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斓的色彩-门口的鲜花

无论我做着怎样的职业妇女,也无论我怎样地沉溺于写作,其实我最最想说的还是实实在在的生活。生活总是很丰富,而很丰富的生活中最使人着迷的话题,还是怎样做母亲。

我总是很在乎我的女儿,在乎她所想所做的每一件事情。譬如说关于她最最崇拜的歌星迈克·杰克逊。其实家中最早的那盘叫做《真棒》的迈克的歌带,是我为自己买的。那是我第一次听迈克的歌。那歌确实使人着迷,后来我在我的一篇小说中写道:我听到了这黑人歌星声带里的眼泪、战栗和疯狂。那时候女儿只有桌子那么高。她一点也不知道这个迈克是谁,也不知迈克的声嘶力竭意味了什么。后来女儿长得和我一般高。后来在1994年的深秋我去了美国。在美国我去了“猫王”在曼菲斯的家园。因而我还恋起这位早已仙逝的摇滚之王。我把“猫王”的故事讲给女儿,还把“猫王”的歌带放给女儿听。我希望她也能喜欢我所热爱的人。于是女儿乖乖地听。她顺便也翻出那盘迈克的《真棒》来听。结果在比较之后她做出了选择。她说妈妈,“猫王”当然很棒,但是我更喜欢迈克·杰克逊。这是女儿自己的判断。那时候并没有人对她说这个黑人歌手是怎样值得很多人去追逐去迷恋去崇拜的明星。是女儿自己发现他并迷上他的。她爱迈克的歌完全是她自己的意愿,我当然没有理由非要她服从我的“猫王”,我当然尊重她的意愿和选择,而关键是,不知是什么时候,我竟也自觉自愿地放弃了“猫王”,而像女儿那样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那个顶尖的活着的迈克的身上。我请朋友专门从纽约买来迈克最新的原版CD唱片。我无论是在哪里看到迈克的歌带、或是他的演唱会、MTV的录像带都会想方设法买回家来。我每每在刊物上或是报纸上看到迈克的消息,都会为女儿剪下来,连夹缝中的也不放过。而做着这一切的时候,我也许并不十分地喜欢迈克,但我却是深爱着我那喜欢迈克的女儿的。

从此女儿成为了迈克的专家。她深谙迈克的一切。她了解他的歌和他不平凡的经历与生活。女儿给我讲迈克的《真棒》、《战栗》、《危险之旅》以及《历史》这些专辑是怎样的不同,她告诉我迈克的舞跳得是怎样的绝顶,而他的歌除了疯狂、摇滚之外,还有着怎样的诗意和柔情。在对迈克的崇拜中,慢慢地她也有了她自己的观点。譬如对迈克把自己制造成一个很女性化的“白人”,她就不那么以为然。她从盲目的迷恋抵达到了有分析有理智的境界。她在“追星”中正慢慢地成熟。而更加令我惊异的是,因为对迈克的热衷,女儿的英语竟有了长足的进展。因为她总是强烈地想知道迈克用英文唱的究竟是什么,所以她几乎每个周末都会凭借字典去翻译迈克的歌词。她把她翻译的那些歌词读给我:“你曾见过我的童年吗?我在这个世界中寻找着我来的地方。所以我四处张望,找寻我那颗丢失的心。”“在我心中有个地方,我知道那就是爱。在这个地方没有痛苦和悲伤,也没有事情让你哭泣。”这些感人的歌词无疑带给了女儿一个美好的世界。慢慢地她也能用纯正的英语将那美好的世界唱了出来。与此同时,她的心也被那美好浸染了。后来,女儿写了一篇关于拉宾的作文,她说她很为拉宾的死而难过。她甚至流泪。她说她喜欢拉宾这老头儿,她不相信善良的拉宾会死在罪恶的枪弹之下,她认为拉宾的死说明了和平才是最最重要的。她在那篇充满了爱和情感的文章的结尾说,我希望世界的未来就像是一位歌星表演的那样,士兵们扔下武器,去拥抱那些带着鲜花跑来的孩子们——这情景是女儿从迈克的录像带中看到的。

我并不是想说关于女儿的或是关于迈克的故事。只是想由此来证明,女儿所带给我生活的那斑斓的色彩。我当然还想用这斑斓的色彩说明,女儿在我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样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