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老寿星-最后的拍拖

翁怡心平时并不经常回父母家,自从结婚之后,她就和丈夫一起居住在他们自己的房子里。儿子杜晓强小的时候,翁怡心常常会在周末带着孩子回去和父母热闹热闹,这几年晓强大了,有了年轻人自己的生活,翁怡心也就很少再带儿子回去看姥姥和姥爷。不知不觉中,翁怡心与父母的联系方式就变成了在周末彼此打打电话了。

翁怡心今天回来是因为父亲快要过生日了。

六十七岁虽然不算什么大寿,可是做女儿的仍然十分在意。自从翁行天过了六十这个坎之后,翁怡心对父亲的每一个生日就格外经心。那原因是不言自明的,往七十岁奔的人,要过的生日只怕是有数的了。

父亲还在他那个汽修店里忙着没有回来,翁怡心就和母亲在厨房里做晚饭。翁怡心说,“妈,你歇着,让我来做。”贺榆说,“烙菜合子,你就打打下手吧。”

老翁家的看家饭就是菜合子,贺榆烙了几十年,没人能替代她。

贺榆忙,她那只忠实的狮子狗也跟着忙。鸡蛋韭菜馅调好了,狮子狗吸着鼻子伸出舌头舔一口,还津津有味地啧啧嘴。猪肉芹菜馅调好了,狮子狗吸着鼻子伸出舌头又来舔一口,还得意地将小尾巴摇一摇。贺榆就把沾着白面粉的手伸过去,在小狗的脑袋上打着说,“这孩子,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嘴巴馋。”

说是打,只不过是轻轻地拍一拍罢了,并不当真。

贺榆的小腿有病,翁怡心怕她累着,就给她搬了椅子来。贺榆只是偶尔靠过去挨挨屁股,并不真坐下。虽说只是刚刚入夏,天却已经热了,何况是在厨房。贺榆的额上很快就沁出了汗。翁怡心连忙把起居室的柜式空调打开,然后用一个落地扇对准了厨房,把那些冷气吹进来。贺榆宽慰地说,“瞧瞧,还是有个女儿好啊。”

起居室的柜式空调机是父亲六十岁生日时,翁怡心两口子送的礼物。眼下父亲的这个生日,翁怡心还没有拿定主意送什么。

“妈,再过几天我爸就六十七岁了,你说说,我们送什么给他好。”

贺榆说,“什么都不用,他什么都不缺。”

翁怡心说,“我想给他买一套好西装,‘顺美’牌的,三千多块钱。我爸辛苦了一辈子,老了老了,也该穿得气派一点儿。”

贺榆忽然竖眉瞪眼,作色道:“他还不气派呀?他还要怎么着!”

“妈妈,你?——“翁怡心觉得意外,她不明白母亲为什么会忽然变了脸色。

贺榆并不说话,她拐着腿,扯着女儿进了卧室。

卧室的左半边墙上装修着一排衣柜,贺榆打开柜门,只见不锈钢管上挂着一溜色彩鲜亮的新衣。桑椹红真丝T恤,鳄鱼牌的。牙白色纯棉休闲裤,佐丹奴牌的。太空银色风衣,班尼路牌的。花格呢单件头西装上衣,皮尔卡丹牌的……�

贺榆把它们一件一件扯下来,全都扔在大床上,然后她手执衣架,嘲弄地拍打着那些衣服说,“瞧瞧吧,我的闺女。我这是因为告诉你了,你知道这些衣服都是咱们家老头子的。我要是不告诉你呢,只怕你还以为这都是谁家大小伙子的东西吧?”

翁怡心也觉得心里窝窝糟糟的,嘴上却说,“哎呀,妈,你没听人家说,老来俏,老来俏嘛。我爸喜欢,就让他穿嘛。”

“他俏不要紧,别给我俏出什么蛾子来。”贺榆尖刻地说,“每天天不放亮,他就出去。说是跑步呢,谁知道都出去干了些什么。”

翁怡心劝解着,“妈,我爸是锻炼身体。”

“锻炼身体?哪有这么个锻炼法。先前他早上跑步,也就是半个小时吧,最近可好,两三个小时回不来。一头一脸都是汗,人也累得贼死。”

听母亲这么一讲,翁怡心沉默了。她忽然想起前些时她到“仟僖堂国药店”买东西,远远地瞧见父亲在街对面“新人类”迪斯科舞厅的门前站着。那情形,分明是在等候什么人。翁怡心看到父亲的时候,她觉得父亲似乎也看到了她。就在她踌蹰迟疑之际,父亲却倏然消失了。现在回想一下当时父亲的神态,父亲的穿着,父亲的那番举止……翁怡心不能不承认,这里面恐怕是有些问题。

想到这里,翁怡心就觉得母亲有些可怜。她再次打量母亲的时候,发现近来母亲似乎瘦了,头发也显得枯干。惟一精神的地方只有目光,它们灼灼有神,闪烁着一种异样的亢奋。�

翁怡心于是暗暗拿定主意,要留下来陪母亲住些日子。

“瞧瞧你呀,妈,你真是老了,古古怪怪的念头那么多。”翁怡心拉着母亲回厨房,“走走走,咱们还是去做菜合子。”

回到厨房做着饭,贺榆还是要念叨,“怡心,你说妈老了妈糊涂?妈不糊涂,妈心里清楚得很,妈不给你说给谁说呀?”

忠实的狮子狗在旁边汪汪地叫了一声,表示很赞同。

那餐晚饭吃得有些迟,翁行天在汽修店被杂事耽搁着,进家门的时候,电视里的天气预报已经播完了。见到女儿,翁行天高兴地说,“哟,妞妞来了,有什么事儿吗?“

翁怡心说,“也没什么,还不就是想回来看看你们。”

翁怡心迎上去,她接过父亲手里的包,然后往衣架上挂。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水味儿犹如心虚的窃贼似的若隐若现着,是那种不同寻常的男用香水,像檀木,也像香柏。

翁行天一边拉开餐桌旁边的椅子,一边朗声笑着,“老贺呀,妞妞回来了,你做什么好吃的了?”

贺榆说,“我闺女跟妈一样,喜欢老口味儿。我们做的是肉合子。”

翁行天乐呵呵地说,“好好好,肉合子,我也喜欢,有些日子没吃了。妞妞,爸爸沾你的光,跟着你吃顿香的。”

翁怡心留意了,那餐饭父亲谈笑风生,并没有什么异常之处。吃完饭,大家坐在起居室里看电视,谈家常。翁行天看看挂钟,忽然说,“妞妞,天晚了,早点儿回去吧。”

翁怡心说,“妈身体不好,精神也不大好。我想在家里住几天,陪陪她。”

“唔,好好好,”翁行天连连点头,“那你就陪陪你妈妈,在这儿多说说话。”

说完,他自己起身去洗漱,打算睡觉了。早睡早起床,是他多年的老习惯。

那一夜,翁怡心在家里睡得很不踏实。那是她的房间,那是她的床,她是家里的独生女,她是在这个房间里长大,又是从这个房间里走出去为人妻为人母的。这个房间见证了那么长的岁月那么多的事情,够她在床上翻腾翻腾的了。

清晨,翁怡心在半睡半醒之中听到拖鞋在地上擦动的声音,然后是卫生间的关门声,清嗓子的咳嗽声。她看了看床头柜上的小钟,时间刚过五点半。她摇了摇昏沉沉的脑袋,强迫自己坐了起来。

卫生间那边又传出抽水马桶的放水声,那是父亲坐马桶的时间,大约需要十分钟。这十分钟是父的读书时间,翁怡心利用这段时间起床穿衣再收拾一下自己,差不多也够了。�

大概在翁行天办完大事开始洗漱的时候,翁怡心已经悄悄离开家,进入了宿舍楼外的储藏室。各家各户的储藏室几乎都用来存放自行车,翁家的当然也不例外。翁怡心在家里上学时骑的那辆轻便自行车还在,翁怡心用手按按轮胎,软的,要打气。昨天晚上翁怡心躺在床上就想好了,早上父亲跑步的时候,她就悄悄跟着,看看父亲到底在干啥。

翁家的这间储藏室并不正对着他家那个单元的楼道口,这样倒好,只要把门打开一道缝,斜斜地盯出去,就可以看到从楼道口进进出出的那些人,而自己呢,却不容易被那些人发觉。翁怡心在门缝里望了一望,然后转身拿过气筒,一下一下地打,她的耳朵格外地留着神,她在听父亲的脚步声。父亲在山里走惯了,脚步声一向重得很。

那辆自行车的轮胎想必是好久没有打气了,翁怡心费了些工夫才把后轮的气打满。等她弯下腰往前轮上装气筒卡时,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哟,你也起得早啊——”

翁怡心回过头,愕然地看到了父亲。白色的网球短裤网球衫,脚下的软底网球鞋也是白颜色的。织缀其上的商标却是那种玫瑰红,犹如艳丽的小游鱼。

“妞妞,你是很能睡懒觉的嘛,怎么不睡了?“父亲望着她。�

“赶早集,买买菜。”翁怡心并不望着父亲,她把头低着,看那个气门嘴。

对眼下的情景,翁怡心忽然升起一种厌烦感。她不想和父亲斗智,她不想和父亲对弈,可是她却不得不和父亲下上了这盘棋。

“好啊,你就去经四路市场看看吧,那儿早集的菜又新鲜,又便宜。”

父亲说完,慢慢地移动脚步,然后转身跑开了。

长长的四肢长长的腰身,他跑起来很舒展很从容,宛如一只优游的鹭鸶在松软的河滩上做着起飞前的热身。

那背影渐去渐远,翁怡心立刻骑上了自行车。

就在翁行天跑上长街的时候,桑乐也跑出了女生宿舍。

桑乐的身后背着一个双肩带的牛仔包,里面装着酸奶、面包和一些小零嘴儿。桑乐几乎是蹦蹦跳跳地跑着,她跑得很幸福。

学院路连着滨河道,滨河道在靠山的一侧新辟了一处小园林,有树有绿地,人不多,很幽静。这些日子桑乐每天清晨都跑到那儿,去和翁行天相会。当然,从翁行天的住处到滨河道小园林是一段相当可观的距离,翁行天每次抵达终点时,就像参加了铁人三项赛,累得他汗水淋漓筋疲力尽。正是这种筋疲力尽让桑乐很感动,而翁行天呢,也被桑乐的感动所感动,犹如成就了牛郎那跨越银河的伟业一般,觉得自己很英雄。

两人靠坐在桂花树下,织女就拿出酸奶、面包还有那些鸡零狗碎的,请牛郎吃。牛郎吃得很急,吃得很迫切,时不时还会发出咳呛声,于是织女就会批评他,然后亲自动手来喂。喂牛喂羊喂狗喂猫……都是一桩很有趣的事儿,看着被喂者吃得幸福,本身就是最难得的幸福了。

几十分钟的相会,然后是分别。

还真是“相见时难别亦难”;

还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聚也匆匆,散也匆匆……这本身就伤感,而伤感就是诗意。有了诗意,桑乐便觉得很丰富很充实。

今天早上,很丰富很充实的桑乐刚刚跑到学院的大门口,忽然看到杜晓强从花坛那边斜斜地跑过来。那情形,就像遇上了升空拦截的“爱国者”。

“Hi,桑乐!”

“Hi——“

杜晓强跟上来,和她并肩跑着。

“我是前天才知道你每天早晨都出去跑步的。”是那种带着歉意的语气,因为没能及时陪伴她。

“唔,也就是想锻炼锻炼吧。”桑乐淡淡地笑。

“其实你不用减肥,你这样,正好。”杜晓强很知己地说,“那些太瘦的女孩儿,一点儿也不性感。”

“噢,你说得对,”桑乐偏偏脑袋看着他,“要是这样的话,你也应该在床上躺着呀。”

“想到你在跑,我就睡不着。你的脚步声就在我的枕头上响。”杜晓强嬉皮笑脸地回答,忠心耿耿地追随着桑乐。

桑乐无奈,只好由着他。

“你每天要跑多少米?”杜晓强兴致勃勃地跑到她的右边。�

“没点儿,看情绪吧。”桑乐少情无绪地回了一句,加快步子,甩开了他。

杜晓强也加速赶上来,绕到了桑乐的左边。

“你跑步有固定的路线吗?喜欢跑哪条道儿?“

桑乐顿时警醒起来,哇,差点儿忘了,千万不能让他跟着去了滨河道的小园林。

“当然是往宿雁湖方向跑了,那边是乡村,空气好。”桑乐诡谲地眨眨眼儿。

“好哩,看看咱们能不能跑到宿雁湖!”杜晓强兴奋地大叫。�

就这样,桑乐领着杜晓强跑上了学院东面的公路。

此时,翁行天已经快要跑到了经九路的尽头,而翁怡心远远地骑着自行车就跟在他的后面。

如今的城市就像睡不着觉的老人一样,每天总是醒得很早。对于翁怡心来说,经九路上那些清晨露面的汽车、行人和自行车都是流动的掩体,使她得以不露痕迹地尾随着父亲。�

翁怡心曾经听人说过自行车是骑快容易骑慢难,今天早晨她终于有了体验。如果前面那个被追踪的目标是不慌不忙匀速前进的,那么后面的跟踪者想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就必须与前者保持相同的速度。翁行天在前面悠游自在地慢跑,翁怡心远远地跟在后面吃力地慢骑。一辆又一辆自行车从后面超越而过,那些超越者几乎都要用诧异的目光回头看看这位自行车慢骑者。对于这类目光,翁怡心总是报以微笑,她感谢这些人,是他们在前面掩护了她。

翁行天在经九路的尽头消失,他转到了正大路上。在失去目标的那一刻,翁怡心顿时心里一紧,脚下不由自主地蹬快了。

当她转到正大路上的时候,她的目光急切地搜寻着父亲。没有看到他,没有!不可能啊,他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从正大路跑到了别的路上。那么,他是藏在什么地方?……

翁怡心骑着自行车正东张西望地向前赶,忽然间,她跳下了车。她看到父亲了,父亲就蹲在前面不远的IC卡电话亭旁边,似乎是在系鞋带。翁怡心赶快躲向旁边一家小吃店,那副慌慌张张的样子,就像是在做贼的时候被人发觉了。�

仅只是躲了片刻吧,当翁怡心探头再看时,那个IC卡电话亭边已经空了。

路上也看不到父亲,他似乎被蒸发掉了。

翁怡心于是又感慨地想到,她这是在与父亲对弈。故意蹲下来系鞋带不过是父亲的一步妙着吧?

他去哪儿了?或许,他钻进了这儿的什么公寓里?那么,这里就是他的目的地,他就在附近——

不,不对,不应该这么近。母亲讲过,父亲每次跑回家的时候都是大汗淋漓筋疲力尽……

很奇怪,脑子里忽然就跳出了桑乐,跳出了学院路。翁怡心没再犹豫,她蹬上自行车,就向她的直觉奔去。

当翁怡心改变方向骑往学院路的时候,杜晓强这时候正呆呆地坐在通往宿雁湖那条乡村公路边的一块大石头上。他已经坐在这儿好一会儿了,他的目光望着路沟外面那片茂密的树丛,桑乐就在那儿,犹如一只钻进林子的鸟。

杜晓强和桑乐跑到此处的时候,桑乐忽然停下来,说是要去“方便方便”。女人的“方便”是件隐晦的事,桑乐那样微笑着向他发布,使他感到很体己,很温暖。

“去吧去吧,我就在这儿等着你。”杜晓强豪迈地挥挥手,那语气就像忠诚的卫兵在告诉亲人们,可以放心地去安睡。�

于是,桑乐就钻进那片茂密的树丛里。

杜晓强很耐心。“小方便”用不了多少时间,如果是“大方便”呢?那可不是一下子就能完成的。

耐心随着时间一点儿一点儿地流走,他终于忍不住了。

“桑乐,”他试探性地小声喊,“桑乐?——”

仿佛在用轻声气声吟唱,强度恰如其分,一点儿也不显得冒昧和唐突,非常适合这种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场合。

茂密的树丛沉默着,毫无反应。

“桑,乐——”

一遍又一遍,他把音阶逐渐升高,强度也随之改变。那有些接近美声唱法了,高亢而宏亮。就像歌剧院的男高音,拼尽全力,要把歌声传至剧场的每个角角落落。

可是那些树丛们仍旧不为所动。

杜晓强似乎意识到剧情有些复杂了,这情节有几分像喜剧也有几分像悲剧。于是,他一边继续高喊着那个名字,一边撞进被那个名字贴了封条的寨门。树,草,树,草……没有没有,根本就没有人!

杜晓强头脑昏乱地开始回忆桑乐遁入树丛之前留给他的那个微笑,体己的温暖的感觉消失了,他终于发现那笑意竟是如此的狡黠。虽然他不清楚这究竟是桑乐耍弄聪明而拿人开涮的小小的玩笑,还是故意陷人难堪的恶作剧,但是有一点却是明白无误的,那就是他绝不能容忍自己眼前的处境,也不能接受以此作为结局而收场。

桑乐跑了,但是她不会跑得太远。

出了学院这个大门只有两条路可走,不是这条通往宿雁湖的公路,就是通向市区的学院路。

追!

杜晓强猜得不错,桑乐的确去了学院路。她沿着学院路跑了一阵,就拐上了滨河道。六点四十分,桑乐准时来到滨河道小园林。那园林的靠河岸处立着一对飞鱼雕塑,桑乐一眼就看到翁行天正站在雕塑旁边,一招一式地打着太极拳。

“翁!——“桑乐站到他的背后,突然叫了—声。

看到桑乐,翁行天的目光里溢满了快乐。他们俩高高兴兴地来到对面半坡上的一棵

芙蓉树下,席地而坐。桑乐打开她的小背囊,在脚边摊开了报纸。酸奶,面包,果酱,熏肠……琳琳琅琅地摆放着。

“吃啊,吃。”桑乐说。

“嗯,嗯。”翁行天闷声闷气地点着头。

翁行天的嘴里占满了食物,桑乐则吃得很少,她只是看着对方吃,喂着对方吃。这样看着喂着的时候,她心里会生出一种温暖,一种满足。

翁行天跑累了,他吃得很快,吃得很多。他喝酸奶,他吃面包,还嚼着熏肠。当桑乐将最后的一块面包喂进翁行天嘴里的时候,她大笑着将脸埋到翁行天的胸前。

“唏唏唏。”她响亮地嗅闻着。

“你闻什么?”翁行天说。

“闻闻这口井里喷的什么原油呀。嗯,这是烟熏火燎的熏肠。嗯,这是甜津津的果酱。嗯,这是香喷喷的面包。嗯,这奶酸了,有一股子发酵味儿——”

“得得得,让你一说,我成了个酿造厂。”

“你就是个酒厂呀,让人闻闻味儿就能醉。”

桑乐的脸在翁行天的胸前深埋不起,仿佛真的醉了。

清晨是新鲜的,空气是新鲜的,怀里的姑娘也同样的新鲜。翁行天感慨地用手轻轻地抚着桑乐那新鲜的头发,新鲜的脖子,他觉得自己也仿佛渐渐地新鲜起来。

忽然,桑乐抬起了头,警觉地四下张望着。那情形,就像荒野里一只竖起耳朵的野兔。

“怎么了?“翁行天觉得奇怪。

“有人在看我们,”桑乐用手摸了摸挂在脖子上的那个三叶虫眼睛,“它告诉我,有人在盯着咱们呢。”

“不会吧。”翁行天向周围看着,他没有发现什么异样。附近是有几个人,可他们都在专注于各自要做的事情,对翁行天和桑乐并没有表现出什么特别的兴趣。

桑乐没有说错,是翁怡心在盯着他们。

在正大路的那个IC卡电话亭边,翁行天摆脱了翁怡心。但是直觉引领翁怡心走向学院路,走向了桑乐。当翁怡心骑着自行车经过滨河道,马上就要拐向学院路的时候,仿佛鬼使神差,她向河边的那座飞鱼雕塑瞥了一眼。——父亲,她看到了父亲!

父亲面对着那条古老的护城河,在独自打拳。翁怡心把自行车停好,悄悄地躲在卖早点的小摊旁边,远远地向父亲张望。看着看着,她心里惭渐生出了内疚和自责:父亲只不过是在这里打打拳罢了,他跑跑步打打拳然后就回家……

可是,桑乐出现了!

接下来的一幕,翁怡心都看到了。她不愿相信眼前的情景,可是她又不能不信。荒唐啊,荒唐!翁怡心的脑袋犹如烂透的瓜一般訇然迸裂,家,妈妈,晓强……这一切都变得不可收拾,让人无从下手。

翁怡心看不下去了,她心事重重地推起自行车就走。刚刚骑了几步,忽然听到旁边传来一声“妈——”。翁怡心闻声看去,只见儿子杜晓强短裤背心,一身大汗地站在路中心,那年轻的脑袋犹如火山口一般生机勃勃地冒着热气。

“强,你怎么到这儿了?”

“跑步,跟同学一起。跑散了。”儿子笑着。

翁怡心忽觉心里一阵刺疼,她想到应该马上带儿子离开这里。

“强,没吃早饭吧?“

“没有。”

“那边路口有一家广州酒楼,跟妈去吃早茶。”

“妈,我还想——”杜晓强心犹不甘地四下张望着。

“走吧,走吧。”翁怡心几乎是扯着,将儿子带走了。

那家酒楼很干净,茶点也算得上丰富和精美。侍应生把推车推到桌前的时候,翁怡心一样一样地点要着。虾角,凤爪、蟹壳黄、猪手,腊肉棕……小桌上几乎摆满了。

“妈,太多了。”儿子说。

“不多不多,都尝尝嘛。”翁怡心目不转睛地看着儿子,她忽然觉得儿子很可怜。

杜晓强津津有味地吃了一阵,才停下来说,“妈,你怎么不吃?”

翁怡心用手捂捂肚子,“妈心口疼病犯了,吃不进去。”

“哦,”杜晓强把筷子掂了掂,然后又放下,“妈,你怎么会一大早跑到这儿来了?“

翁怡心怔了怔,皱起眉头说,“吃吧吃吧,那儿来的那么多话。”

唉,真是无话可说啊。

翁怡心那天上班之后时常走神,她想的几乎都是童年的往事。她是家里的独生女儿,从小父亲就把她当宝贝捧。她至今还能依稀忆起,儿时父亲替她穿衣服,替她扎小辫的那种亲情融融的感觉。她儿时最喜欢偎在父亲的怀里,对于她来说那里是如此的阔大和安稳,那里的气息是如此的温馨和亲切……

有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她甚至觉得父亲比母亲还要亲。

可是,可是,父亲现在怎么会!——

翁怡心真是苦闷极了,真是压抑极了。这种事情不能对同事说,不能对朋友说,惟一能够与之商量的那个人就是丈夫杜选民。翁怡心中午在饭桌上把情况讲给丈夫,丈夫听完,不堪地连连摇头,“唉,你们家老爷子呀,你们家老爷子……”

翁怡心听了,便吵架似的提高了声调,“我们家老爷子怎么了?”

“你们家老爷子没怎么。”杜选民就把声音低下去。

翁怡心咬咬牙说,“急了我就告诉我妈!”语调是心急火燎的。

“唉呀,你就让你妈安安静静多活两年吧。”

“那,我就去找那个小贱货。”

“这事儿怪你们家老爷子,找人家小姑娘干什么,别自讨没趣儿。”丈夫有点儿义正辞严。

翁怡心还真觉得理亏心虚了,她闷下头没再吭声。过了好一会儿,翁怡心才咬咬嘴唇说,“看样子,只好找老爷子摊牌了,瞧他怎么办。”

“摊什么牌?你抓住什么了?你的证据呢?”杜选民向妻子伸出手,那姿态颇有点儿像辩护律师,“你只要这样一做,就会伤了亲情,只能把老爷子推得更远,让他做得更绝。”

“得了,你说怎么办吧。”翁怡心无可奈何。

“你看这样好不好,老爷子不是要过生日嘛,咱们这回就给他变变花样儿,让他高兴高兴。另外呢,再来点儿暗示啦,来点儿旁敲侧击啦,或许,他自己就会收敛了。”

“行,你说说,变什么花样,做什么暗示,怎么个旁敲侧击吧。”

杜选民将他的想法说了一遍。翁怡心别无良策,听了丈夫的主意,她觉得也只能这样姑且试试了。

于是,翁行天生日那天,女儿和女婿就把他请到了“顺水楼”大酒店。

“顺水楼”是一家颇上档次的去处,他们订下的包间名叫“松鹤园”。那个包间的装修显得古香古色,窗子是木格子的拉扇窗,顶壁吊着红灯笼,墙上挂着松鹤延年图。房间一隅的小柜上,还摆了一个老寿星。人一进来,就能感到祝寿的气氛是浓浓的了。

翁行天扶着贺榆坐下,环顾着四周说,“六十七岁算个什么生日嘛,还要跑到这么个花钱的地方。我看咱们每年在家里过得就挺好,你妈做几个菜,大家来热闹热闹。”

贺榆说,“我看这样也挺好的,难得孩子们有这片孝心。老翁啊,这亲那亲,还是自家的孩子亲吧?“

翁行天笑了笑。

做女婿的接话说:“怡心和我都这么想,钱算什么呀,只要老人高兴,我们就高兴。”

说着说着,菜上来了。翁怡心就招呼儿子,“强,给姥爷点蜡烛。”

杜晓强“哎”了一声,敏捷地站起来,把欢乐和喜庆在蛋糕上点燃了。

贺榆亲昵地望着外孙,得意地打趣说,“瞧瞧,瞧瞧,这孩子比他爸和他姥爷都高了,该娶媳妇喽。”

“妈,急什么,晓强这不是正谈着朋友嘛。”翁怡心这句话是对母亲说的,然而目光却望着父亲。

翁行天的神色似乎很平静,贺榆的脸色却好像沉了沉。

“吹呀,老翁,外孙把蜡烛给你点上了。”贺榆指着蛋糕。�

圆型的蛋糕犹如城堡,那些明火执杖的蜡烛们在城堡上向翁行天挑战。翁行天稳稳神,鼓鼓气,“噗”地一口吹出去,将那些烛光一举翦灭了。

“棒,棒,”杜晓强鼓着掌说,“姥爷的身体真棒!”

“不行了,老喽,老喽。”翁行天虽然口里这样说,神情却不免有些踌蹰自得。他起身将蛋糕一块一块地分给家人享用,然后静静地坐下来,目光中透出老人才有的那种安宁和慈祥。

看着父亲那副神态,翁怡心心头蓦地一热,她脱口说道:“爸,你也吃呀。”

“孩子们吃,孩子们吃。”

“爸,我记得小时候,总是你过生日,我吃好东西。”翁怡心回忆着。

老妈插话了,“可不是,就是下一碗挂面打个荷包蛋,你爸也会把那个蛋拨到你碗里。”

上鱼了。嫩鲜的松鼠桂鱼。

翁怡心从鱼背上夹下最厚的一块肉,放进父亲面前的小碟里。“爸,你吃。我记得小时候吃鱼,这块肉你总是夹给我。”

母亲说,“可不是,鱼脊上的这块肉最好吃了。”

上鸡了。冬虫夏草煨乌鸡。

翁怡心把鸡翅夹下来,又送到父亲碗里。“爸,吃这个。我记得小时候吃鸡,你总是把鸡翅夹给我。”

翁行天笑了,“姑娘是要嫁人的哟,吃了翅膀好飞呀,飞。”

母亲说,“你爸那是心疼你,翅膀是活肉。最好吃啦。”

上虾了,油烹竹节虾。

“咱们家不常吃虾,我记得那年八月十五家里做炸虾,爸把虾肉剥出来给我吃,他吃的是碎壳……”

翁行天感叹一声,动容地说,“孩子,这些事情你都记得呀?”

“嗯,当然。”

贺榆忍不住又说道,“还有呢,你小的时候最爱吃肉包子,你爸天天上街给你买。拿回来都是你吃馅,你爸专吃皮儿。”�

翁行天乐了,“瞧你们,忆苦思甜啊。”

翁怡心就做鉴定似的总结说,“我知道,我爸最顾孩子,最顾家。”

杜晓强拍着手说,“怪不得我妈现在吃包子吃饺子还是不爱吃皮儿,原来都是姥爷给惯坏的。”

一家人都大笑起来。

这餐饭吃得很愉快,大家频频举杯,显得亲情融融。

渐渐地酒足饭饱了。

这时候,杜选民轻轻地咳嗽一声,用目光望了望翁怡心。翁怡心就对儿子说,“强,你跟姥爷再干一杯吧。”

“好。”杜晓强立刻起身举起酒杯来。

“不喝了,不能再喝。”翁行天摇摇头。

“爸,最后一杯了。这杯酒,你得喝。”翁怡心说。

“哟,听妞的意思,这杯酒爸还不能不喝了。妞,这最后一杯酒,有什么由头啊?”

“这杯酒,是请姥爷今后多关照。”翁怡心说。

翁行天微微一怔,即刻笑了,“这是什么意思嘛,我自己的外孙,我还能不关心?”

贺榆说,“可不是,这话我听着怎么也觉得糊糊涂涂的。”

翁怡心正思忖着该调遣一些什么词儿,杜晓强却已经开了腔,“嗨,有什么不明白的?妈还不是嫌我调皮捣蛋呗。以后要有什么事情惹着姥爷了,姥爷可千万别生气。”说完,“吱儿”地一声,先把杯里的酒喝净了。

翁行天没说话,他抬手喝干了自己面前的酒,然后站起身,打算离席了。

杜选民说,“爸,怡心还给你准备了一点儿寿礼。”

于是,翁怡心就把早已备下的东西拿了出来。一件质地和做工都很讲究的毛呢夹克,只是式样古板了一些,颜色太暗了一些。

贺榆伸手将那夹克拿起来,在翁行天身上穿着的那件花隐条衬衣上比了比,连连说,“好啊,好,这件衣服你爸穿起来才庄重呢。”

一双窄脸平底老头儿鞋,鞋面是那种老派的冲纹呢,鞋底是那种本色的硬牛皮。

贺榆拿在手里看了,再瞧瞧翁行天脚上那双牙白色尖头皮鞋,又说道,“哎,这才是老头们穿的鞋呢,你爸穿上这种鞋,脚底下才走得稳。”

有了衣服有了鞋,还有一顶老头帽。黑毛毡的,帽顶上缀着个圆球球。

贺榆看了,不住口地夸赞,“想得周到,想得周到。老了老了,就怕脑袋着风,感冒发烧,落下气管炎。”

这边正看着,那边杜选民又拿来了一根红木拐杖。杖身雕着一条龙一只凤,龙身凤尾虬曲盘绕,看上去俨然是一件工艺品。

“爸,还有这个。”女婿把拐杖递了过去。

此前翁行天一直沉默着,这时候他终于开了口。“唔,这个走路的东西用得着吗?爸爸每天早上还跑步呢。”

女婿故做吃惊地说,“哟,爸,你还跑步呀!“

女儿很关切地说,“其实,老人还是少活动为好。世上乌龟最长寿吧?乌龟就是整天不动呀。”

翁行天缄默着,翁怡心又招呼儿子道,“哟,差点儿忘了。强,把那个老寿星抱着,那也是妈买了送给你姥爷的。”

“哎。”杜晓强应答着来到小柜前,把那笑容可掬的泥偶抱在怀里。

贺榆上前抚了抚那泥偶,说道:“你们瞧,这寿星模样多好,多福态。老人就应该有个老人的风度老人的样子。老翁,你说是不是?”

翁行天张大嘴,似乎凝在了那里。“贺榆,你们,都想让我老成这个样子么……”

嗓音显得喑哑,声调也有些近乎怆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