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远在天边

“怎么样呀?哥们儿,混得不错吧?”吴天亮伸出油污的大手,拍拍林昕的肩膀。

他的手真重。林昕耸耸肩膀,仓促之中,竟不知说些什么才好。此刻,对于这个吴天亮,林昕的感情是极为复杂的。不是极恨,也不是感谢,而是隐隐的内疚。自然,不是由于那次扛麻袋入囤的事。是为了什么呢?是呀,什么呢?说不清。不过,在见到吴天亮这一瞬间,林昕的心里挺不是滋味儿的。说老实话,就在这之前哪怕是一分钟,他绝对是把吴天亮这个五大三粗,给忘干净了。在这相遇的最初,林昕真希望能够见好就收,客客气气,不咸不淡地聊两句,然后道一声“拜拜”就分手,就如同两条小河从两道山坡上流下来,偶然汇合在一起了,又马上分岔,各流向各自要去的地方。他呢,还去修他的暖气,自己还是看自己的小报。

林昕也没有想到,十四年杳无音讯后,竟然在这医院里邂逅相逢。他挺尴尬,只是冲着吴天亮极不自然地笑笑,拧动着弯弯的嘴角。那模样十分可笑,活像一个煮破的饺子。

“大学早毕业了吧?”

林昕点点头。

“那时候,你考的是什么大学来着?看我这记性!”

“广播学院!”

“嘿!广播学院!好哇!十几年了吧?咱哥们儿还是有缘分,没想到十几年山不转水转,还能见面!”

这话棉中藏针,扎着林昕的心。也许,言者无意,但林昕听着觉得怪难受。

“早毕业了吧?现在干什么呢?”

“毕业后分配到电视台当记者。”

“好家伙!记者!够意思!有文凭,又是记者,什么时候到我们那儿采访采访,给我们也拍拍电视,让我也上上镜头,过过瘾!”

林昕又尴尬地笑了笑。

“光顾着高兴了,你看,我都忘了请你抽支烟!”说着,吴天亮从工作服的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揉得皱巴巴的烟盒,抽出两支烟,一支叼在自己嘴上,一支递给林昕。

“我不抽烟!”

“怎么?嫌我的这‘秀山’牌的烟差?”

“不!不……”

“我知道你们记者净抽高级的,‘三五’的,‘牡丹’的,‘大中华’的……今儿也尝尝我们工人阶级的!”

吴天亮拼命地让着烟,林昕推着:“我真的不抽烟!”

“好小子,你还是那么文绉绉的……”

吴天亮燃着烟,袅袅的烟雾之中,距离缩短了,时间也缩短了。淡忘的往事,像夹在书中的信,搁在抽屉里,或者塞在角落里,突然又翻腾了出来,虽然沾着许多尘土,毕竟字迹犹新……

那是林昕来到北大荒的第三年,正时流行所谓群众推荐工农兵学员上大学。自然,像林昕这样劳动这一关都过不了的人,是没有资格推荐的。而吴天亮,似乎根本没有想去上大学。他整天忙着踢他的足球,再不就是牵着条狗,进山打猎。要不然,就是围在桌前喝酒。他的酒量吓人!插队几年,他的脾气变了,你说变得粗犷,像是北大荒也行,这是好听的。你说变得暴烈,像是没有缰绳的野马也行,这是环境逼出来的。他吴天亮再也没有扛起二百斤麻袋,雄赳赳、气昂昂上跳板的劲头了。他和林昕一样,也有了一种被放逐天涯的感觉。遥远!家,北京,亲人……遥远了!青春,爱情,自信……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么遥远。

酒醉的时候,他一个红脸汉子曾经失声痛哭过。他甚至喝得醉醺醺,把酒瓶子使劲往墙上摔,玻璃片子扎破了他的手。他抓着、哭着、叫着……卫生员叶彩屏来给他包扎伤口,他一把把叶彩屏推了一个大跟头。

叶彩屏拍拍身上的土,站起来又走到他的身边,冲他瞪起一双杏核大眼,闻着这满屋子酒气,厉声说道:“你哪儿还有一点儿男子汉的样子!”

他摇摇晃晃反驳道:“男子汉是什么样子?你见过?男子汉不喝酒,白来世上走!”

“男子汉除了喝酒,还有没有别的事可干了?”

“干什么?也像你那个小白脸写他妈什么诗,管个屁用……”

吴天亮话还没讲完,“啪”,他让叶彩屏一把推了个大跟头。他躺在地上,竟再没起来。原来,他靠在墙角竟睡着了。

叶彩屏走过去,打开药箱,一边给他包扎着伤口,一边指着同宿舍的人说:“你们这些人是干什么的?眼瞅着他喝醉,也不管管?”

可是,叶彩屏没有想到,有一天,林昕居然也喝起酒来。而且,喝醉了。

一见酒,吴天亮来了精神。他到队上小卖部又买回一瓶北大荒烧酒。两个人围在火炕上,对饮起来。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又一次推荐上大学,林昕又一次落空。他这一肚子的苦闷,似乎想让这一瓶酒给溶解掉。

“天亮,你知道,这酒是谁发明的吗?”林昕问。

吴天亮只顾喝酒,不说话,只摇头。

“人们传说是杜康发明的,到现在还有什么杜康祠、杜康庙、杜康井,给砸掉了……其实,那全是传说,谁发明的?原始社会到了奴隶社会,生产力发展了,粮食、果子多了,吃不完了,堆在一起,天长日久,自然发酵,就成了酒,你听说过没有?广东现在还有个猴山,那里的猴子吃烂果子,竟然醉了过去……”

林昕也醉了,他尽情地聊着,酒在他的肚子里发酵,催得他信口开河。

忽然,吴天亮把喝光的酒瓶子往地上一摔,说道:“林昕,这次他妈的上大学,你怎么也该去上!你小子学习好,脑瓜灵,祖辈都是念书的人。我这号的是不行了,一脑袋高粱花子,除了一膀子力气干活,也不做这份梦……”

林昕听了之后,自然少不了感谢了。虽然,这样的话,除了能安慰一下他的心,什么作用也起不了。不过,当时,林昕的眼睛还是湿润了。

“干杯!”他举起酒杯,对吴天亮喊道。可是,他和吴天亮的酒杯都已经空空的了。空的,他们也相撞了,撞得瓷茶缸噹噹直响。这是远在天边的两个男子汉的撞杯。在这一刻,他们都觉得应该让叶彩屏看看,他们不是男子汉谁又是呢?

谁知道居然有一天,吴天亮酒中的话真地起作用了!言为心声。他为林昕报不平,就敢为林昕豁出来去争一争。能说就能干,他吴天亮就是这样倒出一罐子血,腾腾发热的人。

天无绝人之路,这次大学招生又补充了一个名额,是由农垦总局下放到基层农场的一个名额:北京广播学院。这消息是吴天亮开着拖拉机到场部拉油,路过教育科时听到的。他像得了什么喜帖子,拉紧油门,挂上五挡,一路顶着纷飞大雪,飞快地开回家,立刻找到林昕。

“林昕,快来!快来!”

林昕正在给队部的医务站卸豆秸,大老远就听见吴天亮的大嗓门。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

林昕实在想像不到,对于他还会有什么好消息。

“又有了一个大学名额!”

林昕不信。他太了解吴天亮爱恶作剧的性格了。这一定是吴天亮知道自己做梦都想上大学,故意来骗骗他,寻开心,逗逗乐的。林昕一扭头,挥起四股叉,接着卸着豆秸。

“哎!你看你,你还不相信怎么着……”吴天亮招呼半天林昕,不见他回头,索性不理他了。三步两步跑进医务站,从里面不由分说拽出叶彩屏,当着林昕的面说:“你快说说你们那口子吧!我告诉他又多了一个上大学的名额,他就是不相信。要麻利儿地赶快办!该烧香的烧香,该拜佛的拜佛,过了这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叶彩屏也是半信半疑。急得吴天亮一步上前夺过林昕手中的四股叉,使劲儿扔到一边,叫道:“我说火都上房了,你还不急呀!我讲的可都是百分之百真的!”

一见吴天亮这样子,林昕和叶彩屏都信了。可是,即使是真的,又怎么办?以前推荐没有自己的份,这次即使补充了一个名额,也只能是杯水车薪。这样的好事是不会落到自己的头上的!林昕摇摇头,他没有这份能力。虽然,他能写一手漂亮的诗。这是两种不相同的能力。

他从地上又拾起四股叉。叶彩屏从他的手中又一把夺过去,把四股叉扔在一旁,对他说道:“你呀,你不争取一下,天上还掉馅饼怎么着?”

林昕望着她,半天没讲话。

“争取争取吧!走一个是一个,省得在这么个鬼地方受罪!”吴天亮也劝着。而且,他还主动的帮助林昕出起主意来。

可以这样讲,如果不是吴天亮,林昕上广播学院绝对没门!是吴天亮首先拿出一百块钱,这是他攒得可怜巴巴的一点钱。“哥们儿,拿它做药引子,找场长去!”

自然,叶彩屏也解囊相助。

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都会送礼的呀。送礼,也挺难的。而且,会送的,点石成金,恰到好处。不会送的,烧香佛爷就调屁股。林昕那时候心地还像诗一样纯真,涉世未深,他不知该如何花销这一笔当时对他来讲还算为数可观的钱。

“你要信得过我,这事交给我来办!”吴天亮拍拍胸脯子。

“那我可怎么感谢你呀!”林昕感动了。

“你也甭感谢我!我看你小子上大学是块料,扛麻袋纯粹是瞎糟蹋了!咱们是死马当做活马医!不成,算咱们这些钱喂了狗,瞎了眼!成了,你请我喝顿酒!”吴天亮就是这样爽快。

于是,吴天亮立刻开上拖拉机,先到场部,后到县城,采购了满满腾腾一大堆东西。究竟都是什么,连林昕,叶彩屏都不大清楚,只知道二百来块钱,一点没剩。

“当官的从来不打送礼的。这叫做钱到公事办,火到猪头烂!”吴天亮说。

当晚。吴天亮驾驶着拖拉机,拉上林昕、叶彩屏,径直朝场部奔去,一直开到场长大门口。一路上,嘱咐完叶彩屏,又嘱咐林昕:“进了场长的门,叶彩屏,你就找场长,哭,一定要哭得伤心!林昕,你就找场长他老婆,你也哭!场长见了你这俊的妞儿一哭,说什么也动心。场长老婆见你这么个小伙子哭,自然也会动心!我呢,代表咱们全队,就说是队长派我来的!看着吧,咱们是先下手为强,又有重礼,又有眼泪,还有全队的意见。

果然,奏效。眼泪加礼物,挺难的事,挺容易就解决了。

为林昕上学送行时,吴天亮有些喝醉了。酒菜是叶彩屏亲手做的,端在宿舍里,几个好朋友一起吃,临吃前,吴天亮把场长家的那条大黄狗偷了来,悄悄杀了,煮了。“他妈的!这叫有赔有赚!”他这样狠狠地说。

“天亮!我真不知该怎么感谢你才好!”林昕端起酒杯,眼泪禁不住滴洒在酒杯中。

“说这些干什么!干杯!干!”

干掉了!溶有泪水的酒,火辣辣的,刺着喉咙。

“天亮,那一百元钱,以后让彩屏还你!”

“看你!以后学完了,毕业了,升官发财了,别忘了我老兄就行了!”

“天亮!我永远也忘不了你!我要是忘了你,不得好死……”林昕一把握住吴天亮的大手,竟赌起咒来。

“干吗说这丧气的话?上学去,是件高兴的事!别忘了我,也别忘了彩屏。她比我才重要呢……”半醉不醉,吴天亮晃着手中的酒杯,拍着林昕的肩膀,又拍着叶彩屏的肩膀,像个宽厚的老大哥,这样说着。

叶彩屏一直没有讲话。眼眶里一直充盈着汪汪的泪水。林昕要走了,相爱的心,自然承受不住离别的苦楚了。

“劝劝她吧……”

吴天亮揣着酒瓶子,招呼着旁人走出宿舍,把离别前夕这短暂的安宁留给了他们两人。

叶彩屏一下子像栽倒一样,扑在他的怀中,紧紧地搂住了他,连声地说:“我真不愿意让你走,我真不愿意让你走……”

林昕理解她的心情。此刻,她需要安慰。他把她搂在自己的胸前,两个人能听见彼此咚咚的心跳。就这样搂着,谁也不再讲话,谁也不动,像一尊雕像。

忽然,叶彩屏抬起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问林昕:“你不会忘了我吧?”

怎么会呢?在北大荒最寒冷的日子里,你给了我最纯真的爱情。那是皑皑雪原上跳跃的一团暖人的火,那是从天边飞来的一只美丽的青鸟……林昕望着她泪水充盈的眼睛,很想对她这样讲。这是装在他心中的诗。可是,他没有讲。他紧紧地吻住了她的嘴唇,吻得她简直透不过气来。他感到她的周身在自己怀中颤抖着,他自己浑身的血液也在沸腾,一股冲动像电流袭击着他的心。

忽然,她推开了他,连着摇头说道:“不不!你忘了我吧!”

“怎么啦?彩屏?”

她又扑在他的怀中,搂得更紧了:“你有才华,我什么都不行。你上了大学,会有比我更好的……”

他使劲地摇晃着她的肩膀:“你瞎说什么呀!我只爱你一个人!有生以来,我第一个爱的人是你,我最后爱的一个人还是你!”

似乎,就是为了要等着听这最后一句话,她的心得到了安慰。她终于止不住呜呜地哭出了声,泪水打湿了他的肩头,他轻轻地抚摸着她泪水挂满的脸庞。抚摸着她柔软细腻的肩膀,抚摸着她青春丰满的胸膛……

这一夜,他们就是这样依偎在一起,恋恋不舍地睡着了。二十岁年轻人的激情和冲动,爱与性,就是这样密不可分。姑娘把最珍贵的一切都奉献给了他。当他紧张、忙乱而又无比幸福地度过北大荒最后一个夜晚,正是月亮升起的时候,明晃晃的月光映照在白花花的雪原上,光亮反射在窗棂上,明亮得犹如白昼一样。

第二天天蒙蒙亮,他们不约而同地醒了。他在叶彩屏的日记本扉页上写着这样两句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吴天亮开着拖拉机,把林昕送到了农场场部。

他们都想起了那次晚秋的情景,眼前却已是面目皆非了。离愁别绪点染着四周的一切,使北大荒的原野显得格外楚楚动人而凄婉幽深。

农场场部,开往佳木斯火车站的大轿子班车在那里等候。当班车驶动的时候,林昕看见吴天亮站在拖拉机的链轨上,冲他挥动着手。叶彩屏使劲追着车,叫着他的名字,头巾从她的肩头飘落下来,红头巾飘落在一片洁白晶莹如玉的雪地上……