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虎魂

简直难以置信,仅仅五六年的光景,金首志便发迹成骑兵独立旅少将旅长。官职升迁之快,令人称奇。说奇也不奇,战乱频仍的年月里,无论那派军阀都要靠战功用人。金首志自认为是适于做职业军人的,除了枪马娴熟以外,其冷漠嗜血非常人所及。那年金首志离开凤岭,本想去奉天,却鬼使神差地来到天津。衣食无着,流落到静海县。恰巧赶上直隶省招兵,便报名投军。招兵人嫌他的年龄大,就说大个子你别吹,除非你有过人之处,否则没门。金首志展现了出众的枪法,借来手枪,抬手击落一只疾飞的麻雀,众人大骇。合当走运,事情传到上面去了,军长素有网络人才之心,见了金首志异常欢喜,更被他的谈吐所打动。军长不戒备他东北人的身份,好言勉励,连说人才难得,兄弟跟我干吧,搏他个封妻荫子,一世功名!

金首志没做过士兵,他的军旅生涯从连长起步。出神入化的枪法、精湛的骑术和不同寻常的履历,加之文墨不俗,使他出类拔萃,有种掩饰不住的鹤立鸡群之感。外表上看金首志忧郁得很,但是他手一摸到枪柄,心就会跳荡出晕乎乎的感觉。沉甸甸的手枪和黄澄澄的子弹给了他莫大的快慰,以前在夹皮沟在凤岭县动枪,但远没有现在这样兴奋,他自悟自己天生就是玩枪的角色。到了第一次直奉战争的时候,入伍不足两年的金首志,已经是七团一营的营长。他随主力坚守西线,阻击奉军张景惠部于涿州城北,赵团长阵亡,金首志接替指挥,殊死力拼,令敌不能前行一步,最终为主力合围赢得了时间,奉军边防第二师被迫投降。金首志最为风光之举是用鸟枪制服了敌军坦克。奉军的装甲车乃新式武器,素来气势汹汹、所向披靡,金代团长偶然间发现鸟枪糜弹能射进坦克的暸望孔,遂纠集鸟枪土炮阻击坦克,重创敌军铁甲车队。他因此一战成名,深得直系上层的赏识,此后多次参加与皖、奉系等军阀的战斗,战功显著,一路扶摇做到骑兵独立旅旅长。

顺风顺水中,金首志的心里感觉极好,未免有些自我膨胀。巧合的是,远在千里之外的老虎窝,父亲坟墓旁的松树亭亭如盖,远看像一擎巨伞。懂风水的人见了,都啧啧称奇,说没准要出大人物的。赵前听了深觉可笑,便回家说给金氏听。赵金氏睁大了眼睛,说:“莫非首志出息成啥样了?”

“拉倒吧。”赵前显得不屑一顾,说:“谁知是死是活呢。”

赵金氏生气:“你嘴忒黑。”

“唉,那年一封信之后,又不知疯到哪去了。”

赵金氏断言:“首志有回家的那一天。”

赵前夫妇说这番话的时候,金首志正在火车上打盹呢。咣当——咣当的声音有节奏地回荡,他的思绪便不停地摇晃。迷迷糊糊中,金旅长忘记了自己是在火车上,竟然想到了小时候的摇篮,在梦里面波纹式的荡漾。金旅长一身便装,周围都是随身警卫。随从们一刻也不敢打盹,警惕地注视着头等车厢里的情况。金首志接直隶省长王承斌电令,赴天津出席军事会议。直奉两派积怨日久,矛盾日趋白热化,双方均积极备战,看样子大战在所难免。骑兵独立旅归直隶省节制,现驻扎在邯郸一带,主要承担对皖系势力的警戒任务。接到上峰急电之后,金首志和随员换了便衣,搭乘列车北上。一连串的哈欠之后,金首志睁开眼,问:“到哪儿了?”

“快到保定了。”

金首志坐起来。风扑进来掀动窗帘呼呼作响,忽高忽低的树冠在窗外匆匆闪过。民国十三年的春景看起来相当不错,没有迹象表明,这年头会是天灾人祸。绿油油的麦田无边无际,有一种沉静而又含羞的女子的气韵。在麦田和树木之间,不时可见房脊和院墙组成的村落,或大或小,或远或近。泡桐树笼罩了村庄,编织成一片又一片淡紫粉红,成团成簇地汇聚成妩媚的云霞。金首志无语地望着窗外,随从们都不去打扰,他们了解长官,想法越多时越不想说话。部下并不了解金首志,不知道他的过去,就像无法猜测未来一样。金旅长的上衣口袋里珍藏着一祯照片,那是以向日葵为背景的照片。照片紧紧贴着他的心跳,带着遥远的体温,叫他伤感寡言。人们习惯于金旅长的缄默了。金首志突然掉过脸来,对左右说:“想起句古诗了,你们猜猜是哪个?”

副官的名字叫吴金贵,旅长喜欢拿他的名字取笑,说:你咋不叫吴三桂呢?吴金贵故意叹气,苦着脸说没他妈的碰见陈圆圆啊,兄弟们往往会笑成一团,说陈圆圆大美人呢,也不怕迷死了你!吴副官见旅长发问,认真想了想,连连摇头,说古诗多的去了,谁知道在你肚子里爬的是哪一句?金首志说:“暖暖远人村,依依墟里烟”。

吴金贵应道:“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巅。”接着又笑,说:“陶潜是个闲人,没有济世的气概。旅长你总不至于去种菊花吧?”

金首志摇头,说:“人生难测,隐居躬耕、终老南山实乃幸事。”

吴金贵想了想,说:“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金首志说:“你说。”

“旅长,其实你该做文化人的。”

金首志诧异,说:“咦?这我可没想过。”说完扭头,将目光再次投向了窗外。脚下的车轮声似乎越来越轻柔了,恍惚要溶入这绿毯似的田野之中。对于金首志而言,这不是一次轻松的旅行。过了保定不远,车厢里一阵骚动,打破了他的沉思。副官悄悄报告,说:“旅长,前面车厢里有俩东洋人。”

“东洋人?”“撒野呗。”“撒哪门子野?!”

“他们打人。”

金首志“唔”了一声,起身便向前节车厢走去。他不解:如今连华北地界,日本人也敢胡作非为了。卫兵分开过道上的人群,只见两个日本醉汉,揪着一个小伙子痛打。挨打的年轻人学生模样,抱着头蜷曲在座位上,衣襟上沾满了血迹。金首志大怒:“住手!”

日本人吃了一惊,歇住了拳头,但口中还叽里呜噜地吼叫。

“咋回事儿?”

旅客七嘴八舌说:“忒霸道了,又不是故意的……不就是弄湿了衣服么,也不至于……”

日本人见金首志身后的人多,觉得不妙,便悻悻回到座位上去了。金首志的怒气难消,拉起年轻人,说:“兄弟,你去揍他俩。”

“这……”年轻人显然是个学生,擦擦嘴角的血,连连摇头。

“窝囊废!”金首志骂道,回身吩咐:“教训教训他们。”

“是!”手下人如狼似虎地拖起小鬼子,弄翻在地,拳打脚踢。车厢里先是一派愕然,随后爆发出热烈的掌声。这是不约而同的掌声,也是同仇敌忾的掌声,更是扬眉吐气的掌声。“哎呦”一声,有一个卫士跳起来了,拼命地甩手,他的手指头被咬得鲜血淋漓。金首志气炸了肺,下令:“往死里打!”

旅客齐声高呼:“扔出去!扔出去!”

金首志说:“对,给我扔出去!”

小鬼子被打昏了,被众人七手八脚抬起,就像拉扯软塌塌的棉花包。吴副官拉住金首志的袖子,悄声道:“旅长,别……”

金首志怒气难平,说:“扔出去!”

日本人被推出了窗外,两团黑影转瞬消失了,铿锵铿锵的车轮声越发地有力了。刚才挨打的年轻人,撩起长袍欲谢,金首志拦住说:“都是中国人,不言谢。”说罢,对四周拱手道:“多有叨扰,各位都下车吧。”

列车停在一个小站,转眼之间,一节车厢变成了空车。

天气说凉就凉,来得没有一点铺垫。十月的山海关,阳光不再炙热,往日喧嚣的蝉也销声匿迹了。万木皆生萧瑟之意,民宅墙外的爬山虎已透出片片殷红,像红墨水浸染濡湿似的。二十三师和骑兵独立旅,驻扎在山海关一带半年多了,互呈犄角之势,警戒奉军南下。这半年当中,金首志带着副官和参谋各处走动,一则实地踏查,二则游山玩水,山海形胜了然于胸。人生真是不可捉摸,在偏僻的小山村潮水峪,他遇见了第三任妻子。那天,一行人在山里面走,细碎的马蹄声敲打着鸡肠似的山道,像老和尚敲打的木鱼,无精打采的。走得又累又渴,便去一大户人家讨水喝,碰见了胡秋月。当时金首志的眼睛一亮,这女子宛如浓荫深处的一株月季,脸上放出异彩。一瞬间,金首志的内心滋生起一种熟悉又崭新的东西。他的心思被副官吴金贵看穿了,奇怪旅长怎么会看上山野女子呢?这几年提亲说媒的人不断,一提起女人,金首志的脸色就会阴郁下来。别的官长早就三妻四妾了,而金旅长还孑然一身,反常得厉害。闲暇的时候,部下便有意陪旅长逛逛街,轻松轻松,他们很快发现旅长对男女的事情想法很淡,私下里怀疑:旅长是不是有病?而今天怎么了?他一屁股坐定不想走了,眼睛直勾勾的。盛夏时分,每一杈树枝都蓬勃着盎然的绿意,浓荫里满是生的鼎盛,丝毫没有死的玩味。榴花如火如荼,蝉鸣阵阵高歌,原本平静的潮水峪失去了宁静。一个叫做胡秋月的女孩触动了金首志的神经,模样清纯,举止优雅,金首志诧异极了,心想:这妮子咋这么像苗兰呢?

堂堂旅长在胡家磨蹭到了天黑。主人心里紧张,殷勤地添茶倒水,陪客人说话。为了抬高身价,主人自我标榜说胡家五代以前是翰林,祖上做过乾隆朝的大学士呢。金首志听得心不在焉,越品越觉得胡家姑娘像苗兰,回眸一笑的时候,简直是苗兰重生,而且白皙的肌肤似乎更胜一筹。时间确实如河流,改变人于无声无息之间,但是骨子里的东西是没法改变的。回望自己走过的路,金首志发觉全然改变了自己,从一个叛经离道的少年成熟为一个落寞的男人。想着与苗兰的往事,他有些不能自持了,强忍住了泪水不让流出来,为此不得不频频将头扭向一边。金首志有自己的想法,别管是幸福怎么来的,就算是偷来的抢来的也要占有它。喜欢就是喜欢,对自己不能强加什么,更不能回避什么,既不阻挡也不遮掩。女人往往是一处转折,他希望通过叫做秋月的女子来改写人生。

胡秋月的父亲是个小财主,见金首志一表人材,又听说不是去做小的,便慨然应允。秋月的娘反对,说你别看他高头大马的,人俊是俊,可不是过日子的主儿。女人的想法顶个屁用,男人说话才是唾沫钉钉,秋月娘只有暗自垂泪。既然是明媒正娶,就得有聘礼嫁妆,定下了黄道吉日,四天之后,就把胡秋月嫁了。天底下的婚姻大事原本简单,可人们老习惯于弄得过于复杂,而忘记了其实主题只有一个。在惴惴不安的战争气氛中,在远处不时响着枪炮声的夜晚,金首志开始了他第三个蜜月。十八岁的新娘子,惟有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日子一下明亮起来,多彩得简直要屏住了呼吸,她晕倒在漩涡里。秋月目光躲躲闪闪,像两只欲飞又来的蜻蜓,满脸羞涩的桃红。在俯视里,嘴唇的红艳如欲放的玫瑰,他嗅到了迷离的气息,低下头去,在触碰的瞬间,秋月发出了愉悦的呻吟,由顺从变得主动,他感觉香绵的舌尖在历数牙齿。这样的夜晚,他忽地感觉自己是贼。正值壮年的金首志给了秋月亢奋,叫她欲死欲仙,这是突如其来的觉醒,不需要灵魂的觉醒,直接从肉体深处便得到了缠绵的回声。金首志发现,用肌肤胜雪来形容秋月毫不为过,皮肤的质感好得难以想象,如瓷器一样细腻,似丝绸一般光润。金首志轻车驾熟,妻子兴奋扭曲的面孔不断鼓舞他。秋月沉没在前所未有的享受之中,她仿佛一株小草,对头顶上浓荫不由自主地景仰,不由自主地屏气宁声,闭上眼睛,满足感充溢了每一条神经每一个毛孔。金首志给了小女人一片云,却被她看成了整个天空。沉醉中,她对近在咫尺的战乱浑然不觉,幸福感将婚姻以外的一切都冲淡了。而女人天生就是敏感的,这一日,胡秋月问夫君:“那个苗兰是谁?”

金首志大骇,问:“你,你怎么知道?”

“梦见的。”胡秋月故意这样说,其实她夜里听见了男人的呓语。苗兰像一片飘动的云彩,像一抹轻灵的烛光,像一缕温情的微风,似乎无处不在无时不在。胡秋月甚至想到,该叫她姐姐吧。但是关于苗兰的话题不再提起,这成了夫妻共守的秘密,甚至是一种默契。金旅长是很有闲情逸致的,时常带着新婚妻子外出,信马由缰地遛弯儿,任马蹄敲打山路,任海风如鼓。他们的笑声,会惊飞一群轻灵的飞鸟,在苇蒲或树木中蓦然飞起。金首志时常感到自己就像上了年纪的人领着女儿走路,他用欣赏的目光看她在人少的地方蹦蹦跳跳,欣赏地看着她专心致志地踢路边的石子,他老觉得走在身边的是一个精灵。这个精灵和苗兰不一样,秋月毕竟不是苗兰啊,他暗暗想。三十六岁的脸孔还不算苍老,自始至终写着温和的笑意,并用安详而成熟的微笑笼罩。羞涩中的秋月,顽皮的秋月,全身心地去接纳他的目光,周身洋溢着温暖的柔光。秋月和他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多了,在外人看来,最多的是那一瞬的眼神,很温馨很温柔的一眼。这是无以名状的信任感,会深深地让人感动。不知道他们是否想过,一切都将有尽头,再美的枝叶也会超越生命的苑囿,也有凋零的那天。

欢娱嫌夜短,转眼过中秋。关外的奉军集结南下,直系也频频调兵谴将。公路铁路上大军行进,飞扬起呛人的灰尘,气氛压抑得让人透不过气来,第二次直奉大战迫在眉睫了。金首志打点细软,派人送老婆回娘家,还故做轻松地笑笑,说你别哭嘛。不想,秋月的鼻涕眼泪全下来了。金首志改口道:“想哭就哭吧。”他特意送女人一程,夫妻在路口处话别。人生就是这个样子,由无数个别离所组成,每一次别离都是伤感。当语言无法表达时,还能用什么来形容离别的难过?金首志明白,女人毫不掩饰地落泪,就说明爱在她心里蕴蓄得很深,这份感情太纯洁了,不能不在乎它。金首志默然良久,望着一行人消失于秋色斑斓之中,怅惘了好一阵子。端坐马背上远眺,只见长城一线攀缘于陡峭的山之巅,一头挽起渤海,一头通向云天。略微咸腥的海风从空旷的海湾里吹来,丝丝凉意抚弄头发,掀起衣襟。

金首志不止一次研析山海关,认为“两京锁钥无双地,万里长城第一关”之说甚为精当,而所谓“五虎镇关东”却有些夸大之嫌。破烂的箭楼依稀呈现昔日巍峨的仪容,颓旧中流露出一种难以言说的情调,而砖墙却耐心十足地伸展开来,像是心平气和的胸膛。金首志再无情致,满脑子都是即将拉开的大战。在山海关前,任何军人都会心情沉重,来不得半点轻松。激战之前,任何一点声响都会引发一场虚惊,何况零星的战斗已经开始了。山海风情依旧美艳惊人,若无其事地顾盼生姿。奉军不再是两年前的奉军了,实力有脱胎换骨之变,除了铺天盖地榴弹炮火以外,还动用了飞机,攻势之猛火力之强前所未有。直军守卫的山海关、九门口、三道关等阵地全线动摇。军心大乱之下,直军总指挥吴佩孚亲自督师,但也于事无补。直系军阀内部素来派系丛生,貌合神离,重压之下,势必土崩瓦解。

历史上无数次浴血的山海关再次见证了战争的悲喜剧。10月17日,奉军主力入关,直军面临的形势急转直下。18日下午,直军总预备队骑兵独立旅出击,做孤注一掷的反扑,在滦河铁路桥以东展开激战。骁勇的马队终不及猛烈的炮火,人与马匹的血肉横飞,焦煳的味道在空气中弥漫,败落者的心抽搐不已,恐惧罩住了整个天空,世界末日也不过如此。骑兵旅冲锋的时候,天空飘零起小雨来,夹杂着腥涩,分不清是血还是海风。突如其来的雨丝淋湿了本该雄浑悲壮的战场,浇灭了本该震天动地的呐喊声。骑兵方阵排山倒海似的奔腾,士兵接二连三地栽到在地,连同翻滚的战马。对手是训练有素,强大的火力编制成一张网,而这网就是死神的口袋。这是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结局的战斗,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直军损失惨重。黄昏来临的时候,冲锋者的意志彻底崩溃了,剩下的事情就惟有夺路而逃。作为旅长,金首志的任何命令都毫无意义,犹如大堤轰然坍塌,马队洪水般溃散下来。如果不是在风雨交加的夜晚,金首志本人也难以脱身。他犹如惊弓之鸟,策马狂奔,耳边风声雨声呼呼而过,汗水雨水湿透了全身,所有的英雄气概都抛之九霄云外。当坐骑瘫软在地的时候,四周没有了枪炮声,也没有了随从,金首志胸腔腥热郁闷,大口大口地喘气。清寂而浓郁的泥土气息覆盖着他,雨滴落在路边衰草丛中,发出了沉重而密集的鼓点声,敲得四野那么辽远寂寥,秋夜里没有眼泪。寒意逼人,他冷得打起了寒噤。饥渴难耐,摸到一块萝卜地,拔出一个啃起来……

二十三师和骑兵独立旅双双覆没,来自前线的战报说,旅长金首志下落不明。三天以后,一瘸一拐的金首志出现在唐山。无人能认出他是声名显赫的少将旅长,从疲惫的面容上看,形同失魂落魄的伤兵。金首志混在溃兵中间,一身伙夫打扮,他明白,现在想宰了他的不止是张氏父子,就是吴佩孚也恨死了他,真可谓丧家之犬,无路可寻了。在唐山街头,金首志看见了奉军的通告,败军之将均被悬赏捉拿,严词敦促潜逃者投案自首。金首志感觉如芒在背,怕得厉害,因为街上肯定会有骑兵旅的溃兵,一旦被认出来,后果不堪设想。不敢去车站,又不敢露面,就躲进了一家小旅馆。旅馆老板是他在天津认识的朋友,见对方吃惊不小,金首志竟哈哈一笑,说他的兄弟多着呢,言外之意就是他还有东山再起的日子。老板不知所措,只好硬着头皮留他住下,亲自去买了套长袍马褂以及红伤药,好在只是一点外伤。焕然一新的金首志,行伍之气顿消,看起来蛮像是商人。在僻静的小旅馆里,他读着报纸,对局势有了大致的判断。报上说冯玉祥政变了,卖了口子给张作霖,直系在河北的势力被驱逐,吴佩孚率残部从海上逃往南京。

一连多日,金首志形单影只,躺在客房里。他一边将息身子,一边反反复复地思寻,惶恐而焦虑,心怀久捂不温。人安静下来,免不得回首往事,少年的情形历历在目。想到当年爹娘救助的那人那马,猛地有一道电光划过:莫非是张作霖?一定是他,张作霖!命运真会开玩笑,一匹马竟改变了他的一生!哦,那匹马的名字叫“踏雪嚼云”吧?阴错阳差间,他成了张作霖的敌人,在两军阵前撕杀。金首志连连苦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颗石子,在岁月之河的冲刷下,忽而处在河的中央,在漩涡里挣扎,忽而又偏移到了岸边,缄默无闻。历经了太多太多的磨砺,身不由己,起伏不定。窗外面孩子们在嬉戏,童音声声入耳,他第一次发现,自己有些老了。

潮水峪回不得了,悄悄写了封信寄去。提笔时想,秋月还不得急疯了?但是他忍住没留下地址,只称自己在唐山。无所事事中,盘缠见少,旅店老板的脸越拉越长,金首志清楚,这里不是久留之地。心里打着腹稿,盘算如何脱身。不想,有人找上门了,来人是吴金贵。两人见了,抱头痛哭一场。吴金贵带来了新消息,说奉系军队已退回关外,通缉令已经作废了。吴金贵结清了欠账,两人上街去吃饭。两人高兴,不免贪杯,话说的也多。吴金贵说他去了潮水峪,读了金首志给胡秋月的来信,猜测到了他的藏身之处。吴金贵有意谈起将来,说旅长凭你的文武韬略,得做番大事业才是,切不可心灰意冷,更不可终老田园。说到激动处,拍着桌子叫道:“大哥,该不能给他们卖命了。”

金首志点头:“你说的是,中国人不打中国人。”

“天下大乱,国将不国。”

金首志说:“唉,列强环视。”

吴金贵打断了金首志的感慨,说:“有人想请你出山。”

金首志问:“做什么?”

“办报纸。”

“办报纸?”金首志笑了,“不是开玩笑吧?”

《光华》报是家地方报纸,发行量不大,读者群主要是知识界和小市民。金首志做了报馆的老板,公开的身份是社长,一贯持枪纵马的他,居然舞文弄墨起来。一想起这个,自己都觉得可笑。《光华》报是由吴金贵出资开办的,金首志纳闷吴金贵哪来的这么多钱。吴金贵不想说破,就打个马虎眼,说大哥别问了,为老百姓说话会有人撑腰的。吴金贵现在住在天津,很少来唐山,报纸的事情一古脑地交给了金首志。尽管如此,他对报纸的情况仍十分了解,因为采编人员几乎都是他招募来的,所以消息灵通得很。

《光华》报馆是处独门小院,庭院里绿荫匝地,头顶上的核桃树柿子树上悬挂着青青的果子,总让人想入非非,使人总有跃起来摸一摸的念头。从春到秋,茂盛的枝叶伸到墙外去,空气中传播着一种让人兴奋的东西。新兴的工业城市总是那样的繁忙,有开滦煤矿、有工厂还有海港。早晨和黄昏,城市弥漫着浓郁的煤烟味,煤烟味把城市呛得沉甸甸的。在充满浓重而时髦的工业气息里,来来往往的行人,一律步履匆匆,看上去呆头呆脑。

《光华》报馆在闹市区里,离铁道线还有一段距离。但是,金首志还是能听见汽笛的声音。不过在嘈杂的氛围里,汽笛的声音显得很微弱而有韵致,简直像秋月的梳妆盒发出的声响。金首志送给老婆一个漂亮梳妆盒,描金的漆面,内设八音盒,打开之后就会发出悦耳的声响,叮叮咚咚的像是溪水潺潺。秋月喜欢这个梳妆盒,梳妆之后,必定要拧好发条,不多不少要拧上六圈。这样,每天早晨,流畅的溪水声就会如约而至。在轻灵的乐声里,金首志一边洗漱,一边饶有兴致地打量天色,映入眼帘的是教堂以及水塔的尖顶,还有那围着尖顶飞翔的鸽群。胡秋月来唐山一年多了,已经做了母亲。她全身心地沉浸在安宁之中,咿咿哦哦地和怀中的小儿说话,儿子小名叫铁蛋,大号金铁磊,孩子爹说好男儿都是铁,男孩子就得结实些,抗摔打才是。

金首志手头阔绰,常买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回家。胡秋月看了心疼,又不便说什么。其实在骑兵旅的时候,金首志纵容部属倒卖烟土,发了不少横财,只是老婆不知而已。家里新添置了一架留声机,曼妙的歌声低吟浅回,像什么东西在五脏六腑里挠动。听得最多的歌曲是那首《燕双飞》:

画栏人静晚风吹,

记得去年门巷风景依稀,

绿屋庭院,

细雨湿苍苔,

吊梁晨冷春如梦,

且衔得亲泥筑新巢,

傍翠微夕厢隐出,

英花老景物全非,

杜语声声唤道不如归……

淡淡的忧伤随着旋律蔓延,感动总是扑面而来。有几回,金首志神色黯然,倏然似有领悟。想到生命的脆弱,想到世事的阴晴圆缺,不知多少岁月已流走,而又有多少时光还在消逝?季节轮回,风雨涤荡,红尘依稀可寻。沏一壶热茶,沉浸于留声机颤颤播放的曲调,想象那春华秋月、满城雨声。眼里慢慢飘来一柄油伞,俨如云朵般游走。路柳摇曳,雨滴清新。油伞之下,玉手高擎,眉睫盈盈……

胡秋月看着丈夫出神的样子,忍不住问:不好听吗?她指的是曲子。金首志摇头,所问非所答地说:“一枝折得,人间天上,没个人堪寄”。胡秋月不懂男人的话,但是直觉告诉她,男人又在想那个苗兰了。她不好说什么,止不住有泪雾袭来。金首志看看妻子,叹曰:“落落海角天涯,萧萧两鬓生华”。

新习惯居然这样容易养成,安逸确实比流离舒坦,这是金首志一生中最安稳的时期。整个神经松弛下来,就禁不住想起老家来,接连去了几回信,大体知道了家中的变故,父亲早故去了,母亲和姐姐的生活还不错。他托付可靠的人专程去了老家,送去了银票,略解内心歉疚。故乡遥远着,但足够亲切,他在信中诚挚地邀请他们来唐山作客,路资由他来付。秋月是娴静的,总会恰倒好处地递茶倒水,体贴到无微不至。金首志时常诧异,他发觉自己也不过是世俗之人,太容易满足了,原来的压抑竟然在不知不觉中消散了。他甚至想到,生活本来就是简单的,为什么非要把它弄复杂呢?但是金首志常说“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既是鼓动下属,也是勉励自己。这些年,他又读了不少书,人更添了儒雅之气。印刷厂是每天必到之所,他喜欢浓郁的油墨清香,喜欢那些有趣的铅字,看着一张张报纸从印刷机里翻滚出来,就感觉安稳。金社长本不是写文章的高手,半路出家却有极高的悟性,可以说有与生俱来的新闻敏感性,常让同事吃惊不小。金首志讨厌花里胡哨的文风,推崇单刀直入似的思辩。那天有一个瘦得像钢笔似的男人来报社,和金社长探讨新月派诗歌之主张,请求开个专版予以声援。形销骨立的诗人恭恭敬敬递上几首爱情诗,金首志并不怠慢,逐行逐句地拜读,很是认真,他从来不怠慢作者。诗人眼巴巴地等着金社长的赞扬,赞扬他的新诗或者别的什么,不想金社长轻轻吐出两个字:“矫情!”

诗人不高兴了,极其失望地说:“看来你也是个俗人,爱情是崇高的。”

“国家快完蛋了,还写这玩意儿?”金首志拍拍那瘦削的肩膀,说:“兄弟啊,笔应该是利器,多点报国之心吧。”

金社长掌控的《光华》报有些硬邦邦的,没有文学青年的用武之地,没有风花雪月的柔媚之气,全是铿锵掷地的金石之声,最出彩处在于点评时政,笔锋犀利,痛击时弊。办报之初,就推出《开滦煤矿惨剧之调查》、《直隶兵灾考》、《青岛工人被杀详情》等多篇文章,读者无不心惊肉跳,报纸发行量激增,连天津《大公报》这样的巨擘也为之侧目。三一八惨案之后,举国哗然,《光华》报赫然刊出标语:逐日兵出奉!请段贼滚蛋!该报详尽分析了局势,提出“反驳列强之通牒”、“固大沽之国防”、“反对日舰援助奉军上陆”、“追究段执政府之责任”等多项主张。一时间,《光华》报名声大噪,远播平津,由此引起了当局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