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前,她突然就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从此生活改变了。她加入了我的世界,与我形影不离。
她一天天长大。她总是远远近近地悬在那时,就像是一缕永远照射着我的早晨的阳光。
她小的时候,只要听说我要出差,哪怕只有一两天,她也要抱住我的腿,呜呜地哭。但后来她不这样了,她不讲话,也不哭,而是默默接受了我偶尔要离开她几天这样的事实。
1994年炎热的夏季,我在编辑部的办公室里突然接到了赴美访问的邀请。那一次距我动身的时间只有十多天,我毫无准备,顿觉慌乱了起来。女儿是在电话中得知这个消息的。她仿佛也不能接受我马上要走的事实,她紧紧地抓着电话的听筒,她不停地哭,并且不停地问,妈妈,你什么时候走?她在电话那一端的哭声令人心碎。她的问话搅得我心绪不宁,我不能抱紧她,也无法回答她。那时候,我们刚刚从美丽的蓝色海滨度假回来,我们正在情感上牵牵扯扯,纠缠不清。她每个假期同我在一起的时间多了,就总会比平时上学时显得更不愿与我分离。
后来,赴美的时间向后推移了两个月。这个变更使我如释重负。一来,办各种手续的时间可以宽松许多;而更重要的,是我和我的女儿也可以从容告别。
毕竟,能到美国去看一看是一件好事。
毕竟,这只是短期离家,四十天之后我便能重新见到她。
但我女儿依然认为这是一件很大的事情。美国毕竟是外国,妈妈毕竟要离开她,到那个很遥远的国度去。
我们平缓地度过着这两个月的光景。这时候,女儿新的学年开始了,她升到了小学六年级。为了能考上好的中学,她在未来的日子中要努力冲刺。这在她生命的旅程中,应当说已到了一个挺关键的时刻,我本不应离开她。因此我常常对她抱着歉疚。
行期越来越近,她从没有哭过。我们总是淡淡地将分手这个话题错开,直到启程赴首都机场的那个早晨。那个早晨,我特意把她送到了学校。那时已是秋季,有枯黄的叶飘落,四野显得荒凉,秃枝枯冷地伸展着,于是心也变得有些凄惶。我拉着她的手,沿着路边爬满枯藤的砖墙向前走。我们穿过马路,我一直帮她提着她那个很沉重的学生的书包。路上我们无话,女儿低着头默默地走着。其实我早就看见了她眼睛里转着的泪水,但我不想看见她哭。在学校的门口我们分手,我把书包交给了她,我说妈妈会给你写信,会给你打电话……我看见她的眼泪就那么一串一串顺着脸颊无声地流了下来,我心疼极了。我亲过她冰凉的脸颊之后,她扭转头就走了。她再没有回过头。我一直看着她的背影,直到她走进学校的大门。她始终不停地用手擦眼泪,我知道她一定在想,等她放学回来的时候,就看不见每天接她的妈妈了。我站在街角上哭了很久,我不管来往的行人在看我。我爱我的女儿,我舍不得离开她。哪怕是去美国只有四十天,哪怕只是暂时的别离,我的心依然很疼痛。
然后便是在那个语言不通的国度里经历种种生活。幸好有我的翻译我的朋友好心的台湾姑娘仪方终日伴我在一起,才使我得以减去了许多思乡的离愁别绪。但在刚到美国的时候,我几乎不敢提起我的女儿。只要一提到她,我的眼泪马上就会掉下来。那时候,我还不能适应如此离她远行,也没有过这么多天见不到她,我为此总是忧心忡忡。我惦念着她的一切,特别是一想到她会想我,心就禁不住缩成了一团。后来父亲告诉我,我刚走的那几天,女儿确实躲在房间里悄悄哭了好几次。她想我,她总是问着外公外婆,我妈妈什么时候能回来。
住在华盛顿特区时的一个晚上,我和仪方在一家美国的西餐馆里吃晚饭。那时美国东部的深秋也已很寒冷,我马上想到了不知她是不是穿得很暖和。那一次,我们才正正式式地谈到了我的女儿。我对仪方说,她是个很好的很听话的小姑娘,她会弹钢琴,学习也不错,我答应她一定在12月7日之前赶回去给她过生日,她那时就十二岁了……
那晚我为了想念女儿在那家温暖的餐馆里哭了很久。餐巾纸被我弄湿了好多张,仪方陪着我。后来直到哭够了,我们才离开了那家餐馆。华盛顿已是华灯初上,枯黄的落叶被风卷起,在幽暗的路灯下彼此追逐着。
离开华盛顿,我们便开始了穿越美国大陆的旅行。每到一处,我都喜欢按照我女儿的兴趣,为她挑选她一定会喜欢的纪念品。我总是对仪方说:“我买了这本书,这是给我女儿的,她最喜欢马克·吐温的小说了。”“这些石头也是为她买的,她最喜欢收藏石头。”“还有这些自动铅笔,这些小鸟的书签,这些邮票,这些巧克力……”而且,不论我走到哪儿,我都会精心地选购一张最代表那个城市或乡镇特征的明信片,在那个地方的邮局寄给我的女儿。我让明信片带去我的思念和问候,并且希望女儿能通过明信片上的画面和我的文字,与我一道分享那美丽感人的异国景色。
在华盛顿——
亲爱的若若,你看这就是我住的宾馆。昨晚在宾馆对面的书店里见到了一本马克·吐温的厚厚的书。妈妈知道你喜欢,就给你把书买了回来。其中有他的四部小说,希望你将来能读他的英文。我几天后就会沿着马克·吐温写的那条密西西比河一直向南,也许会有哈克贝利·费恩那样的历险。给你买了万圣节的巧克力。想你。一定好好乖乖听外公外婆的话,并多做些家务,好吗?爱你。
在纽约、长岛——
若若,你看,这是长岛的一个书店,很多住在长岛的作家会来这里聚会并阅读他们自己的作品,诗,还有小说和散文。长岛是个非常美丽的地方,四面环海,路两旁秋林的色彩丰富极了,有很多很红的枫叶,我为你摘了几片。我一直想我是带上了你的眼睛来看这美丽的景色。美国东部的秋天真是太美了。现在我住在纽约的曼哈顿区,街上的摩天大楼直插云端。明天是万圣节,人们会戴上鬼节的面具上街游行,用南瓜驱走鬼神,然后狂欢,想你,亲你。永远永远爱着你。
在爱荷华——
亲爱的若若,太想你了,我飞到了爱荷华,住在假日旅馆里。这是美国中部的一个非常美丽宁静的大学城,有很多小鹿喜欢在这个城市的林中行走。全城六万人,有三万是学生。照片上的建筑是爱荷华古老的首府。纽约的作家们送给妈妈一束玫瑰花,是淡粉色的,我把它们一直带到了爱荷华。现在,它们就在我的房间里烂漫地开放着,非常美丽,你要是能看到就好了。家里是不是已经很冷?今年美国的秋天来得特别晚,所以美丽的秋天一直跟着我。美国人说是我的运气好。你在家一定要好好地听话,等着妈妈回来给你过生日。
在曼菲斯——
亲爱的若若,你看这就是“猫王”奥维斯的家。用一本打开的乐谱做大门。我在这里给你买了一本小小的介绍“猫王”的书,很感人,我相信你一定会很喜欢。这里是美国南部城市曼菲斯,密西西比河从这个城市中穿过。这里有两大特产:一个是音乐(布鲁斯、摇滚和爵士乐);另一个就是烤肉,都是你最最喜欢的。你好吗?外公外婆好吗?我一定多为你买一些美国的好看的有意思的邮票。
在新奥尔良——
亲爱的若若,你看这就是美国最南部的新奥尔良市,它坐落在墨西哥湾岸边。这里曾是英国、法国、西班牙的殖民地,所以房屋的建筑都是欧式风格,住在这里就仿佛是住在古老的欧洲。我住的白色的大房子建于18世纪,叫猎人别墅。这里古老、阴森,几个月前,这座房子里刚刚拍过一部恐怖片。密西西比河从这个城市里流过、人海。墨西哥湾的海水很蓝,亲亲你,若若,你是我最好的宝贝了。
在新墨西哥的桑他费市——
若若,看图片上的这些房子,妈妈现在就住在这样的房子里。桑他费是美国第二古老的城市。这里海拔两千多米,住在这里开始有高原反应。这个城市的所有建筑的外表都是印第安式的,仿佛都是用黄土泥巴建造而成,非常非常有意思。连我住的希尔顿饭店也是如此。这里住了很多黑头发的印第安人,我还专门去参观了这些印第安人群居的部落,安全是另一种风格和情调,他们是高原上的鹰。妈妈太想你了,真希望能早点回家。
在洛杉矶——
亲爱的若若,昨天我和杨红阿姨去了迪斯尼乐园,这里真是令人快活。米老鼠和唐老鸭到处游荡。我替你和米老鼠照了相。我和杨红阿姨一路上都在说,要是若若能在这里玩儿该有多好。再过几天,妈妈就能好好地亲亲你了。
(以下是杨红写给若若的,她认为我在明信片上给她留的地方大小了。)
亲爱的若若,现在我正在我的充满阳光的小屋里蓬头垢面地给你写几个字。你妈妈就坐在对面,希望有一天你也能到我的小家来,就坐在我的旁边。想你的杨红阿姨。……
在旧金山,我精心选购了给若若的明信片,却没有给她寄回去。因为旧金山是我访美的最后一站,在此过完美国人的感恩节后,我就要飞回家,拥抱我亲爱的女儿了。旧金山的明信片就是再快也不会比我更快地回到我女儿的身边。果然,就在我把我的女儿真真切切地揽在怀中,亲吻着她柔软的小脸蛋的那个早晨,她才刚刚收到了我寄自洛杉矶的那张米老鼠的明信片。
今天重读这些明信片,觉得它们宛如正带着我的女儿旅行,而且通过那些原始的文字,我又一次体会到了在与她分离的那段日子里,我想她想得心疼时的感觉。
除了这些简洁的明信片,我还给女儿写过很长的信。那通常是夜深人静的时候,能单独与她娓娓而谈,那感觉是很幸福的。
我对她说,我努力为你拍下了很多照片。华盛顿的教堂、博物馆、白宫、国会大厦,还有林肯纪念堂。这里到处是很绿很绿的草坪,到处是树,树叶的色彩在秋天变得很丰富。绿草和树丛间又到处是正忙着筹集过冬食物的小松鼠。这些小动物不怕人,张着毛茸茸的大尾巴跟着我们的脚步跑,我专门给你拍下了这些可爱的小松鼠的照片,带回去你一定会喜欢。
我对她说,那天我去了太空博物馆,那里是孩子们最喜欢去的地方。在那里看见了第一次载人登上月球的那架卫星登陆机。然后又去了自然博物馆,看到了野兽、植物的标本,很多各种各样的石头。我想这些都是你最喜欢的地方。很多美国的孩子被老师带着到这里来参观。各种各样的肤色,但都天真可爱。他们随意坐在展窗前的地毯上听老师讲解,并高高地举起手回答老师的问题。这情景使我很感动,也足见美国教育的生动和自然。
我对她说,来到这里,语言全然不通。会的一些单词和简单的语法,简直一点用处也没有。每每无法沟通,我就总是想到你。想你喜欢英语,并总是努力将所学的英语讲得很流利。
我还对她说,天气一定很冷了吧,自己要知道多穿些衣服。妈妈很心疼你天天要早早起来去上学,但六年级了,你只能这样努力,这样坚持。你是最好的宝宝,我一直觉得你是妈妈的骄傲。我总是看你的照片,想着无论多远,妈妈总是和你在一起的。
女儿把我的这些信和明信片一直好好地珍藏着。她十二岁生日的那天,把我从美国寄给她的这所有的一切都拿给了她的小朋友们看。她把这当做了我送给她的最好的礼物。
记得在我给她的第一封信中我还这样告诉过她,那时我刚刚飞抵华盛顿,我说,亲爱的宝贝,你简直难以想像,这里的电话费贵得惊人,尤其是妈妈住在大宾馆里。通一分钟话就是十几美元,还要加百分之四十的宾馆服务费。这样的费用既能买好几斤巧克力,也能买一本马克·吐温的小说集,所以在拿起电话的时候,妈妈便被吓住了……
但尽管被吓住了,我还是禁不住拨通了家里的电话。那是个早晨,在奥克斯佛的假日旅馆里。我计算好了,那正是太平洋对岸的家中的晚上,而那个晚上女儿是一定会在家的。我拨通电话后心怀惴惴地等待着,几秒钟后,我竟突然间听到了母亲的声音,那么清晰,仿佛我们就同在一个城市中。妈妈说,若若很听话。妈妈又说,她在最近一次的英语考试中获得了全年级第一。妈妈还说,已是家中的深夜,她问我要不要把已熟睡的女儿叫起来?
当然,我听到了妈妈在叫她。我静心屏气地等着她。我不知道她此刻正在做着一个怎样的美丽的梦,但我却能想像得出她是怎样费力睁大眼睛时的样子……
妈妈,妈妈……她是在床上在梦里拼命地呼唤着我。她的声音很低但很急促,我能感觉到她是怎样地惊喜并怎样地紧紧抓着电话筒,就像是紧紧抓住了我的心。
她说,妈妈,你寄来的明信片都收到了,然后,她便开始问,妈妈你什么时候回来,她把这问题问了很多遍。
在和女儿通话的这短暂的时间里,她仿佛只对我什么时候返家这一个问题感兴趣。她不停地问不停地问,直到我们的声音被割断……
我走出房间。
我站在阳台的栏杆前。
我对着正在整理汽车的仪方说,我太想她了。她已经睡了,她英语考了第一。
仪方说,你在同女儿通过话后,眼睛都亮了,脸也在放光。
就这样。
我度过了对我来说甚至有点过于漫长的四十天。
四十天后同女儿重逢的情景竟是很出我的意料。
那是个冬日的中午,那天父亲母亲刚好出去开会。我按响了门铃,门铃响了很久却没有人来开门。这时我便高声喊着女儿的名字,想不到她竟是从隔壁的阿姨家走出来的。她站在阿姨家的门前,竟显得比我还要高大了。
我吃惊地看着她,她也惊讶地看着我,而且显得很不好意思。她只轻声叫了一声妈妈,她用脖子上的钥匙帮我打开了家里的门,就又回到邻居阿姨家吃饭去了。我把行李搬进了家,我独自一人在房子里呆了足足有十分钟。我觉得这十分钟在感觉上比四十天还漫长。然后女儿回来,她依然看着我,依然很不好意思的样子,也依然不说话。我们之间竟变得如此陌生,她的矜持竟使我也觉得不好意思了起来,我不知该不该去亲亲抱抱我的女儿,不知道该怎样表示我对她的爱。
她是一点一点地和我亲近起来的。我知道她已经是大姑娘了。慢慢地,她又开始一天到晚地缠着我,她问我美国是什么样子的?你都去了哪儿?那儿有动物吗?等等等等,诸如此类,这样的问题几乎每一分钟就会从她的小脑瓜里蹦出来一个。她要我一张一张为她讲我在美国拍摄的十卷照片中的每一幅画面和那画面中的人和事。她要我为她讲“猫王”的故事,讲福克纳的家乡,讲密西西比河上的赌船,还有南方的黑人们,高原的印第安人,以及迪斯尼乐园中的米老鼠和唐老鸭。总之,她的问题没完没了,我的回答也无尽无休,直到新的考试就要开始了。
从美国回来,女儿给我的最大惊讶是,她的学习再也不依赖我了,包括不依赖我的督促和我的具体帮助,她学会了自觉学习。我不知道她的这一份觉悟是因为我离开了她四十天,还是因为她在一定的年龄段上突然开窍,再不把玩儿当做是她生活中的第一件大事。总之她已经开始学会承担自己,对自己做的事情负责。
和女儿分别的四十天里,我遍尝了心里的苦苦甜甜。这些天的经历令我感动,也令我难忘。在重温了这一段离别的时光之后,我懂了,无论我走到哪儿,只要心里装着她,就一定会有最美的情感和最感人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