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富贵记得,收到那个神秘的传呼是中午饭后一点二十分。这个时刻作为唯一的线索,还保留在他的呼机上。在这之前,他正和王海在老百姓烩面馆里吃烩面。多少年了,只要不回家,差不多他都是吃烩面。时间一长,于富贵爱吃烩面就出了名。不仅局里的同事们都知道他爱吃烩面,而且连小偷们也知道他于富贵爱吃烩面。
有一个时期,小偷们中间就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中午做活安全,咱于哥正在烩面馆里吃烩面哩。
其实他并不是只爱吃烩面,也爱吃鱼吃鸡,更爱吃虾吃螃蟹。特别是虾和蟹蘸着姜汁吃,再有口啤酒喝,他觉得那真是妙不可言。只是那些东西都太贵,他没有钱买,吃不起。而一碗烩面十年前才卖两块钱。虽然后来这些年物价一涨再涨,高级烩面已经卖到十五块钱一碗,五块钱也还能买到一碗普通烩面。普通人吃普通烩面,好吃不贵,一碗烩面就能够把肚子吃饱,这才是最主要的。于是,别人问他爱吃啥,于富贵就说自己最爱吃烩面了。
本来是没钱吃别的,只能够吃烩面,于富贵却说自己最爱吃烩面。一个“爱”字,就牢牢地掩盖了自己的自卑心理。事情虽小,细微处也透露着做人的无处不在的苦涩。
其实我想不仅是于富贵,好多郑州人怕都是这样。
就像西安人好吃羊肉泡馍一样,好多郑州人都好吃烩面。其实这烩面并不是郑州的特产,最早还是从陕西传过来的。如果细查一下,到郑州也就十几年的历史。因为碗大,实惠又便宜,就在郑州流行起来。这就是郑州,好像表面上很繁荣的样子,吃喝嫖赌都报销的人也有,但那是少数,穷人还是多。再就是郑州这个城市没什么特点,就如同一个人没什么个性,好像自己本没有什么要坚持的,只要实用就把别人的东西拿过来。
于富贵和他的搭档王海吃烩面的这家小饭店,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老百姓”烩面馆,让普通人听了很亲切,正好和那些高档饭店什么“皇家花园”一类形成对比。其实高档也好,低档也好,说白了没有哪一档是完全为人民服务的。高档低档,全都是为了赚钱。档次不同,不过是商场上通过竞争演化出来的一种自然割据现象,或者说自然形成的一种默契,你赚这一部分人的钱,我赚那一部分人的钱,全是为了挣老百姓的钱。
老百姓烩面馆开张那几年,生意曾经很红火。早晚来这儿吃烩面,要排队等座。人越多,越是有人来,郑州人好赶热闹。那时候到老百姓烩面馆来,好像不是为了吃面,而是为了抢座。不过也就是红火了二年,很快就冷清了。这才是郑州特产,或者叫郑州现象,他们很容易就能把生意做大,但是不能持久,很快就降低质量糊弄客人,激流勇退下来。好像急于表明咱本不是老实人,只能够装几天忠厚相给人家看,长期做老实人办老实事,那可受不了。
于富贵是这老百姓烩面馆的常客,只要不回家,他一般都会赶到这儿吃饭。几年了,已经形成习惯,就像一个人老抽一个牌子的香烟那样。不过常客是常客,每每来都是花钱买面,吃完就走人,一直没有和这烩面馆的人混熟。当然,烩面馆里的小姐经常更换,互相也不容易记住。再就是他早晚走进来总是只吃一碗面,属于穷客,穷客就不容易被人牢记。
那天已经中午,于富贵和王海走进来,发现吃饭的人并不多,很容易就找到一张干净桌子坐下来。服务小姐笑着走过来,拿过菜单让他们点菜。
小姐说:“就两位?”
王海说:“就两位。”
小姐说:“点菜吧。”
于富贵说:“不用点,就两碗五块钱的普通烩面。”
见他们只要两碗普通烩面,小姐好像觉得上当受骗了一样,再也不冲他们笑了,开始黑着脸给他们送茶水,又放下两包餐巾纸。
王海伸手挡着说:“我们不喝水。”
于富贵也欠欠头说:“我们也不用餐巾纸。”
小姐只好把送上来的东西收起来,一边收一边拿眼剜他们。这使于富贵每次来吃烩面,都觉得对不起小姐。并不是他们不想喝水,并不是他们不想用餐巾纸,他们知道这些玩艺儿不是白喝白用的,如果和服务费一块儿加起来,比他们的饭钱还要贵。他们一个月的工资也就六七百块钱,当然舍不得花在这些没用的事上。不理就不理,不笑就不笑,反正是来吃饭哩,又不是来和小姐谈恋爱哩。
于是,他们就埋头吃面。
没想到吃过饭去付钱时,收款台的小姐忽然说有人已经替你们付了。
他们两个被人家涮了。
别说小姐看不起他们,他们抓小偷哩,就连小偷也看不起他们哩。
走出饭馆,王海就笑着说:“老于,今天可是托你的福。”
于富贵正低头点烟,连忙点点头承认:“大概是吧。”
他们两个现在虽然是搭档,原来干的并不是一个专业。于富贵一直干的是反扒,王海原来干的是刑侦,后来干防暴,防暴队解散了,又干刑侦。要说他们两个不怎么搭界,是杨局长硬把他们两个拍成搭档的。所以,今天他们让小偷涮了,王海觉得和自己没有关系,就拿着于富贵开玩笑。
于富贵的呼机就是在这时候响起来的,正好一点二十分。
后来回忆起来,收到这个传呼时,于富贵当时并没有往心里去。王海勾头问他谁呼的,他还笑着把呼机举过去,让王海看了看呼机上的内容。王海看了也笑了,还说这一点咱们两个一样,陌生的朋友经常来相会。
因为干他们这一行的,收接匿名电话和匿名传呼是常事儿。两个人就都没有放在心上,哈哈一笑,就分手各忙各的去了。
王海走后,于富贵又看了看这个传呼。这一看不要紧,忽然觉得这个传呼神神秘秘的,在他心里莫名其妙地划了一道子。但他还是没有多想,因为他于富贵干公安这一行,已经一二十年了,黑社会也不是第一次恐吓他。到底有多少次,连他自己也记不得了。他从来就不拿这些雕虫小技当回事儿。
于是,他一边走着就自己对自己说,这算什么呢?别说只是恐吓我,你们黑社会实打实地报复我,也不止十次八次了嘛。
也怪了,这么一说,过去的那些烂事儿全都从心里泛了上来……
有一回大白天的……那是哪一年?是干反扒的第二年吧?对,是第二年。那时候老何还活着,自己正跟着老何学艺哩。那是个下午,从早上就在火车站晃着,什么也没有发现。那时候眼笨,只要人家不伸手偷东西,就是站在脸前边也认不出来。对,他正想去厕所哩,忽然一把白灰不知从哪儿扔过来,一下子就糊到了他脸上,先把他的眼迷了。接着就有人跑过来,趁着他两眼看不见东西,架着他就走。他刚想叫唤,就有一张胶布粘住了他的嘴。接着又有人前拉后推地把他扔进了火车站厕所的尿粪池子里。那些人说着笑着,听声音有四五个人。幸好尿粪池不深,只淹到他的脖子,没什么危险。
还有几次夜里回家晚了,走到黑暗处,突然就被人用编织袋套住脑袋,什么也看不见了,有人开始像踢足球一样踢他,挨一顿狠揍。
不过狠揍是狠揍,他们从来不伤你要命处。就是把你往尿粪池里推,也没有准备要淹死你。如果站在扒手们的立场上看,人家那是认为你年纪轻轻不懂事儿,这是在教训你哩。你如果识相,经过教训之后手软一点,甚至有时候抬抬胳膊放扒手们一马,他们就不再找你的事儿了,并且过后还谢你哩。谢什么?当然是给你送钱。唉,人上一百,各形各色,并不是没有人走这条路……但是,如果你不吃这一套,在业务上又能很快精通,经常动手把扒手抓进局子里,让扒手们害怕你,也就没有人再教训你了。一般来说从这时候开始,就没什么人找你的事儿了。就像耗子怕猫是天性,说到底小偷们还是怕老警。不过有时耗子也逗猫玩,那就是逞着能寻开心涮你。如果干到他于富贵这一步,还有人来找事儿,那就真是要命的来了……
想起来了。他一步一步从最低层干上来,十几年过去,从一个反扒老警干成了反扒专家,又提拔成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副大队长以后,黑社会就放出话来,说他于富贵是咬着他们上来的狼,他们早晚要找他索命。
如此看来,这个传呼莫非应了那句话,欠账要清了?
要说也是这个理,自己本是个可怜人,命里没有大福大贵,冷不丁戴上个专家和副大队长的帽子,就像细秤杆经不住大秤砣,早晚得出事儿,不出事儿才怪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