忡忡就不见了,于是更甘心地沉向睡眠的更深处去,甚至看到了山坡上的陡路,此刻开满了小花朵,弥漫着树木汁液的清香。

于是就这样真的错过了站,我睁开眼睛时看到工厂巨大的烟囱里冒出大朵大朵的白烟来,周围的景色都是陌生的,灰色的金属色调,天蓝得纯粹,手机竟然有五个未接来电,三个是出版社的,两个是灿烂的,我疑惑着,我到底为什么来到北方呢。

到家的时候灿烂在她的房间里面与小虎在一起,虽然紧闭着门,但还是可以听得见里面传出来的欢声笑语,小虎是开文身店的,算得上是灿烂现在的男朋友,他赤着上身走出门上厕所的时候我看到他的背上文着哪吒闹海的图案,踩着风火轮戴着乾坤圈的哪吒神气极了。晚上我们三个人一起去泡桑拿,他们没有把我独自扔在家里,这叫我心怀感激。我们坐在没有空调的吉普车里面,虽然是零下的天气,我居然还穿着凉鞋,露着五颜六色的脚指头,冷得整条腿都起鸡皮疙瘩,但这在南方养成了的坏习惯就是不肯改。

在更衣室里灿烂毫不避讳地面对着我脱下外套,用手指抚摩了一下乳房,然后又脱去了蕾丝的内衣和内裤,红色的,她朝我笑,一对乳房骄傲又自然地望着我,尽管她在家里洗完澡的时候也喜欢光着身体滴着水就在房间里面走来走去,我还是扭过脸去,装作在看别的地方,并且迅速地背对着她脱去衣服,用毛巾裹住身体,我的脸烧得厉害,总像是看到不应该看到的秘密,我就是不能够习惯看到她的身体,看到一个同性的身体毫不害羞地暴露在面前,对,正是因为她丝毫不害羞,像我的妈妈那样能够肆意地在公共浴室里展露身体,我才感到别扭,甚至感到羞愧。我总是突然之间就变得好像刚刚发育的少女一样,课间休息的时候去厕所里面换卫生巾还要躲躲藏藏,唯恐突然遇见熟悉的人。

“你有男朋友么?”灿烂在一团蒸汽里面问我。

“有的。”我迟疑了一下回答她。

“你为什么撒谎呢?你哪里来的男朋友,我怎么从来没有看到过。”她说话直接和武断的口气是我所不能够习惯的,虽然我知道她是无意的。

“他不在北方,他在南方。”

我沉默着不想再接灿烂的话,我希望自己在这蒸汽里面遁形,自己也吓了一跳,为什么在她问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会突然想起小五的脸来。我也想起坐在窗台边涂指甲油的小夕说过的话:有些事情你是不会明白的。我怎么到现在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呢,就好像灿烂所问的问题,我是无法向她解释的。她就像是一个最鲜活的女孩子一样,从小在北方长大,高中毕业的暑假有过一次堕胎,没有读过大学,她的身边从来就不缺少男人,开文身店的那个是最近最最殷勤的一个。虽然她竭力不叫我知道,但是她经常会在夜里哭,也常醉酒,她是最最不会喝酒的人,两罐子的啤酒就能够让她说起胡话来。与小夕比起来她是另外一种生机勃勃,她生机勃勃地为了一场场的恋爱伤心,肝肠寸断却又乐此不疲。

我问她:“为什么你要拍照呢?”

“为了拍下每一天,提醒自己不要忘记了。”

叫我怎么能够跟她说起小五呢,她怎么会相信这个其实是不存在的男朋友呢?

我们三个走出浴场的时候天空中飘起小雪来,这已经是三月了呀,北方依然冷到飘雪,但是身体已经暖和起来了,我忍不住扬开手臂要旋转着跳舞,这不像是我,却好像是身体里面另一个精灵的复活,葵花色的头发潮湿着散发着热气,面孔上还有两团要飞起来的红晕。灿烂的镜头对准我,她裹在厚外套里。我望着她与小虎双双站立在那里的模样,一盏路灯在他们的头顶亮着,橙红色的光洒在他们脸上,像是站在画里的人儿。我想着要一个男朋友,如果真能够有一个男朋友就好了,如果有一个男朋友的话,我也不会难过了,而我怎么就又想起他来了呢。

回家以后立刻头痛欲裂,因为湿头发受了冷风,我躺在厚厚的鸭绒被子里缩在暖气片旁,恨不得把自己缩成核桃般大小坚硬才能够抵抗这痛。心里想着男朋友的问题,如果有个男朋友在身边就好了,我盼望着有人替我倒杯水,也盼望着有人来吻我,在我头疼的时候躺在我的身旁,我想着前夜读的那些句子,好像一下子远了,想闭上眼睛狠狠睡去,闭上眼睛却是葵花头发的女孩在奔跑,我跑来,我竟然害怕她突然跌倒在我面前。

灿烂拿止痛片给我,一粒止痛片过后,还是睡着了。

房间里面已经贴满了灿烂拍的照片,她把一次成像的白框小照片沿着我的床贴了好多排,于是每次睁开眼睛我就看到那些过去的被定格的时刻,有两张半裸的照片,是我抱着胳膊半坐在窗台边上,忘记了是怎么样的时刻拍下过这样的照片,我瘦瘦的胳膊怀抱着瘦瘦的胸口,光裸的背脊上面脊椎骨都那么明显,还有两张灿烂自己哭着的时候对着卫生间的镜子按下来的,通红的眼睛在清晨的光芒里面映在旧的镜子上。还有植物,还有动物园里面的动物,我喜欢这些照片,几次三番地对灿烂说,如若她坚持下去,一定会是个很出色的摄影师。

“我不想做摄影师,我只是想拍照片。”

晚上我忍不住继续给作家先生写电子邮件,我问他:“你的梦想是当个作家么?当你二十四岁的时候,你想过自己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么?”每每经过内衣柜台,看到那些绣花的蕾丝的大红色内衣耀眼地摆在那里的时候,我总是被狠狠地扎一下,我恐慌地想本命年难道真的已经这么近了?我小时候看一个香港拍的鬼电影,那时候还是看的借来的录像带,讲一个女人穿着红色内衣结果被鬼上身,爸爸在演到鬼上身那段的时候赶我出去拿吃的,由于没有看到,所以在想象中无限夸大,红色内衣和鬼上身都成为了噩梦。

“我现在想要的是健康。”他回信给我,他的信已经越来越简单。

小五在某个晚上来到了北方,我知道他在北方了,他告诉我他所住的宾馆的地址,我却迟迟不肯去见他。我整理自己的抽屉,把从南方带来的小纸片全部都倒在桌子上,一张一张地打开来看,连我在商场里买的第一条打折裙子的发票我都没有扔掉,我急于寻找,略过很多记忆不去提及,终于翻到了那张集体照,这是高中毕业的集体照,整个年级两百多人全都挤在这张五寸的小照片里面,穿着深蓝颜色的校服,如果别人来看的话,根本就会觉得这照片里面是一群长得一模一样的孩子,而我却可以一眼辨别出站在第一排右手第十个是忡忡,她的校服裙子总是比别人要短一截,最最好辨认,而第四排左手第四个是小五,小五站着挺得像棵小松树,他的面孔模糊,只有我能够看得出他嘴角灿烂的笑,他笑得太灿烂,以后的日子里面,我从来没有遇见过像他这样笑的男孩子,好像他笑起来所有的烦恼都能够被驱走,第二排站在中间那个头最大脸最白的人就是我,我突然觉得那时候我并非是自己想象中那样丑陋,我看起来别扭,但是不难看,真的。那么这照片里面其他的人都可以忽略不计了。

我知道我的目光还是被小五吸引着的,我走在路上看到跟小五长得像的人都会忍不住多看几眼,就算我知道那不是小五,但我还是会跟在那人的后面走一段路,仔细地看着他令我记住的某一个细节,走路的动作,头发的样子,甚至只是一个眼神。

小五打电话给我的时候已经是他在北方停留的最后一天,我这样磨蹭着竟然就磨蹭了两个礼拜,我答应着晚上去见他,甚至用了灿烂的睫毛膏和口红,还特地在下午去商店里面买了新裙子,芥末绿色的新裙子底下依然是穿已经快要被踩烂的露趾凉鞋,这是我从南方带来的,这双鞋子曾经踏过山坡上所有的小树叶和小苔藓。而现在在镜子里面的女孩真是个恨不得把所有颜色都往身上堆的娃娃,桃红色的厚棉衣,芥末绿的裙子,红色的厚袜子上钩了一个小洞,银色的凉鞋,抹着厚厚的艳口红,穿衣镜总是能够把人拉得更瘦,我就这样骨瘦如柴地站在镜子前面,好奇地把头发撩起来看看,又晃动一下手臂,突然笑起来。

“见男朋友么?”在我出门的时候灿烂从暗房里面探出头来问我。

“嗯。”

“晚上你可以带他回来,我正好要出门去。”

“不,不需要的,我不会带他回来的。”小五怎么会跟我回来呢,我心里面说着。

我已经挤进地铁的时候手机才响起来,接起来听,不是小五,却是他,作家先生。我心里一紧张就结巴起来,自从上次从他家里拿了小说出来后他就再也没有给我来过电话,所以我听着他的声音觉得既陌生又激动,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而他也说不出话来,我握着电话挤在地铁门口,几个北方女人蛮横地推开我,狠狠地瞪着我,我这才意识到是到站了,人流贴着我的身体挤进挤出,而我根本就好像不为所动似的握着电话,任凭新裙子被挤皱了。

“我想跟你谈谈,就现在。”他终于开口了。

“好的。”我这是怎么了,我在地铁嘟嘟叫着关门前的一瞬间冲出门去,拎包被挤在车门里面,有保安吹着口哨向我奔过来,地铁门在几秒钟后重又打开,挤在罐头里面的人冲着我恶狠狠地咒骂,保安走到我跟前来嘴唇一开一合,口水几乎要喷到我的脸上来,可是我好像是听不到这些了,我沿着台阶往上跑,我这是怎么了,我甚至连一秒钟考虑的时间都没有给自己,就跳下车来,我太想见到他,我好像是有很多话要跟他说,但是这离小五跟我约定的时间也不过只是半个小时而已。

对不起,小五,我们总是在这样的时刻里彼此忘记,因为我不怕失去你,你总是在的,可是我担心失去别的东西,你是唯一的,我不怕失去的东西,所以我才会一次次地失去了,然而那时候我根本就不明白这个道理,小五,如果给我机会重新走过青春期的话,如果我早知道最后的最后我会彻底失去你的话,我一定会珍惜每一次与你相遇的机会。

可是我们都不知道,我们都以为时间那么长,这是永远的错误。

我边走边急匆匆地打电话给小五,找了个自己也忘记是什么的烂理由,爽约了。

晚上我和作家先生最后是坐进了他家边上的火锅店里面,火锅店永远是热闹的,人声鼎沸而且热气腾腾,我想我脸上的妆很快就花了,我希望他的目光在我身上多停留一会儿,但是他还是大步地走在前面,大步地走进火锅店里面,我走得慢,玻璃门弹回来几乎要弹在我的额头上。我沮丧,并且有一点的懊恼,因为冷而哆嗦得厉害,到了北方以后,我似乎总是在与冷作着斗争,我的衣橱里面最多的是裙子,我保留着南方的习惯,只买单薄的衣服,印花的雪纺的,怎么轻薄怎么来,而厚的外套穿来穿去也就只有两件,非常乏味。

锅子里煮着白菜、羊肉和丸子,我们先是相对无话,我左右观望着周围桌子上的人,因为他的沉默而紧张不安起来,我装着镇定地听周围的人说话,而心里面想着,这个人,这个我少年时代最喜欢的神秘人,这个躲在无线电里的人,现在就坐在我的对面了,我偷偷地隔着火锅的热气看他,看他已经长成了什么模样,我曾经揣测过一万遍他的模样,但是都不准确,他胖了,他像所有三十来岁的男人一样面孔已经失去了棱角分明的形状,他把棒球帽摘下来的时候才看得出他的额际的头发稀疏起来,他的面孔早已不复少年的透明,而是酱色的,总之他不好看,仔细看他的时候他跟那个万人迷相差甚远,但是他喝茶的模样,他抽烟的模样,他的举手投足又是如此生动,好似一个老去的少年呀。我从来没有想到过有一天我会与他坐在一起,我从来没有想到过隐藏在电波里,隐藏在文字里的人也会走出来,而且我认定就是眼前的这个人怀揣着我青春期所有的秘密。

他突然找话说:“你最喜欢我哪篇小说?”

“讲葵花色头发的女孩子那篇。”

“所以你也染了这种颜色么?”

“是的。”

“但是这不是我想的那种颜色,我想的那种颜色比你的更偏向于橘红。”

“其实本来是更偏向于橘红的,后来洗褪色了。”

“哦,褪色。”他笑笑。

我得非常大声地说话他才能够听得到,我几乎是要声嘶力竭地喊出来,唯恐他听不见,然后再尖着耳朵听他说话,他说话倒是很轻,而且从来不重复,但是我每一句都听见了,我痛恨边上那些大声说话的女人们,她们尖声尖气的声音像是磨在搪瓷碗里面的铁勺子,我好像是回到了中学里面英语听力的考场上,小心翼翼地听着每一个词,担心无线电里突然出现的杂音,一旦错过了一句就心慌意乱,彻底乱了阵脚,导致后面一整篇都听不见了,心里的焦灼和后悔呀,在这个时候竟然卷土重来。而我们的谈话多么严肃,我们在火锅店里面大声地谈着文学,和周围的一切都格格不入,而我喜欢和沉浸于这种格格不入,我就是一个格格不入的人,他也是一个格格不入的人,这发现令我欣喜,我很想跟他说,我们其实就是一种人呀。

晚饭后我本以为他会邀请我去他家里坐一下,他的家那么近,就在火锅店的隔壁,而时间还那么早,我多想跟他坐在一起聊个天,我有多久没有好好地聊天了,我的愿望很小,我只希望我们坐在一个安静的地方说说话,这个愿望很好理解,因为是他啊,他是多么难得。可是我又产生荒谬的念头,他家里是有妻子的吧,他或许已经结婚了,就算是不结婚,他也一定有自己喜欢的女朋友,那个女人该是长的什么样子,我走在他的背后揣测着这些,他突然停住脚步,说:“我就不送你了,你自己能够坐车回去的吧。”

他永远是不容置疑的,我点点头。

第二天早晨七点,我收到小五的短消息:“我十分钟后坐飞机走了。”我没有回这个短消息,试图转过身去重新睡去,但是怎么也睡不着了,莫名其妙地惆怅起来。我面对着墙上挂着的一张日历,看着上面被我涂抹过记号的一个个躲在方框里的日子,今天他的书稿交付印刷厂,两个星期之后书就应该全面上市了。感到心在缓慢地往下沉,想象着他的书藏在一大堆的花里胡哨中间,只会显得更加落寞和寡淡,甚至还会带着一丝的窘迫。

灿烂早晨才回来,在厨房里开始烤面包,等我起床的时候她已经睡下去了,房间里面一团安静,桌子上摆着涂好果酱的面包,咖啡也煮好了。我站在窗前吃东西,望着外面终于呈现出一点春色的城市,早晨是如此肃穆,被包裹在灰暗之中。我恍惚又回到一个早晨,我与忡忡缩在山坡的宿舍里,挤在一张床上说了整晚的话,早晨六点半忡忡钻出被窝去晨跑,她气喘吁吁浑身散发着清晨树叶的味道冲回房间来,我裹在被子里坐起来,她用热水瓶子里面的水泡廉价的速溶咖啡喝,水有些凉了,粉末有些泡不开,她努力地搅拌着,然后端着杯子站在窗户前面。那已经是三年前了,她看到了什么,她是不是正试图透过重重的树林望见那个山坡底下金色的湖泊。

我无端地想念起他来,结束了少年的作家,这个江郎才尽者,我想跟他聊天,向他倾诉,这种想念简直就是从少年时代延续到现在,贯穿了那么多的时间,贯穿了那么多人的聚散离合,我甚至已经恋爱过了。如今我的身体里面却再次涨潮,胸口被潮水淹没,呼吸困难,举步维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